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生在撰写英语毕业论文时,会因选题不当而引发烦恼,有的是选题方向过于大众化,写出的论文没有个性,难以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有的是选题过难,动笔后陷入中途写不下去的境地;有的是选题过偏,难以收集文章所需的资料,研究不出什么结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将直接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撰写的效益。那么英语毕业论文如何才能选好题呢?对此,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一、选题要新颖,避免“人云亦云”文贵出新。清代著名戏剧家李渔说:“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论文最忌随人之后,人云亦云。只有言他人所未言,补他人所不足,领他人之所先,才可能写出优秀的论文。因此,选题时要尽量避免“大众化”、“一般化”,力求新颖。一是观念要新。要把握时代脉搏,善于捕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大众普遍关心的事物入手,选择一些有现实针对性的题目。如:A Research on China’s DINK,即夫妻双方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但却不想生育孩子的“丁克”现象,这是当今中国初露端倪的一个社会现象,这样的选题就容易引起读者的兴趣,也容易得到阅卷老师的认同。二是信息要前沿。要关注本学科的信息,使所选的题目具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例如语言学专业的,可选科学技术对英语词汇的影响等做论题,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及其渗透性的不断增强,它对语言文化的影响已越来越明显,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三是角度要新。“一树梅花万首诗”。同一件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同一写作对象,角度不同,写法各异,表达效果截然不同。要想使自己的论文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选题时,就必须多角度去构思;对过去相关著作进行了解,从而,从人们司空见惯的事物中,见人之所未见,独辟蹊径。如“蚕”,通常颂扬其“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奉献精神,也可以从反面立意,写其“作茧自缚”,自我束缚的一面。只有这样,才能使写出的论文凸现个性,给人以新知感。二、选题要适当,避免“眼高手低”选择一个恰如其分的、适当的题目,才可以保证写作的顺利进行。何为适当呢?一是难易要适当。选题时一定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所选方向与自己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素质结构及写作经验的“匹配度”,尽量避免一些明显超过自己能力水平的问题。比如从英语文学选题的,应尽量从外国文学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方向切入,避开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方向,因为该理论知识的学习仍处在英语专业研究生阶段;从翻译学选题的,应尽量选取翻译活动研究方向,因为翻译活动可以是对一种语言现象的翻译、或一种修辞格的翻译的研究,相对适合本科生的水平,而翻译理论等方向则难度相对较高。由于英语毕业论文要求用英语来进行写作,所以在选题时还要特别注意选题方向与自身英语写作能力的结合性,避免因自己掌握的英语词汇量不足等原因而导致论文撰写难以为继的情况。二是大小要适当。一般来说,论文题目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如果选题过大、过于宽泛,论述起来面面俱到,就不能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而且,短短几年的大学学习,对绝大部分的学生来讲只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理论,要独立地研究和分析一些大问题,还显得理论准备不足,再加上缺乏写作经验,很容易会淹没在繁多的材料堆里不能自拔,乱了头绪,最终论文很可能言之无物、肤浅空洞。如Language Must be Taught in Culture这样的选题,就过于宽泛,很难下笔。如果修改为The Importance of Culture Teaching to Learners of English,不仅论证角度小、针对性强,而且容易深入研究。当然,选题的大小还得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理论素养好,知识储备多,英语写作水平较高的学生,也可以写大一点的选题。但就大多数学生而言,选题还是小一点、具体一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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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爱情与死亡
当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的书桌上至少摞着六本印着加西亚·马尔克斯名字的中文书。《百年孤独》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全新译本、演讲集《我不是来演讲的》、杰拉德·马丁的《马尔克斯的一生》、依兰·斯塔文斯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传:早年生活(1927-1970)》以及陈众议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传》,而且全部是最近一两年出版的。据波哥大的《时代》2012年7月6日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弟弟海梅在一次讲座中透露,哥哥因为癌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病症困扰,已经无法写作。那么,这一轮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热似乎是提前到来的文学“葬礼”与“悼念”。
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再写作的原因是他失忆了。吊诡的是,他写作的原因正是要与时间抗争,要留存记忆。从他十八岁开始在心中酝酿一部名为《家》的伟大作品(直到四十岁才以《百年孤独》的名字出版)到最新的小说《苦妓回忆录》,他始终在追忆、回溯自己的成长,家庭的谱系,国族的历史。他在回忆录《活着为了讲述》中开宗明义地说,“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为了讲述生活的记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加冕了诺贝尔桂冠之后推出的第一部作品,选择“爱情”与“回忆”的主题,似乎出人意料,但也同时可见这一主题是他的“杀手锏”,足以担当“诺奖得主”盛名,足以满足万众期待。
尽管是一部“怀旧伤感的罗曼史”(《剑桥拉丁美洲文学史》的描述),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并非《情爱笔记》,加西亚·马尔克斯并未像竞选总统失败的巴尔加斯·略萨那样迅速地“去政治化”,相反在这部被视为“爱情百科全书”的作品中依旧涵纳了宏大的历史与政治议题。它的三个关键词霍乱、爱情、时代,不仅揭示了作品的主旨,也暗示了它与加西亚·马尔克斯此前作品的连续性。
霍乱
1981年,接受《巴黎评论》的Peter 采访时,加西亚·马尔克斯就说过,“从俄狄浦斯开始,我对瘟疫发生了兴趣。我对中世纪的瘟疫做过深入研究。……笛福的《瘟疫年日记》是我最喜欢的著作。……瘟疫在我这里是反复出现的主题——形式有所不同”。不错,我们在《百年孤独》中几次与瘟疫相遇,“在波斯患过癞病,在马来亚群岛患过坏血病,在亚历山大患过麻疯病,在日本患过脚气病,在马达加斯加患过淋巴腺鼠疫,在西西里碰到过地震,在麦哲伦海峡遇到过牺牲惨重的轮船失事”的梅尔加德斯是“从人类遇到的各种瘟疫和灾难中”幸存下来的史上最幸运倒霉蛋。乌苏娜死的时候,无数的鸟意外死亡,也带来一种瘟疫的表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梅尔加德斯的房间里细读诺斯特拉达马斯的《世纪》和他关于瘟疫的研究文章。但是瘟疫还没有与爱情相连,直到《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版。有趣的是,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中译名被改为“爱在瘟疫蔓延时”。2003年非典肆虐时,这部在大陆已经被翻译出版了快十年的作品,突然流行,人们似乎急于想从书中获取关于瘟疫蔓延、死亡威胁之中的爱情的想象与认同。
其实,瘟疫/霍乱并不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主角,也不构成情节推动力,它只是一种灵氛。1988年,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一次接受古巴Gramma报采访,面对记者“愿意死于什么原因”的提问时,他说,“爱情挺好,但不要死于艾滋病。作为话题,染上艾滋病的爱情我是不感兴趣的。因为艾滋病这个瘟疫与个人行为密切相关。艾滋病与霍乱或其他瘟疫不同,后者无法控制,无法判断,就是足不出户,这些瘟疫也能找上门来”。霍乱是逃不开躲不掉的,因此小说中也没有表现人们对霍乱的恐惧,相反,乌尔比诺医生的声望正源于对霍乱的有效控制。结尾,如果没有霍乱的黑旗,阿里萨与费尔明娜的永不靠岸的航行也无从实现。所以,霍乱在作品中不是消极的角色。Colera,在西班牙语中除了指霍乱这种病,也指狂热的状态。所以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 la colera,也可以理解成“狂热中的爱情”。阿里萨在费尔明娜拒绝他之后,发烧、呕吐、卧床不起,病症极似霍乱,他苦苦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在与六百多个女人做爱之后,内心仍然只有费尔明娜一人,这种狂热真是空前绝后。阿里萨就是费尔明娜染上的“霍乱”。乌尔比诺医生治得好别人,却治不好自己的妻子,最终在阿里萨长达半个世纪的默默“期盼”中死去。当费尔明娜也染上阿里萨的“霍乱”时,他们一起获得了拯救。爱情就是忘我,就是狂热,就是霍乱。 爱情
如果小说只是描写青年男女狂热的爱情,也很难脱颖而出。之所以与众不同,在于它的高潮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在年过八十才发生。就像《哈姆雷特》复仇迟迟不上演,《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爱情一直被延宕,阿里萨与费尔明娜直到死亡临近才最终相爱相依。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99年得知自己罹患癌症之后写过一封与读者告别的信,信中说,“上帝啊!如果我有一小段生命,我要告诉爱人,我爱她。我愿意启发世人,别以为年纪老了,就不该谈恋爱,这是大错特错的。人就是因为不再恋爱,才会衰老。”
小说以死亡开篇,但使人震惊的并非德圣阿莫尔的自杀,而是他拥有的隐秘的恋情。死亡来临,上帝通过带走乌尔比诺的棋友德圣阿莫尔向他揭示了这个奥秘;而直到死,这个同医生交情最深的摄影师的爱情与真实身份才曝光,这更让乌尔比诺恐惧,还有多少他身边的人的秘密他不知晓?他开始感到忧郁,“自己的生活中发生了某种决定性的、无可挽回的事情”。他是无力抗拒的。接下来全部的情节都不过是证明医生的预感是对的——他自己的“意外”死亡和他妻子随之复活的爱情。
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只有两种东西能与死亡抗衡:爱情与记忆。“死亡不会和高龄一起来,死亡通常与善忘结伴”。《百年孤独》中对外祖父的回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对父母爱情的借用,回忆录则直接将生命的意义定义为“讲述过去”。加西亚·马尔克斯总是试图用书写记忆来永远定格自己人生中的种种片段。《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阿里萨不停地跟各种各样的女人做爱,不是为了欲望,而是为了对抗对欲望的遗忘。他生怕自己的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锈住,并最终销蚀他对费尔明娜强烈的爱恋。他最后一个性伴侣是个小萝莉。后来在《苦妓回忆录》中,老作家单独展开了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老人的生日愿望:“想在我九十大寿时送自己一个礼物,那就是带着疯狂的爱和一个年轻的处女过上一夜。”对自己九十岁人生的回望与同处女之间的爱情两条线交织,错落有致。对一个老男人而言,性不是重点,重点是青春期的女孩子的身体,借由触碰、抚摸、占有这样的身体而确定自己仍然活着的事实。阿里萨通过阿美利加富有活力的身体复活了自己,并终于迎来了等候了半个世纪的爱情。 时代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典型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千日战争、香蕉公司、保守党与自由党、家族史,他的基本元素一个不少。虽然以爱情为题,似乎并未直接书写历史,但其实爱情关系本身已经携带深刻的历史隐喻。
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人的爱情纠葛事实上并非信手涂鸦,随意设计。乌尔比诺,受过良好的欧洲精英教育,崇尚现代化,试图用科学、艺术、法治改变自己的故乡。阿里萨,没读过大学,从邮电局的学徒到电报员到航运公司的职员到董事长,一路打拼,最终成为当地一方诸侯。阿里萨与乌尔比诺代表了哥伦比亚上流社会的两条脉络。当年费尔明娜在乌尔比诺与阿里萨之间的犹豫与取舍,与哥伦比亚本土主义与欧洲主义之间的徘徊与反复不能说毫无关联。阿里萨与费尔明娜分享共同的成长记忆,但他除了爱情高烧中的呓语与诗意,并不能许诺她一个美好的未来;乌尔比诺没有绵绵情话,但他的绅士派头、家族身份、医生职业、欧洲学历都保证他成为社会栋梁。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关系中,不是爱情而是稳定最重要。但是尽管费尔明娜随同乌尔比诺游历了欧洲,可是她与欧洲格格不入。在他们漫长的婚姻中,他们相依为命,但乌尔比诺始终未能刺穿费尔明娜内心的屏障。所以她常一个人躲在浴室,吸烟、哭泣、自慰。这道屏障在乌尔比诺死后,却被阿里萨打开,还是用他的诗,用他的琴。只有阿里萨了解她,只有阿里萨能带给她幸福。
在拉美小说中,本土传统战胜外来势力的例子比比皆是。从政治上摆脱欧洲宗主国的任务似乎已经完成,但如何从文化中祛除深刻内在化的欧洲中心主义则依然任重道远。拉美文学现代化的标志就是它如何将自己的传统现代化。聂鲁达的《漫歌》、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阿斯图里亚斯的《玉米人》、卡彭铁尔的《消逝的脚步》都有筚路蓝缕之功。
莫雷诺·杜兰曾经说,“没有死亡,哥伦比亚便没有生的迹象”;加西亚·马尔克斯稍稍乐观,他相信,“无论洪水、瘟疫、饥荒、灾难,还是连绵不绝、永不停息的战火,都无法战胜生的顽强,生命对死亡的优势”。《霍乱时期的爱情》通过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爱要传达的不仅仅是个人对死亡的战胜,也是哥伦比亚浴火重生的信念。
滕威,学者,现居广州。主要著作有《“边境”之南》。
看长篇小说就像跑马拉松,确实需要良好的耐力。间了几十年,中间有几年也看过,但总是昏昏欲睡,比童年时期祖母的催眠曲还管用,不是为了看小说,同高人对话,进入主人公的内心世界,而是为了治失眠症。 但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不一样,甚至有越看越清醒的感觉,甚至自己代替了书里面的主人公。自从结婚之后,山三就对“爱情”之类的东西不再奢望,甚至诅咒,认为是公司胡乱制造出来害人的!离得越远越好,对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敬而远之,甚至远远的看见其背影都要绕道而行!当然,为着生计,为着日常琐碎,整日焦头烂额,一颗心也不鲜活,麻木不仁,行尸走肉一般也是主要原因。时间或许是疗伤的良药,但其实不是。只是蛰伏,潜藏着,寻找着像猛虎下山,狮子出笼,蛟龙出海的机会,而这“新冠”就是爆发爱情的引信,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其实也不全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世俗的眼光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你,世俗的循规蹈矩深入骨髓,“面子”或“法律”就是最大的障碍,就像隔着一条宽阔汹涌的大河,或浩瀚无垠的八百里洞庭湖,没有任何渡河的工具,徒唤奈何。 400面的小说,看了292面,接近四分之三,也没看出多少“爱情”的端倪,或者说多少“爱情”的真谛,反倒更混乱,更模糊,更困惑,让人对“爱情”的认识更加摸不着头脑(可见爱情的定义之复杂,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哦!)。你会想起孟浩然的一首诗来,“……汽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 ,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 ,徒有羡鱼情。”因为马尔克斯先生对“爱情”的定义非常宽泛,明媒正娶的两口子之床笫之欢往往一笔带过,吝啬得很;反而偷情却是不吝笔墨,有非常多的生动、详细、恣意描写,叫人脸红心跳。“她浑身上下都丰满结实:美人鱼般的大腿,仿佛经文火炙烤的皮肤,惊艳的乳房,以及一口洁白完美的牙齿,整个身体都散发出健康的气息……他看着书,渐渐瞌睡起来,然后就一点点陷入林奇小姐那无法回避的湿热丛林,沉溺于她躺卧的那片林中空地的蒸汽,堕入他的死亡之床。此时,他什么也不想,只想着明天下午五点差五分时,她将在床上等他,那条疯狂的牙买加裙下面一丝不挂,只露出她深色树丛中的那片高地:地狱之圈。”这是对一个非常有名气、高贵的医生在五十多岁的时候一次情感出轨的描述,这样的描述还有许多。但限于篇幅,只引用这很少的不算最精彩的部分。 另一个男主角,没有结婚,年少的时候对医生的妻子一见倾心,阴差阳错,最主要是女主人公的父亲嫌贫爱富,因为他要把女儿嫁入豪门,过上最顶层的上流社会生活,不惜牺牲女儿刻骨铭心的初恋。这个男人受此打击,从此一蹶不振,但对初恋矢志不渝,他活着的唯一理由便是因为这个初恋还活着,他只想远远地看着她住的庄园,她的家人,她的孩子。他不想让女主人感觉他的存在,他在她周围的窥探,只想做个隐形的痴情人。一直等待,熬死了她的丈夫便是胜利,便是上位的机会……不过,在这长久的等待过程中,他发泄情绪的唯一办法也是与各种各样的女人上床,马尔克斯先生也有精彩的描述:“她钻到他身子下面,将他完全地占为己有。她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闭着眼在身体内部的绝对黑暗中探寻,一会儿往这边进,一会儿往那边退,不断纠正那看不见的方向,尝试开辟一条更为强烈的途径,寻找另一种方式,以免迷失在腹内流出的黏稠泥沼之中。她用一种难懂的家乡话像牛虻一样发出嗡嗡的声音,自问自答着哪里才是黑暗中只有她自己知晓、也只被她自己所渴求的那个地方。最终,她独自一人先迫不及待地屈服了,坠入自己的深渊,伴随着一声大获全胜的喜悦的爆炸,震动了整个世界。” 《红楼梦》里说,“妻不如妾 ,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话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小说津津乐道地花了很大的篇幅讲述主人公“嫖妓、狎妓、淫乱”,再就是偷情,好像一部小说是写论文,其论点就是“家花没有野花香”,哪些摄人心魂的情节和零零总总的许多偶遇就是论据了。
文/菲尔明娜 01 晓虹来自美丽的海岛旁,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时刻透出灵气与可爱。皮肤白皙,身材高挑的潇潇住在晓虹的下铺,两人一起背英语,看电影,一起吃鸡汤豆腐串,一起到食堂打西红柿炒鸡蛋,一起去海边烧烤,捡螃蟹、捡海带。“形影不离,如胶似漆”形容她们两姐妹,一点也不为过。 第一次远离家乡,潇潇经常一个人夜里哭泣,想爸爸、妈妈、姐姐,特别是妈妈追着徐徐开起的列车,边跑边哭的场景,潇潇经常想起,每次都会眼眶湿润。细心的晓虹想着各种办法来安慰潇潇。有晓虹的陪伴,潇潇很快走出乡愁,愉快地生活和学习。时光如梭,毕业在即,同学们都忧心忡忡,彼此间,说的最多的一首诗就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悄悄地,你走了,正如你悄悄地来…… “潇潇,马上就要分别了,你舍得我吗?怎么看你还一如既往的开心?”晓虹很伤感的问。“ 心在一起,即使咫尺天涯也阻挡不了我对你的思念哦。”潇潇嬉皮笑脸的人答道,“坚强些,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开心些,咱们实习单位也不远,四个小时的火车车程,说见就见的啦!”潇潇经过四年的大学生活历练,已经成熟起来。 即使是这样安慰,分离时,晓虹还是抱着潇潇哭了好久,哭得梨花带雨。淅淅沥沥的小雨,好像也在倾述衷肠。这份柔情,潇潇多年来一直深埋在心里。当时的潇潇,有一种冲动,如果自己是个男生,真想娶晓虹回家。依依送别同学们时,就在不惹人注目的拐角处,潇潇大吃一惊,揉揉眼睛,没看错,紧紧相拥的一对,是晓虹和海雄。晓虹仰着头,不停地说着什么,海雄则不停地点头,突然,晓虹撑着的雨伞屏蔽了外界的一切。 海雄和潇潇将奔赴同一实习单位。此时的潇潇腿如灌铅。原来这就是她和晓虹之间,同学们所说的形影不离,无话不谈?那一刻,潇潇如万箭穿心,对,是欺,晓虹她。曾经两个人窃窃私语,有没有喜欢的男生。晓虹还劝潇潇,千万要把握好自己,毕业即各奔东西,不能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未来的爱的海洋里。 这就是晓虹,潇潇的闺蜜,知心好友。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这么隐蔽,自己竟浑然不知。潇潇缕缕了千头万绪,想起来了,有几次海雄邀请她俩去看电影,去图书馆,晓虹总是说不舒服,让潇潇陪着呆在寝室。而过不了多久,晓虹肚子也不痛,胃也不胀了,化了淡妆,穿上束腰白色连衣裙,长发及腰,婀娜多姿地去见老乡了。每次潇潇都嚷着要去,晓虹都说 ,“我们潇潇宝贝在家好好读书,你都不认识,去了我还得照顾你,我也不尽兴哦。”晓虹如此说,潇潇就只好安安静静地读起她的《基督山伯爵》……现在想想,应该是晓虹故意甩开了她。 02 可是造化弄人,晓虹极力经营的爱情,男主人公还是和她的闺密潇潇分在了一起实习。实习条件非常艰苦,江州最高温度达45摄氏度。公共盥洗室,男女生宿舍一墙之隔,宿舍八张床,年久失修的木质门总会随风吱吱作响。一起实习的16名同学,勤俭节约,谁都没再另租房。 唯一让潇潇欢呼雀跃的,就是她们住的顶楼层,有一百多平米的平台,可以晒衣服,夕阳西下时,可以在落日的余晖中看书,再晚些,可以听广播,直至夜深人静。 江州是花的海洋,郁金香伴着神秘多姿,迎接着每一个游客。潇潇经常到附近的公园去赏花。每次都会带着书,躺在鸟语花香中,读《廊桥遗梦》,让潇潇刻骨铭心的那句话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ce in a lifetime.(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总是萦绕心间;读《穆斯林的葬礼》时,潇潇会随新月共同徜徉在燕园,会随楚雁潮一同因新月的离世而肝肠寸断。 潇潇就这样痴迷的读着小说,内心波澜壮阔时,海雄走进潇潇的世界。每晚同学们都会在凉风习习中,忆往昔峥嵘岁月,谈理想,谈人生。每次都是最后剩下潇潇和海雄两个人,聊啊聊,聊《热爱生命》、《红与黑》、《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每次都意犹未尽。 03 有一晚,海雄像是对潇潇说,也像是自言自语,“我只有一件事要说,就这一件事,我以后再不会对任何人说,我要你记住: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爱只会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再也不会再现。”潇潇面红耳赤,心如小鹿在撞,原来,海雄也看了《廊桥遗梦》。 黑暗中,潇潇看到了海雄的眼睛闪闪发亮,他们并肩往寝室走时,感觉到海雄的呼吸在加重。那一晚,满脑都是和海雄聊天的场景,阳光帅气,才华横溢的海雄让潇潇失眠了。 再见海雄时,潇潇不禁心跳加速。她会急忙转过头去,不能让别人看到她微微发红的脸颊。 “最近还总胃痛吗?”有一天,潇潇加班到七点多,准备离开时,海雄站在办公室门口,声音非常低柔地问潇潇。 “咦?你也需要加班吗?你们组的实验下班前是必须要完成的呀!”潇潇强做镇定的说。 “哦,有一篇论文需要修改。”海雄很自然地说,“一起回吧,女孩子走夜路不安全。”海雄做好等候的姿势。 夜色非常迷人,不远处传来荡气回肠的经典老歌,“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 for my favo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It made me smile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And not so long ago How I wondered where they'd gone But they're back again Just like a long lost friend……” 潇潇和海雄都认真地听着,听到这句“Just like a long lost friend”时,两人同时唱出来,两人不约而同的深情地对视,相视而笑。潇潇内心荡起涟漪。 “胃还总疼吗?”海雄又问到。他怎么知道我胃痛。潇潇很奇怪。 “还好,偶尔会痛。”潇潇简单的回答。 海雄继续问,“不喜欢看电影吗?” “喜欢啊!尤其是欧美经典大片。”潇潇如数家珍,《壮志凌云》、《罗马假日》、《毕业生》,特别喜欢。 海雄好似陷入沉思,继续问,“不喜欢海边烧烤吗?” “喜欢啊!吹着海风,吃着串,小酌点儿酒,最惬意的事。”潇潇兴奋地说。 “在学校时,不喜欢?”今天的海雄问题特别的多。 “喜欢呀,室友总和老乡去海边,不带我。” “晓虹”两字潇潇刚要说出口,马上改成了“室友”。 海雄不再说话。潇潇也沉默不语。因为潇潇想起了毕业分离时,站台的一幕。 晓虹一如既往的和潇潇书信往来。表达的意思就是想念潇潇。特别想来看她。但潇潇一直都没有邀请晓虹。潇潇不知道晓虹是来看她,还是看海雄。 不知为什么,潇潇 希望回宿舍的路,能远些,再远些。海雄和潇潇沉默着,就这样并肩走着,高高大大的海雄在身旁,虽然是夜路,但潇潇一点儿都不害怕。 为什么海雄问了这么多?明明都是自己喜欢的事,而到海雄这里就不喜欢了呢?潇潇想起了晓虹,突然不寒而栗。 到宿舍门口要分手时,海雄没有说“再见”,而是非常深沉的看着潇潇,眼里充满自责、悔恨、无奈,又欲言又止。 连着好多天,平台上再也看不到海雄的身影,下班后,海雄就钻进宿舍,足不出户。潇潇若有所失。每次经过男生宿舍时,都希望出来的男生是海雄。而每每有这样的想法时,都会想起晓虹。潇潇会如鲠在喉。 04 有一天下午,科室主管给潇潇放了假。奖励这段时间的辛苦加班。潇潇非常开心,终于可以享受一个人的午后好时光。买了冰镇西瓜和平日最喜欢吃的金嗓子含片。潇潇躺在寝室的床上,悠闲的听着《yesterday once more》。 “笃、笃……”有人敲门,含着喉宝的潇潇撩开门上的玻璃窗帘,看到是海雄。 “听什么歌,看什么书呢?”海雄进来问,“没带钥匙,到女寝求清凉。” “啊!”潇潇略微紧张的,悬着的心落下来。 “坐在我床上吧!”潇潇爱干净,但也不能让海雄坐其他同学的床啊! 潇潇礼貌的让到。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吃金嗓子喉宝含片吗?”潇潇热情的问道。 “来一片,”海雄说着,眼睛火辣辣地看着潇潇。 就在潇潇递出含片时,海雄一把将潇潇揽入怀里,火热的唇贴在潇潇的唇上, “我要你口里的,”海雄不容分说,将潇潇的脸紧紧地捧在大手中,深深地吻下去,潇潇顿感眩晕,用舌头阻挡的同时,推着海雄,慌乱地推逃中,触到海雄裤兜里的钥匙,潇潇顿悟,这时只听海雄喘着粗气,含糊不清的说,“我是因你来江州的”。说完又深吻下去。这次,潇潇没有挣扎,带着甜蜜回吻着…… 忽然间,站台上晓虹与海雄离别的画面再次跳进潇潇的脑海里,潇潇使出全身的力气推开海雄,“你走,你走,我不想看见你。”潇潇突然间含泪痛苦地对海雄喊到。 海雄惊奇,痛苦地盯着潇潇,再一次听到潇潇喊到,“你走”。 “我不想再错过你”,临走,海雄发自肺腑地说。 海雄走了以后,潇潇对于刚才自己的回吻,肯定了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海雄。但为什么是海雄?潇潇永远都忘不了站台的一幕。 连续几天,潇潇都不再去平台乘凉和同学们聊天。但每晚偷偷望向平台时,总是看见海雄在平台戴着耳机,眺望远方。有几次,夜已深,潇潇看见海雄还是一个人在平台上。 上班或下班的路上,单位里,潇潇都避着海雄。这不是潇潇向往的爱情。爱情应该纯净,毫无杂质。海雄给不了她。 05 晓虹还是不请自来。潇潇内心复杂而欣喜。复杂是因为,无法面对晓虹,感觉象是做错事的孩子;欣喜是因为又能看见好朋友。每个人都没有责任和义务完全向你敞开心扉,尤其是感情上的事。潇潇心里原谅了晓虹的隐瞒。 另潇潇非常意外的是,就在晓虹到达的上午,海雄已于早晨七点钟的火车回老家了。同学们都非常欢迎晓虹的到来。大家一起嗨歌,一起把酒言欢,在风中飘扬的长发,记录着青春的萌动。有的深藏内心,有的不吐不快。 每当同学们提起海雄,晓虹都不言语,任凭同学们笑谈海雄不够意思,老同学来,他竟然跑了。同学们哈哈逗笑。唯独潇潇明白,海雄有意躲开了晓虹。 就在海雄回来,见到晓虹第一句话,“你不是已经回东口了吗?”时,潇潇目瞪口呆。而晓虹却尴尬得满脸通红,泪光莹莹。潇潇马上行侠仗义,抱打不平,“海雄,你怎么和晓虹说话呢?” 三人还是在潇潇宿舍的平台见面了。尽管潇潇十二分的不愿意,但却真真实实地发生了。“潇潇,你刚才叫海雄什么?”潇潇想都没想说,“海雄啊!” “你们,你们……”晓虹终于泪如雨下,“孙海雄,我说呢?那么劝你和我一起去东口实习,你不去,非要到有火炉之称的平洲。” 晓虹担心海雄逃之夭夭,索性当着潇潇的面脱口而出,潇潇马上意识到,她必须马上离开,否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晓虹日后会在潇潇面前难以抬头。 潇潇头也不回的,两步变一步,快速要离开。“你还是因为她,你还让我怎样?”潇潇听到晓虹有些歇斯底里。 “你我,”海雄只说了这四个字。便转身走开,比潇潇的速度还快。 晓虹无比伤心,趴在潇潇的肩膀上,嘤嘤啜泣。 “从一开始,海雄就不属于我,海雄喜欢的是你,但我爱海雄,海枯石烂,非他不嫁的那种深情……”晓虹哭泣着说。 晓虹走的那天,一直在等海雄能来送他。等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和潇潇走向车站。晓虹多么希望,她回头时,在窗口或拐角处能看见海雄啊!但终究没有海雄的身影。 一路上,潇潇和晓虹,二人无言。当列车进站时,晓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抱住潇潇失声痛哭。这一次,潇潇没有感觉到暖流流过,而是感到寒风刮过心底。 潇潇无法开口安慰晓虹,但心里特别想对晓虹说,什么都可以努力争取,唯独爱情不行。潇潇选择了沉默,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那一次,是最后一次见晓虹。也是从那一次,潇潇与晓虹再无书信往来06 潇潇无比的鄙视海雄,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开始。害人害己。此时的潇潇正艰难地一步一步走出海雄的世界。从此再没有心灵的相约与交谈。已经蒙尘的相思,难以挥去。即使片刻须臾的消失,痕迹依然清晰,尘埃如烙印刻在心底。 逃避爱情,躲避相遇。每个人都喜欢无暇美玉,但玉若有了瑕疵,即使再美,也永远会记得那个瑕疵的位置,大小和颜色。 爱情发生了,不让其发展,多么艰难啊!潇潇痛苦不堪。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在学业上。潇潇熬至深夜写论文,准备答辩,帮老师值夜班。几乎不再回宿舍。稍有空闲,就会去图书馆,在隐蔽的角落里,读书,写笔记。但无论在哪儿,都能遇到海雄,都能看见海雄忧郁的目光。每每经过男生宿舍,总是传来歌声《yesterday once more》,每次,潇潇都迅速逃之夭夭。 将自己弄得象陀螺的潇潇,毕业时获得了优秀毕业生的称号,并因品学兼优被推荐到家乡一著名的事业单位工作。 大家庆祝实习结束,庆祝即将走向工作岗位,开始人生下一站的拼搏。那一天,同学们都喝了好多酒。举杯告别,说不尽的惆怅。潇潇不胜酒力,但就想喝酒,内心的伤痛只能借酒消愁。潇潇酩酊大醉,吐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上铺的巍然告诉潇潇,是海雄收拾打扫的潇潇呕吐物,也是海雄将潇潇从一楼背到六楼,潇潇还吐在了海雄的衣服上。潇潇听得脸火辣辣的,心里象打翻的五味瓶,没有甜,只有苦和涩。 一直到实习结束,同学们各奔前程。潇潇始终没和海雄说过一句话。狭路相逢时,潇潇也是冷若冰霜地错过。 07 一年后。 巍然说,海雄和晓虹结婚了。 十年后。 海雄给潇潇打电话,“还好吗?” “很好!”潇潇一如从前的决绝,只说了两个字就放下了电话。 十二年后。 巍然说,海雄和晓虹离婚了。 十五年后。 海雄求潇潇加为微信好友,潇潇通过。但潇潇与海雄从未通过微信聊过天。 十六年后。 巍然说,晓虹自缢在自己家的卫生间里。潇潇听到后,毅然在微信里删除海雄。 二十年后。 巍然说,海雄自离婚后,阅人无数,但一直未再娶。此时的潇潇,孩子已经上小学五年级。潇潇每天接送孩子和爱人。周末时,一家三口常常去看电影,去公园,去图书馆,假期时会远游。 08 又一个假期时,潇潇与爱人带着孩子,等候安检去加州时,接到巍然的电话, “海雄想去看你。” “麻烦你转告吧,我们全家去加州定居了。”潇潇很淡然的说。 “巍然,我会想你。”潇潇补充到,其实,潇潇明白,思念她下铺的同学,也是怀念那段酸楚的实习时光。 潇潇再次想起《廊桥遗梦》,“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多年来潇潇还是经常听那首歌,“yesterday once more”,每次潇潇都会屏气倾听,曲终时,潇潇告诉自己,昔日永远都不能重来。 (全文 终) 作者声明:图转自网络
“怀念18年那个夏天,耳机里单曲循环着起风了,有大海微风,有蓝天白云,有冰汽水,还有落日弥漫的橘,天边透亮的星。” 是啊,那个夏天,好像除了有点热,什么都好。再听18年夏天的歌,满满的回忆......怀念那个夏天的人和事,不知道怎么说,但就是怀念那个时候的很多很多......那个夏天我们正式离开学校踏入了社会,我们分道扬镳,为自己想要的生活打拼。认识了一群新朋友,各自忙碌,偶尔联系。其实那年夏天除了热都挺好的,四月份实习结束,一个人去了柳州,见了高中时期的好友,玩了几天。五月中回学校准备毕业论文答辩,六月份毕业了。一切顺利,真好。 那年夏天,我看完了一本厚厚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很早就开始看了,只是那时候更多的时间都用来写论文了,断断续续地看,回学校之后才看完的。 最打动人的是,阿里萨对于费尔明娜长达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这样的深爱和执念也是我远不能理解的爱情。或许每个人对于爱情的理解不同,或许我还年轻,也或许过几年再去读会有更好的理解。那年夏天,看了一部电影,后来的我们。其实,他们的分开并没有令我难过,或许是这样的分开太过正常,太过平凡了吧。我感动的是他父亲信里说:缘份这种东西,不负双方就好,想不负此生,挺难的。五月份回学校修改毕业论文,我的论文其实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老师说,我的论文太口语化了。我也是无能为力了,还要过查重那一关。作为文科生的我,一直谨记着高中政治老师教的那一套,这个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我想这应该就是我的论文结构比较完整的原因了,以至于老师后来也没说什么。最后还获得了优秀毕业论文奖。一直以来,只要我用心去做一件事都能做得很好。论文也是,但感情是例外,我永远是后知后觉的那一个。除了自身感悟外,我还查了很多资料,以及实地考察。不过得奖这件事,我还是很意外的。 拍毕业照的那天,天气很热,大家起得很早,为了化妆拍个美美的毕业照。每个人穿上学士服的样子都很美,在我看来,穿学士服和穿婚纱都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事。 班级照拍完,拍宿舍照,然后再找想拍的人拍。遗憾的是,没能穿着学士服和他一起拍张照,他在隔壁学校。拍了一整天,从教室到足球场,校园的每个地方都充满了回忆。那里承载了我们三年来的酸甜苦辣。校园建得越来越美,我们也在变得越来越好。而我们终将要离开,去往人生下一段旅途。那年夏天的散伙饭,一个很平常的晚上,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家饭店。吃得匆匆忙忙,向老师敬酒,切完那个很大的蛋糕,蛋糕上面有我们班每一个人的名字,吃完大家就散了。真的是散伙饭。那天晚上吃完饭我和几个好友一起去了学校的足球场,我们像往常一样躺在草地上,静静地看着星空。夏天的晚上有点闷热,但吹着一丝微风,空气中弥漫着后街烧烤的味道,还有淡淡的啤酒香。旁边传来熟悉的“手抱琵琶,倒卷肱,左揽雀尾,右揽雀尾”,那是大一的学弟学妹们在练太极,准备期末考试了。 假如不是那样一个日子,真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大热天了,那天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缓过神来,直到某一天早晨起床突然间意识到“是真的毕业了啊”,“现在这个时候再也不会收拾好行李准备回校了”那么地不情愿,好像也没有明天见了。 六月份的毕业典礼我没有去参加,在忙着找工作,来来回回面试了几家心仪的公司,也去过几场招聘会,忙忙碌碌了一个月,终于安定了下来。一年的时间真的过得很快,慢慢地适应了新的身份 。“上学的时候确实很好啊”“但人总是要往前走”,虽然还是一脸稚气却固执地想要成为特别特别特别强大的人,成为清醒又独立的人。分别的时候大家都说以后混好了不要忘了对方,等你也赚了大钱 ,等你也成家立业,我们再相聚。我现在真的过得很好,有了很多可以磨炼的机会,每一天都没有荒废,比起安稳的一成不变的生活更希望多去锤炼自己。“你这个样子真是太差劲了,既不聪明也不圆滑,有什么未来可言。”有人否定自己的话,就好好去做就好了。没必要为了这些声音垂头丧气,时间会证明一切。有嘲笑的时间拜托好好看看自己的脚下吧。石头不再滚动之前,长苔藓是必然的。没有办法回头就继续往前走,把失误之类的都忘记,遇到阻挡就要更用力的踩下去,每天都这样告诉自己要快速的成长。“哇你真的好厉害”“怎么会变这么多”。希望我们再见面时,互相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对吧。 到今年六月份,我就毕业两年了。工作和毕业前的期待越来越远,生活也没能过的顺心如意。最近很火的一首歌中唱到,“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没有一丝丝改变,时间只不过是考验, 种在心中信念丝毫未减”。我想,我也依然还是那个少年。有点倔强,又有点执着,不肯向生活低头。 18年的夏天,满大街每个人的耳机里都是起风了,“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也沉溺于其中梦话,不得真假 ,不做挣扎 ,不惧笑话。”这一路上走走停停,从那个闪光的夏天,到可期的未来。世界之大,值得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这或许就是我们这么怀念18年的夏天的原因了。一首歌曲的回忆带给我们的是那年夏天的快乐和初心。 为什么我也很怀念18年的夏天呢?可能是因为那时候,一切都还来得及。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对任何事都无所畏惧。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加油,还在追梦路上的每一个人。
欧阳修是宋朝的大诗人。有很多人都去拜访他,请他指点诗文。有个能做几首诗的公子哥儿,不服气。他逢人便说:"欧阳修也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有什么了不起!我非跟他比个高低不可。"这天,他去找欧阳修。在路上,他碰见一个中年人,他问:"老兄,你是去找欧阳修的吗?"中年人点点头说:"是呀!"于是俩人就一路同行。公子哥儿把自己去找欧阳修的事向他说了一遍。中年人说:"看来你很有学问,做一首诗如何?"公子哥儿看见前边有一棵枯树,就随口吟道:"前边一枯树,分成两个杈。"中年人接下去说:"春至苔为叶,冬来雪作花。"公子哥儿一听乐了。"行啊,老兄。有了你,我就更不怕欧阳修了。"二人走着走着,看见一群鹅跳到河里。公子哥儿又来劲儿:"对面一群鹅,扑通跳下河。"中年人又接了下去:"毛浮绿波动,颈曲作清歌。"公子哥儿上上下下打量了中年人一番,说:"想不到你还真有两下子。走,上船。过了河,就离欧阳修家不远了。"他们上了船,公子哥儿还在卖弄:"你我一只舟,去找欧阳修。"中年人微微一笑,又接了两句:"修已知道你,你还不知修(羞)。"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考大学时想进普林斯顿,笔试没过,但因为成绩很接近有一次面试机会。那天是他17岁生日,他告诉考官「今天是我的生日如果被拒绝会不开心」=_= 最后他成了普林斯顿的一名学生,进学校第一天就被football队除名,因为长得太「girlishly handsome」同学叫他「sissy」。
爱情,是人类永远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也是作家们常说常新的一个主题,更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一个最主要动力。基于对爱情的长期思考,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小说内容以弗洛伦蒂诺和费尔米娜长达半个世纪的感情纠葛,以及乌尔比诺与费尔米娜的传统婚姻为主线,期间穿插了弗洛伦蒂诺的风流韵事和一段自我地位提升的奋斗史。作品最后以弗洛伦蒂诺和费尔米娜驶向永生永世的爱情为结局。这一结局象征着爱情的全面胜利。加西亚·马尔克斯告诉读者,只要拥有爱情,人就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只要爱情存在的地方就有幸福的乌托邦。小说勾勒出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爱情,因此被誉为“爱情的百科全书”。而且,小说从爱情的角度切入,展示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对现实生活的多维思考,反映了他对国际化、本土化等文化趋向问题的态度。 论文分为四个部分,引言介绍论文的选题与研究意义。《霍乱时期的爱情》自出版之日起,就受到评论界的关注和读者的好评,但由于《百年孤独》不可抵挡的影响,导致这本书长期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因此,研究《霍乱时期的爱情》,有助于跳出魔幻现实主义的“窠臼”,推动加西亚·马尔克斯研究的多元化。 论文第一章探讨《霍乱时期的爱情》选择爱情主题的缘由和爱情主题的升华。《霍乱时期的爱情》并不局限于狭义的男女层面的爱情描写,它的诞生不仅带来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父子间亲情的缓和,还凝聚了作家对爱情主题的深思。 第二章是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爱情之思的具体剖析。通过探究《霍乱时期的爱情》表现出来的对于爱情的多维思考,揭示了爱情中的情与欲、得与施、爱情与婚姻、爱情与生命等复杂关系,以及加西亚·马尔克斯对爱情的辩证态度。他既对和谐稳定的婚姻生活十分肯定,又对浪漫激情的一见钟情赞赏有加。 第三章从小说的艺术手法、形式结构出发,探析爱情主题的艺术呈现,并进一步揭示出后殖民语境下小说的爱情主题所包蕴的深层文化意蕴。论文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爱情主题具有文化意义上的象征意味,显示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本土化和全球化之间做出的选择和对拉美文化发展趋向的思考。 最后,结语部分总结全篇,并对某些女权主义批评误读加西亚·马尔克斯进行了辨析,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独立见解,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思路。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范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范文,无阅读的人生就像干涸的泉眼,阅读能够积淀思想的厚度,就像人饿了要吃饭一样,读后感的存在意义就是记录我们的想法,现在为大家提供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范文。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有些人说死亡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主题,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爱才是,因为万物都与爱有关。”——加西亚·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5年。本书以巧妙惊人的情节设计,围绕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两个人物向我们展示了一段多姿多彩、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
本书同时也向我们再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让我们更深入了解曾经拉美人民的生活。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加勒比海城市的世俗风貌——危及哥伦比亚的三大灾难:战争、霍乱、人为的破坏。时间跨度从19世纪80年代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战争和霍乱威胁着拉美人民的生命,而人为的破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们的社会孤独感根源于所处的这样的时代和社会环境,十分强烈。
本书真的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年轻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狂热而美好;而费尔明娜选择与胡维纳尔医生结婚,是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女性会做出的选择,是世俗意义上的幸福美满;同时期弗洛伦蒂诺的浪荡生活混乱而真实;老年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温暖动人……
本书最触动我的是最后的情节,即在胡维纳尔医生去世后,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在老年时期再度相爱的故事。说来惭愧,在读本书之前,我总是认为爱情更适合于年轻人,当人们老了便不再谈论爱情了,把“老年”与“爱情”放在一起我总觉得怪怪的。书中提到了一件令费尔明娜十分犹豫、恐惧的事,即两位老人在重温蜜月旅行时被船夫活活打死的事情,他们是一对秘密情人,四十年来一直一起度假,各自拥有幸福的婚姻且子孙满堂。这件事发生在老年的.费尔明娜即将下定决心与弗洛伦蒂诺在一起的时候,看完这则报道,一向骄傲的她也必须强忍住如鲠在喉的泪水。
现实中人们心照不宣的道德准则与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紧迫,无不令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的再次相爱困难重重。未来还能带给他们什么?可弗洛伦蒂诺仍是看到了一丝希望。哪怕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仍像年轻时那样狂热地给费尔明娜写信,帮助她一点一点走出所面临的困境;会在每次见面时为她带一枝白玫瑰;会像宠着小孩子一样宠着她,工作上一向理性的他也会为了她下令将这次“感染霍乱”的海上之旅永远航行下去……
老年的爱情为何不齿?任何时期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的爱情,那么悲伤却又充满着狂喜,那么苍老无助,却又如书中最后船长的感悟“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所讲,永远年轻。
马尔克斯的书中大都透露着一种孤独的意味。读完本书也觉得他写的不仅仅是爱情,哪怕结尾诸多大无畏与浪漫,写的其实也是孤独。她曾以为自己在世俗的爱情中拥有了幸福,他曾以为自己在浪荡的生活中逃离了空虚。可到头来,当他们年老时紧紧相拥在一起,才发现他们这一辈子恒久的寂寞的灵魂。
最后,借用一句我很喜欢的话。“这四百页的书并非只是为了歌颂爱情,而是为了呈现人生。爱情是杂乱而繁茂的生命之树上温情脉脉的一缕夕阳。“这部伟大的关于爱情的小说,值得一读。”
坐那想了许久不知道写点什么,今天是个有点特殊的日子,不由得想起之前读过的这一本书。
它讲述的是一个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相识相爱在年轻纯情的岁月,即使费尔明娜父亲的竭力反对也没能拆散他们,但就在一个回眸之间费尔明娜忽然明白了她一直痴爱的仅仅只是自己臆想中的一个爱情幻影,而眼前真实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平庸得让她失望,于是她毅然决然地把这个男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了。但是痴情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为这个女人朝思暮想沉醉了一生,他静静生活在有她的城市,默默看着她结婚生子风光幸福,痛苦无望地想着爱着,终于等到了她的丈夫死去才去表白......
爱情就是一场霍乱,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遭遇费尔明娜的拒绝后痛不欲生,他离开过,但舍不下还是回到了有费尔明娜的城市;他沉沦过,游走在一个又一个女人之间。他说自己“心房比婊 子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轻易就酥塌,因为他心房深处装着的只有“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几十年如一日。他把自己的爱情一分为二: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他把心灵的爱永远供奉在灵魂里,却肆意亵渎着自己的肉体。
而智慧如费尔明娜,她在适当的时候放下了那个为她疯狂的普通男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转而很理智地选择了有地位有学识有前途有品味的乌尔比诺医生作为自己的丈夫……毕竟,婚姻是现实的。这个选择犹如林徽因放下徐志摩选择梁思成一样正确,正如乌尔比诺医生说的: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虽然在费尔明娜看来,丈夫向她提供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但终究不是爱情。---------也许吧,但是没有这些那爱情也是水中花镜中月。其实那种轰轰烈烈翻天覆地的爱情最好不给它结果的好,让它成为朱砂痣和白月光更完美!
故事的最后,年迈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在他们的暮年爱情里,而小姑娘阿美利卡·维库尼亚闻讯选择了自杀,如果说她是年轻费尔明娜的影子,那么她的死影射了年老费尔明娜的新生。只是他们之间的黄昏恋好像一样没有存活的世俗空间,所以他们的爱情之舟也只能在河上一直走,一直走……我们不仅要问:这难道就是阿里萨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所收获的“永生永世”吗?不知为什么,总感觉年老色衰的费尔明娜的爱是源于孤独和感动,始终觉得她配不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但是如果故事的最后她还是一味拒绝又让读者会觉得那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太残酷。
罢了!小说即是故事,故事只是故事。如果说爱情真是一场霍乱,它要么亡,要么愈,它绝不会拖延一生。正如日本作家渡边淳一说的“绝对的爱是存在的,但它只是极为短暂的东西而不是永世不变的。倘若期盼永世不变的绝对爱,那么只有在爱的巅峰时刻自己化为永恒。”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次次深夜猎情的时候,当费尔明娜披上嫁衣的时候,他们爱情的霍乱已经转愈了。最后的最后,当他们的爱情修成正果,我们有理由相信,终究这爱情的霍乱也会免疫。
初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在二十多年前,那时对这部书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这和自己的慵懒和拙笨不无关系。我喜欢读书,也读了很多书,可没有任何产物产出。那种语言的苍白就象来自生命的无力,记住的很少,忘却的很多,能写出来的更是甚少。这二十多年,生活让人失去了很多也拥有了不少。自己也从一懵懂的女孩蜕变成了一位妇人。相夫教子,厅堂锅沿,孜孜工作……生活终于把自己打磨成了一口枯井,干干的,没有甘甜的时候。二十多年后的五月,尘封旧物时,近又拾起一些遗忘的书,骨子里阔别已久的东西又开始跳跃和鲜活起来。数本爱书下肚,消化可见一般。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次感触极深,忍不住想写上两句,以便二十多年后的我,即使眼花不能看原著,也能在这里一读明了。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这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最后一句话,几天来的勤阅,在此合上。脑海里书本的片段时时回闪,令人动容。这本书马尔克斯以倒叙的写法出场,再通过跃进式的贯穿叙写,来反映当时普通人的生活感情及当时的历史。在这四百扉页中,你会不知不觉跟着他们从年轻,到中年,到暮年,再到耄耋之年,也会跟着他们感受到生命逝去有多么的逼真。 阿里萨是位文艺青年的电话接线员,机缘使他得以与有钱人的女儿达萨邂逅相遇,并开始初恋。阿里萨表达爱情的方式是轰轰烈烈的,不仅情书如潮,而且小夜曲久唱不厌。在经过三年绵绵情书的往来,两人终于初见,见面成了“见光死”,达萨从此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嫁给了有名望和富有的医生乌尔比诺。达萨结婚后,阿里萨虽企图用其他女人来填补心中的空白,但始终对那一段真诚的爱情难以忘怀。而达萨与乌尔比诺在一起共同度过了五十多年美满又繁琐的生活,并生下一子一女。阿里萨却坚信终将得至达萨的爱情,所以一直未娶,耐心默默地等了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至到乌尔比诺八十一岁离去。阿里萨再次:“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年已七十六岁的阿里萨和七十二岁的达萨重叙旧情。 爱情从来都是非理性的,就像一场正在漫延的霍乱。这场爱情的霍乱,让阿里萨尝尽痛苦与甜蜜,除了达萨它无药可医。阿里萨曾想过逃离,地域上的逃离没有成功,只有放纵了自己。一切以不干扰他为达萨保持自由之身为准则,阿里萨在五十一年里,用二十五个本子记录了六百二十二位与他有着“较长恋情”的女人,人妻、寡妇、萝莉……甚至还有一位十四岁的女孩为他自尽。至于那些无数次的短暂艳遇,“甚至都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在最后,马尔克斯给了男女主角一个在一起琼瑶剧般的结尾,着实让人感觉不到爱情的珍贵与浪漫。 爱情是什么? 没有比爱更难的事了。 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需要两个人在一起是轻松快乐的,没有压力。 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诠释着两种爱情,一种是阿里萨浪漫带着幻想的爱情,一种是乌尔比诺理性带着世俗的爱情。这两种爱情正是马尔克斯想宣扬的,也是他想升华的爱情。 阿里萨浪漫带着幻想的爱情,在我看来他对达萨的爱已到了偏执的地步,那是可怕又今人反感,甚至是畸形的爱。阿里萨理解他的爱情准则为:爱情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在我眼里那准则不是痴情而是滥情,让人嗤之以鼻,不敢苟同。他的这种生活或许是为了填充等待达萨时间的空白,或许是在超越漫长孤独的自己。但不管怎样,阿里萨在精神上标榜自己对达萨至死不渝,另一方面又声色犬马,让人匪夷。书的结尾是在船上挂上黄色霍乱之旗,开始无终点的航行之旅,这部分让我感动了,毕竟没有辜负阿里萨半世纪的等待!说到这本书的结局,让我一下子想到了《查令十字街84号》。我喜欢并崇尚海莲与弗兰克的那种情感。相隔千里的两位陌生人,一位在美国,另一位在遥远的英国。两人通信二十年,成了最懂彼此的知己……他们的书信内容始于只是书籍的信息传递,后来会道些生活杂烩,甚至倾诉一些对社会形态的小报怨。至最后他们都没在书信上有关情感的出现,但我认为他们有爱情在里面,只是默契到没有表明而已。故事的结尾是让人满是遗憾的,直到弗兰克去世,他们都没能见上一面,这种结局让人心底涌出无限的酸楚!相形之下,马尔克斯让阿里萨终得爱情,是多么善良的一笔。 乌尔比诺理性带着世俗的爱情,我倒对达萨和乌尔比诺的婚姻点赞。两人从婚后的甜蜜,到生活的磨合,再到亲情似的晚年依赖。笔者对两人生活细节的描写极为细致,以至于你都不由得惊呼笔者的伟大。他们一生平静无大的波澜,很默契的度着每一天,又相互厌倦各自对方不可忍受的毛病,却又离不开彼此。他们许多的生活琐事和态度,很真实的展示了什么是真正的婚姻生活。这五十多年来,他们不离不弃,生死相依。他们并非有多么浓厚的爱情,而只是因为需要稳定,习惯使然。他们就像世间所有的平凡夫妻一样,再厌倦也已习惯将对方融入彼此的血肉与灵魂。 《霍乱时期的爱情》看似是在倾写着三人之间的情感,其实马尔克斯写着大多数人的真实生活和情感,只是他把幻想与现实极为细致的融入在达萨身上。高难度的爱情,是月色、是诗歌、三十六万五千朵玫瑰,加上永恒;高难度的婚姻,是账簿、证书、三十六万五千次争吵,加上忍耐;高难度的人生,是以上两者皆无。朱德康老先生的妙言,看似深奥,却不无道理。精神上的浪漫与现实生活共存才是婚姻的最高境界! 写到最后,手指于手机屏触摸得麻麻的木木的,但还是忍不住再絮叨几句。黄碧云《我也是女子》里有句话,我很是喜欢: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我不想自己庸碌一生,我想丰富自己。所以,我从封尘的书拾起,从我把前面道自己妇人改称谓为女子开始。以后汝以女子自称,不再以妇人自居,以雅致的心境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丰盛更惬意!
看长篇小说就像跑马拉松,确实需要良好的耐力。间了几十年,中间有几年也看过,但总是昏昏欲睡,比童年时期祖母的催眠曲还管用,不是为了看小说,同高人对话,进入主人公的内心世界,而是为了治失眠症。 但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不一样,甚至有越看越清醒的感觉,甚至自己代替了书里面的主人公。自从结婚之后,山三就对“爱情”之类的东西不再奢望,甚至诅咒,认为是公司胡乱制造出来害人的!离得越远越好,对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敬而远之,甚至远远的看见其背影都要绕道而行!当然,为着生计,为着日常琐碎,整日焦头烂额,一颗心也不鲜活,麻木不仁,行尸走肉一般也是主要原因。时间或许是疗伤的良药,但其实不是。只是蛰伏,潜藏着,寻找着像猛虎下山,狮子出笼,蛟龙出海的机会,而这“新冠”就是爆发爱情的引信,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其实也不全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世俗的眼光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你,世俗的循规蹈矩深入骨髓,“面子”或“法律”就是最大的障碍,就像隔着一条宽阔汹涌的大河,或浩瀚无垠的八百里洞庭湖,没有任何渡河的工具,徒唤奈何。 400面的小说,看了292面,接近四分之三,也没看出多少“爱情”的端倪,或者说多少“爱情”的真谛,反倒更混乱,更模糊,更困惑,让人对“爱情”的认识更加摸不着头脑(可见爱情的定义之复杂,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哦!)。你会想起孟浩然的一首诗来,“……汽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 ,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 ,徒有羡鱼情。”因为马尔克斯先生对“爱情”的定义非常宽泛,明媒正娶的两口子之床笫之欢往往一笔带过,吝啬得很;反而偷情却是不吝笔墨,有非常多的生动、详细、恣意描写,叫人脸红心跳。“她浑身上下都丰满结实:美人鱼般的大腿,仿佛经文火炙烤的皮肤,惊艳的乳房,以及一口洁白完美的牙齿,整个身体都散发出健康的气息……他看着书,渐渐瞌睡起来,然后就一点点陷入林奇小姐那无法回避的湿热丛林,沉溺于她躺卧的那片林中空地的蒸汽,堕入他的死亡之床。此时,他什么也不想,只想着明天下午五点差五分时,她将在床上等他,那条疯狂的牙买加裙下面一丝不挂,只露出她深色树丛中的那片高地:地狱之圈。”这是对一个非常有名气、高贵的医生在五十多岁的时候一次情感出轨的描述,这样的描述还有许多。但限于篇幅,只引用这很少的不算最精彩的部分。 另一个男主角,没有结婚,年少的时候对医生的妻子一见倾心,阴差阳错,最主要是女主人公的父亲嫌贫爱富,因为他要把女儿嫁入豪门,过上最顶层的上流社会生活,不惜牺牲女儿刻骨铭心的初恋。这个男人受此打击,从此一蹶不振,但对初恋矢志不渝,他活着的唯一理由便是因为这个初恋还活着,他只想远远地看着她住的庄园,她的家人,她的孩子。他不想让女主人感觉他的存在,他在她周围的窥探,只想做个隐形的痴情人。一直等待,熬死了她的丈夫便是胜利,便是上位的机会……不过,在这长久的等待过程中,他发泄情绪的唯一办法也是与各种各样的女人上床,马尔克斯先生也有精彩的描述:“她钻到他身子下面,将他完全地占为己有。她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闭着眼在身体内部的绝对黑暗中探寻,一会儿往这边进,一会儿往那边退,不断纠正那看不见的方向,尝试开辟一条更为强烈的途径,寻找另一种方式,以免迷失在腹内流出的黏稠泥沼之中。她用一种难懂的家乡话像牛虻一样发出嗡嗡的声音,自问自答着哪里才是黑暗中只有她自己知晓、也只被她自己所渴求的那个地方。最终,她独自一人先迫不及待地屈服了,坠入自己的深渊,伴随着一声大获全胜的喜悦的爆炸,震动了整个世界。” 《红楼梦》里说,“妻不如妾 ,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话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小说津津乐道地花了很大的篇幅讲述主人公“嫖妓、狎妓、淫乱”,再就是偷情,好像一部小说是写论文,其论点就是“家花没有野花香”,哪些摄人心魂的情节和零零总总的许多偶遇就是论据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文学论文五十八岁这一年,马尔克斯(marquez),小说界的一位“斗牛士”,携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再度出场、再度赢得如潮的好评。三年前,他穿着哥伦比亚民族服装领走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声誉达到顶峰;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熏熏然,而是拨去了声名的粘丝,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葆有一颗勃勃而动的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这样,经过两年多的默默耕耘,作家奉献给世人一部非常之作。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文献综述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奖后出版的第一步小说,是一部自我超越、颠覆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之作。 国外研究综述 David Buehrer 在《“地球上的第二次机会”:霍乱时期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爱情中的后现代和后世界启示》中,以启示的角度分析小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后现代、后世界视角的爱情。Luis 在《医学,加百利·加西亚·马尔克斯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通过对小说中的人物乌尔比诺医生的形象分析,认为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位杰出的医师,精通人文科学,使患者和整个社会收益,总而言之,乌尔比诺医生为医学界带来了责任,专业和正直的光辉典范,他的实践为当代和后代的医生树立了榜样。Anne Hudson Jones博士在《文学与医学:霍乱时期的加西亚·马克思的爱情》中提及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对于许多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来说,可能是具有挑战性的文字,书中对在医学教育中使用文学的意义性出发,论证了这本小说为医学领域所提供的价值。 目前国内关于这部作品的研究成果多集中在主体思想和人物形象的探讨上,在叙事策略方面研究较少,有较大的探讨空间。 一、主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作为经典爱情小说,一直为后人所研究,不同的研究者会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小说的主题。《弗洛伊德与〈霍乱时期的爱情〉》(陈瑶)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角度,运用了“人格结构论”即“本我”“超我”“自我”,聚焦小说文本,深入分析阿里萨复杂的人物特征。如文章指出在认识费尔米纳之前,阿里萨的“本我”“自我”“超我”三大系统基本保持平衡,在邂逅费尔米纳后,潜藏在他意识中追求爱的本能被唤醒,即“本我”被释放并指导他的行为;而在“本我”被压抑之时,为了释放“本我”,此时的“唯乐原则”使得阿里萨心如放纵状态,在费尔米纳嫁给乌尔诺比医生后,阿里萨便用世俗的性爱来取代对费尔米纳的虚幻的爱情;但即使阿里萨沉迷于情欲中,他也没有忘记过费尔米纳,对费尔米纳的爱似乎成为了他一生的信仰,此时阿里萨的“超我”使他处在了深情的极端状态;阿里萨的“自我”主要体现在两个行动上,第一,他在处理与众多女人情欲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果断和谨慎,第二,他对待和费尔米纳的老年婚姻上所采取的解决方式,都体现其避开道德的约束和指责。 还有研究从小说的时间主题展开研究,在《论〈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时间主题》(王宛颍)分析了乌尔比诺和阿里萨两个人物的时间形式,指出《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线性时间和循环时间两种不同的时间形式标注了乌尔比诺和阿里萨两种不同的时间形式,并体现出马尔克斯对生命深受束缚的固有形式的打破和对生命有限性的超越这一命题的思考,提到乌尔比诺的时间结构形式是一条连接具体时刻的直线,每天的生活都有迹可循,他的时间其实就是人们最为熟悉的形式,也是公认的最符合现实性原则的时间,但就其生命形式而言,他是深受束缚的;不同于乌尔比诺医生的以客观时间为参照的高度理性而精准的线形时间,阿里萨的时间是可以不断地回到原点的,这个原点就是阿里萨和费尔米纳短暂相处的日子,这个原点是阿里萨计时的开始,这样的时间坚守意味着阿里萨已经脱离了客观世界的种种芜杂的束缚,并遁入到纯粹的心灵自由境界中。 此外也有学者通过对比《霍乱时期的爱情》与其他作品来探讨对瘟疫这一主题的描写方式的异同,《浅析〈瘟疫年纪事〉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影响》(钱方舟、武田田)通过对笛福《瘟疫年纪事》与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对比,分析两部作品中对瘟疫描写的不同与相同之处,发掘作品的精神内核,试图说明《霍乱时期的爱情》吸收了《瘟疫年纪事》中政府与瘟疫对抗的故事题材,和虚实结合的叙事手法。提及《瘟疫年纪事》带给马尔克斯的更多是题材与叙事手法的启发,他得益于《瘟疫年纪事》中政府对抗瘟疫的描述,将瘟疫与战争、政治相结合,为的是表现南美动荡的政治环境,笛福虚实交织的叙事方法与马尔克斯的故事中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也不乏相似之处。 有研究从权力关系视域对小说的主题和时代背景进行分析,《权力关系视域下〈霍乱时期的爱情〉解读》(钱浩君)指出,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写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性,把爱情表达为人生的中心,同时也关注那个时代存在于哥伦比亚的党派纷争、阶级对立、男权主义、霍乱流行等其他重要社会问题,在种种问题的交叉汇聚处凸显哥伦比亚社会纷繁复杂的权力关系。此外赵渭绒在《庶民理论与权力视域下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再解读》中,也通过后殖民视域下的庶民理论与权力理论对作品进行重新解读,试图说明女主人公费尔米纳与男主人公阿里萨的爱情是一部权力宰制下的爱情悲剧。 魏辛在《西方为学中“爱与死主题初探”》中则是以《霍乱时期的爱情》作为例子,探究以其为代表的西方文学中“爱与死”主题,分析其基本表现形式及成因,从而探究西方文学中爱与死主题的审美价值。指出“爱与死”主题的成因主要受西方个体本体文化的影响、基督教的救赎意识、源于生命意识的社会孤独感等方面的影响。
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先驱,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82的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上实至名归,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殊荣。他的代表性著作包括《枯枝败叶》(出版于1955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1961)、《百年孤独》(1967)、《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1981)和《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等。马尔克斯的作品以其独有的艺术品质而闻名于世,不仅受到文学家和评论家的赞扬,而且深受其读者的喜爱。不拘一格的奇妙想象与洞鉴古今的社会境界在作品中结合得浑然一体,而这一切都通过他杰出的叙事才能展现出来。本论文拟用法国叙事学家热拉尔·热奈特的叙事理论著作《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中的概念、结构、分类为基础,同时借鉴国内的叙事学专家胡亚敏、申丹、罗钢等人的相关理论,结合国内外专家对马尔克斯的评述,用叙事学理论来考察马尔克斯作品的叙事特征。绪论部分首先对马尔克斯的小说创作和研究现状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对本文涉及的叙事学理论的相关概念和叙事研究框架的构成进行了描述,最后陈述本篇论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众所周知,马尔克斯独具一格的叙事风格引起世界各国评论界和广大读者的惊叹与关注。其主要作品用独特的叙述方法展开情节、刻画人物、深化主题,传达出对现实的领悟。本文从叙事学的基本概念出发,在此基础上将本论文的章节设计为叙事时间、叙事角度、叙事结构三大层次,从这三个部分层层分析作品的特点及其表达的深层意义。第一章分析叙事时间,结合小说具体内容分别对马尔克斯小说中的时序、时距、频率等的运用进行讨论和分析,以实证考察上述三个部分在文本中存在的科学性。第二章分别从叙述层次、叙述者及视角对马尔克斯小说的叙事角度进行探讨,体察这三者对作品的层次性和真实性的构造,理解马尔克斯小说的多角度叙述艺术。第三章对马尔克斯小说的叙事结构进行了探讨。主要从表层结构、深层结构以及结构带来的意蕴进一步分析小说的内涵。结语部分总结了马尔克斯的叙事艺术的特点。马尔克斯对小说叙事策略进行的大胆实验和改革,不仅创造了其独具魅力的小说叙事艺术,在实现了现代主义创作手法与现实主义题材的完美统一的同时,也体现出他自觉的文体意识与精神诉求的结合,并成为一座引领时代的航标
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先驱,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82的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上实至名归,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殊荣。他的代表性著作包括《枯枝败叶》(出版于1955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1961)、《百年孤独》(1967)、《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1981)和《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等。马尔克斯的作品以其独有的艺术品质而闻名于世,不仅受到文学家和评论家的赞扬,而且深受其读者的喜爱。不拘一格的奇妙想象与洞鉴古今的社会境界在作品中结合得浑然一体,而这一切都通过他杰出的叙事才能展现出来。本论文拟用法国叙事学家热拉尔·热奈特的叙事理论著作《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中的概念、结构、分类为基础,同时借鉴国内的叙事学专家胡亚敏、申丹、罗钢等人的相关理论,结合国内外专家对马尔克斯的评述,用叙事学理论来考察马尔克斯作品的叙事特征。绪论部分首先对马尔克斯的小说创作和研究现状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对本文涉及的叙事学理论的相关概念和叙事研究框架的构成进行了描述,最后陈述本篇论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众所周知,马尔克斯独具一格的叙事风格引起世界各国评论界和广大读者的惊叹与关注。其主要作品用独特的叙述方法展开情节、刻画人物、深化主题,传达出对现实的领悟。本文从叙事学的基本概念出发,在此基础上将本论文的章节设计为叙事时间、叙事角度、叙事结构三大层次,从这三个部分层层分析作品的特点及其表达的深层意义。第一章分析叙事时间,结合小说具体内容分别对马尔克斯小说中的时序、时距、频率等的运用进行讨论和分析,以实证考察上述三个部分在文本中存在的科学性。第二章分别从叙述层次、叙述者及视角对马尔克斯小说的叙事角度进行探讨,体察这三者对作品的层次性和真实性的构造,理解马尔克斯小说的多角度叙述艺术。第三章对马尔克斯小说的叙事结构进行了探讨。主要从表层结构、深层结构以及结构带来的意蕴进一步分析小说的内涵。结语部分总结了马尔克斯的叙事艺术的特点。马尔克斯对小说叙事策略进行的大胆实验和改革,不仅创造了其独具魅力的小说叙事艺术,在实现了现代主义创作手法与现实主义题材的完美统一的同时,也体现出他自觉的文体意识与精神诉求的结合,并成为一座引领时代的航标
看长篇小说就像跑马拉松,确实需要良好的耐力。间了几十年,中间有几年也看过,但总是昏昏欲睡,比童年时期祖母的催眠曲还管用,不是为了看小说,同高人对话,进入主人公的内心世界,而是为了治失眠症。 但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不一样,甚至有越看越清醒的感觉,甚至自己代替了书里面的主人公。自从结婚之后,山三就对“爱情”之类的东西不再奢望,甚至诅咒,认为是公司胡乱制造出来害人的!离得越远越好,对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敬而远之,甚至远远的看见其背影都要绕道而行!当然,为着生计,为着日常琐碎,整日焦头烂额,一颗心也不鲜活,麻木不仁,行尸走肉一般也是主要原因。时间或许是疗伤的良药,但其实不是。只是蛰伏,潜藏着,寻找着像猛虎下山,狮子出笼,蛟龙出海的机会,而这“新冠”就是爆发爱情的引信,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其实也不全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世俗的眼光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你,世俗的循规蹈矩深入骨髓,“面子”或“法律”就是最大的障碍,就像隔着一条宽阔汹涌的大河,或浩瀚无垠的八百里洞庭湖,没有任何渡河的工具,徒唤奈何。 400面的小说,看了292面,接近四分之三,也没看出多少“爱情”的端倪,或者说多少“爱情”的真谛,反倒更混乱,更模糊,更困惑,让人对“爱情”的认识更加摸不着头脑(可见爱情的定义之复杂,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哦!)。你会想起孟浩然的一首诗来,“……汽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 ,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 ,徒有羡鱼情。”因为马尔克斯先生对“爱情”的定义非常宽泛,明媒正娶的两口子之床笫之欢往往一笔带过,吝啬得很;反而偷情却是不吝笔墨,有非常多的生动、详细、恣意描写,叫人脸红心跳。“她浑身上下都丰满结实:美人鱼般的大腿,仿佛经文火炙烤的皮肤,惊艳的乳房,以及一口洁白完美的牙齿,整个身体都散发出健康的气息……他看着书,渐渐瞌睡起来,然后就一点点陷入林奇小姐那无法回避的湿热丛林,沉溺于她躺卧的那片林中空地的蒸汽,堕入他的死亡之床。此时,他什么也不想,只想着明天下午五点差五分时,她将在床上等他,那条疯狂的牙买加裙下面一丝不挂,只露出她深色树丛中的那片高地:地狱之圈。”这是对一个非常有名气、高贵的医生在五十多岁的时候一次情感出轨的描述,这样的描述还有许多。但限于篇幅,只引用这很少的不算最精彩的部分。 另一个男主角,没有结婚,年少的时候对医生的妻子一见倾心,阴差阳错,最主要是女主人公的父亲嫌贫爱富,因为他要把女儿嫁入豪门,过上最顶层的上流社会生活,不惜牺牲女儿刻骨铭心的初恋。这个男人受此打击,从此一蹶不振,但对初恋矢志不渝,他活着的唯一理由便是因为这个初恋还活着,他只想远远地看着她住的庄园,她的家人,她的孩子。他不想让女主人感觉他的存在,他在她周围的窥探,只想做个隐形的痴情人。一直等待,熬死了她的丈夫便是胜利,便是上位的机会……不过,在这长久的等待过程中,他发泄情绪的唯一办法也是与各种各样的女人上床,马尔克斯先生也有精彩的描述:“她钻到他身子下面,将他完全地占为己有。她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闭着眼在身体内部的绝对黑暗中探寻,一会儿往这边进,一会儿往那边退,不断纠正那看不见的方向,尝试开辟一条更为强烈的途径,寻找另一种方式,以免迷失在腹内流出的黏稠泥沼之中。她用一种难懂的家乡话像牛虻一样发出嗡嗡的声音,自问自答着哪里才是黑暗中只有她自己知晓、也只被她自己所渴求的那个地方。最终,她独自一人先迫不及待地屈服了,坠入自己的深渊,伴随着一声大获全胜的喜悦的爆炸,震动了整个世界。” 《红楼梦》里说,“妻不如妾 ,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话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小说津津乐道地花了很大的篇幅讲述主人公“嫖妓、狎妓、淫乱”,再就是偷情,好像一部小说是写论文,其论点就是“家花没有野花香”,哪些摄人心魂的情节和零零总总的许多偶遇就是论据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版权与版本 20190723 《霍乱时期的爱情》首次出书是在1985年,是在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奖之后。诺奖作家的作品受到推崇是一种必然,但是在现今社会,书是不能随便出的,需要获得许可,获得版权。马尔克斯在1990年到过中国,看到有大量的没有授权的书籍出版,很生气,曾出言说150年也不给中国版权。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中国的各个出版社还是积极的与马尔克斯的经纪人联系,但都没有结果,事情的转机在2010年。 其实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中国在1992年才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在此之前的事情没法说清楚,在此之后,所有的相关的行为,就需要遵从公约的要求。如此才有了与马尔克斯的联络与沟通,而完成这项工作的,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新经典公司。 有人说,新经典的成立,就是为了得到马尔克斯版权的,这里面暗藏玄机。 从2010年起,新经典获得了马尔克斯部分作品的版权,随后交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也就是说,在此之后,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才是正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在2012年9月出版的。 在获得授权之前,还有多个版本,这些版本虽然也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但是未经授权,在大的方面上说,也是盗版。 下面是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一些版本。 在这些版本中,蒋宗曹,姜风光译本和徐鹤林,魏民的译本时间比较早,都是1987年,也就是说,在原版出版后的两年,就有了中译本。这些译本在广义上说,也是盗版,涉及的版权的问题。在版权之外,国内的版本,还有版权之外的盗版,其表现是不同出版社出版了相同的书。一方面是盗版,一方面也可能是译者授权了,这些就不懂了,反正是挺乱的。 1。 蒋宗曹,姜风光译本 蒋宗曹,姜风光译本最早出书的是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 然后同样的是蒋宗曹,姜风光译本,还有伊犁人民出版社,2000年。 也有南海出版公司的,2008年。 2。 徐鹤林,魏民译本 徐鹤林,魏民译本.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 3。 纪明荟译本 纪明荟译本.甘肃:敦煌文艺出版社,1999年10月 4。 张立波译本 张立波译本.长春:吉林摄影出版社,2001. 张立波译本,吉林摄影出版社的版本就至少有两个,不知道其内容如何。 张立波.北京:北京银冠电子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 再看看两个出版社的式样,几乎完全一样,这里面也会有蹊跷。 5。 罗芳译本 罗芳译本.北京:西苑出版社,2003年10月 6。 纪晓红译本 纪晓红译本.远方出版 在此之前的译本,都没有授权。 7。 杨玲译本 杨玲译本.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12. 杨玲的译本都是在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也是市面上比较多见的,正版,有授权。 在众多的译者中,可以说杨玲是最晚的一个。杨玲是西班牙语翻译,目前就职于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研究生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主要译作:《隐秘的和谐》、《垂直之旅》、《浴场谋杀案》、《霍乱时期的爱情》。 然而对此前的译者,在网上无法搜寻到相关信息,不知道这些译者的信息,也就无法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参考文献 [1]张静. 马尔克斯作品译介变异研究[D].吉首大学,2015. [2]何双双. 《百年孤独》在中国的译介[D].北京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