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毕业论文
心理咨询师主要是帮助人们分析、缓解心理问题的,以下是我整理的心理咨询师毕业论文,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
本文通过对一名男初中生求助者的咨询案例的实践,结合咨询过程对求助者心理问题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运用系统脱敏及认知行为疗法对求助者的焦虑症状进行了治疗并取得了成功说明了系统脱敏及认知疗法相关技术的使用和效果评估问题。
一、一般资料
魏某,男,初中二年级学生。身高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父母为大学教师,家庭和睦。小学学习成绩优秀,但小学升学考试时由于突然发高烧受影响而未能进入重点中学。父母对其要求一直比较严格,对他这次考试失利批评较多。此后每逢考试必紧张、焦虑、不安,总觉得自己又要考不好了。尤其近半年,就一直被笼罩在一种紧张学习的氛围中,时常感到心烦意乱,学习成绩也时好时坏。常常想到中考问题,感觉更加强烈,心跳的剧烈程度比以前强很多,思维不太受控制,注意力也难以集中。在每次模拟考试的前几天就开始坐立不安;经常做有关考试的梦,并且梦见成绩不理想。常会设想:如果这次考试成绩又不好怎么办。临近考试时胃部不舒服,想上厕所的次数也比平时多;当听到开考的铃声时,心跳马上加速。考试时,如果监考老师来回走动或注视自己,便无法答题;常常发现考试时自己的手指或双腿在发抖;考试时经常会看错题目。为此感到很痛苦,希望能在中考前克服这个问题。
二、主诉与个人陈述
魏某说:"考试前我会非常紧张,前几天就会连续失眠,。睡不着觉,考试时经常因为太紧张而不能认真审题。并且考试时心跳得厉害,头很痛。计算马虎看错题等毛病也出来了。我非常着急,每次都在学习方法上找原因,找来找去问题还是存在。"
三、咨询师观察到的情况
1、心理咨询师观察印象:求助者面色苍白,身体瘦弱,讲话时双腿不停抖动,双手紧握,多数时候低头,声音小而略微颤抖,有时抬起头,双眉紧皱,表情痛苦。
2、父母主诉:近一个时期,孩子吃饭不多,与父母老师很少交流,朋友交往也较以前少了,只是一个人在房间里学习。不愿提到考试,一提到就显得有些烦躁了。
四、评估与诊断
根据对临床资料的收集,该求助者智力水平正常;个性内向,情绪低落,为学习和考试而焦虑,为自己的前途焦虑,为达不到父母的期望焦虑,生理机制紊乱,身体虚弱。
综合分析所获得的临床资料,对求助者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心理测试结果和躯体疾病史,精神病家族史以及典型心理与异常的表现排除了精神障碍,例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病理性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障碍。
诊断:求助者的心理与行为异常表现是非病理性的情绪反应属于心理问题范畴,是由考试引发的焦虑状态。根据判断正常与异常心理活动的三原则,求助者心理活动形式和内容上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符合统一性原则,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协调一致;其个性稳定,且引起求助者问题的原因是小学升学考失利这一现实刺激,其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未达神经症的诊断标准,故属于较严重的心理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
1、学习策略和学习动机存在认知偏差。
2、生理机制紊乱,如生物钟紊乱、食少、身体虚弱等。
3、在社会因素中父母缺乏教育引导孩子的正确观念及方式,在学校中缺少朋友,缺少教师对他的学习方式,考试方法的`指导。
五、咨询目标的确定
根据以上的评估与诊断,同求助者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
1、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①学会自我放松的方法。②减少考试焦虑程度。③保证正常的饮食、睡眠,改善身体虚弱状况。
2、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①改变求助者的升学观,从侧面影响父母的升学观。②改变求助者在学习方法、方式上的不良认知。
六、咨询方案的制定
1、主要咨询方法与适用原理
①阿伦·贝克的认知疗法:
求助者的心理问题主要是对于考试的焦虑。考试焦虑是在一定的应试情境激发下,受个体的认知评价能力,个性倾向,与其他身心因素所制约,通过不同程度的情绪性反应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心理状态。在一般情况下由考试产生适当的焦虑是正常的。但过度的焦虑并且出现了较严重的情绪、生理、行为反应,这就是有心理问题了。贝克的理论中有几个重要概念:共同感受、自动化思维及规则。所谓共同感受就是指人们用以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工具,实际上就是知觉和思维的过程。如果人们不能正确使用这一工具,对外界信息不能做出适当的解释与评价,就会造成认知歪曲,从而导致错误观念并最终引起不适应的行为。当人们错误的判断、推理和思维形成自动化的反应即"自动化思维"时,思维过程中一些错误观念形成固定习惯并被保存下来,使个体自身对这些错误的认知观念不能加以反省和批评。贝克还认为个体在认识现实世界的过程中遵循一定的规则。但如果个体不顾客观条件过分按规则行事也会使其行为不能与现实环境相协调,从而导致情绪困扰和不适应的行为。贝克认为,改变功能失调的情绪和行为的最直接方式就是修改不正确的及功能失调的思维。咨询师教给求助者如何通过一种评价过程来确认这些歪曲的和功能失调的认知,教给求助者识别观察和监督自己的想法与假设,尤其是那些消极的自动想法。
②系统脱敏疗法:
系统脱敏疗法源于对动物的试验性神经症的研究。20世纪40年代末,精神病学家沃尔普在实验室中电击小铁笼中的猫,多次实验之后,只要看见那只铁笼即使不受电击,猫都会出现明显的植物神经反应。他将这只猫禁食几天,然后送回放着鲜鱼的铁笼。虽然猫极度饥饿却不肯吃鱼。沃尔普认为这是猫对实验环境产生了泛化的防御性条件反射的缘故,即产生了实验性神经症。而后沃尔普给猫喂食并将其由远即近渐渐接近实验室。猫能进食起初并不十分自然,但不久便适应了。最后猫回到铁笼也能平静生活了。沃尔普认为这是交互抑制的作用。猫进食后得到一种满足和快意,这种满足和快意可以抑制焦虑紧张反应。对于人类来说,肌肉松弛技术就有对抗焦虑的作用。系统脱敏疗法的基本原理是:让一个原可引起微弱焦虑的刺激,在求助者面前重复暴露,同时求助者以全身放松予以对抗,从而使这一刺激逐渐失去了引起焦虑的作用。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⑴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①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②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③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①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②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③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
④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⑤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①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分规定;
②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③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⑵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①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②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③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权利
①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
②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
③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义务
①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②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③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④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3、咨询时间与收费
咨询时间:每周一次,每次1小时
咨询收费:每次100元人民币
心理测验收费:《症状自评量表SCL-90》60元
《焦虑自评量表SAS》50元
七、咨询过程
咨询大致分为三阶段
(一)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
(二)心理帮助阶段;
(三)结束与巩固阶段。
具体咨询过程
(一)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
第一次咨询20**年12月10日
目的:
①了解基本情况(包括人口学资料)
②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③确定主要问题
④探寻求助者的改变意愿
⑤进行咨询分析
方法:
①会谈法
②心理测验
过程:
①填写咨询登记表,询问基本情况;介绍咨询中的有关事项与规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与求助者进行摄入性谈话,收集临床资料,探寻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及改变意愿。
③求助者做韦氏成人智力测验,焦虑自评测验(SAS),抑郁自评测验(SDS)。
④将测验结果反馈给求助者,并结合初步印象给予初步分析,
⑤布置作业:让求助者回家后,回忆在自己的成长经历中对他影响较大的人或事。
(二)心理帮助阶段
第二次咨询20**年12月17日
目的:
①加深咨询关系
②评定主观焦虑程度
③学会放松训练
方法:行为治疗(系统脱敏疗法),认知治疗(认知矫正)。
过程:
①反馈上次咨询的作业,认为小学升学考试失利及之后父母的批评指责态度可能是造成他心理压力过大的原因。
②通过简单说明,让求助者学会衡量自己的焦虑程度,并尽可能给出一个相对恰当的评分。评分通常以五分制为度量单位。0分、1分、2分、3分、4分、5分焦虑依次递增,0分是安宁平静;5分则表示极度焦虑不适。
③放松训练
让求助者坐靠在沙发上,全身各部都处于舒适的位置,由咨询师口述指导语,此方法可让求助者在咨询师的指导下进行训练,并掌握要领,之后可回家自行练习。
④布置作业。
回家后做放松训练,争取达到全身完全放松,并运用自如。
第三次咨询20**年12月24日
目的:
①学会准确的找到引起不适行为的原因,即在什么刺激下求助者会出现紧张焦虑和不适行为。
②设计焦虑等级表。
③寻找错误认知
方法:
行为治疗(系统脱敏疗法)认知行为疗法(认知矫正)
过程:
①反馈咨询作业:对上次咨询作业检查,求助者对于主要的放松要领掌握的很好,只是放松程度没有达到最佳状态。
②设计焦虑等级表:
把使求助者考试焦虑、紧张的因素全部罗列出来,并相互比较,根据它们的影响大小分成若干等级,通常将刺激项目分为5个等级,1等引起焦虑程度低,5等引起焦虑程度最高。
③启发求助者寻找自身有哪些不良认知,或受到哪些错误认知的影响。
④布置咨询作业。
a、求助者继续复习放松训练。
b、求助者闭目回忆各种引起焦虑的刺激画面,深刻体会并给出恰当的评估。
c、继续寻找是否还有其它不良认知在影响自己。
第四次咨询20**年12月31日
目的:
①巩固咨询效果
②实施现实系统脱敏
③调控焦虑情绪
方法:
谈话法、行为疗法(现实系统脱敏);认知疗法
①反馈上次咨询作业。
②肯定其学习能力,对求助者的进步和作业完成情况给予表扬,增加其自信心。
③实施现实系统脱敏
a先进行放松训练
b咨询师在咨询室按焦虑等级表上的刺激事件模拟考试前,考试中的情境,逐级的进行,现实脱敏训练的练习方法和过程与想象脱敏类似。
c当求助者通过每一个级别的训练时,都要给予表扬,增强自信心。
④布置作业:
a回家继续巩固以前的咨询与训练成果。
b在学校里与老师和同学模拟或参与考试情境,巩固现实脱敏练习。
c父母继续理解与正面支持求助者,经常沟通,而且还要与老师和同学保持沟通交往。
(三)结束与巩固阶段
第五次咨询20**年1月7日
目的:
1、巩固咨询效果
2、结束咨询
方法:谈话法
过程:
①反馈上次咨询作业,并评价作业完成情况。
②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继续探寻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
③基本结束咨询,加强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自我放松的方法在学习、生活中要应用自如。
④进一步改善父母与儿子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加强与同学老师的交往,得到老师的指导与同学的理解、支持。
八、咨询效果评估
1、求助者自身的评价
"我不再像以前那惧怕考试了,虽然也有些紧张,但我知道这点紧张是正常的。""爸爸妈妈现在也能理解我了,我心里的压力自然少了许多,放松练习已经熟练掌握,以后遇到情绪紧张也可派上用场了"。
2、咨询后心理测验结果:SAS测验结果:总粗分33,
SDS测验结果:总粗分27,
测验表明:求助者的焦虑程度显著减轻,由症状引发的抑郁水平也大大下降,二者都恢复到了临界值以下的的正常水平,由此认定咨询效果显著可靠。
3、咨询师评估:两个月后,通过电话回访,发现咨询已基本达到目标:考试焦虑程度大大降低,自我放松技术能在生活中应用自如,保证了各项生理指标正常,端正了不良认知(即错误的升学观和学习策略),提高了学习适应水平,学习有一定的提高。
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几年才出台的一项法律制度,她的问世和实施不仅是我国人权制度的完善,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但是,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象、界限、赔偿数额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等问题,规定的很不具体明了,缺陷很多,且操作性不强,造成法官判案各行其是,有必要进行完善。为此,笔者撰写此文,对以上问题的完善略谈一管之见。 何谓精神损害赔偿?笔者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害人因侵权行为损害他人的正常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给受害人带来打击、造成悲伤或痛苦,受害人可依法获得赔偿权的法律制度。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精神损害赔偿是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几年才正式出台的一项法律制度,她的问世和实施不仅是我国人权制度的完善,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作了简要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也作了专门的司法解释,但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题的规定还不够明了和完善,操作性不强,造成司法实践者各行其是。因此,笔者试就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象、界限、赔偿数额以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等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即指何种侵权损害情形下予以精神赔偿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以上的规定不难看出,现行法律制度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过于狭小,它仅容纳了对大部分人身权的侵害,而把所有对财产权的侵害和对其他一些人身权的侵害排除在外。笔者认为、侵犯财产权或其他人生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应给予精神赔偿。例如,张某长期在外打工,将其所积蓄30万元寄存在好友李某处,并托李某将其购房及结婚家俱,并告知女友刘某。后张某携刘某回家准备结婚。李某因将张某之款用于做生意全部亏损,无法购置房屋和家俱。刘某认为,不告而别,不与张某结婚。张某见人财两空,一时想不通患上精神病。又如某甲因邻里纠纷,将邻居老艺人某乙倾注一生心血的雕刻作品――神雕劈碎。某乙一气病倒,数月卧床不起。再如,医师某A将其病号某B的性病史到处宣扬,致使某B的男友怀疑其作风问题而与其分手,邻居同事都不愿与她接近。某B为此很苦恼,吃不好,睡不着,工作经常出差错,抑郁不乐达半年。以上三个例子中,李某和某甲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医师某A侵犯了他人的人身隐私权,均给他人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 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即指因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并可依法获得精神赔偿的受害人,也即精神赔偿的权利人。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既可以是受害者本人,也可以是受害者的近亲属。但在确定精神赔偿的权利人时,只能是固定的单项选择,而不能随意选择或双项选择。即受害者未死亡的权利人为受害者本人,受害者死亡的,权利人为受害者的近亲属。这样规定,表面看起来,好象没有什么问题,但细究一下,也不难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当受害者死亡精神赔偿权利人为其近亲属时,权利人和受害者是否一致?二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权利人和受害者一致即属同一人,那么又如何对待因侵权行为致残的人的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因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的姑且称之为直接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的损害而引起精神损害的姑且称之为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即为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人是有家庭和亲情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有直接受害人就会有间接受害人。那么,当直接受害人死亡,作为权利人的间接受害人其行使的精神损害赔偿权,是自己的权利还是直接受害人的权利,也即此时的赔偿是对直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是对间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人认为,间接受害人行使的是直接受害人的权利,是一种财产继承性的权利行使。笔者不敢与这种观点苟同。首先,作为自然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心理状态的外在形式即精神不能直接转化为财产,且其随生命结束而消失,消失后无需任何手段来保护,更谈不上财产性继承。其次,国家法律法规对因侵权致人死亡赔偿时给予一定数额的死亡补偿费或死亡赔偿金,实际上是对受害人死亡的安抚费。它不是安抚死者,死者因生命结束无需安抚。它是安抚生者,是对生者因受害人死亡承受悲伤痛苦的安抚或精神补偿。由此可知,间接受害人作为权利人行使的应该是自己的权利,是对自己的精神损害行使索赔权,而不是代直接受害人行使精神损害赔偿权。 既然直接受害者死亡后,间接受害者可对自己的精神损害行使索赔权,那么,在直接受害者致残时,如何对待间接受害人的精神索赔权呢?不容否定,直接受害者致残时会给间接受害者带来精神损害,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例如直接受害者高度残疾,面目全非、生活不能自理)间接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不亚于直接受害者死亡时的精神损害。因此,对因直接受害者致残造成间接受害者的精神损害,法律也应给予保护。 在此提一下精神病患者和植物人的精神损害保护问题。有人认为,精神病患者或植物人的意识、思维活动本来就不正常,也体味不出精神打击的痛苦,因而对其精神损害没有必要予以法律保护。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精神保护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法律应该平等地赋予给每一个公民,而不应有所区别。精神病患者或植物人也不例外。其次,精神保护权作为一项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它与其他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紧密连在一起,如果任意否定精神病患者或植物人的精神保护权,势必践踏他们的其他人格权。第三,精神病患者或植物人虽然不具有常人的意识和思维,也体味不出常人的精神痛苦,但并不完全丧失意识和思维,也不完全丧失精神痛苦,只是与常人相比程度不同而已,或是以另一种方式承受痛苦和折磨。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界限 精神损害赔偿界限即指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达到一定程度,法律认可准予赔偿的起点线。由于精神损害的大小没有秤称尺量,每个人的表现又不尽相同,有时甚至是看不见,摸不着。因此,针对精神损害程度,法律设定一个具体赔与不赔的标准,显得犹为重要。有了这个具体标准,就等于给了司法实践者一杆秤,一把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才得以正确裁量。另外,有了这个标准,还可以防止精神损害赔偿的随意性,避免针对同样的问题作出不同处理的不良现象。根据最高院《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间接地给了精神损害赔偿一个界限标准,即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方可请求赔偿。这个标准很笼统,很不具体,太难操作,所谓的“严重后果”究竟指什么,令人费解。根据《解释》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笔者以为,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应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一是侵权直接致人残疾或致人死亡。如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或死亡。二是侵权间接致人残疾或致人死亡,即侵权引发受害人原有的病症或因侵权迫使受害人遭遇某种境遇而致残或致死。如甲与乙有矛盾,甲不准乙 从其门前大道通行,如乙硬要通行,甲则重拳出击。乙惧怕,外出只好走山路绕道而行,在走山路时被毒蛇咬死。本案中乙死亡虽然不是甲侵权直接造成,但与甲不让从大道通行有关联。因而甲侵权间接致乙死亡。三是侵权使人精神失常,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和工作达一定时间。如前面的例子中,医师某A泄漏病号某B的性病史隐私,使某B精神失常,就属这种情形。四是侵害死者的人格权或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如何某与死者柳某生前有夙仇,柳某下葬的当日晚上,何某用锄头将柳某的尸体挖出,捣烂,不日被野兽吃尽。柳妻知情后痛不欲生,卧病月余。 四、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是指赔偿精神损害的折价数额。人的精神和生命是不可以用金价来衡量的,但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确定一个统一的公平合理的赔偿额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法制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关系到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效果,关系当事人切身的合法权益。最高法院《解释》第十条对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规定了七个方面的参考因素: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是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七是法律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第七个因素外,依据前六个因素根本无法确定一个统一的赔偿数额,也无法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而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发展又要求确立一个统一的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这是因为:精神赔偿权这一表现为人身人格权的民事权利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当然也就要得到平等地保护。精神本无价,如果要标价的话,那么在公民受到精神损害时,其价格应该说是相等统一的,不应受其他条件影响而有差别,这是其一。其二,在确定一个公平统一的赔偿数额的同时,还应考虑精神损害程度不一或 等级不同的具体情况,对不同等级或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分别确定一个合理、公平、统一的赔偿数额,以显示法律的实用性和科学性。其三,对精神损害若不确定一个统一、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那么法官对精神赔偿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就显得太大了,他们可以各行其是地裁量。这样不仅达不到法治的目的,而且还容易滋生腐败。 确定一个统一、公平、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首先要对精神损害的程度科学地划分为不同等级,然后对不同等级配以相应的金额。笔者认为,根据精神损害程度的不同,可将精神损害划分为四个等次,即:因侵权直接致人残疾或死亡的,为一级精神损害;因侵权间接致人残疾或死亡的,为二级精神损害;因侵权致人一段时间精神痛苦的,为三级精神损失;侵害死者人格权或侵害遗体、遗骨致人精神痛苦的,为四级精神损害。配置赔偿数额即确定不同等级精神损害的精神抚慰金问题,可参照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按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生活补助费的做法,但应避免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以维护人权的平等性。具体操作可统一按上一年全国平均生活水平年为计算单位,一级精神损害可赔8―10年,二级精神损害可赔5―8年,三级精神损害可赔3―5年,四有精神损害可在1―3年间赔偿。在具体案件中,还应考虑最高院《解释》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及受害人是否有过错责任来确定他的最后赔偿数额。 关于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精神损害,如何计算权利人的问题,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精神损害,如果该多人为直接受害人,权利人按直接受害人的人数计算;如果该多人既有直接受害人,又有间接受害人,那么权利人的计算,就是直接受害人的人数,加上间接受害人的人数,间接受害人的人数以家庭或亲属范围为计算单位,某单位为多人的计算为一人。这种意见有一定道理,不足的是,它忽略了间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及合法权益,不应该把多个间接受害人计算为一人。既然间接受害人同为权利人,那么所有间接受害人均应受法律保护。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害人只能对其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得对其精神损害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最高院有两个专门的司法解释。笔者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损失赔偿的做法弊多利少,是不可取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损害赔偿会导致不可调和的法律冲突。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规范,就某一事项所作的原则规定和具体要求,应该是协调统一的,然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赔偿损坏了我国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性,造成法律冲突。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涉及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最高法院对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也作了专门的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实际问题处理最终要适用民事实体法,对此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已有明文规定。这样一来,针对精神赔偿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免不了出现刑民不一,程序法和实体法互相矛盾,即产生刑事法律限精神赔偿和民事法律准许精神赔偿的规范冲突。我国《立法法》对法律的新旧规范冲突、级别规范冲突、特别规范与一般规范冲突作了处理规定,但对不同法律部门的一般规范冲突和特别规范冲突,未作处理规定。民事法律准许精神赔偿与刑事法律不准许精神赔偿的规范冲突,既不是新旧规范冲突或级别规范冲突,也不是特别规范与一般规范的冲突,因而其规范冲突得不到协调解决,使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对立起来。 其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损害赔偿违背了程序法服务实体法的法理原则。我们知道,实体法是指规定现实社会关系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程序法律是指规定保护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的而进行诉讼的步骤、方式或方法的法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归根到底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程序法是手段,实体法是目的,程序法服务实体法。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在惩治犯罪方面,它的服务对象固然是刑法,但在保护人们被犯罪行为侵犯的合法民事权益方面,它也不应超越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的范畴,还应当服务民事实体法。然而,民事实体法准许精神赔偿,刑事诉讼法排除精神赔偿,司法实践也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精神赔偿拒之门外,这样,不仅打破了程序法和实体法手段和目的的正常关系,而且还出现了实体法服从程序法的奇怪现象。 再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切实际和不科学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遭受不法侵犯造成的精神打击和精神痛苦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给予精神赔偿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是精神损害程度,而决定精神损害程度的主要方面是侵害人不法侵犯手段的恶劣性及其对受害人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不法侵犯的手段越恶劣,对受害人的影响就越大,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也就越大。不容否定,民事侵权会造成精神损害,刑事犯罪也会造成精神损害。就精神损害程度而言,在很多情况下,例如诽谤、侮辱、毁容、强奸、杀人中的碎尸、焚尸等刑事犯罪,其不法侵害手段比民事侵权行为恶劣的多,其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打击和损害程度无疑比民事侵权的受害人要大的多。然而民事侵权的受害人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获得精神赔偿,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却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弥补精神损失。这无疑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公正的。更重要的是要正视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均可能造成他人精神损害这一事实,刑民法律不应该作出相矛盾的规定,否则有损法律规范的科学体系。 最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损害赔偿,势必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人民法院的工作负荷,降低诉讼效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这样规定是出于减少诉累和保障较好诉讼效率的立法本意。又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受害人或其亲属没有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限制精神赔偿,而民事诉讼又准许精神赔偿,因此,许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亲属误以为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取精神赔偿,在刑事诉讼中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有的甚至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又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这就使得大量本可与刑事案一并审理的附带民事诉讼,另外还要履行起诉、立案、审判等程序规定。不仅如此,而且还会出现基于同样的案件事实,由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对精神赔偿的不同态度,曾经对多起案件作出了不同的判决结果。这样做的效果很不好,也不会被民众所接受。 另外,有人认为,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侵权,刑事被告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侵权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若刑事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对被害方可不予精神赔偿。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刑法保护的客体而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可能侵害他人的民事合法权益而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不可相互替代。精神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不能因为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而免除其精神赔偿的民事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建议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避免法律冲突,维护程序法和实体法正常的法理关系,确立公平科学的法律赔偿体系,减少诉累,提高诉讼效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老年痴呆症发病常很隐匿,不为人们所注意,因此,正确认识痴呆早期症状,使病人得到及时治疗,延缓进展,就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下面我整理了预防与治疗老年痴呆症的方法以供大家阅读。 预防老年痴呆症的方法 一级预防 指预防认知功能正常的个体未来出现痴呆。AD的危险因素中,有些因素是无法改变的如年龄、性别和基因型,有些是可以改变的,包括血管性危险因素高血压、吸菸、糖尿病、心房颤动和肥胖和头部外伤,而保护因素包括使用降压药、非甾体类抗炎药、他汀类药物、激素替代治疗、高等教育、节食、锻炼及参与社会益智活动。因为AD的病因尚未阐明,主要应减少危险因素的影响,对易感人群进行监测。 二级预防 指预防已经表现出一些认知损伤的非痴呆个体发展为AD。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延缓老年痴呆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措施包括指导特定人群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掌握痴呆的常见早期症状,讲解痴呆的预防知识,指导特定人群定期进行精神状态及智慧状况的自我评定,力争做到痴呆的早发现;并对检查发现的可疑患者做好其本人和家属工作,就近及时到专科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早诊断,早治疗;定期进行家庭访问,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和健康指导。 轻度认知损害MCI被认为是AD的危险状态,每年有10-12%的人群发展为AD,对MCI人群进行积极干预有望预防AD的发生。但目前研究尚未发现预防MCI向AD演变的特定方法。 治疗老年痴呆症的方法 药物治疗 国内外批准用于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药物主要有胆碱酯酶抑制剂和谷氨酸受体拮抗剂两类: 1胆碱酯酶抑制剂:通过抑制胆碱酯酶而抑制乙酰胆碱降解并提高活性,改善神经递质的传递功能。胆碱酯酶抑制剂是目前唯一得到验证的能够改善AD患者症状的药物。 常用药物及用法: ①多奈哌齐donepezil:起始剂量,每天一次,睡前口服;4-8周增至10mg/d,此为最大推荐剂量。服药后出现严重失眠的患者可改为晨服。 ②重酒石酸卡巴拉汀rivastigmine:起始剂量,每天2次。如果能耐受,可逐渐加量;最大剂量6mg,每天2次。如果漏服或多服,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当出现不良反应时,可考虑减量至前一能耐受的剂量。 ③加兰他敏galantamine:口服,一日2次,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起始剂量: 推荐剂量为一次4mg,一日2次。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逐渐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一次12mg,一日2次。 胆碱酯酶抑制剂一般耐受良好,但常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腹泻和呕吐,有时可能会导致部分患者停药。 2谷氨酸受体拮抗剂: 盐酸美金刚memantine是N-甲基-天冬氨酸NMDA受体激动剂,目前也已批准用于AD。其药物机制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与其非竞争性地激动NMDA受体,从而保护胆碱能神经元免受兴奋性氨基酸毒性破坏有关。可用于中晚期AD患者,研究显示对中重度患者整体转归、日常生活能力和行为有明显作用,其中妄想、激越或攻击性和易激惹是改善最明显的症状。该药的不良反应较少,包括幻觉、意识模糊、头晕、头痛等。发生率低的不良反应有焦虑、肌张力增加、呕吐、膀胱炎、 *** 增加。为了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应注意逐渐加量达到维持剂量:自每日 5mg半片,晨服起,每周递增5mg剂量,每日最大剂量20mg。 美金刚与胆碱酯酶抑制剂联合用药可能比单独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更有效,但还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其他药物 很多其他药物,如吡拉西坦、尼麦角林、司来吉兰、长春西汀、维生素E和己酮可可碱等也治疗AD的报道,但疗效尚未得到证实。 草药制剂包括银杏叶提取物和石杉碱甲,银杏叶提取物用于治疗AD的报道相互矛盾。目前倾向于无效。石杉碱甲是中草药中分离得到的石杉碱类生物碱,是一种天然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在我国已经在临床使用,但其疗效有待进一步证实。 4对行为和精神症状BPSD的治疗 对出现BPSD的患者,首先应仔细查询诱因和或 加重因素,包括环境因素、生理问题感染、便秘、药物、抑郁和或精神病。如有可能应首先尝试使用安全的非药物管理教育、锻炼、芳香治疗、感觉 *** 、个性化音乐等,症状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自然消失。 ①抗精神病药物:可以减少精神行为症状,尤其是利培酮对激越攻击性精神症状已证实有效。但抗精神病药物都有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增加脑卒中危险、增加病死率、运动障碍及认知障碍,用药需谨慎,只有对中到重度症状的患者才能进行低剂量、短期用药,并应仔细评价风险收益关系,并与看护者、如有可能与患者讨论后才能用药。 ②情感稳定剂:卡马西平可能对缓解攻击性行为有帮助,但多数丙戊酸试验结果显示没有疗效。 ③抗抑郁药:对AD患者有抑郁、焦虑表现者建议应用抗抑郁药,如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类药物治疗,改善抑郁相关的神经精神症状,传统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丙咪嗪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应该避免使用。 ④苯二氮卓类药物:苯二氮卓类药较抗精神病药有更多的不良反应,只偶尔用于有些患者的激惹或焦虑较突出时,应该避免长期使用,不良反应包括过度镇静、增加跌倒、呼吸抑制、认知功能恶化、谵妄及增加情绪低落的风险,还可能出现苯二氮卓类药物依赖。 心理社会治疗 是对药物治疗的补充。应鼓励早期患者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活动,尽量维持其生活自理能力,以延缓衰退速度,但应注意对有精神、认知功能、视空间功能障碍、行动困难的患者提供必要的照顾,以防意外。患者如外出活动无人陪同时需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或联络方式,以防走失。鼓励家庭和社会对患者多予照顾和帮助,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 如何防治老年痴呆症的人 1.老年痴呆护理论文范文 2.老年护理毕业论文范文 3.参加老年护理培训班心得体会3篇 4.如何预防老年痴呆症,增强记忆力 5.老年痴呆如何预防
是的!之前有接触过这个杂志的主编。
一般常见的“几类期刊”,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各单位自己,根据自身科研优势,结合国内外核心期刊、权威期刊,制定的刊物目录。如果要查询某个期刊属于几类,一定要到单位人事处要一份资料,外面的规定对你们来说都是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的。一般医学承认的国内核心有CSCD、中文核心、统计源核心,其他核心数据库都是唬人的,可以视为无。经查询,《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属于统计源核心,所以你到人事处要资料的时候,可以看下你们单位是否认可统计源核心,如果认可的话,则此刊对你们来说就是核心,如果不认可的话,则此刊对你们来说就不是核心。
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未在2011第六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内,目前不属于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确切的讲,应该是B类国家级核心期刊。一般的评职称,够用了。不管教学的或者还是临床的都 可以投这个杂志。属于中等偏上的杂志。
抑郁症是每个人都可能得的心理疾病。引导患者进行认知的改变与心灵的重建,化解不良认知产生的悲观与失望情绪,唤起患者自己积极的信念,对患者进行综合心理护理,是我们对抑郁症患者护理工作的重点。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抑郁症的心理护理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抑郁症的心理护理》
[摘要] 抑郁症是每个人都可能得的心理疾病。抑郁症患者表现出来的无力感、绝望感甚至自杀的倾向,都缘于抑郁症患者消极的看待自我、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经验,而产生一系列的负性情绪和思维,加上生活中的突发与应激事件又加速与巩固着他们的认知模式,给心理带来了难以遏制的冲突。对以后的生活失去信心。由此活在功能失调性判断中而不能自拔。这样的恶性循环使患者游走于情绪失调引领的迷城中。引导患者进行认知的改变与心灵的重建,化解不良认知产生的悲观与失望情绪,唤起患者自己积极的信念,对患者进行综合心理护理,是我们对抑郁症患者护理工作的重点。
[关键词] 抑郁症; 精神上的感冒; 心理护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5-185-01
1 正确认识抑郁症
抑郁症又称忧郁症,是以情绪低落为主要特征的一类心理疾病,其临床表现轻型病人外表如常,内心有痛苦体验。稍重的人可表现为情绪低落、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自卑等,有些患者常常伴有神经官能症症状,如: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反应迟缓和失眠多梦等症状。
抑郁症的病因和病理生理还不十分清楚,上个世纪60年代,有人提出了抑郁症的单胺假说,认为抑郁症患者体内的含量下降导致功能不足,最终导致抑郁症的发生。
忧郁情绪与病理性抑郁的区分:
正常人的情绪忧郁是基于一定客观事物为背景的,即“事出有因”的。而病理忧郁,通常无缘无故地产生,缺乏客观精神应激的条件。或者虽有不良因素,但是“小题大做”。
一般人情绪变化有一定时限性。通常是短期性的,人们通常通过自我调适,充分发挥自我心理防卫功能,重新保持心理平稳。心理医学规定一般忧郁不应超过两周,如果超过一个月,甚至数月或半年以上,则肯定是病理性忧郁症状。
前者忧郁程度较轻,后者程度严重,并且影响患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无法适应社会,影响其社会功能的发挥。更有甚者可以产生严重的消极自杀言行。
抑郁症可以反复发作,每次发作的基本症状大致相似,有既往史可资印证。
典型抑郁症有节律性症状特征,表现为晨重夜轻。许多病人常说,每天清晨时心境特别恶劣,痛苦不堪,因而不少病人在此时时常有自杀身亡的念头。至下午3~4时以后,患者的心境逐渐好转,到了傍晚,似乎感到没有毛病了。次晨又陷入病态忧郁的难熬时光。
抑郁症的家族中常有精神病史或类似的情感障碍的发作史。
持续性顽固失眠,多种心理行为同时受到阻滞抑郁、生理功能低下,体重、食欲和性欲下降,全身多处出现难以定位定性的功能性不适和整体性的症状关系,检查又无异常,以上这些均是抑郁症的常见征象。
2 治疗与护理:
心理治疗、饮食治疗、睡眠剥夺治疗、光疗和电痉挛治疗等。当然,严重的抑郁症,首先是药物治疗或电休克治疗,然后配合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倘若与药物治疗合用,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叠加效用。
心理护理
虽然药物可以治疗抑郁症状,但停药后相当一部分病人仍会复发或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挫折又会出现抑郁。心理护理不会产生像药物治疗和电休克治疗所致的生理副反应、药物副反应等,另外,还可以教会病人如何去面对和适应挫折,调节自己的心理平衡,提高病人的心理和社会适应技能。
俗话说“心病还须心药医”,绝大多数的抑郁症病人病前有一定的诱因(挫折、遭受不幸等),出现情绪抑郁、低落,产生悲观、失望和孤独、无助感的情况。心理护理采用耐心、细心的安慰,适时并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和情绪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心理疏导。
用开放式、启发式提问引导患者倾述内心烦恼和痛苦,帮助分析面临的生活及心理问题,适时给予安慰性语言,用同情、理解的心态和关心的语言对患者进行开解,与患者共同分析是受到哪种情绪干扰(潜在焦虑的情绪干扰、自我防卫机制相互作用影响行为的情绪干扰、非理性想法的情绪干扰)找到原因制定措施,使患者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
如果病人表现为不善交际,与领导和同事关系相处不好,孤僻、退缩和与社会隔离,可以采用社交技巧训练、人际关系指导,帮助其学会如何与人交谈和交往,消除自卑心理,提高自信。同时认识到人是社会性的,不可能孤立于社会而生活,每日要与人打交道,从而提高病人的社会适应性和交往能力。
如果病人因为婚姻矛盾、家庭破裂等出现的抑郁、悲观和绝望,可以考虑采取夫妻指导、家庭关系咨询协调,以及性心理等方面的心理治疗,解决处理婚姻和家庭问题,从而缓解抑郁症状。
饮食护理:已有的研究表明,缺乏神经传递素很容易导致抑郁症。
抵抗抑郁症的饮食:
喝玫瑰花茶可抗抑郁,玫瑰花最好不要与茶叶泡在一起喝。因为茶叶中有大量鞣酸,会影响玫瑰花舒肝解郁的功效。
鱼肉减轻心理焦虑,因为鱼肉中所含的Ω-3脂肪酸能产生相当于抗抑郁药的类似作用,使人的心理焦虑减轻。
含锌铜量高食物缓解抑郁,体内缺铜也会使神经细胞的内抑制过程失调,使内分泌系统处于兴奋状态而失眠。食物中含锌量最高的是牡蛎,动物肝肾、奶制品中也有分布。乌贼、虾、羊肉、蘑菇等均含铜丰富。
含硒高食物可改善情绪,含硒的食物同样可以治疗精神抑郁问题。硒的丰富来源有干果、鸡肉、海鲜、谷类等。复合性的碳水化合物,如全麦面包、苏打饼干也能改善情绪。
另外,长期的失眠消耗大量的能量,及时补充营养有利于疾病的康复,建议高蛋白、高纤维、高热能饮食为主,并注意服食润肠的食物,以保持大便的通畅;补充足量的水分,维持脏腑的正常需要,润滑肠道,利二便,促进体内有害物质的排泄;忌食过量辛、辣、腌、熏类等有刺激性食物,因引发失眠的病因较多,所以患者应按自己的体质有选择地选用适合自己的食物。
抑郁症离我们很近。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在高压力、高竞争的环境下,此病的发生率很高。目前已成为全球疾病中给人类造成严重负担的第二位重要疾病。目前抑郁症的识别率不到20%。仅有2%的抑郁症患者接受过治疗,大量的病人得不到及时的诊治,病情恶化,甚至出现自杀的严重后果。重视抑郁病,对患者进行综合心理护理,是我们对抑郁症患者护理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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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果 半年了来的健康教育实践,其效果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病人的医学知识得到充实,预防保健能力得以增强。 沟通护患心理,改善护患关系。半年来通过问卷、留言等方式调查表明,缩短了护患之间的距离,加深了护患感情,增强了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提高了病人的保健意识和生活质量。病人对护士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通过对病人的健康教育,护士自身价值得以体现,激发了护士的学习热情,在病区中形成人人主动学习、乐于学习的好风气。 适应现代护理观的发展,护士对防病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认识已不再限于住院病人范畴,认识到应向家属和健康人扩展。 4体会 健康教育是一个医、护、患三方共同制定教育计划将有助于健康教育的顺利实施。 教育形式要有针对性 教育要因人而异 每个病人因年龄、性别、职业、 文化 背景、风俗习惯、生活特点不同,对医学知识的认识、掌握和了解程度各不相同,对获得知识的渴望程度也不尽相同,这就对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个体化教育。精神分裂症、酒精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等不同的精神疾病病人,对其教育方式不同,对此我们在进行对症教育的同时,与家属一起帮助他们正视疾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因人而异的个体化教育,是健康教育工作获得成功的基础。 教育要因病而异 精神疾病病种复杂多样,不同疾病的病因、诱因各不相同,因此病人教育工作主要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知识教育。精神分裂症病人病情稳定时可做一些思想开导工作,树立战胜疾病的勇气,鼓励他们参加工娱疗活动,减缓衰退;若是遗传性格上缺陷,应从培养和锻炼良好健全的性格上下功夫;用美好的语言和热情的态度去帮助病人恢复对生活和自身的信心。 护士要注重自身素质提高,不断自我完善 护理人员需要不断加强社会责任感。只有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护士,才能积极参与这项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是健康教育的基本点所在。 护士从精神病的症状、分类、药物治疗、药物作用与副作用、康复措施、护理技巧、沟通技巧等方面进一步学习,业务理论知识需要不断更新、拓展加深。只有这样,护士才能正确、完善地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 护士需要学习一些人文科学知识,具备良好的社会交际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与病人进行沟通,才能更好得向病人传播医学保健知识。 护士在从事健康教育工作时,应不拘泥于形式和方法,独具匠心,勇于创新,采用综合手段,注重实效。 扩大健康教育范围 对家属的健康教育也特别重要,资料显示,绝大部分家属希望接受精神 疾病知识 的健康教育[1],而且健康教育可以使家属和患者更好地应疾病,降低其复发率,减少再入院率,节约公共卫生资源,对疾病病程带来良好影响。 精神科护理健康教育的文章篇三 精神科分级护理服务对象、护理要点、健康教育 精神科分级护理服务对象、护理要点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规定临床护理要求,在护理工作中达到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合理安排人力,使护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以医嘱形式下达,级别为精神科特级护理、精神病护理(Ⅰ、Ⅱ、Ⅲ级)或狂躁型精神病护理。 一、精神科特级护理,标志为深蓝三角 1、护理对象: (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者,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严重外伤、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 (3)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者,生命体征还不稳定者。 (4)脑立体定向手术后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设专人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评估病情,包括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危重护理记录。 (2)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3)备好急救物品及药品,以应抢救之需要。 二、精神病护理(Ⅰ级),标志为红三角 1、护理对象: (1)甲级入院尚不需特护的重症病人,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躯体极度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严重的抑郁、自杀、自伤和极度紧张兴奋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所致的自杀、外走、伤人、拒食者。 (3)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ECT者,以及用大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 (4)入院2周内的病人。 2、护理要点: (1)安置重点病室,严格监护,其活动不能脱离护士视野,需严密观察病情,重点交接班。 (2)病人以在重症病室内活动为主,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 (3)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予以约束时,应做好相应护理。 (4)对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者,应做好皮肤护理,防止并发症,同时要加强生活护理,保证生理需要,酌情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 (5)每天评估病情,每周记1次一般护理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师及时处理。 (6)不间断巡视病房,密切评估病情及治疗后的反应。 三、精神病护理(Ⅱ级),标志为黄三角 1、护理对象: (1)Ⅰ级护理病人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或仅有一般的躯体疾病。 (2)生活自理尚有一定困难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 儿童 病人等。 (3)有轻度自杀、走失念头的流露,能听劝说且无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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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士个人总结范文篇1
在这一年中,我们不断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在医院领导和护理部主任、科主任的指导、关心及支持下,在医院各部门的密切帮助下,我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圆满地完成了护理工作任务。我科护理人员的安全及责任意识、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加强,护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病人满意度达96%以上,现将本人全年 工作总结 如下:
一、政治思想、医德医风
1、按医院要求认真进行政治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 规章制度 ,恪尽职守,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学习了医德医风、护士素质规范,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
3、同全科护理人员团结一心,分工合作,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各项护理工作上,充分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全体护理同仁们不计个人得失,甘于奉献,充分发扬 爱岗敬业 的精神!
二、护理管理
1、严格按照护士长工作手册开展工作,做到了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周有重点,每月有小结,并针对好的方面提出表扬,不足的方面提出整改 措施 ,并督促执行,评价整改效果,达到了持续改进的目的。
2、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及岗位责任意识、主动服务意识,全年全科无重大护理事故,在积极学习后医疗服务的知识后完善了病员回访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病人的满意度。
3、进一步健全护理工作制度和各级护理人员 岗位职责 ,按照国家诊疗规范整改重点专科建设单病种的护理常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护理规范。加强了护理人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培训,并要求人人过关,尤其在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制度上,要求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4、加强了护理质量的环节控制,建立了科内护理质量控制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有重点的检查护理质量情况,每月进行护理质量大检查一次,并与绩效考核结合。根据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的要求,相对固定了责任护士,不同年资护士交叉排班,使工作互补,保证了护理工作质量。
5、组织每月召开了一次工休座谈会,征求病人的意见,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合理的回答,积极与相关科室协调处理,尽量满足病人合理的需要。
6、加强了医保病人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管理,随时查询病人的费用情况和一日清单制,及时与医生沟通,尽量将医保病人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避免违规事件的发生。
7、在运行病历和医嘱上,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学习,要求人人掌握,尽快熟悉运行模式,确保了病区医生护士工作站工作顺利开展、运行。
三、临床护理
1、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加强。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出诚信满意温馨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以病员为中心”,努力为病员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2、加强了基础护理和危重病人护理工作,分管病人的责任护士能够有效地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开展整体护理,对病人的健康 教育 普及率达96%,病人满意度高达95%以上,全年无重大护理并发症发生。
3、加强了病房管理,强化护理人员人人参与管理的意识,为病人提供更为安全、整洁、舒适的住院环境。
4、加强了消毒灭菌及隔离工作,规范了治疗室物品的放置规范,多次整理库房物资的保存方式。
5、护理文件严格遵守书写规范,进一步强化了护理人员主动学习护理文件书写标准的意识,并督促执行,保证了护理文件的规范性。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控制,将病床分管落实到人,要求每人自查所分管床位的病历,质控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定期和随机抽查,确保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有效防范由于护理文件书写诱发护理纠纷的发生,对护士收集病员信息与医生有差异时,及时和医生沟通患者信息,保证医、护记录统一、准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缺陷,及时查找原因,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6、急救物品的管理做到了定位、定数、定专人管理,要求班班交接,每班护士接班时不仅要检查急救物品的数量,而且还要检查急救物品的质量,每班使用后,及时补充,每周护士长大查一次,确保了急救物品的齐备完好,保证了应急使用。
7、在业务管理上,坚持了每月一次的护理业务学习及护理业务查房,坚持了床旁护理小查房,加强中医专科护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逐步提高了护士们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为更好的培养内科专科护理人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每月组织了中医“三基”护理理论知识考试,平均分__ 分。加大了对中医基础知识的培训和中医技术操作的训练,为中医重点专科的建设找准切入点。
8、坚持中医特色护理的学习和运用,在记录和临床操作中体现中医特色和内容,确保病人的治疗及辩证施护及时正确的实施,保证护理质量。
9、2013年全年护理质控项目均达到质控标准,护理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0、坚持了单病种护理常规的执行和不断改进工作,让科室护理人员掌握和熟悉运用单病种护理常规开展工作。在_月顺利通过省级重点专科验收工作,得到好评;年底康复科成功申报为省级重点建设专科。
11、制作图文并茂的腰部、颈部 保健操 宣传册,收到门诊、住院患者好评。12、因康复科记帐项目繁多,修订了记帐流程,每日发放一日清单。制定核查制度,每日小核查,每周五大核查,有效杜绝了乱记、多记、少记、漏记等,极大的减少了患者费用投诉,保证了护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13、2013年新开展大自血疗法,就新疗法护理规范展开学习并经行考核,做到人人达标。
四、教学工作
承担了卫校中专、大专实习护生,以及规范化培训护士带教工作,做到了每批学生新到科室都要进行培训,严格按照学生的实习计划和要求进行带教工作,专人负责临床学生的带教管理实施工作,坚持了教学小讲课及教学查房和教学效果反馈(要求每位实习同学掌握、熟悉、了解的内容)。贯彻了对新进护士的培养和培训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教学相长的原则对新进护士严格要求,确保教学工作与临床工作稳步开展。
五、继续教育及论文
1、送出3人次分别到____ 医院康复科、____ 医院康复科、____ 中医医院康复科参观学习,将学习到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思维逐渐应用于临床工作。
2、送出护理人员3人次参加护理新技术新进展学习。
3、1名护士正在接受护理本科理论知识的学习,4名护理同志参加护理专科的学习。
4、1篇护理论文在国家级期刊发表。
六、改进方向
1、加强低年资护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尤其加强新进人员和工作5年以下同志在三基知识的培养,同时加强沟通能力和管理努力的培养。
2、加强护师护理人员管理、协调努力的培养;3、加强专科护士专业化的培养,建立专科护士培养、考核机制;4、大力提倡后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客户回访工作和让病人满意工作;5、进一步加强科研、教学工作的提高,努力在科研和教学上更上一层楼;尤其加强学生到临床前的岗前教育机制。
精神科护士个人总结范文篇2
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安全医疗的根本保证。
1、护理部重申了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明确了各类岗位责任制和护理工作制度,如责任护士、巡回护士各尽其职,杜绝了病人自换吊瓶,自拔针的不良现象。
2、坚持了查对制度:(1)要求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1-2次,并有记录;(2)护理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3)坚持填写输液卡,一年来未发生大的护理差错。
3、认真落实骨科护理常规及显微外科护理常规,坚持填写了各种信息数据登记本,配备五种操作处置盘。
4、坚持床头交接班制度及晨间护理,预防了并发症的发生。
二、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1、坚持了护士长手册的记录与考核:要求护士长手册每月5日前交护理部进行考核,并根据护士长订出的适合科室的年计划、季安排、月计划重点进行督促实施,并监测实施效果,要求护士长把每月工作做一小结,以利于总结 经验 ,开展工作。
2、坚持了护士长例会制度:按等级医院要求每周召开护士长例会一次,内容为:安排本周工作重点,总结上周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向各护士长反馈护理质控检查情况,并学习护士长管理相关资料。
3、每月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护士长的管理水平。
4、组织护士长外出学习、参观,吸取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扩大知识面:5月底派三病区护士长参加了国际护理新进展学习班,学习结束后,向全体护士进行了汇报。
三、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建设1、继续落实护士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护士文明用语50句。
2、分别于6月份、11月份组织全体护士参加温岭宾馆、万昌宾馆的礼仪培训。
3、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定期或不定期测评)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5%以上,并对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评选出了最佳护士。
4、每月科室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征求病人意见,对病人提出的要求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
5、对新分配的护士进行岗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护士行为规范教育及护理基础知识、专科知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上岗。
四、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1、对在职人员进行三基培训,并组织理论考试。
2、与医务科合作,聘请专家授课,讲授骨科、内、外科知识,以提高专业知识。
3、各科室每周晨间提问1-2次,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骨科知识。
4、“ 三八妇女节 ”举行了护理技术操作比赛(无菌操作),。
精神科护士个人总结范文篇3
一、政治思想方面
在本年度的工作中,本人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信党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工作中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当听说今年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发生,我感到非常愤慨,对在此次事件中制服歹徒的英雄表示敬佩,并用自己的言行对事件的制造者进行声讨。
作为科室的管理者在工作中我能以医务人员道德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将反腐倡廉落实是在工作中。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及不正之风做斗争。对待各族病人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为医院患病的职工捐款。今年是我院“创三”工作重要的一年,作为一名医院的职工本人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积极主动地按医院的发展计划完成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医院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业务工作方面
在工作中,本人能服从科主任及护理部的领导,认真学习医院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以提高科室整体护理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为目标,在工作中将“质量”“安全”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工作中注重细节管理。
本人能在加强自身理论技术水平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将护士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按照“三基”“三严”的要求组织科、室护理人员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培训,并按照护理部的要求对护士进行护理技术操作培训及考核。进行专科护理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科室护理人员专科业务水平。
对科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积极想办法解决并积极组织科室的业务学习及护理查房,力求做到形式多样化、实用化,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不断培养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
对个人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能够与科室相关人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及时解决问题,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每周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对患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及时地落实整改,本人能积极参加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抢救护理工作,以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对科室出现的护理差错、安全隐患能及时组织科室成员进行分析讨论,并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本人在工作中能合理调配护士,并安排责任心强、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护理人员承担责任导师的工作,鼓励护士参与病房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实现护士的价值。对科室收治的每一位重危病人的情况做到较为全面的了解与掌握。抢救病人时,本人能做到主动积极配合医生的抢救与治疗,挽救病人生命。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本人能自觉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参加主任查房、死亡病例、疑难病例的讨论,对存在的护理问题能及时反馈,做到及时整改,确保护理安全。
注重新护士的培养,对新工作的护士严格要求,着重培养她们的应急能力。
在工作中,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无迟到早退现象,在工作忙时能主动加班加点,为了能全面的了解所有的工作每日提前到岗,了解夜间护理工作、提前巡视危重及新入病人做到及时了解病人的情况,进而合理安排当天的护理工作。排班时做到了弹性排班,统筹兼顾。本人能与科室的成员团结协作,和谐共处,为把科室建设成为紧密团结、互相配合、互相谅解、温馨和谐的大家庭努力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对每一个科室成员的工作、家庭状况进行了解、掌握,经常与她们交心、谈心,在工作中做到关心她们、生活上全力照顾她们,减轻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上的压力,使她们感受到心血管内科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春意,帮助大家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个工作日。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其他活动:志愿者下社区活动1次,参加义诊1次,多次接待兄弟医院护理组的参观交流。
本人通过一年的辛勤工作,在管理水平、业务能力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领导、同事及患者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本人深深认识到在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与缺陷,因科室护理人员均较年轻,护理经验不足,同时也是刚刚开始接手科室管理工作,管理经验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人的知识有限,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技术、新知识;科室护理队伍参差不齐,对业务能力较差的护理人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与培训,使她们尽快熟悉科室业务,熟练掌握护理技能,提高科室整体素质。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不断努力,本人与科室全体护士将继续共同努力积极开展特色服务,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做好护理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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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神经科杂志 2、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 3、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 4、临床神经病学杂志这四种杂志是神经内科学专业的核心期刊。
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学主办创刊于1975年,是国内神经病学、精神病学领域内的专业学术性核心期刊,被引频次及影响因子居临床医学期刊前列。
《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自1955年创刊至今已经40年了。40年来,她既是我国神经精神科学事业发展的客观记录和里程碑;又是在我国神经精神科学领域中,传播科学信息,记录科研成果,开发智力资源,促进人才成长的高级专业学术刊物,对推动我国神经精神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回顾40年来的历程,总结经验,将更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发挥更大的作用。 时间:(1955~1966)解放前,神经精神科学事业未受到当时政府的重视,专业机构很少。因此,从事本专业者寥若晨星,神经精神科学成了我国医学科学中薄弱的一环。建国后,党和政府特别关心和重视广大人民的疾苦和健康,神经精神科学事业逐步发展起来,并于1951年8月成立了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此期间有少量的神经精神科论文刊登在《中华医学杂志》和《中华内科杂志》上。随着神经精神科学的发展,专业队伍的壮大,神经精神科工作者怀着满腔的热情,急于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他们渴望获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于1954年7月召开的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常务委员扩大会议上,决定创刊我国神经精神科专科刊物——《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随后组成了以许英魁为总编辑,冯应琨、伍正谊、王慰曾、张沅昌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一届编辑委员会,穆怀珠任专职编辑。经过全体编委和专职人员的积极筹备,《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创刊号于1955年3月13日问世,为季刊,每期80页,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由当时卫生部副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傅连暲题写了刊名。办刊方针是以神经精神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普及对危害人民健康严重的疾病知识,如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肿瘤、癫痫、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防治方法、研究心得,要求医学研究密切结合实际,以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创刊初期编辑室设在中华医学会内北京东单三条胡同,1957年迁至北京东四西大街新建的中华医学会办公大楼,创刊初期,编委会议都是在协和医院神经科许英魁和冯应琨教授的办公室内召开,参加者经常有许英魁、冯应琨、魏毓麟、赵葆洵、王芷沅、穆怀珠等。到60年代,则转到中华医学会会议室召开,参加人员有许英魁、冯应琨、黄克维、赵葆洵、王芷沅、谭铭勋、伍正谊、沈渔邨、许迪、陈学诗、王忠诚、张继志等。在50、60年代,在京编委会经常是在星期天或晚上召开。当时编委赵葆洵、谭铭勋、王芷沅、陈学诗、张继志还经常来学会帮助加工稿件、撰写编者按语等。外地编委张沅昌、夏镇夷、陶国泰、于清汉等也很关心杂志工作,帮助组织稿件。1958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对精神病人实行三级管理制度,由卫生、公安、民政三个部门组成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提倡对精神病人实行开放管理,即不要把精神病人关闭或关锁在病房内。这次会议对我国精神病学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各地通过各部门的协作成效显著,其中以上海、北京、南京、天津、杭州、苏州做得比较好。如上海成立了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办起了多所精神病工疗站,使精神病的复发率下降了3/4以上。外出伤人毁物者也大大减少。这次会议的纪要及会后各地开展工作的经验介绍,该刊从1958年第4期起陆续报道,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从1959年起改为双月刊,第1期84页,以后每期68页。从1959年起开始刊登英文目录,从1959年第三期起刊登主要论著英文摘要。1960年6月4日根据上级通知,该刊与医学会办的所有期刊一起停刊,检查浮夸、泄密和“修正主义”问题,同时也有纸张困难等原因。至1963年国家经济情况好转后,经改选组成以许英魁为总编辑,冯应琨、伍正谊、王慰曾、张沅昌、陈学诗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二届编辑委员会,增加11名年富力强的新编委。专职编辑仍由穆怀珠担任,1965年增加了陈秀华。经积极筹划于1963年5月25日复刊,为季刊,每期84页。并改由中华医学会出版。1963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学术会议,会议交流了许多有价值的临床经验和科研资料,包括应用神经病理、生化、生理等实验研究方法,对神经病理学、神经外科学和精神病学的发病机理和治疗原理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学术探讨,反映了建国以来我国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和精神病学的成就和进展。本刊从1964年第1期起改为104页,较详细地报道了这次大会的内容。重点介绍了有关脑血吸虫病的病理,脑血管疾病的临床、病理及外科治疗,颞叶癫痫的临床、脑电生理,颅内肿瘤快速显微诊断和手术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的脑脊液转氨酶测定,不典型内因性精神病的生化代谢紊乱,精神分裂症的遗传生物因素调查、生化代谢及心理学的研究,以及神经衰弱的综合治疗等方面的论著。正当我国神经精神科学及其专业刊物蓬勃发展之际,出现1966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本刊与几乎所有的期刊一样于同年9月又一次被迫停刊。直停至1978年。从1955年创刊至1966年9月停刊,共刊出10卷、39期,刊登文章1366篇,平均每期35篇文章。从1955年至1960年每卷末期附有总目录,从1963年复刊改为文题索引。每期印数从4030册上升到7658册。本阶段特点: 刊出内容以实用为主,较多地报道常见病的临床分析和临床诊治经验总结:建国初期,我国科研机构尚少,科研设备有限,所以回顾性临床分析文稿较多,也很需要。过去我国的有关教科书和参考书,各种疾病的流行情况、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多引用外国的数据,与我国实际情况常不尽符合。因此,陆续发表大量的临床分析文稿,颇受广大读者欢迎,也为我国撰写有关教科书、参考书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同时,还经常刊出“临床病理讨论”,对锻炼临床思维、准确诊断疾病、妥善地治疗护理大有帮助,因此,成为读者喜读乐看的栏目之一。 在初期,译文和译文摘要(文摘)所占比例较大:在50年代,每期译文1~4篇,译文摘要1~14篇;译文和文摘多来自苏联,部分文摘来自英美。从1958年开始设“综述”栏,对国外的有关进展予以综合报道。由于我国神经精神科学基础很薄弱,50年代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较多地引进外国的经验和成就来充实自己,还是很有必要的。 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文章较少。本阶段共刊出论著605篇,其中基础研究15篇(占),临床研究95篇(),该两类文章绝大多数在60年代前期刊出的。50年代的基础研究以大体解剖学、病理学研究较多,而生化、生理学研究在60年代开始增多。 神经外科论著较少:在50年代刊出很少,60年代开始逐渐增多,但所占比例仍较少,在此阶段刊出的605篇论文中有关神经外科者仅44篇(占),其原因是我国神经外科起步较晚。本刊编委会对神经外科的发展一直很重视,经常优先刊出神经外科研究成果的文章。 充分报道有关学术会议的资料:本刊编辑委员会十分重视学术会议的报道,认为学术会议是展示各地有关经验总结和科研成就的大课堂,是沟通信息、开阔眼界、启迪思想、切磋学术,促进科学发展、促进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因此,本刊编委、编辑积极参与并组织稿件加以报道,使未参加学术会议的广大读者也从中受益。 受政治运动影响较大,受当时政治影响,特别是1966年,本刊登了不少政治性文章,有时每期占一半版面。两次停刊(1960年和1966年)均受到当时政治运动的影响,1966年停刊长达12年之久,对神经精神科学事业的发展影响很大。此期间各地神经精神科工作者科学研究工作很少,零星的成果只能刊登在文革后期复刊的《中华医学杂志》和《中华内科杂志》上,专职编辑陈秀华先后参加上述两杂志的编辑工作。 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1978年春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大会发出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的伟大号召,并在改革开放、加强国际学术交流的影响下,激励我国广大神经精神科学工作者奋起追赶国际神经精神科学发展水平,学术思想空前活跃,形成兴旺发达的繁荣局面。为迎接这一局面,1978年初卫生部同意上报经国家科委批准复刊《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从《中华内科杂志》编辑部调出陈秀华负责筹备复刊事宜。在京原编委冯应琨、黄克维、陈学诗、赵葆洵、谭铭勋、王芷沅、沈渔邨、王忠诚、张继志等多次召开筹备会,讨论编委会人选和复刊计划。复刊后的编委人选原则上是上届编委中身体状况较好者建议继续聘用,有的省缺少编委请当地医学会推荐人选,最后由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组成以冯应琨为总编辑,伍正谊、王忠诚、张沅昌、黄克维、夏镇夷、陶国泰、陈学诗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三届编辑委员会。适逢当年7月4~10日在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大会,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三届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冯应琨、陈秀华在会上分别介绍了杂志筹备情况和提请审议的编委会工作条例草案、审稿原则草案和组稿计划。会上讨论热烈,各地编委表示将努力为杂志组审有关稿件。随后,在同年9月5日杂志正式复刊,仍为季刊,每期64页,并开始在论文参考文献前刊登论文英文摘要。从1983年起改为双月刊,每期64页。1988年起论文英文摘要改在每期后部集中刊登并取消论文英文目次。1993年起则将论文英文摘要放在中文摘要之下,并恢复论文英文目次。本刊从1980年起被纳入美国的《医学索引》,亦被纳入我国《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中国医学文摘》。编辑室专职人员由1名编辑增加到3名编辑,1名编辑干事。复刊后,本刊除针对当前防病治病的需要,组织相应稿件外,特别注意报道有关学术会议的内容以满足广大读者的渴求。1984年4月10日国家科委批准创办《中华神经外科杂志》。1985年《中华神经外科杂志》正式创刊后,该刊不再刊登神经外科稿件。在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领导下,进行了第四届编委会改选筹备工作,经过反复酝酿,1986年5月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组成以陈学诗为总编辑,夏镇夷、周孝达、陶国泰、史玉泉、谭铭勋、沈渔邨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四届编辑委员会,调整了1/3编委,遴选50岁左右、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取代身体不好的65岁以上的老编委,并保留部分身体尚好的老编委作咨询编委。1986年6月3日至7日在重庆召开第三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学术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四届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会上由陈学诗总编辑介绍编委会改选经过,陈秀华汇报了本刊1978~1986年工作报告以及编委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稿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通过。并围绕如何办好杂志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求把神经科和精神科分开办刊物的呼声较高。为了使读者了解本专业的最新信息,从1986年开辟了“精防动向”栏目,介绍国际学术会议情况,国外神经精神科发展状况。为了加强思想导向,开辟了“人物述林”栏目,介绍老一辈神经精神科专业工作者艰苦创业、刻苦钻研、治学育人的业绩。1991年初进行第五届编委会改选筹备工作,经过反复酝酿于1991年4月组成了以陈学诗为总编辑,沈渔邨、郭玉璞、姜佐宁、江德华、张明园、陆雪芬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五届编辑委员会。1991年5月在吉林市召开《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五届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陈学诗总编辑报告编委会改选经过和1986~1990年杂志工作总结。会议重点讨论了如何解决杂志压稿时间长和脱期问题;部分编委再次提出本刊应分办神经科和精神科两本杂志的建议。由于本学科专业的杂志在各地相继创办,如《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等20余种,同时这期间,纸张、印刷、邮局发行费用不断涨价,本刊每期的定价从1986年开始突破了多年的每册元,逐渐上涨,以致发行量逐年下降。从1980~1993年每年平均每期印数为22294、20066、19297、19617、20445、18193、17876、17330、13569、13593、13485、13270册。到1988年,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在物价上涨的压力下,经济状况陷于低谷,于1988年7月1日起停付作者稿费1年,9月1日起收取稿件处理费(1991年1月1日起对中华医学会会员停收稿件处理费)及发表费。自1991年开始封面加印中华医学会会徽。根据出版署的规定,从1993年第2期起停用傅连暲会长题写的繁体字刊名,改为简体字刊名。从1978年复刊到1994年底共刊出17卷,90期,刊登文章3106篇,平均每期篇。本阶段特点: 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增多:自本刊1978年到1994年底,发表的论著共1379篇,其中基础研究82篇(),临床研究541篇()。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所占的百分比为50~60年代(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的1倍多。这是可喜的改变,是这些年来各单位加强科研工作、推行研究生制度的结果。基础研究论文对我国医学科学有促进作用。多数临床研究有利于基层专业人才的成长,促进神经科和精神科防治工作的开展。 神经外科论文迅速增多:这阶段神经外科发展迅速,从1978年复刊至1984年底,共刊出论著472篇,其中神经外科162篇,占,与50年代神经外科仅占(5/292)、60年代占(39/313)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表明我国神经外科的蓬勃发展,已能用手术方法根治或明显改善多种颅脑、神经疾病,同时也表明已有可能创刊神经外科专业杂志。 重点号和专辑增多:重点号和专辑的专题是编委会根据来稿和有计划地组稿,尤其是结合专题座谈会和有关学术会议组编的。本阶段刊登45个重点号和13个专辑,两者共58个,平均每年3~4个。这是由于自1978~1993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已成立14个专业学组,专业学组均举办各种专业学术会议,加上本刊组织的专题座谈会,总计有29个(不包括本刊编辑部未参加的会议),其中神经科19个,精神科10个。本刊除了报道这些学术会议水平较高的论文外,多数专业学术会议和专题座谈会都写了富有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及相关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案、疗效判定标准等。这些纪要和方案标准(详见附表)较充分地反映了会议各种内容和各种见解,并发挥了学术导向作用,颇受读者欢迎。 增辟栏目,活跃版面:本刊原有栏目有述评、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讲座、综述、临床病理(例)讨论、学术动态、书讯,本阶段增辟了学术讨论、技术改革、国际学术交流、精防动向、读者*作者*编者、人物述林等,以充实内容,活跃版面。 加强编辑规范化:从1986年起,加强编辑规范化工作,严格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同时加强对图表、统计学符号、参考文献、名词术语及版面设计等的规范化,贯彻各种有关编辑出版的国家标准。 该刊创刊40年来,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实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努力不懈地工作,因而不论在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保障人民健康方面,还是在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育方面,都做了重要贡献,兹简要分述于下。 普及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建国初期,我国神经精神专业队伍很小,随着各地专业医疗防治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专业人员迅速增多,但多系从内科队伍分流出来,专业知识不足,且有关专业参考书缺乏,为适应这一需要,本刊创刊后,特别注意针对这些需要进行组稿,除了通过论著介绍我国各地行之有效的临床经验外,用较多的篇幅以译文、文摘形式,继之采用文献综述形式及时介绍国外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起到没有围墙的全国专业性继续教育大学的作用。 促进各种常见的神经精神疾病的诊疗规范化工作:为了统一各种神经精神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疗效判定的依据和标准,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及其14个专业学组和本刊召开的学术会议、专题座谈会都十分注意分别就有关疾病制定“分类”、“诊断标准”、治疗方案”、“疗效评定标准”,本刊均及时在有关重点号、专辑中予以报道,以便各医疗防治单位推行应用。对于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科学研究的规范化,均起到了促进作用,受到广大神经精神科工作者的热烈欢迎。 反映我国神经精神学科的新成就,推动学科发展:本刊是我国第一本专业高级学术期刊,肩负着反映我国这一专业的先进水平的重任。建国后,我国神经精神科工作者意气风发,越来越多地开展科研工作,其研究成果大量投寄本刊,本刊总是力争及时地严密审查后择优刊出,尤其是1980年召开了科学大会,迎来了科学的春天后,研究报告迅猛涌现,多种先进的诊断手段和新技术的应用,如CT扫描、数字减影、磁共振成像、多普勒超声检测、核素造影、红外热图、脑地形图、诱发电位等;细胞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研究,基因定位、基因诊断和基因治疗等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以及神经化学、精神药物药代动力学等的研究工作;各种实验性脑血管病、癫痫、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等动物模型的建立;神经组织移植,如垂体移植、胎脑组织移植、肾上腺组织脑内移植等;各种常见的神经和精神疾病的流动病学调查报告等;众多的新成就的报道传播,推动着学科的迅速前进。 促进临床医生的诊疗思维锻炼:本刊创刊不久就设立了“临床病理讨论”栏,先后刊出了59篇。由于其内容与读者日常工作密切相关,可以启发读者从临床难题中独立思考,有力地进行诊断思维锻炼。 该刊创刊40年来,编委会和编辑部一直努力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与普及相结合并侧重提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的方针,做出了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 充分发挥编辑委员和审稿人的作用,做好审稿和组稿工作:本刊的编辑委员和审稿人大都是我国神经科和精神科界有名望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是本学科各地的带头人,在审稿和组稿工作中能够严格筛选把关,提供恰当有力的组稿线索,促证了杂志质量。特别是在创刊初期,老一辈编委曾牺牲个人大量休息时间,为本刊审阅和修改稿件,经常星期日或夜晚参加在京编委会,不管刮风下雨,酷暑寒冬,他们都按时出席,认真讨论每一篇文稿。继续充分发挥这样一支有无私奉献精神的有权威的专业编审队伍的作用,是搞好杂志的根本保证。 充分反映国内外神经精神科研究新成果和新动向:本刊始终将反映国内外神经精神科研究的新成果和新动向放在首位,通过良好的总体设计与导向,使广大专业人员获得新知识,扩大其眼界,提高其医疗水平和科研层次,进而促进我国神经精神科事业的发展。 充分报道学术会议的内容,扩大其社会效益: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及其后来的14个学组,早年每隔几年召开一次学术会议,后期每年总要召开2~3个专科学术会议或专业学术讨论会。并就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讨论。专业学术讨论会是针对本专业中各有关方面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组织的学术讨论会,除公开征文外,根据主要议题特邀专题报告和综述报告,这些会议结束之前,会议领导小组总要根据报告的论文和广泛讨论的情况以及与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意见,认真总结,指出主要的收获、学术争鸣情况,取得一致认识的意见和尚有不同认识的几种意见,以及今后应努力探索的课题等,委托一位主持人向大会作总结报告。本刊为了充分发挥学术会议的效益,除了选登有代表性的重要论文外,组织有关专家写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求不要套话、空话,要求在会议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把会议的重点议题所涉及的问题充分反映出来,纪要应达到使未参加会议的读者读后感到象参加会议一样真正有所收获。有关这些学术会议的重要论文、会议纪要、综述,加上述评,形成一个重点号或专辑,以使广大读者全面了解会议内容,获得效益。 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座谈会和重点号:举办专题座谈会是一种重要的组稿形式。选题是由编委会制定下年度编辑计划时确定的。选择当前急待讨论的问题,并提出各有关分题的中心发言人、特邀综述报告人以及拟约请参加讨论的专家或单位名单。对于一些涉及多学科的问题,可邀请多学科专家参加讨论。座谈会一般以50~100人的规模最好,讨论范围明确,人数少,但均是专家,便于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交流和争论,达到讨论深入。会后将座谈内容整理,写成充分反映会议内容的纪要刊出,可使读者增长知识,开阔思路,提高认识和诊治水平,促进研究的深入。同时选登一些有关研究报告和综述,约请对该专题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撰写一二篇指导性述评,对有关问题提出看法,指出方向,集中刊出这些文章,就可形成一个很受欢迎的重点号。 加强读者、作者和编者的联系:本刊1992年、1993年两次在杂志上刊出启事征求读者对本刊的意见,有不少读者和作者就本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希望。这些意见很定贵,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对策,并认真改进、落实,对杂志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大有好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读者、作者的联系,除不定期公开征求读者意见外,还要通过编委、座谈会多方收集读者的要求、希望、批评、建议,及时改进杂志工作。 由于作者、读者、编辑的密切配合。《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从1978年复刊后,认真抓好编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杂志社主管社长、总编辑、编江部主任对每期稿件认真核查及签发。刊出稿件质量是较高的,据不完全统计,自1978年以来本刊发表的1379篇论文,有101篇获国家、部、全军科技奖,58篇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科技奖,31篇获优秀论文奖(附件2),共有190篇获奖,获奖率达,我们衷心感谢全国广大作者对《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的大力支持。 处理好神经科和精神科的关系:创刊以来,该刊在处理两个学科的稿件上是基本协调的,基本按1∶1的比例编辑的,1990年一度出现的精神科稿偏少的现象已得到纠正。尽管如此,由于近几年来神经科和精神科事业发展迅速,队伍不断壮大,县级医院已有专科医生,两科均有上万名专业医务工作者,来稿逐年有较多的增长,稿件积压日趋严重,虽曾采用增加页数、出版增刊、部分论著改为论著摘要等措施加以缓解,仍存在压稿时间较长现象,今后将更进一步加强这些努力,力争1年内刊出率达到70%,消灭来稿2年登不出的现象。鉴于1994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已分成两个学会,分别成立了中华医学会神经科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将本刊分成《中华神经科杂志》和《中华精神科杂志》已提上了议程,可望在1996年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