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为股东担保是无效行为 公司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是一种自愿行为。如果债务人不能如约清偿债务,担保人必须以其财产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有关担保问题的一般性规
第1篇:基于互联网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租金微观影响因素研究 一、引言 近年來我国房价一直持续增长,使得购房价格、租房价格成为人们经常谈论的话题。对于作为房价最高的城市之一——北京,还承载着全国各地移民,因此,租房也成为了大部分人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而租房价格,通常会收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地理位置、配套设施甚至楼层,因此在研究住房价格时,
本文从明确树立解决问题意识,明确请求权基础的适用方法,如何对待法律概念和法律判例素材等方面,尝试提出一个形成民法教义学操作共识的基本方法。
时效取得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上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其在促进物尽其用、定纷止争和保护交易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时效取得制度在商标法中具有适用空间。
然而,将税法和民法上的担保进行比较研究,分析纳税担保性质的文献却不多见的创新之处在于借鉴比较分析法,基于比较分析的视角,凝练出纳税担保的法律性质。
本文从古代婚姻制度的含义出发,对以夫权为核心的婚姻制度的内容进行展开,借此对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民法文化观提出一点思考。
在市民社会的背景下,中国民法发展的路径选择中存在着价值选择的误区,本文即从市民社会入手看我国民法发展中国家本位的价值选择误区。
在《德国民法典》中,法律行为内容的有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类型、不能违反禁止性条款,不能违背善良风俗,这是法典中明确要求的,也是经过实践的锤炼留下的精髓,但是我国《民法通则》也能自成一说。
对《德国民法通论》进行简要评价。简要介绍了《德国民法通论》对于“法律关系”的阐述。着重对《德国民法通论》与《民法总论》有关“法律关系”的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其体系、要素、时效等异同之处
《土耳其民法典》与《埃及民法典》是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部代表性民法典。虽然近现代以来两国都移植借鉴了西方民法,但是两国的民法典却存在明显差异,相应地形成了中东地区民法典的两种模式。
自1998年最后一次民法典编纂搁浅,中国民法学者编纂民法典的雄心渐渐平息,几乎已经忘却这依然是他们不可推卸的一项历史使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明确宣示要制定中国民法典,自清末以来的中国民法典之梦又被点燃。
占有制度是整个民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占有不是物权,却被规定在物权的行列之中,被称为“类物权”。
“恶意串通”是我国民事立法的特有术语,立法规定发端于《民法通则》。恶意串通之规定溯源于前苏联民法,又与虚伪表示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