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应该修改《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这一建议立即引起了一场社会、舆论的大讨论。主要有反对者和支持者两种观点。
笔者经过梳理,反对者主要有以下理由:
1如果降低到18岁,婚姻稳定性就会存在问题
按说18岁已经成人。但加入,7岁入学,受完12年高中之前的教育,平均年龄19岁。18岁结婚,意味着高二的学生都可以结婚,这岂能不让人纠结?另外,80后人群中,离婚现象增多,也让我们忧心:18岁结婚,婚后的婚姻稳定性如何,会不会导致离婚率的进一步上升,引来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
2如果降低到18岁,就会退回“童养媳”时代
为什么“剩男剩女”现象近几年出现并不断增多呢?关键是与个人认知、人生观、婚姻观有关,也与房价、物价有关,还与其他一些社会问题有关,不能归罪于“法定婚龄”。如果真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角度,20周岁结婚的“法定婚龄”无疑是适宜的。“孩子成为妻子”、“孩子抱孩子”的惨痛,在解放前的“童养媳”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难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还要退回“童养媳”时代?
3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社会基础
有人认为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进行过认真的调查?征求了多少女孩子的意见?走访了多少家长?没有广泛的民意支持?这些根本上说就是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社会基础。
但是笔者通过仔细的思考,理性的分析,觉得现行《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确实有些高。理由如下:
3.1从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定结婚年龄看,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确实有点偏高。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法定结婚年龄如下:伊朗法定结婚年龄9岁;荷兰法定结婚年龄12岁;俄罗斯法定结婚年龄14岁;法国法定结婚年龄15岁;菲律宾法定结婚年龄16岁;韩国法定结婚年龄16岁;日本男18岁、女16岁;巴西16岁;中国香港16岁;中国台湾16岁;美国各州不一。对比我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确实有点偏高。
3.2法定结婚年龄降低是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反对者的理由是7岁上小学、13岁初中、16岁高中、19岁上大学、大学毕业22岁,怎么能在18岁结婚呢?婚姻是一种责任,18岁有能力承担家庭责任?会让房价继续飙升,影响计划生育等。这些理由,其实并不是理由,只是对黄细花代表观点的误读。黄细花观点很明确,针对农村早婚现象。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就是《婚姻法》修改18岁于法定结婚年龄,并不是18岁就必须结婚,你有选择结婚的自由,18岁可结婚,30岁也行,只是年龄范围宽度大了,更年轻,你要读大学,可到22岁后结婚,你要读博士可到27岁后结婚。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结不结婚都无所谓,人家保护的是“低龄事实婚姻”。我们不该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待法定婚龄,如果多些穷人经济学,或许就能够理解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的真正“善意”,相反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也并影响某些人按部就班的读书上学,因为选择结婚时间是你的自由,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也并不意味着你到18周岁或读书期间就应该结婚。这样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既能保护一部分人的的合法权益,也不侵犯某些人的合法自由,何乐而不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