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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相互关系的分析研究

2015-07-24 09: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灵魂、核心,构建和谐社会不能背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载体,和谐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都要体现科学发展观。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和谐社会 相互关系
  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是内在统一的。科学发展观是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灵魂和指导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所当然具有统领的作用。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我们要科学认识、正确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
  一、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以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为指导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是对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继承,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理论上的创新和发展。
  对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表现在: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阐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中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决定》提出要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就科学地阐述了新时期的科学发展的思想。
  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表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突出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是党在新世纪全面正式的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马克思的社会和谐思想坚持了其整个思想理论体系的一贯精神特质,即辩证的、历史的、人道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可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同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不仅是对以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更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以人为本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以人为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党中央在2006年10月11日举行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以人为本作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正式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要遵循的价值追求。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点在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眼点,在于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全面进步。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是互为基础和前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这样的社会能够能够不断地位社会每一位成员创造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实现自我价值所需要的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诚信友爱、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从而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竞相迸发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增加社会财富,促进你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文化需要。
  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科学发展观突破了过去把发展简单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的局限,强调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对自然、经济、社会复杂系统的全面思考,着眼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建设,着眼于经济增长、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政府、企业和公众之社会结构的全方位管理,不能只计一点不及其余。所谓“协调发展”,就是指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以及社会系统内部之间,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状态;是经济、政治、文化相互协作、相互推动,国际间、区域间人口资源环境相互配合、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速度相宜和效益兼顾的社会发展形态。所谓“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涵是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必须与人类向自然的回馈相平衡,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发展机会为代价,本地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其他区域或全球发展为代价。简言之,就是要以让下一代人也能发展的方式来发展,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粮。
  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增长、综合国力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和谐。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实现,则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只有坚持发展的全面性,才能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只有坚持发展的协调性,才能有效地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只有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发展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这是我们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江泽民告诉我们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执政兴国的实质就是社会主义现在化建设,因而发展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在花建设的第一要务,这是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决定的,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它集中体现了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发展观系统地阐明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根本动力和发展的新思路。因此,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科学思想体系,而发展又是贯穿于科学发展观的整个理论系统,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
  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水也必须以发展作为基础,没有发展,统筹协调与和谐就没有物质基础,也就不会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不会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的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社会个系统之间的协调、和谐都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做后盾。离开发展,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
  五、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几个重大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决定》强调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六大原则,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第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为本的相互统一。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只有明确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把握主要矛盾,坚持以人为本则昭示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两者相行不悖,共同统一于科学发展、和谐建设中。
  第二,处理好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发展是硬道理,是当今中国要处理好的主要矛盾。要坚持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和谐保障发展。既要推进发展这一主要矛盾的解决,又要处理好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协调互动,这既是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第三,在发展中更加重视利益的统筹兼顾和协调。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并使其相协调,是为了满足或者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需求,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共同建设人民群众自己的美好家园,共同享有建设发展的成果。
  第四,使公平正义理念既贯彻到社会建设中也体现在发展中。在社会建设中突出强调公平正义的同时,在科学发展上也应体现公平正义理念。在当今的竞争性领域体现公平正义有迫切的现实要求,其示范性、引导力和体制建设既是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建设的需要。
  第五,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体现了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其渗透力、影响力、推动力、支撑力越来越强,既是科学发展中的有力支撑,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题中应有之义,还是架设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桥梁、纽带,必须作为重大的战略问题给予重视。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执政新理念,是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是为了更好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
  综上所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复杂的系统、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因此,这就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党中央的指引下,率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不断克服简约化的陋习,按照规划蓝图,一笔笔描绘、一件件落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人将会欣喜地看到一个运用科学发展观构建成的和谐社会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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