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犯罪人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女性犯罪人除具有一般犯罪人所具有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因素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女性犯罪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提及女性,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善良、温柔、贤淑,然而古往今来都不乏“坠落天使变恶魔”的 故事 。在现代社会,女性已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妻子”“母亲”“女儿”的角色,她们正逐步走出家庭,走向社会。然而,女性在取得成就和地位的同时也出现了违法犯罪日趋增多的问题。也许是无知让她们误入歧途,也许是物欲让她们坠入深渊,也许是畸爱让她们迷失方向,每一起女性犯罪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背后都有她们特殊的心理过程。本文在近年来女性刑事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女性犯罪特点及犯罪心理,希望能为预防女性犯罪提供思路。
关键词 犯罪 情感 心理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1-283-02
一、基本情况
从案件类型来看,女性犯罪罪名较为集中,主要为侵财型犯罪(盗窃、),故意伤害、性犯罪和毒品犯罪。据统计,上述四类犯罪约占我市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50%以上。女性由于体力上明显弱于男性,心理上胆小怕事,因此多实施轻体力、隐蔽性的智力型犯罪,较少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时,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多为被保护对象,因此社会上对女性的警惕心理容易降低,女性更为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并且女性也善于利用该性别优势,因而女性实施等侵财犯罪活动与男性相比容易得手。
从受 教育 程度来看,女性罪犯多集中于小学、初中 文化 。文化程度是影响犯罪机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教育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文化程度低则认识水平也相应较低,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性格偏激、狭隘,遇事容易感情用事,易采取片面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受教育水平与法律意识水平成正比,低文化水平人群多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再者,受教育程度低者过早地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因认知水平有限,不能明辨是非,容易受到他人的唆使、欺和利诱而走上犯罪道路。最后,文化程度低导致找工作受限,迫于生计,也有女性走上盗窃、卖淫的犯罪道路。
从犯罪频率上看,女性罪犯基本为初犯,累犯和再犯的几率较小,累犯的情况主要发生在盗窃、、贩毒案件中。
二、女性犯罪特点
(一)情感犯罪居多
女性是天生的情感动物,感情细腻、丰富、敏感,且多为感情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女性控制感情的能力明显不足,情绪稳定性差。司法实践中发现,许多女性暴力犯罪的动因源于情感问题,她们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发生了扭曲,犯罪对象也多为她们感情的倾注者(如丈夫、情夫,近年来针对第三者的暴力犯罪有增多趋势)。当女性对某人倾注了感情,做出了牺牲,换来的却是冷漠、打骂、背叛、甚至抛弃时,女性往往会产生愤怒、嫉妒、仇恨心理。该些负面心理如没有畅通的排解 渠道 ,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在强烈刺激下,仇恨的洪水就会冲破理智的闸门,从而产生残酷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报复行为。
(二)加害者受害者难分
在很多案件当中,女性犯罪嫌疑人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两者之间存在转化过程。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女性在受到伤害后(例如家庭暴力、丈夫婚外情等),通常会委曲求全,希望以此挽回感情,但现实又常事与愿违。当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强烈的报复仇恨嫉妒心理,在该心理的驱使下,部分女性实施了暴力犯罪。另外,一些青少年女性在本应茁壮成长的年纪,因缺少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爱和正确引导,走上犯罪道路;再如一些被性侵害的女性,因无法承受来自社会、家庭的压力,自暴自弃,最终身陷囹圄。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法律上,她们的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法意;但情感上,她们本身也是受害者,有“情有可原”之处,社会应当弥补对她们缺失的关爱。
(三)多团伙作案,女性在其中扮演从属性角色
在封建社会时期,儒家思想要求女性“在家从父、嫁夫从夫,夫亡从子”,因而女性不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这主要是由其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现代社会,女性仍对男性表现出强烈的依附性。女性多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同时她们一般不是主犯,多带有胁从、被教唆、帮助犯的特点。
三、女性犯罪心理
女性犯罪多由于安全需求(如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情感与归属需求(如爱情、婚姻)、尊重需求(如成就、地位)未被满足而实施过激行为,以致触犯刑律。以下着重分析几种常见的女性犯罪心理。
(一)嫉妒、仇恨、报复泄愤心理
相比较男性,女性一般承担更多的家庭职责,投入在家庭建设上的时间和心血也更多,因此女性对于婚姻家庭的期望和重视程度远超男性,一般表现为希望婚姻延续、家庭幸福。但现如今婚外情现象日益蔓延,使得部分家庭陷入情感危机;家庭暴力现象仍屡禁不止,为女性犯罪埋下不定时炸弹。
1.家庭暴力
封建时期男子凌驾于女子之上,认为可以对妻子随意打骂,该种思想至今仍有残余,尤以农村为甚。执法机关一般不插手普通家庭纠纷、居委会村委会不管也是常态,这也导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长期处于无助境地。加上性格懦弱、经济不独立,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妇女受到家暴后常选择默默忍受,这又进一步助长了丈夫的暴力倾向。当仇恨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性格偏激者会产生“鱼死网破”的复仇心理,此时琐碎的小事就会触动“情绪的扳机”,用她们特殊的方式发泄对婚姻的不满,因此我们看到弱女子身上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大案。
2.婚外情
除了家庭暴力外,夫妻之间的不忠实也是造成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当今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正在弱化,诱惑因素逐渐增多,一些人产生了扭曲的婚恋观,对家庭不负责任,纵情过度,男性在该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心理学上认为女性的原则性、精神性较强,对婚姻的期望值也高于男性,因此一旦婚姻家庭出现变化,女性极难接受变故,心理极易发生扭曲,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原则,以求精神上的慰藉。此类案件中,被害者多为丈夫或情夫,但近年来“原配怒杀小三”的恶性犯罪增多,影响恶劣。杀死情敌固然存在一时激情冲动犯罪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扫除障碍、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同样的,作为第三者的女性,也会因为被冷落、抛弃而产生仇恨心理,或是出于为自己的感情扫除障碍的目的,采取极端的 方法 解决感情问题。 (二)逞强斗狠心理
心胸狭窄、小心眼也是女性的标签之一。心胸狭窄的女性自我排解情绪的能力普遍差,极易产生争强好胜心理。平日细小的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如没能及时化解,容易形成积怨以致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例如我市2011年发生的一起恶性杀人案件,邻里间因琐事产生纠纷,长期不合。案发当日,母亲、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共同商议如何报复,并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傍晚在家门口遇到被害人一家后,儿子、母亲、女儿、儿媳分别持匕首等工具共同打击手无寸铁的被害人,最终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数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最终上述几人均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这种因邻里纠纷而导致的恶性凶杀命案并不多见,而全家人一起作案更是罕见。双方多年的恩怨,难解的怨气,酿成了一个人间惨案。该案件三名女性罪犯的犯罪动机外表上看只是个“气”字,其实质是心中没有法制观念,因为某些微小利益受到侵犯或者受到损害便放纵宣泄,逞强斗狠,走上犯罪道路。
(三)铤而走险心理
在现代社会,女性在继续相夫教子责任的同时,也部分地承担起了家庭供给,更有单亲妈妈等群体几乎需要独自供养家庭。然而,女性在就业、待遇等方面极易受到歧视及不公正待遇。部分女性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及住所,缺乏生存能力,为生计容易为财而铤而走险,实施盗窃、、色情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爱慕虚荣、急功近利心理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投入最小、利益最大”的功利性也潜移默化着民众的价值观,女性爱攀比、好嫉妒的性格特点更加剧了这种现象。当现实与理想无法平衡时,部分女性迷失方向,有的走上盗窃、、贪污、受贿的不归路,有的贪婪地出卖肉体换取不义之财;有的甘愿做第三者,埋下犯罪隐患。心理学研究分析,女性的意志力弱于男性,在具有同样的接触钱财物的情况下,女性更容易为贪婪所侵袭。并且,女性的认知系统较为薄弱,很多时候都是以自己的低级需要和直接 经验 为标准,因此很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从而沦为他人的犯罪工具。
(五)自暴自弃,放纵心理
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不如男性,因此在遇到挫折、创伤后容易颓废,产生消极厌世情绪,进而“破罐子破摔”走上犯罪道路,该种情况在性犯罪中多见。对于性过错,社会对女性的批判明显多于男性,在强大压力面前,一些女性不敢、不愿、甚至不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继而产生自暴自弃心理,沦为卖淫女,进而极有可能演变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者。
(六)无知、盲从心理
该种情况多发生在未成年女性,该群体在世界观和价值观未完全形成时即接触社会,从而误入歧途。
女性犯罪虽然在绝对数量少远低于男性犯罪,但其上升势头明显,其对于家庭、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通过对女性犯罪心理的分析,针对不同的犯罪心理,设计不同的应对策略,可以为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提供思路。笔者倡导在社会上多些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多打温情牌、亲情牌,及时对负面情绪进行疏导、化解,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诱因。当然,女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减少和预防女性犯罪同样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女性自身、家庭、社会多管齐下,将保障女性权利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女性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各类事务中来,但是与此同时也导致女性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女性犯罪者进行了心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防范措施。
关键词 女性犯罪 心理分析 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瞿业,六盘水市广播电视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240-02
在家庭和社会之间存在着一条重要的维系纽带,那就是女性,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心理特征相对于男性来说,最突出的在于富于更多的情感,因此女性的神经系统兴奋程度更高,在受到刺激时很容易产生各种敏感的反应。基于此,女性的犯罪现象要比男性少很多,不过一旦女性成为罪犯,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情节。最近几年以来,女性犯罪行为逐渐增加,阻碍到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女性犯罪心理,提出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成为了现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
(1)暴力犯罪。相比于男性来说,女性暴力犯罪的现象要少很多,不过随着妇女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范围越来越大,女性暴力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加,特别是现阶段女性故意伤害及杀人犯罪等问题愈加严重,而被伤、被杀对象则主要为丈夫,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被动性。(2)财产犯罪。相关调查资料表明,女性财产犯罪的概率也有上升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盗窃、贪污及罪等,该类犯罪是女性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3)性犯罪。在整个女性刑事犯罪案件中,性犯罪的比率最为突出,并且严重腐蚀到了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其主要特点为流动性、隐蔽性及依附性等,主要表现为聚众淫乱、引诱或容留妇女卖淫罪等。
(二)女性犯罪的具体特点
(1)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具有被动性。虽然目前社会发展中强调男女平等,但是由于男权主义仍然在家庭关系中广泛存在,家庭暴力问题的频繁发生导致很多妇女无法再继续忍受虐待,一部分女性并没有通过法律形式维护自身权益,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女性犯罪的主体具有年轻化、高文化程度的特点。有调查研究发现,女性犯罪的特点越来越趋近于男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的犯罪在逐年增加,而且女性犯罪存在年轻化的特点。(3)女性犯罪的手段具有明显的欺性。由于性别差异,女性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通常都不会直接采用暴力手段,而是通过、投毒以及盗窃等方式来达到犯罪目的。(4)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依赖性。由于女性受到生理条件的局限,在体力上弱于男人,因此在社会中是一类较为弱势的群体,所以很多女性犯罪人多会为男性犯罪人进行踩点或者为其提供更多的犯罪工具,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依赖性,经常会出现在一些团伙犯罪当中。
二、女性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分析
(一)家庭因素
(1)一部分女性在家庭成长的过程中形成了明显的人格缺陷。相关部门研究发现,在一些家庭关系比较紧张,甚至是在一些关系破裂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性格都存在冷漠、阴郁等特点,而很多少女为了逃避家庭带来的不愉快,过早的在社会中游荡,想要从中寻找更多的安慰,不过由于其在社会中接触了很多不良因素,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2)家庭暴力可以说是家庭美满生活的腐蚀剂,同时也破坏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颗定时炸弹,很容易造成婚姻的破裂,子女在此时会受到严重的伤害。而在农村,发生家庭暴力的概率要比城市高很多,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在这些家庭中的女性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地位较低,受到丈夫的打骂是经常的事情。一部分男性由于受到男权主义的影响,认为丈夫永远要比女性地位高,可以随便打骂妻子,甚至于一些女性觉得在遭受到暴力虐待之后是一种家丑,难于对外人启齿,因此一旦这种伤害超出妇女的忍耐底线,她们都会直接通过伤害或者杀害的方式来反抗丈夫,从而形成犯罪。
(二)社会因素
(1)社会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传统的观念中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而且儒家文化中推崇女性要“三从四德”,千百年来压制着女性的自由发展,导致很多女性的心理遭受到长期以来的压制。(2)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观念遭到了彻底的颠覆,逐渐开始塑造现代新型女性,导致很多女性产生了强烈的“高消费”欲望,很多女性的“拜金”行为明显,她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和财富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3)外界传媒的不良诱导也是女性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一些黑色反动的、黄色淫秽的文化传播,直接影响到了女性正常人格的塑造和形成。
(三)个人性格因素
从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自身因素来看,通常可以分为不良心理、变态心理以及精神疾病症状等三个大类。其中不良心理主要表现为情绪遭受长期的压抑而变得暴躁,产生较强的报复心,还包括较强的贪婪欲望及明显的自私心理等。另外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刺激了社会的整体消费水平,一些妇女为了贪图享受、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渐产生了严重的贪婪心态,导致其愈加爱慕虚荣,使得其为了尽可能的满足自身产生的畸形需要,不惜采取犯罪手段来谋取利益。此外,还有一部分女性在刚开始时通常都处于被害状态,但是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维权意识淡薄,逐渐在后期从被害者的身份转化为害人者,伴随着其强烈的报复欲望最终发生犯罪行为。
(四)个人生理因素
在女性犯罪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为性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女性个人生理因素的影响。首先,与男性相比,女性的青春期变化要早一到两年,体内的雌性激素分泌量多于男性的雄性激素,因此会过早的对异性产生更为敏感的体验。其次,生物学上认为,当女性在处于月经期、怀孕期以及绝经期等各个生理周期时,会直接对其生理状况及心理状况产生影响。除此之外,一部分女性还会由于植物神经的紊乱,导致大脑皮层失调,很容易产生心烦易怒的情绪,一旦受到不良刺激,将会大大增加女性犯罪的几率。 三、女性犯罪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女性心理知识的教育力度
女性犯罪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并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 反思 。因此,应该将加强女性心理知识的教育力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要加强对女性进行 心理 健康知识 的教育力度,通过开设一些专业课程及相关讲座等,推广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橱窗等各类型的宣传媒介,营造女性心理健康知识教育的良好氛围。另外,还要加强女性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咨询及治疗机构的建设,在市场机制的促进下,促进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并不断扩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队伍。要充分的认识到,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离不开人的努力,因此提高教育团队的素质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针对现有的教育工作人员,大力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必要技能的培训工作。最后,还应该不断完善女性心理健康的测评制度。通过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女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不断的从信息反馈中寻找问题、改正问题,确保心理教育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二)加强女性思想水平的认识程度
一方面,要重塑妇女的传统观念。中国儒家文化自古以来推崇女性应该“三从四德”,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发展。随着新时代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变化,女性婚姻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大部分女性犯罪就是因为在处理家庭婚姻矛盾时发生的,因此如何正确解决家庭矛盾已经成为了这些女性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所以,现阶段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倡导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在遭受到家庭暴力的破害时,在面对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诱惑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一部分女性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而改变这些女性的思考方式也是一个重要任务,帮助女性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确立新的生活目标,有利于降低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对女性犯罪个体进行心理治疗
针对女性犯罪个体,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快相关心理矫治机构例如劳教所、戒毒所以及监狱等的建设,同时要做好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工作。由于现阶段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很多机构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心理治疗的重要性,严重缺乏专业的心理治疗人员,针对这种状况可以加强与大专医学院校以及医院等的合作力度,配合社会力量来做好女性犯罪个体心理治疗工作。另外,我们要不断的更新和借鉴现阶段心理科学的相关知识与原理,根据我国女性犯罪个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尽可能的起到改善女性犯罪心理治疗的效果。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并不是特殊的治疗,其与一般心理治疗的本质是一样的,在治疗过程中我们不应该把她们当作犯人来看待,而是应该将其作为病人,尊重她们的人格,与他们友好沟通,建立融洽的治疗氛围,增强她们的自我整合能力,改变她们的心理结构,使其逐渐对其生活方式感到满意,从而改善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状态。
四、 总结
总而言之,女性犯罪需要得到社会各界长期的关注。本文主要针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女性犯罪心理进行了分析,因此女性犯罪的预防措施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实际研究工作中一定要更加全面、更深层次的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的预防并减少女性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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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
随着《杜拉拉升职记》电视剧的热播,让我们领略到了现代职场女性特有的风采,智慧、自信、优雅、独立而不失温情,不断用自己的实力来证明自己就是男人之外的“半边天”。然而在职场上她们却一路遭遇许多问题与困境,影响了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职业女性职业生涯发展中的困境
1.难以逾越的传统观念
不可否认,几千年的男性社会历程,己经在很多领域刻下了男权的烙印,形成了男性成为主导力量的格局,也形成了一种具有性别等级的文化。这种文化和社会意识从人降生就开始灌输他们这种不同的性别规范,从而在其可以自我选择之前就己经形成了男强女弱,男性主导。 长久以来“男在外闯世界,女在家保稳定”被公认为天经地义的事,对女性的要求只是贤惠、柔弱,而女性的聪明、能干、坚韧等品质却往往被轻视或忽略。头脑中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由此对女性存在的性别歧视,在职场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职业性别隔离
职业性别隔离指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女性”职业和“男性”职业的现象。职业性别隔离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横向隔离,男女性别在某一职业中的构成比例与其在全部劳动力人口中的比例不一致,如就业人员构成中的男女性别差已扩大至 个百分点,而我国总人口构成中的男女性别差却只有 个百分点;二是纵向隔离,男女两性在职务等级和职业地位等级、职称等级中的构成比例存在显著差异;三是男女两性整体收入存在明显差异。
(2)制度措施上的不平等
在当今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招聘录用上存在不平等。在相同条件下,许多招聘单位往往将女大学生拒之门外;在职业培训方面,无论是一般培训还是专门培训,或者是业务外出,女性都较男性更少有机会;在配置安排上,女性劳动力的流动频率小,造成劳动技能单调,就业领域狭窄;在福利制度上,许多单位相同条件的女员工不能获得与男员工平等的福利待遇,女职工安全缺乏应有的保障。在退休制度上,男女两性不同退休年龄的规定使每一位女职工缩短了就业时间,降低了收入水平;另外女性在加薪、晋升等问题上遇到的挑战和困难会高于男性。
2.难以平衡的社会角色
现代女性的角色构成基本上是由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两大类复合而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角色成为女性在扮演传统的家庭角色之外的又一重要社会角色。但社会、家庭双重角色的承担,使其处在重重的角色矛盾之中,给女性带来前所未有的精神压力与心理困惑,严重影响着女性身心的健康发展。
(1)双重要求与标准带给女性的困惑
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是男女两性化的重叠要求,既希望女性都有很强的事业心,如吃苦耐劳、好强、刚毅、独立等等,又希望她们具有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认定的女性特质,如依赖、柔顺、随和等。另外,在传统观念中,对男性和女性“成功”的'评价标准不一。在以男性为主的传统价值观念中,男性只要事业成功,例如职务升迁、工作获奖、发明创造、专业升级、发财致富等等,都被认为是一个成功者。而女性的成功要受双重标准的检验,必须事业和家庭两方面同样成功。这种不公正、不合理、不易冲破的传统偏见和价值观念,就使得职业女性长期处于两种角色的矛盾冲突之中承受着世俗舆论和自己心理的压力,而不如男性勇往直前。
(2)事业家庭冲突带给职业女性的困扰
在男性为中心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男性,认为男性是干事业的,女性必须以家庭为重。因而时时会指责工作积极的妻子不顾家庭、缺乏母性、没有女性味等。因而她们疑惑自己的强大,已婚的职业女性困扰就更多,常常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3)市场经济变革带给职业女性的困惑
在改革开放中,我国女性一方面遇到发展的契机,取得真正意义的男女平等,涌现出许多事业成功的女性。另一方面,受“单位所有人”影响极为深刻的中国女性,在竞争原则、效益原则新的衡量尺度下,面临被精简、被调整、下岗回家、等待再就业等问题。职业女性内心很不平静,她们感到自己的社会角色时时受到威胁,产生角色困惑。
3.难以克服的自身因素
(1)自我认知偏低
虽事实上然男女两性在智慧、才能、成功率等方面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但传统文化环境总在影响或暗示:女人不如男人,女性应该柔弱。长期以来,,女性受这种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 形成了错误的自我意识与思想观念,认为女性在工作能力、思想深度等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 女性在工作中有意无意地产生了依赖、顺从、迎合男性的思想。有些女性总认为自身能力不够,认为“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女性的这种自我认知和自我定位导致女性在事业上容易失败,影响职业发展。
(2)竞争意识不强 。有的女性把竞争和“权利欲”看作是男性的专利;有的女性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轻易地“谅解”自己,错过发展机会;有的女性在思想上、理想上渴望自立、自强,但行动上不能为竞争所需的人力资本做储备,时间价值利用率较低,无形中减少了参与竞争的机会。
(3)对传统角色分工的认同
一些女性尽管在学校读书时才华横溢、雄心勃勃,但一旦成家生子,便存有“母借子荣而耀,妻凭夫贵而荣”观念,放松了事业追求。有的虽然锐志不减,但一遇到家庭与事业的矛盾、自己事业与丈夫事业的矛盾,便甘为家庭、为丈夫和孩子放弃事业。
二、促进职场女性职业生涯规划的对策
众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着职业女性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发展,推进职业女性职业生涯顺利发展需要从多层次多方位来进行。
1.制度层面
(1)建立健全两性平等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要审视已有法律、法规,剔除损害女性利益的条文规定。在各项制度的改革和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增强制度对性别平等的敏感性。研究如何建立相应的督促机制和压力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背性别平等原则、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女性平等职业发展权利的法律保障体系及其落实机制。真正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切实解决妇女就业难,女大学生就业难,女职工权益保护难等问题。同时,要制定平等就业法,高度重视歧视妇女案件的处理,努力保障妇女就业权益。
(2)完善女性劳动保护与生育制度
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法律约束,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监督机构,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国家劳动安全监察的内容之一和企业劳动保护管理体系。另外,应结合我国的实际,将生育成本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必要的生育费用社会补偿制度, 将女性的生育成本社会化, 为女性生育提供经济补偿。
2.社会层面
(1)改变传统观念,消除性别歧视
转变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消除社会对妇女的偏见与歧视,展示女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使全社会包括女性自身提高对女性社会价值的认识,可以通过各种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倡导性别平等、维护妇女权益、展示妇女风采,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男子多参与孩子养育和家务劳动,减轻职业女性的母性角色负担。
(2)重视女性职业规划的设计
注重发挥社会各级组织作用,积极为女性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创造有利条件。
一要加强引导。各级妇女组织要通过开展讲座与培训等多种载体,在广大女性中深入宣传职业生涯规划知识,使更多的职业女性认识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引导职业女性对自己做出正确的定位。二要完善机制。要健全女性人才培养机制。针对企业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相对薄弱的状况,明确女性参加各类培训的比例,提高她们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不断丰富工作经历和阅历。建立科学合理的女性人才评价机制,摒弃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建立以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使女性人才得到公正的评价。三要注重服务,在大力培植就业指导机构的基础上,要加快培养一支专业的职业生涯规划教师队伍,为女性正确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3)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
大力发展直接为家庭服务的第三产业,使家务劳动逐步从家庭转移于社会,成为社会性劳动,例如普设托儿及托老设施,为照顾老人和对抚养孩子提供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家政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努力把女性从传统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
3.个人层面
(1)正视冲突,平衡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女性首先要认清自己的人生价值,摆正事业与家庭在心中的这杆秤,毕竟鱼与熊掌通常情况下是难以兼得的。
大部分女性都会面临做母亲和回归职场的问题,女性要学会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对特定的角色有所偏重。因为很多职场女性不敢下决心去履行做母亲的职责。处理好这些现实的问题,就需要女性及早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节奏。
(2)制定职业规划,及早给予职业生涯的定位
倡导职业女性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有助于打破传统习俗和社会偏见,优化女性择业的外部环境,女性只有做好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才有助于个人认清自己事业的前进方向,从而更好的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人生目标。
做母亲、做妻子会给女性的职业生涯带来一定影响,如何让自己把事业和家庭处理得更好,聪明的女性应学会及早制定个人生活和发展规划。建议女性首先应该将影响自己的方方面面的因素都尽可能考虑在内。分析自己的现状,确定自己的位置,确定人生目标,包括婚姻的,家庭的,事业的,成就等等,在家庭内部进行充分地沟通,使大家尽量能够达成一致或取得家人的谅解和支持。
(3)不断学习,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越来越大的职业压力,女性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与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对提升女性职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女性承担着大量的家务活和生养、教育孩子的重任,精力相对有限,有选择地强化一种技能有利于集中精力掌握好该技能,也有利于巩固在这一领域的职业地位,对于增强职业竞争力有很大帮助。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职场女性在职场的作用和贡献愈发显现。重视女性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帮助职场女性走出职场困境,在充分实现女性自身价值的同时,促进社会安定,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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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没,能班忙写具体的提纲和内容分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 (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根据各地政策,报销范围有差异)再次归纳:现在绝大多数的孕妈咪都是职业女性,所以,怀孕生产常是就业或复职时面临的难题之一。好多妈妈都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们总结了以下经验,希望准妈妈们保护好自己,了解自己在怀孕时应享有的权利。可向法院上诉或私了。
在中国文学史上,文学著作对于女性的态度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如你所说的《氓》叙述了一个女子从恋爱、结婚、受虐到被弃的过程,感情悲愤,态度决绝,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和损害。虽属叙事诗,但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是,仍然能看出这个女子的洒脱和倔强,“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就能够体现这一点。 自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以后,不可避免地,男性作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升高,而女性因为先天的原因无法如男人般适应社会对于力量和效益的要求,所以日益攀附于男性。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当然,连鲁迅先生都曾经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过“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也就证明了中国女子在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是饱受欺压的一方,但是色彩鲜明的女子以及中国文学史对于她们的肯定也是有的,就如你所说的花木兰,当然,也应该看到,花木兰之所以能够如此盛名,也是因为她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女性的身份,是作为男性角色扬名于世的。 而古代有很多小说,就曾将才貌双全,德艺双馨的女子视为反面教材,将不幸沉湎于男欢女爱之中的错误全部归到她们身上,因果循环,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尤其是一部中国思想史在其中所起的作 用。从礼仪中提及的三从四德开始,到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再到宋明理学的出现,一步一步束缚妇女的言行,牵制了人们的思想,而若是女子稍有出格,则后果可想。可见,中国文学史对于女子的要求和看待还是相当苛刻的。 当然,凡事都应具体看待,何况女子本身就有好坏之分。像飞燕合德之流确是为人不齿,但也有红拂,秦淮绝艳等出尘女子。 欢迎阅读《作文:抓蝴蝶》,“查字典”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一年级作文”,请随时关注! 这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楼下院子里去玩,来到小花园里,我发现枇杷树上挂满了金黄色的枇杷果,樱花树和樟树又长高了。
一、“时尚女性文学”的兴起90年代后,我国进入激烈的社会转型时期,延续了40余年的计划经济体制急剧解体,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即也发生了全面的变革。在旧体制下曾拥有过辉煌历史的文学,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准备不足,一时不知所措,迅速跌入低谷。要重振文学雄风,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读者的心理,进行市场策划,以吸引读者注意。继1994年《青年文学》开辟了“60年代出生作家作品联展”后,从1996、1997年开始,《小说界》、《芙蓉》、《山花》、《长城》、《作家》等文学刊物又相继推出了“70年代以后”、“70年代人”、“70年代小说”、“90年代小说新人”和“70年代出生的女作家小说专号”等。“70年代后”作家脱颖而出。这是一个多元驳杂的创作群体,拥有多种写作路数,但以描写都市青年的各色人生而著称。其作者除少数外,均为南方时尚女性。她们以市场经济时代全新的价值观和文学观向传统价值观和文学观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其核心就是主张“私人写作”。她们的创作往往采取准自传体,以第一人称讲述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经验;或虽采取第三人称,但努力将人物的体验与作家形象重叠。她们声称只写自身感受和个人视野的东西,拒绝文学的社会性,拒绝宏大叙事,拒绝传统的道德观和文学观。对生活极端个人化的选择和表白决定了这些文本的另类特质,因此又被称为“另类文学”。她们以爆炸性的创作和成功的市场效应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被称为“文学新人类”、“新新人类”、“新新生代”,成为文学失去轰动效应后少有的文学热点。“时尚女性文学”以卫慧和棉棉为代表,另外还有周洁茹、朱文颖、金仁顺、戴来等。她们接受了西方女权主义“躯体写作”的主张,又发展了90年代初陈染、林白的“私人写作”特点并将其推向新的阶段。二、“时尚女性文学”的特点和贡献(一)“躯体写作”是“时尚女性文学”最突出的特点所谓“躯体写作”是指女作家在创作中特别注意表现女性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等性别特征,从女性的角度观察、体验和描写生活。90年代是我国女性文学大发展的时代,女性意识进一步觉醒,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至今方兴未艾。这些作品执拗地寻找和开拓女性话语的表达方式,彻底显露女性“私生活”的深层底色。它们把笔触探向女性最为隐秘的内心世界,将女性的性别体验以一种执拗的方式表达出来,表现出女性潜在的能量与激情,使性禁忌荡然无存。这些作品多以城市边缘人为描写对象,如独身者、流浪汉、地下摇滚歌手、同性恋者、吸毒者、爱滋病患者,以及城市角落的“流莺”(妓女)、姑爷仔(靠妓女为生的男人)等。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幅当代都市生活的特殊画卷。如卫慧的代表作《象卫慧那样疯狂》描写一个20来岁的青年女子的乖戾心理和躁动不安的生活经历。这女子少女时代丧父,内心深处对继父的排斥使她幻化出被继父强奸的梦境,她无时无刻不在逃避着继父。作品对女孩的内心感受刻画得异常尖锐,作品透露出一种现代都市的病态的颓废的美。她的《蝴蝶的尖叫》在混乱的碎片似的生活中体验并表达着一种尖锐的刺痛。棉棉的代表作《糖》描写混乱、堕落、痛苦和破碎的生活经验,大胆、裸露而疯狂。她的《香港情人》讲述了一个女作家介入流行音乐的故事。女主人公长期与一位同性恋者相处,又不断介入一些与其他男人的绯闻,怪异而复杂。金仁顺的《月光啊月光》、周洁茹的《我们干点什么吧》、朱文颖的《广场》都以都市女性为主角,以全新的价值取向和彻底的叛逆精神描写青年女子的混乱情爱和她们在动荡社会中的矛盾痛苦。她们不再以理性和传统的价值标准、道德观念评价眼前急剧变化的生活,而是沉醉于光怪陆离的感觉、情绪、热情和欲望中。这是对现有文化秩序的挑战和不折不扣的轻蔑。在价值观上,这些作品彻底摆脱了传统理念的束缚,以更自然、更生活化的心态表现人的种种欲望———特别是性爱。以前的作家一般都赋予性爱以象征意义,而她们对性爱的描写,则更接近于自然本能。她们以极为自然———甚至是无所谓的态度描写邂逅恋、婚外恋、同性恋、未婚同居、性游戏、性幻想、性享受等等,将性完全感性化。(二)以尖锐的方式反映了时尚青年的生存状态70年代出生的作家大都是独生子,有幸福的童年,充满幻想,未经历痛苦和磨练。一旦投入现实,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便异常尖锐地表现出来。一个日渐商业化的社会便使他们陷入迷茫之中。市场经济已不可能向对他们的父辈那样为他们安排好一切,他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体验了自由的痛苦———这就是一切必须由自己争取。在社会竞争非常激烈的今天,他们注定要体验自我奋斗的痛苦,体验漂浮状态的痛苦。虚无主义、怀疑主义经常左右他们的行动。这与他们的前辈的痛苦完全不同。“时尚女性文学”的作者大多数是自由职业者,是都市的边缘人,她们作品中描写的也是社会的边缘人。她们最关心的是个人愿望的实现与兑付,强烈的个人表现与稀薄的社会生活构成了强烈的反差。她们对信息化、商业化时代的都市生活有惊人的直觉。细腻的体验,毫无顾忌的表述,极其敏感的语言,惊人的坦率,极具冲击力的文字,使她们成为当代青年情绪的代言人,在当代青年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三)创造了与表达内容相适应的新的美学风格传统的情节线索在她们的小说中消失了,碎片式的感觉成为作品的主体。整个作品的情调隐约可感,但不少章节之间跳跃性极大,近乎语无伦次,如幻如梦,飘飘忽忽;不少章节又时常横生枝节,随时插入一些近乎梦呓式的字句,令人难以捉摸。作品的意义仿佛漂浮于作品之上,难以把握。也许,这种随意性代表了一种新的审美倾向?作者的本意就是拒绝任何对作品深度的探寻,追使读者专注于作品本身?(四)对探索商业时代文学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讲究市场。文学也必须主动适应市场,学会在商海中谋生存。市场经济时代的消费者讲究时尚,讲究流行,讲究出新,讲究刺激。文学也必须适应这一特点。三、“时尚女性文学”的危机(一)媚俗:“时尚女性文学”的最大危机市场经济的短期行为带来“快餐文化”的繁荣,使文化消闲化、浅薄化、庸俗化。评论家普遍认为,“时尚女性文学”中的很多性描写表面上似乎是对传统道德的挑战,实质上是以“自渎”和“自虐”的形式对正在泛滥的以寻求新鲜刺激为目标的物欲主义的迎合,满足了读者的“窥测”与“意淫”的心理,是女性文学精神层面上的投降与堕落。有人尖锐地指出,一些女作家很明白,在这个商业化的社会里,身为女性是一种资本,她们很快就学会了充分运用这一资本,于是,用一种更富于刺激性的姿态挑逗男人,极度宣泄对感官刺激的迷恋。她们使作家的精英形象完全世俗化、低俗化了。她们虽打着人性和反传统的旗号,有着漂亮的解说,但她们那准自传体的、故意夸张的、自曝隐私的、赤裸裸的性描写更多的是招徕顾客的手段。我们阅读“时尚女性文学”,感觉到那夸张式的描写有明显的“表演”与“作秀”的成分。这到底是女性文学的进步,还是女性文学的歧途和陷阱?适应市场并不是迎合市场。有的评论家认为,她们的生活很肤浅,只能无病呻吟或张扬尖叫,几乎是一种激素催生的写作,无价值和前途可言。(二)商业炒作的陷阱:用文学之外的手段谋求占有市场“时尚女性文学”主要是由文学编辑精心策划包装而不是由作家个人行为造成的。所谓美女作家,本身就包含了浓重的商业操作成分,配发娇媚的玉照也是投读者之所好,满足人们的视觉快感。其实人长得美不美,与作品的文学价值完全无关。但许多读者的阅读与其说是冲着作品来的,不如说是冲着美女来的。许多广告也以女作者年轻漂亮、气质脱俗、文笔优美、思想前卫吸引读者。美女作家终于取得了与商业时代形形色色的明星同等的地位。文学界与体育界和演艺圈一样也有了自己的明星。但她们地位的获得却不仅靠作品也靠美女的身份。有人说,如果把美丽和才华掺和在一块评论一个女作家的作品,在文学审美过程中是否会掺和异类杂质?以文学眼光看,“美女作家”是个荒诞的哗众取宠的说法。(三)女性主义的偏向:性泛滥与惟我独尊卫慧的《上海宝贝》、棉棉的《糖》的女主人公毫无例外地成为性欲的奴隶。她们肆无忌惮地寻找不同的男人随意做爱,没有节制,也没有羞耻。性爱是人的本能,禁欲固不可取,但人毕竟不同于动物。女性文学中的不少作品存在着过于渲染女性性征,性描写低俗不堪,有的甚至把女性描写为“性霸”,以显示女性的所谓独立和尊严,走向了极端。真正的女性意识应包含着两性和谐的命题。(四)过于封闭,不够大气,缺乏强大的冲击力私人写作和躯体写作作为对过去男性中心的反拨有重大意义,但如果因此由男性中心主义而走向女性中心主义,势必陷入新的偏狭。女性文学要真正取得与男性文学同等的地位,就必须以博大的胸襟,面向整个历史和整个社会。真正伟大的女性文学必将有赖于女性作家的大胸襟、大气魄。著名作家铁凝、张抗抗、王安忆都认为女性文学应有更广大的视野。有的评论家甚至提出了“超性别写作”。他们认为,女性不能仅仅研究女性自身而不去面对整个世界,女性只有充分认识男性,充分认识这个世界,才能充分驾驭这个世界。
有关对女性文学的认识为:女性文学虽然也称为女性解放文学、女性主义文学,但根据郑英子(韩国文学批评家)的看法,女性解放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都只是女性文学领域中的分支,女性文学一般指具有女性性质或由女性执笔写作的文学。
女性文学的视野是开放的、发展的系统,而不是封闭静止的,应该是女作家基于性别主体意识、性别视角表现的关注女性命运、女性情感、女性生命的文学,或者是基于超性别意识(隐含性别主体意识)、超性别视角(隐含性别视角)表现的包括女性生存在内的、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文本。女性文学仍是一个有待探索和完善的命题。
女性文学充分表达独特的女性魅力和奇特理念,完善人性本身精华,展现各阶段女性充当的角色,挖掘出灵魂最深处的独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些呐喊、那些彷徨、那些轻浮、那些坚强,体会着女性独有的信仰理念。
女性文学研究其价值:
1、审视现代社会由于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在性别意识、性别观念、性别文化、性别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很多不和谐因素。
2、对性别文化解构和建构,对父权社会制度解构,并建构新的性别文化,既体现男性价值观也体现女性价值观,只有这样社会才有可能和谐地发展。
3、发现和展现女性独特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女性在感知、认知和评价上具有独特的生命体验和审美魅力,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呈现出不同于男性作家的独特的美学价值。
4、女性以自身的性别意识和生命体验探讨人类和社会的问题,探讨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的途径,从而更好地完善人类文化建设。
而在如今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与社会角色不断发生着变化,女性消费者逐渐成为了消费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更为重要的是都市女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女性消费者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女性消费市场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广阔市场。据调查统计,我国女性消费者有亿之多,占全国人口的,其中当代都市白领女性是众多商家商讨的“黄金群体”。女性消费者数量之多,在购买活动中起着重要的决策作用。了解现今女性的消费心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女性;消费心理;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壮大和社会观念的转变,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的不断提升,对家庭财务收支有了明显的独立权,并且女性的消费群体越来越庞大,是大部分购买行为的决策者。经研究表明,中国社会购买力70%以上掌握在女性手中,在庞大的消费市场中80%的购买决策通常由女性做出。在我国,从人口上来讲,20~50岁的城市女性消费群体就高达亿人之多。由于在家庭中担任女儿妻子母亲主妇等多重角色,使他们不仅为自己购买所需商品,同时还要为大多数的 儿童 、老人等购买商品,成为家庭用品的主要购买者。因此说女性购买群体是庞大的。不同阶层女性在消费中的需求明显不同,因而认真研究女性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和行为,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一、女性消费群体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在现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各种各样的环境刺激,女性消费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女性在消费市场中的消费活动常常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影响, 如因店家打着“特价商品”的旗号而产生强烈的购买欲望, 在服装和美容方面投入和自己收入不相匹配的金钱, 购物时喜欢货比三家, 选择相对最优惠的产品等等。发掘这些潜在的影响因素, 对提高销售量和产品质量,降低自身的产品价格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女性消费心理特点分析
研究女性的消费心理, 对于企业增加生产和销售,如何改进产品,研发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留住老顾客,开发新顾客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虽然当代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及社会环境各不相同, 但却统一表现出以下显著的心理特征:
(一)消费行为的主动性
很多女性自认为打理家务是理所应当的,她们经常会不自主的关注市场动态,如遇到某些家庭用品市场短缺,便会到多个商店购买,以买到为目的。在逛超市的时候女性会不知不觉的买很多用品,也许当时不需要,但是因为打折或者其他因素而预先购买。对于一些生活必需品会有计划的提早囤货,一般不会出现断档的现象,表现出很强烈的消费主动性。
(二)消费的实用性心理
如今社会各个工作阶层都能看见女性工作的身影,但是由于女性担任着家庭和职业的双重角色,来自自身和外界的压力越来越大,工作和生活的担子越来越重。因此,对购买方式和产品的实用性上更加关注,例如,现在很多职业女性会选择网上购物等省时省事的方式,通常喜欢购买速食产品或者冷冻产品等。
(三)消费的品牌忠诚度高
当今女性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工作已区别于传统女性依附于丈夫的消费理念,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购买高档产品。同时购买名牌产品对女性个人形象的树立和公关关系的巩固都有很明显的推进作用,并据调查众多女性认为名牌产品更具有质量的保证。女性比男性在购买商品方面比较“长情”,一旦选择了某一品牌,将会一如既往的追寻,而且在她们心理觉得只有这个产品适合她,所以女性在选择商品的时候还是更愿意使用老牌子。
(四)消费的攀比从众心理
如今大部分女性都是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女性,在各自岗位上都有不错的表现,在消费商品时女性朋友间会不自觉的比较谁的服装比较得体,或者谁使用的产品品牌比较响亮,在她们看来就会很自然的联想到谁的经济实力比较强,家庭地位比较好,当然就会获得更多的尊重和羡慕的眼光,在心理上自觉高人一等。并且同一阶层的女性中,只要有什么人率先购买某一产品具有一定的效果,其他人就会跟风似的购买。
(五)消费的心理侧重点是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变化
对于不同阶层的女性来说,消费的目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总的分为未婚女性和已婚女性来做调查。未婚女性尤其是年轻姑娘更愿意为自己消费,把自己装扮的时髦靓丽,而且大部分调查研究显示未婚女性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作为个人支出。已婚女性则明显不同于未婚女性,她们因为有过多家庭的责任感,而更多的消费是在家庭,丈夫,孩子,老人身上,逛街时会不自觉的为他们购买商品而忽略了自己。
三、针对女性消费心理而做出的策略调整
根据女性消费的市场重要性和女性消费的众多心理特征而做出了如下几点销售策略建议:
(一)商家调查女性购买的主体商品比例来制定推销方案
商家的推销产品的时候要打出醒目的 广告 术语,在术语上要特别注重产品的功能、质量、价格优势的介绍。女性看见商家打着“跳楼价”或者“节假日三折”等营销策略,很容易形成购买行为,促进销售。针对女性购买商品的主体部分,商家可以分需求分批次进货,从而为商家带来最大化的利润空间。
(二)女性商品设计要注重实用性功能
现如今女性不仅要兼顾工作还要照顾家庭,所以绝大多数女性在购买商品时候更注重这些商品是否经济实用,如一些家庭生活用品大部分都是女性在使用。这些商品在设计上要注意细节部分,方便女性使用。
(三)制定针对不同阶层女性及不同年龄女性而做出不同现场推销方案
现在的女性无论是什么阶层的女性都希望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得到顾客是上帝的优待,但是不同阶层女性的消费能力大不相同,销售员在推销商品的时候要仔细区分不同女性的消费需求,从而推销适合她们的商品,进而使她们得到被尊重的感觉。不同年龄的女性在购买商品时候的审美等方面各有不同,销售员在推销的时候尤其注意产品的色彩、款式及效果方面,针对她们年龄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策略,进而达到交易的成功。
(四)商家要注重女性顾客的长期效应并作出相应的创新
女性顾客远比男性顾客争取来的快,例如在某一方面让她们有了感受之后,她们就会利用她们特有的表达力,传播力来为商家做免费宣传,然而这些宣传既有效又省时。女性一旦认为此类产品优秀就会一直关注并且希望得到新的产品效果,商家适时的作出产品更新换代,不仅可以保持住原有的女性客源,还可以通过她们获取更多的女性消费者,从而为商家扩大经营范围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四、结论
随着女性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在消费时候应更具有理性,也就是要加强理性化的消费心理。很多女性已经不满足于化妆品或者家用品等小物件上的支配权,她们更热衷于买房或是买车等高品质消费品上占据主导权。但是男性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比女性占据一定的优势,所以将来的女性消费应该在不丢失传统观念的基础上,还要逐步加强个性化消费的主观判断。
【参考文献】
[1]耿黎辉.消费心理学[M].西安: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4.
[2]徐萍.消费心理学教程[M].上海财经大学,2008(2).
[3]陈真.女性消费心理研究[J].今日南国( 理论创新版),2008(8).
【摘要】随着女性经济收入和社会身份地位的提高"决定了其具有较为强大的自主消费能力、影响力和巨大潜力,女性消费者追求时尚、注重形象的消费行为特质,正加速消费市场的拓
展,推动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水平的提升,女性消费者已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目标群体"。企业营销应充分了解女性的消费心理与行为特点,创造性地制定切合实际的营销策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关键词】消费心理 经济收入
一、女性消费的主要心理特征
(1)爱美与追求时尚心理。莎士比亚曾说过:“上帝创造女人一张脸,女人又给自己一张脸。”爱美是女性的天性, 这种心理反应在消费活动中, 所有女性都希望通过消费活动既能保持自己的自然美, 又能增加修饰美。她们在购买专用商品时,往往比较强调美的效果, 女性消费者对商品外观形态非常注重,在挑选商品时,她们会非常注重商品的外包装、色彩和艺术美, 重视商品对人的美化作用, 对环境的装饰作用和对人的精神的陶冶作用。而追求时尚心理与爱美心理是互相融通和相互关联的两种相似的心理。女性往往以时尚为美, 所以也可以说时追求时尚理是爱美心理的一种具体表现。她们倾向于时新和先行, 乐于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在这类消费群体中,中青年女性较为普遍,尤其是青年女性,比如在校大学生是其中显著的群体。这是一种以追求商品的流行趋势、新颖、奇特为主要目的的消费心理,其核心是“时髦”与“奇特”。在女性现代消费意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些有特色的商品,特别是一些有特色的穿着类商品和日用商品,常常由于某种原因,在一个地区的一段时间内甚为风行,成为众多女性消费者踊跃购买或积极使用(或穿戴)与追求的对象,一时间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消费趋向。
(2)关心消费的健康和安全的心理。在消费中居于突出地位的现代女性更加关心消费以及消费品对自己、家人的健康、安全问题的关心在不断增加。女性的采购消费行为往往占家庭消费的主导地位,在大多数家庭中,整个家庭的日常消费用品多数是由家庭中的女性负责采购,因此,现代社会中,女性们更是会非常重视所选商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健康指数。例如,在食物方面,她们喜欢购买绿色产品,自然食品,低脂肪、低胆固醇、多营养食品等;在家居用品方面,她们会更重视其绿色环保健康指数,如甲醛含量是否超标,产品有无任何化学毒副作用等。
(3)自尊、虚荣、求名、攀比炫耀心理。人人都有自尊,并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女性消费者更是如此,这种心理在中青年女性中尤为突出,她们在生活上喜欢和人攀比, 总希望比自己的同事、亲友过得更舒适, 显得更富有。她们拥有较强的自尊心和自我意识,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往往以购买的内容和购买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和别人。女性的自尊自重心理表现在购物时,希望得到销售人员的尊重和认同,即使事实不是这样,在购物过程中她们仍会有一种被认可的满足感。当代女性,尤其是家庭收入较高的中青年女性,喜欢在生活中与人攀比,通常喜欢与处于同一收入水平、境况相类似的人做横向比较,她们想要拥有别人别人所没有的。通过追求高档次、高质量、高价格的名牌产品, 来显示自己经济上的富有、地位上的优越、情趣上的高雅,从而得到别人的羡慕和尊重。
(4)方便、实惠心理。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的就业率越来越高,又由于女性担任着家庭和事业双重角色,既要工作、学习,又要从事家务劳动,因此,她们希望能够减轻生活压力,缩短家务劳动时间。所以在购买产品时,对购买过程和使用产品的方便性、实惠性要求日益突出,每一种新的、能减轻其家务劳动的方便消费品(包括食品和生活用品,他们都乐于接受。在商品的实惠性方面,一些中老年女性一般掌管家务,最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来之不易,她们崇尚节俭,精打细算,讲求实用,鄙弃奢华,这类女性消费群体,她们要求所购买的商品能发挥大的实用性效益,尤其是购买基本生活资料时,对商品实用性要求较高。
二、女性消费的行为特征
(1)女性容易受打折、促销、广告等市场氛围的影响。女性消费者在个性心理的表现上具有较强烈的情感性特征,即感情丰富、细腻,心境变化剧烈,富于联想和幻想。温馨的广告提示也会触动女性消费者敏感的神经,产生某种情感而产生不是那么理性的消费行为。她们易于在情感的支配和影响下即时产生对某种产品的喜爱进而产生购买欲望,形成非理性的消费行为。例如,食品的诱人气味、广告渲染的温馨气氛、服饰的款式和色彩等,都会对女性的消费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每每商场或超市的柜台前被挤的水泄不通,多半是打折、特价销售。我们常会看到一个本打算去购买洗洁净的女性会抱回一大堆衣服。
(2)女性容易产生情绪化消费行为。大部分女性会很热衷于逛街,并且很多时候一逛街就会不由自主地买回一大堆实际用不上的东西。这主要是由于女性感情丰富, 联想能力很强, 在购物时, 常常把自己放进去联想, 想象自己使用某种商品之后所获得的愉悦情景。此外, 她们还会对家庭成员产生联想, 在给丈夫、子女、父母购买商品时, 联想的感情色彩更加强烈。此外, 一个富有浪漫情调的商品, 一句吸引女性眼球的广告词, 一段优美的旋律, 一股特别芬芳的香味, 都能成为一种女性购买行为产生的吸引力。另外,大部分女性消费者在心情低落时,总会把购物当作一种宣泄不良情绪的出口,通过大量的采购来释放自己,并且大多数的女性对一时的冲动所付出的代价并不会感到后悔。
(3)女性消费行为容易受购物环境、氛围和导购引导的影响。如果商场和超市的购物环境优雅、舒适,会比较容易深受广大女性的喜爱, 尤其是在“妇女节”、“ 母亲节 ”等节假日购物氛围的营造中,当商家推出一系列以关爱女性为主题的节日促销,赋予产品以感情,更容易赢得女性信赖,从而产生购物行为。另外,导购热情体贴的服务态度,也很容易打动女性消费者的心,从而产生因对享受服务及人的好感而购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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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超市消费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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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入WTO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 黄松林* 摘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文针对该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相应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WTO 野生动物保护法 完善 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于1988年11月8日,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它对于规范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状况的变化和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这部法律已越来越不能适应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因为该法不论在立法指导思想或具体的规定上,还是在立法的技术上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亟需改进。 一、《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立法指导思想落后 立法的指导思想是指立法者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所遵循的主导着法律制定、修改、补充、完善以及废止的思想观念或意识。立法的指导思想总是与该国在一定时期或阶段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相适应的。 我国现阶段法律体系的总体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具体法律、法规的创立都应以这一思想为指导,并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指导思想所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一系列基本原则。野生动物保护法虽属于自然资源法的范畴,具有特殊性,但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员,在总体的指导思想上也不应例外。该法通过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社会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其立法的目的最终仍在于“发展”二字。但是在具体的指导思想上,该法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的需要,主要表现为: 1.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该法的形成过程正值计划经济时期,在总体和局部构成上都充满了计划经济的色彩,由此造成野生动物管理和保护的机制不灵活。一方面,该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种单一的产权形式严重制约了保护、开发、利用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研究、保护、开发、利用上限制过多过严,参与的社会力量过少。例如,该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但是,这种科学研究的开展并没有引入市场机制,缺乏具体的激励或保障措施。而且,实践中这种研究往往由事业单位进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参与过少。其次,存在着以保护促保护的局限性。现阶段,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主要还是以保护促保护,而不是以利用促保护。所谓以保护促保护,即主要依赖于国家专门款项来保护。这是一种静态的保护。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限制长久和有效保护的问题。例如,保护经费不足、积极性不高等。以利用促保护,是指通过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创造收益,而后将这种收益再用于保护的方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经费一般由国家提供,除此之外,至多再有一些民间捐助或国际援助。虽然一些地方或单位将从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中获得的收益投入于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但这种以利用促保护和管理的措施目前只是得到政策上的提倡,在立法上还缺乏鼓励,也因此在实践中缺乏普遍性,尤其是在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总体来说,计划经济的思想仍贯穿和影响于该法的各个部分,限制着管理、保护、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从而制约了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2.重保护轻利用传统观念的束缚。保护野生动物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目标。只有通过保护,才能保障该种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但是,一直以来这种注重保护的思想受到过多的强调,甚至于连本法也以“保护”二字命名,而利用的观念却过少。实际上,野生动物不仅需要保护,而且也需要利用。这种保护有余而利用不足的思想,往往导致实践中不但利用不合理,而且保护也不到位。即使进行了一定的利用,也不能保证真正以利用来促进保护。固然,这种重视保护的传统有其社会历史原因,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当时的野生动物资源受到较严重的破坏,资源种类和数量呈现下降的恶化趋势、传统自然伦理观念的影响等等。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过于和片面注重保护的思想已制约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例如,某些种类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扬子鳄等)因国家的切实保护,种群已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已不存在该物种濒危或灭绝的问题,但由于重保护轻利用思想的束缚(这种束缚与国际压力也有重大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放开或改变对该物种进行开发和利用的限制规定,以至于不能把资源转化成效益,只有投入没有产出,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该法颁布至今,我国的社会经济、法律体系、自然环境以及野生动物资源状况本身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律虽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也应及时反映客观情况的变化,兼顾一定的灵活性,而该法没有进行过一次修改,以至于不能适应当前野生动物管理和保护的客观需要。 (二)调整对象的片面性 1.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片面性。《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调整社会关系,来达到协调人与野生动物关系的目的,从而实现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种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管理、保护、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过程中形成的,即凡从事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等任何一种能影响野生动物生存和发展的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都应纳入该法的调整范围。但是,该法只强调将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却没有将野生动物管理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所谓野生动物管理关系,即野生动物行政主管机关在行使其相应管理职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该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该条款并没有明确地将野生动物管理关系纳入调整范围。虽然在第7、10、15、16条也有关于管理的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仅是关于管理者和管理权限的划分,至于具体该怎么管、应依据什么程序管等问题则并无涉及。这种现状容易导致实践中管理的任意性大、管理目标的规格和要求不统一、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以及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符合野生动物长远保护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可以说,野生动物保护法首先应调整的就是这种管理关系,因为野生动物保护的首要环节是国家的管理,要使这种管理科学有效,就必须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保护野生动物的核心自然应该是依法管理。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立法上调整社会关系的片面性易导致实践中相对人的义务较多,权利过少,而管理者则权力较多,义务较少。例如,依据该法,相对人若违反规定,可能会承担罚款、拘留、赔偿等各种责任,第31-37条都是关于相对人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而对于管理者的责任却只在第38条有一抽象规定:管理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地说,这不是对于管理者的责任规定,只是对于管理者工作人员的责任规定。依据这种抽象的规定,其责任往往是不了了之。这不但不能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不利于野生动物的管理和保护,而且也不符合社会公平。
你要多长啊 一、家养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是不能脱离其自身生存的多种多样的生物环境而孤立发展的[1]。生物多样性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人类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人类经济活动不断加剧,作为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生物多样性受到了严重威胁,无法再现的基因、物种,生态系统正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2]。据估计,今后20~30年间,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总量的1/4面临灭绝的严重威胁(Raven,1988)。目前人类已认识到生物多样性危机的严重性,生物多样性已成为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焦点之一。包括我国在内的150多个国家于1992年6月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 家养动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同人类关系最为密切、最为直接的部分,是长期进化成的宝贵资源,它的任何一点利用都可能在类型、质量、数量上给肉、蛋、奶和毛皮等动物农业生产带来创新。满足人类需要的家养动物改良,依赖于家养动物遗传多样性。家养动物遗传多样性是家养动物育种学家进行育种,塑造我们所需要的家养动物品种的基本素材,丢失家养动物遗传多样性会限制为满足未来不可预见所需的选择机会。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家养动物遗传育种、饲养管理工作的深入,家养动物个体的产量大幅度提高,某些品种经强度选育,已发展成高产的专门化品种,这些为数不多的品种在世界范围内正取代着当地固有土著家养动物类型,造成家养动物多样性的丢失。世界范围广泛存在的家养动物多样性资源枯竭的教训,应引以为戒。家养动物多样性保护已经远远超出其本身存在的含义,它是以拯救和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核心,并与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协调起来,以达到持续利用目的。 我国人口众多,包括家养动物在内的资源总量有限。为满足人口增加,人民需求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以及到2000年实现新增1000万吨肉类战略目标,对家养动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有效、合理、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中国家养动物多样性现状 中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貌、自然生态条件呈现极明显域差异。一是纬度地带差异,有热带,亚热带、温带、寒带、北寒带,二是经度地带差异,从东南向西北降雨量递减,而干燥度递增,形成湿润区、半湿润区、半干 旱和干旱区:三是地带差异,从沿海平原至青藏高原。这些多样性的地理、地貌、生态环境,不仅孕育着丰富 的野生动物、植物种质资源,也孕育着被人类驯化、选 (培)育的各种家养动物品种资源。80年代初全国家养动物资源普查结果表明,中国家养动物物种达21个,品种(包括类群)达617个,其中土著品种占70%以上,以土著品种为素材培育的新品种达36个。中国家养动物特性各异,有珍稀、矮小、高繁殖(卵)力、药用、竞技、生产特异产品及适应特定生态环境的品种。 中国的家养动物多样性资源,是几千年来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所赋予和先辈们留下来的宝贵资源,其中一些品种对世界动物农业生产做出过重大贡献。目前,许多土著家养动物资源仍是我国动物农业生产的主要资源。但由于从50年代开始引入良种马、牛、羊、猪及家禽品种改良土著家养动物品种,导致少数品种灭绝和临界消失。灭绝品种有:荡脚牛、阳坝牛、高台牛、枣北大尾羊、项城猪、深县猪、古平鸡、临桃鸡、武威斗鸡、九斤黄。临界消失品种有:河西猪、八眉猪、鄂北黑猪、五指山猪、北京油鸡、静宁鸡,马种和骆驼种群体数不断下降。 从农业整体来说,动物农业是现代化农业不可缺少,无法代替的生产部门,是解决和丰富城乡居民菜蓝子,为毛纺和制革工业提供原料的重要途径,动物农业的发展,靠的就是家养动物优良品种及其遗传资源多样性。为使家养动物独特和具有特殊用途的性状不致消失,家养动物多样性不致枯竭,满足我国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家养动物保护工作刻不容缓,这是政府和人民的职责,也是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际行动。 三、家养动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家养动物保护目标,在不减少基因与家养动物多样性或不毁坏生态环境系统的方式下,保护和利用家养动物资源,保证动物农业的持续发展。保护目标包括:挽救家养动物多样性,研究家养动物多样性,合理、持续利用家养动物多样性[3]。 挽救家养动物多样性,即采取措施恢复濒临危机的基因、物种、品种以及生态系统。特别是那些在当前未表现其经济价值,数量少、分布窄的濒危品种,应列为优先挽救之列。研究家养动物多样性,指记载其组成、分布、结构、功能,了解家养动物基因、品种和生态系统的作用与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联系,探索家养动物多样性持续发展模式。 持续合理地利用,指节俭地、最有效地利用家养动物资源,并使之永不匮乏,确保家养动物用以改善人类生存条件,永恒地为人类服务。 就找到了这个 你看行吗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论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保护动物高中议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着鸟儿在天空飞翔,看着鱼儿在水中遨游。也许你会认为世界上的动物很多吧!但你是否知道,现在的动物不仅不多,而且有的动物已经很稀少,甚至某些动物已经灭绝。根据生物学家估计,几千年来被人类捕杀以致绝种的动物至少有数百种以上。如此一来,那世界上的动物种类越来越少,如果我们不能够及时挽救的话,那么将来世界上的动物就只有我们人类自己了!你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你若不信,我可以告诉你。
就拿印度洋毛里求斯群岛上生活的渡渡鸟来说,由于它身上的肉鲜美无比,所以遭到当时人类的大量捕食,在十七世纪就已告灭绝。但是如果当时人们有动物保护意识的话,就不会造成渡渡鸟的灭绝。再说生活在我国青藏高原的藏羚羊吧,因为它其外层皮毛下面的被称作沙图什的绒毛异常精细,可以用来织成华丽的披肩,而惨遭偷猎者大肆捕杀。因为织出一条女式沙图什披肩便需要300至400克生绒,这意味着要牺牲3只藏羚羊的生命。所以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藏羚羊的数目只有65000只到72500只之间,要知道这只有100年前藏羚羊总数的十分之一。所幸的是人们意识到了保护这种濒临灭绝的动物。现在北京已有多名志愿者来到可可西里担当起义务看护藏羚羊的活动。同时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从1999年起每年为我国藏羚羊保护捐赠8万至10万美金用以在可可西里、羌塘和阿尔金山三大自然保护区开展反盗猎行动和针对藏羚羊保护的各种宣传活动。我们人类正慢慢将藏羚羊这种可爱的动物从灭绝的边缘拉回来。
朋友们,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动物的大量毁灭对人类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保护动物,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并不是要伤害它,我们拥有了这个世界,为什么不能让动物们和我们人类一起共同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世界上已有很多的动物已经灭绝于我们人类之手,旅鸽就是其中之一:终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北美大陆上,每到迁徙的季节,它们成千上万遮天蔽日。当欧洲人刚踏上北美大陆时,这里有50多亿只旅鸽。可是欧洲人来到这里之后,由于旅鸽肉味鲜美,开始遭到他们大规模的围猎。从此,旅鸽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灭绝。当时鸽肉在市场上轻易买到,密执安州一个季节里就捕获了750万只旅鸽。曾经,一个俱乐部一周就杀了5万只旅鸽,有人一天便杀了500只。他们把这些罪恶一一记录下来——那是他们比赛的成绩。甚至有人想出这样的方法——把一只旅鸽的眼睛缝上,绑在树枝上,张开罗网。它的同伴们闻讯赶来,于是一一落网。有时候,一次就能捉到上千只。这个方法一定传播得很广。就这样,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旅鸽从几十亿猛减到濒临灭绝。
旅鸽:1900年野生灭绝;1914年在美国华盛顿国家博物馆的展厅里,有一只旅鸽站在一根树枝上,长长的嘴,尖尖的'尾巴,展翅欲飞。但它永远告别了蓝天自云。它再也不能动,不能叫,不能吃东西了。这是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而且是一只标本。那双木然的眼睛,怅望着这个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捕杀它的同类,是怎么剥它的皮抽它的筋剜它的肉的。
如果我们人类再不制止,生态就会不平衡,世界的资源就循环,我们人类也会灭绝。
虽然有些动物会伤害我们人类,但那是我们人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才导致的。只要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让动物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地球,那我们的生活不就更美好。
让我们和动物一起这个美丽的家园吧!
我们,新一代的主人,对于动物,我们也应该更加保护、爱护它!
我们人们所做的一些不文明的行为,给动物们到来威胁,你看,人们在森林里游玩的时候乱丢垃圾,你想想,如果许多人都在这丢垃圾,那么,森林里的环境就遭到破坏,小鸟就没法安家,不仅这样,森林的空气也会被污染的啊!
记得有一次,天气非常好,既不冷也不热。爸爸和我去了动物园。动物们是那么可爱,大家都非常喜欢它们。
我们看了很长时间熊,它们太可爱了。其中一只站起来,张着大嘴;另一只正坐在地上挥动着它的胳膊,好像在对我们说你好。那边有两只正在练拳击,这让我们笑了个够。但是,那时我看见一个游客朝那些熊投喂食物,我马上跑过去制止他。因为以前就有一些动物被游客投喂的东西伤害过。
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我们真正喜欢它们,就请好好保护它们。
当然,还有些动物是由自然灾害灭绝的!列如美国的飓风。那时,几乎有100多万的人撤离了家园,许多人结束了特年青的生命!成千上万的主人在撤离时被迫留下了他们的家畜,包括马、狗、猫和其他动物。有许多好心人和lFAW组织一起参与了这次救援工作!帮助这些可怜的动物找回自己的主人。最后,终于让许多动物又回到了他温暖的家!
这些自然灾害还有许多,我们是否也要行动起来,救助这些可怜的小动物呢?
既然我们爱这些动物,那我们也应该保护它,不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抛弃它们,你说,对吗?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动物,爱护动物,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吧!
神话学又称比较神话学,它在跨文化的比较观照之下势必会越出西方传统的界限,将东方各民族古典神话和原始民族的口传神话统统纳入总体考察的视野之中。这样,在中国知识界没有引进神话概念之前,是西方神话学家首先提出中国神话的问题,并做出先驱性的探讨。回顾20世纪初我国神话研究的发轫期,在日本学者的启发下,夏曾佑《中国历史教科书》(1905)借鉴神话学观点,把历史上第一个时代命名为“传疑时代”,怀疑盘古之说“非汉族旧有之说”,还把黄帝以上的包牺、女娲、神农诸帝皆视为神话。王国维《屈子文学之精神》(1906)以印度、希腊神话之发达为参照,说明产生了《庄子》、《列子》的南方文化在想像力上远过北方。蔡元培花了很大功夫翻译日本井上圆了所著《妖怪学讲义录》共六册,侧重从心理学方面解说神怪产生的原理。周作人翻译了英国人类学家根据荷马史诗创作的神怪小说《红星佚史》,至40年代又翻译了《希腊神话》、《希腊的神与英雄》等,还写有《童话略论》、《神话与传说》、《神话的辩护》、《习俗与神话》等系列文章,在传播西欧的神话学知识,改变国人对神话的蔑视和偏见方面卓有成效。《红星佚史》的作者之一安度阑(Andrew Lang,1844—1913,后译为安德鲁•兰)为英国著名神话学理论家,著有《习俗与神话》、《神话、仪式和宗教》、《神话学》等论著,成为早期中国神话学译介和奠基时期影响最大的人物。谢六逸编著《神话学ABC》、玄珠(茅盾)著《中国神话研究ABC》、林惠祥著《神话论》,黄石著《神话研究》等均称引或依据安度阑的神话分类法。鲁迅较早提到“神话”显然也是在日本和西欧的神话学东渐以来的大背景之下受到启发,其《破恶声论》(1908)是20世纪率先涉及神话问题的少数文献之一,其中写道:夫神话之作,本于古民,睹天物之奇觚,则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异,淑诡可观,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太古之民,神思如是,为后人者,若何惊异瑰之大;矧欧西艺文,多蒙其泽,思想文术,赖是而庄严美妙者,不知几何。倘欲究西国人文,治此则其首事,盖不知神话,即莫由解其艺文,暗艺文者于内部文明何获焉?[4]鲁迅在此批评了“嘲神话者”的偏见,还说明神话的发达与否因文化而异的现象,提出不了解神话就无法了解西方文学乃至西方文明的见解。至于中国神话为何不若西方之发达的问题,到了1923年著《中国小说史略》时再尝试给予解释。该书第二篇题为“神话与小说”,首言小说出自神话传说,中外皆然。后释“神话”之名及其实云:“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5]这段话既对“神话”这一概念做简单界定,又从而暗示出神话产生的条件和原因——初民对超于人力以外的现象(今谓超自然现象者)的自造解释。这一观点反映了人类学派通常的神话观点之影响。不过鲁迅似未读过高木敏雄《比较神话学》,他仍以《三五历记》所述盘古开辟说为中国本土神话之例。鲁迅在此还重申了神话对于文学的重要性,“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中国古代保存神话传说较多的古籍,鲁迅特别提出《山海经》、《穆天子传》、《逸周书》、《燕丹子》、《楚辞•天问》等,可算做国人对神话典籍的最初回顾。该篇末尾提到中国神话零星散碎的原因,乃引日本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第六章的说法:一者华土之民,先居黄河流域,颇乏天惠,其生也勤,故重实际而黜玄想,不能更集古传以成大文。二者孔子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实用为教,不欲言鬼神,太古荒唐之说,俱为儒者所不道,故其后不特无所光大,而又有散亡。鲁迅于此二点之外,又提出一点原因,即国人神鬼不别的现象:“天神地祗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祗。人神淆杂,则原始信仰无由蜕尽;原始信仰存则类于传说之言日出不已,而旧有者于是僵死,新出者亦更无光焰也。”作为例证,鲁迅举出《搜神记》、《异苑》、《三教搜神大全》等书中所记生人死后为土地神、紫姑神、门神的说法,实为20世纪后半期民间文学复兴中的鬼话、仙话与神话并列说之远源。而宗教学家谓中国最重祖先崇拜,已死之先祖得与天神同列,亦可与鲁迅所说人鬼神不分的现象相互对观补充。与鲁迅大约同时关注到神话问题,并写出研究中国神话的专文或专著的先驱者还有茅盾、周作人、梁启超、江绍原、林惠祥、顾颉刚等,尤其以茅盾的功绩最为突出。他在1929年发表的《中国神话研究ABC》一书,是国人用汉语写成的探索中国神话的开山之作。茅盾在1980年回忆当时情形说:“二十二三岁时,为要从头研究欧洲文学的发展,故而研究希腊的两大史诗,又因两大史诗实即希腊神话之艺术化,故而又研究希腊神话。——继而又查《大英百科全书》之神话条,知世界各地半开化民族亦有其神话,但与希腊神话、北欧神话比较,则不啻小巫之与大巫。那时候,郑振铎颇思编译希腊神话,于是与他分工,我编译北欧神话。惜郑振铎后来兴趣转移,未能将希腊神话全部编译。我又思,五千年文明古国之中华民族不可能没有神话,《山海经》殆即中国之神话。因而我又研究中国神话。”[6]凡此种种,便是《中国神话研究ABC》、《希腊神话》、《北欧神话ABC》、《神话杂论》等一批著作的起因。从知识结构上看,茅盾之所以在五四以后投入神话研究,成为卓然自立,开一代风气的文学研究革新家,是同他深入钻研西方人类学和神话学的有益积累分不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这类神话研究著述也应看做是文学的人类学批评在中国学坛上最初结下的丰硕果实。没有西洋文法作为参照,汉语语法的探讨恐怕没有自发出现的可能。同样道理,茅盾对希腊、北欧神话的比较研究以及他对未开化民族神话知识的了解,反过来成就了他作为中国首位神话学家的功业,毕竟是融化新知以求重新阐发中国古典文学的开创性尝试,预示着20世纪以来人文研究推陈出新的历史变革方向。在神话理论方面,茅盾书中提到的重要问题还有中国神话的地理分布格局,神话是短篇小说之开端,先秦子书如《庄子》、《韩非子》等亦保留着神话片段,少数民族神话的搜集与研究之重要性等等。关于地理分布,他提出中国神话由北、中、南三部分组成的观点,刺激了后来顾颉刚关于东、西两部分组成的新论点。在具体神话的分类和解说方面,本书由于是首创之作,没有多少先例成说可以依循,所以可以说处处闪现着独创见解。如蚩尤为巨人族之一,黄帝战蚩尤乃神与巨人族之事。夸父与夸娥是同神异名,“终北”、“华胥”反映中部人民的宇宙观。大司命是主管生死寿夭的命运之神,少司命是主管爱情的命运神,帝喾为中国神话中之主神,相当于希腊之宙斯。古史和神话中的两个羿的关系:“人性的羿”就是历史化了的“神性的羿”,等等。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足以使中国的神话学超出单纯的译介引进层面,而进入创辟专门领域和独立学科的阶段。相形之下,黄石的《神话研究》、谢六逸的《神话学ABC》、林惠祥的《神话论》三部书,除了后者略涉及中国神话外,基本上仍属译介的性质。除此以外,赵景深译有哈特兰德的《神话与民间故事》(1927)、汪倜然著有《希腊神话》(1927)、方壁著《北欧神话》(1930),亦属译介之列。五四以来的传播新文化的刊物也刊发了大量神话方面的论文和作品,如《妇女杂志》、《小说月报》、《小说世界》、《文学周报》、《民间文艺》、《民俗》、《艺风》、《史学年报》、《开展》、《民间月刊》、《妇女与儿童》、《歌谣周刊》等,其中的一些刊物还办过神话专号。时至30年代,神话、童话、民间故事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普及开来,成为西学东渐以来在文学与人文研究方面最有成就的新领域之一。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神话学在沉寂多年后获得复兴,成立了中国神话学会,举行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出版了《中国神话》专集和一系列著作和译著。20年来发表的专题论文的数量远远超过以往的70年[7]。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古籍之中所记载的汉族古神话,许多学者还从民间采集到大量口传神话,尤其是在广大少数民族中流传的神话作品,从而给中国的神话学建设带来独特的多民族跨文化的比较资料和广阔的发展前景。1995年由台北的汉学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神话与传说学术研讨会”,聚集了当今大陆、港台和海外汉学家40余位,分别从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和文学等角度考察中国神话的特性与传承分布,显示了中国神话学日趋多学科化和国际化的走向[8]。以下从两个主要方面评述女性主义、比较宗教学派在当代的中国神话研究中产生的反响及其所代表的较新的学术发展动向。二、女性主义与中国神话研究神话学发展到20世纪中期,迎来了一场空前的大变革,那就是女性主义神话学作为最有影响的一个学派迅速崛起,引起整个知识界的震动和热烈的学术争论。女性主义神话学的主要学术贡献是:以女性主义观点和考古学新材料为双重契机的女神再发现运动,女性主义神话学对西方文化两大源头的重新认识。女性主义作为一场文化思想运动,它的重大启蒙意义就在于揭示出一个被忽略已久的真相:世界上已知的几乎所有文明都是父权制的。毫无例外的是,所有的父权制文明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女性存在的贬低和蔑视,对女性的社会权利的压制和遮蔽。这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现实中两性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通过语言文字折射为社会意识形态中被改造被扭曲的女性形象和女性声音。“男人造语言”这一惊人的学术发现,给予女性主义者充分自觉的“性别政治”的意识,开始从各个方面去揭露批判男性中心社会的种种语言积习和文化表达,试图在男性化意识形态的遮盖背后,重新寻找真实的女性形象。女神的发掘与研究,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所取得的成果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所有年月。各种文明传统的文字文本中的女神形象的研究,规模空前庞大。如1992年由英国伦敦的潘多拉出版社出版的《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一书,由牛津大学的拉灵顿()博士主编,分为6个部分,有19位学者撰文分别运用女性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近东、欧洲、亚洲、大洋洲、南北美洲的神话传统以及20世纪的女神崇拜与研究情况。拉灵顿在导言中指出,传统的神话学研究充斥着男性中心的观点和厌女症偏见,而本书则尝试完全让世界各地的知名女专家来执笔,重新书写不同时期各个文明中的神话传说遗产,尤其注意女性形象和女性的作用。“对于西方人而言,我们对我们的神话遗产的解释决定着我们思考自己的方式。政治家、心理分析家和艺术家都利用神话来告诉我们:我们是谁,从何处来。于是,纳粹的意识形态就利用了德国神话,弗洛伊德主义的心理分析则把希腊神话作为他们解释人类行为的模型,画家、作曲家、雕塑家和作家也都有意或无意地模仿过去的神话模式。”[9]现在,女性用自觉的社会性别视角重新审视古代神话,这种视角的变换会给女性带来把握自己身份的全新契机。只要神话不再是由男性成见所反射的哈哈镜,那么女性就能够从神话中找到自己真实的过去。《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讲到中国神话的部分由华裔学者刘涛涛(Tao Tao Liu)执笔。她从男性的开辟大神盘古讲起,述及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构成的神话帝系谱。强调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男性中心主义对神话性别角色的决定性作用。为什么女性神灵只有作为男神的配偶和亲属才得以存在和流传?“一个女人自身根本没有地位和权利。她必须学会灵巧的手艺以便充实自己,这一情况也反映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一般而言,神话中有头有脸的女性扮演的总是母亲和妻子的角色。”[10]在介绍“神话与民俗中的女性”时,作者共举出女娲、嫦娥、织女、孟姜女、观音和白娘子6位流传最普及的故事。从年代上看,只有前三位属于神话人物。而即使这3位神话女性的故事也显得非常简略。在“神话与民俗中的小人物”部分,我们可以看到的女性数量增加了,但是她们的面目和在男性社会中的功用却复杂化了: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褒姒、妲己、狐狸精。显而易见,父权制社会的意识形态在性别方面必然坚信所谓“女人祸水论”的偏见,这三位后出现的女性角色与女娲、嫦娥、织女相比,已经完全成了男性中心社会的图解女色亡国观念的反面教员。类似于《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的出版物在90年代盛极一时,这表明知识女性对神话学这门新学科的兴趣与日俱增。为什么现有的西方神话文本总是把女性放在次等的位置上呢?拉瑞•荷塔多(Larry )带着这一疑问编出《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11]一书,期望通过对非西方的宗教传统中女神地位的考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该书立论的思路很像韦伯在非西方社会中寻找不能导致资本主义精神的原因。书中共研讨了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传统中的女神,古代埃及宗教中的女神伊西丝信仰和印度教中有关女神的“撒克提”(sakti)观念。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纽约市立大学亨特学院的女教授贝缇娜•纳普(Bettina )独自撰写的大著《神话中的女性》。她从世界的神话文学中选出9位女性形象——古埃及的伊西丝,巴比伦的提阿玛特,古罗马的狄多,古希腊的伊菲革妮亚,印度的悉多和中国的女娲等,逐一加以剖析,确认她们在所属社会中的价值、能力和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讲述她们如何战斗、领导军队、建立国家、治理大地以及她们如何经历性别的挑战和身份的危机,并且把这些神话女性同当今社会中的女性相互对比,在历史和现实的参照之中探寻女性命运的未来。关于女娲,贝缇娜•纳普综合分析了造人、补天、执(圆)规、蛇身、变形(“一日七十化”)等母题,认为她代表着父权制文明尚未确立时的全能女神信仰,那时的女神不仅是崇拜的中心,而且是宇宙秩序和自然和谐的代表。女娲补天和立地四极的情节,表明她也代表着远古时期人力工程和科学方面(包括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最高成就。作为人类的创造者,宇宙的灾难性错误的纠正者,女娲也就相当于所谓“救世主”(the savior of universe)[12]。至于这位女性救世主如何在后代失去了她的地位和荣耀,贝缇娜•纳普认为是汉代以来父权制的强化,“女娲不再是完美的典范了”,对她的崇拜也就随之解体。按照女性主义学者汤森德的划分,当代女神神话学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种是遵循荣格的弟子纽曼的做法,把母神视为原型,其最终的根源在于人类的深层心理即所谓“集体无意识”。另一种更为基本的、历史的方法,依据考古学资料,承认在远古时期存在统一的信仰女神的宗教[13]。贝缇娜•纳普重构女娲救世主的信仰的尝试显然是属于后一种方法。相信随着对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的新的透视的展开,这种重构女神宗教的研究在东方世界还会迎来更加可观的成就。历史方法最关键的环节在于实证性资料的积累,可喜的是在这方面已有西方学者捷足先登,完成了非常有分量的论著。如1999年在荷兰莱顿创刊的英文刊物《男女:早期中国的男人、女人和性别》(NAN NU:Men,Women and Gender In Early and Imperial China),就以57页的篇幅发表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汉学家大卫•凯利的长文《开端:新石器与商代的女性地位》[14],主要依据考古发掘材料和对甲骨文的记载的分析,论证上古时期女性的地位并未高于男性,从新石器时代到商代的社会性质基本上是父权制的。这就使女神宗教说的现实基础问题受到某种程度的质疑,其争议性也就越发明显了。大卫•凯利还引用格林()《克耳特女神》(Celtic Goddesses)一书的观点论证说,中国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女神雕像的发现并不一定反映着当时女性社会地位的显赫,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奉雅典娜女神为守护神,可是雅典妇女的地位却极为低下,甚至根本就算不上城邦的公民。晚近发表的较系统的研究中国古代女神信仰的英文论文是收入《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一书首篇的《中国宗教中的女神》,作者是陈阿蓝(音译Alan )。文章指出:“中国的传统文献资料并未提供一个女神崇拜的完整图景。重构每一位女神的由来将是十分困难的,考察其在上古时代的崇拜情况更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官方记录中的神话叙述总被历史化和道德化地处理,而保存这一记述传统的执笔人毫无例外皆为男性,他们对女神崇拜已没有什么同情。事实上,某些儒家学人还对此心存怨恨。尽管如此,可以确信的是,女神在中国宗教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5]陈阿蓝希望能够依据传世的文献资料勾勒出一幅中国女神崇拜的历史全景。她首先追溯了商代卜辞中所反映的萨满巫教活动,确认(女)巫及其功能对于商王室礼仪活动的重要作用,如求雨、增殖和治疗的仪式。她引用汉学家谢福()的说法,把这些女巫称为实际上的“二等女神”(lesser goddesses)[15](P10)。在商周交替之际,男性的萨满巫师开始逐渐成为国家宗教活动的主角,关于仪式与神位的知识变得比巫术力量本身更加重要。然而,在周代和以后的日渐增多的文献中,有关女神崇拜的图景逐渐清晰了起来。陈阿蓝根据《楚辞》、《山海经》、《淮南子》等书中的线索,主要讨论创世女神女娲、日月女神羲和的故事,描述早期文学作品中女神如何转变为“神女”(山鬼、巫山神女、湘夫人、洛神等)的情况。关于女娲,她认为直到汉代对女娲的崇拜才成熟起来,因为女娲杀黑龙和补天救世的功绩在汉代《淮南子》以前没有记载。女娲与“置婚姻”及创制音乐等母题的关联反映的是古代增殖仪式活动的情况。也是从汉代以下,女娲的形象总伴随着伏羲,表现为造型艺术中的人首蛇身交尾形象。陈阿蓝认为这种配偶神的出现体现着汉帝国时代流行的价值观念即神圣王权。在高度父权制的社会背景之下,世界由一位女神独自创造的说法难以维系下去了。“然而,和伏羲在一起,女娲还能以‘配偶和助手’(consort and helper)的角色保持她在神灵世界的一席之地。”[15](P12)在论述了早期文学中女神转化为神女的情形之后,陈阿蓝还描述了以西王母为主的道教神谱中的女神体系,从而使她对中国女神的历史叙述获得全景效果。尽管在资料的占有和晚近研究成果的把握方面显得不足,述而不作的性质较为明显,陈阿蓝的论文在用女性主义观点重审中国古代女神方面,仍然能够给英语世界的读者带来新鲜的参照和重要的启发。基于这种认识,吉拉道特在书中用主要篇幅去重构道家神话的象征体系。围绕着混沌这个原型主题,《老子》、《庄子》、《淮南子》、《列子》等不断地持续讲述着关于创世、堕落和救世性的回归混沌的道家神话故事。由于这些早期文本的巨大影响力,混沌族的意象象征体系积淀出中国文化的深层象征,反复出现在后代的文本中,并且旁及少数民族神话的创造。《早期道家的神话与意义》第六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朝向混沌主题的类型学”,第7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混沌主题的神话基型(prototype)”,作者在此将少数民族神话中的动物祖先如盘瓠(犬)、少数民族的洪水神话及葫芦型方舟母题等,同汉族文本中的混沌象征联系为一个具有转换生成性质的整体,探讨道家核心神话在中华多民族文化中的传播力度[19](P169—208)。这对于我们的比较神话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受吉拉道特影响的美国汉学家罗伯特•艾利森(Robert )著有《精神超越的庄子—内篇解析》(Chuang-Tzu for Spiritual Transformation,The 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9.)一书。她非常赞同艾利雅得、吉拉道特等人从神话角度重审道家思想的方法,但却不是亦步亦趋地继续研究混沌神话,而是另辟蹊径地关注鱼鸟变形神话。罗伯特•艾利森引用汉学家格雷厄母的观点,认为《庄子•应帝王》篇的混沌君寓言并非道家神话的核心故事。恰恰相反,《庄子•逍遥游》篇首的鲲化鹏神话中才是“核心的神话”[20](P180)。鱼鸟变形神话不只是化蝶故事的某种预演,而且给庄子的整个哲学幻想打开了门径。正是这种哲学幻想后来构成了道教传统的不变的灵魂,那就是“自我转化”和“自我超越”。罗伯特•艾利森虽然也强调神话对于理解道家文本的绝对必要性,但她并不像艾利雅得和吉拉道特那样关注神话与萨满—巫教的渊源关系,她只关心神话作为“隐喻”的艺术如何形成庄子特有的思想传达,启发读者自己挣脱概念思维的精神牢笼,超越到一种“开放的心灵”状态,获得更为自由和优越的认识方式,开启直觉理性的幻想空间。《精神超越的庄子》一书第2章“神话与怪物:隐喻的艺术”和第三章“神话的内容”,分别研讨神话母题在庄子文本中的结构素作用以及庄子文风特有的认识论意义。正像吉拉道特紧紧围绕《庄子》内篇末尾的混沌君神话大做文章一样,罗伯特•艾利森则集中关注位于庄子文本开端的鲲鹏神话,提出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将神话放在全书的开端呢?”[20](P 27)此问题的解说是:庄子试图以出奇制胜的开篇来暗示读者:书里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不能直接表达的。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命题,而神话以荒唐之言的形式充当着表达不可表达的道的功用。换言之,鲲鹏神话作为开篇,旨在预示读者自己摆脱概念的和分析的思维力量,跟随神话的幻想力量进入精神的超越之旅。日本的宗教学与神话学研究也深受艾利雅得的影响。这主要得益于译介工作的先行。久米博、前田耕作、大室干雄、宫治昭、中村恭子、立川武藏、斋藤正二等翻译了十三册的《艾利雅得全集》(东京:3/4书房,1973—1976)。此外,还有别的单行译本。可以说艾利雅得所有重要著作都已译为日文。这对日本的文科研究和汉学研究所带来的启发作用可想而知。铁井庆纪(1930—1989),御手洗胜(1924—),小南一郎(1942—),横山宏(1938—)等学者很早已应用艾利雅得“圣与俗”(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中心象征”(centre of symbolism)和“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的时间观来分析中国古典文学。这些成绩又辗转影响到台湾和香港学者。日本驹@①大学文学部教授、宗教人类学家佐佐木宏干的《凭灵与萨满》(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萨满教的人类学》(东京:弘文堂,1984),大东文化学院教师藤野岩友的《巫系文学论》(大学书房,1969年),佐野大和的《咒术世界的考古学——原始信仰与祭祀礼仪》(续群书类丛完成会,1992年),樱井德太郎等的《变身》(弘文堂,1974年),等等,都是直接受艾利雅得的萨满教理论影响的著作。集中在中国神话研究方面的论著则有:御手洗胜的《神仙传说与归墟传说》(见《东方学论集》2号,1954年2月,63—84页)。铁井庆纪的《中国神话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池田末利编,东京:平河出版社,1990)一书,收录的如下论文:《昆仑传说试论》(1975年),《“中”:神话学的试论》(1980年),《道家思想乐园思想》(1980年),《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圣俗对立》(1983年)。此外,京都大学的小南一郎著有《西王母与七夕传说》、《中国神话与故事》(东京:岩波书店,1984)、《楚辞的时间意识——从九歌到离骚》(《东方学报》,京都,58册,1986年3月)等。御手洗胜的弟子王孝廉(1942—),原籍台湾,现任教于日本关西大学国际文化学部,专攻中国神话学。他应用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观念,研究中国神话所呈现的圆形时间结构以及古典小说的结构模式,如《说岳全传》、《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表现出的“原始”、“历劫”、“回归”的三段循环。总结为一种“原型回归”,用他自己的话来解释,“这种回归,可以说是不可抗拒的天命,来自天上的仙女,经过人神的悲恋之后再回到天上去,来自海中的龙女再回到海中;宋江等梁山泊好汉,在人间轰轰烈烈地干了一场以后,必须再回到他们命运的原点;贾宝玉完成他的爱情历劫以后再回到他的青埂峰,石头依然还是石头。”[21]晚近大陆学者研究道家思想的著述也应用了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论。如对老子和庄子思想中的“归”与“返”等中心主题的跨文化解说
女性形象论文提纲
女性形象是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中女性的人物形象。那么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中的女性人物形象又该如何探究呢?
摘要
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着名英国女作家、文学理论家、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被誉为二十世纪女性主义的先驱。伍尔夫立足于时代背景和现实生活,从女性写作传统、女性写作条件、女性形象、双性同体等方面阐述了女性与写作的关系。她强调经济独立对女性写作的重要性;主张女性建立自己的写作传统;鼓励女性大胆地拿起笔进行创作,摆脱男性作家塑造的不实的女性形象;在承认两性差异的前提下提倡双性同体的创作模式。本文试图梳理和分析伍尔夫的女性主义观念和理论,证明其思想在女性主义发展史中的发展性和超越性。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绪论,主要介绍了对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述评。
第二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的形成背景。首先,从小特殊的家庭教育使伍尔夫具备了一定的文学功底,父权制和家长制的倾轧让女性主义思想在她体内生根发芽。其次,布卢姆斯伯里集团对伍尔夫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在这里她养成了最敏锐的审美观,产生了对道德教养的怀疑,培养了作家的社会使命。再次,伍尔夫所在时代的女性解放运动为她的女性主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生长土壤。
第三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对女性与写作的思考。伍尔夫认识到父权文化对女性历史的遮蔽,于是致力于重新发现女性写作的传统,她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关注女性的现实生活,描述女性作品的独特性,书写女性文学史,进而建立女性文化。
第四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对女性形象的书写。伍尔夫清醒地看到父权制对整个社会思想文化的控制,他们创造了一系列不实的女性形象。所以她在个人创作实践上不断打破旧有的创作传统,始终将抵制菲勒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文学创作中,提倡杀死“家中天使”,描写真实的女性形象,肯定书写女性体验的做法。她的这些做法无疑是对男权社会写作模式的一种有力的颠覆。
第五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对两性关系的表达。她对父权社会传统的两性二元对立模式进行了审视和批驳,主张抛弃狭隘的性别主义偏见,呼吁两性间进行和谐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并且进一步提出一种解构性别二元对立的良性策略--“双性同体”.
最后一部分为本文的结语,主要对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女性主义思想、创作进行总体评价,在基本肯定中也指出了其缺陷。并且通过对后来女性主义历史进行梳理,说明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性和超越性。
关键词: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一间自己的房间”,“双性同体”
ABSTRACT
Virginia Woolf , famous British female writer and literary theorist, stream-of-consciousness literature representative, was honored as the forerunner of 20th centuryfeminism. Woolf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times and the real life, expounds therelationship between women and writing from the aspects of women's writing tradition,women's writing condition, women's image, “androgyny”and other stressedthe importance of economic independence for women's women toestablish their own writing tradition. To encourage women to writing. Get rid of thefemale images of the male writers. Under the premise of recognizing gender differences,Woolf advocate androgyny. This paper attempts to sort out and analyze Woolf's feministideas and theories, prove the development and transcendence of the thought in thehistory of feminist development.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he introduction of this paper,mainly introduce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research on VirginiaWoolf's feministthought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research review.
The second part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VirginiaWoolf 's feminist thought.
First of all, the special family education bring her some literary skills, patriarchal familylet feminist ideas take rood in her body. Secondly, effects of the Bloomsbury group ofWoolf also can not be ignored. Again, the women's Liberation Movement provided abase for her feminist thought.
The third part introduces VirginiaWoolf 's thinking on women and writing. Woolfrecognizes the shadow of the patriarchal culture on women's history, she devoted todiscover the tradition of female writing.
The fourth part introduces the female image under Woolf's creation. Woolf clearlysaw the control of the whole social ideology and culture of the patriarchal system, theycreated a series of false images of women. She constantly break the old tradition ofwriting in the personal creation practice, to promote the killing of the angel in the house.
This is a subversion to the writing of Patriarchal society.
The fifth part describes the expression of VirginiaWoolf on the relationshipbetween the gender. She refute the binary opposition of gender. She appeal tocommunication between woman and man. And put forward the “androgyny”.
The last part is 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It is a summarized evaluation ofVirginiaWoolf 's feminist thought. By combing the history of Feminism, this paperproved the transcendence of Woolf Virginia's feminist thought.
Key words: VirginiaWoolf , feminist thought, “a room of one's own”, “androgyny”
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一 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的形成
(一)家庭环境的熏陶
(二)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感染
(三)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
二 对女性与写作的的思考
(一)追寻女性写作传统
(二)探寻女性写作条件
1.物质基础:一间房间的隐喻
2.空间基础:生活空间的狭小
3.文化基础:话语权的缺失
三 对女性形象的书写
(一)杀死“家中天使”
(二)独立自主的女性
四 对两性关系的表达
(一)对传统化两性对立的反思
(二)对理想化双性同体的创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古代艺术中的女性形象及其时代特点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绘画的表现对象,女性艺术形象具有悠久的历史。
早在战国、西汉墓葬中出土的帛画上,就已有体态动人的妇女形象,至今,女性仍作为绘画创作的重要题材之一,被生动地表现着。
女性形象的创作在中国画中被称作“仕女画”。
早期的绘画,题材分科没有细目化,女性形象揉杂于人物画的创作中。
随着画作中女性形象日益成为主要的表现对象,以女性为题材的画家队伍日益壮大,逐渐在人物画科内建立起一个专门表现女性生活的分目。
尽管,画面中出现的并不一定都是佳丽美女,但人们还是习惯于将仕女画称为“美人画”。
仕女画的画家们则更是在其作品中寄托了对于“美”的向往。
他们按照自己心目中“美”的理想来塑造各类女性形象,而“美”的标准又因时而异,不同时代的画家都以其当时对于“美”的理解来进行创作。
因此,了解绘画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时代特点,有助于仕女画的研究与鉴定。
关键词:古代艺术;女性绘画;时代特点
中国古代悠久的绘画历史,给后人留下了大量精美的作品。
其中,不乏有各个时期的女性形象出现。
魏晋以前的卷轴仕女画今已无存,我们所能见到的迄今最早的“仕女画”是1949年出土于长沙陈家大山楚墓的《人物龙凤帛画》。
在这幅帛画中,出现了以为战国时期的女贵族。
她虽然身材窈窕、衣着华丽,面部表情却显得十分肃穆。
再参看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帛画中所绘女墓主的形象,她年纪稍大,体态肥硕,虽然在外形上与《人物龙凤帛画》中的女人大不相同,但也是一幅尊贵冷峻的样子。
为何这两幅帛画中的女人都显得如此庄重严肃?因为魏晋以前,中国绘画尚未进入自觉状态,这类帛画的创作多是带有明显巫术礼仪性质的。
它们被应用在丧葬仪式过程中,起着某种神秘的作用,比如是引魂升天,或是作为死者的符号代码等。
这样庄重严肃的用途决定了这类帛画中女性形象程式化的肃穆。
魏晋南北朝是仕女画的早期发展阶段。
描绘的女子主要是古代贤妇和神话传说中的仙女等,这类形象的原型一般来自于诗、赋等文学作品和世间传说。
画家在表现这些远离现实生活、带有理念化色彩的女性时,最为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对女性外在形体的表现,张扬出其内在的精神气质。
从目前存世最早的卷轴仕女画,东晋顾恺之依据曹植《洛神赋》诗意创作的《洛神赋图》(宋人摹本)中对洛水女神的描绘,可见典型的魏晋美女瘦骨清象,气度高古的风姿。
洛神面型椭圆,眉目清秀,体态纤丽淑婉,轻盈修长。
她没有因在洛水边与曹植巧遇而显现出欣喜欲狂的神态,也没有因与曹植离别而流露出伤感悲愤的情绪,她绐终以淡泊平和的表情面对事态的发展,从而成功地昭示出洛神超凡脱俗的高逸美,这种美与魏亚时期人们崇尚玄学、关注人的内在精神气质,追求超脱的时代特征相吻合。
唐代作为封建社会最为辉煌的时代,也是仕女画的繁荣兴盛阶段。
画家们以积极入世的行乐观密切地关注于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尤其热衷于表现贵族妇女闲逸的生活方式,单调而悠闲的生活情调。
张萱、周昉是这一时期著名的仕女画家。
周昉笔下的《挥扇仕女图》代表了唐代宫苑仕女画在形神兼备方面所取得的杰出成就。
画家在造型上注重写实求真,女子脸型圆润饱满,体态丰腴健壮,气质雍容高贵,展示出大唐盛世下皇家女性的华贵之美。
这种美以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迎合了中晚唐时期大官僚贵族们的审美意趣,而备受瞩目,并成为唐代仕女画的主要艺术特征。
继唐代之后的五代是个政权交替频繁的时代,画家们在仕女画的创作上,即继承了唐代的传统又有所变革。
如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笔下的女伎与唐代的仕女相比,最显著的变化是,歌伎丰腴的肌肤因缺少唐代宫女臃懒的体态,而更具健康之美。
阮郜《阆苑女仙图》中仙女们修长的身材更是越出了唐代仕女丰满肥胖的造型程式,一改唐代即使画仙女,也始注重表现女性身段线条的曲线美及娇媚之姿。
宋代作为政权相对稳定,经济发达,文化昌盛的时代。
在仕女画的创作上承袭了唐、五代兴盛之势而又有所创新,尤其是在题材方面,其表现范围已扩展到前所未有的宽泛地步。
除宫廷贵族妇女、神话传说中的女子仍被描绘外,生活中最低层的贫寒女子也开始为画家们所关注,如王居正《纺车图》中的女性,她们与晋代顾恺之、唐代周昉笔下的仕女相比,没有娇美的相貌、诱人的身材、华丽的服饰及尊贵的地位,她们仅是生活中最为普通的农村妇女。
衣裤迭经补缀的老妇面容憔悴动作迟缓,艰辛的生活令其相貌充满沧桑感。
作者以写实的艺术手法不加美化地表现她们,意在赞扬她们安贫乐道的生活态度及朴实无华的个性美,同时也表达了对她们贫苦生活的同情。
图中反映了宋代仕女画的艺术特点,人物造型严谨,形体比例准确,体态生动自然。
元代作为蒙古贵族统治时期,特殊的社会目前状况和民族冲突,令画家们避居山野,倾心于抒发隐居情怀的山水画创作,由此而导致元代仕女画呈衰退之势。
画家们在题材的选取上,没有继承宋代积极地表现各个阶层、各种身份、各样处境下诸多女子的传统,而是,游离于现实生活之外,在历史故事和文学作品中寻找表现题材,人物造型上则继承了盛唐人物“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的遗风,如周朗所绘《杜秋图》中的杜秋,她与周昉《挥扇仕女图》中的人物形象相仿,既圆形脸丹凤眼,高鼻梁,嘴唇小而丰满,面部没有过多的表情。
躯体丰腴肥胖并着以直筒形长裙,遮掩住了女性腰身的曲线美。
明代是封建社会的政权稳定时期,仕女画在文人画家的积极参与下获得极大的发展。
在题材上,除肖像外,戏剧、小说、传奇故事中的各色女子则成为画家们最乐于创作的仕女形象。
人物的造型由宋代的具象写实逐渐趋于带有一定唯美主义色彩的写意。
仕女身材婀娜匀称,面容端庄清丽,举止间流露着女性文雅恬静之美,尤其,他们怡情于亭台之间,身着贴体紧身的明服,更增强她们体姿的修长与典雅的`风致。
明代作为仕女画的艺术成熟阶段,这时期,不仅涌现出了众多杰出的仕女画家和他们所创作的作品,而且在表现技法上亦丰富多彩,取得了较高的成就,如吴伟的《武陵春图》代表了明前期白描仕女画的最高水平。
武陵春以细匀的淡墨线绘成,画面清雅、秀润,更贴切地表现出女主人的纤弱文静之气。
文徵明的《湘君湘夫人图》代表了淡彩仕女画的最高境界。
人物以朱砂粉白为主调的浅彩设色,表现出女神温柔娟秀的美感。
仇英的仕女画有“周昉复起,亦未能过”之评。
其《贵妃晓妆图》,充分地展示了他工笔重彩仕女画的深厚功底。
图中所塑造的杨贵妃及宫女虽然是唐代宫苑仕女,但实际上她们已完全是明代文人心目中理想美女的形象。
她们修颈、削肩、柳腰与周昉笔下曲眉丰颊、短颈宽胸的宫女有着全然不同的审美意趣。
清代作为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朝代,仕女画发展至此,被抬高到居山水、花鸟诸表现题材之上的至尊地位,正如,清代高崇瑞《松下清斋集》所言“天下名山胜水,奇花异鸟,惟美人一身可兼之,虽使荆、关泼墨,崔、艾挥毫,不若士女之集大成也。”这时期的仕女画在创作上日益脱离生活,成为一种概念化,程式化的表现题材,画作中的女子无论是贤妇、贵妇、仙女或从军习武的花木兰、梁红玉等皆拥有着修颈、削肩、柳腰的体貌,长脸、细目、樱唇的容颜,“风露清愁”、暗然神伤的小家碧玉般韵致等。
因为,不论是宫廷画家焦秉贞、冷枚,还是文人画家改琦、费丹旭等,均以表现女性“倚风娇无力”的仪态为他们的审美追求。
这种程式化“病态美人”状,直至海派画家任颐等人的出现,才有所改观。
画家们热衷于女性形象的创作并不表明对她们人格的尊重,女性只不过是被用来展示的艺术观赏品而已。
因此,女性题材画在清代画坛中的地位的提高,折射出来的却是女性社会形象的日益低落。
中国古代绘画中的女性形象好比一面镜子,折射出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特色和时代特色。
观照她们能使我们窥见各个时期的历史、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的特点及其演变轨迹。
这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不断出新的话题。
我相信通过从各个角度不断的深入、不断扩展的研究,我们对这一领域还会有新的理解和认识。
古代的仕女,终将撩开她神秘的面纱,向我们讲述有关她的更多故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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