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过程中,人体总是有部分细胞不断衰老死亡同时又有性增殖的细胞代替他们,人体出生以后,生长,发育,成熟衰老与死亡是生命过程的必然规律。机体的衰老是细胞衰老的结果,但机体的衰老死亡与细胞的衰老死亡是不同的,机体的摔倒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细胞同时衰老,而细胞的衰老与机体的衰老密切相关。细胞衰老与死亡是细胞生命活动中的基本规律,在细胞摔倒的过程中,细胞结构会发生一系列变化,细胞死亡有两种形式,既坏死性死亡和自然凋亡,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过程。坏死性死亡可引起炎症反应,而自然凋亡会引起炎症反应对于维持生物体内细胞新陈代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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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护理是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护理、康复和健康 教育 为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的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年护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20世纪70年代以后所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的结构比例不断改变。老龄化的速度很快,1990年以来,我国老年人口以每年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快的国家之一,而我国的老年人进入老年期后的时间里,预期健康寿命只占1/3左右。老年期的患病随年龄的增长呈正增长,而在各种患病因素中,心理因素占有非常大的比例。所以,做好心理护理以预防和降低老年人易患疾病的发病率,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为实现健康老龄化这个永恒的主题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护理心理保健护理
【中图分类号】R248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1004-7484(2010)03-00-01
老年期是人生命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此阶段人处于衰老的过程,身体各个结构老化,功能下降,出现一系列的生理改变,如老年斑增长,骨质疏松,泌尿生殖系统改变等;而从社会角度讲,老年期面临着许多重大生活改变,如退休,配偶亲人死亡等,对老年人来说这些变化都是痛苦的,生活改变随之会出现相应的心理改变,那么老年人的心理变化的原因有哪些呢?
1 老年人的心理变化的原因
老年人的心理变化的因素
老年人心理变化的因素包括:生理改变 、 社会地位改变、环境因素、疾病因素 、生活方式 文化 程度、营养缺乏及生活事件的影响。
2 老年人常见的心理问题及护理
老年人最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所给予的心理护理:
孤独
孤独的心理护理
①维持与社会的接触,应给予老年人特别的关心,经常主动与他们进行沟通,帮助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走向社会,保持与人交往,从社会生活中寻找生活动力,来摆脱孤独。
②保持家庭关系和谐,老年人身边关心和亲近的人越多,生活将越充实。因此要维持家庭关系和谐,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互适应。在护理中应与老年人的家庭保持多方面的联系,要求家属密切配合。
③帮助老年人调整情绪,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应给予特殊照顾,热情的关怀减少其精神刺激。除了用语言交流外,还应增加一些非语言的交流。
④帮助老年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鼓励老年人参加适当的活动。例如,下棋、听音乐、 唱歌 等娱乐活动,以及打 太极拳 、练气功、自我按摩等。
⑤保持性格开朗,情绪乐观:应经常指导老人保持开朗、平静、乐观的情绪。培养其生活情趣,使老人摆脱抑郁等不良情绪的影响,保持乐观、开朗、健康的心境。
⑥做好躯体疾病的护理:帮助老年人正确对待疾病;如果老年人患有某种躯体疾病,可能会加重他们的孤独心理,护理人员和蔼、友善、热情的服务,可使老年人增加信心,同时,应有针对性的介绍疾病的基本知识,治疗及康复锻炼等情况,帮助老人正确认识疾病,树立生活的信心。
⑦确保老年人安全,重点护理有消极言行的老人,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事故。
抑郁
抑郁的护理
①给予老年人心理上的支持,包括了老年人的思想变化和情绪波动,经常与他们交流,态度和蔼,语言亲切温柔,处处尊重老人,以获得老年人的信任。
②让老人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运动和室外活动,保持一定体力,维持自理生活的能力。
③组织老年人适当参加文化娱乐活动,使其精神愉快,减轻衰老的感觉及疾病的负担。
④帮助老人们学会自我排遣寂寞,调剂生活的办法,使老年人克服困难,保持良好心态。
健忘
健忘的护理
①安排规律的生活:老年人有时会将生活用品一放就忘,因此应指导老年人有规律的安排日常用品,形成固定的位置,或制定日程安排,以便于加深记忆,例如,将每日服用的药物固定摆放,安排合理的日程表,保持用规律的日常活动。
②加强健康教育及护理:应告诉老年人健忘是正常的衰老现象,不要过分担心。同时,应经常提醒老年人,减少因健忘所带来的麻烦和影响。
③加强健脑锻炼:健忘是一种衰老的表现,老人们仍然不应放弃健脑锻炼,护士应教育和鼓励老年人经常做加强记忆的思维活动锻炼,如背诵诗词,英文单词,经常下棋等,有条件都还可以学习计算机。
3 老年人的心理保健护理
目前我国城市老人前三位的死因是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其致病原因多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例如,我国胃癌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受过精神刺激和爱生闷气的人,易患胃癌,专家认为,忧郁消沉的人,其免疫力下降,促使癌症发生或日趋恶化,乐观爽快的,其免疫力增高,肿瘤生长受到抑制。[2]因此,老年的心理卫生保健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可预防疾病和生理改变给老年人带来的影响,还能使老年人较好地处理各种自身的、家庭的以及社会的问题,让老年人保持较好的心理,利于健康长寿。
老年人心理保健护理的 方法
首先应教育老年人:对人生要有坚强的信念、树立正确的生死观、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向老年人讲述及示范各种情绪调解法,如自我教育法,言语暗示法,活动转移法,沟通调节法,环境调解法及适当发泄法。
培养适当的兴趣及 爱好 ,老年人退休后有一定的空闲时间,因此应帮助老年人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多用脑、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等。
消除老年人的消极心理因素。
参考文献
[1]李小妹.《社区护理学一》,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许能锋.《预防医学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1.
?【摘要】 目的 总结 各种老年人的家庭护理的 措施 。方法 阅读文献,总结老年人家庭护理的措施,得出全面的结论。结果 开展老年人家庭护理,对于老年人及家人的健康教育和指导至关重要。结论 老年人家庭护理模式还不完善,不能全面维护和促进老年人的健康,还有待完善。
?【关键词】 老年人;家庭;护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已逐渐成为全球化的问题。我国居家养老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家庭养老护理员尚缺乏规范性的培训。由此就需要多方面的理论对老年人的家庭护理提供更好的依据,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康复指导、老年病人及健康老人的营养指导和生活指导、老年人保健及心理咨询。
1 家庭护理?
家庭护理是以家庭为服务单位,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护士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维护家庭健康的系列化和多样化护理活动。以促进和保护家庭健康为目的,预防家庭成员发生或减少疾病及并发症,并帮助家庭成员护理和适应疾病,以发挥成员最大的健康潜能,家庭健康护士需在健康连续状态的任何领域为家庭提供护理,家庭护士还可选择不同的地点为家庭提供护理服务,如可在社区护士的办公室里、在家庭所在地或家里等。同时,家庭护士还要为不同的家庭提供护理服务,包括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家庭,有急、慢性病人的家庭,正处在变革中的家庭等。
2 方 法
? 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
? 高血压家庭护理1 高血压冠心病是我国老年人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对心、脑、肾各重要脏器有严重损害。
? 依据病情指导病人按医嘱用药 服用降压约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同时,密切观察疗效,如血压下降过快,应调整药物剂量。在血压长期控制稳定后,可按医嘱逐渐减量,不得随意停药。某些降压药物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在服药后应卧床2—3小时,必要时协助病人起床,待其坐起片刻,无异常后,方可下床活动。
? 保证合理的休息及睡眠 避免劳累提倡适当的体育活动,但需注意劳逸结合,避免时间过长的剧烈活动。
? 帮助病人避免遗忘 将服药和生活中的某些必做的事相联系,将药物放在醒目的位置,用醒目的字体标明用药剂量和服药时间,让老年人易于识辨。
? 注重心理护理 加强卫生宣教 根据病人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让病人了解控制血压的重要性,帮助病人训练自我控制的能力,参与自身治疗护理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病人坚持服药,定期复查。饮食上应选用低盐、低热能、低脂、低胆固醇的清淡易消化饮食。鼓励病人多食水果、蔬菜、戒烟、控制饮酒等刺激性食物。肥胖者应限制热能摄入,控制体重在理想范围之内。
? 老年糖尿病的家庭护理 病情不重的老年人,只需要饮食加以控制,口服一种降糖药片就可以了。若出现并发症则应及时就医。糖尿病人饮食要按病人的身高、体重、性别、和血糖、尿糖的变化来定,再按工作性质、生活习惯计算出每天总热量和三餐分配,并按食物成分转为食谱。这些应由医师和医院营养师提出,有家庭护理遵守实施。为了测定血尿糖变化家庭护理人员要学会使用尿糖试纸。
? 老年震颤的家庭护理
? 保持情绪稳定 患者的震颤症状与精神因素、心理状态密切相关。应避免刺激和情绪激动。因此,无论是患者还是其家属,都应对这一疾病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应始终保持精神愉悦、情绪稳定。
? 生活上多照顾 肌肉的震颤、关节功能的障碍,家人应给予多方面的照顾。患者服药时,要事先为其准备好开水;穿着选择容易穿脱的拉链衣服及开襟在前、不必套头的衣服。刮胡子使用电动刮须刀,使用纸杯或塑料杯刷牙。进餐时不要催快吃快喝,喝冷饮可选用有弹性的塑料吸管,喝热饮用有宽把手、且质轻的杯子。在患者的碗成盘子下放一块橡皮垫以防滑动。
? 坚持终身服药 由于治疗所用的药均有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必须强调按时、定量服用,不要轻易停止或自行改用其他药或加大剂量。对于中晚期病人应把药物送至病人口中,看着他服下。
? 老年痴呆的家庭护理
? 理解和宽容老人 对于老人的唠叨不要横加阻止或指责。不能使用伤害感情或损害老人自尊心的语言和行为,不能侮辱人格,或采用关、锁的方法来处理。可以把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写在卡片上,放在他的口袋里。
? 注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老人所服药品要代为妥善保管,送服到口,看着服下;睡床要低,必要时可加栅栏。
? 注意饮食营养及个人卫生 进食缓慢,防止呛咳引起吸入性肺炎。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防止褥疮发生。
? 老年人心理家庭护理
? 掌握特性有的放矢 老年人的心理危机几乎每个老年人身上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个性脾气,做到有的放矢,因时而变,合理适度。
? 热情关怀,精神安慰 帮助老年人正视现实,鼓励老人要有新的人生追求,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胸怀坦荡,情绪乐观。同时要多关心老人物质和精神需要,与其共享天伦之乐。
? 稳定情绪,启发疏导 老年人处境特殊,常因生活中细小事件引发不良情绪。因此,护理中要注意细微观察,尽量满足老人的物质及精神需求。督促和帮助老人注意仪表整洁,将衰老的不良刺激降低到最小限度。另外,在老人面前尽量避免谈论家里或个人不愉快事件,避免谈论死亡话题,减少不良心理反应。
3 小 结?
居家护理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促进健康。运用现代护理技术,通过护理手段尽可能稳定或延缓慢性病的发展,一旦发展则给予及时治疗和处理;预防各类并发症,减轻伤残程度;对慢性病的晚期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安全的姑息性诊疗护理支持系统,以提高患者的自主能力和生活质量;向患者及家属提供生活、饮食营功能性康复和心理康复等卫生保健方面的建议和技术指导,使人们确切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处于接受有效护理的最佳心身状态。
参考文献?
[1] 王建荣,刘玉春,马燕兰.老年护理新观念及老年人特殊问题的护理[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12):959—961.
?[2] 乐晓平.从日本老年介护发展过程看中国老年护理事业发展需求[J].中国护理管理,2007,7(1):73—75.
机体内的一些细胞,使用时间过长,代谢水平下降,对机体来说不利。进入程序性衰老和死亡有利于节约机体内的营养物质。就像植物要进行修剪一样,一些植物的叶片过多,发生遮挡,在下部的叶片不能进行光合作用,但是要进行呼吸作用消耗营养物质。这时候进行适当的修剪有利于整个植物的生长。
在生命过程中,人体总是有部分细胞不断衰老死亡同时又有性增殖的细胞代替他们,人体出生以后,生长,发育,成熟衰老与死亡是生命过程的必然规律。机体的衰老是细胞衰老的结果,但机体的衰老死亡与细胞的衰老死亡是不同的,机体的摔倒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细胞同时衰老,而细胞的衰老与机体的衰老密切相关。细胞衰老与死亡是细胞生命活动中的基本规律,在细胞摔倒的过程中,细胞结构会发生一系列变化,细胞死亡有两种形式,既坏死性死亡和自然凋亡,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过程。坏死性死亡可引起炎症反应,而自然凋亡会引起炎症反应对于维持生物体内细胞新陈代谢具有重要意义。
细胞死亡是细胞衰老的结果,是细胞生命现象的终止。包括急性死亡(细胞坏死)和程序化死亡(细胞凋亡)。细胞死亡最显著的现象,是原生质的凝固。事 实上细胞死亡是一个渐进过程,要决定一个细胞何时已死亡是较因难的。除非用 固定液等人为因素瞬间使其死亡。那么,怎样鉴定一个细胞是否死亡了呢?通常 采用活体染色法来鉴定。如用中性红染色时,生活细胞只有液泡系染成红色,如 果染料扩散,细胞质和细胞核都染成红色,则标志这个细胞已死亡。细胞衰老的研究只是整个衰老生物学(老年学,人类学)研究中的一部分。所 谓衰老生物学(biology of senescence)(或称老年学,gerontology)是研究 生物衰老的现象、过程和规律。其任务是要揭示生物(人类)衰老的特征,探索 发生衰老的原因和机理,寻找推迟衰老的方法,根本目的在于延长生物(人类) 的寿命。多细胞有机体细胞,依寿命长短不同可划分为两类,即干细胞和功能细 胞。干细胞在整个一生都保持分裂能力,直到达到最高分裂次数便衰老死亡。如 表皮生发层细胞,生血干细胞等。细胞凋亡(apoptosis)是一个主动的由基因决定的自动结束生命的过程,也常 常被称为程序化细胞死亡(programmed cell death,PCD)。凋亡细胞将被吞噬细 胞吞噬。这一假说是基于Hayflick界限提出的:1961年Hayflick根据人胚胎细胞的传代培养实验提出。指细 胞在发育的一定阶段出现正常的自然死亡,它与细胞的病理死亡有根本的区别。 细胞凋亡对于多细胞生物个体发育的正常进行,自稳平衡的保持以及抵御外界各 种因素的干扰方面都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例如:蝌蚪尾的消失,骨髓和肠的细胞凋亡,脊椎动物 的神经系统的发育,发育过程中手和足的成形过程。
细胞衰老的原因分析
细胞衰老的原因分析。细胞学说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我们都知道人体的衰老就是细胞的衰老,不少人好奇细胞为何会衰老。我已经为大家搜集了细胞衰老的原因分析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遗传决定学说:
认为衰老是遗传上的程序化过程,其推动力和决定因素是基因组。控制生长发育和衰老的基因都在特定时期有序地开启或关闭。控制机体衰老的基因或许就是“衰老基因”。长寿者、早老症患者往往具有明显的家族性,后者已被证实是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这些都促使人们推测,衰老在一定程度上是由遗传决定的。
2、氧化损伤学说(自由基理论):
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科学家提出衰老的自由基理论,以后该理论又不断发展。自由基是生物氧化过程中产生的、活性极高的中间产物。自由基的化学性质活泼,可攻击生物体内的DNA、蛋白质和脂质等大分子物质,造成氧化性损伤,结果导致DNA断裂、交联、碱基羟基化,蛋白质变性失活等胞结构和功能的改变。
正常细胞内存在清除自由基的.防御系统,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过氧化氢酶(CAT),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等。实验证明,SOD与CAT的活性升高能延缓机体的衰老。
3、端粒钟学说:
端粒是染色体末端的一种特殊结构,其DNA由简单的重复序列组成。在细胞分裂过程中,端粒由于不能为DNA聚合酶完全复制而逐渐变短。科学家提出了端粒钟学说,认为端粒随着细胞的分裂不断缩短,当端粒长度缩短到一定阈值时,细胞就进入衰老过程。
4、转录或翻译差错学说:
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的细胞内不但DNA复制效率下降,而且常常发生核酸、蛋白质、酶等大分子的合成差错,这种与日俱增的差错最终导致细胞功能下降,并逐渐衰老、死亡。
5、废物累积学说:
由于细胞功能下降,细胞一方面不能将代谢废物及时排出细胞,另一方面又不能将这些代谢废物降解消化,这些代谢废物越积越多,在细胞中占据的空间越来越大,影响细胞代谢废物的运输,以致于阻碍了细胞的正常生理功能,最终引起细胞的衰老。
6、程序性细胞死亡理论:
是衰老的一种假说,该理论认为衰老是因细胞程序性死亡,就是细胞象编好的程序一样,按照设定的程序,到了特定的时间就死亡。
有关衰老的假说还有很多。近年来,用线虫进行的发育程序与衰老关系的研究取得了显著进展。线虫的特殊发育模式关系到发育方向的决定和寿命的延长。
细胞衰老的特征有哪些
主要特征:
研究表明,衰老细胞的核、细胞质和细胞膜等均有明显的变化:
形态变化 总体来说老化细胞的各种结构呈退行性变化。
衰老细胞的形态变化表现有:
1、核:增大、染色深、核内有包含物
2、染色质:凝聚、固缩、碎裂、溶解
3、质膜:粘度增加、流动性降低
4、细胞质:色素积聚、空泡形成
5、线粒体:数目减少、体积增大
6、高尔基体:碎裂
7、尼氏体:消失
8、包含物:糖原减少、脂肪积聚
9、核膜:内陷
分子水平的变化:折叠
1、DNA:从总体上DNA复制与转录在细胞衰老时均受抑制,但也有个别基因会异常激活,端粒DNA丢失,线粒体DNA特异性缺失,DNA氧化、断裂、缺失和交联,甲基化程度降低。
2、 RNA:mRNA和tRNA含量降低。
3、蛋白质:含成下降,细胞内蛋白质发生糖基化、氨甲酰化、脱氨基等修饰反应,导致蛋白质稳定性、抗原性,可消化性下降,自由基使蛋白质肽断裂,交联而变性。氨基酸由左旋变为右旋。
4、 酶分子:活性中心被氧化,金属离子Ca2 、Zn2 、Mg2 、Fe2 等丢失,酶分子的二级结构,溶解度,等电点发生改变,总的效应是酶失活。
5、脂类: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引起膜脂之间或与脂蛋白之间交联,膜的流动性降低。
试论我国安乐死的立法选择摘要: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Mercy killing)。原意是指在人类外力的作用下安然告别人世。这项提议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人们提出,1936年英国首先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提出安乐死法案,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但是很快便于1997年废除。2002年,荷兰下院通过法案,使安乐死合法化。而本文中提到的特丽案件中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本人意愿、伦理以及法律实务操作中的一些问题。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的生死使人们再度开始对安乐死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对一些观点的分析总结来阐述对这个话题的法律思考。关键词:安乐死;法律;伦理Try to discuss the se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through Terri Schiavo’incidentAbstract:Euthanasia is not a verdant noun. Euthanasia one etymology produce Greek euthanasia, and " death" two phrases succeed by " bright ", the original meaning mean that says good-bye to this world under the function of the human external force safly. The proposition propose as far back as 1930s people British establish the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euthanasia first of all 1936, propose the euthanasia bill , Australia is the first country that pass " euthanasia law " in the world, it is abolished but benefited quickly in 1997. In 2002, Dutch Lower House legalized euthanasia through the bill . And Terri Schiavo’incident dispute in euthanasia concentrate on to one's own will, ethics , legal practice some questions operate , mainly specially. The American vegetable is specially Terri Schiavo’incident;Fertile life and death make people begin the free discussion to euthanasia once again in summer,this text explains the legal consideration of this topic through summarizing in analysis on some views. Key words: Euthanasia; Law; Ethics特丽•夏沃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喜欢小动物、音乐和篮球。她从小在宾夕法尼亚长大,1982年认识迈克尔•夏沃,两年后结婚。他们后来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里特丽就职于一家保险机构。由于常年减肥,特丽饮食功能紊乱,最终导致26岁时(1990年)彻底病倒。医生们说,由于钾失衡,她的心跳停止跳动,在被救活之前,脑部缺氧长达10分钟,导致严重脑损伤,陷入植物人状态。1998年,在医生将特丽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且无任何康复可能后,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他认为,这是尊重特丽的意愿,因为她曾表示不愿用人为手段维持生命。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特丽父母的反对。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特丽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特丽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后又根据州议会紧急通过的法令而两次重新插上。2005年3月18日,佛罗里达州法院第三次裁决拔掉她的进食管。之后,美国国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干预,授权联邦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联邦法院法官3月22日做出裁决,拒绝下令将特丽的进食管重新插上。此后,特丽父母又几次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就这样13天后特丽在争论声中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但是对这件事的争执还在继续,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安乐死”又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国内外安乐死研究概况(一)安乐死的概念及主体对象1.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1],或称怜杀[2](Mercy killing)。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在濒死状态下忍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极端痛苦时,在其本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人为方法无痛苦地结束病人的生命[3]。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2.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植物人并不是“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我们谈“安乐死”,一定要有这样一些前提:(1)安乐死的对象是那些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处于临终阶段、正在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患者;(2)患者本人有安乐死的强烈意愿;(3)必须由医生采取行动,并选择没有痛苦的终结方法[4]。由此可知,安乐死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在临终患者的明确请求下,为解除患者无可忍受的痛苦而由医生对其死亡过程进行的主动医疗干预行为。 (二)国内外安乐死的研究概况1.国外安乐死研究概况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5]。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 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太太(已成为植物人4年多)实施安乐死。1998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尽管安乐死还不合法,但英国已有万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多数德国人也赞成安乐死。1994年德国一家民意测验所对1004名德国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的人赞成安乐死,30岁以下赞成安乐死的人甚至多达88%。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个内容。 1992年10月1日,丹麦实验了停止延长无药可救的病人的生命的法律,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4个月内就有4 5000人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必要时接受安乐死。 以色列1998的也实行了首例经法院批准的安乐死,耶路撒冷一家医院的医生给一名49岁的身患绝症的男性病人注射了致命剂量的麻醉剂。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6],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拥护者认为,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后,澳大利亚其它一些洲的议员也在准备制定本洲的安乐死法。 美国最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在包括医生在内的美国公众中,支持安乐死的已占多数。1994年,世界许多媒体都报导了美国一位身患绝症的老妇在儿女们轻唱的平安歌中平静地离开人世的“诗意死亡”[7]。2.我国公民对安乐死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安乐死的观念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教授和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儿科专家胡亚美教授都是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他们不仅在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进行着努力,而且都表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目前,我国赞成安乐死的人主要是老年人和高知识阶层人士。上海曾以问卷形式对200位老年人进行了安乐死意愿调查、赞成者占;在北京的一次同样的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另据《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二、伦理道德以及人权保护上是否可以接受(一)安乐死并不违备伦理道德为了减轻患病者的痛苦,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临终患者实施“安乐死”,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涉及到很多感情问题,比如特丽的父母,就很难接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营养和水分缺乏而导致的死亡。这种人之常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对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也许会突破目前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僵局。安乐死实现的是何种利益?安乐死能否成为一种权利,首先要看它为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妨以人的需要为分析起点。人的存在有三重关系维度[8]。人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决定了人要通过物质生产的实践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由此建构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是永远的主体,物作为客体只存在对人的单向效用,不存在人对物的有用性问题。但人必须是以群体的方式,才能实现寻求需要满足的现实物的活动,这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必然性,即是说,只有在人的联合中,才能获得直面自然的勇气和力量。物质生产的实践既创造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生产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它引起了人的不同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需要,如交往、合作的需要、归宿与安全的需要、友谊的需要、道德的需要等等。社会实践所建构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不同于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主体间的关系,而且使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摆脱了粗陋的、原始的“动物学”性质,使主体的自然需要带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使客体的效用能否实现为现实的价值存在形式,受到活动主体的生活态度,活动方式等的制约,这不是因为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不是主体不需要某些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而是取决于一种更高的价值形态。因此,除了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需要以外,由于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人还有认识自我和追求自我完善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由于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条件,因此,与人的三层需要相对应的就是人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格利益三个利益领域。其中,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其核心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作为一种价值,内在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发生在人的自身内部,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需要,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的需要,简言之,人格尊严作为一种利益是内在的,与其他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不同。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而其他利益关系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关系,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格利益属于身信领域的关系。意味着人除了对物的支配权之外,对自身也有支配权,前者实现的是物质利益,后者实现的是人格利益。安乐死的利益基础是人格利益。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二)安乐死不是侵犯人权而是保护人权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9]。 三、法律实务中安乐死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安乐死合法化的精神探源1.安乐死能否成为法律权利安乐死可以成为法律权利吗?没有合理的理由限制安乐死,并不意味着安乐死就能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权利是以体现社会意志的规范的认可为前提的。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利益要求都能成为权利,权利是人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统一,是人的个体意志得到了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安乐死典型的是一种人的意志的体现。有学者把安乐死说成是死的权利。其实死是人的一个宿命,是无法逃脱的必然,也无法体现人的意志,因此不可能成为一种权利。安乐死则是对人的实存的一种反思、限制和决定。具体来说,一是安乐死是个人要求的,体现个体的意志。二是安乐死要符合规范,得到社会意志的认可[10]。如此,安乐死才能成为一种权利。2.安乐死成为法律权利的条件安乐死必须体现个体的意志,这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是谋杀了。这意味着无法表达和不具备个体意志的个体,是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至于要得到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首先要看它是否能得到社会道德习俗的认可和承认。显然,在现代社会,也正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安乐死是可以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存在的。起码在我国,它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但安乐死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否就必定转化为法定权利?这当然取决于合法化过程的几个限制性因素。立法者在将应有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转换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限制:社会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因素的限制以及法律形式本身的限制。正因为这些限制因素的存在和不可避免,使得现有的法律权利不能完全再现应有的权利[11]。所谓客观因素的限制,是指任何应有权利要求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权利的客观因素包括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族传统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的权利主张就会不同,因此有些应有的权利可能在某个时代、地区得到确认和保护,而在另一个时代和地区则得不到保护[12]。(二)我国是否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在中国社会,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权利是否可以转化为法定权利呢?我们可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做个比较。荷兰之所以能使安乐死合法化,至少有四个有利因素:1、荷兰的医疗服务在全世界来说,可以说是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95%以上的老百姓有私人医疗保险。长期疗养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涵盖没有私人保险的少数人民。2、缓和医疗非常进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疼痛控制及缓和医疗中心,与之相较,其它国家的类似中心少而昂贵。3、纳粹占领时期,只有荷兰的医生不参与纳粹的“安乐死”计划。这个因素显示荷兰医病关系有高度彼此信赖的传统。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显然,这些条件在中国还远未具备。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现在还没有能力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较好的医疗条件。很多人在医治无望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亲人多花钱而想到一死了之。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农村,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险尚未建立健全。许多人得了个小病就面临巨大的家庭经济危机,主动谋求死路是他们最好的解决办法。中国目前医院的医疗水平还不高,而对于医学上无法挽救的濒死者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的医疗水平,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最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医疗水平,而且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很大,死亡文明的发展水平不同,对安乐死的要求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可见,客观因素的限制不支持将安乐死从应有权利转化为合法权利。四、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及结语(一)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二)结语2006年5月9日,金陵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南京一位年仅5岁,名叫龙龙的小朋友意外发生车祸导致昏迷,在龙龙父亲的情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院长陈忠华教授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专家共同给龙龙会诊,确定龙龙已经是脑死亡,虽然龙龙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但最主要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存在了,龙龙的父亲双眼含着泪水,拔掉了龙龙的呼吸机,对龙龙实行了安乐死,并把龙龙包括双眼在内的多处器官捐献给四位极需帮助的病人,而龙龙的遗体则送往东南大学医学院作医学研究。虽然龙龙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安乐死,但却可以做为一个很好的例子,为安乐死立法提供参考。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公开讨论安乐死以来,支持和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两方各执一词。不少学者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进行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安乐死在我国尚不合法,但必须承认,罹患重病且无救助可能者的家属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停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而让其“自然死亡”的情形在我国客观存在。如何保障患病者得到有效治疗,最起码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其死亡前的痛苦,使其能够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光,是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问题。在对生与死的权利仍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国家可考虑先行立法对这一特殊人群在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应有权利给予切实保障。参考文献:[1]Tom Jackson,Health Law Litigation [J]. Human rights,2002,(5).[2]储怀植.美国刑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DavidS,Oderberg . Applied Ethics[M].Oxford: Blackwell ,2000.[4]林桂榛,陈瑛.论“安乐死”的构成要素及道德冲突——基于医疗领域内对人的生命的一种医疗干预[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5]石文亮.试论安乐死立法[J].法律与医学,1995,(2).[6]李宝珍.应为安乐死立法[J].中外法学,1998,(1).[7]陈晶晶.安乐死的伦理困境[J]. 前沿,2002,(8).[8]赵雪纲.人权概念的正当性何在?——康德伦理学对人权概念(以生命权为例)之奠基性意义[J] .政法论坛,2004,(5).[9]刘三木,汪再祥.关于安乐死的若干争议问题之讨论[J].法学评论,2004,(6).[10]贾红梅.道德对安乐死合法性与非法性的界定[N] .法制日报,1997-5-3(8).[11]朱沛智.安乐死及其立法思考[J]. 科学.经济.社会,2002,(1).[12]陆敏.安乐死的立法思考[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1).
是我们的关于生命之源,能在水中畅游无阻、自由自在是每个人都喜欢的事情,可你知道吗?在水中溺水是非常危险的,不会游泳的人很难自救,所以,在水中运动一定要小心溺水。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会遇到水的危险,会游泳,就有活的希望。不会游泳,关于生命作文就会有危险。在民间,会游泳的人就等于拥有两条命,正因如此,我们都要学会游泳。在我们国家,溺水死亡与车祸死亡的人数最多,所以,溺水已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在水库底下游玩非常危险,就算没有水的河床也千万不能久留。不能在船上打闹,更不能在船头的护拦上坐、站或把手伸向外面。即使会游泳也不能去河水喘急的河里,尽管水流不急,也要大人看护,并准备好救生衣、圈。发现落水者时,先研究方法,即使我们会游泳也不能盲目救人,最好叫大人去抢救。在水沟、下水道旁边也要小心,因为那里面有着恶臭,时间一长,就很有可能会被臭昏,然后溺水身亡。如果在早泽旁,一定要迅速离开,因为掉入早则是绝对没有生还的机会。生命只有一次,请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生命。
在我国安乐死,人以外的其他动物可以,对人并不能够选择安乐死。因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一个人的生命他人不能够非法剥夺,所以人的死亡在法律法规上面需要相关机构的同意,这并不是人们的自由选择。虽然一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生命,该怎么去结束,但别人却不能够进行阻止,而且目前我国也没有相关安乐死的机构。对于安乐死这个问题看似自由,其实本身并不自由。
对我个人来说,安乐死其实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因为我见过太多的无可奈何也见过了,活着比死更痛苦的例子,对于该如何选择,那么还得要由当事人来选择比较好一点,毕竟别人看来的跟他自己认为的是有一定的偏差的。有的人认为宁愿自己痛苦,但也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有的人觉得既然那么累,何必来这个世界受罪,所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用一颗开放包容的心态。
安乐死其实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对这个危害的程度其实也要看安乐死的方式问题。因为安乐死会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有时候会涉及到一些比较敏感的话题,就比如说精神病和被精神病的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案例出现过让人感到无奈又痛苦,甚至非常愤慨的事情,那么就是被精神病。我们都非常清楚,精神病它是一种疾病,但有时候是否存在精神病,只能够依托一些鉴定机构,所以这里面往往容易在环节的过程当中出现某些纰漏,就会导致有些人被精神病。被精神病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就如同被安乐死一样。
对于安乐死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很多,比如说容易引发刑事犯罪,容易引发这个经济犯罪,当然也会容易出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还是非常严重的,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很大的,不能够开这个口子。
我以前有这些方面的看法,有时候我觉得我身边的人很可怜,就比如老师,父母,老师像我们一样读书到大学毕业然后出来教书,然后老了, 然后死去,这个世界有千千万万个人这么生活着,但是你总不能说他们的人生不精彩,不过这也都无关紧要,我有了一个梦想 ,我要去实现它,为此我也付出了很多,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实践我的梦想,这样我的人生才会有意义。。
推荐你看《直视骄阳》,从根本上解决你的害怕。 其实,死,不过是活着的时候的一种想法。谁想它想得发抖了,谁就输了,谁想它想得坦然镇定了,谁就赢了......要是你先就对它说"不",固执地对它说"不",你不仅一无所得,反而会焦躁不安、恐惧倍加,终生受它的伤害。其实所有的困境,包括死,都是借助于你自己的这种恐慌来伤害你的。 ——史铁生 死亡如同骄...阳,难以直视又无所不在。本书为75岁高龄的心理治疗大师亚隆医生,面对日益迫近的自身死亡所进行的深入思考和真情告白,饱含对生命的达观和眷恋。字里行间中的勇敢与博爱,睿智与从容,对所有珍惜生活又勤于探索的人们来说,都是宝贵箴言。 ——毕淑敏 决不枯燥,决不深奥,决不做作,让你欲罢不能,让你泪流满面,让你豁然开朗,让你会心大笑——亚隆就有这样的本事,带着温暖和智慧,让你和他共同直面死亡。你可以不接受他的邀请,但一旦开启《直视骄阳》,走上对死亡的探索之旅,你就会得到启迪、陪伴和治疗——既然没有人能改变必死的命运,就也没有人不存在死亡的焦虑。对死亡的恐惧如影随形,一直跟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和它握手,因为向死而生教会我们活出意义,活在当下。 ——陆晓娅 生命的终点在明确而坚定地等候着,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空内追求无限:无限地扩大对生命的感受。愚人在死亡面前变得混乱,智者在死亡面前会更加清醒。亚隆站在生命的巅峰向我们讲述关于死亡的一切。读他的文字,不会增加我们的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增加我们活着的清晰度。实际上这已经足够了,因为我们都不喜欢永生中的无聊,而喜欢短暂中的精彩。 ——曾奇峰
学佛答问(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三十九) (共一集) 2006/6/30 香港佛陀教育协会 档名:21-326-01 问:许多人都有怕黑、怕医院、怕死,甚至看到坟墓都会吓得发抖的心态,请问这是什么缘故?如何才能克服对死亡的恐惧? 答:这种现象古今中外都有,有几个人不怕死?太少了,包括学佛的人也不例外。要怎样才能够把这种不正常的心态消除,只有一个方法,对于生死这桩事情的真相,你要搞清楚、搞明白,这个问题就能化解了。我们在前面跟诸位报告过,现在连外国人都在研究,研究得到的结论是人不会死,死的是什么?身体,身体有生死,身体不是自己!所以外国人现在承认有灵魂,灵魂是自己。灵魂他又去找个身体,这个身体年岁老了,不好用,就不要了,丢掉,再去找一个,再换个身体。 我讲经,前两天停下来,我去找什么?今天碰到这个问题,我去找这些东西,现在外国人研究这个东西材料很丰富。我让同学们给我在美国买到六十多册,专门研究生死轮回的事情。但是我只想找中文的译本,我这两天去找,找到二十本,还有一些,书店现在缺货,我已经给他订下来。大概中文的译本有三十几本,英文东西多,我们现在翻译的是一半还不到,很值得做参考。可是他们,要用佛法来说,知其当然,不知其所以然。他们认为、肯定人有灵魂,灵魂是自己,这在佛法里不承认的。佛法里,灵魂还不是自己,真正的自己是什么?真正自己是自性,那才是真正自己。说灵魂是自己,比承认肉身那是进步太多了。 所以一定要认识,佛家讲的真如、本性,那是自己。你看大乘教常讲,学佛学什么?把自己「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找到,那就成功了。父母未生以前的本来面目,那是自己。而大乘教里面告诉我们,真正自己在哪里?当然在身体,没有离开身体。离开身体,你到哪里去找?真正自己就住在这个身体里头。《楞严经》上讲得非常清楚,是什么?是本性,什么是本性?在眼睛叫见性,在耳朵叫闻性,所以在六根就随着六根的名字,叫六种性。实际这六性是一个性,一个性在哪个地方产生什么作用。 这个东西要用比喻,诸位就好了解。譬如说我们的本性就像电,电大家知道,你看在萤光幕上,它就变成彩色;你们打电话,它就变成声音。但是统统都是一个电,在各种不同的器具上,它就起不同的作用。我们眼耳鼻舌身这六个不同的器具、不同的器官,电流在哪个器官就产生什么作用。在眼它就能看,在耳就能听,在鼻就能嗅,在舌就能尝,它起这个作用,这是自己。所以佛法称之为本性、真性,这是自己,不是灵魂。 灵魂是怎么回事?灵魂还是本性,是本性在迷的状态,迷惑颠倒的状态。真性的作用它永远不迷的,为什么?眼见色,耳闻声,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著,这个人我们就叫他做佛,他就是佛,他就是菩萨。他还起心动念,但是没有分别执著,这是菩萨;如果还有起心动念,还有分别,他不执著,他就是阿罗汉。如果统统都有,起心动念、分别执著都有,他是六道凡夫。这个我们在讲席里头报告很多次。所以同修要晓得,这是真正的自己,不生不灭、不来不去,这是真正的我。身体就像衣服一样,衣服坏掉的时候,你们晓得马上就换一件。所以身体可以常常换的,无量劫来不知道换多少次,这有什么可怕?有什么恐怖? 所以说黑不要怕,这是正常的现象,不要怕。医院是真可怕,死不怕,医院太可怕。所以生病,我劝大家不要去医院,不要去找医生,不要去吃药,「山西小院」那套非常管用,你学那套就行了。实在要找医生找中医,不要找西医,千万不要进医院,这是我自己的经验。现在的,我们只是有这么一个观念,也就是从外国这些著书的人,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医生,都是心理医生、精神科的医生。他们都通灵,有许多用催眠治疗的方法,直接跟灵媒、灵界沟通,所以得到很多的资讯。你说病人他的病因,会到过去生中找,过去再到过去找。有一个病人,这个心理医生给他治疗,深度催眠,好像他可以能够回到他八十世以前,四千多年,八十世以前,那个地方得的病因。找到之后跟他讲,他明白了,他的恐惧就消除了,那个病就很容易治好。所以实在讲,病是什么?病是分别执著,只要放下分别执著,人就很轻松、就很愉快,病就很好治。坚固的执著是非常的麻烦,这个要知道。 人要常常保持很好的情绪,真的远离一切妄想。对于世间所有一切法不要看得太重,应当要放下。人生在世,实在讲,你每天吃饱,可以穿得暖,有个小房子遮蔽风雨,够了,比释迦牟尼佛日子好过多了,是不是?如果再要奢求的话,你就会生病,你的欲望超过你的需要,病就来了。如果是我的欲望跟我的实际需要完全相应,这人不会生病。
每个人都会或早或晚的想过死亡,我建议你看下忏悔录,是本好书。你想,多少伟大的人不都死了么,所以面对这个人人都是平等的,还有我们也并不孤独,不管哪个世界都有亲人陪着我们,想开了自然不怕了,多做些有意义的事吧!
很简单:你可以虔诚的读抄佛经《般诺波罗蜜多心经》至少108遍,你就不会那样想了。因为佛经有神奇的力量,它能使人心神安宁,生活顺利。你将受益终生。。希望你顺利。
每个人都应该思考关于生和死的问题,而且每个人都怕衰老,生病和死亡,但是如果你的恐惧情绪影响了你的生活,就属于心理问题了,也就是死亡恐惧症。 通常一种强烈的情绪的产生是由于受到了事件的 *** 。在你这种情况出现之前发生过什么事?它与你的害怕有着怎样的联络?我认为你的问题不是告诉你如何不害怕,而是要知道它是如何产生的,才能彻底地解决和面对这种恐惧。 印象中记得有一句话,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害怕死亡是因为害怕可能失去所有的可能。一直觉得很经典,虽然我们平时并不太喜欢“可能”这个模糊的词,但是一旦失去这个“可能”,就什么都不可能了,所以比较看不起那些主动放弃生命的人,因为他们亲手埋葬了诸多可能。所以我觉得你很不错,因为你至少不会放弃生命中的很多可能,不管它是美好还是痛苦。从另一方面讲,出生和死亡都可视为在同一座山的山脚下,出生是要迈向这座生命之山的起点,死亡是走完这座生命之山的终点,两个都是生命的最原始状态,每个人都知道山的那边有个终点,但是我们要是每时每刻都想着这个终点,那我们所有的起点又有何意义呢?完成好每个此刻就是对生命最好的回报。 人有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 畏惧死亡只是人情感的一方面,你过于畏惧死亡,说明你的情感缺失了渴望死亡的情感,并不是说要去渴望死亡,而是让渴望死亡与畏惧死亡形成平衡的关系,人才会达到一个稳定的状态,从而不去思考死亡的问题。 毕竟,我们现在是在世的人,过多的去思考死亡是不必要的,对吗?死亡之后是什么,谁也不知道,预期担心死亡,不如关注现在的生命,珍惜现在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显的有价值有意义,这样我们才对得起我们自己,才不惧怕死亡的到来,因为我们美好的生命给了我们一切,这一切足以让我们勇敢的面对未知的事物。 所以,去做你想做的事情把,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为你身边的人创造幸福。这样,你将不会再畏惧死亡。如果楼主认为自己的恐惧心理已经非常严重,可以再联络,有一些缓解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有一种潜意识的心态会让人心理弱小,它就是:死亡恐惧。当一个人偶然被抛到这个世界上,在他的整个一生中只有一件事情可以确定,那就是死亡,他必死无疑。人与人之间或许在社会地位上千差万别,但在死亡这一点上是平等的,国家主席与下岗工人,亿万富翁与乞丐没有任何区别。对于有思维和精神的人来说,死亡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它代表了绝对的虚无和沉寂,它是对一切可能性的终结,是不可穿透的黑暗。 对于死亡恐惧的克服来说,我悟到了五种方法:找到平衡、蔑视它、接受它、把死亡宗教化、把死亡哲学化。 (1)找到平衡的本质基于一种死前占有多少的社会比较,它是心理竞争在死亡问题上的延续。人们喜欢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占有物上进行比较,从而进行身份、地位、优越感、价值感的竞争,竞争的目的是把别人比下去,让自己在心理上占据优势。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人要克服死亡恐惧,也可以用这一招,既然在死亡上人人都是平等的,那么,如果一个人在生前占有得很多,把别人比了下去,以致别人在生前与他相比根本没有什么价值,那么,即使是死亡,他也赚了,在这个占有更多的心理背景之下,他似乎获得了不惧死亡的勇气。这一方法运用到极致,就是街头痞子的斗殴中有人狂吼的那样“老子够本了!”。他们杀死一个人,死就获得了平衡,而他们杀死两个人,在他们看来已经赚了。我想指出,就对于死亡恐惧的克服来说,找到平衡这一心理动机是非常隐秘的,在砍砍杀杀的场面上会显现,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常常化为一个人对于社会稀缺资源的疯狂占有。他们能够意识到,人生苦短,人总要死的,只有占有很多才能显得人生有价值,在死亡面前才不留下“遗憾”。这一方法对于死亡恐惧的克服来说是有限的,实际上是一种变态。 (2)蔑视的本质其实就是虚弱。人蔑视死亡,深层心理动机恰恰是死亡恐惧威胁到了他的心理生存,因此他必须表现出在死亡面前的勇气、意志和主体性地位,从而否认自己有恐惧,不让恐惧威胁到自己。在表现出蔑视的时候,人可以单打独斗,即暗示自己并让自己产生出愤怒之类的情绪,借助这种情绪产生的力量战胜死亡恐惧。同时,人也可以借助于一套仪式化的社会符号体系来战胜死亡,在这种仪式化体系中,人的面对死亡不再是一个人孤独的行为,他变成了在他人注视之下的英雄。那些在战争中迎著枪林弹雨冲锋的人就是这样。战斗场面成了一个他可以在其中扮演英雄人物的剧场,他可以慷慨赴死。蔑视尽管是基于虚弱,但对于死亡恐惧的克服来说是成功的(人本来在死这一确定的永恒力量面前就是虚弱的)。只不过,它有一个缺陷,即情境化、短时化,无法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仅仅是蔑视死亡,一个人还是不能躲过死亡恐惧的的追杀。 (3)接受的本质是屈服,是对不可抗拒的命运的承认。在接受之中,人不再借助于一套仪式化的符号体系,不再依赖于他穿的“衣服”来否认死亡,而是把自己还原成一个和动物一样的生物体,承认自己的大限。他不再认为自己是英雄,不再企图通过疯狂地占有社会稀缺资源来避免自己的虚无化,事实上,对于很多曾经让人醉心不已的感官欲望他已经看穿,而不再盲目投身其中。死亡接受否认任何占有社会稀缺资源的意义,否认任何挣扎和对抗。一个人要能够做到对死亡的接受,必须在心理上已经历了太多,或触控到了死亡。因此,真正运用接受这方法来战胜死亡恐惧的,要么是有太多生活磨难的历经沧桑的人,要么是亲眼目睹至亲至爱的人死亡,产生的心理巨痛无异于自己死亡过一次的人。接受其实是一种把死亡合理化的心理防御机制。 (4)把死亡宗教化:一个把自己全部交给自己信仰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他可以忍受世界上任何的威胁、打击、酷刑的摧残,只要他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这是一群已经超越世俗的人,他活在他的信仰世界,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畏惧,因为他已经克服了死亡恐惧。上面已经说过,人类需要设定一道保护装置来应对死亡恐惧的威胁。大多数宗教和文化是借助于一套把死亡庄严化的仪式。如果人类看到自己同类的死,结局就像看到蚂蚁之类生灵的死那样悲哀,那样渺小,那么打击是相当大的。但在一套把死亡庄严化的仪式中,人的死有别于动物的死,死是一件庄严的事情。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没有消除人类的死亡恐惧,因此,很多宗教无一例外地要继续对死亡进行“加魅”,把死亡设定成得救的手段、超越苦难的途径、进入天堂的大门。在这里,死并不可怕,死恰恰是幸福的。宗教极端分子之所以敢于充当人体炸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的宗教给死亡赋予了神圣的色彩。死是他最好的归宿,是他尽了信仰者的义务而受到上帝眷顾、恩宠的表达。很多意识形态上的信仰者,比如革命者不怕死,同样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具有类似宗教的色彩,死是他为信仰而献身,他终会被人们记住,神圣的事业因他的死而更显神圣。 因为害怕死亡后的绝对虚无,宗教设定了一个天堂,那是人死亡后的居所。在这个天堂的观念里,死亡不再可怕,它甚至是人获得根本性救赎,告别世间苦难命运的一座桥梁。在这里,死本身或许不幸福,但死后肯定是幸福的。 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之所以有如此大的魅力,不仅是宣传大师和教育高手有高超的技巧,更重要的在于,它让我们变成了一个个勇敢的人,勇敢到足以藐视死亡。因为国家、民族作为一个抽象的共同体具有无穷的力量,在这个共同体里,我们分沾了它的属性,成为它的一部分。为它而死即意味着不死,因为死不过是绝对的虚无,而国家和民族则会一直延续下去。 (5)把死亡哲学化 公远前399年,苏格拉底被指控不敬神和毒害青年,被雅典公民大会判处死刑,审判当然是不公正的。他的朋友克里托曾经到牢房里劝他逃走,并妥善安排了一切。但他拒绝了,还说服了克里托。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在和来看他的人讨论严肃的哲学问题。当毒酒端来的时候,苏格拉底镇静而毫无畏惧地一饮而尽。朋友们看着都流下了眼泪,而苏格拉底反过来安慰他们勇敢些。他慢慢地在屋子里踱步,然后双腿发沉,躺了下去,最后安详地闭上眼睛。他在死亡面前的冷静让人惊心动魄,绝对无愧于那个时代“最勇敢、最聪明、最正直”的人这一称号。 苏格拉底在心理上为何那么强大,以致在死亡面前都如此平静?原因在于,他的哲学思考的力量远远战胜了死亡,他已经超越生死,更不用说我们凡人所看重的那些世间荣辱。苏格拉底认为:死亡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之一。它或者是一种湮灭,毫无知觉,或者如有人所说,死亡是一种真正的转变,灵魂从一处移居到另一处。如果人死时毫无知觉,而只是进入无梦的睡眠,那么死亡就真是一种奇妙的收获。能香甜熟睡日子的夜晚与其他日子相比是屈指可数的,我想,如果要某人把他一生中夜晚睡得十分香甜,连梦都不做的一个夜晚挑出来,然后拿来与死亡相比,那么让他经过思考后说说看,死亡是否比他今生已经度过的日日夜夜更加美好,更加幸福呢?如果死亡就是这个样子,如果按这种方式看待死亡,死后的绵绵岁月只不过是一夜而已。 另一方面,如果死亡是灵魂从一处迁往另一处,如果我们听到的这种说法是真实的,如果所有死去的人都在那里,那么我们到哪里还能找到比死亡更大的幸福呢?如果灵魂抵达另一个世界,超出了我们所谓正义的范围,那么在那里会见到真正的法官……如果你们中有人有机会见到奥菲斯和穆赛乌斯、赫西奥德和荷马,那该有多好啊?这样对死亡的哲学思考是否让你觉得死并不可怕?也许,这只是哲学家的一种看法。对世界的一种看法即是对世界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会使世界看起来是一种样子而不是另外的样子。这样,死不过是生的延续和超越而已,它是在一个人经过艰苦的哲学修炼后的自然归宿。那么,在这种事情终于到来时,他又怎么会害怕呢?
你说你惧怕死亡。 但是,人真的害怕死吗?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没有人真的会害怕死,死是一种必然,有什么好害怕的? 人们所害怕的其实不是死,而是将来死的不确定性。 正如你现在所能感受到的,将来是很遥远的事情,你的美好的生活才刚开始,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呢? 所以,享受你的人生吧。 记得对你自己说,惧怕死亡问题我已经将它想过了,不要再去想它了。想象你已经用碎纸机将它粉碎。同时,你要在内心积极想象,在你想完这件事后,你在内心感到更安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力、更自豪,而且更自信。 当你能够经常这样做时,一度困扰你的心理问题将自行消失。
嵩馥的心理疏导和物理疗法还不错,不用吃药就可以治好,比较管用
强迫症吧, 但是,你必须明白,死亡是生命的规律,自然的法则. 没有人可以违背. 与其想死亡的痛苦, 不如想想,你现在还活着,还年轻. 珍惜你所拥有的. 等你老了之后,你对死亡的看法又会不一样的. 明白吗? 推荐你去看一部电影, 神奇遥控器. 绝对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一定要去看.!用心看完,你就会有答案了
我们对死亡存著先入为主的观念,因为我们害怕失去熟悉的事物,那些我们拥有的东西,我们害怕失去妻子或丈夫、孩子或朋友;我们害怕失去我们学习和累积的事物。如果我们能够看开自己所拥有的朋友、财产、美德与个性等,我们就不会害怕死亡了,不是吗? 所以我们发明了死亡和来世的理论。事实上,死亡就是结束,但是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我们不想离开熟知的事物,因此是我们对已知事物的执著在我们心中制造了恐惧,并不是不可知的事物造成了恐惧。因为未知的世界不是已知的心智所能理解的,但是这个充满已知事物的心智却告诉自己说:“我 要结束了。”所以死亡才令他那么恐惧。
死亡是个沉重的话题,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可往往又少人愿谈,甚至成为禁忌。我们对死亡的了解,大多从亲人的离世开始。在我们的成长经历中,人人都会有对死亡的恐惧,可很少有人会主动去思考死亡问题。我从童年开始有死亡恐惧,到大学通过理性思考,才真正超越了恐惧。一、童年经历 爸爸排行老二,可我从来没见过伯父,这在我小时候,一直都是个疑问。终于有一天忍不住去问奶奶,奶奶说:“你伯伯去西天取经了!”其实那时候的我,根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奶奶说完就不理我,我也不敢再问。 第一次直面死亡是在七岁,那年我太爷去世了。太爷已经八十八岁高龄,或许这是喜丧,没感受到大人的悲伤,我自己也没什么难过或害怕的感觉。只记得办完丧事后,我像以前一样去邻居家里玩,可那些人家远远看到我,就赶紧关门,这让我感到伤心,所以印象深刻。 直到十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情,才让我对死亡感到恐惧。那时候我读三年级,邻村发生了一件杀人案。死者和凶手都不满十八岁,男孩在河边的竹林里,很残忍的把女孩杀了。男孩和女孩是邻居,至于案发原因,流传着很多种版本。 这件事情对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死亡产生了恐惧。每当我听到别人家办丧事传来的声音,心里会害怕得要命。但凡与死亡有关的东西,我都害怕听到或看到。甚至晚上远远看往那个村子的方向,我心里都会感到恐惧。 这种恐惧的感觉,一直伴随着我读完小学。那几年,我从来不敢晚上出门,甚至大白天也不敢经过那条村子,更不敢去那条河边。小学毕业后,我离开家到镇里上学,河边却成了周末回家的必经之路。开始的时候,我要有伴才敢回家,时间长了,那种恐惧感才慢慢变淡。 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似乎太大了,我想原因或许有两个。一是凶手是我认识的人,他是我一个老师的小儿子;二是凶杀现场是我不时会经过的地方。这让我感受到了死亡原来离自己很近,甚至有生命受到威胁的感觉。 再一次面对死亡问题,已经是上大三的时候。那年暑假回家,爷爷生病了,身体越来越差,爸爸说经常会看到爷爷在哭。当时我心里就在想:“为什么爷爷到了七十岁,面对死亡,还是那么看不开呢?”假期结束后回到学校,就到图书馆去寻求答案,找到了一本叫《西方死亡哲学》的书,开启了我对死亡的理性思考之路。 二、《西方死亡哲学》 《西方死亡哲学》是武汉大学教授段德智老师的著作,初版在九十年代初一面世,就引起国内外的轰动,成为死亡哲学研究的开山之作。国内外很多高校开设死亡哲学、生死学和生命教育等课程,都会将这本书作为教材或必备参考书。 以我当年的水平,根本看不懂这本著作。记得当时在我心里留下印象的只有一位哲学家,那就是伊壁鸠鲁,只因为喜欢他的一段名言:“一切恶中最可怕的——死亡——对于我们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当我们存在时,死亡对于我们还没有来,而当死亡时,我们已经不存在了。因此 死对于生者和死者都不相干。 因为对于生者来说,死是不存在的,而死者本身根本就不存在了。”这段话我读懂了,让我第一次从理性上,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 段老师在书中说:“ 在死亡未到时‘好好地活’,当死亡到来时‘好好地死’ ,这就是我们从伊壁鸠鲁的哲学中所能获取的最重要的‘教养’,这也就是快乐主义者伊壁鸠鲁的全部死亡哲学”。对此我深以为然,对待生死问题,我们就应该“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来去自如”。 三、庄子的生死观 或许对当年的我来说,看完《西方死亡哲学》、《苏菲的世界》、《哲学的故事》、《周易》和《庄子》这些书后,相比较而言,最喜欢的还是《庄子》。所以在毕业论文选题时,毫不犹豫选择了《庄子》,考研的专业也选择了中国哲学。 在准备论文的过程中,我关注到了庄子的生死观。在中国哲学家中,庄子对死亡问题讨论得最透彻,他的生死观,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在庄子看来,普通人都贪生怕死,可根本没这必要,因为很有可能人死了,反而会后悔自己的贪生行为,就像丽姬后悔自己当初哭泣一样。更何况生未必乐,死亦未必苦,甚至有可能死后之乐,连做皇帝都比不上的。 人之所以怕死,是因为不了解死后的情况,这是对未知的恐惧。如果明白了生死的本质,就不会贪生怕死,面对死亡,也不会过于悲伤。 在《庄子·至乐》篇,记载了庄子妻死,鼓盆而歌的故事。面对惠子的指责,庄子解释说:“当她刚死的时候,我怎能不悲伤呢?可是观察到她起初本来是没有生命的,不仅没有生命而且还没有形体,不仅没有形体而且还没有气息。在若有若无之间,变而成气,气变而成形,形变而成生命,现在又变而为死亡,这样生来死往的变化,就好像春夏秋冬四季的运行一样。人家静静安息在天地之间,而我还在哭哭啼啼,我以为这样是不通达生命的道理,所以才不哭。” 因此, 人之生死,犹如气的聚散。生死的变化,就像日夜交替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用冯友兰的话说,庄子这是“以理节情”,用理性的思考来节制和超越感情。 虽然我们作为普通人,无法真正做到像庄子一样的超脱,但这种理性的思考,确实有助于超越对死亡的恐惧。至少对我来说,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思考,在之后每次面对死亡问题,都不会再有恐惧。 附:《庄子》相关原文: 1、《齐物论》:“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 2、 在《至乐》篇,庄子借髑髅之口说:“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通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 3、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 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4、《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5、《大宗师》:“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2017 年7月28日16:57于紫筠居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因为对生渴望,所以对死恐惧,一个厌世的人,就不会再恐惧死亡,反倒是害怕活着。我曾经目睹过一个从九楼(后来听说的)跳下当场身亡的现场,没有看到整个过程,只是听到身边轰的一声响,转过身来,惨象已不堪入目,说真的,转眼看到的那一刻我是很平静的,等报了120报了警,缓过神来时心里才感到有点莫名的难受。多年后我一直在想,一个人敢选择从9层楼跳下来的死亡方式,为什么没有勇气活着?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答案。
那人为什么渴望活着呢?我觉得:
一、活着的机会只有一次,而且机会相当难得,听说好像是在多少亿万个竞争对手当中,脱颖而出才能来到人间的。活完这一次,就没有下次了,哪天不小心睡着了,真的要睡很久很久,几千几万个年头,永不苏醒。既然来都来了,好歹都得好好过。所以,要珍惜生命,爱护 健康 。
二、太多的 情感 牵绊,生你养你宠你牵挂你也打骂过你,为你欢为你愁为你操劳一辈子的父母,还有你生下来要咬紧牙根养下去的儿女,跟你一起经风历雨的爱人,情同手足的兄弟姐妹,这个情那个爱,真的割舍不下,你很难做到一走了之,你愿意让他们伤心吗?
三、心愿未了,既然只有一次,也既然来了,要活成哪个样,总得有个愿望,揣个梦想吧?不求发个光发个热,想要的那种生活,该得拼一拼,该得努力一把,至于成功与否,尽力了,也不枉走一遭,人活争口气,梦想还没实现,心愿还未了却,怎愿逃离?
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生命就像一段曲,时而忧伤时而欢快,时而沉郁,时而悠扬,只有这样才动感动听。因为有了酸甜苦辣,有了悲欢离合生命才健全,人生才多彩。
不知你是否看过《寻梦环游记》?最近我看了三遍。比去年第一次看时感触更加深刻一些。人的一生至少要死三次,第一次是心脏停止跳动的时候…
第二次是下葬的时候,他们宣告你已不复存在…
第三次是被最后记着你的世人遗忘,于是整个宇宙都将和你无关,你才真正的死去。
这是电影《寻梦环游记》传递给我们的最重要最深刻的思想。只要我们不曾忘记,我们所爱之人就不会消失。我们终于不必再惧怕死亡的来临。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而人类的记忆,就是对灵魂的延续。我们的灵魂将在生者的记忆中延续。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村上春树
而中国人是最忌讳谈及死亡的,可越是忌讳死亡,越是恐惧死亡。而寻梦环游记把死亡描述的很温暖而明快。只有当最后一个人把你遗忘,你才迎来了最终的死亡。
我想起了五年前看过的一本书叫做《比恐惧更强烈的 情感 是勇气》。活着要具有 探索 一切的勇气,包括对生活未知的勇气,对 情感 的勇气,以及战胜挫折与疾病的勇气等等~
勇气是我们活下去的最强有力的底气与自信。但请活在当下,享受当下~别让对未来的担忧和恐惧毁了现在该拥有的美好生活~
这道题和人类的脑结构有直接关系。
人类的脑由三部分构成:爬虫脑(脑干)、古哺乳动物脑(边缘系统)和新人类脑(大脑皮层)。
爬虫脑:主要掌管我们的心跳、呼吸等自主神经系统,而且也是人类无法用意识控制的,例如你能控制自己的心跳次数吗?你能控制自己的血压吗?
古哺乳动物脑:这是一个掌管人类情绪和记忆的神经系统,我们今天要探讨的为什么人类对死亡感到恐惧,这个问题就是边缘系统控制的,边缘系统中有一个名为“杏仁核”的区域,就是恐惧感产生的神经系统,这个神经系统天生就是一个神经回路,不需要后期培养,绝大多数的哺乳动物都存在杏仁核,所以人类和动物一样,基本情绪都是四种:喜怒哀惧,因此动物也对死亡充满恐惧。
这种恐惧感表现为对同类尸体的恐惧,和对死亡的恐惧,根治于基因中,无论人类进化多少年,这个基因一直完整保留在杏仁核中。也是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法则造成的,掠食动物对杂食动物和食草动物的生命威胁,培养出了生存的预警系统,例如草原上一只羚羊可以很远距离就发现狮子,然后发出预警,然后心跳加速,做出逃跑行为。再例如猫和老鼠之间,也是嗅觉发出预警,不是视觉!为什么狗的鼻子很灵,这就是哺乳动物的生存法则造就的基因,是天生的。
新人类脑:也就是大脑皮层是人类所特有的,主要管理我们的思维和意识,无论多么聪明的动物都不能进行简单的加减运算,也不能进行逻辑推理,只有人类具备这个功能,这就是大脑皮层的杰作。
医务工作者、殡仪馆的工作者或者经历过战争的人对死亡的恐惧感比一般人要弱,这就是大脑皮层工作原理造成的,能够利用理性思维对死亡的恐惧感进行“脱敏”,减少恐惧感。
最后解释一下自杀现象,人类的古哺乳动物脑(边缘系统)会使人产生对死亡的恐惧感和躲避死亡的本能反应,那么自杀是怎么回事?那就是掌管人类的理性思维的大脑皮层出现了故障,例如抑郁症患者的大脑皮层会逐步丧失活化,思维变得偏执而顽固,进而逐步导致行为脱离边缘系统的控制,造成“不怕死”这种现象,之前还会出现自残等行为,怕死、怕疼、怕危险等这些本能反应逐步丧失。
总结一下:人类对死亡的恐惧感是边缘系统造成的,是哺乳动物的本能反应,而蚂蚁(爬虫脑)这些非哺乳动物对死亡的恐惧感就要差,人类的进化过程就是从低级的爬虫脑到古哺乳动物脑,最后历经几百万年进化到大脑皮层,边缘系统随着人类的进化不断缩小,大脑皮层面积不断扩大,尽管如此边缘系统至今为止仍然无法完全退化,而且基本上不可能完全退化,生存的本能拥有根治于我们的基因中!
对死亡感到恐惧,一是因为你想活着,你不想死?
就像你爱着一个人,因为你爱她,所以才怕失去她。如果有一天,你不爱她了,那就一点都不怕失去她。
所以说,正因为你对生活还有热情,你还不想死?所以对死才感到恐惧,如果你感觉生活毫无希望的时候,再也没有出头之日的时候,你就不会怕死了。
二是死亡这种事不能学习,也没有办法获得经验,所以才感到恐惧。
其他一些事物都可以靠学习去获得经验,在经验丰富的时候,就不会害怕,但是死亡这种事,没人教授经验,因为有经验的人已经死了。但是又不能靠自学,所以说我们根本无法获得经验,对于没有经验的事物,多少都会感到恐惧。
人死之后,将归于何处?是精神和肉体同时的幻灭消失,还是栖居于宗教道法所描绘的另一个空间?这是千古难题,而且恐怕永难有结论。对死亡的恐惧自古有之。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渊远流长“重人贵生”的思想渊源。《庄子•知北游》有云“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太平经》亦有云,“凡天下人死亡,非小事也。壹死,终古不得复见天地日月也,脉骨成涂土。死命,重事也。人居天地之间,人人得壹生,不得重生也。《吕氏春秋·贵生》中有述,”天地之性,唯人为贵。人之所贵,莫贵于生。唐荒无始,劫运无穷。人生其间,忽如电过,每一思此,罔然心热,生不再来,逝不可追,何不抑情养性以自保”。类似论述众多不一而举,无不阐述了“生命可贵,逝者不可追”之遗憾与伤感,“珍爱生命,恐惧死亡”,这种思想也深深植根于文化的脉络,影响着我们人格的形成和情绪喜恶的产生。
人人都无法规避死亡。在死亡面前,人和人之间生而产生的所谓贫富贵贱之分不复存在。道家《抱朴子内篇》卷十四《勤求》引用“古人有言曰,生之于我,利亦大焉。论其贵贱,虽爵为帝王,不足以此法比焉。论其轻重,虽富有天下,不足以此术易焉。故有死王乐为生鼠之喻”。古代君王一旦坐拥江山,最期盼的就是练就“长生不老之术”,也是恐惧死亡心理的折射。虽然人人恐惧死亡,但是每个人死亡的意义和价值却却相差迥异。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毛泽东主席在《为人民服务》 一书中用这句话赞扬张思德是为人民服务而牺牲,其死重于泰山,号召全国人民铭记那些为了革命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幸牺牲的同胞,进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战士要向张思德学习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对死亡的恐惧情结和对生命的珍惜和挣扎在西方心理学精神分析鼻祖弗洛伊德的思想论述中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人人都有生之本能。在一些人陷入痛苦的沼泽无法自拔或被心理疾病折磨地痛不欲生之时,才会舍弃生之本能,意欲于未知的黑暗和死亡中寻求解脱。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现实,有其深层的心理原因。
第90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动画长片《寻梦环游记》在2017年11月一经上映,就吸引了全世界众多观影者的关注和喜欢。影片对于死亡、爱、回忆、铭记的诠释为“恐惧死亡的情结”开出了世上最好的止痛药。诚如影片所传递的箴言和价值观,“死亡其实并不是真的逝去,遗忘才是永恒的消亡”,“对死亡的人来说,被记住是他们存在的另一种形式”,影片想要告诉我们,爱是一种比生命更永恒的存在。死亡并没有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离开以后没有人牵挂。对于已经生理上死亡的人来说,在世的人对他们的铭记是他们生存的另一种形式。
这也是我们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设置和存在的重要意义。2020年的开端充满艰辛挑战,在全民抗击新冠病毒之战中,涌现了太多感人至深的英雄事迹,对于在此过程中不幸逝去的烈士和同胞我们落下了难忍的眼泪。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 娱乐 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 汽车 、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让我们在这个举国哀思的时刻,用我们的致敬和铭记,和那些逝去的宝贵的生命用爱和追忆联结,祈祷他们的忠魂得以安息。逝者安息,生者珍惜且自强!
人对死亡的恐惧,是来自于人对未知和失去的恐惧。因为人对死亡之后的事是未知的,如果死亡就是你要从你住的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住,虽然你也没有去过那个城市,你也不了解那个城市,但你却不会很恐惧。
二是对于失去的恐惧,你觉得死亡以后你就失去了所有,包括你的生命,你爱的一切,你所拥有的一切。人对于即将失去都是充满恐惧的。为什么那些自杀的人不会对死亡恐惧,因为他们已不再害怕失去,甚至是失去生命!
其实生与死都是注定的,没有人能够逃得过。你一生下来就是要走向死亡的,人出生就是为了死亡,没人能逃得过,这样想你会不会觉得很恐怖
当前新时期,加强中学生命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生命教育是现代德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在生命教育中存在着社会不重视、内容不具体、过程形式化、途径单一化等诸多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生命教育论文2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谈谈中学生的生命教育》
摘要:多年来,我们的教育偏重传授人以知识、技能、谋生的本领,却忽视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忽视了对学生的生命教育。由于生命教育的缺失,物欲的诱惑,使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对生命本质的认识和生命意义的理解变得迷糊,对生命变得冷漠,从而出现种种虐待生命,残害生命的现象。我们的教育必须回到根本,重视生命教育。
关键词:中学生;生命教育;生命意识
1 生命教育内涵
人的生命具有两重性,一是生物性,二是精神性。生物性是指人和自然界其他广大生物一样的肉体生命(物质存在)的生理属性。精神性则指人之所以为人的高于动物的意识活动和超越生物性生命的精神世界。生物性是人生命的基础,精神性是人生命的灵魂。生命的教育应该是人生命的生物性内涵和精神性内涵的统一。
从广义上讲,生命教育就是“在学生物质性生命的前提下,在个体生命的基础上,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对个体生命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人文性的生命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活出生命的意蕴,绽放生命的光彩,实现生命的辉煌。”生命教育的内涵是丰富的,不仅要教会学生珍爱生命,更要启发学生完整理解生命的意义,积极创造生命的价值;不仅要告诉学生关注自身生命,更要促使学生关注、尊重、热爱他人的生命;不仅让学生知道尊重人类的生命,还要让学生明白人与其它物种和谐共存的道理;不仅是关心今日生命之享用,还应该关怀明日生命之发展。
2 生命教育的意义
生命教育是人的根本教育
生命是人类繁衍的基础,生命是人类文明的源头。人的存在,以人为追求,一切终归于生命的主题,一切都阐释着生命的意义。教育作为人类必须的也是让生命的存在变得更完美更有意义的一种活动,首先必须让学生认识生命特征和意义,学会珍爱生命,而教育的最高追求则是遵循生命发展的规律,引导人的生命走向更完整、和谐与无限的境界。
生命教育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现代社会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和社会环境的纷繁复杂所带来的种种影响和诱惑,容易使青少年学生产生生理、心理和道德发展的不平衡现象,造成生理上的、思想上的困惑和矛盾,他们内心的不调和不畅顺又容易引发极端的心理问题,造成行为失控的现象。因此我们只有积极引导学生科学理解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正确认识生命现象和生命的意义,才能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生命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国家的强盛取决于国民的素质。生命意识是国民素质的基本内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生命质量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让他们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完善生命,这对提高国民的生命意识和生命质量,对提高民族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意义。
生命教育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前提
生命的健美,生命与生命的和谐,是家庭的希望,是社会的理想境界。哪个家庭愿意看到家人生命的离间相残或惨痛陨落?谁又希望看到生命你死我活的争斗,谁又愿意目睹生命被惨无人道的摧残?生命教育能提高人们对生命的尊重,提升生命的质量,从而能促进家庭的融和,促进社会的和谐。
3 生命教育的基本内容
生命意识教育
生命教育要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我们帮助学生认识每一个生命在自然中诞生的偶然与伟大,认识生命的来之不易,认识生命的依存关系,认识生命的无常,认识生命在人类历史长河的短暂存在和永恒消失,让学生具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恻隐之心,懂得体己怜人,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别人的生命,能积极发掘自身生命的力量,自觉追求生命更重大的意义。
生命价值教育
生命是一个过程,人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决定生命的宽度;每个生命都有重量,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生命价值的教育,就是要教育学生拓展生命的宽度,充实生命的意义,提升生命的质量。要让学生懂得生命要传承人文精神,要弘扬善,要释放爱,要承担责任,要追求真,要创造美。要让学生认识到人的生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生命的意义也不仅局限于自身。人的生命的意义不仅在于完善自己,更在于为别人,为社会,为人类,为地球及自然的其他生命创造价值;生命个体在追求自身快乐与幸福的同时也让别的生命获得快乐与幸福才是生命更大的意义。
死亡教育
有生就有死,这是生命的自然规律。生命教育中我们谈“死”,是因为要更好地“生”;我们谈“生”,是要超越“死”。因为死,生变得短暂有限,生变得难能可贵,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要让生命更有意义。死如果是必然,我们就要坦然;死如果是偶然,我们要防范于未然,死如果比生更有意义,我们就超然。不要让生命轻易走向死亡,既然生我们就要珍惜生,必然死我们就不怕死。
4 生命教育的主要途径
开展生命的专题教育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环境教育、法制教育、禁毒和预防爱滋病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有效的生命教育活动,可以直接凸显生命教育,强化学生的生命意识。
多学科渗透生命教育
生命的信息和意义显隐于各学科课程中,如生物让人认识生命来源和特征,化学让人认识生命的构成与保健,物理让人认识生命的渺小与短暂等;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可以让我们认识生命的责任,生命的精神,明白生命的价值。我们要善于发掘学科教学中生命教育内涵,对学生进行生命意识和生命意义的教育,提高他们生存的技能和生命的质量。
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生命教育
综合实践活动是实施生命教育的阵地。如通过野营和农村耕作劳动,让学生接受生存技能的训练;通过对与人生老病死有关场所的了解,引导学生理解生与死的意义,珍爱生活,关心他人;通过情景模拟、实地训练、志愿服务等形式,培养学生在遇到突发灾难时的人道主义救助精神;通过参观动植物园,让学生体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和树立自然生态保护意识。通过种种综合实践活动可以使学生获得具体深切的生命体验,能帮助学生磨练生命,感悟生命,充实生命,丰富生命。
日常生活和管理重视生命教育
生命的危机无时不存在,生命的意外实在太多。如生活中卫生问题、安全问题、疾病问题,甚至人际交往、矛盾纠纷问题,随时都会影响学生的生命安全和生命质量。生命教育应该贯穿学生日常生活和管理,学校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生命安全意识,平时管理宣传教育要到位,危险问题要想到,预防措施要做足,促使学生形成保护生命、优化生命的自我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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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大学生活将要谢下帷幕,我们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什么样的毕业论文才是好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教育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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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不仅在科研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在期刊评价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引起重视。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教育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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