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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课程融通设想

2016-07-13 10:1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大学培养复合型、开放型人才的教育目标意味着大学要传授给学生复合的和开放式结构的知识和实践能力,而这首先要求学校在教学模式和内容上实现复合化和开放化,大学教育的活力与师生创造力的开发也能依此而展开。本文认为教育改革是解决社会危机的根本手段,专门针对高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教育模式的弊病提出了课程设置的改进建议。

 

  正值我国经济腾飞的时代,社会要求复合型、开放型、德才兼备的人才,但现实是,一方面企业、机关等用人单位缺乏高端人才,而另一方面学校毕业生普遍面临就业困难的窘境,这说明教育的成效与现实的要求不相符,这不能不强烈地触动我们进行教育改革的愿望。

 

  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理论三学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论、实践和教育的困境,但是它们之间具有研究对象的交叉性、价值理念的相容性和研究方法的互动性几个紧密联系,这些困境其实可以通过三学科的相互沟通来解决

 

  一、教育质量贫乏是社会危机的根源

 

  教育自古以来都是治国之本,举国上下只重视经济利益国家就危险,这是古圣人之高见。即使经、管、法这三门学科的主要关联都在经济领域,也不能用狭隘的眼光办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指出,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教育法给教育事业提出了至高的要求,也给予了无限的空间。作为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学应努力实现教育的目的。然而,实现教育目的需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为指导,一切急功近利的教育思想和狭隘的教育理论都不能帮助教育目标的实现,并且还具有负面作用。比如,在经济发展的紧迫时期,大学教育很容易将基于社会需求分析的人力资源理论作为办学指导方针,实施了一系列的狭隘的教育策略,结果导致人才的创造能力、思维能力以及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低下,国民整体素质也不理想的结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紧密相连的,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需要有机联系的、丰富的文化和科学知识作为底蕴的。在急功近利思想指导下,忽视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教育,对知识进行切割式的供应,必将导致人才的断层、知识的断层,最终导致文化、科技乃至经济的断层。

 

  作为现代大学的办学理念,现代大学应同时是教育机构、研究机构和服务机构。先进的办学理念必须与先进的教育手段相结合,使之具体的深入到教学的过程当中。对于学校教育的具体标准的考察可以反映为培养目标的科学化程度、课程设置的合理化程度和学生个性发展的成熟化程度几个方面的教育质量。大学的学生培养目标应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反映,也是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它起着贯彻办学理念的指导作用。我国许多大学的现行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却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所确定的目标比较抽象而单一,缺乏有层次、有系统、切合实际的具体的素质标准体系,而这却是良好教育质量的前提,学生个性发展的成熟是教育的目的,实现目的关键的是课程设置的合理化,在此,经、管、法三学科的融通可以使这三门学科的教育焕发出崭新的面貌,并且大幅度地提高教学质量。

 

高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课程融通设想


  二、课程设置的合理化改进

 

  课程设置是课程结构的编制,包括课程体系结构整体的编制和具体课程的编制。前者主要解决依据培养目标设置哪些课程和如何设置这些课程的,它涉及到基本的理论要求和不同形式的优化组合;后者主要解决课程标准问题,同样涉及到基本的理论要求,包括不同形式课程的标准。本文只讨论课程体系结构整体的编制问题。课程设置环节制约教师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方式,也必然会影响教育的效果。为了培养专通结合的复合型的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要,就要改变专业设置过细、课程安排不够合理、教学手段简单落后和考试方法单调陈旧的弊端,并且,不仅要改进学科课程,还要改进实践课程和潜在课程,因此调整课程设置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根据教育理论的要求,课程结构的编制要符合合目的性、合科学性、合发展性的基本要求。在此以一所学校的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课程结构设计为例进行分析。该校各专业大学本科四年全程教学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中又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该校以上三个专业的公共课部分主要有大学英语、语文与写作、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及其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形式与政策、军事理论。

 

  经济学的专业基础课程有: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和统计学。专业课设有:中国转型经济、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选修课设有:法律与经济学、资本论、当代经济学流派、经济思想史、经济史、新制度经济学、计算机新技术、学科发展前沿专题、国际经济合作、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比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证券理论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港澳台经济、跨国公司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国家发展计划。

 

  管理学的专业基础课程有: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法、市场营销。专业课设有:运筹学、组织行为学、项目管理、管理系统工程、战略管理、运营计划与控制。选修课设有:管理心理学、管理决策模型与方法、国家税收、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思想史、财政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应用博弈论、技术经济学、经济计量学。

 

  法学的专业基础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专业课设有: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业选修课设有:法哲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比较宪法学、现代西方司法制度概论、比较法总论、法律社会学、立法学、犯罪学、监狱法、犯罪心理学、证据学、司法文书、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律师与公证、行政复议法、当代中国地方制度、海商法与海事诉讼法学、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关系史、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技术转让法、世贸组织法、国际税法、中国区际冲突法、国际人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公司法、金融法、证券法、保险法、比较民商法、物权法、竞争法、企业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财税法、房地产法、社会保障法、票据法。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各专业课程划分过细,导致知识分割,不利于学生开展纵横交错的综合性、创造性思维,使学生知识僵化,教师难于创新。相关课程都要重复讲解有关联系,造成师生的人力与课时的浪费。学生听课时间过长,而从事思考、创作和实践的时间极为缺乏,如此的课程设置不能算是符合科学性,也就不具备合目的性和可发展性。科学性的具体要求应当是达到教师和学生都能感受到学术天地的理论严谨而宽广自在、知识浩瀚而教学高效、事理奥妙而能举一反三,最后能激发教学双方的创作兴趣和能力。以笔者了解三学科内容所得之见,三学科的课程设置可以做如下组合调整。

 

  经济学专业的课程安排中,经济学说史、经济思想史、经济史都属于史学系列,同属一个专业的历史内容是相互密切关联的,分离成不同课程就分裂了经济思想学说对经济发展历史之间的重要联系。同样,当代经济学流派、新制度经济学、学科发展前沿专题、资本论、博弈论之间都有方法论上的关系,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合作之间具有世界性的共同特征,中国转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发展经济学、国家发展计划、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专门研究中国问题的课程。

 

  管理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由于管理学本身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除了大致的概貌以外,管理学是由各种理论构成的理论丛林,因此管理学与管理思想史合并为一个课程较为有利。属于决策类的运筹学、管理决策模型与方法、应用博弈论等可以决策学名义加以系统化。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属于要素管理范畴。项目管理、管理系统工程和运营计划与控制等属于控制类,可以控制学的名义加以统合。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也可以有意地加以结合。市场营销与企业文化创新以及成本费用与利润管理等课程内容也可以组合为营运管理进行专门讲授。

 

  法学专业的课程中也有同样问题,如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割裂,西方法律思想史与外国法制史的割裂。可以组合的还有: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当代中国地方制度与中国区域冲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公司法与企业法;金融法、证券法与票据法等。

 

  在公共课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和形势与政策等,都应当基于同样的理念进行整合。

 

  注重知识教育,忽视能力教育是我国教育目前面临的巨大问题。不仅如此,它还直接导致了在知识教育工作上的低效率,为了弥补基础课程设置过细而融通课程缺乏这一缺陷,学校推行双学位制,却由此占用了学生太多的休息时间。要寻找一个良好的改革策略,如果以教学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为课程设计的依据,对课程设计进行改革,通过简化与整合原有课程设置,使教学方针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中得到明朗的体现,活跃课堂教学方式,让教师可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并让学生进行各种课题的探讨,还可以开设定期的数名专家座谈公开课,学生将会有更开阔的思路和更多的课外时间完成教师布置的或者自命的课题,如此可以达到培养开放型、国际型、复合型、应用型等人才要求的目标。

 

  根据以上考虑,本文提出以下本科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框架:

 

  第一年:基础知识教育。开设公共基础课程和三通基础课程。

 

  第二年:专业知识教育。开设专业基础课程。

 

  第三年:通学知识教育。开设专业内综合课程及通学课程。

 

  经济学专业:经济管理学、法经济学、与本专业及方向对口的法学和管理学课程;

 

  管理学专业:管理经济学、与本专业对口的法学和经济学课程;

 

  法学专业:法经济学、与本专业对口的经济学和管理学课程。

 

  第四年:综合能力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和论文写作。

 

  作者:江 蒲 来源:知识力量·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 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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