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成为当前社会的突出问题,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制,经济犯罪的现状也有大的变化。其表现,一是党政、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犯罪多,他们掌握着人民给的权力,处于决定决策的地位,贪污、受贿,步入犯罪的道路。二是经管财经的人员犯罪多。三是窝案、串案越来越多,抓住一个捉住一窝,查处一案牵出一串。四是顶风作案势有抬头,犯罪率有所上升。第二,经济犯罪发展趋势有增无减,乘上升趋势。党的十五大以来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但没有得到遏制,相反有上升趋势,其表现,发案区域进一步扩大,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不仅是有权、有钱、有物等等,而现在发展到教育、民政系统,甚至一些停产、待破产等行业中。作案金额进一步增大,犯罪金额由过去几千元、几万元发展到了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犯罪的主体在提高,过去查办的腐败分子多数在基层,职务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进入90年代,党内高层干部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并作案手段多样,给查办案增加了一定难度。第三,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和采取积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二是建立公开、公正、科学的干部培养选拔制度。三是实行民主决策,对重大开支和大事情要进行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四是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参与,集法律监督、纪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高速发展。
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我国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发展趋势,对于更有效的采取措施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犯罪的现状
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犯罪现象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发生了重大变化,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㈠“一把手”犯罪多
由于现行体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处于决定决策的特殊位置上,尤其是那些头脑膨胀、私欲严重、心术不正的“一把手”更是大权独揽,为所欲为,专横跋扈,无视党纪国法,例如:“原新乡市市委书记祝友文”在任新乡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阻挠压制群众批评检举,控告利用职权为其儿子经商谋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金礼品,因祝友文是河南省改革开放以来在反腐败斗争落马级别最高领导干部之一,似萧萧落叶,祝友文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如雷惊耳反腐败的重炮又一次炸响,独断的作风,贪婪的私欲,使这些“一把手”跃入经济犯罪的深渊。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实行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独断的作风、贪婪的私欲,使这些“一把手”走入经济犯罪的道路。
㈡“经手人”犯罪多
在侦破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我们可明显地看出,会计、出纳、采购员、摊销员、保管员,这些直接管钱、管物的人员犯罪的多。某县1997年至1998年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48件53人,其中涉及业务员的有26人,涉及会计、出纳、记帐员的有7人,占涉及经济案件人员总数的62%。
㈢窝案、串案犯罪多
当前的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往往出现抓住一个,捉住一窝,查出一案,牵出一串,有夫妻合伙作案的,有领导与下属勾结作案的,有同事结伙作案的。当前经济犯罪中这种“全家黑”、“一窝烂”、“一牵一串”,例如:和平县近600万元贪污案1996年1月17日夜晚,和平县城发生了解放以来最大宗现金被盗案,县国土局局长办公室里的62万元人民币被人盗走。三个月后,案件告破,据公安机关侦查,当夜11时许,罪犯熊日初、卓石秒、黄辉球经事前密谋,带备作案工具,窜到国土局,翻墙进入该局院盗窃,其中在会计室的保险柜中盗取现金80元,在局长办公桌的抽屉箱盗得已封存好的一纸箱现金人民币62万元。案破后,公安机关共追缴回款13.94万元。自1994年1月至1995年4月期间,黄建会先后转达存了定期款项,仅此一项便获利62万元;黄再将款转存活期并存入由其私设的“小金库”中。62万元便是从“小金库”提取出来的,这是调查组在查封了该县国土局行政帐户和铁路专账的过程中发现的。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经查,县国土局在收到省厅拨款、地皮收入、征地其它收入倒息四项资金2900766.11元后,没有在本单位财会账面上反映,全部流入了账外帐户上,且由黄建会、黄佐二人私存私放,逃避了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此,调查小组建议:给陈丁钏、黄建会、黄佐等人适当的党纪、政纪处分;国土局帐外资金。1997年4月期间,和平县纪检部门给黄建会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并建议行政上撤销其副局长职务。
1996年4月上旬,吴月林、刘跃在查出了国土局违规开设“小金库”的情况后,和平县检察院在侦查该案过程中,顺藤摸瓜揭开了吴月林等人利用办案之机,勾结犯案人员大肆鲸吞、贪污涉案公款近600万元的内幕,至此,案情真相大白。此刻中的个关键人物:陈丁钏、黄建会一审已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吴月林已于去年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向河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相信法律会很快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的判决。
㈣顶风作案,犯罪多
“党内决不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是党的十五大对腐败分子发出的严正警告。但是,一些经济犯罪分子置党的警告于不顾,利令智昏,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经济犯罪从总体有增无减,而且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例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依法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0年7月,被告人李嘉廷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嘉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非法收受人他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告人李嘉廷有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并提供线索,对相关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认罪悔改,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统计,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查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00多人。
二、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五大以来,对经济犯罪的打击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死刑的已有多人,特别是近年来打击经济犯罪连出重拳,成效显著。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犯罪的势头还没有得到遏制,其发展趋势是:
㈠发展案区域进一步扩大
当前的经济犯罪案件不仅是那些有权、有钱、有物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金融、建筑行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工商企业,而且在过去被人们称之为“清水衙门”的教育、民政系统也有案件发生,甚至一些已停产关闭待破产的企业也发生私自变卖企业设备、零部件,增加债务的案件。有的犯罪分子还将黑手伸进移民资金、救灾资金、养老福利资金、下岗职工补助资金。
㈡作案金额进一步增大
当前经济犯罪作案金额进一步增大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在过去80年代和90年代初,某些腐败分子、贪污受贿的金额仅几千元,几万元,很少有集体贪污现象,可进入90年代中期,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腐败分子贪污的金额也水涨船高,少则几万几十万元,多者几百万几千万元,甚至有上亿元案件发生。
国家宗教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胡长清先后90次受索取钱物544万元,广东省食品集团总经理贪污公款人民币419万元,港币5
80万元,美金2万元,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受贿达1400多万元,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李乘龙收受贿1600多万元,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香港嘉华银行原董事长金德勤贪污公款达3000多万元。原全国人大常委原副委员长,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书记、主席成克杰。贪污受贿4109万元,广东佛山石湾区财政局预算科原科长罗斌贪污公款1.6亿元,深圳宝安区原信用社主任邓宝驹贪污公款2亿元,福州特大贪污走私案,涉案金额500亿人民币。
㈢犯罪主体职位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初期各处查办的腐败案件多发生在基层腐败分子职务也不高,进入90年代以后,党内高层干部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已由于县处级向地厅级省部级方向发展。这些高层腐败分子长期身居要职,多年以从政生涯,包括让部下、同学、亲戚在内庞大的关系网,加上犯罪者手握政权,地方的司法,纪检机关根本无法撼动他们。从近年来查办的许多高级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情况看,每件都由中央纪检机关出面调查。国内头号大贪污官成克杰从一名技术员成长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再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吸人民血4000万。例如:1993年年底,成克杰利用当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人民政府主席的职务便利。与情妇贪污受贿脏款,存放境外,婚后使用。
1994年初至1995年6月,成克杰利用职权,擅自将银兴公司直接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并要求自治区计委为银兴公司为该工程立项:指示南宁市政府大幅度压低工程土地价格: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广西行为银兴公司工程贷款事成后,银兴公司按预约支付给成,李贿赂款人民币2021万余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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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旭东主编,《法律文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
【4】樊宗义主编,《证据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