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无疑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前进采取的方向。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近年来,北辰区人民法院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通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使三大平台成为展示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1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全面公开立案所需的各类材料,推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及法律咨询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约见法官、提起诉讼进行指导;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完善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子送达、电子卷宗查询等服务;在立案大厅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审判执行流程、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提高立案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普通民众均可参与旁听;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在裁判文书后附上裁判的法条依据,让当事人明白裁判理由。在法院官方网站公布审判流程,依托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将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等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等流程节点信息,公布于互联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查询码,当事人凭查询码即可查询本人所涉案件的办理进度,更好地感受司法的公开透明。
2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题。规范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全面加强信息录入,将所有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及案件进度全程公开,当事人凭立案时提供的密码即可在天津法院网进行执行案件流程查询,包含案件立案情况、执行法官、执行措施、执行财产处置等一系列信息均能在网上实时查询,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程序的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及重要进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详细记载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及履行情况、失信情形等,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法院政务网站及官方微博予以曝光,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加以限制或者禁止,压缩其社会生存空间。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使其受到信用惩戒,增强执行的威慑力。
严格实行听证制度,从2014年至今,我院已召开听证会20次,有力地推进了司法公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3裁判文书上网,助推司法公正。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出台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少数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均上网公布,以提升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我院制定的《裁判文书常见差错检查对照表》,对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具有规范作用。建立裁判文书公开考评通报制度,通过统计每月已生效、已上网、申请不公开、上诉未生效和公告未生效的裁判文书数量,审查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发布评查通报。凡迟报、漏报文书的,对各庭和审判人员进行分数扣减,保障了公开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质量及文书上网率。2014年以来,我院累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953份,其中刑事案件550份,民事案件2688份,行政案件182份,执行案件533份,裁判文书上网率为67%,文书上网率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
1建设科技法庭。依托目前已经建成的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全程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以及同步录音录像“三同步”,通过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可以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直接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实时评查。目前我院正在规划建设一批科技法庭,为深化审判流程公开、逐步实现“每庭必录”提供硬件支持。
2开展庭审直播。制定《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活动实施细则》,对庭审直播原则、范围、申报程序、审查制度、具体要求、部门分工和技术保障等均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数量,提交《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申报表》,确定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案件。
通过庭审评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庭审直播的开展,各业务庭每名法官每年至少参加本庭及本院组织的庭审评查两次,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庭审情况进行当场评查、打分、提出意见建议。审判管理部门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整改措施,以《评查通报》的方式在全院公布,倒逼审判人员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审判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探索多元化司法公开方式。坚持定期组织法院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我院近距离感受司法。从2014年至今,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青少年维权、毒品犯罪预防等多个主题,我院共组织了专题开放日活动10余次,参与群众达300余人次。
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公开方式,通过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多种举措拓宽公开领域,从2014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00余次。建成并开通了门户政务网站和新浪官方微博,丰富公开内容,让群众了解和参与法院工作,真切感知阳光司法。
1强化内部监督。将司法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促落实、亲自检查考核。我院将三大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计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与各部门签订了司法公开建设工作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每个具体职能部门和每名法官的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做到了责任分解有安排,协调配合无障碍。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确保了责任明确,做到有部署有考核。
2强化人大、政协监督。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主动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积极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调解、参加释法答疑。从2014年至今,我院共组织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6次,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指导、个案沟通等形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逐条逐项加以落实。
3强化人民群众监督。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30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座谈、业务培训、观摩庭审等活动。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的范围和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制作廉政监督卡,在审判执行活动中随案发放,随时接受当事人的廉政监督意见。
作者:孙勇 来源:求知 201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