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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法律制度构建刍议

2015-07-28 19: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原国家环保总局、央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有关绿色信贷的意见及地方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出台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在实际运用中较难操作,存在制度性和技术性障碍,无法有效发挥信贷手段引导促进环境保护行为、规制约束环境违规行为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系统研究与绿色信贷有关的制度,严格限制向高耗能、高污染的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关键词:绿色信贷;商业银行;社会责任
  2007 年7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标志着“绿色信贷”的开展。“绿色信贷”以金融监管的手段从源头治理,商业银行依照产业政策对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放宽对以加强治污为目的的企业贷款,加大对环保项目的扶持力度,从而节省行政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提高环境保护效率。
一、  “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必要性
    1、实施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里对其利害关系人应付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 因此,无论是申请贷款的企业,还是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都应承担起其自身应负的社会责任。
  2. 实施绿色信贷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
  虽然国家加大了对高耗能行业的调控力度,但高耗能产业的增速总体依然偏快。由此可见,在环境保护部可以采用的行政手段中,“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这两种最严厉的措施能够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因此,有必要引入绿色信贷这种经济手段来对“两高”等污染企业的迅速扩张加以有效控制。
  3. 实施绿色信贷有助于加强银行环境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以营利为目的,风险控制在其经营过程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与企业的环境状况之间的密切关系越来越引起银行界和学术界的关注。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环境责任问题日益显现,企业滥用贷款造成环境破坏给银行带来直接或间接的风险不容忽视。
二、“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 缺乏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详细规定
  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所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但是,不论是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还是金融法律法规,都缺乏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对其自身的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在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中,仅仅在第五条提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规定虽然肯定企业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但缺乏实际内容,仅具宣示意义,无可操作性,亦非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质性条文。
    2. 缺乏绿色信贷法律制度保障
    在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制度中,缺乏保障绿色信贷实施的相关规定。虽然2005 年12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23 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2007 年7 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部分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三、 “绿色信贷”机制建设的基本对策
    1、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的理念,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
要确立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让员工充分认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明白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提高对环保的认同度。
  2、制定绿色信贷管理指南,建立信贷环保标准审批机制
  借鉴赤道原则的有关条款,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同时,还应发挥行业组织和协会作用, 建立一套基于环保要求的产业指导名录,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要根据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大趋势以及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退出标准及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
    3、积极支持绿色产品创新,建立绿色信贷产品供给机制
    当前,我国银行应抓住国家环保政策扶持力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不断加大的有利时机, 积极培育信贷业务增长点,努力拓展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再生能源以及环保服务等新型融资市场。通过与政府组织、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融资。
  4、制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银行内部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包含识别、评估、控制、减缓和监督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方案。商业银行要全面掌握企业的环保信息,缺乏专业的环保技术,信息搜集成本高,这就要求环保部门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与金融部门形成信息沟通机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补充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以法治贷”意识;同时,环保部门也可借助商业银行的力量,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
参考文献:
[1] 夏光.论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J].环境保护,2007(06).
[2] 彭金玉、夏少敏.银行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3(12).
[3] 程卫红.评述信贷配给论[J].金融研究,2003(11).
[4] 王玉婧、江航翔.环境风险与绿色金融[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6(06).
[5] 唐倩.发展绿色经济的价值与制度分析[J].政法论丛,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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