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yicongzhongdedaoqif作品所着重塑造的两个艺术形象——刘备和曹操,是统治阶级内部两个对立的人物,如刘备告诉庞统所说:“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第六十回)作者正以强烈的“拥刘反曹”的政治倾向,描写在同一事件上曹、刘两种截然相反的表现,这种描写充满全书。然而,无论是赞扬还是鞭答,无论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作者都宣扬了“英雄”史观。《三国演义》把刘备描写为一个理想化的统治者、施行“王道”“仁政”的代表,他的封建统治阶级的本质,被大量虚声美词掩盖着。《三国演义》否定黄巾起义推动历史发展的伟大作用,而那些残酷镇压黄巾起义、向农民进行反攻倒算的封建统治者,却被当作历史的创造者来吹捧。在陶谦把徐州让给刘备而刘备固辞不受时,作者安排了这样的情节:“次日,徐州百姓拥挤府前哭拜曰作为刘备对立面的曹操,却是《三国演义》描写相当突出的人物。历史上的曹操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诗人,在分裂混乱的三国时期,对统一我国北方,曾起过相当的作用。《三国演义》没有肯定这些作用,把他作为破坏“正统”、违反“纲纪”的乱世奸雄来否定,反映了作者儒家的政治观点,“这不是观察曹操的真正方法”(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然而,《三国演义》在曹操的形象中,却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狡诈的特点,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曹操也是农民起义的死敌,镇压黄巾起义军的刽子手,他在豪强大混战的过程中,一步步扩大势力,最后取得“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地位和权势。曹操的人生哲学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是剥削阶级处世哲学的集中和概括。曹操具有极端的损人利己的特性,具有无穷的贪欲和权势欲,曹操身上,集中了封建统治阶级全部恶劣品质。对于这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三国演义》是通过丰富具体的细节和心理活动的描写,把他突现出来的。在他身上,具有多方面的复杂的性格特征。作为一个群雄割据的强者、胜利者,在风云突变的年代,曹操能认识各个集团的长处和弱点,了解事变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善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等,反面人物曹操,没有被写成浅显的、一眼可以看穿的坏蛋。在他身上,狡诈和残暴得到特别深刻的表现。如上所述,曹操有谋略,也有才干,但他的所谓“谋略”和“才干”是为他的极端的唯我主义服务的,因此,“谋略”使他更狡诈,“才干”使他更残暴。曹操出于恐惧猜忌,杀了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却将掳来的群众当炮灰;为了报父仇,在攻打徐州时,军队所到之处“杀戮人民,发掘坟墓”(第十回),真是坏事干尽。然而,他又千方百计地把自己装扮成好人,常常用假仁假义和小恩小惠来洗涤沾满两手的鲜血。他打着汉献帝的旗帜发号施令,北讨南伐,明明是发展自己政治、军事势力,取代刘汉王朝,却标榜为“与国家除凶去害”、“拯救黎民”;明明是自己下令克扣军粮,却借仓官的头来安定军心;为了防范行刺,杀死侍者而佯装不知;表示军法严明,还耍出“割发权代首”的把戏。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很清楚,作者对曹操是持否定态度的。然而,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人民创造历史?封建地主阶级思想家都认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三国演义》作者以为曹操既是“乱臣贼子”,但又是人类历史和人民群众命运的主宰者,征张绣时,命令军士不准践踏麦田,“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 ”(第十七回)在曹操跟刘备一起消灭吕布以后,“百姓焚香遮道,请留刘使君为牧。操曰:‘刘使君功大,且待面君封爵,回来未迟。’百姓叩谢。”(第二十回)总之,在刘备面前也好,在曹操面前也好,人民群众都只有哀求、叩拜的份儿,他们被作者歪曲成了毫无作为的“群氓”,而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无论是“汉贼”还是“皇叔”,都被吹捧成了掌握人民命运、支配历史进程的“英雄”。尽管作者对刘备和曹操的褒贬非常明显,但这两个人物的塑造,却共同反映出作者的英雄史观。与此同时,《三国演义》还大肆吹嘘这些封建统治者的天赋才能,把他们之所以能够创造历史,归因于他们的“天赋”。如写刘备,说他生下来注定要成为“贵人”,从小就有“大志”,与众不同,“非常人也”(第一回)。写曹操,则说他幼时就“有权谋,多机变”,从小就是“安天下”的“命世之才”(第一回)。并在《邺中歌》里评论曹操说:“邺则邺城水漳水,定有异人从此起。”“英雄未有俗胸中,出没岂随人眼底?”“文章有神霸有气,岂能苟尔化为群?”“安有斯人不作逆,小不为霸大不王?”(第七十八回)进一步把他写成山川灵气所钟、超群出众的“异人”。总之,在作者笔下,这些主宰历史、驱策人民的“英雄”,都是“天生”的超人。《三国演义》还借助“天命”来颂扬作者理想的“英雄”。据作者说,这些“英雄”人物之所以降生到世上来创造历史,统治人民,全都是执行上天的意旨,所谓“受命于天”。曹魏之所以破灭豪强,统一北方,固然是“天命”;刘备之终于做了皇帝,也是“天命有归”(第三十五回)。因此,这些“应天而生”的封建统治者是受上天保护的。第三十四、五回,写蔡瑁要害刘备,但由于“天意”、“神助”,刘备所骑的马竟然“一跃三丈”,使他脱离了险地。第四十九、五十回,写曹操在华容道之所以大难不死,是“天象”所定,“未合身亡”。书中还一再声称“顺天者逸,逆天者劳”,“逆天而行,乃自取败亡也”(第三十七回、一百二回)。因此凡成王称帝者,总有“凤凰来仪”“黄龙屡现”的征象,而每一重要将帅战死,都有“帅旗忽折”“将星流堕”的预兆。作者宣扬这种“天命”思想,具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在封建社会里,“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三国演义》的这种描写,就正是利用神权思想为封建政权服务,要人民服服帖帖地接受这些被吹捧为“天生”“超人”的剥削阶级代表人物的统治;并警告人们说,谁要敢于起来反抗,就是逆天行事,自取灭亡。这也就进一步暴露了,“英雄”史观到最后总是不得不乞灵于“天命”之类的唯心主义的幽灵。 《三国演义》塑造了一些性格鲜明、影响深远的艺术形象。这些属于统治阶级的人物形象,具有鲜明的阶级烙印,并在不同程度上宣扬了作者的社会、政治思想。除上文提及的曹操等人物外,还有:郭嘉、夏侯敦、黄盖、吕蒙、张飞、赵云、黄忠等等,其中尤以诸葛亮描绘得最为突出。诸葛亮在作品中,是被作为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来歌颂的,作者对他倾注了强烈的爱和崇敬,把他作为“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马克思主义深刻指出:认识来源于实践。从历史事实来看,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有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他具有这些长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重视实践。例如,在曹操取得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就正是因为诸葛亮已经在曹操下荆州的过程中,经历过战争的实践,对敌我双方的长处和弱点都已作了比较的缘故(见《三国志·先主传》和《三国志·诸葛亮传》)。而就《三国演义》看,在有些章节中,作者写到诸葛亮之所以取胜,是由于他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的结果。如在有几次战争中,诸葛亮事先实地观察地形,调查对方兵力部署,根据地形和客观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利的作战方案,击败了敌人。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用“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方将领的情况作了分析,知道司马懿了解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第九十五回),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己长期形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到,诸葛亮的正确判断,是在他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然而,在更多的章节里,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宣传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诸葛亮一出场,他就告诉刘备:“亮夜观天象,刘表不久人世。”(第三十八回)诸葛亮病重在五丈原,“自于帐中祈禳北斗。若七日之内主灯不灭,吾寿可增一纪;如灯灭,吾必死矣”。结果魏延飞步入告军情,“竟将主灯扑灭”(第一百三回),真个能“知凶定吉,断死言生”。为了突出诸葛亮,作品还一再写他的“ 锦囊妙计”,每逢重要事件,他总要把装有“妙计”的锦囊交给执行任务的人,吩咐“到时开看”,不但根本不跟别人商量,而且也不让执行任务的人事先知道事情如何去做。一切都只是他那种能够“先知”的“智慧”在起作用,其馀的人都只是被他的“智慧”所驱策的、被动的工具。至于“七星坛祭风”里,写诸葛亮登坛作法、呼风唤雨等,更是荒诞不经的描写。类似这样的问题,还可以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鲁迅批评《三国演义》 “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中国小说史略》),是极其确切的评价。俗语说:“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也正说明了诸葛亮不是超凡的“先知”、不可企及的“天才”。最富于斗争实践的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具有无限的聪明才智,诸葛亮形象的塑造,概括了集体的智慧和才能。对于诸葛亮的所谓“忠贞”方面,小说也给以多方面的描写。诸葛亮忠于刘备,刘备死后,继续尽忠于阿斗(刘禅),为了报答“三顾草庐”和“临终托孤”的知遇之恩,他“亲理细事,汗流终日”,以至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第一百三回、九十七回)。诸葛亮“忠贞”的出发点,既有封建的“正统”观念,也有“ 士为知己者死”的“义”的思想。在三国鼎立的形势下,小说描写了成批的谋臣策士,诸葛亮也是其中一员。属于知识阶层的这支队伍,尽管他们的思想、才能、性格各有不同,但都从封建统治阶级立场出发,以个人恩怨依附于某一个政治集团,与某一个统治主建立君主臣属关系;有时用兄弟、朋友等形式来表现这种关系,但并没有改变阶级关系的实质。因此,作为蜀国“贤相”的诸葛亮,他是矢忠于刘氏天下的。然而,诸葛亮的形象,又不是用封建主义的“愚忠”所能完全概括。作者通过刻划他的所谓“谨慎”、“谦逊”、 “严于责己”等个人品质,通过一系列经过美化的“清明”政治措施,来突出这一形象,把他塑造成封建社会“完人”的典型。在社会动乱、政治黑暗的年代里,作者把希望寄托于所谓杰出的政治家,盼望由他们来实施“王道”和“仁政”。关羽也是《三国演义》着力描写的人物,作者精心刻划他“神威勇武”的一面,在众多的战将中,他出类拔萃的气概最为突出。“温酒斩华雄”、“诛颜良、文丑”表现他万人敌的“勇武 ”,“临江会”、“单刀会”突出他凛然不可犯的“神威”,“刮骨疗毒”写他沉着的“大丈夫”气概。总之,作者力图通过许多夸张传神的描绘,使关羽成为一个 “英雄”人物。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的“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也是指他的“丰采”和“勇力”而言的。《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在关羽身上,“忠”和“义”是结合在一起的。关羽之与刘备、张飞“桃园结义”,具有明确的政治企图。他们“闻黄巾倡‘乱’,有志欲破‘贼’安民”,所以“结为兄弟”,以便“同心协力”地“上报国家,下安黎庶”;并发誓说,决不“背义忘恩”(第一回)。这就清楚说明了,他们所标榜的“义”,是以反对农民起义、维护封建统治作为首要内容的,阶级性十分鲜明。然而,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很尖锐,刘、关、张“桃园结义”以后,不但共同镇压了黄巾起义,而且还以“誓扶汉室”为旗帜,跟地主阶级内部其他派系进行了你争我夺的斗争。在这些斗争中,关羽“义不负心,忠不顾死”,“披肝沥胆”,效忠刘备,最终为刘备而“断首捐躯”。《三国演义》的作者对此十分赞赏,称许他为“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第七十七回)。由此可见,《三国演义》大肆吹捧关羽的“忠”“义”,不过是要人们效法关羽,在维护封建统治的前提下,为某一个封建主卖命而已。正因如此,关羽也就为地主阶级所特别重视。在陈寿的《三国志》中,关羽的地位,不过同张飞、赵云相等。宋、元的统治阶级虽已先后尊关羽为“真君”和“武安王”,但就吹捧关羽的程度和规模来说,都远远不及明、清两代。自从《三国演义》把关羽写成“忠”“义”的化身以后,他就成为完全符合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随着《三国演义》的传播,关羽在民间的影响就越来越广。明、清的统治阶级曾几次封他为“大帝”,到处为他立庙,享受着跟孔丘同样隆重的祭礼。这就清楚地说明,通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写,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也是为了提倡给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第二十三回)。后来因事情败露,“全家老小”都被曹操所杀。作者对这些人极尽歌颂之能事,说他们“捐躯报圣明”,“千秋仰异名”;“忠贞千古在”,“誓死答君恩”。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此外,在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在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由此可见,《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通过这些形象,作者宣扬了封建的“仁政”、“英雄”史观、唯心的先验论和封建道德等。因此,我们对于这些艺术形象,也必须首先认清其思想实质。
夏候敦,字元让,魏前将军,曹操的族弟。征讨吕布时,被曹性射中左眼,他拔箭啖目、鼓勇而战,反倒刺死曹性。深受曹操信任,曹丕继位后,任大将军。
张辽,字文远,智勇双全的一代名将,曹操麾下五大将之首。其指挥才能在合淝战役时发挥得淋漓尽致,仅以八百精兵就大破东吴十万大军,威震逍遥津。
曹彰,字子文,曹操的三子。曹操很赏识他的勇略,称他为「黄须儿」。与刘备争夺汉中之际,曾经活跃一时。晚年因为受到其兄曹丕的疏远,在失意中死去。
曹仁,字子孝,曹操的族弟。自曹操起兵就跟随征战。当战局不利时,就激励部下继续英勇奋战,经常能反败为胜,陈矫称赞他有「鬼神之勇」。后任魏大司马。
夏候渊,字妙才,迎娶曹操之女为妻。是魏国征西将军,善于突袭的勇将。后来驻守定军山时,中了法正之计,被黄忠斩杀。
张郃,字俊艾,起初是袁绍部下。官渡之战时,与高览一起投奔曹操。是五大将之一,屡建战功。连诸葛亮也承认他勇猛过人,是蜀国的大患。
曹丕,字子桓,曹操的次子。因长子曹昂战死,被立为世子。父亲死后,继任魏王。他逼迫献帝禅让,建立魏王朝而即位称帝。后来他将后事托付司马懿和曹休后才死去。
庞德,字令明,马超的心腹猛将。被曹操擒获后降曹,为曹军建功。关羽攻樊城时,他抬棺战关羽,几乎将关羽击败。后被关羽水淹七军,被俘后不降而死。
乐进,字文谦。本是曹操麾下的文官,后来转为武将,被列为五大将之一。他与张辽、李典共同把守合淝,抵御东吴进攻,立下了赫赫战功。
李典,字曼成,魏破虏将军。从讨伐黄巾军时就跟随曹操,历经百战。性格冷静谨慎,多次制止同僚的胡作非为。与张辽、乐进一起镇守合淝。
曹洪,字子廉,曹操的表弟。与兄长曹仁一起投奔曹操。身为曹军的核心大将,转战各地,奋战沙场。曾数次救曹操于危难中。
徐晃,字公明。曹操部下五大将之一。原为杨奉部下,被满宠说服后改仕曹操。曾经为了援救樊城,突破敌军的重重包围。连曹操也为他的果敢勇猛而惊叹。
于禁,字文则。严谨忠实,在官渡之战中立下大功,甚得曹操的赏识,被推举为五大将之一。但后来却变得贪生怕死,在樊城被关羽水淹七军擒获后,甚至乞求活命。
许褚,字仲康。很受曹操信任,与典韦一起统领曹操的近卫军。与马超交战时,单挑不分胜负。后来曹操危难,他拼死护主,被曹操赐名为「虎痴」。
典韦,被誉为「古之恶来」的勇将。因其勇猛甚受曹操喜爱,被任命为近卫军统帅。张绣夜袭曹营时,为了让曹操逃脱,他舍命坚守辕门,挺立而死,死后许久仍无人敢近。
貂禅,善于歌舞的绝代佳人,有可爱的面容,又有敢于深入敌穴施展「连环计」的胆量。
刘晔,字子阳。受郭嘉推荐,仕奉曹操。在官渡之战时,献投石车图,破了审配土山下射之计。效力于曹氏三代并多次献计。任魏国的太中大夫。
司马懿,字仲达,仕奉曹家四代的著名谋臣。以杰出的聪明才智,使诸葛亮六出祁山都无功而返,保住了三秦之地。后来排除异己,掌握实权,为建立晋朝打下基础。
荀彧,字文若。有王佐之才,曹操称之为「吾之张良也」,倍受重用,是卓越的战略家。官渡之战中鼓励一度消沉的曹操,最后促使曹军大捷。
程昱,字仲德,经荀彧保举辅佐曹操,是曹操的主要军师之一。兖州被夺后,激励垂头丧气的曹操,鼓舞斗志。在仓亭之战时,献「十面埋伏」之计大败袁绍。
郭嘉,字奉孝,曹操最信赖的谋臣。平定河北时病殒,年仅三十八岁。曹操大哭曰「天丧吾也」。赤壁大败后,曹操叹息道∶「若奉孝在,决不使吾有此大失也」。
贾诩,字文和。年轻时就被比喻为「张良•陈平」的谋士。任曹操的谋臣时,发挥了卓越的才智。曹丕之所以能即位,他有极大的功劳。
荀攸,字公达,荀彧之侄。与荀彧一起为曹操效力。擅长军事,经常在战场上献计,击败敌军。赤壁之战中,他与程昱一起担任随军参谋。
满宠,字伯宁。被刘晔举荐,效力于曹操。曾说服徐晃降曹。辅佐曹仁力守樊城时,曹仁一度想放弃城池,他力劝曹仁坚守,因而反败为胜。他也曾经大胜呼应蜀军北伐的吴军。
夏候恩,曹操的背剑官,负责掌管曹操的青釭剑。于长阪坡抢夺民财时,死于赵云枪下,青釭剑遂被赵云所夺。
文聘,刘表麾下将领。刘琮献荆州投降后,他也不得已降曹。曹操很赏识他的忠义,封他为关内侯。曹丕伐吴大败时,便是他背负曹丕逃脱的。
夏候杰,曹操部将。曹操进攻新野刘备时,他被匹马单枪立于长阪桥上怒喝曹军的张飞吓得落马而死。
郭淮,字伯济,魏国行军司马。在曹真、司马懿的节制下统军。后就任雍州刺史,追击反叛魏国的夏侯霸。曾设计救出了被蜀军围困在铁笼山的司马昭。
曹安民,曹操之侄。曹操遭到张绣夜袭时和曹操一起逃走,但是没能逃脱因而战死。
曹昂,字子修,曹操的长子。张绣夜袭曹营时,他将坐骑让与曹操,使曹操幸免于难,自己却死于乱军之中。
刘备,字玄德,东汉中山靖王刘胜之后。被曹操认为是当世英雄,招揽了不少英雄豪杰、贤才隐士,后来亲自建立蜀国。献帝逊位后,自立为蜀汉皇帝。
关羽,字云长。桃园结义后,随大哥刘备征战,同扶汉室。他是武勇忠义的代名词。曾斩颜良、诛文丑。千里寻主,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倍受刘备信任,为蜀汉五虎将之首。
张飞,字翼德。与刘备、关羽桃园结义后,随刘备征战,同扶汉室。曾匹马单枪拒曹军于长阪;刘备入川时,他率军出战攻无不克。后被封为车骑将军,是蜀汉五虎将之一。
赵云,字子龙。蜀汉五虎将之一,是智勇双全的勇将。长阪坡一战,怀抱阿斗,视曹操百万军如无物;取汉中时,又单枪匹马击溃曹操追兵,被刘备赞为「一身是胆」。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先生,蜀汉丞相。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仕后,他出计献策使无处立身的刘备建立蜀汉。刘备死后,他又继承遗志,为匡扶汉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黄忠,字汉升。原为韩玄部下,曾与关羽激战三日不分胜负。归顺刘备后,在汉中战役中建立奇功,成为蜀汉五虎将之一。此后,人们把老当益壮的人都称誉为「老黄忠」。
魏延,字文长。受刘备重托任汉中太守。武艺高强,为蜀汉屡立战功。因为与诸葛亮有嫌隙,故在其死后反叛。但被获授锦囊妙计的杨仪等人杀死。
法正,字孝直,为刘备取蜀立下了大功。擅长谋略,向刘备进言攻打汉中,使曹操为之震动。后来夷陵之战时,众人都无法劝阻刘备,诸葛亮叹道∶「若法孝直在…」
伊籍,字机伯。原为刘表幕僚,曾向刘备透露的卢妨主和蔡瑁加害刘备的计谋。后改仕刘备,著有「蜀科」。此人机智伶俐,连孙权也叹服于他的能言善辩。
孙乾,字公佑,原是陶谦部下。陶谦死后,辅佐继任的刘备。作为刘备早期主要的参谋和外交官,多次建功。刘备入川后,他的待遇仅次于糜竺。
糜竺,字子仲,本是富商,在陶谦手下任别驾从事。陶谦死后,辅佐刘备。刘备入川后,他被任命为安汉将军,其位甚至在诸葛亮之上。
糜芳,字子方,糜竺之弟。任关羽的部下,镇守荆州南郡。听从傅士仁的劝说,背叛关羽,投降了东吴。后返回蜀国,被刘备追究罪责而处死。
简雍,字宪和,刘备部下。与刘备同乡,自刘备举兵起义就跟随身边,经常担任使者参谋,非常活跃。据说他性格沈静,处事淡然。刘备入川后,封他为昭德将军。
廖化,字元俭,关羽千里寻兄时收的部下。五虎将死后,他是为数不多的勇将之一,很受诸葛亮信赖。诸葛亮死后,他与姜维等人一起支撑蜀国。
刘封,刘备的养子。由于守卫上庸时,拒绝派兵增援被东吴围困、身陷绝境的关羽。因此激怒了刘备,遂于成都被斩。
关平,河北关定之子,关羽的义子。身为其义父的左右手转战南北,与关羽一起在麦城被杀。他性情稳重谦和,很受部下诸将的爱戴。
周仓,原为黄巾军余党,非常崇拜关羽。在卧牛山做强盗时,巧遇单骑走千里的关羽,于是跟随关羽,担任部将奋战沙场。关羽遇害后,他也自刎殉死。
严颜,蜀将。在刘璋手下众将中以勇猛著称,任巴西太守。顽强抵抗张飞的猛攻,在中计被俘后,受张飞的诚意打动而归降。以后成为老将黄忠的副将,建立了奇功。
马良,字季常,人称白眉马良。刘备入川后,他是关羽的主要谋士。他与诸葛亮交厚,尊亮为兄。力谏刘备不打夷陵,却不被采纳。后来诸葛亮南征时病死于蜀。
马谡,字幼常,马良之弟。才华外露,被诸葛亮当作接班人,但刘备临终说他言过其实不可大用。街亭之战时,因为纸上谈兵导致失败,被诸葛亮挥泪斩首。
王甫,字国山,蜀国随军司马。关羽进攻襄阳时,忠告关羽留神荆州的防守。关羽杀出麦城后,他死守麦城。但是不久得知关羽死讯,便从城楼跳下自杀。
沙摩柯,蛮王,生得碧眼红脸。率兵帮助刘备进攻东吴,并于战斗中放箭射死了名将甘宁。陆逊火烧八百里连营后,率部败退的途中,被吴将周泰斩杀。
关兴,字安国,关羽的次子。在刘备调解下与张苞结为义兄弟。征吴时为报父仇而战,立下了大功,没有辱没名将之后的名声。诸葛亮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张苞,张飞的长子。为报杀父之仇,参加了夷陵之战,立下了显赫的战功。诸葛亮对他和关兴寄予厚望,常常带在身边。参加北伐时,不幸落马重伤致死。
蒋琬,字公琰。冷静沉着,被诸葛亮认为是可担当国家重任的人才。诸葛亮死后任蜀国的尚书令,主管政事。
费祎,字文伟,诸葛亮的参谋。是颇有能力的文官,留守后方,支援北伐。诸葛亮死后,他继承遗志,与蒋琬一起支撑走向没落的蜀国。
马超,字孟起,马腾的长子。少年英武,被称为「锦马超」。为报杀父之仇而起兵攻曹,曾杀得曹操割须弃袍,但最终仍被击败。投奔刘备后,被封为蜀汉五虎将之一。
马岱,马超的堂弟。和马超一起归顺刘备,南征北战屡建战功,诸葛亮很赏识他的忠义和才干。诸葛亮死前,亲授锦囊妙计给他,杀掉了日后反叛的魏延。
王平,字子均。原是魏国的牙门将,因对蜀作战时不受上司徐晃重用,遂降蜀。南征、北伐中表现活跃。街亭之战时任马谡副将,持正确主张,却不被马谡采纳。
李严,字正方,原是刘璋部下,刘备入川时归顺刘备。其勇猛与黄忠不分高下,得到刘备的高度评价。与诸葛亮等人同为刘备托孤之臣。
吴懿,字子远,刘璋的义兄。刘备攻打西川时投降。后来任刘备的部下,参加了北伐。其妹(吴夫人)嫁给了刘备,生下刘理与刘永。
吴兰,蜀将。刘备入川后成为刘备部下,担任马超的副将与魏国作战,屡建战功。在斜谷之战中,与曹操之子曹彰交手,不敌被杀。
雷铜,刘璋手下大将。与吴懿等人率军与刘备军交战,被包围后投降。守备巴西时,英勇善战,抵抗来犯的魏将张郃。但后来中了埋伏,被张郃刺死。
刘琦,刘表的长子。遭到欲立刘琮为王的蔡夫人等人的排挤,感到处境危险,故求救于诸葛亮,诸葛亮以「申生在内则死,重耳在外而安」劝他驻守外地,才逃过劫难。
孟达,字子庆。刘备入川时,他担任内应,颇立功绩。后因不肯救助危急中的关羽,恐刘备处罚而降魏。深得曹丕的宠爱,被破格提拔。后谋反不成,为司马懿所杀。
关索,关羽的三子。荆州失陷时逃难养伤。诸葛亮南征时投奔从军,担任先锋。凭借父辈传下来的武勇,与蛮王孟获大战,立下了功劳。
刘禅,字公嗣,刘备的长子,蜀后主。昏愚而好酒色,因宠用宦官黄皓,导致国力衰退。魏军攻川时,不顾众人反对,自缚于车,出城投降。可说是昏君的代名词。
张嶷,字伯岐,蜀将。参加了诸葛亮的南征和北伐。后为救出姜维,被魏军射死。据史书记载,他在外交方面颇有贡献。平定了异民族,并得到他们的信赖。
姜维,字伯约。诸葛亮发现了他的才干,因而全力培养他,临死前还向他传授兵法,把蜀国的未来托付给他。他不负所望,至死都贯彻了诸葛亮的遗志。
张翼,字伯恭。本是刘璋部下,后来投降刘备。南征北伐时,都曾领军参加,表现活跃。车骑将军夏侯霸死后,与廖化分领其位,任左车骑将军。
孟获,南蛮王。刘备死后,率蛮兵十万,反叛蜀国。经过著名的「七擒七纵」后,终于归顺。之后诸葛亮仍然命他统治南蛮,自守疆土。
祝融,南蛮王孟获的妻子,是传说中火神祝融的后裔。善使飞刀,单挑中,曾生擒蜀将张嶷、马忠,但在乘胜追击时中计被俘。
孟优,南蛮王孟获之弟。帮助兄长抵抗诸葛亮,并将智者朵思大王引见给了遭到惨败的孟获。最终仍不敌诸葛亮的智谋,与其兄一起归顺,并发誓永不反叛。
刘辟,黄巾军大将。黄巾之乱被镇压后,与龚都一起率领残党盘踞在汝南。一直协助刘备并把汝南让给了刘备。后与曹军部将高览交战时被杀。
龚都,黄巾军大将。黄巾之乱被镇压后,率领余部盘踞在汝南。官渡之战时,协助袁绍和刘备,在曹军后方骚扰。后与曹军交战时,被夏侯渊所杀。
孙权,字仲谋,孙坚次子。继承父兄的伟业,统治江东。多谋善断,广泛提拔人才并尽其所能,因此取得赤壁之战的胜利。是吴王朝第一代皇帝。
周瑜,字公瑾,人称美周郎。东吴都督,奉孙策遗命辅佐年幼的孙权。智谋高远,是东吴的栋梁。在赤壁之战中,以五万破曹军八十三万大军,创造了以寡击众的杰出战例。
鲁肃,字子敬。一直主张联刘抗曹。赤壁之战时,辅佐周瑜联合刘备,打败了曹操。与周瑜关系很好。周瑜死后继任都督,肩负重任。
诸葛瑾,字子瑜,诸葛亮之兄,经鲁肃推举仕吴。为人敦厚诚实,因此深受孙权信任。孙策死后,劝孙权顺曹操而绝袁绍。后期为吴蜀修好而屡次出使蜀国。
吕蒙,字子明。原是一介武夫,受孙权教诲,学习文武之道,成长为智勇兼备的名将。鲁肃死后就任东吴都督,最早看出陆逊的才干,与陆逊合作,并杀死了关羽。
陆逊,字伯言,孙权的军师。用兵谋略不在前任军师周瑜、鲁肃、吕蒙之下。献计夺取荆州,击败关羽;夷陵之战任吴军统帅,击败了来势汹汹的刘备。
潘璋,字文珪。与朱然协力,生擒了关羽,并因此功获赏关羽的青龙偃月刀。后来被关兴追杀途中,恍惚中看到了关羽的亡灵,惊愕之际被关兴斩杀。
徐盛,孙权部下,他的胆大在东吴首屈一指。曹丕征吴战役中,用疑兵之计吓退曹军,为以后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不屈服于任何强敌,勇猛顽强,身经百战。
甘宁,字兴霸,是吴军首屈一指的勇将。曾仅率百骑夜袭曹营而无一伤亡,使孙权欢呼「曹操有张辽,吾有甘兴霸」,很得孙权信任。
凌统,字公绩,吴将凌操之子。与甘宁有杀父之仇,常想报复。后来与乐进单挑时,险些被斩,多亏甘宁相救,二人才终于和解,并结为生死之交。
周泰,字幼平,因勇猛得到孙权信赖。在宣城他为了护主,身负十二伤;后来在合淝战役中又救了孙权。孙权因此在宴席上将他身上的伤一一指与众人,盛赞其勇。
蒋钦,字公奕。与周泰一起归顺孙策。攻打南郡时任先锋,被曹仁击败,几乎被周瑜问罪斩首。征讨关羽时,指挥水军,包围关羽。
张昭,字子布,「江东二张」之一。与张纮一起被孙策聘用,长于内政。孙策临终对孙权说∶外事不决问周瑜,内事不决问张昭。孙权经常向他征求意见,视之如父。
陈武,字子烈,吴将。黄面赤眼,容貌怪异。孙策与刘繇交战时投奔孙策。在赤壁之战中,出任第四队大将出战。在濡须与庞德交手,因战袍被挂住而被杀。
庞统,字士元,人称凤雏。与诸葛亮齐名并同时辅佐刘备。取西川时任总指挥,为了胜过诸葛亮,不顾军情急躁冒进,使刘备受挫,自己也被射死在落凤坡。
黄盖,字公覆。自孙坚举兵即为其部下,江东三代老臣。在赤壁之战中,自献苦肉计诈降曹操,终使吴军火烧赤壁,大破曹军。他也因此扬名天下。
全琮,字子璜,吴将。讨伐山越族立过大功。与陆逊一起出征,打击被诈降的吴将周鲂诱来的魏军。击败了薛乔,获得胜利。
董袭,字元代,吴将。曾向孙策推举虞翻和名医华佗。在濡须大战中,虽顽强奋战,但由于战船被大风吹翻,落水溺死。孙权找到他的尸体后,厚葬了他。
韩当,字公义,东吴孙氏三代老将。参加了杨州进攻战、赤壁之战、进攻关羽和夷陵之战等众多战役,指挥东吴水军的一翼。
太史慈,字子义,原为刘繇部下。武艺高强,尤擅弓箭,曾与孙策单挑不分胜负。后被孙策俘获,感孙策的仁德而降,为东吴的建国立下大功。
丁奉,字承渊,东吴名将。与张布一起杀孙琛,并升任大将军。在东吴后期的作战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张纮,字子纲,著名的「江东二张」之一。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被周瑜誉为有「经天纬地之才」。辅佐孙策和孙权,屡屡进谏。临终上表劝孙权迁都建业。
程普,字德谋,惯使铁脊蛇矛。效力于东吴孙氏三代的老将。在赤壁之战中任副都督,协助正都督周瑜击败曹操大军。
孙坚,字文台,兵法家孙子的后裔。任长沙太守时,参加了反董卓同盟并任先锋。第一个攻进洛阳城,得到了传国玉玺。后来在攻打刘表时中了埋伏,战死。
孙策,字伯符,孙坚的长子。继承其父的遗志,平定了江东,打下了吴王朝的基础。人称「小霸王」,勇猛无比。可惜年纪轻轻就遭人暗杀,便把未遂的志愿托付给了弟弟孙权。
袁绍,字本初,名门望族袁家头领。十八镇诸侯伐董卓时,他被推举为盟主之后,为称霸中原与曹操决战。因不听忠言且优柔寡断而众叛亲离,导致在官渡大败。
逢纪,字元图,袁绍的幕僚。献计夺取了冀州,解决了袁绍缺少军粮的问题,使袁绍逐渐成为北方第一大势力。对抗意识强烈,官渡之战后进谗言逼得田丰自杀。
郭图,袁绍的谋臣。常与慎重的沮授对立。官渡之战时持主战论,因为形势判断有误,导致袁军大败。袁绍死后,辅佐袁谭,抵抗曹军而战死。
许攸,字子远,袁绍的谋士。官渡之战时,因袁绍不信任他而投降以前的密友曹操,并带来了袁军囤粮于乌巢的重要情报,为曹操战胜袁绍立下了大功。
沮授,袁绍的谋士。献计战胜公孙瓒,其智谋不亚于诸葛亮。在官渡之战中,力主与曹操进行持久战,但不被重视。袁绍兵败后被擒,企图盗马逃走未成被斩首。
审配,袁绍的首席幕僚。官渡之战时两度献策,但都被刘晔识破。袁绍死后,辅佐袁尚与袁谭相争,造成袁家灭亡。被曹操俘获后不投降,朝袁绍陵墓方向跪拜后就义。
高览,袁绍麾下大将。在官渡之战时,曾与曹营猛将许褚交过手。后来与同僚张郃一起归顺曹操。在汝南之战中,被刘备部将赵云刺死。
颜良,袁绍部下猛将,与文丑一起被誉为「勇冠三军」之将。官渡之战任先锋,斩宋宪、魏续,败徐晃,使曹军诸将失色,不敢与他交手。后被当时寄身曹操的关羽所杀。
文丑,河北最强大的袁绍军中堪与颜良并称的猛将。在官渡之战时,为报颜良被杀之仇而出征,虽中了曹操的诱兵之计,仍击退张辽、徐晃,但也死于关羽刀下。
田丰,字元皓,袁绍的谋士。博学多才,具有优秀军师的资质。但由于性格刚直而不能迎合袁绍。在官渡之战中,因主张打持久战激怒袁绍,被囚禁。
淳于琼,袁绍手下大将。原与袁绍、曹操一样,同是西园八校尉之一。官渡之战时,在乌巢看守军粮。因贪酒误事,被曹操趁机火攻后,导致袁军大败。
辛评,原是韩馥部下。韩馥逃亡后,他转而辅佐袁氏,任袁谭的参谋。出使曹操时,曹操劝他留下,他坚辞不从。但袁谭却因其弟辛毗已降曹而疑忌他,他因而气死。
袁谭,字显思,袁绍的长子。父亲死后,与伪造遗书而被立为继承人的小弟袁尚不和。兴兵攻打袁尚,试图恢复对袁家的统治权。遭到曹操进攻后被杀。
袁熙,字显奕,袁绍的次子。帮助其弟袁尚与兄袁谭争位,并与曹操交战。其妻甄氏是有名的美女,后被曹丕夺走为妻,后生曹睿。
袁尚,字显甫,袁绍的三子。因容貌英俊而甚得其父的喜爱,拟立为继承人。但是由于袁绍在正式任命他为继承人之前病故,导致内部不和,造成了袁家的迅速衰败。
高干,并州刺史,袁绍之侄。在袁绍官渡失利后出兵救助袁绍。后来在壶关举兵反曹,与曹操帐下名将李典、乐进等人交手,英勇善战,但最后失败。
辛毗,字佐治,辛评之弟,辅佐袁谭。袁氏灭亡后效力于曹操,颇受信任。司马懿在五丈原与诸葛亮对峙时,他送去了魏主曹睿的诏书,平息了愤怒的军心。
沮鹄,袁绍的幕僚沮授之子,效力于袁尚,守备邯郸。敌将张辽攻来,出战与张辽交手不敌,正要逃脱时被弓箭射中。
吕布,字奉先,被誉为「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猛将。武艺高强,弓马娴熟,但生性反复无常,几次叛杀其主。最后也因部下背叛而被曹操擒获,缢死后斩首。
魏续,吕布部将。与侯成、宋宪一起背叛吕布,投降曹操。白马之战时,与颜良单挑,仅一回合即被斩杀。
宋宪,吕布麾下大将。见同僚侯成因琐碎小事被棒责,与侯成和魏续一起投降曹操。后来与袁绍军交战时,被猛将颜良斩杀。
高顺,吕布部将。是跟随吕布转战各地的猛将,绰号「陷阵营」。吕布败北后,他也被俘,一言不发,昂然就义。
候成,吕布部将,与曹军对垒时,无意中违反吕布禁酒令而遭毒打,怀恨在心,与魏续、宋宪一起叛变,盗走吕布赤兔马降曹。
曹性,吕布麾下大将。见同僚高顺被夏侯敦追赶,于阵中放箭,正中夏侯敦左目。不一会被盛怒的夏侯敦斩杀。
臧霸,字宣高。为陶谦的部下,在讨伐黄巾军方面表现活跃。后来成为吕布部下,各处转战。在与曹操作战时,联合各处山贼,很让曹操头痛。吕布灭亡后,归顺曹操。
陈宫,字公台。帮助行刺董卓失败的曹操,并与之同行。但见曹操滥杀无辜,鄙而弃之,后成为吕布的谋臣。虽然多次献计,但最后还是与吕布一起被杀。
董卓,字仲颖,西凉刺史。趁何进诛杀十常侍之际,进军洛阳,掌握了军政大权。废少帝立献帝,推行暴政,败坏朝纲。造成天下大乱,开启了三国时代的帷幕。
张济,董卓之车骑将军。张绣的叔父。其妻邹氏是倾国美女。因军粮不足,去进攻南阳的刘表,中箭身亡。
郭汜,董卓部将。董卓被杀后,听从贾诩建议,率兵急袭长安,杀死王允等人,并与李傕共掌朝政。后来沦为山贼,被部下伍习所杀。
徐荣,董卓部将。追击遭到吕布伏兵的袭击后败逃的曹操,一箭射中曹操肩头,但被飞马赶到的夏侯敦刺死。
李桷,董卓爱将。董卓被杀之后,与郭汜一起率军以报仇为名,重占长安。杀王允,挟献帝,逐吕布,继续推行暴政。后来中了杨彪的离间计,与郭汜自相残杀。
李儒,董卓的女婿和军师。屡屡献计,帮助董卓掌大权、收吕布、破诸侯。识破了王允的「连环计」,劝谏董卓但董卓不听。董卓被杀后他也被处死。
樊稠,董卓部将。董卓死后,击退了兴兵讨逆的马腾、韩遂,追击敌军时,因为念旧,放走同乡韩遂,他因此被李傕、郭汜杀害。
华雄,董卓手下的勇将,身长九尺。十八镇诸侯伐董卓时,他自请军令,大破孙坚,斩鲍忠、祖茂、俞涉、潘凤等将,后被关羽一刀斩杀。
李肃,董卓部下。把赤兔马献给吕布,并说服吕布叛变,改投董卓。后来参加了王允暗杀董卓的计画,假冒敕使,把董卓诱到宫中。
袁术,字公路。袁绍的异母兄弟,南阳太守。为人怠慢刻薄。得到玉玺后,僭称帝号,导致众叛亲离,被刘备所破,吐血数升后惨死。
纪灵,袁术部下,惯使三尖两刃刀。刘备率军进攻时,他与名将关羽单挑三十回合不分胜负。后来奉袁术之命进攻刘备,但由于吕布从中调停而退兵。
马腾,字寿成。西凉猛将,东汉名将马援之后。受献帝衣带诏书之托,与董承等十三人共立血书,誓杀曹操。事情败露后,被曹操诱到京城杀害。
韩遂,字文约。为了替义兄马腾报仇,与马腾之子马超共同起兵攻曹。但后来马超中了贾诩的离间计与他反目,他因此被迫降曹。
张鲁,字公祺,五斗米道的「师君」。在汉中建立了教派国家。遭曹操进攻后,把粮食封仓留给曹军。曹操感叹他的仁德,在他投降后厚待他。
张卫,五斗米道的教祖张鲁之弟。极力主张与曹操对战。后与曹军战于巴中,战而无功,被许褚斩杀。
阎圃,张鲁部下。担任参谋屡次献计。当张鲁听信杨松谗言欲杀庞德时,他力劝不成。张鲁投降后,他也被曹操封为列侯。
张绣,张济之侄。张济死后,他率军帮助刘表,与曹操交战。在军师贾诩的指导下,屡屡获胜。后来听从贾诩劝告,归顺了曹操,受到重用。
胡车儿,张绣部下勇士。出身异民族,张绣军第一豪杰。据说可以背负五百斤重物,一日行七百里。战曹操时,献计并亲自实施,把猛将典韦的铁戟偷来。
陶谦,字恭祖,徐州刺史,讨伐董卓的十八镇诸侯之一。曹操为报父仇兴兵攻徐州时,因自己年老多病而三让徐州于前来援救的刘备。
张宝,张角之弟。与其兄张角一起举兵造反,发动了黄巾之乱。自称地公将军,用其兄传授的妖术指挥贼兵作战。后来被部下严政刺杀。
张梁,张角、张宝之弟。与其兄一起举兵造反,发动了黄巾之乱。自称人公将军,在张角死后,继续指挥贼兵。后败于官军,在曲阳战死。
1.曹操曹操字孟德,小名阿瞒,安徽亳州人,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和文学家。曹操文武双全,官至臣相,封魏王,享年65岁。曹操的儿子曹丕称帝后,追尊曹操为武皇帝,史称魏武帝。当年,汝南有个善于评论人物的名士,名叫许劭,评论曹操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有奸的一面。但是,主要是,突出了他雄的一面。他胸怀宽广,胆识非凡,善于用人,唯才是举。曹操爱惜人才,这是出了名的。徐庶入曹营不出一计,曹操没有杀他;徐晃奉命劫杀曹操,但曹操让满宠说服徐晃就归降了曹操。后来徐晃在曹操手下成了一员大将,给他立了很多功劳。如果我们从封建正统观念来看的话,那么,曹操当然是一个乱臣贼子。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问题上,反映了曹操非常果断地抓住了时机的果断英明。另一方面,曹操又是一个奸雄。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件事上:(1)杀吕伯奢。曹操刺杀董卓越未果,逃走,在途中投奔故人吕伯奢,吕杀猪待客,曹操反以为是吕将加害于己,杀了吕的全家。“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成了他的至理名言。(2)杀杨修。杨修为人恃才放旷,数犯曹操之忌。有这样几件事能说明:一是曹操在花园的门上写一个“活”字,是曹操为了卖弄一下自己的才干,而杨修这家伙不给他面子,偏要弄穿曹操的西洋镜不可——曹操“忌之”。二是远方的客人送酥一盒给曹操,被杨修一人一口与众分吃了,用我们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卖弄小聪明——曹操“恶之”。三是曹操本想以梦中杀来警戒大家,杨修偏要在大家的面前揭穿不可——曹操“愈恶之”。四是杨修告曹丕密请朝歌长吴质入内府商议,反被吴质用计陷害,曹操认为杨修是陷害曹丕——曹操“愈恶之”。五是曹操本想试一试曹丕、曹植的才干,可杨修偏要教曹植怎么做怎么做,结果被曹操知道了,坏了曹操的好事——曹操“大怒”。六是杨修为曹植作答教,被曹操得知——曹操“大怒”。这六件事,一步一步的逼迫曹操最后以“鸡肋”事件“惑乱军心”为借口杀死了杨修,也成了杨修之所以被曹操的一个客观的原因。(3)杀华佗。曹操为造建始殿,亲自挥剑砍伐跃龙祠前的梨树,得罪了梨树之神,当晚做了个噩梦,惊醒之后便得了头痛顽症,遍求良医,均不见效。后来,华歆向曹操举荐了华佗,曹操立马差人星夜将华佗请来为他看病。华佗认为曹操头痛是因中风引起的,病根在脑袋中,不是服点汤药就能治好的,需要先饮“麻肺汤”(按: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麻沸散”,是华佗发明的一种麻醉剂),然后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才可能去掉病根。多疑的曹操以为华佗是要借机杀他,为关羽报仇,于是命令左右将华佗收监拷问,致使一代神医屈死在狱中,而华佗所著的《青囊书》也因此失传。(4)杀粮官。当时袁绍的弟弟叫袁术,在安徽寿春这个地方,因为得到了那一枚皇帝的印,他以为天命在我可以当皇帝了,就在寿春城自己称帝了。实际上你的实力不到,有这枚印管什么用呢?所以曹操要攻打他。但是寿春城也不是好攻打下来的,打了一阵子,打不下来,眼看粮草快完了,怎么办呢?他把粮官王垕叫过来,告诉他从今天开始,你给我小斗放粮。粮官说这样做大家都可以看出来,士兵、将士吃不饱,马上不抱怨我吗?曹操告诉他,你不用管,我来替你承担责任。王垕只能照着他的命令去做,果然下面的将士一片大哗,因为当天就吃不饱肚子,怎么办?然后曹操又把这个王垕叫过来,告诉他我要向你借一样东西,这王垕说我有什么好借给您的,“你的头”,要借他的脑袋。这王垕说我无罪啊,是您让我小斗放粮,为什么要杀我啊?曹操说我知道你无罪,但是不杀你不足以平民愤,所以就告诉他从现在开始,你家里的妻儿老小我把他们养起来,你安心的走吧,把王垕推出去斩了,告诉大家这是粮官王垕办的事情,王垕就这样为曹操的伟大事业献身了。(5)为人虚伪。“马踏麦田、割发代首”的事。有一次打仗,打胜了,很高兴,正好遇到四月天大麦黄,一片丰收景象,因为心情好下了一道命令,所有的将士不许糟蹋粮食,有人踏到麦田里就要斩首示众,可是刚刚下完命令,他自己的马被地里的一只斑鸠飞起来,把马给惊了。然后他自己踏了一大片的麦田,怎么办呢?自己要挥剑自杀,当然是手下来劝说,丞相你不能自杀啊,你自杀了我们怎么办呢?我们靠谁啊?还指着你统一天下呢。所以曹操说那怎么办,我把头发割下一把吧,也算是我自己惩罚自己了,到他自己犯法的时候,就是一把头发解决问题了。(割发:又名“髡” 是一种仅次于断头的刑罚)(6)徐州屠城。他心灵深处所信奉的人生哲学是“宁使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热情款待他的吕伯奢一家,竟被他心狠手辣地杀得一个不留。他为报父仇,进攻徐州,所到之处,“尽杀百姓”,“鸡犬不留”。(7)梦中杀人。曹操对照料自己的侍从们说他会梦中杀人,以保护自己。为使众人相信自己的话,于是在一天夜晚睡觉时,故意蹬开被子,一个平日深受曹操喜爱的侍从,捡起地上的被子给主人盖好,曹操突然翻身跳起,抽出床头宝剑,狠命一挥,侍从即刻身亡。第二天曹操醒来还装糊涂。弄得大家都相信曹公睡梦中确有神秘的自我保护能力。曹操这种伎俩,只有一个人看得透明之极。这个人就是杨修。当曹操装模作样为那侍从送葬时,他扶棺苦笑道:“不是曹公在梦中,而是你在梦中啊!”曹操见杨修戳穿了自己的阴谋,深恨杨修。2.刘 备:刘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县)人。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少年孤独贫困,与母亲贩鞋子、织草席为生,后与关羽、张飞于桃园结义为异姓兄弟。剿除黄巾军有功,任安喜县尉。经常寄人篱下,先后投靠过公孙瓒、曹操、袁绍、刘表等。建安十二年(公元二○七年)三顾茅庐请出了诸葛亮为军师,率军攻占了荆州、益州、汉中。于公元二二一年正式称帝。在替关羽、张飞报仇时,大举进攻吴国,被东吴陆逊用火攻打败,不久病死于白帝城,享年六十三。世人也称他刘先主。 书中的刘备,是一个仁义明君,忠厚长者。但鲁迅曾批评:欲显刘备长厚,似伪。这一句对于《三国演义》中的刘备是非常恰当的。周瑜讲道:刘备枭雄之姿,并非长久曲屈人下之人也。但书中的刘备却是处处表现得过于厚道,倒给人一种伪的感觉。不过,由于书中对刘备的推崇,对刘备的塑造还是正面的。刘备有武勇的一面,三英战吕布就可以看出刘备的武艺。但为了体现明君的方面,对刘备的德,是着重刻画的。首先,体现了刘备的忠,刘备对汉室的忠心,受汉献帝衣带诏,汉室未亡时决不称帝等。其次,体现了仁,在新野自身难保时坚持携民渡江等。第三,体现了义,在两位结义兄弟遇难后坚持为他们报仇等。第四,体现了厚道。多次寄人篱下有机会夺取而不取。第五,体现了很重视人才。最出色的表现就是在赵云单骑救主后的摔阿斗,所谓民间谚语中的“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在收买人心方面,小说中还特别会表现刘备的哭,所以有人说,刘备的江山大部分都是哭来的。但也正因为刘备过于注重这样一些小德,忽视了一些大德,如在处理关羽和张飞遇难问题上,过于强调兄弟情谊而不顾国家大义,导致了兵败,使蜀汉元气大伤,从此不能恢复,兴复汉室化为泡影。 3.张 飞 张飞,刘备义弟,蜀国五虎大将中第二位。字翼德,涿郡(今河北省涿县)人。少时即与关羽共事刘备。曾在虎牢关与关羽、刘备一起迎战吕布。长坂坡桥头上一声吼,吓退曹操百万军。葭萌关夜战马超,一支丈八蛇矛勇冠三军。刘备入川以后拜为本骑将军,封西乡侯。公元二二一年为替二哥关羽报仇,同刘备起兵攻伐东吴。临行前,因鞭挞士卒被部将范疆、张达刺杀,死时只有五十五岁。张飞重情义,武艺高,谋略上当然不能跟诸葛亮比,但偶尔也表现得很出色,而且粗中有细!遗憾的是没有战死在沙场,而是被小人所害。《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有这样的评价:“关羽、张飞皆称万人之敌,为世虎臣。羽报效曹公,飞义释严颜,并有国士之风。然羽刚而自矜,飞暴而无恩,以短取败,理数之常也。4.关 羽 关羽,是我国的武圣,与文圣孔子一起,受到国人的推崇。关羽在蜀国五虎大将中排名第一位,为人忠直仁义,广受民间崇祀,尊其为“关公”、“关夫子”。关羽幼年时,熟读《左传》《春秋》,长的一副美髯,人称“美髯公”。小说在写到关羽的正面形象外,也对关羽的缺点提出了批评。主要从个性、武艺、人格这几个方面进行刻画的。武艺上,温酒斩华雄、赚城斩车胄、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等,都是对这位武圣人的精彩武艺描写,其中更有一段关云长刮骨疗毒,写出了一个铁汉的形象。同时,作为受到历代统治者和百姓推崇的武圣,人格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关云长“忠义”这方面体现得尤为出色,封金挂印护嫂千里走单骑体现了他的“忠”,义释曹操体现了他的“义”。在人格上,他与其它英雄不同,立身行事,光明磊落。正是由于这种“忠义神武”,才使他成为武圣。但《三国演义》也批评了他的缺陷,就是骄。从想跟马超争高低,封五虎将时不服黄忠时可见一斑。关羽在这方面主要犯了三个错,一错没有处理好与同盟关系,拒绝孙权联姻要求,得罪便者。二错没有处理好与同事关系,看不起同守荆州的糜芳、博士仁等人,导致孤立无援。三错轻视敌人,被人从后偷袭,大意失荆州,最后兵败竟被吴军的一个小将马忠生擒。关羽被擒后,坚决不降,被东吴斩杀,死时约五十六岁,遗恨千古。5.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于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出生于琅邪阳都的一个官吏之家。诸葛亮父亲诸葛圭,字君贡,东汉末年做过泰山郡丞。诸葛亮早年丧父,与弟弟诸葛均一起跟随由袁术任命为豫章太守的叔父诸葛玄到豫章赴任。后来,诸葛玄病逝。诸葛亮和弟妹便移居隆中,隐居乡间耕种,维持生计。建安四年(199年),19岁的诸葛亮与友人徐庶等从师于水镜先生司马徽。 诸葛亮读书不拘泥于一章一句,而是观其大略,并喜欢吟诵《梁父吟》这首古歌谣。通过潜心钻研,他不但熟知天文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他志向远大,以天下为己任。,诸葛亮还十分注意观察和分析当时的社会,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用兵的知识。建安十二年(207年),诸葛亮27岁时,刘备“三顾茅庐”于襄阳隆中,会见诸葛亮,问以统一天下大计,诸葛亮精辟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提出了首先夺取荆、益作为根据地,对内改革政治,对外联合孙权,南抚夷越,西和诸戎,等待时机,两路出兵北伐,从而统一全国的战略思想,这次谈话即是著名的《隆中对》。刘备三顾茅庐,恳切地请诸葛亮出山,帮助他完成兴复汉室的大业。诸葛亮遂出山辅佐刘备,形成三国鼎足之势。他联孙抗曹。大败曹军于赤壁,夺占荆州。建安十六年,攻取益州。继又击败曹军,夺得汉中。二十六年,刘备在成都建立蜀汉政权,诸葛亮被任命为丞相,主持朝政。间武三年(223年),刘备病危,以后事相托。刘禅继位,诸葛亮被封为武乡候,领益州牧。勤勉谨慎,大小政事必亲自处理,赏罚严明,与东吴联盟,改善和西南各族的关系,实行屯田,加强战备。建兴五年(227年),上疏(即《出师表》)于刘禅,率军出驻汉中,前后6次北伐中原,多以粮尽无功。十二年,终因积劳成疾,病逝于五丈原军中。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蜀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千百年诸葛亮成为智慧的化身,其传奇性故事为世人传诵。诸葛亮一生主要著作有:《前出师表》、《后出师表》、《隆中对》诸葛亮娴熟韬略,多谋善断,长于巧思,曾革新“连弩”,可同时发射10箭;作“木牛”、“流马”,便于山地军事运输;还推演兵法,作“八阵图”。6.周瑜从《三国志》到《三国演义》,周瑜这个人可倒了大霉了,被描写成智短才拙,处处不如诸葛亮的人。但虽然这样,仍能让人看一个光彩照人的形象,从十五回出场,到五十七回病故,是一个风流儒雅,潇洒干练,却有意气用事、头脑简单的周瑜形象。周瑜的风流儒雅,书中描写不多,倒是苏轼的那首《念奴娇。赤壁怀古》中的羽扇纶巾的形象深入人心。说到才干,训练了一流的水军、用蒋干将计就计、用黄盖苦肉计、最后用火计破曹,这些都不用说了。但书中为了衬托诸葛亮,对周瑜更多的是一些负面描写。首先是对抗曹操上,写周瑜是动机是狭隘的,是诸葛亮假称曹操有意“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才使周瑜抗曹。而且在赤壁之战中,也仅是发挥了配角作用,处处落于诸葛亮的下风。甚至在人品上也显得心胸过于狭小,稍有不顺就急得吐血,对才华高的诸葛亮嫉妒,下了杀心。同时,他的死亡也正是由于智力落后于人太多且心胸过狭所致,丢了胜利果实,赔了夫人又拆兵,最后意想天开想赚对方,反而连命都丧了。(恨其智不能为东吴所用) 7.司马懿司马懿世家豪族出身,早年在郡中作小吏,后被曹操辟为为文学掾。司马懿早年任文学掾,后任主簿,是曹操帐下谋士之一,但并不出名。后来司马懿协助曹丕代汉,出谋五路伐蜀,开始崭露头角,在曹丕病逝前成为顾命大臣。曹睿继位后,司马懿主动请命去防御魏国西部,后因蜀国马谡的反间计一度被废,但面对诸葛亮的北伐强攻,魏国不得不再次启用司马懿。司马懿多次败于诸葛亮,于是采用闭门不战的策略防守,直至诸葛亮病逝。曹芳继位后,司马懿、曹爽共同辅政。司马懿受曹爽排挤,于是发动政变诛杀曹爽一族,自此掌握魏国大权。司马懿病逝后,魏国政权仍由其儿子把持,多年后导致晋朝代魏的发生。司马懿被后代追封为晋朝皇帝。
袁宏字彦伯,侍中猷之孙也。父勖,临汝令。宏有逸才,文章绝美,曾为咏史诗,是其风情所寄。少孤贫,以运租自业。谢尚时镇牛渚,秋夜乘月,率尔与左右微服泛江。会宏在舫中讽咏,声既清会,辞又藻拔,遂驻听久之,遣问焉。答云:“是袁临汝郎诵诗。”即其咏史之作也。尚倾率有胜致,即迎升舟,与之谭论,申旦不寐,自此名誉日茂。尚为安西将军、豫州刺史,引宏参其军事。累迁大司马桓温府记室。温重其文笔,专综书记。后为东征赋,赋末列称过江诸名德,而独不载桓彝。时伏滔先在温府,又与宏善,苦谏之。宏笑而不答。温知之甚忿,而惮宏一时文宗,不欲令人显问。后游青山饮归,命宏同载,众为之惧。行数里,问宏云:“闻君作东征赋,多称先贤,何故不及家君?”宏答曰“尊公称谓非下官敢专,既未遑启,不敢显之耳。”温疑不实,乃曰:“ 君欲为何辞?”宏即答云:“风鉴散朗,或搜或引,身虽可亡,道不可陨,宣城之节,信义为允也。”温泫然而止。宏赋又不及陶侃,侃子胡奴尝于曲室抽刃问宏曰:“家君勋迹如此,君赋云何相忽?”宏窘急,答曰: “我已盛述尊公,何乃言无?”因曰:“精金百汰,在割能断,功以济时,职思静乱,长沙之勋,为史所赞。 ”胡奴乃止。后为三国名臣颂曰:夫百姓不能自牧,故立君以治之;明君不能独治,则为臣以佐之。然则三五迭隆,历代承基,揖让之与干戈,文德之与武功,莫不宗匠陶钧而群才缉熙,元首经略而股肱肆力。虽遭罹不同,迹有优劣,至于体分冥固,道契不坠,风美所扇,训革千载,其揆一也。故二八升而唐朝盛,伊吕用而汤武宁,三贤进而小白兴,五臣显而重耳霸。中古陵迟,斯道替矣。居上者不以至公理物,为下者必以私路斯荣,御员者不以信诚率众,执方者必以权谋自显。于是君臣离而名教薄,世多乱而时不治,故蘧宁以之卷舒,柳下以之三黜,接舆以之行歌,鲁连以之赴海。衰世之中,保持名节,君臣相体,若合符契,则燕昭、乐毅古之流矣。夫未遇伯乐,则千载无一骥;时值龙颜,则当年控三杰,汉之得贤,于斯为贵。高祖虽不以道胜御物,群下得尽其忠;萧曹虽不以三代事主,百姓不失其业。静乱庇人,抑亦其次。夫时方颠沛,则显不如隐;万物思治,则默不如语。是以古之君子不患弘道难,患遭时难,遭时匪难,遇君难。故有道无时,孟子所以咨嗟;有时无君,贾生所以垂泣。夫万岁一期,有生之通涂;千载一遇,贤智之嘉会。遇之不能无欣,丧之何能无慨。古人之言,信有情哉!余以暇日常览国志,考其君臣,比其行事,虽道谢先代,亦异世一时也。文若怀独见之照,而有救世之心,论时则人方涂炭,计能则莫出魏武,故委图霸朝,豫谋世事。举才不以标鉴,故人亡而后显;筹画不以要功,故事而至后定。虽亡身明顺,识亦高矣。董卓之乱,神器迁逼,公达慨然,志在致命。由斯而谭,故以大存名节。至如身为汉隶而迹入魏幕,源流趣舍,抑亦文若之谓。所以存亡殊致,始终不同,将以文若既明且哲,名教有寄乎!夫仁义不可不明,则时宗举其致;生理不可不全,故达识摄其契。相与弘道,岂不远哉!崔生高朗,折而不挠,所以策名魏武、执笏霸朝者,盖以汉主当阳,魏后北面者哉!若乃一旦进玺,君臣易位,则崔生所以不与,魏氏所以不容。夫江湖所以济舟,亦所以覆舟;仁义所以全身,亦所以亡身。然而先贤玉摧于前,来哲攘袂于后,岂天怀发中,而名教束物者乎!孔明盘桓,俟时而动,遐想管乐,远明风流,治国以礼,人无怨声,刑罚不滥,没有余泣,虽古之遗爱,何以加兹!及其临终顾讬,受遗作相,刘后授之无疑心,武侯受之无惧色,继体纳之无贰情,百姓信之无异辞,君臣之际,良可咏矣!公瑾卓尔,逸志不群,总角料主,则素契于伯符;晚节曜奇,则三分于赤壁。惜其龄促,志未可量。子布佐策,致延誉之美,辍哭止哀,有翼戴之功,神情所涉,岂徒謇谔而已哉!然杜门不用,登坛受讥。夫一人之身所照未异,而用舍之间俄有不同,况沈迹沟壑,遇与不遇者乎!夫诗颂之作,有自来矣。或以吟咏情性,或以纪德显功,虽大指同归,所讬或乖。若夫出处有道,名体不滞,风轨德音,为世作范,不可废也。复缀序所怀,以为之赞曰:火德既微,运缠大过。洪飙扇海,二溟扬波。虬兽虽惊,风云未和。潜鱼择川,高鸟候柯。赫赫三雄,并回干轴。竞收杞梓,争采松竹。凤不及栖,龙不暇伏。谷无幽兰,岭无停菊。英英文若,灵鉴洞照。应变知微,颐奇赏要。日月在躬,隐之弥曜。文明映心,钻之愈妙。沧海横流,玉石俱碎。达人兼善,废己存爱。谋解时纷,功济宇内。始救生灵,终明风概。公达潜朗,思同蓍蔡。运用无方,动摄群会。爰初发迹,遘此颠沛。神情玄定,处之弥泰。愔愔幕里,算无不经。亹亹通韵,迹不暂停。虽怀尺璧,顾哂连城。智能极物,愚足全生。郎中温雅,器识纯素。贞而不谅,通而能固。恂恂德心,汪汪轨度。志成弱冠,道数岁暮。仁者必勇,德亦有言。虽遇履尾,神气恬然。行不修饰,名节无愆。操不激切,素风愈鲜。邈哉崔生,体正心直。天骨疏朗,墙岸高嶷。忠存轨迹,义形风色。思树芳兰,翦除荆棘。人恶其上,世不容哲。琅琅先生,雅杖名节。虽遇尘雾,犹震霜雪。运极道消,碎此明月。景山恢诞,韵与道合。形器不存,方寸海纳。和而不同,通而不杂。遇醉忘辞,在醒贻答。长文通雅,义格终始。思戴元首,拟伊同耻。人未知德,惧若在己。嘉谋肆庭,谠言盈耳。玉生虽丽,光不逾把。德积虽微,道映天下。邈哉太初,宇量高雅。器范自然,标准无假。全身由直,迹洿必伪。处死匪难,理存则易。万物波荡,孰任其累!六合徒广,容身靡寄。君亲自然,匪由名教。爱敬既同,情礼兼到。烈烈王生,知死不挠。求仁不远,期在忠孝。玄伯刚简,大存名体。志在高构,增堂及陛。端委兽门,正言弥启。临危致命,尽其心礼。堂堂孔明,基宇宏邈。器同生灵,独禀先觉。标榜风流,远明管乐。初九龙盘,雅志弥确。百六道丧,干戈迭用。苟非命世,孰扫氛雺!宗子思宁,薄言解控。释褐中林,郁为时栋。士元弘长,雅性内融。崇善爱物,观始知终。丧乱备矣,胜涂未隆。先生标之,振起清风。绸缪哲后,无妄惟时。夙夜匪懈,义在缉熙。三略既陈,霸业已基。公琰殖根,不忘中正。岂曰模拟,实在雅性。亦既羁勒,负荷时命。推贤恭己,久而可敬。公衡冲达,秉志渊塞。媚兹一人,临难不惑。畴昔不造,假翮邻国。进能徽音,退不失德。六合纷纭,人心将变。鸟择高梧,臣须顾眄。公瑾英达,朗心独见。披草求君,定交一面。桓桓魏武,外讬霸迹。志掩衡霍,恃战忘敌。卓卓若人,曜奇赤壁,三光参分,宇宙暂隔。子布擅名,遭世方扰。抚翼桑梓,息肩江表。王略威夷,吴魏同宝。遂赞宏谟,匡此霸道。桓王之薨,大业未纯。把臂讬孤,惟贤与亲。辍哭止哀,临难忘身。成此南面,实由老臣。才为世生,世亦须才。得而能任,贵在无猜。昂昂子敬,拔迹草莱。荷檐吐奇,乃构云台。子瑜都长,体性纯懿。谏而不犯,正而不毅。将命公庭,退忘私位。岂无鹡鸰,固慎名器。伯言謇謇,以道佐世。出能勤功,入亦献替。谋宁社稷,解纷挫锐。正以招疑,忠而获戾。元叹邈远,神和形检。如彼白珪,质无尘点。立行以恒,匡主以渐。清不增洁,浊不加染。种翔高亮,性不和物。好是不群,折而不屈。屡摧逆鳞,直道受黜。叹过孙阳,放同贾屈。莘莘众贤,千载一遇。整辔高衢,骧首天路。仰揖玄流,俯弘时务。名节殊涂,雅致同趣。日月丽天,瞻之不坠。仁义在躬,用之不匮。尚想遐风,载揖载味。后生击节,懦夫增气。从桓温北征,作北征赋,皆其文之高者。尝与王珣、伏滔同在温坐,温令滔读其北征赋,至“闻所传于相传,云获麟于此野,诞灵物以瑞德,奚授体于虞者!疚巴父之洞泣,似实恸而非假。岂一性之足伤,乃致伤于天下”,其本至此便改韵。珣云:“此赋方传千载,无容率耳。今于‘天下’之后,移韵徙事,然于写送之致,似为未尽。”滔云:“得益写韵一句,或为小胜。 ”温曰:“卿思益之。”宏应声答曰:“感不绝于余心,愬流风而独写。”珣诵味久之,谓滔曰:“当今文章之美,故当共推此生。”性强正亮直,虽被温礼遇,至于辩论,每不阿屈,故荣任不至。与伏滔同在温府,府中呼为“袁伏”。宏心耻之,每叹曰:“公之厚恩未优国士,而与滔比肩,何辱之甚。”谢安常赏其机对辩速。后安为扬州刺史,宏自吏部郎出为东阳郡,乃祖道于冶亭。时贤皆集,安欲以卒迫试之,临别执其手,顾就左右取一扇而授之曰:“聊以赠行。”宏应声答曰:“辄当奉扬仁风,慰彼黎庶。 ”时人叹其率而能要焉。宏见汉时傅毅作显宗颂,辞甚典雅,乃作颂九章,颂简文之德,上之于孝武。太元初,卒于东阳,时年四十九。撰后汉纪三十卷及竹林名士传三卷、诗赋诔表等杂文凡三百首,传于世。三子:长超子,次成子,次明子。明子有父风,最知名,官至临贺太守。 袁宏字彦伯,陈郡人,魏郎中令焕六世孙也。祖猷,侍中。父勖,临汝令。宏起家建威参军、安南司马记室。太傅谢安赏宏机捷辩速,自吏部郎出为东阳郡,乃祖之于冶亭。时贤皆集,安欲卒迫试之,执手将别,顾左右取一扇而赠之。宏应声答曰:‘辄当奉扬仁风,慰彼黎庶。’合坐叹其要捷。性直亮,故位不显也。在郡卒。宏为大司马记室参军。后为东征赋,悉称过江诸名望。时桓温在南州,宏语众云:‘我决不及桓宣城。’时伏滔在温府,与宏善,苦谏之宏笑而不答。滔密以启温,温甚忿,以宏一时文宗,又闻此赋有声,不欲令人显问之。后游青山,饮酌既归,公命宏同载,众为危惧。行数里,问宏曰:‘闻君作东征赋,多称先贤,何故不及家君?’宏答曰:‘尊公称谓,自非下官所敢专,故未呈启,不敢显之耳。’温乃云:‘君欲为何辞?’宏即答云:‘风鉴散朗,或搜或引,身虽可亡,道不可陨,则宣城之节,信为允也。’温泫然而止。二说不同,故详载焉。宏从温征鲜卑,故作北征赋,宏文之高者。”宏集载其赋云:“闻于相传,云获麟于此野,诞灵物以瑞德,奚授体于虞者!悲尼父之恸泣,似实恸而非假,岂一物之足伤,实致伤于天下。感不绝于余心,□流风而独写。”晋阳秋曰:“宏尝与王珣、伏滔同侍温坐,温令滔读其赋,至‘致伤于天下’,于此改韵。云:‘此韵所咏,慨深千载。今于“天下”之后便移韵,于写送之致,如为未尽。’滔乃云:‘得益写一句,或当小胜。’桓公语宏:‘卿试思益之。’宏应声而益,王、伏称善。虎少有逸才,文章绝丽,曾为咏史诗,是其风情所寄。少孤而贫,以运租为业。镇西谢尚时镇牛渚,乘秋佳风月,率尔与左右微服泛江。会虎在运租船中讽咏,声既清会,辞文藻拔,非尚所曾闻,遂住听之。乃遣问讯,答曰:‘是袁临汝郎诵诗。’即其咏史之作也。尚佳其率有胜致,即遣要迎,谈话申旦,自此名誉日茂。” 言语篇古文袁彦伯为谢安南司马,都下诸人送至濑乡。将别,既自凄惘,叹曰:“江山辽落,居然有万里之势。”白话袁彦伯出任安南将军谢奉的司马,京都友人送行一直送到濑乡,快分手时,他不胜伤感愁闷,慨叹道:“江山如此辽阔,竟然有万里的气势。”文学篇古文袁虎少贫,尝为人佣载运租。谢镇西经船行,其夜清风朗月,闻江渚间估客船上有咏诗声,甚有情致,所诵五言,又其所未尝闻,叹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讯问,乃是袁自咏其所作咏史诗。因此相要,大相赏得。桓宣武命袁彦伯作北征赋。既成,公与时贤共看,咸嗟叹之。时王珣在坐,云“恨少一句得写字足韵当佳”,袁即于坐揽笔益云:“感不绝于余心,溯流风而独写。”公谓王曰:“当今不得不以此事推袁。”袁彦伯作名士传成,见谢公,公笑曰: “我尝与诸人道江北事,特作狡狯耳。”彦伯遂以箸书。注曰: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辅嗣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刘伯伦、阮仲容、王浚仲为竹林名士。裴叔则、乐彦辅、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卫叔宝、谢幼舆为中朝名士。桓宣武北征,袁虎时从,被责免官。会须露布文,唤袁倚马前,令作。手不辍笔,俄得七纸,殊可观。东亭在侧,极叹其才。袁虎云:“当令齿舌间得利。”袁宏始作东征赋,不道陶公。胡奴诱之狭室中,临以白刃曰:“先公勋业如是,君作东征赋云何相忽略?”宏窘蹙无计,便答:“我大道公,何以云无?”因诵曰:“精金百炼,在割能断,功则治人,职思靖乱,长沙之勋,为史所赞。”白话袁虎年轻时家里很穷,曾经受雇替人运送租粮。这时,镇西将军谢尚坐船出游,那一夜风清月明,忽然听见江边商船上有人吟诗,很有情味;所吟诵的五言诗,又是自己过去未曾听过的,不禁赞叹不绝。随即派人去打听底细,原来是袁虎吟咏自作的《咏史诗》。因此便邀请袁虎过来,对他非常赞赏,彼此十分投合。桓温叫袁彦伯作一篇《北征赋》,赋写好以后,桓温和在座的贤士一起阅读,大家都赞叹写得好。当时王珣也在座,说:“遗憾的是少了一句。如果用“写”字足韵,就会更好。”袁彦伯立刻即席拿笔增加了一句:“感不绝于余心,溯流风而独写。”桓温对王珣说:“从这件事看,当今不能不推重袁氏。”袁彦伯写成了《名士传》,带去见谢安,谢安笑着说:“我曾经和大家讲过江北时期的事,那不过是说着好玩罢了,彦伯竟拿来写书!”桓温率师北伐、当时袁虎也随从出征,因事受到桓温的责备,罢了官。正好急需写一份告捷公文,桓温便叫袁虎起草。袁虎靠在马旁,手笔疾书,一会儿就写了七张纸,写得很好。当时东亭侯王地在旁边,极力赞赏他的才华。袁虎说:“也该让我从齿舌中得点好处。”袁宏起初写《东征赋》的时候,没有一句话说到陶侃。陶侃的儿子胡奴就把他到一个密室里,拔出刀来指着他,问道:“先父的功勋业绩这样大、您写《东征赋》,为什么忽略了他?”袁宏很窘急,无计可施,便回答说:“我大大地称道陶公一番,怎么说没有写呢?”于是就朗诵道:“精金百炼,在割能断。功则治人、职思靖乱。长沙之勋,为史所赞。”宠礼篇古文桓宣武尝请参佐入宿,袁宏、伏滔相次而至,莅名府中。复有袁参军,彦伯疑焉,令传教更质,传教曰:“参军是袁、伏之袁,复何所疑!”白话桓温曾经请他的属官入府值宿,袁宏和伏滔接连来到。签到值宿时,因府中还有个袁参军,袁宏怀疑名单上的袁参军不是自己,便叫传令官再查问一下。传令官说:“参军就是袁、伏的袁,还怀疑什么?”(袁宏和伏滔一起任桓温的参军,将军府的人合称二人为“袁伏”。袁宏认为,把他和伏滔并列是一种耻辱。)轻诋篇古文桓公入洛,过淮泗,践北境,与诸僚属登平乘楼,眺瞩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陆沈,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袁虎率而对曰:“运自有废兴,岂必诸人之过?”桓公懔然作色,顾谓四坐曰:“诸君颇闻刘景升不?有大牛重千斤。啖刍豆十倍于常牛,负重致远,曾不若一羸牸。魏武入荆州,烹以飨士卒,于时莫不称快。意以况袁,四坐既骇,袁亦失色。袁虎、伏滔同在桓公府,桓公每游宴,辄命袁伏。袁甚耻之,恒叹曰:“公之厚意,未足以荣国士,与伏滔比肩,亦何辱如之!”白话桓温进兵洛阳,经过淮水、泗水,踏上北方地区,和下属们登上船楼,遥望中原,感慨地说道:“使国土沦陷,长时间成为废墟,王夷甫(王衍)等人不能不承担这一罪责!”袁虎轻率地回答说:“国家的命运本来有兴有衰,难道都是他们的过错?”桓温神色威严,面露怒容,环顾满座的人说:”诸位多少都听说过刘景升吧?他有一条千斤重的大牛,吃的草料,比普通牛多十倍,可是拉起重载走远路,简直连一头瘦弱的母牛都不如。魏武帝进入荆州后,把大牛杀了来慰劳士兵,当时没有人不叫好。”桓温本意是用大牛来比拟袁虎。满座的人都震惊了,袁虎也大惊失色。袁虎和伏滔一同在桓温的大司马府中任职。桓温每逢游乐宴饮,就叫袁虎和伏滔陪同。袁虎对此感到非常羞愧,常常对桓温叹息说:“您的深厚情意,不足以使国士感到光荣;把我和伏滔同等看待,还有什么耻辱比得上这个呢?”
古代文学是传播我国古代辉煌 文化 的一条重要的途径,而论文的选题则是写作古代文学的首要任务,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古代文学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一:欧美文学史 1. 希腊神话的思想艺术特色哈姆莱特形象 2. 《威尼斯商人》的结构特点 3. 伪善性格的集大成者(达尔丢夫形象谈) 4. 《吝啬鬼》主人公性格谈 歌德《浮士德》对18世纪德国现实的反映 5. 《巴黎圣母院》中的“大自然” 6. 赋予人物以极端欲念——巴尔扎克人物性格塑造艺术谈 7. 《红与黑》的心理描写特征 8. 于连——英雄还是野心家 “心灵的辩证法”——托尔斯泰的心理描写艺术 9. 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心理描写特征 10. 雨果创作的人道主义主题综述 11. 《人间喜剧》对大革命后法国社会的反映 12. 一个野心家的成长——拉斯蒂涅形象谈 13. 平面与极端——雨果人物性格特征谈 14. 《新爱洛伊丝》热爱大自然问题 15. 《罪与罚》对“超人”思想的批判 16. 陀思妥也夫斯基作品的宗教倾向 17. 欧洲现代长篇小说奠基作——《堂吉诃德》的流浪汉小说结构与严肃主题 18. 《约翰·克里斯朵夫》主人公形象分析 19. 劳伦斯长篇小说的思想主题 20. 《静静的顿河》的史诗性质 21. 高尔基《母亲》的文学史地位 22. 《母亲》中母亲形象 23. 《母亲》中巴威尔形象 《安娜·卡列尼娜》安娜形象谈 24. 《玩偶之家》娜拉形象谈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二:比较文学 1. 希腊神话与中国神话特性比较 2. 希腊戏剧的早生与中国戏曲的晚熟 3. 欧美浪漫主义文学与中国“五四”文学 4. 哈姆莱特与于连形象比较 《红与黑》于连、《高老 5. 头》拉斯蒂涅、《罪与罚》拉斯柯尔尼柯夫形象比 6. 英国文学中的堂吉诃德 娜拉与安娜形象比较 7. 娜拉与中国“五四”文学女性形象比较 8. 巴比塞《火线》与海明威《永别了,武器》比较 9. 雷马克《西线无战事》与海明威反战长篇比较 10. 伏脱冷形象与靡非斯特形象比较 11. 俄国文学“多余人”形象与中国现代文学“多余人”形象比较 12. 《源氏物语》与《红楼梦》比较 13. 朝鲜《春香传》与中国《西厢记》比较 14. 鲁迅《狂人 日记 》与果戈理《狂人日记》比较 15. 俄国奥斯特洛夫斯基《大雷雨》与中国曹禺《雷雨》比较 16. 左拉创作与茅盾创作中的自然主义比较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三:文艺理论部分 1、唐代笔记小说中的亲属称谓语研究 2、魏晋南北朝时期公文写作理论述论 3、明代《水浒传》传播初探 4、《文艺复兴》研究 5、女性文学史的书写立场及策略 6、论《洛丽塔》的后现代主义特征 7、“80后”文学现象研究 8、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空间化追求 9、袁枚“性灵”美学思想研究 10、20世纪小说叙事时间与生命体验 11、薛家将 故事 的演变及其文化解读 12、卡彭铁尔小说时间的“返源旅行” 13、从中国文学翻译策略选择看多元系统理论的局限性 14、从鲁迅作品对 儿童 形象的塑造中看其 教育 观 15、抗战文学中的重庆主题 16、五四新文学缘起的政治文化再考 17、重写文学史的理论与实践 18、现实主义的困惑与探索 19、在文学与政策之间 20、《左传》故事“经典化”探研 21、从西方科幻小说看中国同类作品的困境与发展 22、“五四”小说的叙事 猜你喜欢: 1. 最全古代文学论文题目参考 2.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 4. 2017最新古代文学论文选题 5.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
国的质量管理大 师戴明博士传授了成功最简单的方法——每天进步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听起来好像没有冲天的气魄,没有轰动的声势,可细细地琢磨一下:每天、进步、一点点,那简直是在默默地创造一个意想不到的奇迹,在不动声色中酝酿一个真实感人的神话。撑杆跳高王子布勃卡的记录是一厘米、一厘米升高的;110米跨栏飞人刘翔的速度是秒、秒加快的。一个骄人的成绩就来自于一点一滴的进步,有赖于一步一步地积累。每天一点点地进步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天天都有目标,时时都能努力,人人都可为之,仅此而言,已弥足珍贵。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最初也许只有一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产生天壤之别,原因就在于平时进步积累的多与寡。每天自学一小时,一周就是七小时,一年累计365个小时,几年下来就可以完成大学本科课程的学习。每天用5分钟改进自己的工作,每周5个工作日都这么坚持改进,几年下来就会从成为这个行业的行家里手。虽然每天只进步一点点,但每天都超越了昨天,如此日有所进、月有所变,用心写好每天进步一点点的加号,不论钻研什么学问、从事什么工作,都能享受胜利的喜悦,达到理想的高峰。做到“每天进步一点点”并不容易,因为任何丝毫的进步都不会从天而降,都不能唾手可得,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贵在每天,难在每天。“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要每天进步一点点,就要耐得住寂寞,不因收获不大而心浮气躁,不因目标尚远而情移心摇,而应具有持之以恒的韧劲;就要顶得住压力,不因面临障碍而畏惧退缩,不因遇到挫折而垂头丧气,而应具有攻坚克难的勇气;还要扛得住干扰,不因灯红酒绿而分心走神,不因冷嘲热讽而犹豫停顿,而应有专心致志的定力。每天进步一点点,使每一个今天充实而又饱满;每天进步一点点,终将使一生厚重而充实。李贺发现好句子,就写在纸条上,装进口袋,晚上回家后打开,如此日积月累,终于成为伟大的诗人。无独有偶,贾岛也有类似的习惯,也喜欢积累,也在诗歌上取得巨大的成就。列文.虎克每天磨一点点镜子,每天坚持下来,每天积累经验,最终磨出了显微镜,在生物学上作出极大的贡献。也是一个欧洲的科学家,每天在晚上睡觉之前读上十五分钟的书,开卷有益,最终也作出了很大贡献袁枚积累语言 ——积累的“数量”是创作“质量”的保证 清代的袁枚十分注重积累语言 , 他许多的好词佳句都是从村夫僧人那里得到的。有一次,在二月梅花盛开的时节,站在梅树下的一个村夫很高兴地对袁枚说:“你看,梅树有了一身花了!”袁枚听了,心想:“这不是诗吗?”他便默默地记下,久久咀嚼,后来就写出了“月映竹成千个字,霜高梅孕一身花”的名句。还有一次,一位给袁枚送行的僧人,惋惜地说:“可惜园里梅花正盛开,您带不去!”袁枚吟得“只怜香梅千百树,不得随身带上船”的诗句,一直为人称道。 苏步青的“零布头” ——时间是积累不可缺少的“支出” 我国著名数学家苏步青教授把会前会后、饭前饭后的时间比喻为零布头,并加以利用。他在参加五届三次人大会议期间,抓紧空隙时间完成了《仿射学微分几何》的后半部分。他说:“别看时间零碎,分分秒秒的时间好比零布头,只要充分利用,能做不少事情呢。”时间本来是一定的,但是,对于善于利用它的人来说,是走向成功必不可少的“助跑器”。 拿破仑的知识积累 ——成功离不开积累 当年叱咤疆场,横扫欧洲大陆的拿破仑,一个给法兰西人民带来无限荣耀,一个向世人发出“在我的字典里没有‘不可能'”的誓言的“自信家”,早年是何等勤苦地积累。在他于巴黎军校攻读炮兵攻略,学习海军知识时,一直是勤勉地苦学,用心地积累。当室友们吃午餐的时候,拿破仑依旧潜心于对地理、历史和数学的研究并乐此不疲。这一直持续了他整个学习生涯的积累过程,为他今后事业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终于,拿破仑成就了法兰西帝国,而长期的积累则成就了拿破仑,成就了他近似疯狂的自信。 昆山无书 ——积累要从点滴开始 顾炎武是明末清初首屈一指的大学问家。他生长在江苏昆山,据传说,他从小就如饥似渴地勤奋读书,没有多少年,昆山所能找到的书都被他读完了,至今还流传着“昆山无书”的美谈。 顾炎武的著作《日知录.自序》说:“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积三十余年,乃成一编”。他不仅每天读书,而且遇到难题,一定弄懂弄通;发现疑点,更是反复琢磨,直到完全清楚、恰当为止。由于不知疲倦地勤奋学习,顾炎武十多岁时就把一部令人望而生畏的《资治通鉴》读完,并且全部抄了一遍。他一生所读过的书,有好几万卷,可以装满一间屋子。 杰克·伦敦的“笨工夫” ——点滴积累成就事业 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他的学识全是靠自修得来的。他经常把词典和书里的词句抄在小小的纸片上,然后把这些纸片挂在窗帘上、衣架上、柜橱上、床帐上,甚至塞在镜子缝里,以便在刮脸、穿衣、睡觉前后都能随时看一看,记一记。他把一些纸片放在衣兜里,外出参加音乐会、拜访亲友或散步时,抽出空闲的时间念一念。他由于不断地记诵,终于掌握了大量的词语,写起文章来就得心应手了。看来,杰克·伦敦有些笨,但是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不经过笨工夫就可以学到的呢。 王充注重积累 ——厚积才能薄发 汉代的王充是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是在非常清贫的情况下开始治学的。他的家里很穷,没有钱来买书,于是,他就到洛阳的书店里去读书。读完一本就背一本书,看完一个店里的书就到另一个店里去。他读的书非常多,在《汉书·艺文志》中列出的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六类书,共 13000 卷,只要当时存世的书,他几乎都一一读过。因此,在他的脑海里积累了丰富的知识。王充从 34 岁开始写《论衡》。为了能够专心致志地著作,他闭门谢客,拒绝一切应酬活动。在他的卧室的窗台书架上,到处放着刀笔和竹木简,一旦有好的想法,就及时地记录下来,直到临死前不久还在坚持这么做。因此,他为《论衡》这部书积累不少的素材,使得这部巨著得以顺利完成。 果戈里的笔记簿 ——创作的成功离不开材料的大量积累 俄国著名大作家果戈里,曾经很好地利用自己的广泛观察过后悉心记录的笔记簿进行了成功的文学创作。 这位作家的一个习惯就是身边常备一个本子,随时记下一切在社会上观察、体验到的事情。除了眼见的各种景物外,还有耳闻的各种有意义的话语。在这些记录里,天文地理花鸟虫鱼无所不有,既有多种动植物的名字和它们展示给作家并拨动他心弦的特别之处,也有挂在捕鱼狩猎者口头的俗语和朴实的但是耐人寻味的语言,还记录下了作者对社会、人生和事情的思考。这些记录为果戈里的写作积累了大量的有用的素材,他曾经不无得意地把自己心爱的笔记簿称为“手头的百科辞典”。 马克思的广博涉猎 ——广泛的积累非常有用 革命导师马克思,为了动手写《资本论》,阅读了 1500 种以上的书,在书中引用了十几个学科、数百个作者的观点,留下了 100 多本读书笔记。他有极为丰富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法律等社会科学知识,并对文学艺术有极高的修养,海涅、歌德、但丁、巴尔扎克、莎士比亚等著名作家的作品,他能如数家珍,随口吟诵。他几乎掌握欧洲一切国家的语言,能够用流畅的英语、法语著述立说,对自然科学也有很深的造诣,在他的头脑里积累储存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和资料,这些有益的积累,对成就他的事业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契诃夫的创作题材 ——创作需要实际的积累 有一天,几个青年问俄国作家契诃夫:“怎样才能获得创作题材?”契诃夫顺手拿出一本厚厚的日记说:“这里有 100 个题材。”这几个文学青年看着这珍贵的日记本入了迷,日记中所记的每一个材料都生动、感人。有个青年说:“真想买几个回去,这些材料太好了。”契诃夫笑着说:“题材是无法用金钱买到的,每个题材都是作者本人深入生活积累的结果。” 白居易陶罐积累资料 ——知识的积累有时候比创新更重要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为了积累诗作素材,准备了许多陶罐,并分门别类贴切着标签,整齐地放在一个七层的架子上,他平时收集到了资料,按不同门类投到各自的陶罐中,等到资料积累的足够写作时,就把陶罐清空完成作品,然后再重新开始新一轮的资料搜集。
袁枚的《苔》是一首人生励志的小诗.苔虽然在阳光不能照到的地方,又那么渺小,悄然的开着,不引人注目,更无人喝彩。但是它仍然那么执著的开放,毫不自惭形秽,在逆境中有勇气实现自己的价值,充满自信,认真的把自己最美的瞬间,毫无保留地绽放给了这个世界。原诗共20个字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是的苔的“志向”来自青春,来自光照,更来于它的自省:“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来自它的向往。一个有向往的人,他才有上进心,才有求知欲,才有奋斗的动力。伟大的毅力只为伟大的目标而产生。高昂的志气,代表了一个人的生命动力,体现了一个人的灵魂。秦朝的开国皇帝嬴政,在他没有掌权的时候,就立下了“统一六国”的壮志,最终完成了夙愿。彭德怀元帅,这位很有个性的湖南人,在中国革命的长河中,出生入死,坚强不屈。是什么促使他这样做的呢?是他“翻身做主人,为穷人求解放”的志向。彭元帅从“志”中挖掘出了自己潜在的能量,产生了强烈的革命激情,从而把自己交给了党的事业。没有远大志向的人,往往得过且过,永远也不能把握成功的契机,永远也不会有所作为。志向,对奋发的人来说,是动力;对迷茫的人来说,是指路标;对失败的人来说,是鞭策,它每时每刻都在提醒人们,加把油,胜利就在前方。
文化是无处不在的,它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活动,影响着健康,也影响着医学科学的形成与发展.中西医学的许多差异都与相异的文化土壤有关,是文化选择的结果。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西医学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西医学论文篇1 浅谈中西医学与中西文化 摘要:文化是无处不在的,它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活动,影响着健康,也影响着医学科学的形成与发展.中西医学的许多差异都与相异的文化土壤有关,是文化选择的结果。本文主要从中西医学看中西文化存在的差异,除了差异还存在哪方面的共同点,而文化发展的规律又将导致中西医学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都是本文涉及到的问题。 关键词:中西医学 中西文化 一切从一部电影说起.电影《刮痧》中讲述了男主人公因其爸爸为其儿子刮痧而被告虐儿展开的一系列故事,而在这部电影中,反映了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和口耳相传的经验中医学的矛盾,揭示出中西文化的冲突,同时也说明的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与中国医术的精湛.由此引发了我的思考:文化是无处不在的,它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活动,影响着健康,也影响着医学科学的形成与发展.中西医学的许多差异都与相异的文化土壤有关,是文化选择的结果。 首先,从中西语言文字来看中西医学.语言文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类文化现象,是思维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医学体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中西方的文字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对医学的影响也不难理解。中国的象形文字是视觉文字,而其他国家的文字多为视觉文字。视觉文字比听觉文字稳定,易于流传和继承。这种稳定性使中医易于继承和统一,使中医理论高度稳定的原因之一。西方文字使拼音文字、听觉文字,稳定性较差,它的集约性较差,抽象性突出,表义相对单一,这些特征对西医发展的跳跃性、理论的抽象性和学科的科学性都有一定的影响。 语意的差异对中西医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中西方的科学发展状态及过程不同,中西方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不同,故语意的理性的意义存在着差异,这一点在中西医学中的表现十分明显。中医之“气”不同于西医之“air”,中医之“脾”不同于西医之“spleen”,中医之脏腑也不同于西医之器官。还有中医是文学语体,而西医是科学语体。语体建构的不同对两种医学体系的建构具有不可小视的影响。 哲学作为文化的核心,作为最高层次的理论思维,一直指导着医学和其他科学的发展。中西医学从来没有脱离各自的哲学而存在。所以,从中西哲学的角度来分析中西医学的差异尤为重要。 中医将中国哲学与医学融为一体,当代的孙思邈说过不知《易》,便不足以言太医。而明代的张介宾也说过,“是以《易》之书,一言一字,皆藏医学之指南;一象一爻,咸寓尊生之心鉴。”中医的阴阳理论来自《易》的“太极生两仪”。五行学说源于“太极一气产生阴阳,阴阳化合生无形,五行既荫随含万物。”中医的基础理论几乎都可以在太极图中找到渊源。儒家和道家都源于《易》,儒以“仁术”规定着医学的方向和实用理性,影响着重义轻利、重人伦的医德原则。道以“道法自然”、“一分为二”、自然无为和辩证法等理论影响者着中医的理论基础和防病治病思想。 至于西方,从古希腊的留基伯、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和亚里士多德的原子论开始,西方的主流哲学都坚持着“实物中心论”,这种理论引导着西医把关注的目光放在构成人体的实体物质和器官等方面。近代西方形成的还原论思路认为,整体由部分构成,应当而且可以把整体分解为部分来认识,生命的整体性能,可以从它组成部分的性能完全解释清楚;在这种思路下,西医的研究从整体、器官、细胞,一直深入到分子和亚分子水平,并建构一系列基础医学学科。由此可见,中西医学在各自哲学运行的轨道上是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的。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中国的农耕文化强化了人们的无务实精神,中国人重安宁稳定而不愿涉险探索,重人伦而轻自然,重现世而轻未来,重求同而轻异议,重仕途而轻科技的文化特征对中医的影响十分明显,从医者多是仕途不顺才退而求其次,舍儒而向道者。而西方的航海及商业文化既有掠夺、利己、拜金等负面影响,又给人以战胜自然,敢于标新立异和藐视权威的精神。西医的发展与这些精神密切相关。 人是追求价值并按自觉目的进行活动的实体,任何对人无价值和不符合人预期目的的东西都会受到蔑视和抛弃。科学之所以能受到人的追捧,就是因为科学能使人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使人能利用科学来能动地让自然界服务于人,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需要。医学,作为一门科学,它的一切成果必须为人的健康、幸福和发展服务。医学的主体和对象都使人,人文精神不仅是推动医学发展的动力,而且是医学研究和医学服务的重要方法。 谈到科学精神,医学既然作为一门科学,如何能不体现科学精神呢?科学精神,它是一种实事求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它是一种求真、至善、臻美的理性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它还是一种执着追求真理和捍卫真理的伟大的理性力量,是一种为真理而敢于蔑视和反对神权、迷信、歪理邪说和一切强权的正义力量。纵贯几千年的中西医学史,从张仲景立足临床建立临证医学,金元四大家的学术争鸣,到李时珍历时30年,不畏艰苦的亲自栽培和收集各种药物标本,写出药学巨著《本草纲目》;从希波克拉底、盖仑、到巴斯德、哈维,无不唯实求真,蔑视神学和权威;无不舍身忘己,献身医学事业;无不具有怀疑精神、批判理性精神和谦恭、团结他人、博采众长的精神。一言以蔽之,在医学的发展过程中,无不贯穿着科学精神。 展望中西医学的未来,中西医学存在着文化屏障,虽然具有相同的精神,但科学的“融合点“还没有到来,目前要强行把两种医学合而为一是不可能的。但是,中西医学会最终走向融合,融合的条件是加快科学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因为,我们在文化交流与传播中,既不能拒绝外来的先进文化,又要坚持自己优秀的民族文化。一切先进的科学文化只有民族化才能扎根,中国优秀民族文化只有走向世界才能传播出去。中西医在文化交融过程中,必须明白这个道理!中西医的未来的光明的,让世人一起努力,让中西医在世界散发出最耀眼的光芒。 参考资料 [1]冯泽永.《中西医学比较》[M].科学出版社出版,2001. [2]郑兰英,《文化•医学与教育》[M].中国中医学出版社,2005. 中西医学论文篇2 浅谈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 摘 要:中医和西医是两种宝贵的医学科学,中医有着上千年的发展历史,其医学知识包含了中国医学者多年的医疗认知精髓,在医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中西医结合学科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医学成果,中西结合在治疗骨折、器官衰竭及麻醉阵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青蒿素治疗疟疾的医学成果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同,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医学发展中,中西医结合依然是研究的热点。本文从中西医结合医学概念入手,分析了几点对中西医结合发展的思考,并分析了中西医结合临床应用。 关键词: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中西医学 一、中西医结合医学概述 中西医结合医学是一项研究中西医联合治病的学科,从微观的角度上来看,这是一门研究中西和西医形成与发展的研究内容,探究中医和西医在治疗某项疾病中的优势和劣势,并将两种医学中的优点进行融汇,吸收两者的长处,制定一项新型的医学理论,更好服务于疾病治疗和医学进步。中西医结合发展是当前医�W发展的重要议题,也是未来医学发展的方向,中医注重养身和身体调养,对疾病治疗采取保守的治疗理念,而西医则直达病灶,消除身体的疾病部位,中西医结合医学囊括了中医和西医的治疗理念,对疾病采取宏观性的治疗策略,提高整体的医学水平。 二、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的思考 (一)中西医结合医学的观念认知 从医学起源和发展来看,中医是一种经验化的医学手段,其注重人体整体性的功能调控,重视人体微观病灶的关联系,是一种集体补偿性的治疗方法。中医则属于实验医学范畴,注重微观局部病灶的发病因,其治疗理念采取对抗性的治疗理念,直达病灶深处,对肿瘤、急性心血管等重症急症有很好的治疗效果。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要端正认知观念,不能将两种医学对立,要认识到两种医学的互补性,坚持中医医学的特色,将先进的西医设备和治疗方法和中医结合在一起,发挥两种医学的优势,促进中西医的融合。 (二)强化对中西医学的差异性认知 中医和西医属于两种不同的学科划分范畴,两种医学在治疗理念和治疗方法中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中西医几何医学发展要重视这种差异性,在医学差异性中寻求医学融合和合作,以医学科学作为基础理论,保持中西医学的发展优势,消除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困扰。中西医要深入研究生理和病理的内在联系,将宏观化的治疗理念纳入到西医中,将科学的研究方法融入到中医的研究中,从两者之间寻找新的理论支撑点,实现中西医结合医学的临床实践快速开展,在医学实践中完善中西医学。 (三)建设中西医学科学目录 当前我国的中西结合医学发展面临的困境之一是没有创建完善的科学目录,这影响了专业化发展进程,在高校的中西医结合医学的招生中,其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性的学科进行招生,这增加了科学定位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中西医学科学目录制定要秉承着医学开放、医学共享及医学融合的理念,推进中医科学的理论化进程,将中医治疗体系逐步完善,针对其药理分析、治疗方案及病灶研究等制定科学化的操作流程,实现中医研究方法和西医研究方法的统一性,真正实现东西融合的医药学发展理念。 (四)打造专业化的医学团队 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医学团队的支撑,我国中医学的学者和大师都已经年近不惑,西医传播和发展的后续力量严重不足,中医甚至进入了低迷的发展阶段,专业性中医人才的流失加剧了中医发展的困境。因此,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首先要建立专业化的团队,鼓励中医从业者研究西医的理论方法,也加速西医从业者的中医治疗理念提升,加快融合性医学团队人才培养。在学生培养方面,要注重医学理论知识的积累,同时培养学生先进医学研究方法的能力,培养高素质的中西医学科人才,为中西医结核医学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中西医结合医学的临床应用 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的目的是提升现有的医学水平,将中医和西医的优势融合在一起,实现中国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的衔接和融合。受到长期的思维认知束缚,很多人认为中医就是唯经验论,中医治疗是慢行调理,不能起到立竿见效的作用,而西医则直达病原,治疗效果显著。中西医结合医学临床实践应当在西医治疗的基础上,配合中医治疗理念穿插,将中医经典古方的药理学试验和西医的临床试验结合在一起,结合现代的技术实验去发展中西医结合医学。当前医学技术快速发展,中医学的优势体现在肿瘤疾病和妇科疾病的保守治疗,而西医则是以现代化的诊断技术来确定病情,中西医结合医学要秉承西医的诊断技术和诊断方法,挖掘中西医的优势,在西医的研究方法下开展中西药方的病理学探究,在临床实践中验证中医学的可信性,促进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的目的是融汇两家所长,探究医学发展的新方向,创建新型的医学理论和治疗方法,探究中医的病理学科学性,采用中医的诊断技术诊断病情病灶,采用药物提取技术挖掘中医药方的有效成分,实现中医和西医的完美融合。 参考文献: [1]于占海.对我国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的一点认识和思考[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09). [2]孙双双.浅谈中西医结合有待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J].中西医结核研究,2013(04). [3]李 恩.发展中西医结合医学,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6(05). 猜你喜欢: 1. 中西医学的优势与趋势 学术论文 2. 中西医结合医学毕业论文范文 3. 中西医临床毕业论文 4. 西医临床毕业论文
中医学不是自然科学的分支 ,它一直与中国古代哲学交融在一起 ,中医学有着自己对生命本体的认识 ,有着自己特定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过程。下文是中医毕业论文范文大全,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医毕业论文范文大全【1】
试谈中医学专业的生理学教学改革
摘 要:在医学课程中,生理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课。
根据教学要求,中医学专业学生也要学习生理学。
针对该层次学生,我们认为采取“中西医融合”的教学方法,可以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中医学专业 生理学 中西医融合
作为一名生理学教师,面对中医学专业同学,如何能够既突出中医学的特点,又讲好生理学的基础知识,是学好中医学专业的重点。
在中医专业教学工作中,我们逐渐摸索出一些较为有效的方法,即:“中西医融合”。
1 对教师的要求
生理学是研究正常机体功能活动规律的科学。
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学好西医的基础。
但中医专业学生在学习生理学之前,往往先学习中医学基础理论,特别是中医学基础的“脏象学”部分,相当于中医的“人体生理学”。
中医学对生理过程的认识自成一套体系,当学生接触到西医生理学时,这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会对学生学习和理解造成困难。
因此,作为西医院校毕业的教师,要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中药学以及中医诊断学等内容,既可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又有利于更好地与学生探讨[1]。
另外,教师还需正视一个新问题:如何应对已从网络获得大量信息的学生?它迫切要求高校教师不断补充学术养份、拓展学术视野、更新学术理念,以保持对学术新知的热情,从而主动及时地给自己的学术生命输入新鲜血液[2]。
本教研室要求教师除了课堂教学外,在课余时间也要学习中医的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另一方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积极关注前沿学术动态,了解学术热点,参加科研活动,撰写科研文章。
2 理论教学中要做到“中西医融合”
中西医都是科学,只是各自的研究方法、手段、发展背景的不同而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理论体系[3]。
在理论教学中,尽力寻找到一些生理学与中医学的共通点,在讲授的时候加以结合,以此构建中西医理论体系之间的沟通平台[4]。
第一,我们对中医学和西医学中内涵一致,仅仅是提法不同的内容进行整合。
打个比方,学习绪论这章时,根据内环境稳态内容,把生命活动的对立统一、维持相对稳定状态等普遍存在的规律与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互相转化的阴阳对立统一学说相比较,使学生在掌握内环境稳态的基础上,对于中医理论的总纲―“阴阳学说”[3]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又如,在讲授器官生理作用时,把中医理论中脏腑的相关功能与之相比较:西医中心脏的泵血功能与中医学中心主血脉的功能是一致的;西医中肝的主要功能是:贮血和消化,这与中医学中肝主藏血、主疏泄的功能是一致的;西医中生成尿液是肾脏的主要功能,这与中医学中肾主水的功能是一致的。
通过“中西医融合”的方法将两大理论体系不断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从而达到融会贯通,为学生架设起一座沟通中西医学的桥梁。
第二,除了比较这些共通点,我们还特别提出中西医之间对器官生理功能和意义理解上的差异,使得学生能够更好理解和记忆。
例如:中医学对心功能的阐述是“藏神,主血脉”,它除去包含西医生理学中心血管系统的功能,其中还囊括神经系统的部分功能。
3 实验教学的“中西医融合”
生理学是一门实验性科学,其一切理论都源于实验[5]。
实验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如动脉血压调节实验中,学生通过给家兔耳缘静脉注射肝素、乌拉坦等药品,随后进行颈总动脉插管,就可以掌握静脉注射、动脉插管等操作方法。
同时通过牵拉、夹闭颈总动脉以及电刺激迷走神经等操作,来验证降压反射的相关理论,使学生对此知识点理解得更透彻,记得更牢固。
实验教学是最能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科研思维,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如何做好生理实验,如何通过实验得出相应的理论知识。
同时,在常规的实验项目中,我们还特地加入一些中医药学内容,以提高中医系同学的兴趣。
例如,实验5:调节动脉血压中,可以建议同学观察三七这种中药对动脉血压的影响;还可以观察中药木香对小肠平滑肌的影响。
4 根据不同专业区别对待
在我校,中医专业学生既有文科生,又有理科生,学生起点差异比较大,而且生理学教学课的时间有限。
因此,作为生理学教师,要根据学生的不同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同水平,对教学内容有所侧重,当然是在保证掌握基本内容的前提下。
例如:生物电现象的形成机制,对于药学专业,这部分内容熟悉即可,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其详细过程;但对于中医专业,该部分内容要求全面理解和掌握。
通过这种不同专业和层次的区别对待,在有限的课时内,既做到了生理学基本原理和知识点的覆盖,又突出各专业的特色和重点。
5 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对于中医学专业学生而言,生理学内容较多,而课时少,如果采取“填鸭式”的讲授方法,学生接受起来比较困难。
所以在要使学生有限的时间内最大程度地掌握好基本知识,作为教师必须抓住各章重点,突破难点。
抓住重点就是对教学大纲中所要求掌握的重点知识,进行详尽地讲解。
如呼吸运动的调节重点在于呼吸的反射性调节,而其中又以化学感受性反射尤为重要。
因此授课时主要讲授化学因素CO2,O2和H+对呼吸的影响,这样才能突出重点,做到层次分明。
也利于引导学生把握住重点进行自学和复习。
至于难点内容,也就是学生认为难以理解、难于掌握的内容,可采取比喻的方法,从而化难为易。
教学中抓住了重点,突破了难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就能抓住要点,分清主次,更深入地了解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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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菊华,陈懿,邓冰湘,等.五年制中医学专业生理学教学的体会[J].医药教育,2011,18(3):116.
[3]李保兰,韩曼.我校中医实验班生理学教学模式改革之探究[J].中国社区医师,2013,15(8):363.
[4] 肖爱娇,闵建新,伍庆华.PBL教学法运用于中医院校医学专业生理学教学的研究[J].宜春学院学报,2013,35(3):154-156.
[5] 刘海梅,闫福曼,徐进文,等.中医院校生理学推行TBL教学法的探讨[J].基础医学教育,2012,14(7):489-491.
中医毕业论文范文大全【2】
浅析中医临床医学面临的挑战及策略
【摘 要】中医临床基础医学成立至今,尽管在学科建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并不容乐观,尤其在学科性质、学科定位、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
因此,面对现状,应当有策略、有计划的积极应对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经典以弥补不足,并尽可能发挥学科原有的优势,大胆进行改革,努力推陈出新,以促进学科的迅速发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中医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传统经典课程合并组建为中医临床基础学科。
此后,各中医院校以此为模式,纷纷进行了学科的改革,以新的.中医临床基础学科来开展各项工作。
尽管临床基础学科从组建开始就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依然按此方式在进行着。
回顾新学科成立后近8年的时间,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尤其学科的整体面貌有灿然一新之感。
但若从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而言,其现状不容乐观。
【关键词】中医临床医学;现状;对策
1 学科现状的客观评价
临床基础学科成立至今,从学科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应该说是利弊共存、喜忧参半。
对此作一客观的评价和分析,是目前学科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工作。
学科面临的困境
临床基础学科成立后虽然对中医学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有利的影响,但也明显地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归纳起来说,主要面临三方面的困境。
其一,《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合并是行政划分的结果,合并之前应该进行过科学的论证。
但到目前为止,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是“三家”分而行之,基本与合并之前无太大变化。
因此,远远没有达到产生“合力”的效果。
其二,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校原来的《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专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伤寒专业实力雄厚,有的可能在金匮、温病专业方面研究水平较高。
而简单地合并之后,就冲淡了三门课程的原有优势。
也许初衷是以优促建,以好带动全体共同前进。
但结果却是相互牵扯制约,干扰了学科的发展进程。
其三,没有新的统一的教材,教学还是保持着原貌,因而完全不能表现出“临床基础”的特色或独特之处。
三门课程的合并,结果就象是“拼盘”一样,只有形式,没有贯穿整体的核心内容。
学科长处面面观
任何新生事物均有生机勃勃的一面,因此,临床基础学科以新学科的形式出现,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以理推之,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拓宽了专业范围。
由于临床基础学科涵盖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课程的丰富内容,所以其研究的范围较之原有学科明显扩大,在研究的内容方面则可更为灵活。
《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均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治疗学内容,但在外感热病及内伤杂病的诊治方法上,又有着一定的相通之处。
因此,打破原有的学科框框,可以对这些交叉内容进行深人的研究,改变以往此类研究较少的现象。
其二,更新了原有的学术思维模式。
以前三门课程单独而立时,在学术思维方面也大多是各不相干的。
比如,虽然温病学理论的形成与《伤寒论》有密切关系,但在具体的研究思维方面,却很少联系到《伤寒论》来展开思考。
再如,《伤寒论》与《金匮要略》同为张仲景所作,尽管各自涉及的重点不同,但学术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然而从这一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学者却并不多见。
所以,三门课程合并之后,对学术的发展可以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仲景学说的深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为该领域研究生整体能力的提高提供广阔的空间。
温病学是研究外感热病的专门学科,《伤寒论》中亦有许多有关外感热病的理论和方法,前者主要探讨感受温热病邪引起的温病,后者则主要研究感受寒邪引起的外感热病。
二者在这一点上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所长,分而研究均不全面。
在原有学科之中,研究生在选题时,理论、实验及临床研究必然会受到学科研究领域的限制,因而对其整体学术水平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不利的。
而学科合并之后,突破了这个“瓶颈”,研究生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将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导师也将从外感热病辨治的角度进行培养,从而使研究生实际诊治疾病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均得以提高。
2 学科困境的原因探析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临床基础学科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其关键环节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当前临床基础学科不良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学科性质模糊、学科定位不准、课程设置僵化。
中医学专业毕业论文
中医学不是自然科学的分支,它一直与中国古代哲学交融在一起,中医学有着自己对生命本体的认识,有着自己特定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过程。下文是中医学专业毕业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中医临床基础医学成立至今,尽管在学科建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并不容乐观,尤其在学科性质、学科定位、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因此,面对现状,应当有策略、有计划的积极应对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经典以弥补不足,并尽可能发挥学科原有的优势,大胆进行改革,努力推陈出新,以促进学科的迅速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中医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传统经典课程合并组建为中医临床基础学科。此后,各中医院校以此为模式,纷纷进行了学科的改革,以新的中医临床基础学科来开展各项工作。尽管临床基础学科从组建开始就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教学、科研、临床等工作依然按此方式在进行着。回顾新学科成立后近8年的时间,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尤其学科的整体面貌有灿然一新之感。但若从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而言,其现状不容乐观。
【关键词】中医临床医学;现状;对策
1学科现状的客观评价
临床基础学科成立至今,从学科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应该说是利弊共存、喜忧参半。对此作一客观的评价和分析,是目前学科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工作。
学科面临的困境
临床基础学科成立后虽然对中医学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有利的影响,但也明显地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归纳起来说,主要面临三方面的困境。其一,《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合并是行政划分的结果,合并之前应该进行过科学的论证。但到目前为止,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是“三家”分而行之,基本与合并之前无太大变化。因此,远远没有达到产生“合力”的效果。
其二,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校原来的《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专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伤寒专业实力雄厚,有的可能在金匮、温病专业方面研究水平较高。而简单地合并之后,就冲淡了三门课程的原有优势。也许初衷是以优促建,以好带动全体共同前进。但结果却是相互牵扯制约,干扰了学科的发展进程。
其三,没有新的统一的教材,教学还是保持着原貌,因而完全不能表现出“临床基础”的特色或独特之处。三门课程的合并,结果就象是“拼盘”一样,只有形式,没有贯穿整体的核心内容。
学科长处面面观
任何新生事物均有生机勃勃的一面,因此,临床基础学科以新学科的形式出现,也具有一定的优势。以理推之,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拓宽了专业范围。由于临床基础学科涵盖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课程的丰富内容,所以其研究的范围较之原有学科明显扩大,在研究的内容方面则可更为灵活。《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均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治疗学内容,但在外感热病及内伤杂病的诊治方法上,又有着一定的相通之处。因此,打破原有的学科框框,可以对这些交叉内容进行深人的研究,改变以往此类研究较少的现象。
其二,更新了原有的学术思维模式。以前三门课程单独而立时,在学术思维方面也大多是各不相干的。比如,虽然温病学理论的形成与《伤寒论》有密切关系,但在具体的研究思维方面,却很少联系到《伤寒论》来展开思考。再如,《伤寒论》与《金匮要略》同为张仲景所作,尽管各自涉及的重点不同,但学术思想是完全一致的。然而从这一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学者却并不多见。所以,三门课程合并之后,对学术的发展可以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仲景学说的深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为该领域研究生整体能力的提高提供广阔的空间。温病学是研究外感热病的专门学科,《伤寒论》中亦有许多有关外感热病的理论和方法,前者主要探讨感受温热病邪引起的温病,后者则主要研究感受寒邪引起的外感热病。二者在这一点上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所长,分而研究均不全面。在原有学科之中,研究生在选题时,理论、实验及临床研究必然会受到学科研究领域的限制,因而对其整体学术水平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不利的。而学科合并之后,突破了这个“瓶颈”,研究生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将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导师也将从外感热病辨治的角度进行培养,从而使研究生实际诊治疾病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均得以提高。
2学科困境的原因探析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临床基础学科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其关键环节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当前临床基础学科不良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学科性质模糊、学科定位不准、课程设置僵化。
但大多专家认为既不是基础学科,也不宜划在临床基础学科的范围内。但如此一来,就带来一些不良的后果。因为学科性质的含糊不清,导致学科在发展方向上失去了明确的目标,从而影响了学科发展的速度。
学科性质模糊致使发展方向不确定
一般来说,学科性质取决于学科所涉及领域的主要特点和研究的根本内容,而其性质如何又对该学科的发展方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临床基础学科所包括的《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学科性质,长期以来被认为与《内经》相同,属于古典医籍范畴,因而被合称为四大经典。从其内容来看,实际包括了从基本理论到临床诊治各种疾病的方法,内容极为丰富。临床基础学科成立后,有学者对学科性质的表述是:既有基础学科的特点,又有临床学科的属性。单纯从这一定义来看,应当说是抓住了原来三门学科的基本特点,并没有任何的错误。但是,由于学科在定名时已经强调是“临床基础”,这就表明,该学科应是基础与临床的桥梁。该学科是一门联络基础与临床的桥梁学科。说明它既不同于纯基础的生理、生化、解剖、中医基础理论等学科,又不同于内、外、妇、儿等纯粹的临床学科。而完全属于临床基础的学科大致有中药、方剂、中医诊断学等。对于临床基础学科的性质究竟如何确定,一直以来尚未有定论。
学科定位不准导致教学重心不明确
正是由于学科性质模糊带来的学科定位不准,导致教师在教学中对教学重心的把握难以确定。以往三门课程属经典时,主要的教学重心是放在培养学生临床处理疾病的能力方面,各教学环节均围绕这一主题加以强化,比如多讲一些名家的临证经验、穿插临床诊治的典型医案,有些课程还安排学生去医院见习等等。不少中医院校还把这三门课划入临床,有自己的专门病房,以方便学生在学习中实习。这些,都是为了提高学生临床处理疾病的整体能力而做的具体工作。现在,将临床基础学科定位为桥梁课,那么过于偏重临床就违背了“桥梁”的特点,从而造成教师教学中的困惑,最终将对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课程设置僵化造成学科知识不系统
任何学科的存在,均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这样一个重要条件。临床基础学科所涵盖的三门课程,虽均可包括在中医学辨证施治的理论体系之中,但具体而言又各自具有一定的特点。比如,《伤寒论》主要是探讨六经辨证,并以这一理论体系贯穿始终;温病学则主要探讨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并将其作为外感温热性疾病临床诊治的基本纲要。因此,彼此之间在理论体系方面就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况且,形成临床基础学科这一新学科之后,在学术发展方面,未能将这些各具特色的理论体系加以梳理而使其融会贯通为一体。所以,在课程设置方面并未出现新的改变,目前的现状是仍然保持以前的课程原貌,给人以“穿新鞋、走老路”的感觉。按逻辑推论,伴随新学科成立的应当是相应的较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在课程设置上也应有相应的变化,但目前学科在这一点上明显滞后,这也是学科不能很好发展的重要原因。
研究范围太广致使力量分散无特色
事物的发展都是一分为二的,临床基础学科研究范围的扩大,尽管给学者们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但研究范围太广太杂,也必然带来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研究力量分散(学科人员本身就不多),并会因此而造成研究内容在深人程度上受到影响,最终的结果就是学科在研究内容上缺乏特色。而一个学科没有自己的研究特色,在整个中医学研究领域中就会逐渐地失去竞争力和应有的地位。
经典著作淡化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由于三门经典课程合并形成临床基础,对原有的经典著作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因此学生在掌握中医基础知识方面出现明显的不扎实现象,换而言之,就是中医的基本功受到明显影响。在中医学之中,许多非常重要的理论均来自于经典著作。其实,《伤寒论》、《金匮要略》和温病学包括的原著内容,还只是中医典籍中的一部分,但也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连这些都不强调要牢固掌握,那么,中医的精华要如何来保留和传授给学生呢?当然,教学质量的问题还涉及到后期的临床实习等复杂环节,但在校期间对经典著作淡化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3学科工作的应对策略
面对当前中医临床基础学科的现状,我们应当采取怎样的策略和措施呢?鉴于近期内学科的构建不可能有较大变动,必须在现有的条件下扬长避短、积极努力,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科的发展。
大胆尝试,推陈出新
为了促进学科学术体系的发展,在课程设置和教材的编写方面必须大胆进行尝试。近年来,不少专家和学者对此已经做了许多探讨,比如,有专家提出可以将三门课程以及其他学科中有关中医辨证论治体系的内容提取出来编成辨证理论的教材、将《伤寒论》和温病学有关外感病的内容编写成《外感热病学》、或直接将三门课压缩编成《中医临床基础》等等,有些院校已经开始做了初步的工作川。这些设想和构思均有积极意义,但有的肯定存在缺陷或问题,可以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深人论证和研讨,在取得一定共识之后,委托某一院校牵头编写,先在小范围内试用,成功后再普及。希望能在中医临床基础学科改革的过程中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并由此促进中医学理论和中医教育事业的进步。
摆脱束缚,发挥优势
临床基础学科将《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组合在一起,但学科的发展不应受到所谓“临床基础”一个学科的束缚。各校可根据自己原来三门课程的不同优势选择其侧重点,可以《伤寒论》为重点,也可以金匮或温病学为重点。总之,尽可能发挥原有的优势,抛弃门户之见。三门课程之间可以互相支持,凡是有利于其优势保持和扩大的工作,均应有目的、有计划地去努力进行。比如,在研究内容方面,可以根据以前的优势项目制定几个主要的研究方向继续深人研究,并合理的将学科人员分组结合,按照个自的长处配合工作。一旦目标明确,人员分工妥当,各项工作就会有序地进行,而学科也应当会因此而不断发展。
保持特色,强化经典
多年来的中医教育实践证明,经典著作中的许多辨治理论是中医学的精华所在,切不可轻易地将其丢弃。《伤寒论》、《金匮要略》均为古典医籍,堪称是中医理论发展的根基之一;温病学虽然是现代教材,但其内容却来源于古代温病学家的原著,如《温热论》、《温病条辨》、《温热经纬》、《湿热病篇》等,均是温病名家的经典之作,)其中包涵了丰富的临证经验和非常重要的辨治思路。因此,对于这些经典原著的内容,应予以保留,并作为深人研究中医理论的必要课程。加强原著的学习,不仅对提高学生处理疾病的实际水平很有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并能够使其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的特色。
适应现状,弥补不足
首先,应当逐渐的适应目前的现状,尽管大家对该学科有诸多的`不同看法和意见,但为了将其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必须停止争论,将目光转向如何弥补其不足方面。比如,不要过多地纠缠其学科是否为桥梁课,可以按照以往的习惯仍将其定位在偏重临床,保持原有的特色和临床技能培养的重点。这样可以避免因教学重心不明确可能导致的学生学完三门课程后什么都不扎实的缺点。其次,为了改变学科合并后人员减少而产生的不利状况,除了要求全体教师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尤其是拓宽知识面之外,还可以考虑尝试让青年教师学习教授二门课的做法。既可以逐渐培养一专多能的师资力量,还能为将来的学术理论的整合奠定人才基础。同时,鼓励大家多做《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三门课程之间的交叉研究,力争从中找到一些较好的契合点,甚至提出新的观点、创立新的理论。
综上所述,中医临床基础学科的现状有喜有忧。面对现状,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积极的态度,有策略、计划的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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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中医基础医学199812
心力衰竭,是各种原因导致心脏负荷过重、心肌损害及收缩力减弱所致的心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的一种综合征,是各种心脏病的严重阶段,其发病率高,是世界性日趋严重的危害健康的主要问题。中学对本病病因病机的认识渊源已久。在治疗上也已取得了较理想的疗效,我院近2年完成的中西医结合市级课题《中药益心汤对心衰患者血浆脑钠肽作用的临床研究》结果再次证实利用中医理论指导临床,运用中医中药治疗该病对于降低再住院率、病死率,及提高生存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中医学对心力衰竭的认识
心力衰竭属于中医的“心水”、“心悸”、“喘证”、“水肿”等范畴。《内经》记载:“心胀者,烦心短气,卧不安”、“脉痹不已,复感外邪,内舍于心……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上气而喘”,“心胀”和“心痹”就其临床表现而言可归于心力衰竭。张仲景发展了《内经》水气为病的思想,提出了“心水”病名。《金匮要略》:“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描述出心力衰竭的主要症状。中医学“心衰”病名首见于唐代孙思邀《备急千金要方》。详述见于宋代《圣济总录·心脏门》:“心衰则健忘,不足则胸腹胁下与腰背引痛。惊悸,恍惚,少颜色,舌本强”,此处“心衰”虽非心力衰竭的典型表现,但与心力衰竭是有一定联系的。
2、中医学对心力衰竭病因病机的认识
中医学认为心主血脉,心力衰竭则是各种病因导致这一功能受损而发生的病证。心衰的病因主要为心脏自病或他脏之病影响及心,造成气血阴阳诸虚,或六淫外邪犯心,从而损伤心脏。
心气虚衰为发病基础
心的主要功能是推动血液在全身经脉中运行以濡养周身,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心气”上,即心气是推动血液在血脉中运行的动力来源。心气充沛,才能维持正常的心力、心率和心律,才能保证心血的搏出,使血液在脉管中正常运行。正如《仁斋直指方》所谓:“人以气为主,一息不运,则机缄穷;一毫不续,则窍壤判……血脉流行者亦气也……盛则盈,衰则虚”。可见,若心气虚衰,推动血液运行无力,就会出现周身失养,进一步使心功能下降。《内经》称“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圣济总录》:“虚劳惊悸者,心气不足,心下有停水也”,则明确指出了心气虚为心力衰竭的基本病机。邓铁涛[1]认为:“五脏皆致心衰,非独心也”。肺、脾、肝、肾的功能失调都可影响到心,而发生心衰。心力衰竭的主要病位在心,又常常与肺、脾、肾等脏相互影响。
正虚为本,瘀血为标
心力衰竭发病机制始则多因心气虚弱、气不运血、心阴亏耗,表现为气阴两虚、心血不畅,进而气虚阳衰或阴损及阳,而致“阴阳两虚,心脉瘀滞”,成为心力衰竭的病理生理基础。尤以心阳(气)亏虚,心脏鼓动减弱,营运无力为其病理变化的主要方面。心气不足贯穿心力衰竭始终,是心力衰竭恶化的重要因素。王清任在《医林改错》中曰:“元气既虚,不能达于血管,血管无气,必停留为瘀”。心血瘀阻则出现心悸,胸闷胸痛,面色瘀黯,唇甲青紫,舌有瘀点或瘀斑等。
水气泛溢为最终结果
《素问·逆调论篇》说:“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水气之客也”。其认为除血脉不通外,心力衰竭还与水气内停有关。又如《三因方·水肿》称:“短气,不得卧,为心水”。心气虚损衰竭,无力推动血行,血流迟滞,瘀而成水。由此可以推论出:心气虚导致血瘀,血瘀又进而引起水停,从而引发了咳喘、水肿、心悸等一系列证候。
关于心衰病机虽有较多论述,但认识是有一致之处的,即心衰的正虚与标实是相互交织共同存在的。其中,阳气虚衰,水饮与血瘀内停是贯穿于心力衰竭病程中最基本的病理机制。心力衰竭的病因病机可以概括为:心气虚→血瘀→水停→心虚加重,与现代医学心力衰竭的神经内分泌机制(心功能不全→神经内分泌激活→心室重构→心功能不全加重)虽分属不同的理论体系,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3、中医治疗心力衰竭的研究进展
辨证治疗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灵魂,中医对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最重要的就是辨证论治,心力衰竭的辨证分型主要是依据病因病理的变化进行,由于心力衰竭的主要病理机制为本虚标实,所以现代大多医家都以虚实为纲,病变累及脏腑为目,结合临床实践辨证分型。
专法治疗
杨积武[9]创制的强心宁煎剂涵盖了现代医学治疗本病所倡导的强心、利尿、扩血管及抑制心室重构的治疗大法。方由人参、黄芪、附子、丹参、泽泻、五加皮、川芎、甘草组成。以达益气温阳,强心利尿,行气活血化瘀,安神宁心之功。吴时达[10]等认为心衰的中晚期经中医辨证多为阳虚水泛,采用温阳健心灵口服液以温阳益气、利水活血,具有良好的近期疗效。李庆海[11]认为本病虚以气阴两虚为主,而心肾阳虚则多见于疾病的末期;实以水饮瘀血为主,治以益气养阴、活血利水为基本治则,创验方参麦宁心合剂。方由人参、麦冬、五味子、葶苈子、云苓、玉竹、车前子、桑白皮、当归、丹参、枳实、生龙骨、生牡蛎组成。诸药合用共奏益气养阴、活血利水之功。益气养阴则气血充足,鼓动有力,活血利水则瘀散水行,郁热自消,心安神畅。我们根据多年的临床实践认为心衰为本虚标实之证,心脏阳气不足(虚衰)为本,水停瘀血为标。因此,治疗需标本兼治,在补虚的基础上兼以利水消肿、活血化瘀。治宜温阳益气,活瘀化饮为基础。自拟益心汤:黄芪、白术、茯苓、桂枝、炙甘草、泽泻、泽兰、枳壳、车前子、当归、桃仁、南葶苈子、党参、临床观察其对心力衰竭患者的左室射血分数及血浆脑钠肽的作用均明显优于对照组。
实验研究
王振涛等[12]采用左冠脉结扎术致心肌梗死后心衰大鼠模型,观察了相同种类活血益气药的不同剂量配伍对心衰大鼠心脏系数及功能的影响,发现活血益气药可以改善心肌梗死后心衰模型大鼠心脏系数及功能,且方剂配伍中多量活血药的应用均能较明显改善心衰大鼠的组织学指标心脏系数。同时从心脏组织形态学角度证明了活血药和益气药均有逆转心室重构作用。赵英强等[13]采用腹主动脉缩窄术复制大鼠心衰模型,用原位凋亡检测方法及电镜观察强心剂组及对照组的心肌细胞凋亡情况,结果显示,正常对照组无心肌细胞凋亡,模型组凋亡明显,强心冲剂能明显改善凋亡,其作用与卡托普利相当。沈雁等[14]研究发现,温心胶囊能明显提高心力衰竭心肌被抑制的基质金属蛋白酶组织抑制物mRNA表达水平,加强抑制基质金属蛋白酶活性,阻止胶原降解及基质改建,调控细胞外基质代谢,提高衰竭心脏的射血功能。王洪良等[15]研究认为心复康口服液能通过改善慢性压力负荷性心力衰竭心肌线粒体腺苷酸转位酶1(ANT1)、心肌线粒体腺苷酸转位酶2(ANT2)的表达,从而抑制细胞凋亡、改善能量代谢,治疗心力衰竭后的心肌损伤。
应用中医药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在各方面均有较大的进展,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临床应用。众多医家对于心衰的认识虽各有一家之言,但总的来看其认识大同小异,基本上倾向于本虚标实,气阴两虚,水瘀互阻。在增强疗效、改善症状、提高生存质量、避免不良反应等方面显示了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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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摘 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着重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 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本质;处理模式;特征;完善2007年12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获得通过,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劳 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权威大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出现了重大改革和创新,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例如,明显突出了调解功能,扩大了仲裁的 受理范围,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了仲裁审理期限,确立了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制度,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对于劳务派遣情形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专门予以 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取费用等等,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 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期盼对我国将要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立法工作贡献绵薄之力。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一)劳动争议概念界定开展一项研究,首先应当弄清研究的对象,这就涉及对劳动争议概念界定。尽管“在每一研究的初期阶段,概念恰恰最难界定。”〔1〕在我国,最早对劳动争议 概念进行界定的学者是史尚宽先生,且该界定对后世影响最广泛:“劳动争议,广义的谓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于此意义,因劳动契约关系,雇用人 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之保护或保险,雇用人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雇用人团体及受雇人团体本身之内部关系所生之纠纷,以及雇用人或雇用人团体 与受雇人团体间因团体的交涉所生之纠纷,皆为劳动争议。然本章所称劳动争议,乃指狭义之劳动争议而言。即仅以各个之雇用人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及雇用人或 雇用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所生之争议为限。如因争议之当事人而为区别,前者可成为个人争议,后者称为团体争议。”〔2〕黄越钦教授认为,“‘劳资争议’四 个字乃一法律上具有特定意义之专有名词,并不是一切冲突、械斗、纠纷均可称之为争议行为。”因为:“依据‘宪法’生存权之理念,劳工得行使团结权,以进行 团体交涉,进而行使争议权,以达成其改善劳动条件之目的。为达此目的,劳工之争议权最后将落实在与雇方签订团体协约,故争议权行使之目的在缔结团体协 约。(凡不是以缔结或修订团体协约之行为,均不是劳资争议,笔者注)”所以,“可惜不论在立法上或在实务上甚至在学术上均有庸俗化的倾向,不但不能正确体 认此一专有名词之法律上的意义,甚且任意加以切割或以其他名词加以混淆。”〔3〕318王全兴教授认为,劳动关系有单个劳动关系与团体(集体)劳动关系之 区分。与单个劳动关系对应的劳动争议为狭义劳动争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议。与团体(集体)劳动关系和单个劳动关系对应的劳动争 议为广义劳动争议,其中包括狭义劳动争议和团体(集体)劳动争议。〔4〕基于上述分析,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 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其与史尚宽先生的狭义劳动争议、王全兴教授的广义劳动争议是一致的。因为王全兴教授 的广义劳动争议实际上就是史尚宽先生的狭义劳动争议。这一含义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劳动者及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及用人单位团体。(2)劳动争议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劳动权利和义务本身就具有广泛性,既有法定权利,也有约定权利,既有财产性质权利,也有人身性质权利。 包括就业、工时、工资、劳动安全与保护、劳动保险与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若干方面。同时,在集体合同争议中还会围绕相关利益生争 议。(3)劳动争议是劳动领域中的经济利益的冲突。例如,劳动关系解除争议,从其实质讲,都是为了一定的利益而产生的争议。(4)劳动争议是主体权利或利 益主张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劳动争议的处理也就成为解决这种权利或利益冲突的法定程序。(5)劳动争议由于以劳动关系为基础,而劳动关系又具有极强的社会 性特征。因此,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公正会对劳资关系的稳定产生重要作用。(二)劳动争议的本质劳动争议的现象呈现出多重个别 性和不完整性。从世界范围看,总结劳动争议现象的个别性,可抽象出的共性是:权利或利益的要求是彰显的,形式上表现为争执和冲突。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的劳动争议呈现出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时代特征: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数持续大幅增长;二是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数量急剧上升;三是集体劳动争议大幅增加。以 上劳动争议所呈现出的个别性特点,一方面说明了劳动权利义务配置的复杂性,不同的争执涉及各个不同层次、不同属性的权利请求权;另一方面也使得解决劳动争 议的各种程序法更应具有操作性,更应符合程序正义。冲突只是社会主体利益不协调的外部表现。虽然冲突表示“有明显抵触的社会力量之间的争 夺、竞争、争执和紧张状态。”〔5〕但西方的冲突理论也认为,冲突具有社会整合功能,实际上,权利救济本身的目的,正在于通过对冲突现象的价值评判,抑制 冲突的负面效应,减少冲突的发生或防止冲突的恶化,从而引导社会变革。因此,以法律解决或限制冲突的基础在于确认权利,而以法律解决或限制冲突的前提则在 于权利本质属性。对劳动争议性质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对劳动关系本质的分析基础之上。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是一个矛盾体:追求生存机会与追求利润的不同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矛盾体要求法律对其的调整,既要实现人格的自由和平等,又要反映人的生存与发展,是二者和谐的统一。从历史分析方法着手,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极强的社会关联性。从劳动关系的历史发展线索考量,雇佣劳动时代,是劳动关系的 革命时代,自由主义者将劳动关系全面债权化,实现了劳动关系“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利益的差别性和人格的独立性,使劳动关系的矛盾性也日益凸显。但是抽 象的平等性却掩盖了这种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并在人权平等的幌子下,忽略了劳动关系冲突的积聚过程。而且,伴随着工业的膨胀,劳动关系社会化加剧,自发和 自觉的双重力量使劳动者群体力量逐步产生。进入20世纪后,随着社会权利理念的确立,工会法及其团结权等制度赋予劳动关系更丰富的内容。以注重对劳动关系 的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有机调整的劳动法,也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被立法者所重视。从历史的视角考察劳动关系,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与其的联系是如此紧密,而法律思想和法律理念的转变:公法——私法——社会法的运行和融合轨迹,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劳动关系的本质及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一)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以上分析了劳动关系内部结构的不同利益取向以及外向性表现——权利冲突,并指出劳资争执是劳动关系运行的必然结果。劳动关系的社会化及与社会经济制度的 密切性,使得调整这种关系的实体法——劳动法颇具独特性:集中体现劳动权本位思想,使私法中的自然人格在劳动法中得以扩张,而成为法律关怀下的真实人 格。〔6〕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形成与发展,与各国所采劳动法制模式有紧密关联。台湾著名劳动法学家黄越钦先生将这些模式划分为四 种,即斗争模式、多元放任模式、协调自治模式和统合模式。〔3〕73斗争模式目前已无采用国家;多元放任模式主要指美国,与欧洲解决劳资问题大异其趣;协 议自治模式又分为劳资抗衡式和制衡式两种,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统合模式比较复杂,形成了社会统合模式、经营者统合模式和国家统合模式,分别以瑞典、日本 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这些模式的差别主要在于劳资争议及劳动条件改善所依托的力量:协议自治模式强化工会在其中的作用,而统合模式则强调国家、团体在其 中的作用。(二)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特征1.普遍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并采取不同的程序法救济。按照争议标的不同,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是指劳资双方依据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 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劳动争议当可以公力救济——诉讼解决。利益争议,一般指因为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 议。这类争议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衡量性和可诉性。利益争议在各国均以专门设计的调解、仲裁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如日本、美国等采取公力强行介入的“紧急调 整程序”。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之划分,成为程序立法乃至于管辖划分的重要依据。按照争议主体的不同,将劳动争议划分为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个别争议发生于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这种争议涉及的是具体的劳动者直接的和切身的权益。其争议主体是个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和雇主。集体合同劳动争议,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因为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一方是工会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划分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意义在于,二者在争议处理中采用不同的程序。 2.三方机制原则是劳动争议程序法中的主要原则。三方机制原则在劳 动争议程序法的体现,主要在不同的程序中予以构建。美国仲裁机构,虽分为特设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均由三方人员构成;德国的权利争议案件由劳动法院受 理,初审法院由1名职业法官和2名来自雇员和雇主的名誉法官组成,二审法官组成与初审相同,但二审中要求雇主方面必须有雇主协会的代表、雇员方面必须有工 会代表出庭应诉,当事人不能出庭。三审法官除与一、二审相同外,职业法官和名誉法官的比例都有所提高。利益争议之调解仲裁机构,一般由邦劳工部长担任主席 或任命,其他委员则由雇主团体与受雇劳动者团体组成。3.健全的工会法律制度及集体谈判法律机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颁布有工会法 或工会法律制度。在西方一些国家,工会成为本国劳动法制模式中重要的因素。如以法国、意大利为代表劳资抗衡模式,推崇工会理想主义,强调劳资关系自治;以 德国、奥地利为代表的劳资制衡模式,推崇“产业民主化”,除经营参议会制度外,尚强化工会的维权作用;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统合模式,其最大特征是工会在全 国劳动者中的领导地位,全国总工会与全国雇主联盟之协调构成个别劳动关系的基础,反对国家干预;以经营者统合模式为代表的日本,虽没有像瑞典那样有强大的 工会力量,但仍强调在企业层级的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协商机制。与以上工会的法律地位相对应,各国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集体判决法律机制。而且这种法律机制,绝 不仅仅是签订集体合同或团体协约,而是建立在结社权、缔约权、行动权等“团结三权”基础上的劳资协商的有机体系。4.法定的和平义务。劳资 争议之表象——冲突,决然不能只理解为械斗,激烈的外部对抗。各国劳动法或劳动程序法对当事人均得以法定的和平义务。如对罢工权的行使,一般规定必须由工 会来行使,而且必须是谈到破裂时当可行动。根据资料统计,瑞士有57%的团体协约中订有绝对和平义务。〔3〕76而当劳资双方以协商程序订立集体合同或团 体协约后,则应全面履约,不得违背协约内容而加以争议,否则违反和谐义务。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足及完善的初步探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其以前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存在的诸如仲裁前置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仲裁机构与行政职能不分、程序周期过长及效率低、“三方 原则”存在虚拟性等问题和弊端进行了相当大程度的解决,出现了文章开头所言的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 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劳动争议以个人劳动争议为程序法构建重点,没有将集体争议列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 仍坚持实行强制仲裁制度(只是在个别情况下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而且争议仲裁范围又只限权利争议;立法技术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等等。这些问题亟待进 一步研究和解决,以利于将要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立法工作。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应围绕上述问题与不足从以 下几方面问题着手:(一)完善集体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劳动争议针对的是个别劳动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由 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集体劳动争议是指10人以上具有共同诉求的劳动争议,其本质仍属个别劳动争议,所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际上没有涉及集 体合同劳动争议,这实为一大遗憾。实质上,从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产生原因看,它以个别劳动关系为前提,并对个别劳动关系进行内部机制约束,其主体、内容、 客体、运行的方式及范围,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所产生的影响力,都与个别劳动关系有着差别。从一定意义上说,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运行结果,影响着一国的经 济基础,进而会间接影响着上层建筑的变化。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也不仅仅只是集体合同履行纠纷,既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纠纷,也包括罢工权的行使以 及确认不当劳动行为纠纷等。在我国,由于没有罢工权立法和系统的不当劳动行为立法,实质上这两种争议已完全脱离权利救济法的运行机制。而集体合同的缔约纠 纷与履行纠纷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实际上没有涉及,这就使得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极不规范。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不完善与对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功能认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实际上,无论是劳资抗衡模式抑或劳资制衡模式以及社会统合模式,均强调了劳资之间的自治功能。而这些模式之代表国家在市场经济初期也与我国当前情形相类似,即主要依赖个别劳动关系法和劳动基准法来调整劳资关系。但由于劳动基准法的低标准性和刚性特征,使得劳资之间的对立难以和 谐。二战后,西方各国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开始寻求自治途径,并逐步强化了工会法律制度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目前,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劳动关 系的调整基本上使用了三层法律结构:以个别劳动关系法为主线(中层结构),以劳动基准法为基础(下层结构),以集体合同劳动关系法为重点(上层结构)。完善我国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础是健全工会制度和强化劳动者的团体权。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民主管理,还是集体协商,抑或集体合同劳动争议,都 应以健全的工会制度和协调、谈判机制作保证。由于我国实行一元工会制度,自上而下的工会结构体系在国有企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私营企业的数量和规 模的扩大,在其中建立工会组织成为当前一个重要任务。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对立情绪较为严重,解决集体争议的情绪化手段普遍。而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 业中,工会的代表性问题值得重点关注。代表性弱化或丧失代表性,实际上等于丧失了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基础。就劳动者的团结权而言,应以法律规 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并就协商和集体合同争议建立单独的解决机制,强化“三方机制”,注重调解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在当前法律还未赋予劳动者罢工权 的条件下,拟应在原解决因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调解范围。在相关法律中,将雇主与劳动者的协商谈判课以义务。在集体劳动争议中,宜将 利益争议和权利争议分开,利益争议主要以调解机制解决,而权利争议则应以仲裁机制解决。(二)进一步改革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及程序我国以前劳动争议实行强制仲裁制度,这实际上过度强调了仲裁程序作用,其立法之出发点概以为仲裁机关具行政依托性所致,由此又使得劳动仲裁行政化倾向加 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强制仲裁制度,但这只是在个别情况下,实际上强制仲裁制度并未根本动摇,而且争 议仲裁范围又只限权利争议。西方多数国家推崇诉权平等的宪法原则和权利,以“司法最终解决”为原则,构建了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诉求的不同解决机制,有着严 谨的学理基础和制度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因“诉讼爆炸”〔3〕320之现实影响,一些国家试图以调解程序分解法院之压力,但并未改变司法程序的 主要救济功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各国的实践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并非是争议解决的关隘和必经之路,实行强制仲裁的范围大多被严格控制在影响公共利益和社 会秩序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7〕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宜应以个别权利争议与集体争议划分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构建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和集体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权利争议)以司法解决为主途径,集体争议以“三方机制”主导下的仲裁程序为主途径,两个途径均可配之以调解程序解决, 充分体现程序的公正价值。(三)立法技术要高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律制度中的许多规定是立法技术缺陷造成的。主要表现 为:(1)用绝对确定性规则的形式表达了相对确定性规则的内容,用相对确定性规则的形式表达了绝对确定性规则的内容。例如,《劳动法》第80条的规定: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并未明确解决这一问题。既然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设置是“可以”,那么,如 果一个企业里不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如何调解?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2)目前存在的多头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现 象,尤其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发布关于时效、管辖与主管、当事人制度、保全制度与先予执行制度等一系列事关仲裁制度、仲裁体制以及诉讼制度、诉 讼体制这样一种状况。(3)由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涉及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诉讼体制问题,那么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先行确定劳动 争议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的合法性?根据《立法法》的第8条“仲裁和诉讼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诉讼制度、诉讼体制也应当由全 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来制定,以求法制权威统一。参考文献:〔1〕罗豪才.软法与公共治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6.〔2〕 史尚宽.劳动法原论〔M〕.台北:正大印书馆,1978:241.〔3〕 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4〕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473.〔5〕 乔纳森•H•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211.〔6〕 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M〕//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王闯,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84.〔7〕 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3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要害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纠纷 仲裁 一、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非常突出,侵害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但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打击了合法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令消费者怨声载道,并且损害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例如《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治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成为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强后盾。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途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如何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清楚思路,并在这基础上,给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商和解 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分清责任,取得彼此谅解,最后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消费者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解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而最终达成解决争议的方案。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种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且涉及的消费者争议大多数是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协商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最普遍,假如这种方式一旦被接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方式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因而也是世界各国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和经营者的态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只有双方都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才能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与强大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抗衡。假如经营者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假如经营者不讲信用,就可能会推诿,逃避责任,那样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协商和解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在碰到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时候消耗精力、时间而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那样的话就应当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三、调解 调解指在第三方的支持下,由当事人就有关问题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解决方式,其中以消费者协会调解最为正规。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将争议提交消费者协会居中调和,双方相互协商调解,从而达成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不同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参加,而调解是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三方参加,由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此时消费者协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它必须公正的调解;另外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无论调解是否达成协议或怎样达成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假如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消费者协会不得强迫履行。消费者协会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但是不能代协议双方当事人做决定。 在我国,消费者协会可谓是联系国家与广大消费者的纽带。各级消费者协会广泛的吸收国家政府机关的代表参加,为消费者协会争取国家对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道路。续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及相应组织五千多家,每年都要受理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投诉几十万件,截止2005年3月份、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224万多件。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与各方进行交涉、调解,为消费者挽回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协会受消费者委托时,是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是消费者的代理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往往标底金额较小,消费者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些小事假如不及时的解决处理,往往又会纵容不法经营者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案件并非都表现为争议案件,有时消费者只是希望能够制止某些经营者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一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赔偿。可以说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总体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缓解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部分冲突,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负担,也是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的调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消费者协会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没有法律强制力,实际工作起来没有威慑力度,经常力不从心,使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往往只有依托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解决那些令人厌恶不讲老实信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投诉。 四、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行政申诉提出后,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解决一定范围内带有民事性质的争议案件的活动,属于行政裁判行为的一种类型。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目前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行政机关的经济监督,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关的建设中,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关有——负责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问题的物价部门;负责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技术监督部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因此,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物价、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实际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促使其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 (一)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最高的经济利益,有时会损害社会利益,也包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假如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迅速健康的发展。而行政机关对消费申述的解决就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竞争的维护,大量实践证实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维护方式。 (二)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通过消费者向行政部门申述,行政部门能够利用强制的执行力及时地打击那些坑害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承担着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督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将会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数据,为繁荣市场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按《环保法》的立法模式,予工商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治理机就能更好发挥其完备的体系与消费者、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要以申诉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有很多优点;1、以申述的方式解决与协商、调解相比较,申诉的程序比较正规,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性会更强些。《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的程序,包括时间规定、回避制度等,这些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行政申诉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将纠纷交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解决。2、以申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会更经济。《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申述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以申诉的方式解决,会更有利于消费者。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后果。3、另外申诉还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解决消费纠纷的时间是60天,对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花费的时间会更短,同其他保护途径相比效率要高的多些。 五、仲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消费纠纷应当以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与其他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是由消费者、经营者、仲裁机构三方当事人参加,但是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它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经济性、快速性、保密性强的优点。 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的经济纠纷,进行法院外仲裁的机构。而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此可见我国仲裁委员会属非政府民间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应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假如要想以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将会非常的不便利。而且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所以这种途径在我国并不被争议当事人看好,现在选择仲裁方式做解决消费纠纷的不太多。 美国是最早尝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国家。美国仲裁协会在1968年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设立了“全国解决纠纷中心”,该中心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仲裁制度,并开始在全美范围内进行运作。在美国,一些商家往往通过合同约定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医疗和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都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的必备内容。假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愿意选择仲裁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将是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都有利的方式。我国某些城市也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的尝试。例如从2000年湖州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以来,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在同各地区仲裁委员会协商后,我国已经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辽宁、等地,设立了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当然,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要想正常发挥作用还需法律制度的认可,必须为现有的仲裁法所接纳,其做出的裁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仅相当于现在的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也只不过是现有消费者协会协调解的又一翻版而已。 六、诉讼 在我国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议。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力的方式。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判决具有强制力。另外法院可以依自身职权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消费者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在这,我们一般讲的主要是民事诉讼。虽然这种途径十分有力度也最有效,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考虑,民事诉讼不应该成为解决消费者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以民事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是保护消费者的最终途径,不应当是首选途径。消费者在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不仅自身要花掉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法院的司法成本费。假如所有的消费纠纷都交由司法机关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必然会不堪负重,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所以从考虑社会利益的方面看,分散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将会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 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有一些完善,但尚未完全走上正规轨道,大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市场,所以必须靠效率高、效果显著的方式调控市场,显然实现这一目标靠行政保护途径要比司法途径更可行些。 (三) 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的完善,非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等一些法规的出台,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简易程序的规定,但对于争议标的较小,发案又比较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来说仍显繁琐,消费者往往不堪费时、费力的诉讼拖累。因此,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应当仿效国外设立小额程序,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的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 七、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比、分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五种途径。笔者认为现实我国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情况选择其相应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应以行政保护为主,以调解、仲裁为补充,以民事诉讼为最后的渠道。同时加强规范、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其法律层次。抓紧制定消费者援助制度,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还可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向前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将会更加完备、高效。
试论现代公司法律制度摘要:阐述了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公司法的基本制度,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存在的问,提出了时现行公司法的补充、修改意见摘题关键词:公司法律制度思考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诸多商事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因为,它是规范商事主体,保护商事主体权利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它的核心是公司法律制度。1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根据公司法的精神,公司的股东向公司出资后,不再对其所投人的财产享有直接控制权,在强调出资人出资后仅有股权的同时,公司法强调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这样,公司就有了独立的财产权利,即公司可依法对其拥有的财产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需要说明的是,有限责任仅就出资人而言的,它不适用于公司,公司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种独立的人格表现为: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作为人格的独立性,还表现为独立于股东和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表现为独立于政府。人格的独立性和股东(出资人)的有限责任的结合,是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特征,才能成为富有活力的市场经营主体。2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l)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利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如何既满足企业出资人的利益,又满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这是企业法律制度设计必须注意的问题。如果让企业的出资人承担过重的责任,则不能刺激出资人投资的积极性,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样,如果不能使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债权人承担过大的风险,“信用”危机出现,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健康发展。因此,公司法成为平衡出资人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最好的企业法律制度。(2)公司法律制度是较好调整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实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法律制度。我们知道,当出资人将企业交给经营者经营时,既要使企业经营有效益,使出资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同时又要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使经营者忠于所服务的企业及其出资人。因此,企业需要有制衡关系的组织和科学的管理。而公司法律制度中的组织机构制度、法人治理制度,可以使公司的运营管理科学化,有利于调整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关系。(3)公司法律制度是国有企业走向现代企业的法律制度。改制前的国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不能真正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能成为在市场上竞争的市场经营主体。公司法通过具体规定公司法人制度、为国有企业改建为名副其实的企业法人提供了较充分的规则。所以,公司法律制度是国有企业走向现代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l)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设立须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九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具备“人”、“物”、“行为”和“组织”方面的要件:①设立人应符合法定人数。②设立公司必须符合物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其二,公司都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③设立人必须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运营的自治法,在公司事项的审判和仲裁中,章程具有适用顺序优先的地位。公司法不仅要求设立人共同参加制定公司章程,还包括设立人应无一例外地同意公司章程的条款。④设立公司应符合公司组织的条件,即要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等。⑤设立公司必须履行公司设立的程序。设立公司应在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也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日期。(2)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是股东为达到公司目的所实施的财产出资的总额。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确认的资本筹措与运营的重要制度。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是:第一,资本法定。第二,强调公司必须有相当的财产与其资本总额相维持。第三,强调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3)公司组织与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公司法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精神和公司法人治理的要求,规定公司设立下列机构: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②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公司为执行董事);③经理(总经理);④监事会。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其核心是使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并采用公司法规定的组织体制,完全采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只要真正这样做了,才不是徒具形式,就能够收到改革的效果。(4)公司终止制度。公司终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破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公司破产的原因(或破产界限)。这里的“不能”是指持续的“不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与“资不抵债”不同。二是公司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②股东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而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上述解散情形出现时,除公司合并、分立免于清算外,其他解散情况出现公司均必须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才告消灭。如果,公司不进行清算就终止,将意味着对公司债权人的侵害。3现行公司法律制度的问题及思考由于制定公司法时,我国刚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许多矛盾尚未充分幕寡,公司法就不可避免地会留下缺陷。因此,借鉴国外成功的作法对公司法应进行适当的补充与修改(l)降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我国股份公司过高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将意味着较高的投资“门槛”,影响国外投资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调动国内投资者的积极性。因此,应该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现行公司法还存在着忽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为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实行授权资本制的作法,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只要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募足了,公司即可合法成立。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募足的资本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募足。该期间的长短,应由公司法作出明确的规定。(3)公司设立实行准则主义。为简化投资设立公司的手续,公司法应当确认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即公司依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而成立。这种作法,废除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法人成立的审批,而不是废除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查。为保证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公司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仍是必要的。(4)公司法应进一步明确公司设立中的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但是,显得不够充分:一是没有注意到在公司设立的后期,董事已经选出,他们应承担公司设立中的一定责任;二是没有注意到发起人在募足股份方面的责任;三是没有考虑验资机构在验资中的民事责任。建议在上述方面作以下改动:①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仍未认足,或者虽认足而未缴足股款,发起人和公司成立时的董事负连带缴纳股款的义务;②董事、监事就任后,应立即调查公司设立事项。董事、监事未履行该义务而使公司和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发起人也承担责任的,该董事、监事、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③法定验资机构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出具不实的验资证明,应对公司或者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健全公司设立无效的规则。鉴于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设立瑕疵的现象,如公司注册资本虚假、章程记载事项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所以应考虑增加公司设立无效的情形,以有效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没有突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没有表现出有限责任公司是较股份有限公司简化的特点。为了突出有限责任公司简便易行的特点,可否作如下改动(l)改革现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制度。要充分注意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的特点,多设计一些便于召集股东会和股东决议的方式。譬如,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应作出的决议表示同意,无需再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以不经过召集程序而召开股东会会议。(2)缩小有限责任公司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的适用范围,将其限制在规模较大、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内。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要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管理监督机制。因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公司的管理监督机制(l)要提供一套方便股东行使股东权的规则。譬如完善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充实股东向董事、监事质询的规则,建立股东提案制度,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追究董事、监事损害公司利益时应承担的责任。(2)要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责任,这是健全和完善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要求。目前的问题:一是董事会构成不合理,缺少反映中小股东利益的董事;二是现行法律规则尚缺少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三是董事会内部的监督不足。所以,必须进一步健全董事会制度,强化董事承担责任的机制。应当制定对董事在执行职务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则,以避免董事滥用职权。(3)应对监事任职的业务资格作出规定。强调由懂经营、懂财务或懂法律的人担任监事;同时应强化监督手段,赋予监事会调查、聘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使其对董事、经理的监督成为可能。(4)应赋予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的职权。当董事特别是董事长的利益和公司发生冲突,并因此而酿成诉讼时,董事长无法代表公司,应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以保护公司利益。(5)应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即经过法定程序,由股东代表、公司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进人大中型公司监事会。由于他们具有独立性,较易实施监督职权。参考文献:〔l](公司法》[21(经济研究)【J].20()3.(l一10)[3](中国律师)IJ].2(X)3,(l一10)14]郭明瑞,房绍坤,唐广良.民商法原理.【MI.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 论文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新局面 ―――浅谈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做法和有关法律问题 1993年10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消费者区别于一般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给予更高的保护标准,是我国法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个里程碑,为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的作用,实行工商12315与公安110联动,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责、依法行政。同时,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也是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要求,更是检验和衡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方针,落实到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验、做法 一、消费纠纷调解中归责原则的运用 1、过错责任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过错是一种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故意也称恶意,是指行为人知道并且促使或希望侵害结果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无法预见,但是应当预见并避免其发生。 主观上的心理状态是通过行为人的外部活动表现出来的,通过那些足以表明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客观事实的综合性判断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因此,在法律上可建立一个客观标准对过错进行判断,这个标准就是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即“一个具有普通判断力和意志力的人在相关背景环境下以相关注意力能够避免的情形”。在消费纠纷中,能够清晰地判断侵害人存在主观故意的案例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需要对侵害人是否存在过失进行判断,这时就应运用“注意义务”客观判断标准。 过错责任原则关于过错的客观判断标准和过错推定的判断方法在消费纠纷调解实践中的运用,可按以下三步骤进行:1、损害事实的证明。消费者必须证明自己的权益或利益受到损害,并证明这种损害与经营者的行为有直接的联系。2、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按照过错推定方法,经营者主观方面的过错问题应由他自己作出反面证明,即经营者应当提出其无过错的反证。3、责任的确定。调解人员需要判断:消费者的权益损害实施是否明确,损害与经营者行为的因果联系是否存在,经营者提出的过错反证是否达到免责要求。如;去年12月,黄女士在某酒楼吃饭时被服务员手上开水壶洒落的开水轻微烫伤。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虽然消费者与服务员产生身体碰撞被烫伤并非服务员的故意造成,但服务员应有防止此类事情发生的义务,而且,经营者不能提供不可抗力、消费者存在重大过错、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等免责事由。所以,经营者对其过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前期医疗费、合理的后续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1300元。 2、无过错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第一类是缺陷产品致损责任。对缺陷产品致损纠纷,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不管有没有过错都应先进行赔偿,再按责任归属进行追偿。如:消费者刘某在某儿童用品专营店购买一辆儿童三轮车,使用时座位的扶栏断裂,孩子轻微摔伤。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该产品属于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扶栏强度明显不足是一种设计上的缺陷,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损害,消费者可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无需举证其存在过错。经调解,儿童用品专营店退还货款并赔偿医疗费300元。 2 论文 第二类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要有违约事实,不管违约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在消费者的投诉中多见的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如:消费者王某在使用广东某公司生产销售的“特制黑发灵”后无效且造成头发脱落。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产品说明书是生产者对产品的保证和承诺,该产品的效果与产品说明不符,实质上是一种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退货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经调解,被投诉人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赔偿600元。 3、公平责任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体现“公平”这样一个社会基本准则和价值观念,让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因此侵害人对损害结果并不负全部责任,只是按情况分担部分责任。如:消费者陈某购买的燃气热水器使用时发生爆炸,正在洗澡的小孩受到惊吓,没有造成其它财产损失。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此案后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年多来他一直使用该产品,表明已具备了使用该产品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爆炸时也无明显的使用不当。对于产品生产者来说,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通过了质量认证,难以认定为缺陷产品。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损害程度,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生产者向消费者赔偿2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技术性服务类纠纷的调解 在日常受理的投诉中,技术性服务类侵权的投诉正日愈增多,这类因技术性服务引起的侵权行为不同于常见的夸大故障、偷换原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服务类侵权,侵权的方式和方法具有很强的隐秘性,不易察觉。如:消费者张某于前年购买某品牌微机1台,并与厂家在本地的指定维修商取得联系,每半年进行一次免费上门维护保养。在最近一次维护后不久,电脑芯片烧坏。请教专业人员后,发现是因维护人员故意调高了某技术参数,致使芯片寿命缩短(因该品牌零配件更换只能在该维修点进行,维修点可从中获利)。消费者对其维护服务质量提出置疑,要求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因此,维护人员擅自更改产品技术参数,使消费者更换本来不需更换的零配件以牟利,造成消费者利益受损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维修合同和维护卡的填写、发放,在事实上已建立起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代理维修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全新电脑芯片,并承诺该电脑芯片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免费进行更换。 三、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时下,很多商家、酒店都争相举办买一赠一、打折销售、购物抽奖、消费赠卷等活动,以期达到促销的目的。但在举办活动时,都宣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商家宣称得天花乱坠的促销,在“最终解释”却大打折扣。如:陈先生到某商场购物,商场正在举行购物抽奖活动,陈先生一时高兴也跟着买了许多东西参与抽奖。很幸运,他中了头等奖,奖品是一台电冰箱。当他前去兑奖时发现,奖品竟是一台旧电冰箱。他找商家理论,得到的答案是“我们又没说作为奖品的电冰箱就是新的,这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是我们商场”。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是冲着优惠条件去购物的,结果优惠却是打折的,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再者,商家行使自封的“最终解释权”,实质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根本无从知道“最终解释权”下商家许诺的优惠究竟是什么。消费者发生消费行为后,与商家之间便与形成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双方都有解释权,但最终解释权应该由最终的解决部门司法机构行使。因而,责令商家需按宣传承诺兑给陈先生全新冰箱一台。 3 论文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几点思考 一、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几点不足 1、 关于消费者的定义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197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对消费者的概念曾作了界定,认为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的规定为调解消费纠纷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并可造成司法混乱。如:武汉一位消费者购买了10多个随身听,怀疑是假冒名牌产品,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一次购买如此多的产品显然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判决原告败诉。法官在当地报纸上撰文认为,一次性购买商品数量太多可以推定为不是消费者,并特别指出,向有关专家咨询后,专家也持这种观点。笔者认为,这样推断是不科学的。如果公民为了馈赠好友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量的随身听是不是消费者?如果公民分期分批购买同等数量的随身听是不是消费者?如果公民代朋友购买是不是消费者?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这种“行为目的性”的规定,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它基本上成为经营者抗辩消费者权利、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经常性理由。该规定在逻辑上会推导出经营者有审查公众为何“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在诉讼上会导致当事人要证明其为什么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笔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行为目的性”的规定应该淡化,可修改为“公众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2、 关于“企业”一词的使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笔者认为,该规定未涵盖企业以外的经营者的分立、合并问题。原企业分立、合并后,新变更的经济组织并不一定就是企业,而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因而应把该规定中的后一个“企业”一词改为“经营者”。 二、 入世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多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家喻户晓,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遍布全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支重要力量: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扩大。一个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团监督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协调互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入世”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入世使我国的消费者面临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多的消费方式和更新的消费理念,涉及进口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纠纷将会更多。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及时应变,采取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方式、方法和观念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标准。笔者认为,对于行政、司法机关来说,以下几方面急需突破: 1、 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 商品安全与质量保证是市场交易的中心,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中心。有时候由于客观上的限制,消费者举证是很困难的,与经营者相比,处于明显的弱势。这种时候,笔者认为,行政、司法机关可以适当采用举证倒置的做法,即由被诉人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侵权。 2、 小额纠纷问题 目前,我国消费者的绝大部分投诉都属于小额纠纷。许多国家制定有小额纠纷特别程序法,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省人力物力。我国对于小额纠纷,人民法院是采用一般诉讼程序处理的。笔者认为,对于小额纠纷,应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发挥社会上调解组织、民间团体、社区组织的作用,力求这类简单纠纷得以简易快捷地解决。 4 论文 3、 社会公益诉讼问题 现行规定要求代表诉讼的代表人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因而未承认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者诉讼的能力。笔者认为,扩大消费者组织作为当事人的资格,在法律上赋予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授权和法定程序,确定消费者组织作为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对违反法律、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三、 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以其快捷、方便、高效、成本低、可进行“全球性”和“全天侯”交易等巨大优势而赢得众多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无疑,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购买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网络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制度及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为此,笔者认为应尽快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以适应电子商务监管需求。 1、 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在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明确商务网站的市场准入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组成方式等,使商务网站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被投诉对象的条件。同时,还应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地位,明确电子文书的法律效力和确认方式,明确网上交易行为的确认程序、支付程序、退货或者换货的程序、商务网站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以及发生跨国消费纠纷时应适用的法律。商务网站要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生产者的准确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 2、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认证体系 由于电子商务在网上交易时各方通常互不见面,具有较大的潜在风险,因而需要一个比传统商业模式更加完善的身份认证体系。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超脱、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和全国联网的“经济户口”数据库 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受理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投诉,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被投诉企业的有关信息,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交给被投诉企业所在省、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由其代表消费者向被投诉企业求偿,并围绕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投诉企业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之后,再将处理结果通过网上投诉中心反馈给消费者,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消费者在明确投诉对象后,还需要掌握更详细的信息资料,以便投诉或者起诉。因此,建立全国联网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变得十分迫切和必须;同时,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已经使这一设想成为可能并且可行。 总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加入WTO,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发展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用“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标准衡量法律、政策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对消费者权益加大保护力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在立法上要体现出前瞻性,以能及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在立法政策倾向和救济手段上,需进一步向保护弱者――消费者利益方面倾斜,以便消费者利用各种救济手段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你能采纳, 好不容易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