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法学理论教育进行研究是推动法学素质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实现法学改革的关键。随着国际形势和社会发展的变革,法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也应该随之改革,不断适应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本文将重点来分析目前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现状,找到目前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充分把握高等法学教育发展方向的基础之上,来实现对如何提高法学教学改革的探讨,以此为高等法学教育的实现开辟途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社会格局的发展,高校的法学教育开始朝着素质教育方向迈进,这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我国法学教育开始走向成熟。然而,目前的法学教学体系相对来说还不够成熟,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教学改革的顺利实现,不利于实现对于优秀法学人才的培养。只有从根本上来对教学体系进行完善,才能够实现法学在新时期的不断发展。
一、高等法学教育的教学现状分析
随着全球化文化的发展,高等法学教学改革已经有了较大的进展。法学素质教育观、开放教育观、国际教育观已经初步确立,从而对高校法学教学改革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受我国传统教育的文史哲主导模式的影响,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定位为一种精英教育,侧重理论型人才的培养,过分强调法学教育的理论基础,很少考虑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主要局限于被动式的案例讨论、无声的审判观摩、程式化的模拟法庭和断裂式的毕业实习等四种形式。法学教育的基本职能和根本目的是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以上问题的出现不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的法学教育存在着巨大的改善空间,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集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法学教育模式。
二、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研究
目前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国内教学与国际教学的相互交融;其二是理论教学与教学实践的互相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目前法学教学中最欠缺的方面,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对于实现国内教学与国际教学的相互交融来说,就要善于从国外发达国家教学体系中抽离出适合我国高等法学教学的元素,多吸取教学的经验,引进先进的教学内容,以此来缩短我国与先进国家的差距,从而提升教学质量;其次,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相作用中,应该不断地创新法学教学的实践方式,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来实现,并在教学评价中增加实践考察的比重等。这两大方面是今后高等法学教育的指引,对于实现素质法学教学改革创造基础,对于优秀人才的培养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高等法学所教育中出现的问题探析
我国法学教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其主要问题主要体现为教学体系不健全、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形式化过于严重、教学环境闭塞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降低了法学的教学效果,不利于对优秀人才的培养。
(一)法学课程设置趋同,内容较浅
法学课程设置趋同化明显,内容较浅是目前法学教育的主要问题。我国缺乏悠久的法律传统和法律体系,尽管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旧的法律体系依旧存在,而新的法律体系尚未构建。相比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讲,我国的法律无论是从法律内容、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等方面来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缺少了应有的理论支撑。在目前高校法学教学中,教学内容单一、教学形式呆板,仅仅拘泥于对目前先行法律体系的解读和诠释,缺乏创新精神。此外,在高校法学教学设置上,除了政法类学校对于学科有细致的分类和下设,其他的一般高校都对法学没有明确、详细的学科分类,让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都呈现出单一化的特点,缺少特色化教学。这些问题对于实现法学教学改革是极为不利的。
(二)教学方式形式化严重
教学方式过于形式化是目前高等法学教学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在提倡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教育理念中,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法学教学的方式。但是其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首先,通过多媒体进行教学,很多教师过分依赖这种教学方式,实现完全地信息化教学,从根本上缺少人文精神的渗透,不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其次,多媒体课件是内容较少,都是经过书本教材简化之后的,缺少必要的引入和分析过程,不利于学生的思考和认识。总之,在法学教学课堂上,教学形式化严重,一味地追求新颖的形式,缺少为教学服务的意识,阻碍了法学教学效果的提升。
(三)教学环境闭塞,国际交流较少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与国际交流较少,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学环境闭塞、教学内容落后,不利于实现法学教学改革。其主要表现在很大方面,首先,法学双语教学体系还不够健全,在双重文化背景下,如何实现国外法学内容与中国法学教学的结合,使之被更多的学生所接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其次,双语教学师资力量还不够强大,很难实现本土化的翻译,加上长期以来中国学生英语学习环境的影响,不利于实现学生对于法学的充分认识和提升。此外,在对于法学教材的选用上,如果选用国外教材,版权问题可能会带给高校过多的经济负担,如果是通过高校教师自行编写,师资力量不够,无法真正契入法学教学的本质。总之,这种互相矛盾的现实不利于教学实践的正常进行。
四、高等法学教育的对策和实践途径
实现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和实践,对于实现法学素质教育改革、增进优秀人才的培养等方面有重要的意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法学教育,需要从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引进国外优秀教学模式、实现法学教材的改革、案例教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实践,以此来构建完善的法学教学系统,提高法学教学效果。
(一)实现教学体系、课程设置改革
实现法学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的改革至关重要。第一,增加国外法学教学研究,进行对比教学,实现国外教学思想在国内教学中的引入,为法学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基础。第二,开设人权课程,提升大学生的人权观念,强化个人的使命感和崇高的理想,不断地促进法学教学中人格的树立。第三,扩宽学生的知识面,对于历史、文学、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学科都应该有所渗透,这些在将来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上有很大的帮助作用。第四,建立有效的学习评价机制。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情况,从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两个方面来对学生进行综合的评价,强化对于他们思维能力、法律素养的考察,减少单纯理论知识的测评。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起完善的法学教学体系,不断地提升教学效果。
(二)充分借鉴国外优秀的法学教学模式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要善于充分地借鉴国外优秀的法学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果。比如,德国的Seminar模式,强调师生的双向互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课堂讲授内容的消化、理解和运用,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研究问题的能力以及合作研究的能力;美国的“法律诊所”模式,让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诊断”法律问题,开出“处方”,采用多边教学互动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法律实践能力、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很好地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对接。具体到实践中,应该给增加这些先进教学模式的引入,来提升学生的法学素质。此外,还可以实现教学分流,按照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学习能力、个人特长对他们进行分流,实现有效的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实现多渠道、多方位的人才培养。
(三)实现法学专业教材编写的改革
实现法学专业教材编写的改革。首先,要从整体的编写风格和编写内容上进行改革,强化案例教学,不断借鉴国外优秀的教学材料进行改革,不断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法学素质,将他们培养成为人格独立的个体。其次,要将法学教材的编写与社会市场经济规律结合起来,从而保证法学教学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能够解决更多的现实问题。最后,实现课程教材的英文编写,不断地促进法学教学国际化,以此来不断地提升法学素质教育改革的实现。
结语
对于高校法学教学进行研究,不仅仅能够充分地把握法学教学的发展方向,同时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法学素质教学的改革。针对目前我国高校法学教学目的不够明朗、教学手段形式化、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内容陈旧等教学现实,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法学教学人才的培养。要想在新时期推动高校法学教学的发展,必须要进行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的改革,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法学教学模式,实现法学专业课程教材的编写改革、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来提升法学教学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作者:游华奎 来源: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