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自考论文造假的后果: 无论是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其中任何其他毕业论文:包括统招大学本科、远程教育本科、成人高考本科),还是学术界的论文,一旦被发现,学院都会表明其立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对个人的影响 1、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2、除此之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还会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如果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5、对个人的声誉名誉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甚至是会取消在职的任职资格等等 对学术界,对社会的影响。 从造假论文各种报道来看,论文代写、论文买卖业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秩序,数量、影响范围、非法所得都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抄袭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可能造成犯罪,对于学术不端的处理,司法机关、教育机构还有科研机构,更应当创新思路联合整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可能会被举报,如果属实会被撤销学位。
如湖南师范大学的这篇硕士学位论文,目前就被人举报了。
本科毕业论文抄袭的后果如下:
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通报批评,失去在学术圈内的良好声誉;承担民事责任,因为论文享有著作权,抄袭他人论文,相当于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个人失信行为将被纳入学术不端系统,成为终生污点,日后求职、办事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论文抄袭,是学术不端中的最严重的行为之一,其不仅显示作者无学术诚信、学术道德,而且阻碍了当前学术界的研究进展,玷污了纯净的学术环境,影响恶劣。
本科论文的抄袭现象日渐普遍,其成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主要有学生的写作能力,课程设置,老师的指导,学校对论文的要求等;外因主要有学生写作的时间,学校关于论文的执行理念,网络资源的丰富等.针对上述成因,本文提出了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
一般来说,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在5000—8000字之间,当然不同的学校可能要求有所出入,还是要以学校要求为准。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若不是故意抄袭,大部分学校会降低学生的成绩或判其不及格,给予纪律处分;如有意抄袭,则可能无法完成作业或课程,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被停学或开除;还有,在学术领域和其他以研究为基础的专业领域,抄袭会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认定标准
1、对他人论文所进行的未注明出处的成段落引用,如果引用总字数超过自己论文总字数的30%,无论引用的内容的性质如何,都视为抄袭。2、如果自己论文的核心观点与他人论文的观点(不一定是全部观点)完全一致,而且论证过程或表述方式有极大相似性,那么无论与他人雷同的字数是多少,都视为抄袭。
处理方法
1,对毕业前被发现或举报具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学院对论文作者进行责令改正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其修改论文并推迟答辩半年或一年。2,对于毕业后在我校工作的当事人,视抄袭程度、认错态度、产生的社会不良影响、对学校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按相关程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或开除等处分。
3,对于己毕业离校的当事人,可将调查结论寄送其所在单位;严重的抄袭者或对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我校将按相关程序公告撤销其在我校因抄袭行为而获得的学历证书(包括电子注册证书)、学位证书、荣誉称号等,并保留追回因抄袭在我校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权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论文造假无疑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也否定了很多人的努力,使得一些本来没有能力的人通过了测试。
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学位不能正常颁发。
科技部网站于9月16日发布《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披露了9起涉及购买论文、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套取财政科研资金的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终止承担的国家项目、追回项目资金、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终止或撤销相关荣誉称号、追回科研奖励资金等处罚。
法律分析: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被查出来一般会采取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处罚。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目前对学术造假人员没有刑事处罚或是行政处罚。但是学术造假中,有一类造假很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比如抄袭他人的学术论文,这样涉及的经济利益,侵权人应该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当然,现在仅仅依据法律来规范这种学术造假的行为,可以说不及时且不能解决目前的状况,所以还需要与道德、体制规范进行结合,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文献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硕士学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中原中一般应当由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和相当值撑的专家担任。
法律依据: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我们在 毕业 之际,都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但是如果毕业论文答辩没过怎么办?不能过的同学不要急,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答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毕业论文答辩没过怎么办:解答 不要紧张,多听听导师的意见修改论文,答辩一般有三次机会,最后一次肯定让你过,但是你一定不要上台时候紧张,记住,论文是你写的,你应该要很熟练,我上大学时也是二辩没有过,第三次过了的,我是努力了很久做好准备。所以一定要有信心,对自己的论文很熟练。才可以过 毕业答辩 范文 敬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来自 ,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公益营销策略研究。首先,感谢 老师对我的悉心教诲和指导,从论文的选题,结构安排,提纲罗列,初稿审核到最后的反复修改以及最终定稿,她为我提供许多有益的帮助,使我能够顺利完成我的毕业论文。其次,我对这次答辩小组的全体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的论文答辩表示关注,在此,我诚心地希望我的老师们能够幸福安康! 选题目的: 首先向老师陈述的是我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是:公益营销正是最近几年才活跃于 市场营销 中的一个新颖概念。它是通过将企业的营销策略与非营利组织或者公益活动联系在一起,借助公益活动与消费者沟通,在产生公益效益的同时,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产生偏好,并由此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的一种营销行为。由于它出现的时间不长,国人对它的了解不够深入,也缺乏科学的了解。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思想都受到一定的支持,本人认为公益营销这种软性营销手段在未来一定会受到企业的热捧。 通过研究调查目前中国市场中的公益活动营销,提出自己对企业公益营销的建议,希望能对中国目前的公益营销提供一种有益的思路,对我国公益营销以及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论文框架: 接着向老师简要的介绍一下我的论文,我论文的框架结构比较简洁明了,主要参考车慈慧等编写的市场营销的框架结构而制定。 在第一章简要介绍了当前公益营销的背景以及目前国内外对公益营销的一些研究情况,还有的就是说明对公益营销的研究目的。第二章对公益营销的基本含义进行阐述,向读者讲述公益营销的内涵,主要形式以及其重要作用。 在第三章中我根据当前我国公益营销的行为和基本情况,从例子中列举出了在我国公益营销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并逐一进行分析与研究。 以此为根据进入了第四章,在第四章中,我根据前三章的研究与分析,提出了公益营销策略的构建这个想法。在这一章中,我主要从公益营销、营销环境等因素考虑,力求制定出一份适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营销策略。同时,由于营销环境的可变性容易对公益营销造成影响,在论文中,我还提出对公益营销策略的控制, 希望公益营销能成为一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利器。 不足的地方 由于本人理论知识不够扎实,实践能力不足,以及文字表达所限,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 方法 上存在偏颇以及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思考与探究。 在论文的写作和修改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的知识和 经验 的不足,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以专业的眼光对我的论文进行批判,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为我许多更多的宝贵、具有启发性的建议,让我的论文得到完善与提高。 趁此机会,我衷心的祝福各位老师,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我的答辩自述完毕,谢谢两位老师! 毕业论文篇1 《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平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各个行业也开始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资金流动和融通的重要 渠道 之一。房地产行业属于高成本行业,其资金流要求较高,而互联网金融可以有效帮助房地产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融资。互联网金融也逐渐渗透房地产行业,为房地产行业的经营带来深刻影响。为此,有必要研究房地产行业中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以帮助房地产企业更好地利用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利。 二、房地产互联网金融优势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融资理念,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异军突起。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于2013年兴起,经过两年的发展,目前已经产生5000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企业应用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来说优势明显。 1.房地产互联网金融方便快捷 互联网金融的宗旨是“以用户为中心”,这是其相比传统金融而言最大的特点。对于个人用户而言,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工具已成为时下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主要支付方式,带给个人用户极大的方便。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互联网金融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资金的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资金众筹等方式进行融资,相比传统银行融资而言,效率更高,资金到账更快,也有利于项目的高效完成。 2.房地产互联网金融成本低、覆盖面广 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是建立在强大的信息 网络技术 基础之上的,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平台,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信息的发布、房产的交易等均可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完成,不仅降低了双方的成本,也能更好地让利于消费者,进行房地产的促销活动。 3.房地产互联网金融覆盖面广 互联网已经无处不在,这种“开放”的特性使得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接触到更为广阔的消费者,进行信息的充分交流,挖掘潜在客户和资金供应者,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消费者也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了解到更多房地产企业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得到了有效缓解,有利于塑造健康公开的消费环境,也有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房地产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谈论 近段时间,一线城市对首付贷监管的风声加紧,让很多经营首付贷业务的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得不停止向消费者发放首付贷,转向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除了首付贷,房地产企业还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包括: 1.互联网金融与房地产产业链结合模式 互联网金融与房地产的产业链模式的结合,为房地产企业以整个产业链为基础采取金融服务提供了可能。房地产企业所处的整条产业链较长。从最早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房地产企业就可以以土地或未来楼盘作为抵押物,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进行融资,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惠众”优势,降低融资成本,缩短贷款周期。在前期,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往往资金不足,这种互联网金融与产业链结合的模式则可以为这些企业带来持续稳定的资金流。 2.提前回笼应收租金模式 近几年,商业地产大规模发展,数量迅速增加。不过,目前整体经济增长放缓,以及电商冲击剧烈。在此背景下,商业地产运营回收租金的周期较长,资金压力越来越大。房地产企业为了提前实现租金,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成立相关联的商业保理公司,并将已经形成的应收租金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获得了应收租金收益权后,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包装成 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并转让给平台投资人,并由房地产商提供连带担保。这一模式可以提前收回租金,有效地降低项目前期运营的压力。 3.购房与贷款理财结合模式 为了促进楼盘的销售,降低申领预售许可证的风险,房地产商可以选择在购房条款中加入与自身互联网和金融平台理财产品相关的条款,这项条款约定购买理财产品的本息在楼盘达到预售条件时,可以以较为优惠的购房折扣转为购房首付款。这样一来,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这项理财产品只是常规一种常规的产品;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这项理财产品可马上转化为购房首付款。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这种新型模式,提前锁定潜在购房客源。 四、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然而一些监管 措施 并没有及时跟上,使得互联网金融平台问题频出,一些平台“跑路”,给投资者造成了较大损失。对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投入较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的行业,更应该注意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 房地产企业应谨慎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者和消费者承诺预期收益。在提前回笼应收租金模式下,若房地产企业商业地产经营不善,运营打不到预期目标,当理财产品到期时,由于房地产商提供了连带担保,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拿出资金进行到期兑付。由此,房地产商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 五、结语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势必会受到极大的挑战。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在于借助互联网技术,使得人、物、资金和信息能够快速流动。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各项特点,可以帮助房地产商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融资效率,并且拓宽营销渠道。不过,在利用互联网金融的同时,房地产商也要加强风险管控,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在为投资者和消费者带去更多便利的同时,实现营收目标的完成。 毕业论文篇2 《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策略》 摘要:现阶段国内企业依旧面临着行政管理效率不高的现状,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实现,坚持落实民主公开、优胜劣汰的法则,以尊重知识、选才任能为核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文章 分析了改善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意义,并就此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升 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指的是在确保企业行政管理活动目标科学正确,同时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企业行政系统执行企业各项战略决策的实际效果和具体情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可以说是判定行政部门与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实际效果的标准,直接体现在企业行政部门与行政管理人员的具体活动中。 1改善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改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站在发展的眼光来看,要保证 企业战略 发展目标的实现,借助于行政管理来确保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内涵在于凭借对企业内部资源的科学利用,对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帮助企业获得最大效益。从另外的眼光来看,行政管理也是一种 企业 文化 ,可以有效的激发企业内部职工以最大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参与到自身工作中来,能够很好的促进企业高效运转[1]。另一方面,改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可以确保企业内部管理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行政管理在企业内部的作用主要介于管理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这是企业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管理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应当有一个传达介质,行政管理部门恰恰是企业内部这两部分的相互传达中介,在管理决策层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实际方案制定完成后,行政管理部门便把相应的工作指令传递给执行层,之后对执行部门的实际执行状况予以监管,同时将相关信息传递到决策层,当这样的管理模式慢慢固定后,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也能够得以更加规范。 2改善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合理运用奖罚战略 企业奖惩机制应当从经济层面着手,按照职工的具体绩效来给予相对应的薪酬,针对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可相应的进行经济处罚,把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实际工作绩效联系起来,在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还能够让其感受到自身利益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进而让其以最大的主动性投入到工作中来。与此同时,精神层面的激励措施也非常关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合理的给职工精神激励,针对工作贡献突出的职工予以通报表扬,树立典型模范,激发它们的工作热情和动力,让职工能够将自身的价值尽可能的发挥出来。奖惩机制是一项实用性相对较强的办法,科学地将其应用到 企业管理 中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以及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坚持科学管理方法 为确保企业职工工作绩效能够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企业应当转变过去行政管理工作的僵局,引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在过去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一般来说更加强调行政命令的执行,却忽略了怎样挖掘出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造成了职工在执行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缺乏动力,导致行政管理工作效率降低。对此问题,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绩效考核制度,另外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标准,给企业职工提供一个更加开放与公平的竞争平台,进而尽可能的激发出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企业高效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借助于现代化的企业内部管理手段,不但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实际的运行管理工作效率,另外还能够有效的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持续提升,关键在于增强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所以,企业应当努力强化针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活动,持续提升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积累,让企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得以提升。一是企业必须要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教育 活动,让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能够积累现代化的管理经验并将其应用到工作实践中;二是需要强化对其实施绩效考核,考核不通过的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批评处罚,帮助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主动树立责任意识;三是应当推选出一批优秀的行政管理模范代表,给予其更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起到带头促进作用,不断激发其他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 建立完善 规章制度 企业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有效的改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企业必须要对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完善,借助于公章制度和硬性规定的方式来推进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如应当建立完善企业内部执行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并确保其贯彻落实。通过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行政管理部门各项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这种硬性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的严谨性,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进而实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 3结语 总之,行政管理效率会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会对企业内部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在实践中,必须要尽量的借助于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手段,紧密结合企业发展的需求与特点,考虑到各方面因素,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增强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从而真正实现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刘亮英.关于现代企业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20):23.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论文造假怎么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涉事人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则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2、涉事人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3、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4、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