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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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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研究论文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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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关键词】 精神疾病 【摘要】 目的 了解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状况。 方法 采用随机访谈式方法,对400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探索性调查。 结果 就业、经济状况、家庭监护、医疗保障是精神疾病患者突出的生活问题。 结论 应当尝试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建立精神疾病的自我管理模式。 【关键词】 精神疾病 基本生活状况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自我管理模式 The essential life condition survey of the400cases of mental diseases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life condition of the patients with mental It was a adopt way of the randomised block interview,to400cases make a grouping The employ-ment,economic condition,family wardship and medical safeguard are outstanding life problem of the It should try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ng on constitute a self-supervise mode of the patients with mental diseases. 【Key words】 mental diseases basic life condition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ervice self-supervise 精神疾病危害着人民的健康,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日益显现,从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各类严重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和终身患病的患者在不断上升 [1] 。本文拟从精神疾病患者面临的切身状况:就业、收入来源、家庭监护、医疗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旨在阐述:尝试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建立精神疾病自我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1 对象与方法 对象 入组对象为2003年4月~2004年4月在我院住院的400例患者,均符合CCMD-2及CCMD-3诊断标准。男240例,女160例;年龄6~72岁,平均(±)岁。精神分裂症255例,心境障碍47例,酒精所致精神障碍41例,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1例,分裂样精神病11例,其他35例。 方法 采用随机访谈方法,对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缓解或基本缓解,能够做相关检查治疗的患者357例和有家属陪护开放治疗的患者43例,进行就业、经济来源、住院状况、家庭监护、医疗状况调查,并进行百分比统计分析。 2 结果 就业状况 见表1。精神疾病患者存在一定的就业困难。400例患者中就业困难人员92例(分流人员61例,无业31例),占。 表1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状况调查略 收入及收入来源 见表2。精神疾病患者收入偏低,家庭生活负担重者偏多。400例患者中个人收入低于300元/月或无业人员,家庭生活困难,低保人员共140例,占。 表2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收入和收入来源调查 (略) 患者收入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 见表3。精神疾病患者个人收入对家庭生活具有一定影响。400例患者中分别有96例()和253例()患者的收入是家庭生活的唯一和主要经济来源。这无疑加大了患者的生活压力,患者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家庭生活状况。 住院状况 见表4。精神疾病患者再次住院率偏高。400例患者中因病情复发再次住院治疗的有170例,占 。 表3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经济收入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 略 表4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状况 略 家庭人数组成状况 见表5。400例患者中有61例()是独居,这对患者出院后维持治疗和监护是十分不利的,这也是一部分患者长期住院的原因。 医疗状况 见表6。精神疾病中自费治疗者偏多。400例患者中有186例自费,占。 表5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家庭人数组成状况 略 表6 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状况 略 3 讨论 长期以来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问题和防止疾病复发问题一直困扰着精神卫生工作者,患者家庭、单位和国家医疗保障部门为精神疾病患者所支付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增加。通过对本文调查不难看出精神医学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就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维持治疗,预防,监护,医疗保障每一方面的压力都对精神疾病患者产生巨大影响。是否有患者同时具有上述压力本文未做分析,但防止疾病复发,降低医疗支出是改善患者生活状况不争的事实。目前许多国家已在开展和循证研究包括抑郁症在内的慢性病自我管理计划(chronic disease self-management program,CDSMP),这是一种新型的自我管理模式,它和传统的单纯的疾病治疗和病人收容模式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主要是由专业人员在社区采用团体辅导的形式,使患者通过系统地学习后能够明确其行为方向,增强对健康的信心,监控疾病症状,情感变化,提高自己对疾病状况的适应能力。实施自我管理模式实质上是建立了一种经科学验证的适应慢性病管理的保健模式,它强调真正以患者为核心,通过医患协作来保持患者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的全面的健康状态。从我国上海开展的CDSMP随机调查试验证实:这一新型的教育干预模式是一种较好的社区保健模式 [2] 。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的巩固治疗和维持治疗非常重要,反复发病是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导致患者家庭致贫,返贫的因素之一。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是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努力的方向。因此应当尝试建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自我管理模式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形成以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工作体系,延续巩固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承接患者出院后的维持治疗和康复训练,并把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传授给患者、患者家属、社区人群,通过家庭、社区的力量关心、关爱患者,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疾病康复,早日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 沈渔.精神医学,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01. 2 骆宏,谢斌.自我管理模式及其在精神卫生服务中的应用.上海精神医学,2004,16(2):117-119.

精神病论文研究方向

要考临床的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学的硕士,要找研究方向是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导师,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省市的,我是山西省医科大学的,这里精神卫生科的罗主任研究方向就是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你可以报考她的研究生。如果只是报考心理学就太不值得了,郑重建议还是临床专业!!!!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专业方向(01)精神生化研究(02)精神药理研究(03)儿童精神病学(04)老年精神病学1、学科简介精神病学是临床医学的一个分支。以研究各种精神病的临床症状、病因、发病机理、疾病的发展规律、治疗和顶防为目的;精神卫生学研究各类精神疾病的社会防治,进一步探讨和促进人群心理健康,提高个体承受应激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减少和预防各种心理障碍以及行为问题的发生。由于精神疾病本身的特点与复杂性,精神病学又涉及到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等等。近年来又发展了社会精神病学、社区精神病学、跨文化精神病学、精神疾病流行学、司法精神病学、儿童精神病学、老年精神病学等等。2、专业培养目标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面向21世纪全面发展的精神病学专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研究生达到:(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以及邓小平理论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有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2)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有创新探索精神熟练有关的边缘科学知识.具有独立承担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能独立处理精神科常见疾病具有从事临床教学和临床科研能力毕业后达到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3)熟练掌握科学研究方法(4)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书刊并能独立书写综述病例分析与研究论文.3、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1英语一(3) 306西医综合(注:各个学校专业方向,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以上以北京大学为例)

以下是猎考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医学考研: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研究方向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专业培养目标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面向21世纪多方面发展的精神病学专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研究生达到:(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以及邓小平理论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有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2)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有创新探索精神熟练有关的边缘科学知识.具有独立承担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能独立处理精神科常见疾病具有从事临床教学和临床科研能力毕业后达到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3)熟练掌握科学研究方法(4)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书刊并能独立书写综述病例分析与研究论文.专业方向(01)精神生化研究(02)精神药理研究(03)儿童精神病学(04)老年精神病学 以上是猎考考研为大家准备整理的“2019医学考研: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研究方向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另外,猎考考研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与每年的大纲进行深入并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猎考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白血病患者护理研究论文

论文题目是全文给读者和编辑和第一印象,文题的好坏对论文能否利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好的题目应尽可能在一完整的的句子中囊括三个基本要素,即研究对象、处理方法和达到的指标,使读者和编辑对论文研究的内容一目了然。例如:对心肌梗塞病人(研究对象)溶栓治疗(处理方法)监护指标的观察及护理(达到的指标),这三个要素并无先后之分,可根据文章偏重介绍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取舍,但无论怎样调整,必须直接反映论文所表达的内容。要用有限的文字表达数千字的论文内容,使题目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就必须学会概括、准确、新颖、精练地表达主题的技巧,具体要求:l.概括:即用简短的文字囊括全文内容,体现全文精髓,使人一看就能对全文含义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引人入胜,便于记忆。2.准确:用词应符合医学词语规范,准确表达论文的特定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研究的范围和深度,做到文要切题,题要得体,防止题大文小或用过时词语,例如“肺癌护理”,肺癌治疗可用多种手段,如果此文是关于肺癌化疗期间预防化疗药物反应的护理,用此命题就显得题目过大,不够具体和准确。又如乙肝表面抗原在国际文献检索中已普遍用HBsAg表示,再用“澳抗”就不够适宜。3.新颖:题目一定要有特色和新意,不落俗套,避免与已有文献的题目雷同,亦能引起编辑和读者的注意。例如“白血病化疗的护理”,白血病化疗已形成常规,缺乏新颖性,而文章观察的内容是有关白血病化疗期间出现细胞溶解综合征的护理,如改为:“白血病化疗期间出现细胞溶解综合征的护理”,则较为明确、新颖。4.精练:标题用词应力求简短精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切忌冗长繁杂,用词要字斟句酌,尽量省去一些非特定词,如“的观察”、“的研究”等,不需写成有主语、谓语、宾语的完整句型。但也不应过于笼统,过于简短,例如"中医护理”,题目虽短,却不能反映文章主题。文题尽量不用标点符号。题中数字,应尽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但不包括作为形容词或名词的数字,例如“十二指肠”的“十二”不能改用阿拉伯数字。5.基本格式:文题应居中书写,一般不设副文题,确有必要设时可用破折号与主题分开,亦应居中书写。长标题需回行时应注意词或词组的完整,并居中书写,使之匀称美观。资料来源:创新医学网

可以的啊,这方面的我会的,要的话你看看jia我来说下具体的

对于护理专业学生来说,学好内科护理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内科护理个案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目的:探讨心血管内科护理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相应的对策。 方法 回顾性分析182例心血管病患者的临床资料,归纳并 总结 护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结果182例心脑血管病患者的护理情况与临床资料中存在53例()违规操作或者不安全操作行为,其中包括医护人员因素31例()、患者因素14例()以及医院因素8例()。结论为有效提升心血管内科护理水平,医院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 教育 与培训,努力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护理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医患交流与沟通。

【关键词】心血管内科;护理;不安全因素

心血管内科疾病具有发病急、病因复杂以及病情变化快等特点,大大增加了临床护理工作的风险。一旦护理不当,不但会严重影响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威胁其生命安全,而且还极易引发一系列的医疗纠纷[1]。本研究选取本院2014年2月~2015年2月收治的182例心血管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临床护理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 报告 如下。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4年2月~2015年2月收治的182例心血管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97例,女85例,年龄最小35岁,最大83岁,平均年龄(±)岁,包括风湿性心脏病32例,高血压伴冠心病64例,心肌梗死72例,先天性心脏病6例,其他心血管疾病8例。

研究方法

对182例患者的临床资料与护理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归纳总结心血管内科护理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结果

182例心脑血管病患者的护理情况与临床资料中存在53例()违规操作或者不安全操作行为,其中包括医护人员因素31例()、患者因素14例()以及医院因素8例()。

3讨论

不安全因素分析

医护人员因素在心血管内科护理中,护理工作的责任巨大、任务繁杂,极易产生医疗风险。护理人员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①护理文书的书写不规范:对于一些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护理人员必须每30分钟对其生命体征与心电图进行观测与记录,当患者病情稍微好转后,护理人员就会产生疏忽与懈怠,从而推迟对患者诊测与记录的频率,导致护理文书的记录不够完整[2];由于受到快节奏工作的影响,部分护理人员在文书登记时也养成了快节奏的习惯,在书写时字迹比较潦草;由于一些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科室的监督不到位,在日常护理巡查过程中,一些护理人员在发现患者不在位时,会进行随意编写;在抢救患者时,护理人员忘记登记护理文书,存在事后登记或文书登记时间与抢救时间距离过长的现象。②药物使用及药量配比出错:由于心血管内科用药的品种较多,药品的出厂商及名称比较复杂,而且护理人员工作量较大,工作比较繁忙,可能会出现拿错药等情况;护理人员对速度的把握不准或患者自行加快滴速,会加重患者的心脏负担,进而造成危险;一些护理人员可能会凭个人 经验 进行配比药量,从而导致出现药量错误。

患者因素在心血管内科护理中,一些患者并没有严格执行医嘱,例如一些患者会因为其症状较轻,从而就会对疾病持有一种轻视的心理,在未获得医护人员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与病房,或请假外出后并未按时返回病房等[3]。由于心血管疾病比较特殊,在比较嘈杂的外部环境中,再加上患者自身疲惫等因素,极易引发疾病的发作。一些患者及家属缺乏对疾病的充分认识,往往对医疗持有过高的期望值,一旦病情未见好转,甚至发生恶化时,常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医护人员,不能充分信赖医护人员的治疗与护理工作,进而诱发不安全因素。

医院因素由于心血管内科病房的床位、医疗设备以及来往的人员较多,环境比较嘈杂,会影响到科室患者的休息,易引发患者的投诉。如果医护人员未及时彻底打扫病房卫生,在地面滑湿的情况下,极易造成患者摔倒,会给患者的心理与生理带来不良影响。由于心血管内科疾病的特殊性,其治疗费用往往较高,若护理人员未及时、详细地将费用明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在结账时极易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3]。

防范对策

提升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医院要加强对心血管内科护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为其传授更多科学的护理知识与技能,为其提供更多学习与培训的机会,同时再通过考核的方式考察护理人员对护理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4]。而护理人员也要通过听课与查房等形式,不断加强护理知识的学习与巩固,通过护理实践不断提升自身护理操作能力,进而不断提升护理水平。此外,医院还要加强对 法律知识 与 安全知识 的宣教,要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使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护理人员要严格规范护理记录,及时、认真地书写护理文书,从而充分保证护理记录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加强护患沟通,改善医院环境建设护理人员要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交流与沟通,要充分尊重应关心患者,细心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与需求,及时解决患者在生理与心理上存在的困难,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5]。此外,护理人员还要将用药方法与诊疗方法详细地介绍给患者,并且将医疗费用详细地告知患者,以此来提升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可度及信任度,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医院要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加强对医院环境的建设。如在病房添加微波炉以及电视等设备,充分保证病房的安静与洁净,努力为患者营造温馨、和谐的住院环境。综上所述,由于心血管内科疾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护理过程中往往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主要是由于患者、医院以及护理人员造成的。为了能够有效提升心血管内科护理质量与护理水平,促进患者更快更好地康复,有效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几率,医院要深入分析心血管内科护理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防范 措施 。

参考文献

[1]陈少梅.心内科护理纠纷原因分析与对策.河北医学,2010,9(7):886-887.

[2]白菊娥.心内科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安徽医学,2011,11(9):1772-1773.

[3]额登格日勒.心血管内科护理中不安全因素分析.医学美学美容(中旬刊),2014(6):324-325.

[4]周柳嫦.浅谈心血管内科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分析.中国医药导报,2010,12(3):54.

[5]梁秀萍.心血管内科护理中不安全因素分析及防范对策.中外医疗,2012(31):182-183.

摘要:护士在输液过程中要加强巡视,防止患者出现输液反应,当患者出现输液反应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在为患者输液时应严格控制输液速度。

关键词:急诊内科护理;安全细节

1病情观察

为了对患者的病情做出系统、综合的评判,医护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史及现状。在对内科患者进行急诊时,医护人员应仔细、认真地观察和诊断其病情,为制定患者的临床治疗和护理方案提供依据。护理人员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时,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因、发病部位及其所表现的症状,并采取合理的护理措施。

判断疾病的发展趋势

内科护理人员应全面地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对其病情的轻重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大致预测出其所患疾病的发展趋势。例如,当内科患者的病情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体温骤降、血压忽高忽低)时,可预测其病情即将恶化;当内科住院患者若精力充沛、食欲良好时,可预测其病情将很快康复。

对患者临床疗效及用药反应的观察

在为内科疾病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的过程中,若其病情逐渐好转,说明治护措施有效;若患者病情没能好转或出现了不良反应,说明治护措施有误。下面的病例可供参考:患者,男,67岁,患有脑梗塞。某次为该患者静脉注射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过程中,护士在巡察时发现其出现了喘憋、口唇紫绀等症状,经查体,其心率为109次/分,血压为90/50mmHg,全身出现散在性荨麻疹。护士立即为该患者停药,并采取为其吸氧、静注地塞米松10mg、肌注氯苯那敏10mg、静滴尼可刹米、洛贝林3mg、氨茶碱等方法进行急救。1小时后,患者的症状逐渐缓解,血压回升至107/70mmHg,脱离了危险。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用药后出现的一些不适反应可能仅是正常的用药反应,而非不良反应。

及时发现危重症或并发症

内科疾病患者的病情复杂多变,常可发生诸多的并发症。护理人员应严密观察其病情的变化,以免其病情突然发生恶化或出现严重的并发症。这就要求护理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掌握科学的护理方法,一旦发现患者出现危重症或严重并发症能够及时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有效地控制其病情。

2正确执行医嘱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制订的诊疗计划,是护士采取治疗护理措施的指导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嘱可作为法律证据。在临床上,护士往往对严格执行医嘱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从而在护理工作中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为了防患于未然,规避护理事故,改善医患关系,增加患者的满意度,提高护理质量,我们应采取以下5项措施来保障执行医嘱的准确性。

护理人员应训练和培养与患者沟通的技巧,重视在执行医嘱过程中与医师的沟通与协作,从而确保医嘱的有效执行。

应加强对护理人员执行医嘱准确性的监督和管理,促使护理人员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应建立严格的医嘱执行审查制度和执行规范,以保证医师下达的医嘱能够被及时、准确、无误地执行。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医嘱管理软件在医嘱处理系统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应加强护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护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水平,应规范医嘱的录入、转抄、保存、打印、查对制度,保障医嘱处理、打印、查对、执行等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从而真正做到准确无误地按医嘱执行每一项治疗和护理意见。

护士要认真对待口头医嘱,充分认清口头医嘱的重要性,认真、正确地执行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

护理人员要具备疾病的病理变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避免盲目地执行医嘱。例如,白血病患者在出现高热时,医师下达的医嘱为“物理降温”,此时护士不应选择酒精浴,以免因患者的皮肤受到酒精的刺激而导致或加重皮下出血。(本文来自于《求医问药》杂志。《求医问药》杂志简介详见.)

3静脉输液

护士在输液过程中要加强巡视,防止患者出现输液反应,当患者出现输液反应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在为患者输液时应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在为成年人滴注常规药物时,可保持常规的输液速度,约为40~60滴/分钟。在为急需补充血容量的患者输液时,可将输液速度提高至60~100滴/分钟。在为内科疾病患者进行静脉输液时要严格控制用药量和输液速度。在输液时,应向患者交待以下注意事项:不可随意调节滴速,注意保护输液部位。

参考文献

1、内科临床护理路径的构建与实施何红;护理研究2009-02-11

2、呼吸内科护理中重症患者应急护理干预措施叶任秋;中国当代医药2011-07-08

【摘要】中医护理学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以护理程序为基本框架,运用中医整体观念,对疾病进行辨证施护,并运用传统护理技术与方法,对患者和人群施以照顾和服务,保护人体健康的一门应用学科。自我国融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的医学卫生事业取得了迅速地发展,由过去的传统医学向现代医学发展,内科医学同样走向了现代化。而作为内科的一个分支的内科护理,在医院对内科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内科中医护理;手段;护理标识

中医的整体观念理论、辨证施护原则是护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传统疗法是中医院护理人员必须掌握的技术手段。中医护理是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体现中医辨证施护特点的护理理论和护理技术。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及人们对疾病认识的深入,中医护理已成为医疗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中医护理在医学中治疗效果

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是中医护理的核心,中医传统的护理技术操作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用广泛。例如采用针灸、点穴、穴位注射、脐疗、按摩、中药热敷等多种技术操作解除尿潴留;采用耳穴压豆法、推拿按摩、梅花针、中药离子透入及气功等多种方法调整人体内外环境,治疗失眠症;通过针、炙、耳穴压豆、拔罐、外敷中药等处理疼痛、便秘、褥疮、肌注后硬结等。中医护理人员已将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适应证、使用范围不断扩展、不断挖掘、整理、完善、创新。如用自制益胃散穴位外敷治疗胃脘痛;用艾条熏蒸爱婴病房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且对乙肝病毒的抗原性也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中医护理是通过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在临床实践中来实现的,也是检验中医护理理论的途径。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现有的一些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尚需要进一步改进,如加强无痛针刺、无烟艾灸方法的研究及灌肠器、离子导入机、刮痧器具的改进;还需要对一些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进行规范化研究,即相关操作指标的量化研究。因此我们必须在继承传统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同时吸收现代护理操作中先进的、科学的、实用的内容来充实自身,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中医护理技术操作。

二、各种情形下科学内科护理的具体手段

1、特需内科的护理:所谓特需内科护理是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部分特殊需求的病人患者在进入特需病房时进行的护理。它是内科护理的一种方式,也是特需病人的需要。这些特需患者大多数来自于社会的各种事业单位并担任一定的职务、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患者以及周边地区国家的外国人。对于特需病人的护理。在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应该对特需患者进行多元化的护理。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1)首先,由于区域的差异性,应该使患者适应新环境,尽快进入患者的角色,便于治疗和护理管理;(2)多元化护理中的沟通: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语言沟通和 文化 沟通。因此,对于内科护理的护士需要掌握护理对象所在地区的语言(有时甚至是方言)以及他们的文化习俗;(3)特需病房的护士应该能够养成灵活应变的好习惯,特别是还要加强理论和技术的学习,熟练掌握特需护理基本功,如静脉穿刺一针见血、无痛注射、导尿、灌肠等操作应轻捷、利落。

2、心内科患者安全风险与护理:心内科患者是指那些身患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的病人。主要临床表现为跌倒、猝死及出血等症状。对予以上三类临床病例资料的收集整理,笔者总结出以下具体的护理手段及方法:(1)对上述三类患者进行患病程度的评估:具体的从患者的年龄、病史、情绪状态、有无眩晕、检查有无明显的诱因等方面进行评估,这是心内科护理人员首先需要具备的技术类的能力;(2)对于不同类型的患者各自采取的护理对策:对于跌倒患者:遵守三个“半分钟”的原则,即坐起半分钟、平卧半分钟、下肢垂下坐床边半分钟。在此过程中,要加强防止行走时、洗澡时跌倒,而且还要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在病人的病床前插各类标识,如“防跌倒”等标记。加强心理上的安抚,对于患者的家属应该避免和预防脑出血及高血压。

中医医疗强调辨证论治,辨证施护亦依据中医基础理论辨证提出护理的基本法则,“辨证施护”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根据辨证施治的原则,结合疾病的具体证候,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的方法。具体体现为“同病异护”、“异病同护”。

三、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1、辨证施护流于形式:辨证施护是中医护理最具特色的护理模式,但在临床实施时往往因证候难辨,护理措施单一而流于形式。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中医幕础知识掌握的不扎实,不能正确辨证而影响施护的效果,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没有充分领会中医护理的内涵,只是将中医诊断、护理加上中医技术操作;健康宣教比较套路化,从护理病历书写发现,同种疾病的健康宣教千篇一律;大部分护士能够对患者进行辨证下的中医护理干预,但患者具体实施与否,效果如何,缺乏相应的评价机制。

2、中医护理操作临床应用率相对不高:尽管巾氏护理技术操作简单,设备要求不高,取材容易,效果可靠,但在中医院的使用率却不高,究其原因有:(1)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局限性。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时间长,疗效难以立竿见影。因此在中医院也只是在传统中医科或内科应用相对较多。(2)护理工作性质约束了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应用。护士要进行中医护理操作必须在有医嘱的情况下进行,然而临床上医生很少开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嘱。

3、护理记录缺陷:临床护士往往注重操作,忽视记录,所做的操作没有及时记录时间、方法、效果,中医操作记录还应记录选择的穴位、皮肤情况等。目前有关中医整体护理质控评估体系的设置、行业内规范化以及中医护理病历的内容、格式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再加上护士工作的繁忙导致了记录的流于形式。

中医护理自身特色和优势已普遍得到国内外护理同仁的肯定和认同。将祖国传统医学的护理理论及经验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开发应用,并付诸实践检验,是中医护理事业得以向前发展的源泉。循证护理的开展,为其不断自我完善理论体系与技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通过临床实践验证,不断发现旧理论、旧经验、旧技术与现代护理科学的矛盾,用新的实践替代原有的实践,并吸收当代最新的科技成果为我所用,不断发扬创新,从而加快中医护理工作走向科学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进程。

越来越多的护理理论与护理技术操作期待研究证据。要找出解决它们的新方法,就必须以可信赖的科研成果来解释和支持。因此,护理科研应从护理应用学科的角度出发,以解决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主要突破口,在继承中医特色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基础实验研究和临床实验研究,着重从护理理论的科学依据及技术操作的可行性、安全性、舒适性入手,选择最适合于临床研究的课题并利用互联网资源共享文献数据库中公开的研究路径进行设计,融合循证护理理念,加快对祖国传统护理的学术思想与技术专长的挖掘及研究成果的转化,使中医护理工作在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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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研究方向论文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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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疾病与精神卫生杂志

是的!之前有接触过这个杂志的主编。

一般常见的“几类期刊”,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各单位自己,根据自身科研优势,结合国内外核心期刊、权威期刊,制定的刊物目录。如果要查询某个期刊属于几类,一定要到单位人事处要一份资料,外面的规定对你们来说都是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的。一般医学承认的国内核心有CSCD、中文核心、统计源核心,其他核心数据库都是唬人的,可以视为无。经查询,《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属于统计源核心,所以你到人事处要资料的时候,可以看下你们单位是否认可统计源核心,如果认可的话,则此刊对你们来说就是核心,如果不认可的话,则此刊对你们来说就不是核心。

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未在2011第六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内,目前不属于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确切的讲,应该是B类国家级核心期刊。一般的评职称,够用了。不管教学的或者还是临床的都 可以投这个杂志。属于中等偏上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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