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下:
一、参考选题如下:
1、集成化智能物流管理实验室建设研究2、现代物流管理中的信息网络化及其实施对策3、高职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践研究4、基于现代学徒制的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5、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中职物流管理教学探讨6、关于物流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7、连锁零售企业物流管理与业务流程再造8、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与探索9、物流技术发展对物流管理的影响分析10、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国际化路径探索11、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育对接区域经济岗位问题研究12、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3、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模式的优化14、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物流管理分析15、提升高职物流管理专业毕业设计质量对策研究16、成品油物流管理对销售企业实力提升的分析17、浅析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18、现代学徒制物流管理的研究19、板式家具生产物流管理研究20、河南民办高校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21、研究海外冶金项目采购与物流管理22、浅析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物流管理途径23、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绿色物流管理策略2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管理创新研究25、企业采购与物流管理关系探讨26、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管理创新探讨27、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模式研究28、基于SSM框架的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实现29、基于SSH技术的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30、试析物联网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31、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管理的优化对策简析32、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33、VR技术在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研究34、新时代高职物流管理专业教师培养探索研究35、汽车零部件物流管理及相关技术分析36、带领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差分方程的一点经验37、物流管理专业转段教学衔接实践探索38、普通高校物流管理本科教学问题对策分析39、电子废物拆解企业物流管理探究40、技能大赛背景下物流管理专业课程教学研究41、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42、信息化背景下的物流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研究43、基于GIS的武汉市物流管理系统44、职业院校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竞赛方案开发与设计研究45、基于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管理的创新分析46、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管理创新研究47、基于工学结合的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研究48、物联网技术在可视化与智能化物流管理中的应用49、翻转课堂模式在物流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50、基于物流技能大赛的创新创业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二、物流管理专业介绍:
物流管理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旅游管理学科的研究进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旅游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现代学徒制是产学研相互融合的结果,也目前国际职业 教育 发展中关键的模式。旅游管理专业是高职教育阶段重要的专业之一,在我国旅游行业一片大好的前景下,基于学徒制教学模式,加强对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现代学徒制概述
作为的现代学徒制模式,就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通过教师与师傅的联合传授,以提升学生现代化职业技能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化学徒制流行于欧洲地区,从2014年开始才逐渐在我国高职教育领域开展。实行现代学徒制教学,需要开展联合培养、校企合作等,对学生实施双重管理和教育。学生在接收职业教育过程中,不仅是在校学生,更是学徒工。这种教学培养模式,更加能够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还能够对优化整个教学内容、教学环节等起到关键的作用。
二、现代学徒制背景下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在我国旅游行业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会急需大量的旅游管理专业的人才,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培养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超的服务技能等,同时还需要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 社会实践 能力以及探究能力。现代学徒制的出现,符合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技能培训,是时代发展过程中对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需要。
(二)与其他高职专业课程相比,旅游管理专业属于隐形的服务行业,对 文化 素质、服务意识等要求更加严格,并且要求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提高学生的实践水平。旅游企业在选择人才过程中,需要从服务技能、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工作 经验 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根据旅游管理专业这一特点,在现代学徒制背景下,加强对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进行改革显得很有必要。通过现代学徒制中教师与师傅的传帮带,帮助学生更好的联系实际,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三)现阶段我国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开展过程中,尽管很多高职院校都建立了校企合作办法,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还存在教学方式陈旧、教学设施落后、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要利用现代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对高素质旅游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三、现代学徒制视角下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途径
(一)高职院校需要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
高职院校需要加强与旅游企业的合作,和旅游行业一起构建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机制,教学团队组成部门包括旅游企业的师傅、高职院校教师以及专兼职教学人员等,负责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需要经历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过程,这种螺旋结构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首先在学校由专业教师传授相关的理论知识,然后进入企业中由师傅指导,回到学校后进行继续学习,最后在进行实习过程。经过这种现代学徒制螺旋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旅游管理专业的 毕业 生在毕业后自身掌握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养成了养好的职业习惯等,对提高学生就业具有显著的效果。
(二)拟定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
校企合作单位需要根据旅游行业职业发展对人才在素质、能力、知识等方面的要求,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培养目标以及教学任务等明确定位,同时加强课程建设等,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利用高职院校以及企业中的各种资源,构建各个教学培养模块等,适应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旅游专业人才为目标。
(三)共同制定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标准
校企合作单位从职业工作岗位任务着手,根据国家相关职业考核标准等,构建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标准,加强对适应现代化学徒制的专业课程开发。在课程目标中,需要明确人才素质培养目标、教学目标,同时对教学内容进行重新界定。同时,高职院校还需要和旅游企业一起,对整个旅游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设计进行优化,为课程实际运行提供依据。
(四)高校和合作企业一同制定教学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为了能够实现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的有效对接,帮助学生更快的掌握职业技能,帮助学生尽快的了解各个服务环节对能力、素质等的需要,同时熟悉企业对人才的客观需要等,认真分析旅游企业各个岗位中对管理技巧、 接待礼仪 、岗位任务等续期,制定有效的评价指标和方式,通过考核评价的引导,让学生更快的熟悉这些技能,将理论知识迅速转化为专业技能。
(五)加强教学评价模式改革
根据旅游职业认证考试标准、岗位晋升标准等,构建有效合理的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评价模式。应该与旅游企业一起,制定明确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等,告别传统以笔试为主的评价模式,注重对学生全面能力的考核。在学生参与实践过程中,师傅也可以对学生做出正确的评价,将评价分为几个重要的部分,根据每一个部分的重要程度划分权重等,几个部分的综合就是学生的评分。
(六)加强高职院校旅游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素质过硬、专业技能突出、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合理的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等,积极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工作等。
四、 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视角下。旅游管理专业改革过程中,需要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建立有效的教学课程体系、教学评价体系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摘要:基于情境学习理论的课堂 教学 方法 ,对传统的教学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是融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知识体系,切实贯彻实施基于情境学习理论的情境项目训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也是可行的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通过八大课堂情境项目的设计与组织,对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关键词:情境学习理论;课堂情境项目;“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
课程知识的获取途径可以分为“教”与“学”两个双向过程,其中的“教”带有更多的被动含义,而“学”则更强调主观能动性。在当前的教育过程中,“教”“学”是互动互促的两个环节,两者不可偏废。旅游管理专业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特别是在导游、规划、酒店、礼仪等各个课程教学中更应强调师生的互动,而要达到互动融通则可以通过课堂情境项目训练和课外实践锻炼等具体方式实现这一目的。目前有相当多的学习特别注重课外实践锻炼,但对于课堂教学则关注较少,故本文主要探讨基于情境学习的“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课程中的课堂模拟项目训练的设计与组织问题。
一、情境学习理论的基本内涵
情境理论(SituativityTheory)和情境学习(Situatedlearning)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学习方式。[1,2]该理论认为,学习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性的意义建构的心理过程,而更是一个社会性的、实践性的、以差异资源为中介的参与过程。知识的意义连同学习者自身的意识与角色都是在学习者和学习情境的互动、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互动过程生成的,因此学习情境的创设就致力于将学习者的身份和角色意识、完整的生活经验、以及认知性任务重新回归到真实的、融合的状态,由此力图解决传统学校学习的去自我、去情境的顽疾。情境学习两条学习原理:第一,在知识实际应用的真实情境中呈现知识,把学与用结合起来,让学习者像专家、“师傅”一样进行思考和实践;第二,通过社会性互动和协作来进行学习。情境学习理论的兴起对传统的教学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情境认知理论指导下形成了抛锚式教学模式、随机进入教学模式和认知学徒制教学模式三种教学模式。[3]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许多教育者创设了与其专业课目相应的教育方式,如在学校里设置作坊、厨房、温室、花园,把他们作为教室;在真实世界中进行角色扮演,如进行军事训练;开展实地考察旅行,如考古挖掘、在外国文化中进行参与性观察等;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让学生接受工作培训;在体育、音乐、艺术表演的实际情境中学习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等等。
二、情境项目训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情境学习理论实际上已经在许多学科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军事领域内的模拟仿真,就是在军事方面进行建模,然后利用仿真的技术进行模拟战局、战略、战术的方法。在企业经营管理相关专业中广泛应用的沙盘模拟训练系统,更是将情境理论应用到了实实在在的课堂教学。目前在旅游管理相关专业中,情境学习理论仅在导游课程中得到了较多的运用,部分研究者还特别总结了该种方法的具体应用成果。[4,5]对于旅游规划课程而言,切实贯彻实施基于情境学习理论的情境项目训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也是可行的教学方法。
(一)社会工作的迫切需求,实现学校到社会的无缝对接
旅游管理专业在近十年的发展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2014年全国各层次旅游院校共招生万人,其中本科层次招生达到53386人。然而,超大规模的在校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却并没有被社会所认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困扰各部门的头等大事。旅游管理专业(主要是本科层次)则几乎是为社会所抛弃,行业就业率仅为20%左右。我们不排除其他许多因素的影响,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许多企业或单位的管理者对于高校人才培养的不认可,从学生到职员要有一个很长的过渡阶段,而这需要企业或单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重新培训教育。有鉴于此,高校必须重要社会工作的实际需求,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关注当前的社会 热点 焦点问题,将企业或单位的需求纳入课堂教学体系,为实现学校到社会的无缝对接而努力工作。
(二)学生群体的锻炼需求,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新途径
在大学期间,学生基本上是过着三点一线式的生活,教室、宿舍、食堂成为数年大学生活的最全面的印象。目前,有相当多的学生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学校各社团或社会兼职工作,但大部分的事务与所学专业没有任何关系,不仅不能有效地推进专业学习,反而是将专业学习作为一种负累。造成这种原因的主要因素是学校、教师没有关注学生群体的专业锻炼需求。本人曾在课堂上询问全班学生,到过滕王阁景区的不到20%,且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因持有导游证而免费游玩的。许多学生都明确说如果老师或学校如能组织景区、宾馆、旅行社等实训活动,他们非常愿意参与。有据于此,许多学校也组织了较长时间的实习实训活动,对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并不是所有学校、所有院系、所有课程都能有时间进行课外集中式的实习实训活动,如江西 财经 大学的学分制和二专制对课外实习实训活动的开展就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制度。为此,如能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有效地利用短短的课堂时间,将课程知识点与情境项目训练结合起来,相信会获得较好的效果。
(三)教师能力的充分展现,推动教师全面统筹的新方向
在传统的教学组织模式下,作为教学主体地位的教师,往往只是知识的传授者,不能有效地了解学生的需求,也就不能去创新知识,更不能达到提升自我的目标。目前专职教师的能力总体上可以体现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三个方面,由于教师个体间的差异以及某些学科专业方面的不同,教师能力往往有所倚重。但在旅游管理专业方面,我们现在则越来越强调双师型甚至是三师型教师,不仅仅是只能在课堂上站上45分钟,更重要的是在40分钟内能将自己的社会实践和科研成果转移传导到课堂上,并将在课堂上的新思考再次融入社会实践和科研探索。课堂情境的设置需要我们主动学习,特别是能将自己在社会实践中的某些案例通过教学设计在课堂上完整地展示出来,而这不仅考验教师的教学设计水平,更是对课堂组织和课外阅历的考验。
(四)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旅游管理专业的新发展
旅游管理人才培养模式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应该从单一型走向多样化,要能在大学课堂上就初步掌握相关专业技能技巧。目前有关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越来越多,许多高校也都纷纷提出了多种改革举措,如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的“企业学院制”人才培养模式,辽宁科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双体系”模式,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三环四段五联动”模式,等等。有些高校还据此成功申报了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如天津商业大学的国际酒店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湖北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从目前各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来看,实践教学都被提到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课堂作为进入真正社会实践的起步环节,模拟项目教学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是推进旅游管理专业新发展的起始一环。
三、“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课程情境项目训练的设计与组织
“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融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知识体系。但胡海胜:旅游管理专业课堂教学的情境项目设计从目前来看,本门课程由于存在与其他课程内容相重复等问题,导致学生上课的热情不高,有一定的大学情绪。针对此类问题,本人在课程教学中,采取了课堂模拟项目训练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一)情境项目设计
根据课程的内容安排,我们编排设计了一个综合测试项目、八个重点课堂情境项目,综合测试项目是利用课外时间完成校园AAAA级旅游景区提升规划,课堂情境项目是在课堂上完成的八个方面的情境式模拟项目,包括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旅游市场分析、旅游 营销策划 、旅游产品体系设计、旅游项目策划、旅游线路设计、旅游可行性研究和景区门票管理。总体来看,在课程所有内容中,除概念体系、理论方法、研究回顾三部分不好直接设计与其相对应的项目外,在营销策划、主题定位、功能分区、项目创意、景区管理等主体内容方面可以更好地设计相关的模拟项目,而这也正是本门课程最为核心的内容。除以上八个项目外,在课堂上我们还穿插了一些小的情境项目训练,如南昌市的主题 口号 、景区名称命名、旅游厕所智慧化设计等。
(二)情境项目组织
情境项目的组织过程遵循了提出问题—初步分析问题—重点分析问题—回顾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步骤和程序,具体组织过程见图1。作为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的教学时长是48课时,每周3节连续上课,主要是安排在下午或晚上。考虑到叙述的方便及针对性,我们以下午课程为讨论对象。由于是下午2点开始上课,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有许多刚睡醒或者是会打瞌睡的同学。针对这种具体情况,我一般是在开课时就将模拟项目的要求告知同学,大约用时5分钟,以使同学们能进入模拟项目的环境中,而通过他们要具体去参与的方式,也可以激起他们的能动性而不致听课时毫无目标。在接下来的20分钟,我会快速地将本周所要讲授的课程内容梳理一遍,其中特别是要强调与情境项目高度关联的某些知识要点。在第一节课下课后,可以通过走入学生之间与他们聊天的方式,获取他们对该情境项目的初步认知想法,也同时可以为接下来的具体安排予以重新考虑。在第二节课,我将根据情境项目的具体内容,安排个人思考和团体研讨两个环节,个人思考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然后再随机组成由3-5个人组成的小团队中继续讨论,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经过个人思考和团体研讨两个环节后,再用5分钟在纸上写下他们的具体构思。在剩下的15分钟,我会邀请若干团体上台汇报他们的构思,由师生共同点评,特别是要让其他团队成员来点评,激发相互间的创意思潮。如果15分钟还不够的话,一般会顺延到课间休息时间和第三节课的前30分钟左右。在第三节课的剩余10分钟内,我会再重新将第一节课所提的课程内容再度重点“回炉”,详细阐述其中的原理和方法,让有问题的同学提问并回答。在最后的5分钟内,我将总结该项目和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并让学生预习下一章节内容。
(三)情境项目考核
为提高学生参与情境项目学习的积极性,本门课程的考核体系也做了重大改革,由原来课程考试更改为课程综合测试,即原来的总成绩=最终考试成绩占比80%+平时成绩占比20%,更改为总成绩=课堂情境项目占比50%+综合测试项目占比30%+出勤效率占比10%+课外互动占比10%,重点突出课堂情境项目参与、完成的效率和质量。在每次课堂讨论过程中,均由教师和课程助手详细记录参与过程,实现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体系。基于情境学习理论的课堂情境项目训练是“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课程教学中的一次尝试,从目前进行的教学过程来看,学生参与积极性较高,对旅游规划和景区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技术方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不过,受制于教师水平以及课堂时间、教学设备等限制,该教学方法仍然要与课外的实践教学相结合,特别是如果能通过建立旅游景区实训实践基地,将课堂放在实景地教学,将会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胡海胜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何克抗.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三———关于“情境理论”与“九种情境化教学策略”[J].电化教育研究,2013(9):24-29.
[2]J•莱夫,E•温格.情景学习:合法的边缘性参与[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刘义,高芳.情境认知学习理论与情境认知教学模式简析[J].教育探索,2010(6):88-89.
[4]张素梅,张秋敏.基于工作情境的导游实训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0(3):137-138.
[5]张建,程凤春.名校长基地培养模式探析———基于情境学习理论视角[J].中国教育学刊,2014(1):44-48.
关于旅游管理论文相关 文章 :
1. 有关旅游管理论文范文
2. 2016旅游管理论文参考
3. 旅游管理论文
4. 关于旅游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5. 旅游管理论文范文
中国和英国是拥有不同历史背景的国家,教育上存在着差异,各自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育文化。然而我们该如何写有关中英教育差异的论文呢?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述中英教育差异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中英职业教育的差异及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摘 要:作为现代教育发源地的英国,在职业教育过程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本文通过对中英两国职业教育过程中存在的教育体制、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差异的对比分析,以期可以从中学习与借鉴英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从而得出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职业教育 差异 教育体制 教育理念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Differences between British and Chinese Education and Its Inspir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Vocational Education
QIN Shehua
(Nanjing Institute of Industry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0046)
Abstract As the birthplace of British modern education, in the proces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Based on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hina and British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the process of education system, educational philosophy and teaching methods, in order to be able to study and learn from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British vocational education, so as to get the inspir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Key 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difference; education system; educational philosophy; teaching methods
英国是世界最早的工业化国家,也是现代教育的发源地。英国的职业教育比起普通教育发展较迟,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英国政府采取了包括推行职业技术教育试点、建立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期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通过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法规,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我国的职业教育是在上世纪末学习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德国、加拿大)的成功经验而兴办起来的,起步较晚,但由于政府重视,在数量与规模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质量和特色上尚有待提高。现通过英国职业教育与中国教育中国在教育体制、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方面的比较,来找出中英职业教育的差异,从而得出对发展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1 中英职业教育的差异
教育体制差异
教育体制是教育中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对整个教育系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993年11月,英国政府宣布实施“现代学徒制(Modern Apprenticship)”计划,1994年9月开始在全国14个行业部门试行该计划,为学生获得深入、全面的指导提供制度保障。现代学徒制的培养目标划分为基础学徒制和高级现代学徒制两个层次,基础学徒制主要培养具有初级职业技能的从业人员,而高级学徒制主要培养具有熟练职业技能的从业人员。现代学徒制的课程包括关键技能课程、NVQ课程和技术证书课程,学生完成高级现代学徒制规定的有关内容后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NVQ)三级水平和关键技能二级水平及相关的学术证书。按照现代学徒制的要求,由地方培训与企业协会(TECs)、学徒和企业主三者之间就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达成契约性协议,协商确定设置能够达到行业技能要求的课程和培训计划,不同的行业所确定的培训计划、课程的设置和行业技能的要求各不相同。目前,在英国有500多所学院和大学开设BTEC(HND)课程,BTEC成功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训模式也得到了世界上众多的国家的肯定和学习,在关键技能教育的拓展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和权威性。目前在全世界共有110多个国家,7000多个中心采用BTEC的教学培训模式,其标准课程的要求适用于世界各个国家,学生在完成了BTEC课程后,得到的将是具有国际水准的、普遍承认的学历文凭。英国职业教育和培训共由低至高分为三级,学生16岁义务教育结束之后,可以根据普通中等教育考试(GCSE)结果接受不同等级的职业教育。英国高等教育从四级到七级,一般情况下,学生是在大学或者三年制院校接受高等教育。英国的继续教育最高可达到三级水平,而高等教育在三级之上。和中国教育相比,英国在中学教育阶段非常灵活和实用,特别注重学生个性和生存能力的培养。中国职业教育在近年来获得了较大发展,经过不断地整顿、恢复和提高,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其中,初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是小学毕业生或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员,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体系,学制三年或四年,主要讲授初中文化课和有关专业的生产劳动与职业技术课程。
中等职业教育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以三年制为主。中等职业一方面讲授高中文化知识,以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从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教育理念差异
英国职业教育倡导以学生为中心,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下开发课程、设计教学目标,教师在这一理念下从事教学活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学校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服务,主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学校针对学生的不同个性注重个人潜能的开发。BTEC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任务法”的考核评估方式以及完善的学习支持系统的建立等都体现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然而,由于中英两国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两国的教育理念也存在着很大差异。多年来,中国的教育思想似乎都在强调“精英教育”和“应试模式”,忽略了个性差异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将书本知识看作最重要的知识来源,在对学生的考察中,书本知识占据了相当重要的部分。换言之,中国的教育理念就是“应试教育”。而英国教育注重的是扩散、开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取知识,认识自己,激励学生的创新精神。英国的教育理念是相对轻松的,可以称之为“实践教育”。 教学方法差异
在英国,一般是小班教学,一个班大约有25人左右,教室也分很多种,有专门上课的教室,有专门讨论的教室,还有专门做实验的教室等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教室。教学实施过程中,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SCL)体系,SCL教学体系对学生和老师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作为教师应该不断更新个人技能,使教学内容简单化,每堂课给学生信息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便于学生理解,每门课程提供不同的考核方式,为不同学习风格的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在课堂上采取多样化的教学和学习模式,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往往注重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如课堂讨论、课后作业、实践实习、社会调查、实地参观、扮演角色、演讲、口头报告、书面报告、自我评价、小组活动、收集资料等,增加学生的参与性和自主性,并通过加强师生沟通,对学生予以信任,帮助学生建立自信。而作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具有更多的主动权,通过对教学活动的参与,从而加深知识的掌握,为以后工作做好基础。以学生为中心是BTEC教学模式的核心。在BTEC模式中,学生始终是学习过程中的中心,教师则处于辅助地位。教学过程既是教师教的过程又是学生学的过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更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学到了什么,强调学习要与将来所从事的工作相关联,即面向应用,培养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理论),还必需获得实践技能并会运用这些技能,发展自己的通用能力。对于学习结果的考核评估主要采取任务法,要求学生完成具有实用背景的任务,从而全面评估学生在学习中获得的专业能力。一门课程要进行连续多次的评估,不以一次考核定终身,通过每次评估后的反馈,促进学生的发展。
在中国,很少有小班教学的,一个班级大约要有50人左右,甚至更多。中国的教室一般就只有用于讲课的教室和实验室。在中国的师生关系中,无论是在学术还是在日常交往方面,学生永远是处于从属地位。典型的中国课堂是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的教育,学生希望从教师处能获得关于一个主题的全部知识,而不愿让老师提太多的问题。在讲座式和讨论式的课堂中,学生更倾向于选择前者。在传统的中国课堂里,通常会看到老师贯穿始终、滔滔不绝地讲述而很少提问题。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则很少。
2 英国职业教育的优势
政府政策上的支持
英国政府允许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的学科教育之间互相转学,增强了职业教育与学科教育、学位教育之间的联系,使之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
与行业相结合课程体系
由于企业雇主或者专家参与制订国家专业证书标准和开设专业课程,并且参与职业技术院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和相关教育研究,接受学生到企业实习或安排“三明治式”教学,就要求职业院校完全根据行业需要设置专业和课程,并对内容和技术进行更新,保证学生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
课程结构设置规范
课程结构设置来看,主要包含以下要素:课程名称、课程描述、内容目录、教学指南、学习成果、基本的考核标准、课时数、考核评估、参考书目等。课程结构设置非常合理规范,学生学习的成果是考核课程所要达到的学生技能要求和评估的基本标准依据,也是考核达标的目标,在学生学习中起主导作用。
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中心
在所有教学活动和课业设计中,每个环节都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 的理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起组织、引导、协调、促进的作用。
3 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政策上给予支持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政策和制度。政府可根据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行业相应的专家学者,对职业教育按行业大类进行划分,对不同大类制定相对稳定、统一的职业教育教学大纲,各职业院校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同时鼓励校企合作,政府给予政策和经费方面的支持,对于优质合作企业,鼓励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和实施奖惩制度。
加强学校与行业紧密合作
学校应结合企业的要求,及时获取行业新信息、新技术,双方共同开发满足企业要求的专业和课程、共同制定人才考核标准、共建实训基地,与时俱进,适时改进人才培养方案,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性。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所有教学活动都要围绕“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进行,学校应提高教师综合能力,规范教学各个环节,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加强教学的直观性;不断开发新的教材,实现教材的时代性;另外,加强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等。
参考文献
[1] 胡和平.关于中英职业教育对比的思考.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 陈良勇.中英职业教育理念比较.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3] 李延平.中英两国职业教育管理模式的案例比较分析.东疆学刊,.
会计硕士论文:关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的影响探讨
③ 它们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会计制度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但会计准则从具体所担任的职务上来要求职员各自应该拥有什么能力。
因此,新会计准则制度的建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度。
4 企业如何将新会计准则落实于实际会计工作中
(1)建立健全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在全面、系统、协调的原则下,根据企业财会工作的特点,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划分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明确他们的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的标准,优化工作的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浪费。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在财务工作活动中,不仅对自己严格控制,同时由于岗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还可以与他人互相监督与控制,使得每一位会计人员尽职尽责,准确全面地做好分内工作,如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发挥会计人员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应有的作用,尽好对企业服务、监督、参谋的职责。
(2)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水平。
随着我们步入信息化社会,能否掌握和运用信息成为判断一个人综合能力的一个标准。会计信息化是适应时代的进步,也是现代化管理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将会订‘工作信息化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准确度,进而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为了更好地实现会计信息化,完成企业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质量,要加强会计人员对信息化管理软件的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关的会计信息化管理制度,如会计信息化操作管理制度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使会计信息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其顺利实施并得到落实。
(3)加强新准则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作为一个企业会计部门的主力军,他们的能力高低决定了一个企业财政的清晰度与合理性。为提高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水平,企业可以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针对新会计准则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对新准则的认识水平。
不同企业可举办经验交流会等类似活动,会计人员相互沟通和交流对新会计准则的认知和心得体会,学习其他企业的先进经验,及时掌握新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情况。还可通过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关于新会计准则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参加活动增加他们对新准则的认识,同时巩固他们的会计基础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4)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
一个企业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一个团队的合作完成,这就需要企业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在这支队伍里每个成员都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掌握过硬的会计能力。
其次,作为一名现代化的会计人员,需要从自身落实和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变身成为会计信息人才,除了专业知识,还需要有对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的掌握,能够处理会计信息系统,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可以对在岗人员进行计算机及会计专业知识的培训。最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工作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时不能忘记对成员职业道德的培养,使每一位会计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立足于岗位和企业,做好本职工作。
5 结语
会计准则是进行企业会计工作的依据,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改善了旧会计准则中存在的弊端,提高了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水平,有利于推动企业不断发展与壮大。因此,我们应与新会计准则同步,改善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新会计准则真正贯彻并落实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展,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国际,推向全球!
参考文献:
[1]罗红梅.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的影响[J].企业研究,201l,(14).
[2]王元生.企业会计如何落实新会计准则[J].现代经济信息,201l,(15).
[3]毕艳,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O11,(03).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摘 要: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学进入信息时代的发展,它是会计学、电脑与信息技术、企业管理及经济计量学等学科相互交叉结合后产生的综合性学科。
其实质是将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工作中,即是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与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决策的过程。本文通过以下几个代表性问题进行探讨,从而对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工作方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规范性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 会计工作方法影响。
前 言。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应用, 这个巨大飞跃也给会计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不仅仅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现代化,实现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也是促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模化的过程,是促进会计、会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观念更新、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过程。
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能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事业发展史上一次史无前例的飞跃。
(一)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概念。
要探讨会计电算化对传统手工会计的影响就必须先搞明白会计电算化的一些基本概念,即什么是会计电算化?ERP是什么样的软件?网络会计又是怎么回事?
只有搞清楚这些概念我们才能明白我国会计电算化得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使我们搞清楚我们的会计电算化处于什么样的经济环境下,以及将来将会进行如何改革。科学联系实际才能称之为科学,否则我们将无从对会计电算化对传统手工会计的影响进行探讨,即使进行了探讨也无法将其应用于实际。
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主体的当代电子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应用计算机代替人工记帐、算帐、报帐以及代替部分由大脑完成的对会计信息的处理、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广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与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会计电算化的宏观规划、会计电算化的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软件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等。
(二)会计电算化的作用。
提高会计数据处理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和质量、减轻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财务会计管理由事后管理向事中控制、事先预测转变,为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础推动会计技术,方法,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促进会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前两个制度已经实施,后一个制度也正在制定之中。对此,我们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及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 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 括上市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 一部分(如投资型或高科技企业)属小规模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的通知”,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 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 计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 执行。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以外的小企业范围内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 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 在我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据此而论,则凡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认为,对小企业实行备选性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政策是合适的,即小企业既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可以从整体上考量,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目前许多小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这些小企业就无需转换会计制度;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则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小企业与内资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是否应该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即同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也应予以考虑。另外,按财政部“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建议对新设立的小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业一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 2. 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但如前所述,企业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指标数值对照标准值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并据以确定能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年末企业规模与年初相比发生变化时,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要变更调整?具体而言: (1)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年末时 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 溯调整? (2)当年初为小企业,若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则年末不论企业规模是否变化都无需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影响时,才使企业有理由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据此,我们认为,若原先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管企业原先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此后企业规模如何变化,都应严格限制会计制度的变更;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到了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中型企业标准,在当年末也不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下一会计年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考虑到制度转换的规定性,建议可以规定下一年度企业无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并进行调整。 3. 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制度的调整 由于界定小企业的对象强调的是法律主体,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因此,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情况。最常见的是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子公司中有的属于小企业。为了控制行业风险而采取“防火墙”措施以及经营上的灵活性所需,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采用了“集团综合、法人分业”的经营模式,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注册子公司,由此产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为小企业的企业集团。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一大批中小企业徘徊在标准的临界点周围,一些投资型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但因职工人数少而被界定为小企业,这就有可能产生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却为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上述现象体现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则表现为企业集团存在母子公司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情况。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种观点: (1)若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其子公司中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该等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为小企业,不论母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均以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为统一标准,对执行的会计制度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3)若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业(如中型企业),在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非小企业的子公司与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已经一致,因此,只需对子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即可;但在母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中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还是按照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二、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殊考虑 1. 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 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 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通常,谨慎性原则需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来实现。合理的会计估计是保证会计信息可靠和相关的前提,滥用会计估计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可靠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就是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对小企业而言,由于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限,对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资产减值额等会计估计不但不能准确把握,还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为防止小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特别关注该原则的适度运用问题。我们建议,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允许小企业对资产减值采取直接转销法核算;不计提和确认预计负债;若存在较大的减值和预计负债,则采用报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企业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对于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 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入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 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 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 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入”税后支出”科目,即使当月计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 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 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 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 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内容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 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 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对于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 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 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 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影响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如此看来,试图找一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相一致的捷径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无需考虑也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有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才是明智选择。 所谓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方法。如:(1)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实行资产报损和预计负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据实入账的方法,则消除了该时间性差异。(2)对于开办费的摊销期限,除一次性摊销法外,可以增加与税法规定一致即分五年摊销的备选方法,由小企业视情况自行择定。(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原先的行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小企业偏向于采用税法规定允许的标准,以避免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由企业根据相关因素自行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与《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即仅作原则性规定,使小企业具有能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备选的余地。当然,为了防止小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调整账面利润,也可以对折旧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但应尽可能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法规存在不一致,若《小企业会计制度》能予以考虑,即可减少因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至于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就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两种备选的模式,取消纳税影响法,则仅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 3. 会计科目的简化与一致性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满足企业对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要求。根据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其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仅仅是职工人数较少、年销售额较小或资产总额较小,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与大中型企业有本质区别。如一个小企业也可能存在投资关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来核算该投资的事项。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加之企业的发展及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许多中小企业会出现规模大小的变化。因此,我们认为,对小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总的原则应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能与其保持一致的尽可能一致,确需简化或取消的,也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因规模大小变化需变更适用会计制度时调整会计科目的困难,以及便于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政策的统一调整。 为此建议:(1)取消小企业一般不可能发生和发生频度极少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待转资产价值”、“已归还投资”、“应付债券”、“委托贷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2)取消小企业因简化或改变会计程序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八个科目以及“预计负债”、“递延税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业没有必要划分过细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合并设“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不单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业可能发生的与大中型企业同性质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 4.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备选性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企业到底是否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就目前小企业执行情况看,大部分不具备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基础,很多小企业到了年末编制该表也只是为了应付审计或呈报,有些企业则依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编制,因而使该表的数字实际上具有统计的性质。从小企业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看,由于使用者较少,而对该表提供的信息予以关注的则更少,实际上现金流量表成了摆设而已。再从企业内部管理者角度看,一般都非常重视现金流量信息,但提供这一信息的现金流量表并非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现金流量表一致,企业往往根据内部管理上需要分内部核算单位、按不同业务来源和去向编制现金流量日报表或资金流量月报,而这些报表会透视出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因此,企业不愿对外披露。可见,小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编制现金流量表不仅操作上存在困难,在实际功效上也只是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倾向于采取备选性政策,即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
没有问题我帮你。
法律意识是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关于法的知识、情感、评价与行为倾向的有机综合体。其中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对于法的稳定的情绪体验,如对于法的尊重、亲近、关切还是蔑视、厌恶、冷漠等。法律评价是指社会主体基于自己的法律知识、法律情感,对于法律是否能够实现社会正义作出的判断。在知识、情感、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守法还是违法等就是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倾向。法律意识有先进与落后之分,现代与传统之别。现代法律意识是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和时代需求的法律意识,是先进的法律意识。一 现代法律意识的概念分析中国法治化仅仅依靠传统是行不通的。首先必须要明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意识, 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促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现代法律意识的内涵可以说是极为丰富的,现代法律意识作为现代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成员基于现代法制实践而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外在形式和内在价值合理性的主观心理反映,它既是对完美的法律形式的理想追求,也是现代法律精神的真实体现。虽然人们还一致认为法律是一种统治手段,是一种必要的压制性的工具(这也是我们传统法学教育的一种结果),但是法律已不再仅仅是权利的附庸。在人们的心目中,法律的价值体现为正义、公平、秩序、安全、财富、效益、人权等多方面因素的结合。[1]但是,从社会群体意识的角度看,人们对法律真实价值的认同还是“初级阶段”的,与法治国家理念尚有一定的差距。人们对法律价值的取舍并不到位,对多数人而言,法律仍然只是一种工具(换言之,就是有用的时候才用,没有用的时候就束之高阁,甚至规避),远没有成为人们情感的一部分。在我看来,现代法律意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一) 信仰理念美国学者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2]形同虚设的法律,在于不被人们信仰所致。当法律“形同虚设”时,法治必然会被人治所替代。法律的正义和目的性是法律成为信仰对象的内在要求。人们确信法律,是因为法律寄寓着人们的这样一种信念或信仰,即作为社会正义化身的法律一定能战胜邪恶,法律会使社会变得人道、合理、公正、自由、平等、秩序和幸福。正因为人们对法律有如此信念或信仰,才会有无数善良的人们对社会正义的执着追求,法律的实施也才能够最终实现。(二) 权利意识在传统法律思想中,权利意识极为贫乏,而义务本位的思想却极为丰富。与之相反,社会主义宪法和法治的基本内容是权利,要培养和树立人民是社会的主体,享有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明确权利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对一切合法的权利大胆行使并且在其遭受侵害时积极诉诸司法程序解决,同时也对别人的正当权利予以尊重。(三) 契约意识现代社会强调契约,它所要求的独立平等、诚实信用、意思自治,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3]商品市场经济的交换活动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连接起来,而契约具有平等、自主、自愿、互利、互相制约等特点。其法律涵义在于通过明确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法律角色,从而有效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契约意识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完善的必不可少的法律意识。同时,契约意识也是国家民主法治的重要的思想基础。契约意识的普遍化,将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有必要的约束,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有序状态。(四) 正确的诉讼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人民群众对诉讼抱有一种深深的偏见。不管有理与否,都认为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并往往把诉讼和受惩罚联系在一起。这种法律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这样也就失去了运用法律对其权利和利益的有力保护。然而,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走向市场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现代社会,通过司法途径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应当是最正规的途径,因为司法机构能够为纠纷当事人提供相对公正的决结果。社会秩序是一种法律秩序,社会矛盾如果只通过非正当、非法律途径解决,往往是对正常法律秩序的破坏。因此,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既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二、培养现代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意义(一)现代法律意识是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立法完善的思想基础一个国家法的形成和完善取决于该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要, 但这不能否认法律意识在社会立法工作中的能动作用。相反, 现代法律意识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具备现代法律意识, 才能准确地把握立法时机, 才能适时地进行法律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 才能真正使法律和社会发展同步; 只有具备现代法律意识, 才能保证立法的民主化, 保证法律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只有具备现代法律意识, 才能保证立法质量, 使所制定的法律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符合法治要求。(二)现代法律意识是正确执法和司法的必要思想条件只有具备现代法律意识, 执法和司法人员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功能, 才能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含义和内容, 也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神和目的, 准确地适用法律; 只有具备现代法律意识, 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才能正确地确立自己的位置, 合适地处理权力和权利、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责任的关系; 只有具备现代法律意识, 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才能真正理解并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在法律没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而需要借助法律意识处理问题时, 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是否具备现代法律意识就显得更为重要了。(三)现代法律意识是推动公民自觉守法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动力法律的实现不仅要靠国家的强制力, 更需要公民以及社会组织的自觉遵守。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主要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那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公民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律的遵守情况。首先, 公民只有具备了现代法律意识, 他才能摆脱传统的畏法、厌法的心理, 才能主动去学习、认识法律, 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其次, 公民只有学习、认知法律, 他才能够准确地把握法律规范的内容、法的精神、价值和目的,才能明白自觉遵守法律的意义。再次, 公民只有具备了现代法律意识, 他才能自觉遵守法律, 正确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最后, 公民只有具备了现代法律意识, 他才能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四)现代法律意识是法律监督有效实现的思想保障法律监督是实现法制的关键和保障, 没有有效的法律监督, 就没有法治。法律监督的有效与否, 固然受制度、体制, 甚至受设施、机构的制约, 但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是影响法律监督的关键因素。只有具备了现代法律意识, 监督主体才能自觉进行法律监督; 只有具备了现代法律意识, 监督主体才能依法监督, 才能保证监督的合法性、有效性。(五)现代法律意识是法治的精神原动力,是法治的内在支柱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实践总是在某种法律意识的指导下进行的, 而且从最终意义上讲, 法治的实现依赖于人们的自觉, 也就是依赖于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三、当代中国公民法律意识之现状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注入了强大的动力。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中国法制建设呈现巨大的创新乃至现代化的发展态势,当代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而逐步现代化。但是应该看到,在社会转型时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竞争过程中,由于个人利益的驱动、传统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以及对市场经济法律精神的扭曲,加之对外来的文化观念不能系统全面地把握和理解,以及社会生活和法律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使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过程充满着各种矛盾和冲突。(一) 对法律意识的确立和培养停留在表面性、片面性和零散性的层面上,缺乏对法律的理性认识一方面,人们希望法律走进自己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不少人对法律持一种片面的态度,要求法律保护自己,却无视法律保护的平等性,为了一己私欲而任意侵犯他人或者国家的合法权益。比如,由于片面理解市场经济的利己本性,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他人的、集体的和国家的利益,将他人和国家作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采取各种不正当的和非法的手段牟取暴力,甚至达到了违法犯罪的地步;由于对市场经济和现代法律平等原则的错误理解,他们往往将平等要求对己不对人,要求自己的权利应当受到确认和保护,但对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利益和权利就不能平等对待,甚至认为国家的财产“不拿白不拿”等等。这些都表现了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片面的、零散的、感性的认识阶段,而且是对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要求的现代法律意识的片面理解和扭曲。(二) 对法律有所认识,法律价值观初步形成,但对其评价不高随着现代法制的建设和逐渐完备,法制教育的普及,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法律应有其独立性和至上性,而不再仅仅是权力的附庸。但是,从社会群体意识的角度看,人们对法律真实价值的认同还仅仅停留在一般规范层次的水平上,对法律价值的取舍不太重视法律对自由理性的要求,不怎么关心法律在国家结构、政治体制、政府活动等方面的内容和形式;对法律与权力的关系还不能完全摆脱传统的观点,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权力往往可以超越法律的范围,不受约束;对重大的政治问题更愿意持观望态度,对法律救济的期望值不高。这集中反映在人们对法律至上性要求有所理解与法律信任不足之间的矛盾上。法律的至上性意味着法律在社会调整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实现法律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和管理,不允许任何人和组织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不受法律的制约;它还要求法律与领导人的意志发生抵触的时候,必须以法律为准。但是,法律之上的观念在当代中国还没有完全确立。有的领导干部执法或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由于受到传统的[4] “官本位”、“权力本位”、“人治主义”等因素的影响,“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尚有困难。有的人甚至一旦大权在握,就认为能够凭借其职权为所欲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由于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凭借严格的法律程序得到及时有效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就出现了群众回避诉讼的现象,倾向于用传统的社会调整的方式和手段来解决纠纷,这就进一步造成了民众对法律的权威感、信任感和依赖感难以完全确立。(三) 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长,但法律意识还不坚定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一旦遇到阻碍,往往选择逃避或退缩这一方面是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中国公民虽然已具有了法律观念的普遍准则和价值取向,但这种法律观念还未能有效地转化为现代法律意识。对许多中国公民来说,他们仅仅是在观念形态上欣赏西方传来的法律制度和技术,而当其回到现实生活中,面对“家国”情结沉重的中国特定的人际关系结构,相当多的中国民众是有固执的传统倾向的。在中国社会,“克己忍让”、“中庸适度”、“息事宁人”、“宗族亲善”、“邻里和”、“近情理远诉讼”等传统意识仍较为盛行。[5]因此,在当代中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传统的某些束缚,而对利用公开的法律程序来进行维权的方式敬而远之。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目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大量存在,使民众对法律维权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回避法律途径。[6]而公正的司法制度是对受到侵害的人民权利给予补救的关键一环,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最后一关。[7]公民对法律的接受和支持的程度,并不直接地来自法律规定本身的影响,而是直接地受到执法、司法行为及其结果的影响。四、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途径(一)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建立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感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内涵和要求就是实现法律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实现法律的统治,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即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而“法律至上”的原则既体现于公民的法律观念中,更要在制度上得到体现,以确保公民的“法律至上”的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因为只有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至上的地位,公民才可能确信法律是社会主体行为的最为重要和根本的评价标准,才能以法律为依归,对法律产生依赖感,相信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从而自觉守法、用法和护法。而这就要求做到在社会调整体系中法律始终处于最高的地位,是评价主体、行为、利益等的合法性的唯一和最终标准。全体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人都不例外,包括党和国家。法律掌管对国家政治权力的配置、保障和控制,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具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在现代社会,法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它的平等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实现的程度是公民理性对待法律的基础,是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感形成的前提条件。特别是政府是否遵守法律,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公民法律权威意识的形成和培养。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运行体制和监督机制来防止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律的权威。(二)不断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是公民现代法律意识形成的政治条件相对于经济因素来讲, 政治因素对法律进步的影响更为具体和直接。首先, 执政者的治国理念直接影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如西方自古希腊以来就形成的“法治国”传统, 而中国几千年来对超越法律之上的“道德理想国”的苦苦追求却导致了“重礼轻法”的观念。其次, 执政者的政治主张为了能够得到广泛的服从, 往往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具体化、固定化和条文化。从这一角度讲, 政治的每一个进步都会在法律中得以显现, 亦即表现为法律的进步。所以, 要实现法律意识的现代化, 离不开政治的民主化和政治体制的现代化。这就要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两者是相互依赖, 相互配合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是按照民主化、制度化、法律化紧密结合的要求,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中, 政府的守法楷模作用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公民对法律的信赖一方面着眼于法律本身是否能够反映公民的利益要求, 是否能够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另一方面就是着眼于国家、政府执行和遵守法律的情况。只有国家和政府对法律本身的尊重、服从与遵守才能导致公民对法律的信仰, 否则将会摧毁公民对法律的信念, 甚至倒向反面。有学者就指出“ 政府守法程序从一定意识上关系着法律至上观念的成败。因为完全缺乏对法律的经验, 人们尚可以相信法律的价值及其作用, 保留对法律的企盼, 若是一种恶劣的‘ 政府都不守法’的法律经验, 将会从根本上摧毁关于法律的信念, 甚至使人们丧失对法律的信心。” [8]因而, 政府应规范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 起到守法楷模作用, 激发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和依赖感。(三)继承和发展思想文化领域的精华,是公民现代法律意识形成的精神动力文化作为一种人类历史文明的积累和遗留, 它不可能像某些有形的事物那样截然的泾渭分明。所以我们既要承认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的渗透性, 又要承认他们的差异性。要想实现中国法律意识现代化, 在文化方面我们必须做两项工作:一是加大教育投入, 搞好基础教育, 提高文化素质, 从而促进公民法律意识提高。二是做好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吸收。世界法律的发展史表明, 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加速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中西法律文化的考察可以发现, 中西法律文化乃至整个中西文化的差别, 是“古”与“今”的差别。西方国家为人类创造了发达的法律文化, 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 作为在整体上处于落后状态的我们, 必须大胆地移植其先进的成果, 从而实现传统法律意识向现代化的转变。(四)完善法制运行体系,加强立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首先要制定出能够令人信服的“良法”,而“良法”制定出来以后,还需要通过严格的执法与公正的司法活动来得到切实地贯彻,这样公众才能从法制运行的过程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从而对其产生信仰和依赖,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守法护法。一方面,法律应该更加明确地规定其权力行使范围和条件,并且规定严格的法定程序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使范围或法定程序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必须完善对执法、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它应当包括多方面、多层次的监督。首先,完善国家的检察、监督制度及检察机关的机构人员设置和权力的有效行使,使其能够切实发挥国家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其次,执法、司法机关相互监督和制约。执法是对法律的直接实施,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裁判具体案件,则可以在此层面对执法机关滥用权力或程序非法等现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救济。反过来,执法行政机关对法院判案不公、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现象可以通过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等方式进行救济,从而及时纠正司法不公现象。再次,增加普通群众监督、投诉执法、司法机关行使权力过程中的不合法、不公正情况的途径,如设立独立于其他行政、司法机关的专门受理群众投诉的部门,加大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等,提高广大民众爱法、护法的积极性,将执法、司法机关合理合法行使其国家权力置于更加广泛的监督力量之中。此外,加速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使其避免来自其他层面的干扰和压力,对其公正判案也是非常必要的。(五)法学家、法律工作者的双重使命在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过程中, 法学家、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无疑是重大的。法学家在法学理论上的探讨、研究法律工作者自身的法律素养, 在法律运作过程中的行为、态度对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都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法学家、法律工作者的双重使命在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过程中, 法学家、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无疑是重大的。中央电视台有个《今日说法》栏目, 很多法学家去上电视, 通过案例, 阐述法理, 既普及法律知识, 又传播法律精神和理念, 有着广泛的观众群, 其社会影响和社会意义不可低估。这就是一个好的形式的范例。法律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他们在法律运作过程中的观念、态度、行为, 直接影响着法律运作的后果, 进而影响着民众对法律的态度、看法。老百姓可能就是从一个正义的法官身上产生了对法的认同。[9]反之, 法律工作者自身的行为不端正, 直观地影响着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所以, 法学家、法律工作者智者和牧师双重身份的担当, 都是以其自身的法律素养,人格水准为前提的。(六)普及法律知识,是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重要渠道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随着“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的开展, 大大提高了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推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但是,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 普法教育在广度和深度上还不够, 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轻法、厌法的心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 我们的普法首先是普及法律知识, 其次是普及法律观念。因为, 一个人只有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知识, 他才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 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什么是禁止做的, 才知道从事这些行为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才有可能依法作出相应的行为, 才有可能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利用影视、广播、出版、互联网等各种宣传教育阵地, 面向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提高全社会在改革开放日益发展的历史条件下树立起现代法律的意识。三是利用学校法律教育阵地, 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特别是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 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 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七)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和现代化法律意识我国公民文化素质普遍还不高,其法律意识多还停留在对法律的片面的、直观的和零散的认识层面上。从社会现代化的角度论,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人的现代化,或者说是人的现代化素质的培养和形成,没有人的现代化,就没有社会的现代化,更没有社会意识的现代化。现代人的精神品性和人格系统是现代社会主体头脑中的反映,是社会主体对现代社会的主观把握方式,它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而现代法律意识是其中最重要的子系统之一,它是社会主体对现代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是现代公民对法律的理性、情感和意志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这是一个高度综合和理性的要求,由于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不可能在公众中自发形成,必须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律专业人士在合理构建比较完善的法律机构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在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帮助其尽快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较为系统和科学的现代法律意识。在法制宣传和教育中,应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让群众真正看到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积极影响,这样才会更有说服力。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社会意识决定于社会存在, 但其自身又有其相对独立性。中国传统法律意识、外来的法律意识, 都会对中国现代法律意识的重构产生深远影响。中国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目的就在于奠定中国法治化的观念基础, 促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参考文献:[1] 吴斌,汪公文。《我国法律意识之矛盾分析》,载《当代法学》2003年第9期[2] 美 伯尔曼,《宗教与法律》,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8页[3] 谢玉童,彭呈仓。《我国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障碍与途径》[4]《历史与现实中国法律现代化及意义》《法学家》,[5] 吴斌,汪公文.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之矛盾分析〔J〕 .当代法学,2003年第9期.[6] 阳相翼.论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J〕 .学术探索,2003年第5期.[7] 王家福.论依法治国〔J〕 .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8]《论中国法治化的观念基拙》《中国法学》, 1993年第3期[9]《现代法律意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基础》,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3年3月 第5卷第1期
自己写吧!!!!!!!!!!!!!!!!!!!!!!!!!!!!!!!!!!!!!!!!!!!!!!!!!!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发言摘要》载于《法学研究》。
2.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1996.
5.杨鹤皋.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论集[M].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屈永华《法家治国方略与秦朝速亡关系的在考察》载于《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40页
行政管理在现代 企业管理 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行政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行政管理论文篇1:《浅析 网络技术 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技术实现》 高校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地方,现代很多新技术都是首先在高校中得以应用和发展的。网络技术在国外的发展过程也是首先从高校开始,在我国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历程。网络技术正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在高速发展,它的发展成果影响了各个行业的进步,高度发 达的网络技术对学校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图书管理、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等各类子系统连接起来,这些系统之间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使高等院校分散的教学科研资源与社会自然资源实现了有机的统一,他们之间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和互换。信息化时代,校园网是一个完全开放、超越时空界限的网络平台。 高校进行教学科研的过程中离不开网络技术的支持,网络技术是进行教学科研的必需条件,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各种相关的资料,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教学,通过网络进行课业辅导,各种教学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网络来传递和共享。文本、音频、图画、动画和视频等资料,丰富了教学内容,使学生得到感性的认识,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1、网络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对高校的各种信息进行展示。高校以网页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学校重大事件、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各部门的相关信息,包括在网上展示学校的概况、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校园风采等。高校通过展示在社会上树立了自己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有利于社会、企业更好地了解学校,吸引更多的科研机构来进行合作,吸引更好生源来报考,让世界了解学校,学校了解世界。 (2)发布学校的各种通知、文件和各种动态信息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学校的各种 规章制度 和最新精神,以保证广大师生及时获取学校的最新动态。 (3)为广大师生提供各种服务。比如借阅图书、教学日志、教学安排、成绩统计、成绩分析以及各种报表与数据。学生可以建立自己的网页,包括英语角、硬件长廊、编程园地、 文化 殿堂的栏目。 (4)网上 教育 。网络技术可以帮助老师在网上发布各种多媒体课件或者视频,可以使学生在网上直观的学习各门功课;另外,老师还可以应用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网络教学,实现师资共享。 (5)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大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流,这些交流包括各部门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将完成的左右利用电子邮件发送给老师。另外还可以与外界进行交流、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学术交流。 2、网络技术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技术实现 高校行政管理的功能实现,促进了网络技术的功能开发。现在,应用于高校行政管理的网络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基于Lotus Notes网络技术建设管理平台。群件是一种基于网络的以电子邮件作为通信基础设施的,用以促进团体协作和信息共享,并最大限度地挖掘信息潜在价值的软件。Lotus Notes是一个为工作组提供的通过网络达到数据共享与协同工作的分布式服务器系统平台。它具有强大的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内含工作流程软件开发环境的特点,是目前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最理想的软件平台。Lotus Notes全面实现了对非结构化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成为各类信息的唯一存取中心;是安全健壮可靠的基础设施;内含强大的工作流软件开发环境;意味者高效的协同工作和战略级解决方案。 管理平台是建立在校园网上的信息管理系统,它面向的不是单纯的一类用户,而是多类用户。众所周知,办公信息大多数是非结构化的数据,信息的流程比较复杂,所以采用Lotus Notes系统开发平台来进行数据管理。Lotus Notes作为一个数据库文档管理系统,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对文本、文档、图像、图形、音频及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管理,另外还可以对结构化的数据进行处理,可以与常用的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进行合成,进一步扩展办公系统的功能。文档管理网络系统以Notes为开发环境,这种基于Notes的计算机协同工作环境的配置相当灵活,既可以适应局部用户需求的NOTES局域网,也可以满足异地通信需要的广域网,全校师生可以通过WWW浏览器访问办公系统中的信息。 (2)资源平台的建设过程采用数据库技术来完成。数据库技术是解决信息处理过程中大量数据有效地组织和存储的问题的一门技术,数据库系统中减少数据存储冗余、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以及高效地检索数据和处理数据,解决数据的共享问题是数据库技术的根本目的。高校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要涉及大量的数据,如:老师、学生、人事、科研、财务以及资产等多方面的数据,为了解除这些数据分散在各部门局域网服务器的弊端,实现学校基本信息的共享,采用数据库技术将这些数据集中起来,统一管理。 (3)基于XML标准实现网络平台数据的标准化。: XML描述了一类被称为XML文档的数据对象,并部分描述了处理它们的计算机程序的行为。XML是SGML(Standard Generalized Markup Language)的一个应用实例。XML与HTML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XML文档必须是格式良好的,它必须满足几条规则,比如标记不能嵌套等。从结构上说,XML文档遵从SGML文档标准。XML是一种可以扩展的置 标语 言,从1998年成为W3C的正式推荐语言,XML是与国家交换标准的规范化内容相一致的。高校网络技术的发展过程中,XML标准化技术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XML标准化格式数据的导入和导出,基于XML标准化格式的系统配置,基于XML标准化格式的数据交换,基于XML标准化格式的数据呈现 (4)运用工作流技术来提高工作的效率。工作流就是工作流程的计算模型,即将工作流程的工作如何前后组织在一起的逻辑和规则在计算机中以恰当的模型进行标示对其实施计算。工作流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的支持去定义、执行和管理工作流,协调工作流执行过程中工作之间以及群体成员之间的信息互换。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包含大量的业务流程,办公信息在各个管理部门之间有两种流动的方式,一种是上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另一种是横向(平级部门)的信息流。比如,院系办公室给老师和学生发布通知就属于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流,教务处给学生处传递信息就属于横向信息流。传统的手工办事方式效率比较低,因此必须使用网络技术中的工作流技术,使全校的信息能够快速流动起来,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流技术通过以浏览器的图形化为基准的工作流定义,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流监管、工作流设计、支持多个工作流实例的协助工作等功能,加速信息处理的速度,为处理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5)基于PKI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是一种遵循既定标准的密钥管理平台,它能够为所有网络提供加密和数字签名等密码服务及所必需的密钥和证书管理体系,也就是说,PKI是利用公钥理论和技术建立的提供安全服务的基础设施。PKI技术是信息安全技术的核心,其核心是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CA向用户提供安全的认证服务。CA是证书的签发机关,通过CA签发的证书来确认用户的身份,通过密钥技术来保护信息的秘密性,通过数字签名来验证数据的完整性等。 3、结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运用会越来越多,网络技术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行政成本。使高校行政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资源共享、高效率办公,为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技术保证。 行政管理论文篇2:《论如何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 随着国际化社会的到来,高职院校不仅要和国内的高职院校竞争,同时还要与国外的高职院校竞争,这场竞争归根到底就是行政管理效率等方面的比拼。 一、影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因素 (一)时间观念的问题 传统的教学体制之下,从领导到一般的职员都或多或少地缺乏时间观念,尤其是在中国人的习惯中,比较倾向于“拖”字诀,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比如要批一份文件,可能需要几个不同的部门盖章才能生效,而这几个部门要找到能够负责盖章的人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高职院校中,高职院校的领导将教师与学生看做是自己管理体制下的一员,认为教师与学生办事都是对领导的一种请求,而并不是把自己当做是高职院校团体中的一员,不是把教师和学生看做是自己的服务对象,于是在有些事情上面就难免会拖三拉四,效率不高。 (二)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现在高职院校的体制设置其实并不符合高职院校的运作规律,高职院校中的职位繁多,各种职能不明确,教师与学生要办事的时候难以找到“有关部门”。高职院校中的人员众多,各种职位也是繁多,这样就会造成分工不明确,就算是在职人员可能也弄不清楚自己的职能范围,这样就会造成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使的学生和教师只能在一个个部门之间徘徊而找不到能够真正做事的部门,这样的高职院校必然行政效率低下,也就不可能为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学习工作提供便利,帮助成长。 (三)行政管理制度不明确的问题 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一套可行的模板借用,各个学校都是依据以往的 经验 在办事,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会产生重复或者错漏某个步骤的现象。在行政效率高的高职院校中,必然有一套适合这所高职院校的行政办事规律,有一定的系统和规范,要做什么事情遵照一定的流程就能很轻松地找到负责人从而快速得到办事的结果。而行政效率不高的高职院校所采用的行政管理规章必然不清晰,不明确,学生办事找不到负责人,或者难以了解清楚的流程,于是造成办事难,时间拖延,效率不高,影响事情的结果。 (四)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不论什么管理体制,最终实行的还是管理人员,如果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那多么高效的管理流程也不会产生高效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中,依然存在着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行政责任感单薄,遇事互相推诿等不良的因素。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学历不高,对于教育管理的知识了解不深,对于行政管理的经验不丰富,在这样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下的高职院校的行政效率不可能能够得到提高。 二、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首先最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要有时间观念,要有效率概念,遇事不拖延,高效快速地完成自己这个程序上的事情,就能行之有效的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要改变观念,就要让高职院校中的管理人员意识到为什么要改变,改变之后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变化,知道改变前后的差距,对提高效率的观念进行宣传,争取让高职院校中形成一种高效的办事情,有效率的做事情的氛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当然,只是改变观念还不够。观念的改变只是一个开始,如果分工不能明确,行政人员想要高效的办理事情可能都是不行的。所以这第二步,就是要改变学校的职位的设置,要合理的设置职位,相同的职能的职位只需要设置一个就行,明确各个职位之间的关系与每个职位的职能是什么,这样高职院校中的行政管理人员才能依据自己的岗位需要去做一些实事,还是快速有效地去做一些实事,这样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效率才能提高。 之前说了要规范化高职院校中的职位设置,合理的设置高职院校中的职位,同时,还应该对高职院校的各种管理事项的流程做出一个系统的规定,科学的健全高职院校中的管理规章制度,让任何事情都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依照规矩来办事情,才能更加地简洁快速。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效率提高过程中最 重要的一环还是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只有高职院校中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各个岗位之间的配合才能提高,更好地协调合作,更好地交流进步,才能使得高职院校中的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结束语 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对高职院校的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地影响着这所高职院校是一所层次如何的高职院校。高效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率可以给来往的机构一个良好的印象,也能给高职院校中的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工作和学习提供最大的便利,教师和学生的成功,就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一个学校的档次。所以,一所高职院校的行政效率高低,对高职院校的前途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行政管理论文篇3:《谈企业行政管理现状》 摘要: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行为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由经验型、依靠政策型转变为依靠法律管理的科学型、现代化管理型。 人力资源管理 越来越注重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以及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注重人才竞争机制运行的活力和人事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开发部门的效率。 关键词:工作岗位劳动力工作氛围 一、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合理安排 最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应该是人力资源潜质的结构与岗位需求结构的动态结合,在配置上重点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资历结构,即工作经历、工龄、学历、职称等条件。二是知识结构。知识方面避免单一化,一方面每名职工应尽量容纳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力争作通才。另一方面,整体队伍需要吸纳各个专业的人才,以便形成决策视野的开阔和思维的全面。三是年龄结构。注重老中青的搭配,将资历老的员工的经验、阅历、谋略、锐气、成熟与年轻人的朝气、活力、开拓精神有机结合,发挥人才“联合舰队”的威力,使人力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企业的岗位管理必须在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对岗位的动态与制度化管理,同时开发出与 企业战略 相匹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工作岗位,通过工作再设计以适应劳动力多元化,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的内在激励性。 二、企业行政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是以人为本,本着认识人、尊重人、开发人、激励人的观念,把人看成是一种重要资源来管理,当作一种资本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是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是调动各类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必须运用 劳动法规 和 劳动合同 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协调处理单位的劳资纠纷,从而求得人与事相适应,达到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竟其功的目的。 人力资源管理的这种变化与角色的扮演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必须有过硬的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我们要适应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就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的素质。 三、行政部门对企业员工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1.激励方式简单 我国企业目前采用的激励形式主要有工资、奖金、年薪制、管理者持股、股票期权等,多数方式属于物质激励,缺少精神激励的补充,忽视了精神激励的强大作用。员工持股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可以兼顾企业的长短期利益,但由于持股比例偏低,作用甚微。 2.激励层次单一 现在的激励机制通常是面向所有员工,缺少个体针对性,并不考虑员工需要的差异性,在激励时不分层次、不分对象、不分时期,只重整体目标,不重层次需要,造成激励效果与期望值相差甚远。人的需求是由低到高呈层次状分布的,满足高层次的需求更具有明显的激励效果,而高层次需求的满足对高质量的人才尤为重要。 3.评估考核体系不完善 绩效评估是激励机制的必要支撑基础,但是现在很多企业缺乏明确导向的员工绩效评估理念,在评估体系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1)企业对于绩效评估缺乏一套系统、客观的评估标准,在具体评估过程中只考虑员工的绩效,而不注意影响绩效的各方面因素,比如员工的工作环境、机会的偶然性等;(2)评估结束后,不把评估结果与员工的培训与发展结合起来。(3)员工绩效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脱节。多数员工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将部门目标分解为员工个体绩效目标,存在着较严重的主观臆断;(4)评估的公正性无法保证。 4.薪酬制度存不平等 薪酬是员工工作的直接动力,合理的薪酬能够达到有效的激励效果。但是现实中,有些企业的薪酬并没有完全发挥激励作用,其薪酬制度普遍存在问题:首先,薪酬分配不公平,没有做到同工同酬。企业利润分给员工的过少,引发了员工的不满,进而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四 行政部门改善企业员工管理主要 方法 1.创立有效激励机制 创立有效的激励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激励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用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水平高低和发展程度。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吸引、开发和留住人才,而且可以激发人才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创造力。一是薪酬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工资、福利以及股权等方式,把员工的薪酬与绩效挂钩,以经济利益的形式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到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息息相关,愿意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不过,这种激励如果过量的话,会加大企业的负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因此,薪酬激励必须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二是精神激励。精神激励包括对企业 员工的尊重、理解与支持,信任与宽容,关心与体贴。正确运用精神激励可以有效地培育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信任度。企业如果做到真心为员工着想,就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三是事业激励。人都有强烈的成就动机,以科技人才为例,他们都希望在专业上有所建树,对提升专业领域的成就、名声、荣誉以及相应的地位比物质利益有更强烈的需求。因此,对他们来说,事业激励主要就是创造机会和条件保证他们能够施展才华。四是 企业文化 激励。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与发展的,带有本企业特征的经营哲学,以价值观念和 思维方式 为核心所生成的企业内部全体成员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价值标准、行为准则、基本信念、风俗习惯和传统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载体的总和。通过企业文化激励能使员工体验因能力差异而引起的收入和地位差异,激励员工不断自我完善,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这种以人力资源价值的良性循环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激励,反过来又促进企业形象的自我完善。 2.建立科学有效考核制度 使激励更加有效和充分的基础是对工作绩效的科学考评。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目标任务、任职标准、考核制度,对企业来讲是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凡是员工积极性高的企业,都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与个人收入挂钩。大部分企业员工的工资决定于个人任职岗位的薪级、个人的资格条件以及绩效情况。这种工资制度的特点是,透明度高、便于监督、人随岗走、岗变薪变、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减少了人为的影响。采用绩效工资就必然牵扯到绩效考核的问题。绩效考核是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是物质激励里一个重要部分,对于不同的员工层次要制定不同的考核制度。绩效管理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工具,它提供的绝对不仅仅是对员工的一种奖罚手段,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企业的工作改进和业绩提高,并激励员工持续改进业绩,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 3.加强企业员工培训 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只有人力资源的潜能得到开发,企业的潜能才会得到开发,只有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企业才会更具竞争力。合理开发现有的人力资源潜能,相当于在不增加人员数量的条件下,增加了人力资源的总量,这对企业效益的增加和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非常有利。企业应把人力资源算,通过有效的培训真正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进而转化为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在进行人力资源培训之前,要充分分析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结构,结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科学地设计培训体系,建立并完善培训与用人相结合的机制。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企业的培训要紧贴自身实际,增强针对性,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进行。一是做到人才培训工作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保证培训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可以采取全脱产、半脱产和业余短期培训相结合。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特定专业对象和非业余的短期培训相结合。三是采取选送高校、联合办学、职业技能培训等 措施 来培养和造就一批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四是注重职业生涯管理。职业生涯设计是在了解员工的基础上确定适宜的职业方向、目标,并制订相应的计划,为员工个体的职业成功提供最有效的路径。企业进行职业生涯管理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了解并整合多种类型的人力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员工的创造和创新能力。 五、结束语 目前,企业单位已经有所变革,而事业单位还没有真正过渡到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我们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在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以便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猜你喜欢: 1. 行政管理论文3000字 2. 行政管理论文3000字左右 3. 最新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4. 有关行政管理论文范本 5. 行政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6. 行政管理论文范例
摘要我国加入WTO 后, 开放的中国正在不断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和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力度,国际化的经济规则给政府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管理现代化建设无疑是促进中国走向国际化的强有力保障。关键词:行政管理 现代化 电子政务中国经济进入全球化,政府的职能和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如何在原有基础上深化改革, 就成为摆在政府面前一个实实在在的、无法回避的问题。在科技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行政管理现代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就要对行政管理各方面的内容赋予现代化的思维和观念,以现代化的行政理论加以指导并组织行政管理的活动,运用科学的手段为行政管理提供技术基础并辅之以执行,制定比较完备的行政法规以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一、 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行政管理现代化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思想观念现代化。行政管理观念现代化,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现代化的过程是人自身自我完善的过程, 树立强烈的创新思想和开拓精神, 准备和乐于接受他未曾经历的新的生活体验、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行为。要勇于抛弃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传统观念, 改变家长式、长官意志、独断专行的管理思想以及唯命是从、以教条和机械的方法处理行政事务的旧习惯。2、行政组织机构的现代化。现代化的组织机构必须有灵敏的信息系统、科学且权威的咨询系统、民主和高水平的决策系统、高效的执行系统和强有力的法制性的监督系统。此外, 现代化的组织机构, 应当有合理的机构设置、精干而有效率的公务人员、较高的智能、合理的年龄结构、明确的职责权限、标准的工作程序和公正、严明的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 使得各组成部分协调运转, 从而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3、知识现代化。21 世纪是科学、管理飞速发展的时代, 行政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日益增多, 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 只有努力掌握和丰富现代化科学知识, 才能使自己跟上时代变化的步伐, 做好政府管理工作。4、管理技术手段的现代化。落后的行政管理技术和办公手段是造成我国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内容、形式和手段都需逐步变革, 必须采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自动化的办公手段, 在政府内建立起高效率的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传递加工系统, 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二、 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树立民主观念是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前提条件。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是民主的行政管理,而行政民主化的基本前提就是行政公开,而且公开性不仅限于决策层,还应该扩大到全社会,公民能够直接地或者间接地通过某些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介入政府决策,表达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行政公开有利于公众了解政府行政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有效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密切政府与公众的联系,有效防止一些行政工作人员的“黑箱操作”和****现象的产生。政府可以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实现行政公开,例如:1、通过网站、媒体、设立固定政府信息公开设备设施、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设立服务热线等方式,切实增强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最近,政府机关各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规范、统一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一项举措,极大地推进了行政民主化。2、建立预公开制度。政府在发布各种政策、规章以及实施重大决策前,应组织政府领导成员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开展专项的社会咨询活动,围绕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讨论、论证或举行听证会。3、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政府对公众意见和投诉的回应力,通过互联网、信访、走访等途径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联络,以建立一个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行为目标,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工作成败的衡量指标。三、 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行政效率是提高全社会效率的核心,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归根到底就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其途径主要有:1、实行行政主体多元化。引入行政服务的竞争机制,减轻政府职能负担,让其他社会力量包括社会团体、企业、中介组织去承担公共行政职能,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合作的方式达到社会治理,对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产生激励作用,提高政府服务意识。2、建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实现行政管理高效化。首先要限制政府的职能范围,“让政府只做它应该管的事”,在它应该起作用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其次是限制政府的权力,让它只在其权力范围内起作用,不得随便干预市场行为,把政府职能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3、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大规模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条件、环节和内容,尽快建立网上审批系统。4、合理设置政府各级机构,精简行政队伍,提高公务员素质。行政组织的设置要以职能需要为基础,避免“因人设庙”的现象,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责任制政府。加强公务员的技术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务员进行能力评估和绩能考核。四、 电子政务是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手段在信息化社会里,政府现代化的根本特征表现为政府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是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形态,是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就是改造传统政府建设现代化政府的过程。电子政务在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改变政府的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是一种新的事物,它不仅代表先进的技术,而且也代表一种新的思想、新的思维;信息技术本身是创新的产物,并且推进其他领域的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这将极大地改变政府的管理理念。1) 建立服务式政府。目前指导着西方国家大力推行行政改革的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服务型政府将是未来政府的基本定位,综合服务将是未来政府的核心职责,政府原有的一些管理职能将移交给其他实体,政府更多的精力将投放到单个实体无法处理的信息服务和信息管理领域。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以用户为中心,按照用户需要来设计政府的网络功能,它将促使政府由一种多层次、多部门、以管理为主的形态向一种智能型的、顾客取向的、以服务为主的形态转变。2) 建立规范化政府,电子政务的框架设立和功能体现,是建立在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标准化和规范化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前提,电子政务的交互性、透明性、公开性和检索性,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政府的规范化和依法行政。3) 建立学习型政府,信息化条件下政府的管理与以往大有不同,对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将提出更高的要求,促进公务员更新观念,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和积极进取精神,不断更新知识,造就成为复合型人才。2、改革政府的组织结构正像电子商务深刻地改变了商业结构一样,电子政务将极大地影响和改变政府的结构和职能。传统的行政组织形式是官僚科层组织结构,它与工业化时代平稳的管理环境相对应而存在。电子政务的发展则将逐步缩减以至取消中间管理层,增宽管理幅度,改变科层组织结构,按照政府和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重新构造政府结构,使政府的组织结构设计更加精简和合理,促进传统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扁平化,从而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政府组织机构的设立将根据公民的意向和需求来确定,朝着“单一窗口”、“跨部门”、“24小时”、“自助式”的方向发展。未来还可能出现政府动态网络机构的设立,即电子政府网络结构的各部分可以根据社会的需求相应的变动、增加或撤减。很显然,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将改变传统的固定工作流程和死搬硬套的工作方式,力图建立一个有弹性、有应变能力的政府管理新机制。3、转变政府的运作方式传统政府的运转方式,大多以集中开会研究、自上而下的逐级下达指令和自下而上的层层汇报、上下级之间的层层报批和层层审批为主要工作方式,“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总是克服不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效率低下,并且容易出现信息失真和政府****。电子政务通过虚拟办公、电子邮件交换、远程连线会议等手段,改变政务信息的传递和流动方式,减少纸件政务信息的数量,改变政府的办事方式,逐步扩大和完善政府的网上办公功能,变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变简单命令型政府为互动规范型政府,构建适合信息社会的政府工作方式。4、增强政府的决策能力政府通过网上与公众进行互动沟通,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政府的行为,将有力地促进政府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和效率化。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政府获取信息和处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政府能够及时获得和处理大量的信息,建立各种各样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和政府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辩证地和系统地思考和整理,大大提高政府的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让公众参与,让公众发表意见,使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效集中群众智慧;决策后,政府又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得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反馈信息,了解和把握公共管理发展变化的最新动态,并据此完善或追踪决策;而公众也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监督政府的运作过程和结果。同时,在政府内部电子政务也能够有效的防范下级政府违背上级决策精神而肆意妄为,在更大程度上保证下级政府更好地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5、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1) 电子政务以电子公文和网络办公为主要方式,加快了政务信息的传递速度,加快了政府的办事速度,从而增强了推行政令的时效性,大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2) 政府信息化推动政府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缩减甚至取消中间管理层,精简政府管理机构,将大大简化行政运作的环节和程序,有些中间管理层环节被计算机程序取代或被取消,这无疑将很大地提高政府的运转效率。3) 电子政务的目标之一是降低行政运作成本,随着电子政务地深入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结构将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素质将逐渐加强,政务信息传递效率和政府办公水平将不断提高,这些都会促使行政运作成本的减少。6、促进政府的反腐倡廉电子政务的公开性和交互性,将加强政务的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政府通过网络公开办事程序,公布政府政策法规及举报监督办法,使民众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获得详尽的信息,参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从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以权谋私,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从我国电子政务的实践来看,电子政务的廉政功能已初步显现,如走私、逃套汇.税的重要手法,就是在单证上弄虚作假。过去我们把防伪的重点放在纸面单证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是治标不治本。如今,十二个中央部委联合推出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采用了“电子底帐+联网核查”的管理模式,使各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核查对方的执法电子数据,进而从根本上防止不法分子的造假机会。此外,电子采购和招标的推行也被实践证明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减少这一领域****现象的强有力的方法。结束语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和建设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管理现代化建设无疑是促进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强有力保障。同时,行政管理现代化是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很强实践性的概念,还需要我们在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建设发展中,不断探索,真正建立现代化的行政管理组织制度体系。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篇1 浅谈政工工作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管理只有树立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开展管理,才能使企业的员工真正受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发挥出个人的价值,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在新形势下搞好企业的政工工作和管理工作,使二者共同结合发展,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充分认识到政工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在企业管理中,企业政工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软实力,政工工作在员工管理方面正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如果说制度是必须执行的硬规定,那么思想政治工作就如涓涓细流般深入员工的心灵,真正改造员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政工工作有助于提高员工的悟性,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对工作充满热情,富有责任感,真正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由此可见,企业政工工作的根本在于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使企业获得真正的效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政工管理方式已逐渐不适合现代企业的发展。在政工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企业要求新,求变,在统一思想的指导下,不断创新,使企业的政工体系更加完善,与时俱进。这样企业才能获得更加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上下都要充分重视企业政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工队伍,从制度到人,均要切实保证政工工作的进行。 二、目前政工工作在企业行政管理的现状 (一)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许多企业的政工人员素质有限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政工人员较少,企业不重视这一工作;二是素质低,知识储备和文化素质有限,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不够。当前政工人员素质不高体现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足。作为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但是,如果企业过分注重人数,而不注重人才质量,必然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面对政工人员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必须要从根本解决问题,建立高素质的政工队伍。 (二)企业管理者对政工工作重视不够 一些企业的管理者通常把如何提升企业效益的环节作为重点考虑的工作内容,却忽视了政工工作。企业管理者通常认为政工工作只是走形式,并不能在企业管理中占据重要位置,因此,常常会出现一个企业,从上到下,思想觉悟都很低的现象。管理者不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也不了解其对于提高思想觉悟的意义,只顾眼前,不考虑长远,因此导致企业的发展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倒退。 (三)政工工作缺乏创新 时代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企业的政工工作也需要不断在发展和改变。然而,一成不变的管理方式在许多企业的政工工作中时常会有所体现,这就导致企业的政工工作思想陈旧,方法陈旧,经验过时,缺乏创新精神。当企业的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时,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却没有得到进步,这就导致员工的思想也不能及时得到改善,由此而导致的企业管理恶性循环是可想而知的。 (四)规章制度不完善 政工工作不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相应的规章制度也不完善。对于企业的政工人员而言,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势必会导致政工工作无法真正得到有效开展,从而成为走过场的典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政工工作不仅会十分分散,还无法集中有效地开展,尽管在企业管理中的很多环节中都需要政工工作,但因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政工工作无法将部门凝聚在一起,长此以往,各部门“自扫门前雪”的现象就会习以为常。这对于实现企业的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而言,实在是难上加难。 三、提高企业政工工作质量水平的建议 (一)大力提高政工人员的素质 在推进政工工作与企业管理工作共同开展之前,必须要提高政工人员的专业素质,这是基础,也是根源。企业的领导者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顾全大局,也要顾及细节。企业的政工人员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执行者与实施者,只有使他们提高了综合素质,才能引导全体员工提高思想觉悟,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才算落到实处。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重视提高政工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培训,使政工人员养成不断学习和充电的意识,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以理论联系实践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个人成长。 (二)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为了推进企业政工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保证了其与企业管理工作的共同发展。简而言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管理者需要发挥自身职责,通过政工工作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在各部门顺利开展,使员工能够得到正确的思想理论引导。同时,政工人员要配合领导开展管理工作,履行各项职责,一方面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觉悟,树立榜样的作用。 (三)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形象,也关系到员工是否能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提高企业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企业的文化包含许多方面,有组织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这些文化不仅是构成企业文化的要素,也包含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中。伴随企业不断的发展,企业文化亦应具备强烈的企业特色,形成良好的氛围,增进员工之间的情感,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的政工工作和企业的管理也会实现共同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若要获得长远的发展,就必须要考虑政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以及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若要实现政工工作与企业管理的共同发展,就必须要提高政工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文化素养,这样才能做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从企业的领导者角度来讲,也要充分重视政工工作,不断创新,以现代管理理念推动政工工作和企业管理的共同发展。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篇2 论行政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需要越来越多的全面发展的高端技术性人才,来满足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人才需要不断地进行管理和培养,这主要由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结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制度,从而提高企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为企业输送源源不断的技术人才。笔者运用行政管理理论,通过结合现状,对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应用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行政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分析 本文根据目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行政管理理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对行政管理的作用进行核心分析。 一.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人力资源管理重视程度较低。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今企业所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些企业往往只注重短期的利益,没有考虑到长远的发展,忽视了对企业未来发展所需的人才资源的培养。他们只想到对现有的人才进行培养任用,殊不知随着时间和社会形势的变化,企业也需要各种各样的后备人才资源。另外,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培训制度形同虚设,领导者只看重当前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的结果,却没有注重过程的培养与发展。 2.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落后。 在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企业通常把个人的学历作为选拔的关键,将一些学历没有达到标准的人拒之门外。这种方法往往会忽略丧失掉一部分真正有能力的技术型人才。我们知道,学历固然重要,但在人才培养的时候,要看重其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仅仅凭借一纸文凭就将一部分人才筛选下来,对企业和其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将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都结合起来评价,充分地结合动态要素(能力,为人)和静态要素(学历,文凭)来进行管理。 3.没有辨明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绝大多中小型企业,都会混淆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看似相差不大,但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管理形式方面:行政管理属于静态管理,由企业掌握主动权,员工的岗位安排以及培训均是被动接受企业的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属于动态管理,注重整体开发和员工职业规划,培训方式以及内容不断调整,以此充分开发员工潜能。从宏观上来讲,行政管理大于人力资源管理,即后者是前者的一部分,后者应该为前者服务。但往往正是因为这种观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阻碍了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 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是完全不同种类的岗位。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不仅在工作内容上不同,在岗位的种类上,也是完全不同的。行政管理的本质是管理公司的——物,也就是说,主要管理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场所、车辆、会务、前台等。管“物”,对人的要求最重要方面是:关注细节、责任心强,相对说明技术含量比较低。人力资源管理的本质是管理公司的——人,非常容易理解的是:由于人的复杂性,管“人”在难度上比管“物”要大得多,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比行政管理岗位,不仅同样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还需要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并且人力资源的有些模块,如薪酬和绩效,都需要经常和数字打交道。实际来说,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于行政管理,同时行政管理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有着不可或缺的导向和决定性作用。 二、企业行政管理的作用与形式 回归到理论上,企业行政管理理论是企业常用的一种知识理论。一般来说,这里的行政管理理论,可以具体落实到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当中去,它依赖现行的国家法律制度,也是企业管理中切实有效的一种管理手段,极大地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企业的行政管理特点有很多,但结合人力资源管理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1.实际性。 我们知道,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同样地,企业的行政管理也要扎根于企业的实际根本,根据企业不同时期不同状态的发展情况来不断调整,包括制度的完善,程序的细化和规则的优化等等。企业的行政管理的对象是企业本身,因此无论如何行政管理理论的应用离不开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其行驶在正确的轨道上。这是行政管理明显的特点,也是核心所在。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科技社会,各项传统的企业管理观念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当下发展的需要,所以更需要企业立足实际,不断改善观念,规范方法,这对企业的正确革新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2.非独立性。 行政管理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不管企业采用哪种方式,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着眼于企业的良好发展。在这里要指出,现今社会上的不少企业都是向社会输出产品或者服务,在实现经济收益的同时,也会对做出对社会的贡献。因此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企业的良好发展可以为整个社会创造出很大的财富价值和精神鼓励。在行政管理的非独立性特征的趋导下,可以使企业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尽量减少浪费和污染环境的现象的产生。久而久之,对企业实现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价值最大化有无法言说的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企业行政管理是通过以下方式发挥作用的:(1)计划工作。企业要既确定管理内容的目标和决定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现代企业行政管理必须具有计划性,这是企业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和保证行政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2)组织工作。企业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工作内容,并将其按性质分类,逐级建立自上而下的责权关系,保证行政管理管渠道畅通无阻。(3)指挥工作。企业行政管理中采取的具体措施,调动和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4)控制工作。企业对指挥工作的各项措施进行监督、控制与调整,包括建立激励机制、监督系统和制定奖惩条例并认真执行。 三、行政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1.加快观念的革新。 从上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行政管理更侧重于“物本管理”,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企业要结合“人本管理”的模式。因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本质就是将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放在第一位。通过行政管理观念的革新,能够有效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也能让其感受到自我的存在感,为其长期有效的服务企业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2.完善管理制度。 良好和谐的竞争环境可以提升的各项素质品格。企业要完善聘任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能让人才为了在选拔聘任的竞争环境中为了个人生存发展和自我价值体现展开良性竞争。长此以往,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企业的人力资源竞争机制也会得到优化。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要根据行政管理理论的实际性的特点,挖掘适合企业自身的技术人才,及时创新理念和掌握最新发展趋势,才能实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动态发展发挥行政管理的优势成效。 3.建立优秀的管理团队。 企业管理者要加强自身的定位,才能建立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只有高效的管理团队才能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才能发现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不足和缺陷。企业行政管理的最佳化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管理者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实施。管理团队对人的管理是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工作,而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团队是有效实施对人的管理的重要保障。试想一想,若企业的管理者对企业自身的情况没有完全了解,又如何去给团队中的员工布置各项任务呢? 4.进行人才资源的规划。 具体而言,推行定岗定位工作,有利于规范企业组织结构,也能显而易见地看出企业人力资源的现状,从而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定岗定位是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落实,有利于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各岗位人才数量和结构有清楚的了解,并对此进行记录分析,通过比较将最合适的人才安排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实现优势的最大化。 5.优化薪酬结构。 企业要首先保证薪酬结构的基本稳定。因为如果企业员工的基本薪酬不能得到保证,这会对员工的积极性和热情造成很大的挫伤,从而导致其消极工作生活,对个人和企业都会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要特别注意薪酬结构的优化,可以适当降低基本薪酬在总薪酬中的比例。只有这种基本薪酬的物质奖励落实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才会有保障,从而企业的日常生产才不会滞后。与基本薪酬不同的是另一种绩效薪酬,即这种奖励不同于基本工资,是对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进行的额外奖励。企业可以适当提高绩效薪酬,这相比于基本薪酬来说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更加明显而且强烈,它能使员工产生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并对企业产生稳定的归属感。 6.讲究行政管理的艺术性。 行政管理中还有许多艺术性问题,什么时候下达命令或指标、怎样下达、词语如何表达等,都须因人因时因地而已。这就要求行政领导善于行政管理艺术,注重管理对象的心理因素、讲究说话艺术、善于把行政命令转化为企业员工的自觉性行动。四、小结企业的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两者互相依附,在发展中相辅相成。企业行政管理理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运用,可以极大地优化企业人才结构,从而使企业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屹立不倒,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企业行政管理实务》,李瑛珊,周梁,潘琦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 [2]《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赵曙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人力资源管理》,加里?德斯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4]《人力资源管理-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美)劳伦斯S.克雷曼著.孙非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 猜你喜欢: 1. 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2.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3. 2017电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4. 行政管理改革毕业论文范文 5.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可以从变化、作用、原因以及启示等等方面入手,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中国是世界上古人类文明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人类文明的发展,在远古时代,萌芽状态的科学技术主要体现在生产工具的制作和发展。而生产工具的制造和发展也构成了早期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中国的先民,到公元纪元前后,大致上依次完成了上述三个时代的过渡。旧石器时代的先民使用打击的方法制造各种石器,而没有任何进一步加工。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几百处,在这些遗址中发现了用火的证据,比如北京人遗址的灰烬的堆积层厚达6米。此外旧石器时代的先民也开始制造并使用骨器、绳索。我们的先民大约是在距今约1万年前左右,从旧石器时代发展到新石器时代。新、旧石器时代的区别是:出现了经过加工的、更加合用并有锋利刃口的磨光石器。由于可以在石器上钻孔而创造了绑扎得更好的带柄石器(斧、耙、锄等),还发明了制陶技术(又一种火的应用技术,熟食以及各种器皿更加多样)。此外弓箭普遍使用,出现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甚至已经开始酿酒。我国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就已经开始出现铜器。商代中期以后我国的青铜技术逐渐成熟。青铜工具和大规模奴隶劳动的使用,使社会劳动分工进一步得以实现,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甲骨文、金文的出现和发展,使中国进入了有文献可考的历史时代。文字的出现使得文明发展大大地加速。春秋战国时代,对中华文明史讲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代。社会发生急剧变革的同时,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思想等等都在快速的发展。社会思想方面出现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各家学说争论的重心,乃是社会秩序如何变革以及道德观、伦理观、价值观等等如何规范。在诸子百家思想当中,涉及到与科学技术有关的内容则不是很多,例如对后世曾经具有长期影响的儒、道两大家,他们的思想并不很重视科学和技术。相反,我们却可以说他们大都是轻视甚至可以说是反对科学技术的。首先儒家讲的“六艺”,道家讲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等,虽然他们都谈到了“天人关系”,但他们大都是要人们顺从天意,很少要求人们应该对天、地、自然界的实质进行科学意义上的研究。实际上,也可以说先秦诸子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关心都是比较缺乏的。虽然在《孟子》那里可以看到“苟求其故,虽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孟子·离娄下》)之类的话(清末科学家李善兰就曾用“苟求其故”的思想来解释科学的发展和进步),但是《孟子》思想的中心并不是提倡人们应该利用“苟求其故”的精神去进行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孟子》思想的中心还是讲究“性善”、“性恶”的伦理学说,以及讲究“王道”、“霸道”、“民为贵”等等政治思想,探讨人们应该如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其次,在诸子百家的显学之中,特别是儒、道两家,不仅缺乏关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研究,而且可以说他们对此都是持比较反对态度的。儒家把它们看成是“奇技淫巧”,认为纣之所以失天下就是因为他“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还说“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杀”,并认为“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二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由此可见科技工作者的地位是很卑贱的,而且不时还有被杀头的危险。而道家则认为:“人多利器,国家兹昏;人多技巧,奇物兹起”;“常使民无知无欲”;“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再次,儒家认为“玩物丧志”、“君子不器”,鼓励君子要追求“大学之道”,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等说法。道家也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等等。他们所追求的“道”,大都属于精神境界、伦理道德的范畴。第四,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儒家一直处于统治者的地位。统治者心里也明白,在治理国家方面,单单只是一味的追求思想意识、伦理道德也还是不够的,也还有必要解决国计民生的问题。这也就是儒家传统思想中“经世致用”的思想。而“经世致用”思想的提倡,又在于是为了统治者“长治久安”状态的维护。这一思想并不能形成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推动。虽然如此,但它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终归还是有好处的。但是单单是依靠“经世致用”的思想来发展科学技术,那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当然,春秋战国时期,诸家蜂起,百家争鸣,名家辩学很是发达。这种争鸣对学术的发展(包括科学技术在内)是有利的。在其后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也是如此。在先秦诸子百家之中,相对的说,墨家则是比较重视科学和技术,而且同时墨家还对古代的逻辑学方面的发展有所建树。但是墨家的这许多建树,其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自然奥秘的探索和对各种技术的深入研究。它们乃是为了贯彻墨家的政治主张——“尚贤”、“上同”,“节用”、“节丧”,“非乐”、“非命”,“天志”、“明鬼”,“兼爱”、“非攻”等五组、十大主张(“十事”)来服务的。而且墨家并没有像儒家和道家那样得到持续的发展,秦汉以后几乎成为“绝学”,在社会上也较少具有什么影响力。当然这并不排除它的某些思想、它的某些论辩方法被儒、道两家所吸收。总之,在战国时期形成的上述思想长期地影响着其后的中国社会,中华文明对社会伦理、秩序等问题的关心,超过了对自然现象的理论探求。两汉——中国古代科技体系的形成对我国后世产生久远影响的各个学科的体系大都在汉代形成,定下其后影响悠久的模式并且出现了实际上是为后世树立了样板的各种著作。吸取了秦二世而亡的教训,经过楚汉相争而夺得天下的汉王朝,虽说是“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但汉王朝却以其浑厚刚强的气魄,不只是开创了自己的四百年家业天下,而且也开创并且构筑了其后持续了大约二千年之久的封建国家方方面面的基本模式。两汉时期,从社会经济形态(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本主义)、国家型制(中央集权)到官僚体系(六部、百官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甚至它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意识形态政策,都无不成为其后持续大约二千年历朝历代封建帝国所效法的模式和样板。在科学技术方面也是如此。科学技术的许多门类,大多是在两汉时期,定下其后影响悠久的模式并且出现了实际上是为后世树立了样板的各种著作。汉武帝时期编制的《太初历》,通过西汉末年刘歆编制的《三统历》,在《汉书·律历志》中记录流传下来。《汉书·律历志》以及其中所录载的《三统历》便成为其后历代《律历志》以及历代各种历法的模式和样板。阴阳合历的模式,其中包括了气、朔、闰、交食、五星、晷漏等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系。这种历法的基本模式、框架一直被遵循下来,甚至在西方近代历法已经传入的明清时代(《大统历》、《时宪历》),也没改变。数学方面则出现了以算筹为主要计算工具、以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为主要目的、以《九章算术》为模式范本的体系。医药学方面,形成了以《内经》、《伤寒论》为代表经典的医学理论,和以《神农本草经》为代表的传统药物学体系。地理学方面形成了以《汉书·地理志》代表的疆域地理志的体系,成为后来历代正史中的《地理志》所遵循的模式。此外在地图绘制、建筑,还有制瓷和造纸,这些造福全人类的发明,也都在汉代形成其基本模式的。对我国后世产生久远影响的各个学科的体系大都在汉代形成,这与汉代政治上大一统局面的出现,虽然还不能说其间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各个门类的科学技术当然自应有其各自发展的内在规律),但是,大一统作为时代的潮流,时代的趋势,也不能不对各个学科体系的形成施以时代的社会影响。人们开始总结先秦以来各个学科所积淀下来的知识和经验,继往开来,形成了诸多学科自身发展的体系。正如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所说:“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一至今日者多矣。”秦汉以来,由于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设置了天文、农、医、建筑、水利、冶铁以及各种手工业的管理机构和各级官员。科学技术的发展,几乎完全被控制在这些机构和官员的手中,形成了官办、官营的局面。这些管理机构和管理官员的设置,对新技术的快速推广起到良好的作用,它可以使农耕、钢铁、土木建筑、漆器制造等技术迅速在全国各个地方推广开来。由于财力、物力、人力都“雄厚”,这时可以兴办比较大的项目和工程。英国著名的科学史家李约瑟曾经议论道:“在技术创造性方面,古老的中国官僚社会当然比不上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但它却要大大胜过欧洲封建社会或希腊奴隶社会。”汉初的数学家张苍、耿寿昌,著名科学家张衡以及对造纸术进行过重大改进的蔡伦,都曾是这样的官吏。其他如天文仪器的制造、水利工程的修建、东西两京的都市建设、宫廷和皇家园林兴建、两汉长城的整备、隋唐时期南北大运河的开通等也都无不仰仗官办官营的优势。但是官办官营的缺点也是十分显然的。其最明显的缺点便是不计成本,形成对材料、资源、人力的浪费,甚至虚报产量,或是盲目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再有官办官营往往是产生贪官污吏的温床。西汉中晚期,在冶铁官营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不少的弊病:“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不给民用,民用钝敝,割草不痛。”而且还会出现“铁器苦恶,价贵,或强令民买卖之”(《史记·平准书》)的情况。我在陕西省的县级文化馆见到出土于地下的汉时“县官鼓铸”的大铁犁,在黄土高原上真的是“十头黄牛也拉不动”,真的是“不给民用”的废物。宋元时期何以会形成古代科技发展高潮“每当人们研究中国的文献中科学史或技术史的任何特定问题时,总会发现宋代是主要关键所在。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在纯粹科学方面都是如此。”——李约瑟宋元时期是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明(当然应该包括科学技术在内)发展的高潮时期。正如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所说:“每当人们研究中国的文献中科学史或技术史的任何特定问题时,总会发现宋代是主要关键所在。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在纯粹科学方面都是如此。”宋元时期中国的传统数学出现了四大数学家及其著作:秦九韶及其所著《数书九章》、李冶及其所著《测圆海镜》和《益古演段》、杨辉及其所著《详解九章算法》和《日用算法》等、朱世杰及其所著《算学启蒙》和《四元玉鉴》。宋元数学在高次方程和高次方程组、高阶等差级数求和、联立一次同余式解法、“天元术”“四元术”(中国古代特有的代数学)等方面都取得了领先世界数百年的辉煌成就。宋代的天文观测仪器比较齐备,多次进行了恒星观测(至少有四次规模较大),多次制作了星图。宋代一共进行了18次的历法改革,对各种测算方法和计算方法也进行了许多改进(三次内差法等等)。在元代则出现了郭守敬、王恂等所编《授时历》,被认为是我国传统历法中最优秀的一部。在传统医学方面,则有金元四大家的出现:以刘完素为代表的“寒凉派”;以张从正为代表的“攻下派”;以李杲为代表的“温补派”;以朱震亨为代表的“养阴派”。“儒之门户分于宋,医之门户分于金元”,医学门户、流派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传统医学的发展。在农学方面,也出现了宋元时期的四大农书:陈旉的《陈旉农书》是第一部关于南方稻作的农书;《农桑辑要》是元政府组织人力编写的;王祯编写的《王祯农书》是第一部兼论南北农业技术的农书,还绘有“农器图谱”;鲁明善(维吾尔族)所编《农桑衣食撮要》是一部月令体农书,比较通俗,包含有西北少数民族的一些农事活动情况。中国古代的三大发明,火药、指南针、印刷术到了宋元时期都达到了广泛使用的成熟阶段。三大发明的西传,使得西方社会在各个方面加快了其进步的节奏,促使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逐渐转型为以商品经济为主的经济形态,向社会近代化的方向迅速推进。著名近代学者严复曾说过:“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十八九可断言也。”国学大师王国维也说:“天水(天水是赵姓的郡望——本文作者注)一朝人智之活动与文化之多方面,前之汉唐,后之元明,皆所不逮也。”历史学家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宋史专家邓广铭则说:“宋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两宋期内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之内,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而日本汉学家内藤湖南则早就认为:“中国中世和近世的大转变出现在唐宋之际,是读史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唐代是中世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世的开始”。宋元时期科技发展高潮及其顶峰的形成,宋元时期科学技术的繁荣,都是有着深刻的时代原因和社会背景的。首先,太祖、太宗两朝采取了一系列中央集权的种种措施,独揽大权,使军、政、财等权力集中于中央,集中于皇帝手中。较高层次中央集权的国家形态(皇帝独裁)及其官僚架构的模式,也为中国以后又大约持续了一千年之久的元、明、清等各个王朝所效法,为其树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权样板。其次,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唐中叶以来,以杨炎两税法的财政改革为法律标志,土地国有的制度——均田制崩溃瓦解,庶族地主经济以及小自耕农经济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土地买卖更加自由。到了宋代,土地所有权频繁发生转移,正如词人辛弃疾所写的“千年田,换八百主”。土地占有制度的改革对以农业立国的中国来讲,其意义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意义的。并且改革以后土地制度新的占有模式、它的影响,也都贯通在其后千年左右的中国社会之中。再次,科举考试制度,尤其是贡举科举制度的日益成熟,取士不问门第,而且在录取的名额数量上也远远超过了唐代,有人统计过,仅北宋一代即开科69次,进士和诸科共取士约为61000余人。为了打破门阀贵族的世袭制度,自隋唐时期开始的科举考试制度,到了宋代方才可以说发挥了实际的效果。反映在科学技术方面,则是出身低微的人的一些发明创造事迹,有更多机会出现在各种著作之中。第四,从文化思想方面来说,自唐中叶开始,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例如元稹、白居易所提倡的新乐府运动;韩愈、柳宗元所提倡的古文运动;啖助、赵匡所倡导的新经学运动等等。为了使儒家思想复苏、复兴,人们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第五,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宗教思想方面所发生的变化,那么关于宋元社会思想背景的讨论则将是很不全面的。当时的宗教思想主要有佛、道两家,而且是以佛家为主。佛家思想随佛教于西汉时开始传入我国,到了唐代中期以后,林立纷呈的各个宗派逐渐式微,而以六祖慧能为开山祖的南禅宗却一枝独秀,得到了很大发展。有人说:南禅宗的出现说明佛教思想中国化的最后完成,使佛家思想由出世的变为入世的、平等的,从而和中国的传统思想更加接近。六祖号召回到世俗中间去:“若欲修行,在家亦得”,“离世求菩萨,恰如求兔角”。有人更进一步认为:禅宗思想的这一发展实际上是在中国发生的一次宗教改革,而其意义并不亚于马丁·路德在西方进行的宗教改革。第六,在教育思想方面,唐代科举以辞赋取士,崇尚声律浮华,积重难返。号称北宋三先生之一的胡瑗则有针对性地提倡“明体达用之学”的思想,深受欢迎,影响甚大。特别是“分斋教学”的教学方法,更是他教育革新思想的核心。“分斋”就是整个学校分为“经义斋”和“治事斋”,相当于现代的分科教学。特别是“治事斋”中又分: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承认自然科学在学校教学中的地位。其实,“经义斋”所讲究的乃是中国传统的“读经”(当然也是新的读经方法),而“治事斋”乃是学以致用方法的提倡,这标志着传统儒家思想中的“经世致用”思想又再次抬头并且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第七,北宋时期出现了一批“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论著”百科全书式的人物。沈括及其所著百科全书式的著作《梦溪笔谈》,很得到各方面的称颂。沈括还和苏颂一道编辑了《苏沈内翰良方》,这是一部医书。林灵素在为这部书所写的序言中说:“(沈括)凡所至之处,莫不深究。或医师、或巷里、或小人,以致士大夫之家,山林隐者,无不访求。”这些博学多才的人物“成批的”出现,明显的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社会风气、思想潮流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和沈括极相类似的人物中,有欧阳修之子欧阳发,他“少好学,师事安定胡瑗,……自书契以来,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靡不悉究。”和沈括同样也曾奉使赴辽并同样也是以熟知地理、描绘地图而闻名的刘敞,据《宋史》记载:“敞学问渊博,自佛老、卜筮、天文、方药、山经、地志皆究知大略。”类似的人物还有参加研制水运仪象台的宰相苏颂,《宋史·苏颂本传》说他虽官高为宰相,但“自书契以来,经史九流百家之说,……律吕、星官、算法、山经、本草、无所不通”。一代名臣司马光也是:“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见《宋史·列传第95·司马光本传》)。在这些人物当中,王安石当然要比其他人物显得更为突出一些。王安石曾经给同是散文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写过这样一封信:“世之不见全经,久矣。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故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盖后世学者与先王之时异矣,不如是不足以尽圣人故也。”王安石在这里首先是强调:时代变了,时代不同了(后世学者与先王之时异矣)。在这样变革了的时代里,如果不博学多问,将学不到任何东西(不如是不足以尽圣人)。他提倡亲自走出书斋,接触实际社会、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农夫、女工无所不问)。要求博学多能,力图开创是属于自己时代的新的思想方法、建立是属于自己时代的新的思想体系(于书无所不读)。应该说,这才真正是有宋一代的新的思想潮流和新的时代精神。在这种思潮的社会背景之下,影响其后千余年的新的儒家学说,后来被称之为“宋明理学”的哲学思想体系逐渐形成。在宋代,由北宋的邵雍、周敦颐发其端,由张载、程颢、程颐创立体系,至南宋则由朱熹集其大成,由陆九渊为代表又形成了朱、陆相互抗辩的反对派等等,这也就是宋明理学——新儒学的兴起和建立。此外还有以王安石、陈亮、叶适等人所主张的反对理学的观点,和理学不断相互辩难,十分活跃。理学在宋代,既不像汉代儒术那样被崇为一尊,更不像元、明时期把朱熹思想定为不准逾越的官方哲学那样不可侵犯。在宋代,一定程度上参加讨论的各方,可以做到自由讨论,各抒己见。这种学术空气无疑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有利的。理学家们主张“穷理”、“格物致知”。“穷理”和“格物致知”的精神如果能够以自然科学的研究为目的,其成果自当是不可限量。而且“理”“气”二元论,在一千多年前的当时,不论是用来开拓思路或是阐述终结成果,都堪称是相当不坏的工具。但是我们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位知名的理学家曾经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做出了十分突出的成就;同时我们也没有发现任何一位卓有成就的科学家,他们成就的取得是基于理学的思维。在这里,我只不过是想说明:是理学(清人因其产生的时代而将其称之为“宋学”)得以创立的时代精神,同时也正是这种时代精神,构成了宋元科技高潮的社会思想原因。是产生两汉经学的两汉时代精神,使得两汉时期成为在科学技术的许多门类中立模式、创样板的时代;是产生魏晋玄学、竹林论辩的六朝时代精神,形成了六朝时代很有创造力的各学科的科学思想;是产生宋元理学的时代精神,促成了宋元时期中国传统科学技术发展顶峰时期的到来。明清实学和西方科学技术的第一次传入在明末清初的实学思潮影响下,产生了大批的杰出人物,其中有思想家、文学家、历史学家、自然科学家、医生等各方面人物。在百余年间的短暂时期内就涌现出如此众多的杰出人物,真可谓是群星灿烂。这一现象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明末清初一段历史,在漫长的中华文明史上,虽然比较短暂,但它却是一个特色鲜明的重要时期。它的这些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腐朽的明王朝的逐渐衰亡和新兴的清王朝的逐渐兴起。二是在经济上则是传统封建经济的繁荣和商品经济的抬头发展。三是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和殖民地,西方国家向东方挺进,并且开始进入中国。伴之而来的则是西学(科学技术是主要内容之一)的传入及其影响的日益扩大。四是在人们的思想方面,则是明中叶所兴起的王阳明心学开始分化。在人们对王学末流的批判过程中,兴起了一股经世致用,以求实、务实为中心内容的实学思潮。明王朝施行的《大统历》是沿用了元王朝的《授时历》,到明代成化年间已经累计使用了三百余年,因此“成化以后,交食往往不验,议改历者纷纷”。但直到明末的万历38年(1610年)11月朔,朝廷的日食预报再次发生错误。明王朝才开始考虑利用当时传入的西方天文知识进行历法的改革。明亡之后,传教士们又将明末所编《崇祯历书》改头换面改成《西洋历法新书》,献给满清朝廷,成为编制清代《时宪历》的基础。当中国的传统文明还在传统的老路上徘徊而且踏步不前的时候,西方的近代文明(包括科学技术在内),经过文艺复兴时期,却在大踏步地向前发展。伴随着西方早期的殖民活动,传教士们展开了世界范围的广泛活动,来到远东。利玛窦是成功进入中国内地的较早的传教士之一。经过长期摸索,利玛窦终于找到了可以通过科学技术打开向中国传教的途径。于是根据利玛窦的请求,罗马教廷陆续派来了比较熟悉科学技术的一批批传教士。如:汤若望、南怀仁等。清初以后,又有由法皇路易十四派来的传教士。由于这些传教士的介绍而传入西方科学技术知识有很多方面,其中有天文历法、数学、地学和地图学、解剖学、医药学等等。这就是历史上的西方科学知识的第一次传入。西学的传入和实学思潮的兴起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如果没有实学思潮的兴起,虽然有传教士的努力,西学的传入仍然是不可想象的。正如近代科学家丁文江所说:“明政不纲,学风荒陋。贤士大夫在朝者以激烈迂远为忠鲠,在野者以理性道学为高尚,空疏顽固,君子病焉!迨乎晚季,物极而返,先觉之士,舍末求本,弃虚务实,风气之变,实开清初大儒之先声。”其中所说的“舍末”“弃虚”,指的就是对宋明理学、陆王心学的批判;“求本”“务实”,指的就是实学思潮的兴起。希望对您有帮助,望采纳,您的采纳将是我们回答的动力 追问: 怎么着眼于在世界科技发展史的地位呢 回答: 可以从同时期世界各地科学技术文明对比入手,也可以从各个地区科学技术发明出生的影响作用做对比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几个特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在世界科技发展史上有其重要历史地位。它的发展从远古时代原始积累,春秋战国奠定基础,两汉、宋元两次高潮,中经魏晋南北朝的充实提高和隋唐五代的持续发展,至明万历以后虽比诸同时期的西方已经大为落后,但仍有缓慢进展,也出现了一系列集大成的著作,传统科学思想从高峰走向总结。综观整个发展历程,16世纪以前的中国科学技术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传统科学思想和科学技术的突出成就正是我国古代的科技先驱辛勤耕耘、善于观察、长于思索、勇于探究,注重整合、联系实际的产物,闪耀着我们中华民族智慧的光辉,对世界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马克思就曾经指出:“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总的说来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杠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页第427页。)而今天众多著名科学家对中国传统科学思想珍贵价值的重新肯定,必将使之在21世纪科学技术发展中显示出东方智慧的新的转移与新的实现,这种情况在一些学科已初见端倪。深信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必将在新世纪里对人类文明再次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中国的法制文明的内涵和历史传统引言在历经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法制从最初的为统治阶级、官僚贵族所利用来镇压农奴、民众的工具,逐渐的演变到文明和独裁并存,进而逐渐进化到我国现代法制文明,甚至可以说,中国法制文明的进程就是中国几千年灿烂瑰丽文化的缩影。世人在评价中国法制文明的进程中所展现的批判态度到接纳、吸收进而发扬光大,对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亦有甚多借鉴意义。(一)如何正确看待中国传统法制文明中国文化绵历五千年,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丰富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经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其中古典学术文化方面发展的并不十分均衡,其表现在,虽然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是法学这门独立的学科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成长。直至清末,随着当时社会结构的发展和变化,加上外来文化的影响和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而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将近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坎坷曲折历史仍然难以使中国法学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直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文革期间更是索性彻底停滞,导致先天不足,后天又失调,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与此同时,西方法制文化仍在不断发展,全人类法制文明发展了数千年的历史,是一部双重旋律变奏的历史。一方面,不同民族的法制文明不断地形成和强化自己独有的风格特色,并且刻意地保持这种特殊性和民族性;另一方面,各民族的法制文明不可避免地受到别的民族法制文明的影响,因为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别的民族法制文明的某些特征,并且使自己原来的法制文明特殊性与民族性发生变化。两者的矛盾斗争构成了人类法制文明的进化史。在我们国家,尤为明显的是清末时期的法制改革,延续至现代法制改革。中国法律传统,是世界法制文明史上的一个独特的传统,这一传统,几千年都未曾终端,也未见明显的外族法制文明因素的渗入。在东亚大陆上,这一传统一直保持了几千年的高度封闭,保持了其民族性方面的高度“纯粹”。这种情形在世界其他较大民族的法律史上是罕见的。过去,我们对中国传统法制基本上是全盘否定的,我们的法制史教科书对于中国传统法制总体上是持批判态度,似乎过去几千年的法制文明一无是处,其评价基本上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维护皇权;维护封建的父权夫权、维护家长专制;维护封建的尊卑贵贱等级制度,维护官僚贵族的封建特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压制商品经济;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等等。这些评价在理论方面来说并非错误,而且历史也如此,但是也并非完全如此,也并非中国法制史上任何朝代的制度都如此,我们在分析这些制度的时候,也要看到制度背后的人事,环境,文化等,任何一项制度都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之间,必然是相互配合而形成一整套链条,否则各种制度相互分裂,不会存在也无法推行。某一项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以及其内在的用意,纵然事过境迁,我们在讨论其制度的时候,需要注意反映其制度的材料,这也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方法之一,否则时代已变,制度已不存在,单凭异代人主观的意见和悬空的推论,绝对无法完全理解该项制度在当时实际的需要和确切的用意;与此同时,在任何朝代任何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其利弊,是以对当时社会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定,因此要评价某一代的制度得失,必须了解在此制度实施时期有关各方意见的反映,这些意见,是有关在其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也是我们在研究古代法制时候需要注意到的问题,不能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去评价历史上以往的各项制度,否则无法得到客观的评价。另外,我们在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时候,讨论各朝代制度,不仅应该重视其时代性,还应重视其地域性,即国别性。也就是说,某项制度在一国家或地区获得成立且推行有效,但并不代表在另一国家或地区也得到同样效果,因为制度是一种随时随地而适应的,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正如其不能行之百世而无弊。从70年代末开始,经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法律教育的恢复以及法律制度的渐次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使我国的法学研究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法学以及法制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深层次的理论探索。法学有其超越的一面,他必须在价值层面以及理论分析上给实在法以引导,与此同时也需要有一种批判的性格。就中国特定的学术背景而言,需要在外来法律文化与固有传统之间需要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而追求其适度的超越,这也是我们在研究中国传统法制史的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分析其内在理论,不仅为中国的现代化法制建设提供蓝图,而且对世界范围内的重大法律课题作出创造性回应。(二)中国法制文明与中国近代法制文明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曾经创造了五千年的的伟大中华文明,其中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而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则是指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西方古典法制理论。中国古代法制文明中“法治”的生成,可以追寻到奴隶社会后期出现的法家学说,从而产生了法家“法治”与儒家“礼治”治国方法的论争。在管仲与子产的治国方式尝试中,管仲认为一个国家“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①。“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以法量功,不自度也”②。管子依据这种“法治”观,通过立法以顺民心对齐国的经济、行政、人事于社会等进行了一系列实际改革。郑国的子产也通过“都弊有章,上下有限”使“庐井有伍”、“作丘赋“、任贤选能和”铸刑书“等对社会予以了改革,此后法家李悝对魏国实行改革并创《法经》。上述改革尝试中,不仅体现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最早的“法治”思想,并且开启了我国传统法文化的最早成文法时代。中国传统“法治”理论的伟大历史功勋,不仅仅是法家耳目一新的治国理论,而且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统一的封建秦王朝,由于当时历史情境的变化、生产力发展以及法家治国理论中的严刑峻法难以被原先以礼治国的历史传统难容,以及被当时社会全面予以认同,因此随着短暂的亲王朝覆灭,法家的治国理论也随后被儒家的“礼治”学说所代替。汉王朝兴起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带动了儒家文化的兴起,从而在立法指导思想上确立了“德主刑辅”的原则的同时吸收了自秦以来的成文法形式,并开创了“礼法并用”的先河。自此,“法治”思想逐渐衰微的同时,“礼治”的兴盛一直延续至近代,无疑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封建的生产方式、独特的政治体制和闭关锁国的实际国情密切相关。由此可见,先秦的法家以及随后兴起的儒家思想都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因此,有学者把唐朝以前的中华法律文明分为“礼治时期”、“法治时期”和“礼法调和时期”③,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④。很明显,相比之下,法家比儒家更加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它们对中国近代史以前两千年的中国法制影响更大。在漫长的中国思想史中,人们对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各有说法,评价不一。从汉代到近代以前,由于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先秦法家长期受到贬斥和批判。近现代以来,⑥为法家伸冤平反的声音此起彼落,由于在西方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急需找出变法自强的道路。儒家思想在“打倒孔家店”的新文化运动中受到怀疑和否定,而西方国家成功的宪政和法治,则提醒我们去寻找“古已有之”的类似物――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严复说:“居今日而言救亡学,惟申韩庶几可用。”⑤章太炎说:“商鞅之中于馋诽也两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说为正倡。呜呼!是惑于说也甚矣。”⑥由此看出,章太炎为商鞅等法家人物正名,肯定了它们的历史功绩,并认为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批判人治,象先秦法家那样“专以法律为治”⑦当然,我们应当客观的去看待法家的立法思想特点。法家在强调重法的同时,其法律观是有严重的局限性:首先,在法家的构想中,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所有国家权力都是集中于君主一身的,而不考虑法律如何去限制、制约君主权力,反映和保护人们的利益和意愿;由此看出法家的法最终只是君主的统治工具而已;其次,法家所重视的法几乎全是刑事法律,对于民法以及其他法的概念缺乏必要的认识;最后,法家在强调重刑的同时,并没有考虑如何设立公正和合理的程序性安排,以保证司法公正,保证不会滥杀无辜,只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去看严刑峻法为统治者带来的种种好处,而从来没有试着站在人民的地位去了解严刑峻法可能带来的苦难。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法系萌芽的关键时期,当时法家对于法的这种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和多方面司考,由此产生了其独特的法治观,是有普遍意义的、经得起时代考验甚至是值得后人所骄傲的。对于中国近代法制文明直至今天,我们都无法忘记先人在中国法制文明的道路建设上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并从中得到精神上的鼓励和启发。与此同时,我们也能从中吸取教训,客观的去看待其缺陷和局限性,以防再次出现类似的悲剧。结语中国法制文明的内涵和历史传统的发展,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来认识,都需要经过实践的考核。无论任何一种先进方法,都必须根据情景、时代、氛围等因素,来不断的改进、创新,使得该方法日臻完善。中国法制文明未来将会更加为人类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的创新、完善。注释:①②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第257页。②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④ 《韩非子.有度》。⑤ 转引自杨日然:《法理学论文集》,第299-300页。⑥ 杨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8页。⑦ 李海生:《法相尊严――近现代的先秦法家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2页。
宋代是中国古代发展历史上值得永远铭记的时代。宋代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都比前朝有长足的发展和显著的变化。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杨高凡认为,宋代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得到发展,法制建设也表现出与其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时代特色。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维护私有权益的经济立法和民事立法更加详密完备,具有无与伦比的时代特征。 宋代是一个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王朝。这一时期,不仅让人们的义利观念和私有权观念发生变化,也促进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发展,使以维护私有权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更加完备。因而,民法成为宋代法律内容中最丰富,最能反映宋代法律特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是民事权利主体的变化。在租佃制、雇佣制盛行的宋代,不仅官户、地主、平民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就是唐代的“贱民”,即宋代的客户、工匠、机户乃至私家雇佣的人力和女使等,在宋代亦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依法享有权利主体的资格,这些“贱民”法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民事法律体系、关系变化的重要表现。另外,宋代出现的义庄、祭田、学田及寺院等都有独立的财产、完备的管理制度,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团体。在法律上,它们具有财团法人和综合法人的性质。 第二是物权法的详备。宋代是一个私有制高度发展,所有权观念深化的朝代,所以调整物权关系、维护私有权利益的法律也相当详备。尽管宋代没有现代概念上的动产与不动产的明显区别,但在内容上已有财物与产业之分,无论是私财还是官物,私产还是公业,都是法律积极维护的对象。宋代法律对动产物权的原始取得(先占、遗失物、漂流物的拣获、埋藏物的发现等)和继承取得(买卖、赠与、继承等)及添附物的处理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以动产物权作为借贷担保的质、当、典押等亦有明确的立法。凡私自移走支配他人所有财物,在刑法上则构成了盗窃罪,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此外,宋代法律对以田宅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规定更加详密。由于宋代统治者对土地的占用、开垦、典卖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政策,为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带来了新的特点。在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冲击下,土地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使土地所有权的转移相当频繁,买卖成为取得土地所有权的主要途径。宋代租佃制、典卖制的盛行,又使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开始分离,宋代法律不仅承认这种分离的合法性,亦允许占有权、使用权独立有偿转移,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永佃权在宋代土地所有权中是一种强有力的物产权,既可以世代相承,亦可以典押转让使用权和收益权。宋代物权法的内容十分丰富,对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起了积极作用。 第三是债权法的发展和契约关系的发达。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宋代商品经济发展,商品交换关系复杂化,在买卖、借贷、典当、租佃等契约关系中,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等法律事实,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宋代在法律中对债的发生、债的履行、债的担保、债的免责、债的强制效力及债权人的权利、债务人的义务都作了详细规定,以至于出现了“违契不偿,官为理索”的说法,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契约关系方面,宋代的契约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形式,是为适应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发展起来的,是维护所有权利益的重要法定依据。宋代的契约种类繁多,主要有买卖契约、借贷契约、典押契约、租佃契约,但无论哪类契约,凡经官府印押,交纳契税的,官府都承认其法律效力。为了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宋代法律对契约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担保责任、时效、损害赔偿等都作了严格规定,明确了立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是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权利的扩大。宋代商品经济发展,妇女的社会性劳动进一步增强。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带动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变化。在婚姻关系中,宋代妇女的法定离婚权冲破了“七出”“义绝”的范围,离婚的主动权有了明显增大。随着人们对妇女贞节观认识的变化,社会各阶层对妇女的再嫁表现出积极的支持态度。在法律上表现为维护妇女再婚自由权的立法相应增多。宋代规定,寡妻既可以另适,也可以招来接脚夫,妇女再嫁在宋代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在家庭关系中,特别是夫亡妻在的家庭中,法律确定了寡妻的户主权,在户绝家庭中,寡妇依法享有立继权和代位继承的权利。因此,宋代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变化,也是宋代法律变化的重要表现。同时,宋代在财产继承法等方面的制度也非常完备,这反映了宋代对私有权维护的深化程度和法制特色。 宋代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重视程序建设也成为其诉讼法的时代特色。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正确实现的程序法,依据案件的性质,诉讼法又分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宋代的法典和前代一样不仅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刑诉法和民诉法也不分。其司法机构设置、诉讼活动原则、诉讼程序、审理方式、判决方法等虽多借鉴唐代的制度,但以程序制约司法权的滥用是其突出的特征。在宋代,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君权的强化,表现在司法上是皇帝越来越广泛行使审判权,当时的审刑院就成为皇帝审断案件的顾问机关。宋代中央的中书、枢密、三司等行政机关直接干预司法审判活动。在地方,强调州县行政长官必须亲自审问案件,既加重了他们的司法责任,也扩大了他们的司法权力。这都是皇帝加强对司法权控制的表现,也是宋代司法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制度正义是宋代刑事审判最突出的亮点。为了保证实体法的有效实施,宋代构建了完备的审判、复核、监督检查机构体系,规定了详细的起诉形式,建立了收集、辨别、运用证据的制度。为防止司法官吏在审判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造成刑狱冤滥,从制度层面对审判权进行了限制。首先是确定了“鞫谳分司”体制,使审理权与判决权分离;其次是规定了“长官躬亲”制,以防司法审判中的吏奸之弊;其三是推行“亲嫌回避”制,以保证审判的公正;其四是确立了“据状勘鞫”制,以防状外别生奸狱;其五是限制滥施刑讯,防止冤案滋生。在司法制度中,审判程序规定的尤为严密。从刑案现场勘验、取证、审讯到结案,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官吏在各个环节中借机生奸。在审理结案之后,检法议刑之前,创立了必须的录问程序,即对徒刑以上大案,另外安排官员提审录问案犯,进一步核查犯罪事实,以防审理中的差误,这是其他朝代审判中没有的程序。录问无枉错之后,由检法官根据案情检出适用法条,这就将定罪量刑限制在法律范围之内。其后则由幕职官根据案情和法条草拟初判意见,交由通判及幕职官集体审核签押后,呈知州定判。如此严密的审理和判决程序,在中国法律史上独树一帜。试图通过制度正义实现法律正义,也是宋代法律建设趋向文明的突出表现。 在宋代,随着民事权利主体的扩大,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也更加完备和具体。宋代不仅明确规定了受理民诉的“务限”,案件“结绝”的时限,审结后官府给予当事人“断由”,而且对民事诉讼审理不当的案件准许当事人上诉。更值得一提的是,南宋初为了宽恤民力、恢复生产、钳制官吏违法害民,广开越诉法,这不仅丰富了宋代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扩大了民事诉讼权,也彰显了宋代民事诉讼法的发达。 中国古代的司法中,既没有律师也没有辩护制度,百姓的诉讼全凭官吏决断,被冤之民无法得到法律帮助。至宋代,由于人们私有权观念的深化,人身权利相对扩大,要求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愿望日渐强烈。基于社会的需要,在江南民间产生了“教引讼理”“教授辞讼文书”的讼学。同时也出现了专门指教词讼、替人辩理为业的讼师和以佣笔为业的写状代书人。讼学的产生,讼师和佣笔代书人的出现,是中国封建诉讼史上的一个重大变化,也反映出宋代诉讼活动十分活跃。 同时,为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宋代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中央集权制度加强,调整经济关系,维护国家利益方面的法律内容相当丰富:如商事法、专利法、矿冶法、财政法、税收法、钱法、钞法等,宋代经济立法尽管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但也是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总观宋代的法制建设,不仅规范详备,内容丰富,亦表现了突出的时代特点。民事法规和经济法规完善表现出宋代私有权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达;从诉讼法的完备和民间讼学的产生表现出宋人对程序法的重视。可以说,宋代法制在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两方面表现十分突出。宋代法制虽有因袭旧制的方面,但也有自己鲜明的时代特点,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仍然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