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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在东岳论丛工作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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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在东岳论丛工作的编辑

百科名片叶涛,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山东大学教授,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另有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叶涛,以及北宋著名诗人叶涛(1050-1110)。中文名: 叶涛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山东费县 出生日期: 1963年10月 职业: 教授,民俗学家 毕业院校: 山东大学 代表作品: 《民俗学导论》、《中国民俗》、《中国京剧习俗》

专著: 《南明文学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12月版。 《中华文化格局中的越文化》,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版。 《求真与问美:古典小说名著新探》,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版。 《清初诗坛:卓尔堪与〈遗民诗〉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7月版。 《金瓶梅新证》,黄山书社,1999年1月版。 论文: 《清初散文中枢:从李世熊看明遗民散文创作网络》,《浙江大学学报》2013(5)。 《2001-2011的古代小说研究》(第二作者),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13(10)。 《古汉语环境中“文献”语义确解》,《新亚论丛》第13期(2012年12月,香港新亚研究所)。 《明清绍兴的人口规模与“士多”现象——韩国崔溥〈漂海录〉有关绍兴记载解读》,《浙江社会科学》2012(2)。 《〈且朴斋诗稿〉:遗民徐懋曙的诗史追求——稀见明遗民文学别集撷英之一》,《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1(4)。 《篡窃的文学经典:〈画网巾先生传〉并非戴名世原创》,《文学遗产》2010(1)。 《郭之奇抗清殉节的新材料》,《文献》2010(4)。 《吴越文化比较论》,《中国越学》第二辑(2010年4月)。 《秦末越地“换了人间”说献疑》,《浙江社会科学》,2009(2)。《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学术”——评〈明清辞赋述略〉》,《学术界》2009年第1期。 《神话的消解:诗史互证澄清一桩文化史公案》,《复旦学报》,2008,(2)。 《勾践“长颈鸟喙”别论》,《浙江师大学报》,2008年第2期。 《吴承恩:西游记著作权的发现——关于20世纪初小说考据学的省思之一》,《东南大学学报》,2008,(1)。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8,(5)全文转载。 《君王、臣子、庶民——遗民张岱历史散文书写中的对象考察》,《上海大学学报》,2007,(5)。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8,(1)全文转载。 《南明文学文献的当代传播考略》,《西北师大学报》,2007,(5)。《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 《越国崛起: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范本》,《社会科学战线》,2007,(1)。 .《别一时代与文体视野中的张岱小品》,《文学遗产》,2006,(1)。《新华文摘》2006,(9)论点摘编。 《一个完整的南明文学观》,《学术论坛》,2006,(9)。 《匪夷所思的想象探戈:评盛鸿郎〈萧鸣凤与《金瓶梅》〉》,《文艺研究》,2006,(8)。 《伊何底止的指鹿为马:〈金瓶梅〉作者“萧鸣凤”说新证驳议》,《学术界》,2006,(4)。 《无中生有的政治“罪行”:〈金瓶梅〉作者“萧鸣凤”说新证驳议》,《明清小说研究》,2006,(3)。 《疏误明显、雕琢未周的大工程——〈全清词·顺康卷〉综检》,台湾大学《台大中文学报》第22期(2005年6月)。 《澹归〈遍行堂集〉的民族思想平议》,《南京师大学报》2005年第3期。 《从“五四”再出发:重评金圣叹的“腰斩”〈水浒〉》,《深圳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更考遗民删作伴,不须牛侩辱墙东”——清初“遗民录”编撰与遗民价值观传播新考》,《中国诗歌研究》第3辑(2005年8月)。 《清初诗坛中坚:遗民-性情诗派》,《复旦学报》,2004,(5)。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5,(3)全文转载。 《“真诗”的探寻:清初明遗民诗论》,《中山大学学报》 2004,(5)。 《〈全清词·顺康卷〉指瑕》,《学术研究》,2004,(6)。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4,(10)全文转载。 《雕琢未周、瑕疵明显的大工程——〈全明词〉、〈全清词·顺康卷〉疏误综检》(第一作者),《求索》,2004,(7)。 《清初明遗民诗人栖迟韶关丹霞山史事综考》,《华学》第7辑(2004年12月)。 《清初明遗民别集所见佚失曲目七种略证》,《中国文学研究》,2004,(3)。 《明清之际杭州卓氏四作家生平事迹考补》,《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4,(2)。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4,(8)全文转载。 《谁怜白骨掩黄沙——清初绍兴二遗民的生平与创作》,《绍兴文理学院学院》2004,(5)。 《全唐诗“红楼”意象与〈红楼梦〉命意发微》,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大语言文化学报》第六卷第1期(2003年12月)。 《屈大均之友石濂:一位值得关注的清初岭南诗僧》,《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3,(1)。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3,(6)全文转载。 《越文化研究纲要》,《绍兴文理学院学院》,2003,(4)。 《张潮:从历史尘封中披帏重出的一代诗坛怪杰》,《苏州大学学报》2002,(1)。 《清初文学文献拾遗三札》,《文献》,2002,(1)。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2,(6)全文转载。 《续〈有关红学的新材料〉》,《明清小说研究》,2002,(3)。 《红学视野中的〈随园诗话〉版本》,台湾《古今艺文》,2002年第11期。 《佛家“论议”、“说话”考》,《复旦学报》,2001,(1)。《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01,(3)摘要。 《唐五代通俗小说综论》,《海南大学学报》,2001,(2)。《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01年第五期“高校学者论坛”重点摘要。 《曹雪芹祖籍“辽阳说”新证》,《红楼梦学刊》,2001,(3)。 《有关红学的新材料》,《明清小说研究》,2001,(2)。 《“林黛玉”创作〈葬花吟〉、〈五美吟〉有借鉴》,《东岳论丛》,2001,(1)。 《补〈清初人选清初诗汇考〉》,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通讯》第十一卷第4期(2001年12月出版)。 《〈随园诗话〉涉红材料真伪新考》,韩国《国际中国学研究》第3辑(2001年12月)。 《八卷本〈搜神记〉成书时代新考》,《文史》,2000,(5)。 《近年<金瓶梅>作者研究新说四种检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5)。 《浊秽厕神与窈窕女仙──紫姑神话文化意蕴发微》,《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0,(4)。 《近年〈金瓶梅〉作者新说检讨》,台湾中央研究院《古今论衡》第4期(2000年6月出版)。 《民族主义:〈金瓶梅〉作者的隐微情怀》,《延边大学学报》,1999,(1)。 《〈金瓶梅〉作者的家乡酒》,《徐州师大学报》,1999,(1)。 《佛道教描写与〈金瓶梅〉的成书时代新探》,台湾大学《中外文学》第26卷第10期(1998年3月)。 《〈金瓶梅〉五十三至五十七回真伪论考》,台湾大学《中外文学》第27卷第4期 (1998年9月)。 《〈金瓶梅〉抄本考源》,《中国文学研究》,1998,(4)。 《〈金瓶梅〉地理原型探考》,《绍兴文理学院学报》,1998,(2)。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8,(11)全文转载。 《小说家之外:〈金瓶梅〉作者的三重特殊角色》,《东岳论丛》,1998,(6)。 《论宋元明小说戏曲发迹变泰题材的流变及其文化意蕴》,《复旦学报》,1997,(6)。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8,(2)全文转载。 《地平线下的风景——〈金瓶梅〉女性弱者形象浅论》,《东岳论丛》,1997,(3)。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7,(8)全文转载。 《两宋时期新小说观念的觉醒》,《晋阳学刊》,1997,(5)。 《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评〈浙东唐诗之路〉》,《浙江社会科学》,1997,(2)。 《从〈金瓶梅词话〉的零碎语料看作品之影射背景与作者之边塞经历》,《华侨大学学报》,1997,(4)。 《梅香缕缕出金瓶:〈金瓶梅〉审丑-审美特色管窥》,《徐州师院学报》,1996,(3)。 《污秽西门府,纯洁〈金瓶梅〉:〈金瓶梅〉斥淫描写辨正》,《东岳论丛》,1995,(5)。《新华文摘》1995,(12)全文摘要。 《怪、力、乱、神:〈封神演义〉的文化品位》,《晋阳学刊》,1995,(5)。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6,(1)全文转载。 《再论〈红楼梦〉的非现实主义品格》,《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4,(5)全文转载。 《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三国演义〉主题再探》,《晋阳学刊》,1994,(1)。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4,4全文转载。 《飞辩骋词客,说破三国梦——〈三国演义〉与传统重说文化》,《湖北大学学报》,1994,(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4,(4)全文转载。 《也论〈水浒〉之为农民起义说》,《东岳论丛》,1994,(6)。 《评〈废都〉的艺术模仿》,《北京社会科学》,1994,(1)。 《〈三国演义〉塑造曹操典型一法》,《池州师专学报》,1994(2)。 《石头原型与文学传统》,《东岳论丛》,1993,(5)。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1994,(1)全文转载。 《历史的错失:作为伟大思想家的金圣叹》,《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1993,(3)。 《一部有严重错误倾向的小说:评柯云路〈陌生的小城〉》,《池州师专学报》,1993(2)。 《〈三国演义〉二题》,《明清小说研究》,1992,(2)。 《潘金莲:长在男权主义粪土上的恶之花》,《阜阳师院学报》,1992,(2)。 《忧伤情结与莲荷原型——席慕容的艺术世界透视》,《淮北煤炭师院学报》,1992,(3)。 《另一只眼:从超现实主义角度审视〈红楼梦〉》(上、下),《池州师专学报》,1991,(1)、(2)。 《刘勰心物感应说的文化根源》,《居巢学刊》,1991(4)。

张凤莲 女,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科研主攻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人学。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编著作1部,参与撰写著作20多部,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国外社会科学》、《上海国外社会科学文摘》、《东岳论丛》、《齐鲁学刊》、《山东社会科学》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近40篇。独立主持并完成了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院重点课题3项,参与多项院重大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省委交办课题。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山东大学教授,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另有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叶涛,以及北宋著名诗人叶涛(1050-1110)。 叶 涛,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太白县人,上校军衔,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入伍,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0年9月在步兵55师服役;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在西安陆军学院侦察教导队学习;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排长、连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情报系学习;1986年9月至1990年5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连长、二十一集团军军直侦察连连长;1990年5月至1999年5月任二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参谋、宣传干事;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留坝县人武部政委;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扶风县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北宋诗人叶涛叶涛(1050-1110),北宋著名诗人,官至三品龙图阁待制,系王安石弟王安国之婿。字致远,龙泉东乡人,自幼 颖敏好学,博览群书,通今博古,经史子集了如指掌。其诗文,重视词藻,奇情险句,清雅绝俗,与苏东坡交谊甚厚,常以诗唱和、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时,神宗召廷试,赞叹其才思过人,于御屏上书:“政事何琬,文章叶涛”,授为国子直讲。 宰相王安石器重叶,有《赠致远直讲》诗 ,并由其弟王安国招为婿。此时叶涛潜心辅佐神宗治国理政,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政务,颇得臣民赞颂。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贬 官闲居金陵时,涛往从安石学文词。哲宗继位,涛为太学博士。绍圣元年(1094)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又被朝宦范镗诬陷。蔡京当权,被劾为元祐党籍。曾布再掌朝政时,任给事中。居数月病,以龙图阁待制提举崇禧观。大观四年(1110)卒。《宋史》有传 。惜叶涛诗存世极少。《宋诗纪事》引《宋文鉴》叶涛《望旧庐有感》诗曰: 重来旧屋谁为主,江令萧条叹独存。 已愧问人才识路,却悲无柳可知门。 舟车到处成家宅,岁月唯惊长子孙。 孤客滥由非得已,故交零落与谁论。 此诗当在上党人碑之后,感叹身世飘零之作。悔当初未尝退隐田野,植柳门前。

东岳论丛编辑部主编

百科名片叶涛,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山东大学教授,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另有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叶涛,以及北宋著名诗人叶涛(1050-1110)。中文名: 叶涛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山东费县 出生日期: 1963年10月 职业: 教授,民俗学家 毕业院校: 山东大学 代表作品: 《民俗学导论》、《中国民俗》、《中国京剧习俗》

2015年 中国十大社工人物2015年 中国社会学人最喜爱的女社会学家第一名 中国社会学网2015年 创新育人奖 南京大学2014年 教育部十二·五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1/72014年 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政府奖)2/52014年 江苏省优秀志愿服务奖(政府奖)服务学习-社工督导青年志愿服务2014年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2013年优秀图书奖 《从沉寂到创新:中国社会福利构建》2014年 民政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 需要为本视角下的港台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研究 1/22013年 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政府奖)2/52013年 江苏省三八红旗手2013年 江苏省教育科技系统五一巾帼标兵2013年 香港中文大学五十年金禧社会工作杰出校友奖2012年 民政部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一等奖(政府奖)1/52012年 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政府奖)2012年 中国社会学年会优秀论坛奖(社会福利制度创新:政府责任与社会组织责任论坛)2012年 江苏省妇联社会工作实务项目一等奖(抗逆小童星-流动儿童社会工作实务)1/52011年 中国社会学会优秀论坛奖(中国适度普惠福利社会与国际经验研究论坛)2010年 入选教育部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社会政策概论》首席专家2010年 中国社会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2)2009年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政府奖)2009年 中国社会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2)2008年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1/2)2008年 天津市社会科学专著三等奖(政府奖)2007年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1/2)2007年 南开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科研)奖2007年 南开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奖2006年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1/2)2006年 天津市精品课程(社会学概论)(1/5)2006年 南开大学示范精品课程(社会学概论)(1/5)2006年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社会政策概论)(2/3)2005年 中国社会学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5年 南开大学优秀示范课程(社会学概论)(1/5)2004年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社会学概论)(1/5)2002年 香港中文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2001年 天津市多媒体教学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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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领域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庆社会科学》第1期2013年《新华文摘》5期摘要刊登2013年 《中国社会建设的政策创新目标与实施框架》《福利中国》第1期2013年 《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安排:中国内地与香港的三维比较》《南开学报》第1期2013年 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工作》2期全文转载2013年 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保障》2期摘要转载2012年 《中国政府社会福利责任:理论范式流变与制度转型创新》《天津社会科学》第6期2013年 人大复印资料《管理科学》2期全文转载2012年 《服务学习:核心要素、角色结构和行动模式》《探索与争鸣》第10期2012年 《妇女儿童家庭社会工作实务案例》李蓁 彭华民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排斥与融入:低收入农民工城市住房困境与政策研究》《山东社会科学》第8期2012年 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保障制度》11期全文转载2012年 《社会福利视角下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困境研究》《甘肃理论学刊》第4期2012年 《抗逆力:一项低收入社区流动儿童的实证研究》《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学报》第4期2012年 《社会福利制度创新:政府责任与社会组织责任》《社会工作》第12期2012年 《儿童抗逆力:关于流动儿童社会工作实务的探讨》《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第3期2012年 《社会工作伦理视角下流浪儿童救助困境探析》《前沿》第9期2012年 《抗逆力:一项低收入社区流动儿童的实证研究》《社区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台湾:德伸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2年 《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与中国社会政策框架》《社会政策评论》第3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 《从沉寂到创新:中国社会福利构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 《服务学习:社工督导志愿服务新模式》 主编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本土与创新:重构社会工作实务模式》《创新中国社会工作实务模式丛书》总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抗逆小童星—流动儿童抗逆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国社会工作》第12期2012年 《社会工作在流浪儿童救助中的应用研究——以N市救助管理站为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4期2011年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中国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学术月刊》第 10期2012年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保障制度》1期全文转载2011年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阶段与特征—一个制度主义的分析》《福建论坛》第10期2012年《新华文摘》4期摘要刊登2012年 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保障制度》3期全文转载2011年 《台湾身心障碍者社会福利制度:社会需要与制度构建》《东岳论丛》第6期2011年 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保障制度》6期全文转载2011年 《社会福利转型背景下本土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社会工作》12期2011年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研究回顾:2007-2009》,载《中国社会学年鉴2007-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迈向人类福利新阶段》《解析福利丛书》总序 彭华民 李秉勤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格致出版社2011年 《消费社会学新论》 主编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让我们做朋友:儿童人际交往训练手册》 主编 中国人口出版社2011年 《中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两翼:理论发展与制度建构》《福利中国》第4期2011年 《中国适度普惠社会福利的理论辨析》《理论文萃》第5期2011年 《推动东亚社会福利发展与创新研究》《社会工作》第6期2011年 《推动普惠人民的福利社会的建设步伐》《社会工作》第5期2010 State-funded Re-employment Training andParticipation in Informal Employment in Tianjin, Bingqin Li and Huamin Peng,Marginalisation in Urban China: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edited by Fulong Wu and ChrisWebster,Palgrave2010年 《迁移与排斥:德国移民政策模式探析》《欧洲研究》第5期2010年 《社会需要路径下的中国社会福利发展框架研究》载《社会福利与社会建设》毛振华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中国社会福利转型:需要为本与适度普惠》载《中国社会变迁:60年回顾与思考》石英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社会工作引导志愿服务发展》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2009-2011》蒋昆生 戚学森主编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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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Bingqin Li. Journal of Asian Woman 年 《欧盟就业政策研究》载《和谐与发展:天津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 《社会需要与社会福利》独著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Household strategies and migrant housinginequality in Tianjin. With Duda, Mark and Li, Bingqin. In: Nielsen, Ingrid andSmyth, Russell(eds) Migrationand social protection in China. World Scientific,London,UK,pp. 年 《社会政策部》主编 载《社会学经典原著选读》景天魁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一版)关信平主编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2007年《对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多元社会排斥问题研究》载《中国社会政策研究》景天魁主编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城市流动儿童的社会排斥问题研究—以天津市为例》载《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集--和谐、创新、发展》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英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问题与社会政策改革》《社会工作》第3期2007年《福利三角中的社会排斥:对中国城市新贫穷社群的一个实证研究》 独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评第三条道路的社会政策理论》载《南开社会学评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论西方福利国家危机:新马克思主义的视角》载《南开社会学评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Market Transformation and Labour Protec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in China – Isthere a sequence. With Bingqin Li. POLITIKA -The Annual Journal (AJPPAA).2007 Low-Cost Urban Housing Markets:Serving the Needs of Low-Wage, Rural-Urban Migrants? with Bingqin Li and Mark Duke. Working paper to LincolnInstitute of Land Policy,年《城市新贫穷社群与多重社会排斥研究》载《中国社会政策研究》杨团主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嵌入社会框架的社会福利模式:理论与政策反思》《社会》第6期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社会保障》6期全文转载2006年 《社会政策研究中的伦理议题》载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福利多元主义解析》载《天津社会科学优秀论文集》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南开学报》第6期由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社会保障》2007年4期全文转载2006年《福利三角:一个社会政策的分析范式》《社会学研究》第4期.2005年《福利三角:一个社会政策的分析范式》作为中国社会学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收入李培林主编,2006年《建立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学年会获奖论文集》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城市新贫穷社群的形成--以天津秋风里社区为例》彭华民 刘军强 《中国社会保障》第1期2006年《欧盟反社会排斥的社会政策:以劳动力市场为例》《社会工作》第7期2006年《社会政策中的制度主义》《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4辑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研究》载《社会工作专业化及本土化实践》王思斌主编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社会学概论》 主编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The Social Protection of RuralWorkers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Urban China. With Bingqin Li. WorkingPaper of TheCenterofSocialExclusion Analysis,LES,年《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合:一个欧盟社会政策的分析路径》 《南开学报》第 1期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社会学》5期全文转载2004年 《反贫困社会政策》载《社会政策概论》 关信平主编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社会排斥概念解析》 《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2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3年《城市新贫穷社群与就业:一个社会排斥的制度分析》《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2001年《论网络时代的虚拟社区》《重庆邮电学院报》第2期2000年《欧盟一体化和消费者保护》 《南开学报》第 2期1999年《人与社区整合的研究》载《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学术论丛》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转型期中的社会不平等》 独著 社会知识系列丛书 北京:中国科技出版社1999年《炫耀消费探析》《南开经济研究》第 1期1999年《消费者运动论》《社会》第 2 期1999年《主题讨论 学生为本》载《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学术论丛》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世界消费者运动发展》《社会》 4期1997年《社会学概论》 参编 北京: 知识出版社1996年《消费社会学》 独著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重点出版书目1993年《美国阶级结构》主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古代管理思想在当今社会的应用》 参编 北京: 北京人民出版社 国家“八五”重点规划项目1994年《国际市场经营辞典》 参编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 撰写“经济社会学”等条目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参著 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心理咨询百科全书》 参编 吉林: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我国当前社会问题透视及治理方案》 参编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社会学辞典》 参编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年《对天津青年炫耀消费的调查》《天津日报》11月29日理论版1993年《论以人为中心的协调发展理论》 《社会学与现代化》第1期1992年《论国营企业职工对教育培训需要的特征》《社会学与现代化》第 1期1991年《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农民日报》 5月29日理论版1991年《论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 《社会》 第7期1991年《市场促销宣传的效果评价方法探析》《南开经济研究》 第3期1990年《测量社会分层的变量系统》《社会学与社会调查》第 5期1990年《韦伯对阶级层理论的贡献》《社会学与现代化》第 4期1989年《以技术换市场 强化中心城市功能》《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校刊》第7期1988年《论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的主体》《社会学研究》第5期1988年《对社会学系毕业研究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南开教育论丛》第 4期1987年《科技统计的现状及评价》《社会学与现代化》第2期1985年《经济社会学研讨会在津召开》《社会学与现代化》第3期1985年《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评述》《社会调查与研究》(《社会学研究》前身)第6期1985年《论凡勃伦的炫耀消费思想》《社会调查与研究》(《社会学研究》前身)第4期1985年《美国社会学家英克尔斯论个人现代化》《国外社会学》第2期1985年《积极开展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天津社联通讯》第8期1984年《浅谈交通社会学研究的内容与意义》《社会学与现代化》第1期1982年《社区的交通》 天津市社联主编 《天津市社会学会年会论文选》1982年《“四班三运转”的经济与社会效果》《南开学报》第5期1981年《社会学在大学生中》《社会学通讯》(《社会学研究》前身)第2期

涛,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研究领域为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中国民间信仰、区域民俗。出版各类专著十五部,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承担了多项国家课题。主要著述有《泰山香社研究》、《民俗学导论》、《中国民俗》、《泰山石敢当》、《中国京剧习俗》、《孔府》、《中国牛郎织女传说》(五卷本,总主编)、《中国民俗大系·山东卷》(主编)、《领略山东民俗》(小学地方课程课本,主编)等。 研究领域: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中国民间信仰、区域民俗。 主要经历叶涛1963年10月生于山东省费县。1984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1年-2004年,师从钟敬文教授、刘魁立教授,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得法学(民俗学)博士学位。1998年起担任山东大学民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起担任中国民间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外)。 1985年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1987年参与创办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历任副所长、所长。2002-2008年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所长。1987年发起成立山东省民俗学会,长期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现兼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旅游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泰山研究会顾问、泰山学院兼职教授、温州大学民俗学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主要著作1、《山东民俗》(合著,山东友谊书社,1988) 2、《孔府》3、《孔子故里风俗》(华语教学出版社,1993) 4、《中国京剧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5、《山东省志·民俗志》(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6、《江湖社会习俗》(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7、《抢婚》(合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8、《民间俗信与科学文化》(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9、《民俗学导论》(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10.《领略山东民俗》(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 11.《中国民俗大系·山东民俗》(主编,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 12.《中国民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13.《泰山石敢当》(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14.《中国民俗》(修订版,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15.《中国牛郎织女传说》(五卷本,总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6. 《泰山香社研究》(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专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主要论文1.《民俗旅游:一个尚待开拓的领域》,《民间文化季刊》1990年第3期 2.《民俗特质论》,《民俗研究》1991 年第4期 3.《京剧票友与票界习俗》,《戏剧丛刊》1995年第3期 4.《二十四孝初探》,《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1期 5.《民俗调查方法刍议》,《中国民俗学研究?第二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 6.《移民·山东人·山东民俗》,《东岳论丛》1997年第6 期 7.《秃尾巴老李的传说初探》,韩国民俗学会编:《第二届国际民俗学大会论文集》,1997 8.《抢婚风俗争鸣录》,《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9.《走进“龙牌会 ”》,《民俗研究》1999年第1 期 10.《新时期中国民俗学论纲》,《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1.《山东民俗论纲》,《山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2.《山东沿海渔民的海神信仰与祭祀仪式》,韩国民俗学编:《第三届国际民俗学大会论文集》,1999;《海洋文化研究? 第二卷》,海洋出版社,2000 13.《<金瓶梅>饮食习俗管窥》,《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台湾)《中国饮食文化》2001年第3期 14.《村史:追溯与建构——崮子村民俗调查与研究之一》,《二十一世纪:文化自觉与跨文化对话(二)》,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 15.《论俗信》(合撰),《民俗研究》2001 年第2期 16.《关德栋教授与俗文学、敦煌学和满学研究》,《民俗研究》2001年第4期 17.《灵岩寺辟支塔塔基浮雕与阿育王传说》,《东南文化》2002年第10期 18.《海神、海神信仰与祭祀仪式》,《民俗研究》2002年第3期 19.《醉心绝学的关德栋》,《光明日报》2003 年4月17日 20.《关于民俗旅游的思考》,《东岳论丛》2003年第3期 21.《论泰山崇拜与东岳泰山神的形成》,《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22. 《泰山香社起源考略》,《东岳论丛》2004年第3期 23.《泰山香社传统进香仪式述略》,《民俗研究》2004第3期 24.《泰山王母池九月九庙会调查报告》,《民俗研究》2005年第4期 25.《泰山香社传统进香仪式研究》,《思想战线》2006年第第1期 26.《关德栋教授学术思想述略》,《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2期 27.《泰山石敢当源流考》,《民俗研究》2006年第4期 28.《泰莱山区石大夫信仰考察记》,《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3期 29.《碧霞元君信仰起源考》,《文史》2007年第4期上校叶涛叶 涛,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太白县人,上校军衔,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入伍,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0年9月在步兵55师服役;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在西安陆军学院侦察教导队学习;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排长、连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情报系学习;1986年9月至1990年5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连长、二十一集团军军直侦察连连长;1990年5月至1999年5月任二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参谋、宣传干事;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留坝县人武部政委;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扶风县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编辑本段北宋诗人叶涛叶涛(1050-1110),北宋著名诗人,官至三品龙图阁待制,系王安石弟王安国之婿。字致远,龙泉东乡人,自幼 颖敏好学,博览群书,通今博古,经史子集了如指掌。其诗文,重视词藻,奇情险句,清雅绝俗,与苏东坡交谊甚厚,常以诗唱和、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时,神宗召廷试,赞叹其才思过人,于御屏上书:“政事何琬,文章叶涛”,授为国子直讲。 宰相王安石器重叶,有《赠致远直讲》诗 ,并由其弟王安国招为婿。此时叶涛潜心辅佐神宗治国理政,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政务,颇得臣民赞颂。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贬 官闲居金陵时,涛往从安石学文词。哲宗继位,涛为太学博士。绍圣元年(1094)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又被朝宦范镗诬陷。蔡京当权,被劾为元祐党籍。曾布再掌朝政时,任给事中。居数月病,以龙图阁待制提举崇禧观。大观四年(1110)卒。《宋史》有传 。惜叶涛诗存世极少。《宋诗纪事》引《宋文鉴》叶涛《望旧庐有感》诗曰: 重来旧屋谁为主,江令萧条叹独存。 已愧问人才识路,却悲无柳可知门。 舟车到处成家宅,岁月唯惊长子孙。 孤客滥由非得已,故交零落与谁论。 此诗当在上党人碑之后,感叹身世飘零之作。悔当初未尝退隐田野,植柳门前。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山东大学教授,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另有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叶涛,以及北宋著名诗人叶涛(1050-1110)。 叶 涛,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太白县人,上校军衔,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入伍,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0年9月在步兵55师服役;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在西安陆军学院侦察教导队学习;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排长、连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情报系学习;1986年9月至1990年5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连长、二十一集团军军直侦察连连长;1990年5月至1999年5月任二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参谋、宣传干事;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留坝县人武部政委;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扶风县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北宋诗人叶涛叶涛(1050-1110),北宋著名诗人,官至三品龙图阁待制,系王安石弟王安国之婿。字致远,龙泉东乡人,自幼 颖敏好学,博览群书,通今博古,经史子集了如指掌。其诗文,重视词藻,奇情险句,清雅绝俗,与苏东坡交谊甚厚,常以诗唱和、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时,神宗召廷试,赞叹其才思过人,于御屏上书:“政事何琬,文章叶涛”,授为国子直讲。 宰相王安石器重叶,有《赠致远直讲》诗 ,并由其弟王安国招为婿。此时叶涛潜心辅佐神宗治国理政,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政务,颇得臣民赞颂。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贬 官闲居金陵时,涛往从安石学文词。哲宗继位,涛为太学博士。绍圣元年(1094)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又被朝宦范镗诬陷。蔡京当权,被劾为元祐党籍。曾布再掌朝政时,任给事中。居数月病,以龙图阁待制提举崇禧观。大观四年(1110)卒。《宋史》有传 。惜叶涛诗存世极少。《宋诗纪事》引《宋文鉴》叶涛《望旧庐有感》诗曰: 重来旧屋谁为主,江令萧条叹独存。 已愧问人才识路,却悲无柳可知门。 舟车到处成家宅,岁月唯惊长子孙。 孤客滥由非得已,故交零落与谁论。 此诗当在上党人碑之后,感叹身世飘零之作。悔当初未尝退隐田野,植柳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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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委员: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副主任委员: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

一、关于董永先告诉你答案吧。董永祖籍山东千乘,生长于湖北孝感。传说董永本为山东千乘人,但早在汉代即迁移至孝感安家落户,这不仅有史籍记载,且与孝感这一地名的由来紧密相关,还有孝感地区至今遗留的许多遗迹、地名和民俗可资佐证;作为一件口头语言艺术作品,它正是在孝感地区的崇尚孝道的民间文化生态中,才发育成熟,既凸现孝道主题,又富有民间生活情趣,并通过说唱、戏曲等多种样式的艺术创造走向全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董永与七仙女”故事传说,千百年来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可谓家喻户晓,是中华民族广为流传的著名民间传说之一,在国外也有一定影响。现存的资料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委员: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副主任委员: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二、黄梅戏黄梅戏发源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故称黄梅戏,但黄梅戏发扬光大却在安徽安庆一带,这是文化艺术“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有趣现象。黄梅戏原称黄梅调,又叫采茶调,发源于湖北省黄梅县,并最终以完整的独立剧种的形式诞生于安庆地区、成长于安庆地区、兴盛于安庆地区。 黄梅戏原名黄梅调、怀腔或府调等,现主要流布于安徽省安庆市及其周边地区。黄梅戏的最早源头可能是来自湖北与安徽交界的大别山地区(目前此观点较为普遍)。传说清朝乾隆时期,湖北省黄梅县一带的大别山采茶调传入毗邻的安徽省怀宁县等地区,与当地民间艺术结合,并用安庆方言歌唱和念白,逐渐发展为一个新的戏曲剧种,当时称为怀腔或怀调,这就是早期的黄梅戏。其后黄梅戏又借鉴吸收了青阳腔和徽调的音乐、表演和剧目,开始演出“本戏”。后以安庆为中心,经过一百多年(19世纪初至解放前)的发展,黄梅戏成为安徽主要的地方戏曲剧种和全国知名的大剧种。黄梅戏的表演载歌载舞,质朴细致,真实活泼,富有生活气息,以崇尚情感体验著称,具有清新自然、优美流畅的艺术风格。黄梅戏中有许多为人熟知的优秀剧目,而以《天仙配》、《女驸马》、《牛郎织女》、《夫妻观灯》、《打猪草》、《纺棉纱》等最具代表性。 黄梅戏是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影响十分深远。目前黄梅戏流行区域正在萎缩,各级黄梅戏剧团特别是县级剧团的生存日益艰难,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与扶植。

中文名: 董永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 出生地: 山东博兴 出生日期: 公元前345年 逝世日期: 公元前234年 天仙配的故事妇孺皆知,它发源于孝感。

湖北孝感人,湖北孝感,因董永行孝感天而得名,是全国惟一一个以孝命名,又以孝传名的城市。

拓展资料:

董永,汉朝时期的人物,古代流传行孝历史模范。其家境贫寒,幼年丧母,与父相依为命。父去世后,又契身葬父,是《二十四孝》中卖身葬父的主角。民间广泛流传因其孝心感动天地,玉皇大帝之七仙女感动人间亲情,与其结为夫妻。

湖北省孝感市、山东省博兴县、江苏省东台市对董永出生地有争议,但各种史书中记载出生于千乘。曹植著《灵芝篇》是第一部描写董永的诗。

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推崇孝道,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效仿的楷模。建庙立祠就成了必然。其二,东晋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南袭,黄河流域战事不断,大批平民为躲避战乱纷纷南迁,董永的故事也带到了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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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人,不过和七仙女没什么关系历史上的千乘董永, 生活于两汉之间,是第四代高昌侯,《汉书》卷17《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记载。汉宣帝时期门官董忠,因为向左曹 杨恽(杨恽:司马迁外孙)告发大司马 霍禹谋反,立功。被汉宣帝封为高昌壮侯,两千户。

董永,汉朝时期的人物,古代流传行孝历史模范,其家境贫寒。幼年丧母。与其父相依为命。父去世后,又契身葬父,是《二十四孝》中卖身葬父的主角。后来他的儿子董宏、孙子董武又相继为侯。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因为董武的父亲董宏行为奸佞邪恶,朝廷剥夺董武父子爵位。27年之后,东汉光武帝建武2年(公元26年)董武子董永又被朝廷再度封为高昌侯。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 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 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 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委员: 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 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 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 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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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概况博兴县位于东经118°4ˊ∽118°22ˊ、北纬36°58ˊ∽37°27ˊ之间,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光照充足,水源丰盈,年平均气温℃,全年日照时数2595小时,年降水量601毫米,无霜期180天。博兴县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南邻淄博市的桓台县和临淄区,北接滨州市的滨城区,东与东营市的广饶县毗邻,西与淄博市的高青县接壤,处在环渤海经济圈、黄河三角洲腹地。辖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448个行政村,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县委、县政府驻博昌街道办事处,新城一路,行政大楼。邮编:256500。行政区划代码:371625。区号:0543。博兴县位于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地处黄河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接合部,京津唐和山东半岛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处,与淄博市、东营市相邻。全县辖3个办事处、9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48个行政村,48万人口,总面积为平方公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远在四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是父系氏族社会。周代即为东方大国蒲姑国治所所在地,齐国曾在此建都,春秋末置博昌邑,战国置博昌县,五代后唐时改博昌为博兴至今。博兴是汉代孝子董永的故里,中国优秀传统剧种——吕剧的发祥地,中国戏曲之乡,孝文化、戏文化、佛文化闻名国内外。自然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博兴县是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渠首所在地、胜利油田的重要生产基地。盛产小麦、棉花、大豆、玉米以及林果、蔬菜等多种农副产品,是山东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有打渔张水库、纯化水库等54座,年储水量3亿立方米以上。境内电力供应充足,年供电量达亿千瓦时。公路密度达到130公里/百平方公里,移动通讯位居全省前3强,是滨州市第一电话大县。县城区实现了统一供暖、供气,行政区、文化区、工业区、商贸区四位一体的主框架已经形成。工业占主导地位,经济相对发达 2007年,完成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财政总收入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分别增长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0元,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5205元,增长。主要经济指标都保持了较快增长。目前,已培育形成了石油化工、粮油加工、纺织、机械制造、厨具等主导产业,是“中国厨都”、“中国优质西红柿之乡”、全国草柳编工艺品出口基地、全国最大的植物油加工基地、全国最大的不锈钢厨房设备生产基地、长江以北最大的黑白铁批发加工集散地。开放的博兴正以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最大限度地降低招商门槛和投资成本,用优惠、高效、诚信、安全的优良环境,构筑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已同美、日、欧等20多国家和地区的商社、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正在重新规划建设中的县经济开发区是省级经济开发区水、电、讯、热、气、路和土地平整“八通一平”条件,现正以省道新博路的开工建设为契机,努力构建一条以新博路为轴线、贯穿南北、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设施一流白勺“经济长廊”。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和冲刺全国百强县”为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着力”、“三个协调”的总体要求,突出加强两区、三园、六大产业建设,积极推进工业新型化、三产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启动内力,借助外力,凝聚合力,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民富县强、和谐文明、生态优美的新博兴。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 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F<�!DA��!D3%G1饔!F2�!E3%GE!AA�!AB颉�!A3%G9%B@�!AB%GA!A1�%GF!E9%GF!D8%GE�%GA�%G4!B9%G8!BA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综合概况 博兴县位于东经118°4ˊ∽118°22ˊ、北纬36°58ˊ∽37°27ˊ之间,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光照充足,水源丰盈,年平均气温℃,全年日照时数2595小时,年降水量601毫米,无霜期180天。 博兴县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南邻淄博市的桓台县和临淄区,北接滨州市的滨城区,东与东营市的广饶县毗邻,西与淄博市的高青县接壤,处在环渤海经济圈、黄河三角洲腹地。辖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448个行政村,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 县委、县政府驻博昌街道办事处,新城一路,行政大楼。邮编:256500。行政区划代码:371625。区号:0543。 博兴县位于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地处黄河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接合部,京津唐和山东半岛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处,与淄博市、东营市相邻。全县辖3个办事处、9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48个行政村,48万人口,总面积为平方公里。 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远在四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是父系氏族社会。周代即为东方大国蒲姑国治所所在地,齐国曾在此建都,春秋末置博昌邑,战国置博昌县,五代后唐时改博昌为博兴至今。博兴是汉代孝子董永的故里,中国优秀传统剧种——吕剧的发祥地,中国戏曲之乡,孝文化、戏文化、佛文化闻名国内外。 自然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博兴县是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渠首所在地、胜利油田的重要生产基地。盛产小麦、棉花、大豆、玉米以及林果、蔬菜等多种农副产品,是山东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有打渔张水库、纯化水库等54座,年储水量3亿立方米以上。境内电力供应充足,年供电量达亿千瓦时。公路密度达到130公里/百平方公里,移动通讯位居全省前3强,是滨州市第一电话大县。县城区实现了统一供暖、供气,行政区、文化区、工业区、商贸区四位一体的主框架已经形成。 工业占主导地位,经济相对发达 2007年,完成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财政总收入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分别增长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0元,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5205元,增长。主要经济指标都保持了较快增长。目前,已培育形成了石油化工、粮油加工、纺织、机械制造、厨具等主导产业,是“中国厨都”、“中国优质西红柿之乡”、全国草柳编工艺品出口基地、全国最大的植物油加工基地、全国最大的不锈钢厨房设备生产基地、长江以北最大的黑白铁批发加工集散地。 开放的博兴正以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最大限度地降低招商门槛和投资成本,用优惠、高效、诚信、安全的优良环境,构筑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已同美、日、欧等20多国家和地区的商社、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正在重新规划建设中的县经济开发区是省级经济开发区水、电、讯、热、气、路和土地平整“八通一平”条件,现正以省道新博路的开工建设为契机,努力构建一条以新博路为轴线、贯穿南北、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设施一流白勺“经济长廊”。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和冲刺全国百强县”为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着力”、“三个协调”的总体要求,突出加强两区、三园、六大产业建设,积极推进工业新型化、三产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启动内力,借助外力,凝聚合力,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民富县强、和谐文明、生态优美的新博兴。[编辑本段]各镇(街道) 城东街道 锦秋街道 锦秋街道 湖滨镇 店子镇 兴福镇 曹王镇 陈户镇 吕艺镇 庞家镇 纯化镇 乔庄镇[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1986年,博兴县辖博兴、兴福、曹王、陈户4镇,湖滨、寨郝、店子、闫坊、 纯化、庞家、蔡寨、乔庄8乡。有50个管理区,442个自然村,446个村民委员会。 1992年8月,寨郝乡作为全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先行改革,撤销其管理区建制(共3个),由乡直辖村。 199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撤销寨郝乡、湖滨乡、庞家乡、闫坊乡、店子乡,设立寨郝镇、湖滨镇、庞家镇、闫坊镇、店子镇,撤乡设镇后,其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至1996年底,全县辖博兴、兴福、曹王、陈户、 湖滨、寨郝、店子、庞家、闫坊9镇及纯化、蔡寨、乔庄3乡,共47个管理区,446个行政村。 2001年,我县将原有的10个镇、2个乡调整合并为9个镇、1个乡,共调减2个乡镇,调减比例为,调整后,陈户、博兴、曹王、兴福、店子、闫坊、庞家、纯化8个镇,辖区和人口数量不变。寨郝镇与湖滨镇合并,定名为湖滨镇;蔡寨乡与乔庄乡合并,定名为乔庄乡。 2002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乔庄乡设立乔庄镇。至此,该县行政区划将不再有建制乡,成为滨州市第一个无乡建制的县区。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闫坊镇更名为吕艺镇,吕艺镇于2004年6月17日揭牌。 2007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博兴县撤消博兴镇,以原博兴镇的行政区域和陈户镇、湖滨镇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立城东街道办事处、锦秋街道办事处和博昌街道办事处。按照新的区划,原博兴镇的相公堂、北八里、顾家、刘家、陈家、贤城、鲍庄、董杨、董初、董高、董王、北辛安、中辛安、西辛安、东河东、河西、东上滩、西上滩、椒元、小营、大营、辛庄等22个行政村,陈户镇的崇德、赵楼、王集、辛阎、霍家、李家、城头、堤上、张管、冯吴等10个行政村,共32个行政村划归城东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博城五路173号;原博兴镇的北关、城张、西关、西隅、南隅、菜园、东关、疃子、苗集、西河东、新贾、西三里、马王、赵家、马庙等15个行政村,湖滨镇的东风、周陈、湾头、南陈家、孟桥、逯桥、傅桥、毛园、王家桥、王圈、段家、三官庙、傅家、魏家、西闸、安柴、院庄、南河东等18个行政村,共33个行政村划归锦秋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机关驻胜利三路295号;原博兴镇的东谷王、西谷王、伏路、伏李、伏田、永合、王木、许营、王楼、伏栾、西八里、皂户、伏郑、伏邵、东伏、西伏等16个行政村划归博昌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博兴镇政府驻地。上述区划调整后,博兴县城驻地三个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17万人,耕地面积万亩,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编辑本段]旅游资源 博兴县位于黄河三角洲腹地,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与淄博、东营两市接壤。人口48万,总面积平方公里。 博兴,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古老的黄河滋润养育着这片神奇的土地。鲁北平原的自然景观,浓郁纯朴的乡村风情,如歌、如诗、如画,给人们独特的感受。旅游胜地麻大湖芦苇丛丛,鱼跃鸟鸣,使人流连忘返,素有“北国江南”之美称。打渔张渠首水库风景秀丽,是休闲垂钓娱乐的好去处。 博兴历史悠久,远在四千年前已有人烟聚居,商代是蒲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周代齐国早期也曾在此建都。博兴古迹众多,北魏天平元年雕造的丈八佛,是平原地区一尊较大、较为完整的石造像。建于明朝嘉靖年间的凤阳桥,造型秀美、工艺精致、结构严紧、突出体现了明代建筑特色。汉初广武君李佐车之墓,据传是其辅助韩信伐齐病逝于此,士兵感其厚德,捧土筑此大墓为念。汉孝子董永的故里。我国优秀剧种吕剧的发祥地。近年来兴起的山东省民俗旅游点寨郝村、柳桥村,村舍典雅,民情纯朴,国内外游客络绎不绝。 博兴地理位置优越,南距济青高速公路40公里,西距滨博高速公路近10公里,济东铁路、205国道纵横南北,博辛、潍高、广青等省道横结成网;县城黄金地段建有三星级高标准宾馆、文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高档餐厅、保龄球馆及多处大型购物中心,可以满足国内外游客的多方需求。丰富的土特产产品,如沿黄一带出产的稻米,麻大湖毛蟹、金丝鸭蛋、白莲藕,小清河的甲鱼,黄河的刀鱼、鲤鱼等,素负盛名。品种繁多,工艺精湛的柳编、草编、东方毛地毯、蜡杆家具等工艺美术品,饮誉海内外。品种众多,风味独特的地方小吃,东西南北美味俱全,物美价廉,深受国内外游客的青睐。多元化的发展环境,为国内外有识之士大展宏图提供了可靠保障。在这里,您将得到自然、历史、人文景观等全方位的新体验。 博兴县将从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为国内外客商、游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热情好客的博兴人民热忱欢迎各界朋友和海内外游客的到来![编辑本段]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 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 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 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 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委员: 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 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 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 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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