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首页 学术期刊知识库 问题

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

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论文范文

论文如何定题目首先看是什么专业的题目其次根据专业和教授的口味来定题目尽可能不要大众化(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提供一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供参考。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撰写及答辩中的问题与对策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指导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员工激励问题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核心问题的探析 中小企业人才开发与管理工作之探讨 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中式餐饮连锁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对策以人力资源开发优化人力资源能力结构现代企业中人力资本管理初探浅谈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的构建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如何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到人力资本经营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 人力资本财务激励与约束创新研究人力资本财产权的本质分析10、论企业的激励机制与薪酬管理11、试论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12、我国人力资源流动现状及对策13、论企业风险的控制与管理14、基于时间的竞争策略研究15、企业多品牌经营策略研究16、浅析品牌扩张战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7、浅析企业激励机制的构建与执行18、浅析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19、浅析统一品牌下的多元化经营20、企业质量管理战略分析21、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心理行为分析22、试论家族企业长治久安之道23、试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与管理24、试论企业文化在营销中的作用25 我国小型企业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26 中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比较研究27 我国企业学习力现状与对策28 我国企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现状浅析29 外资零售业市场准入与我国零售业发展对策30 我国城市化过程就业问题1. 浅谈我国的人力资本与地区协调发展2. 论构建基于“80/20效率法则”的组织人力资本管理机制3. 员工培训方案设计研究4. 浅谈现代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的智能开发5. 浅谈如何做好公司文秘人员培训计划6. 浅谈全视角绩效考核法7. 年薪的四种模式分析8. 浅析几种新颖的人才使用方法9. 人力资源发展:性质、时代的挑战、意义和趋势10. 论企业的激励机制11. 关于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制度要素的考虑12. 国外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对我国的借鉴分析13. 试论人力资源与人力投资14. 论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会计15. 走出文件框框――人力资源的非常任务16. 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管理17. 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18. 论人力资源管理评估19. 人力资源管理:从后台走向前台20. 让人力资源成为人力资本21. 人才选用与招聘研究22. 如何共建企业的“心理契约”23. 人力资源重要而不主要?24.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区别25. 人才测评不等于绩效考核26. 人力资源若干问题释疑27. 剖析以人为本28. 人才选用与招聘分析29. 人力资源问题的三个层面30. 美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比较及对中国乡镇企业的启示31. 论员工满意度与工作业绩的关系32. 浅析企业营销人员可变薪酬激励机制33. 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防范方式分析34. 中小企业职位分析的障碍及其基本对策研究35. 不同性格员工的非物质激励36. 解决团队资金分配难题37. 岗位轮换:组织与员工发展双赢38. 企业实施e-learning的影响因素及建议39. 发掘新员工的新价值40. 如何在流动中留住人才41. 竞聘上岗在企业改革中的探索与实践42. 如何设计房地产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43. 电信行业销售人员薪酬设计实践44. 浅谈企业的幽默管理45. 知识型组织变革下如何管理员工46. 如何做好薪酬预算与控制47.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及对策思考48. 谈如何管理办公室“小团体”?49. 浅谈国企人事改革的问题与出路50. 人力资源规划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途径51. 岗位说明书的编写误区及其修正52. 谈企业选择拓展训练应注意的问题53. 论企业员工如何自我提高敬业度54. 动态宽带薪酬体系的设计与应用(以某公司为例)55. 如何避免绩效考核中的误差56. 朽木并非不可雕――发展低潜能员工之道57. 谈中小企业HR经理如何做好战略助手58. 如何对员工心理进行管理59. 人力资源视角谈员工压力管理60. 谈管理者的沟通技巧61. 论人力资源部在企业中的地位62. 谈民营企业HR管理弊端及创新63. 各种招聘渠道的效能比较分析64.论知识经济时代对财会人员的素质要求 希望我们可以帮你,论文不会写,最关键的是要把心态放正,一步步来,多看点范文,看看别人怎么写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是我们特长,我们的服务特色:支持支付宝交易,保证你的资金安全。3种服务方式,文章多重审核,保证文章质量。附送抄袭检测报告,让你用得放心。修改不限次数,再刁难的老师也能过。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法律分析: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中,编码为4-07-03-02。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法律依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 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 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 第三,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独立完成即检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三。撰写毕业论文,要求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但它不像考试、考查那样,在老师严格监视下完成,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内完成,难免会有少数不自觉的学生会投机取巧,采取各种手段作弊。尤其是像电大、函大等开放性大学,学员面广、量大、人多、组织松散、素质参差不齐,很难消除捉刀代笔、抄袭剽窃等不正之风的出现。指导教师固然要严格把关,可是在一个教师要指导多个学员的不同题目,不同范围论文的情况下对作假舞弊,很难做到没有疏漏。而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有三名以上教师组成,鉴别论文真的能力就更强些,而且在答辩会上还可通过提问与答辩来暴露作弊者,从而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 对于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来说,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员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必须了解上述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然后有针对性的作好准备,继续对论文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推敲和研究,把论文中提到的基本树料搞准确,把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文章的基本观点彻底弄懂弄通。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分方式 各个院校要求不同,可以由指导教师成绩,检查评阅成绩,答辩小组成绩3部分综合而来. 1论文阶段须提交材料 各个院校要求不同,例如: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论文档案袋,论文中期检查表,汇报表,论文成绩册,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 2答辩委员会 1)答辩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 2)答辩委员会主要由专业课教师组成,可聘请部分基础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责任是主持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并综合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成绩及评语,决定学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经主管院长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 3)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包括秘书1名)组成,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范文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行稳以致远,欲速则不达。因此,对国内经济形势的分析,也应当基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特征及中央宏观调控的新动向。

(一)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特点

1.经济增速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我国经济呈现高速增长态势,1979-2013年的35年间,经济增长率超出10%(含10%)的年份就有16个,年均增长率达到。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开始进入新的下行区间,2015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长。“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将由高速增长区间转入中高速增长区间。与此同时,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上升,消费结构总体上趋于合理,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正逐步向合理化转变;投资贡献率显著下降,但投资结构呈现积极变化,质量在提高;服务贸易增长快于商品贸易并且质量上升。

2.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收入分配结构有所改善

近年来,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处于持续上升态势。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96125亿元,增长,高于同期GDP增速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内部结构来看,农业的内部结构在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在工业增长中的带动作用凸显,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也逐步趋于优化。在收入与分配方面,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名义增速高于财政收入增速和企业利润增速,这说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城乡居民收入比指标看,2014年前三季度中国居民城乡收入比为,比上年同期降低个百分点,比2010年底降低个百分点。这说明城乡收入比正在回落,城乡差距正在逐步走向缩小。

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创新驱动不断增强

当前,中西部地区后劲十足,无论从工业和投资增长情况、进出口总额来看,还是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居民收入情况来看,前三季度西部地区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接近或快于东部地区,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我国加快科技改革与发展,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国家资金投入达到亿元,累计带动地方资金、社会资本亿元,实现1∶的杠杆放大效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一季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达,高于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速,利润同比增长,成为股市表现最为亮丽的板块。而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截至2014年10月,企业获得授权的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888752件,占全国有效发明专利的。从总体来看,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居世界第一位,国际科技论文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第三位,国际科技论文的被引用次数居世界第七位,已经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大国。

4.累积性阶段性风险开始凸显

目前,中国经济运行的累积性、阶段性风险开始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能过剩的风险。据统计,2014年三季度,我国产能利用率为,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处于近4年来的较低水平。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审计署2013年底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债务余额万亿元,同比增长。三是房地产领域的风险。2014年1—10月,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亿元,同比增长,比上年同期回落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为亿元,同比下降,比上年同期剧增,全年增长形成明显反差。

(二)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

1.未来经济稳定增长的发展格局不会变

尽管2010年以来我国的增长率有所下降,未来经济增长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但总体来讲,经济稳定增长的发展格局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一是内需的拉动作用有所上升,三大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逐步趋于协调,经济运行的内生性和稳定性得到加强。二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基调发生调整。自2013年开始,国家开始调整宏观调控方向。面对经济下滑局面,中央明确表态不会采取大规模刺激经济的政策,坚持不扩大财政赤字,既不放松也不收紧银根。2014年宏观调控最大的亮点就是“精准的定向调控”,通过扩投资、稳外贸、定向降准、减税等举措精准调控经济薄弱环节,与此同时也兼顾调结构的目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因此定向调控会成为未来一段时期主要的宏观调控方式和政策基调,将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通过远近结合的调控,有效防范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外部环境的影响机遇大于挑战

近几年我国开放型经济实际上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外部挑战,受欧债危机不断升级、美国经济复苏脚步迟缓、新兴经济体受到冲击、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震荡起伏、世界贸易形势不振等国际贸易环境影响,我国外贸出口增长缓慢。与此相对比,未来几年,主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望趋于稳定,发达经济体经济有望进一步好转,世界经济整体将处于平稳之中,国际市场需求将出现回升态势。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 报告 预计,全球经济增速将在2015年回升至。尽管国际经济环境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总体外部发展趋势是有利于我们的。

3.重点领域改革将激发内生增长动力

随着中央改革决策的确立,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重心。经济的增长动力将通过多领域的制度建设加以激发:一是推进土地及户籍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将为扩大内需提供基础;二是推进行政及 财税 改革,通过简政放权、调整各级财政关系、结构性减税等,将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推进金融改革,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发展民营银行,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平台;四是中央正在推进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等重大经济路(带)的建设,这些国家战略必将为我国经济增长带来持续动力。

4.民生经济将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

在闭幕会见记者时提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保障和改善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条件,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运行的全过程,着重提高劳动者的收入、福利水平,提高其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意味着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从而形成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不竭动力。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对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2017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未来必须全面把握总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着重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同时要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创造更好的体制环境。

1、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2、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报名方法: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或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在校生一般在本校指定报名点报考。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报名材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考生请填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

(3)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

(6)不少于3000字劳动关系主题的论文一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 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 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 第三,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独立完成即检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三。撰写毕业论文,要求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但它不像考试、考查那样,在老师严格监视下完成,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内完成,难免会有少数不自觉的学生会投机取巧,采取各种手段作弊。尤其是像电大、函大等开放性大学,学员面广、量大、人多、组织松散、素质参差不齐,很难消除捉刀代笔、抄袭剽窃等不正之风的出现。指导教师固然要严格把关,可是在一个教师要指导多个学员的不同题目,不同范围论文的情况下对作假舞弊,很难做到没有疏漏。而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有三名以上教师组成,鉴别论文真的能力就更强些,而且在答辩会上还可通过提问与答辩来暴露作弊者,从而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 对于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来说,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员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必须了解上述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然后有针对性的作好准备,继续对论文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推敲和研究,把论文中提到的基本树料搞准确,把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文章的基本观点彻底弄懂弄通。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分方式 各个院校要求不同,可以由指导教师成绩,检查评阅成绩,答辩小组成绩3部分综合而来. 1论文阶段须提交材料 各个院校要求不同,例如: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论文档案袋,论文中期检查表,汇报表,论文成绩册,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 2答辩委员会 1)答辩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 2)答辩委员会主要由专业课教师组成,可聘请部分基础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责任是主持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并综合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成绩及评语,决定学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经主管院长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 3)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包括秘书1名)组成,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即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法等如下:

1、报名方法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或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在校生一般在本校指定报名点报考。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信息进行申报,一般在省职业技能鉴定网、职业资格工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同时采用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

2、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3、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4、报名材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考生请填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

(3)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

(6)不少于3000字劳动关系主题的论文一篇。

扩展资料

职业特性:

协调员充当“润滑剂”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论文答辩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的科目有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

1、2020下半年辽宁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考试内容:

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考试内容一共考三科,分别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题卡作答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综合评审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劳动关系协调员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或者第四周周末。每年考试两个月前各省会发布统一鉴定通知,或者在每年三月初发布该年统一鉴定通知,考生也可以咨询当地培训机构,进行预报名。

2、2020下半年辽宁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考试内容之综合分析题的解题思路:

①综合的答题套路:是什么(抓主要点)、为什么(定性分析)、怎么看(陈述理由)、怎么办(下结论)。

②是什么(抓主要点):考生一定要反复阅读本经材料,考试最好带一支铅笔进去,在读材料的时候把题目里面的关键字眼画出来,摸清细节、避免遗漏,然后针对关键字结合问题来破题,综合题里面问题都有多个小问题,回答时必须针对问题来回答,问题问什么就回答什么,问题没有问的地方不要回答,切记!切记!切记千万千万不要画蛇添足。

③为什么(定性分析):判断案例所说到劳资双方的做法是对的还是错的,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看用人单位的做法有没有过错,或者有没有证据(所谓证据是否有劳动者签字确认,有没有录音、录像、通过网络平台的获得证据是否需要做公证),劳动者方面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劳动提出请求的时效有错过了。如果劳动者提出请求的时效错过了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是不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或者是补偿、赔偿的要求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服务期违约和违反保密协议两种情形。

④怎么看(陈述理由):援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陈述考生判断“是什么”的理由,这一部分考生不必要死记硬背条文原文,只要说清楚法律条文规定了什么回事,一般套用“根据劳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套格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表述法律条文的一些核心关键因素就可以了。

⑤怎么办(下结论):综合前面考生回答的是什么(抓主要点)、为什么(定性分析)、怎么看(陈述理由)三个部分的内容,总结本体的最后答案,通常使用“因此,。。。。。”、“综上所述,。。。。”等表述方,改卷的高级考评员有2分的机动分,文字清楚、层次分明、结合本案的案情或酌情加分,当然加上这个加分不能超过题目的总分。

更多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鉴定方式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证书颁发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相关内容小编就说到这里了,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范文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 2007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劳动关系协调师列为第十批新职业,并强调,劳动关系协调师要有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其职业前景也受到业界的广泛热捧。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作为“一把双刃剑”在企业经营发展当中的关键作用越来越凸现: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助推乃至加速企业的成长发展;恶化的劳动关系可以阻碍甚至毁灭企业的正常运行。无数案例强有力证明了劳动关系是企业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企业的永恒主题,更应该是企业家持之以恒的追求。毋庸置疑,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非同一般的管理职能,而是一项兼顾“科学性和艺术性”,并融“情、理、法”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所以需要由专业化的专门人员来承担。显然,我国企业目前普遍缺少这方面的正规化和职业化人才。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实施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三个级别的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协调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已经进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必将对我国全面构建和谐企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随着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将出现增长趋势,急需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协调,这也催生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这一新职业。该职业正在受到追捧。据了解,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平均以每年20%-30%的速度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出现,将有利于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且,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中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此,急需建立一支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据分析,劳动关系协调人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需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2005年,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发出了《关于试行劳动关系协调师制度的意见》,在本市企业和地区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师工作,通过专业培训和制度建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劳动关系协调所需。2005年,上海在全国率先试行了劳动关系协调师制度,首批来自市工会、劳动系统以及冶金、医药、商业、化工、运输、轻工等行业的50余位学员接受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培训。学员除系统学习《劳动关系概论》、《劳动合同原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会在劳动关系协调中的作用》、《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管理》等等专业理论知识外,还深入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法院等有关部门实习和考察。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了《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合格证书》。现在,由于这一职业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已由原来的专业培训发展成为新兴职业。虽然国家还未出台相关培训标准,但在上海,由三方委托的中介组织正在着手研究,并逐步推广至全国。目的借助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帮助我国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人才队伍,从而对我国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劳动关系管理专家及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官员按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职业功能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职业功能二:劳动合同管理;职业功能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职业功能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职业功能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职业功能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劳动关系协调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职业守则客观廉洁、公正守密、严谨求实、遵章守法、以人为本、亲和力强、善于沟通、与人为善、注重合作、促进和谐。 (1)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1) 劳动法的概念和渊源2) 劳动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3) 劳动法律关系4) 劳动保障政策(2)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基础理论2)劳动关系主体劳动者和工会;用人单位及其代表组织;政府。3)劳动关系的运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参与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4)劳资冲突及其处理员工不满和申诉的处理;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群体性事件及其处理。(3)人力资源管理1)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2) 工作分析3)员工招聘4)绩效考核5)薪酬管理(4)劳动经济学1) 劳动经济学基础知识2) 劳动力供给与需求3) 工资决定与工资结构4) 宏观经济与就业5) 劳动力市场的制度结构6) 政府行为与劳动力市场(5)其他基础知识1)社会学2)人际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即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法等如下:

1、报名方法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或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在校生一般在本校指定报名点报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信息进行申报,一般在省职业技能鉴定网、职业资格工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同时采用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

2、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3、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4、报名材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考生请填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3)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5)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6)不少于3000字劳动关系主题的论文一篇。

扩展资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

1、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2、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报名方法: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或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在校生一般在本校指定报名点报考。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报名材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考生请填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

(3)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

(6)不少于3000字劳动关系主题的论文一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经本职业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报名办法:1、凡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鉴定的学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贴好照片,加盖公章。2、同时提交4张1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同时缴纳费用,领取教材等资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范文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时间: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2019年报考时间

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报考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    取得结业证书。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师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鉴定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扩展资料:

随着,社会及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新型用工形式不断涌现,互联网的兴起,使企业更多的曝光在大众生活之中。而企业与员工稍有沟通不慎,便会引发媒体海啸,因此,在企业中扮演着“润滑剂”与“调和剂”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显得至关重要。

优秀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迎难直上,而不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是企业的一大隐患。那么,如何才能准确衡量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专业程度呢?现在,国家出面帮忙了。

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劳动合同管理;

(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全面系统掌握最新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有效防范企业劳资风险。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个就业年龄不限,性别无妨,工作领域宽阔,职业挑战性和使命感兼具,符合和谐社会精神的新型职业。更重要的是,现在劳资关系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大中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急缺,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人力资源岗位的薪资升级突破口。

相关资料: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介绍国际专业人才管理学会

2007年1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劳动关系协调师列为第十批新职业,并强调劳动关系协调师要有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其职业前景也受到业界的广泛热捧。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

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作为“一把双刃剑”在企业经营发展当中的关键作用越来越凸现: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助推乃至加速企业的成长发展;恶化的劳动关系可以阻碍甚至毁灭企业的正常运行。无数案例强有力证明了劳动关系是企业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企业的永恒主题,更应该是企业家持之以恒的追求。

毋庸置疑,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非同一般的管理职能,而是一项兼顾“科学性和艺术性”,并融“情、理、法”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所以需要由专业化的专门人员来承担。显然,我国企业目前普遍缺少这方面的正规化和职业化人才。

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实施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三个级别的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协调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已经进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必将对我国全面构建和谐企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新法催生:随着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将出现增长趋势,急需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协调,这也催生了劳动关系协调师这一新职业。该职业正在受到追捧。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印发,全国各类企业在岗技术工人中,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津贴为每人每月50-80元;

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其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津贴为每人每月150-300元(各省市补贴幅度视当地经济情况而定)。

2、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工发〔2013〕34号)规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每人资助2000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每人资助1000元。

3、《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中各区县均有单独的补贴标准,其中朝阳区取得二级证书补贴1200元/人,取得一级证书补贴1500元/人,其中海淀区取得二级证书补贴1500元/人,取得一级证书补贴2000元/人,开发区补贴标准更高,取得一级证书补贴3000元/人,取得二级证书补贴2000元/人。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中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在2017年国家正式保留的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两项证书之一,为目前国家最为权威的劳动人事管理专业资质认证。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鉴定方式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证书颁发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相关内容小编就说到这里了,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都说“劳动最光荣”,在生活当中人们离不开劳动,只有通过劳动人们才能获取自己想得到的的东西,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这一种说法,以下是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方法。

一、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劳动教育被边缘化,被排斥,从家庭到学校,人人都认为劳动教育与孩子成长没关系,因为考试没有它,升学不需要它。久而久之,劳动教育退出了学校教育的舞台。除非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检查此项工作,学校搞点临时花样点缀一下,它的教育内容与实际功能已悄然消失。于是,一批又一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儿们成长起来了。于是,一批又一批到了而立之年的“80后”还在家务活中啃老。大家都知道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就是说,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没有劳动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该“以劳育人,以劳促体,以劳促智,以劳促素”。所以,让劳动教育回归,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素养,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是素质教育的重点。

二、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

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就是实践性,没有实践就无法体现劳动教育的效果,所有劳动教育光说不做等于白说,光说不练等于没练。正因如此,教师和家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合的劳动项目,在实践中通过动脑、动手、动力、出汗、出智慧,最后,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也才能让学生在实践合作之中体验到相互合作所带来的快乐,更能在实践中体验到成功,体验到劳动的真正价值。实践是劳动教育的最好途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当然,对劳动教育内涵的理解要宽泛。

三、教给孩子劳动方法让孩子会劳动

现在的孩子,由于长时间不劳动,没有劳动的意识、方法、技巧,所以教给孩子必要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方法势在必行。劳动课和其他学科一样,要培养孩子观察、动手、动脑的习惯,最后形成劳动技能,提高素质。这里,劳动方法的学习掌握非常重要。所以,教师和家长要耐心帮助孩子掌握每一项劳动的方法,使孩子会劳动、巧劳动、动脑劳动、认真劳动、创新劳动。凡是劳动就要出力,凡是出力就会劳累,这是当下孩子最忍受不了的。怎样让孩子走出因身体不适而不想再劳动的瓶颈,是每一个教师和家长应思考的问题。要把劳动教育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孩子在劳动教育中茁壮成长起来,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教育任务。

四、让劳动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品质

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传承的优良品质。自古以来,勤劳、节俭、辛勤已成为一代又一代的习惯。如何让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永放光辉,是我们每一个位教育者与家长应该认真思考、努力研究的课题。让劳动教育回归学校教育之中。

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学校把社会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参与社会,在公益劳动的实践中有所启示。通过小组为单位的社区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 在敬老院中,我们小组的同学毫不嫌脏。耐心、仔细地帮助老人们洗脚、剪指甲。这些都让我们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我们在那里尽可能地多和老人聊天、谈心,竭尽所能使老人感到温暖。我们还帮助敬老院的职工一起打扫敬老院。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

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 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中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中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出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即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法等如下:

1、报名方法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或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在校生一般在本校指定报名点报考。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信息进行申报,一般在省职业技能鉴定网、职业资格工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相关网站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同时采用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

2、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3、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4、报名材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考生请填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

(3)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

(6)不少于3000字劳动关系主题的论文一篇。

扩展资料

职业特性:

协调员充当“润滑剂”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