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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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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

对我国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思考 1 概述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从整体上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而要搞好这两项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一个重要方面是要解决富余职工和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伴随着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以及在改组、改制、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企业兼并、破产等带来的大量失业,据多种资料的较为保守的估算,由此带来的失业约为2000万人左右。据1995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计算显示,我国城镇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隐蔽性失业人数1995年就达3161万人左右。另外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底,我国在国有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人员为14408万人,而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待剥离的企业冗员要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以此推算,全国的城镇公有制经济单位要剥离出4000到5000万富余人员。又据有关部门按现有产业技术水平的保守测算也将产生2000到3000万富余人员;第二,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 九五 ” 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在此期间我国城镇将有5400万左右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而同期我国城镇能安排的人数约为3800万左右, 2 目前导致我国失业压力大、失业人员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 与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关。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很高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多,人口基数大,每年新增劳动力也多(我国在50年代至70年代,产生了近3亿 激增人口 ” ,对今天的失业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它要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而经济发展水平不很高从根本上决定了新增劳动力大大超过了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从而不可能在短期内为大量的新增劳动力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 与我国在几十年内积累下来的矛盾在较短时期内迅速暴露和释放有关。我国在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出于种种考虑,采取的是 低工资、高就业 ” 的方针,使企业内部富余人员长期积累下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一矛盾被 大锅饭 ” 掩盖了。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由面向政府转而面向市场,同时,经济增长方式也由粗放型向主要依靠改进技术和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重视质量和品种、注重节约和挖潜及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内涵为主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这种形势下,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必须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迫使企业对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自身就业存量结构进行调整,对历史积淀下来的大量富余人员进行剥离。企业要减人增效,不仅向劳动力市场排放富余人员,而且还要减少招人的数量。这样,过去长期以来一直维持着的 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 ” 的现象就再也不可能维持下去了,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矛盾就在一个较短时间内迅速暴露和释放出来。 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换有关。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产业结构严重失调,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改革后,在对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过程中,过去片面、畸形发展的一些产业部门必须压缩其过于庞大的生产能力,这样,就造成了这些部门的大量企业出现亏损、破产和倒闭,从而引起这些企业的失业人员猛增。同时,部分老工业基地资源面临枯竭或产业过于单一,结构转换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在结构转换过程中,也要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员。如曾是我国重要煤炭基地的辽宁省阜新市,可采煤层已经告罄,使40万煤炭职工需要重新安置,素有 煤铁之城 ” 之称的本溪市也面临同样困境,统配煤矿需要全面转产,本钢在 九五 ” 期间将要减员1/4到1/3。 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人类上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发生,科学技术以惊人的速度在迅速发展。大量机械化、自动化机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既使人类从过去繁重的体力劳动下解放了出来,同时,也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迅速提高,使传统产业部门出现了大规模的失业现象。我国改革开放的近20年,也是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20年,在企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条件下,企业必然要尽可能地降低用人成本、减少就业岗位,从而,我国在较短时期内出现了大规模的 机器排挤工人 ” 的现象。再加上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 “ 抓大放小 ” 的改革战略的实施,在 “ 抓大 ” 过程中大量企业合并或者被兼并,使企业资本规模迅速扩大,这样,资本规模扩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失业增加的规律也在较短时间内表现了出来。 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部分城镇职工的就业、择业观念尚未转变有关。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是相当成功的,一个 包 ” 字,把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激发和调动了起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迅速出现(据有关专家采用工日计算法、经验计算法和人力单位计算法测算结果,目前全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约为亿人左右),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上是无序地拥进了城镇,与城镇劳动者竞争本来就不多的就业岗位。而与此同时,我国城镇的广大职工却尚未从过去的 大锅饭 ” 条件下所形成的就业、择业观念中解放出来,仍然不切实际地希望国家能为他们安排一个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从而,不愿意与拥进城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竞争。这样,他们一旦失业,就不可能较快地实现就业岗位的转换,从而,作为失业者在失业大军中滞留了下来。 与我国投资重点和产业政策的改革、对劳动力需求能力进一步降低有关。在 九五 ” 期间,我国投资将更多地集中于保证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和支柱产业以及科技、教育、国防、住房等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而这些项目一般都是投资大、用人少的行业和产业。这意味着新增就业岗位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增加,或单位资金投入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下降。 3 针对失业问题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失业是发达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同时,由于必要、合理的失业能够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起到对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消灭失业。我们所要做的,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我国的失业控制在一个合理、适度的程度内。 我们应当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这样,既可以减少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人数,又可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在这里我们想着重谈一谈我国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扩大企业家经营决策权同强化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关系对企业的重要影响问题。我国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扩大企业家的经营决策权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如何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却是任何人也不能回避并且在事实上也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国家、职工无法控制企业厂长(经理)的行为,再加之有很多人事实上没有经营管理能力甚至没有责任心,导致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并进一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成为一种经常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在企业负责人权力膨胀甚至失控时,还往往导致腐败现象。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困难或破产倒闭企业,其负责人的责任是相当大的。这样,在企业职工对厂长(经理)的行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却要让职工来承担下岗失业的风险和后果,是极不正常和极不应当的。因此,为了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为了让企业职工的权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称,我们必须强化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在解决失业和再就业问题上,应当强化政府的作用。我们认为,从总体上来讲应当建立就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的政府管理体制,把就业问题纳入宏观调控政策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项目管理体系中。具体来讲,政府作用的强化应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应当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二是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各种免费的职业介绍机构,疏通就业信息,沟通就业渠道,并规范目前部分收费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坚决取缔那些存在欺行为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三是可考虑增加政府对失业劳动者进行再就业培训的经费投入,建立各种行业、跨行业的就业培训和指导中心,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改进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调整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和技术结构;四是作为一种短期措施,可考虑在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近2-3年内,由政府投资举办各种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以暂时缓解再就业的压力;五是可考虑帮助部分劳动者由失业问题较严重的老工业城市和地区向新的经济增长地带和城市实现地区迁移;六是作为一种短期措施,可考虑在近几年内适当限制富余劳动力向失业问题较严重的城镇和地区的无序、过量流入,以减少他们与城镇劳动力竞争有限的就业岗位。 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大力发展 “ 劳动密集型 ” 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应当指出的是,在发展第三产业问题上,我国是大有潜力可挖的。据统计,在就业人数上比较,1994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在全国就业总人数中,几个国家的比重分别为: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56%,而我国仅为23%。在发展第三产业中,大力发展区街经济、社区经济等不失为可供选择的方案。 大力发展弹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钟点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以拓宽就业渠道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相当部分人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同时,政府应对苦、脏、累、险等工作岗位实行必要的分配倾斜政策,如减免这些部门、行业的部分税收等,以吸引劳动者到这些部门、行业就业。 对下岗和失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众所周知,我国企业过去一直实行低工资的政策,在这种制度下的工资实际上仅是工人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余部分连同工人在剩余劳动内创造的价值则形成了积累。可以说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事实上是广大劳动者劳动的结晶。从理论上讲,这种劳动的结晶理应用于保证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从而进行劳动并获得劳动收入。我们在同许多下岗失业劳动者交谈时,他们几乎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我们在企业工作多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我们老了,重新寻找工作的能力又有限,而企业亏损或破产倒闭,要我们自谋生路,那么过去的老帐应该怎样算?事实上这是对劳动关系明确提出的补偿要求。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绝不应当视之为无稽之谈而置之不理,在劳动者下岗失业时应当对他们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具体办法可以采用一次性清算,如广东省实行的一次性 工龄买断 ” 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既可考虑用货币形式支付,也可考虑以国有资产的债权、股权甚至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将这部分资金适当集中建立一种基金,用于失业劳动者的培训、为失业者 自我雇佣 ” 的开业提供贷款或为他们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等。我们认为,实行这一办法至少有两个好处,首先,可以增强失业劳动者再就业的经济能力(如失业者可以使用这部分货币实现 自我雇佣 ” ,也可以使用这部分货币投资入股,在 “ 股份合作制 ” 企业实现再就业,等等);其次,可以解决部分下岗劳动者事实上已重新就业,但仍在原企业领取一定数量收入,企业的压力事实上并未减轻的 隐性失业 ” 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绝不能把这种对劳动关系的清偿视之为国有资产流失,从理论上讲,这只是 取之于民,还之于民 ” 。 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数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过低(企业上缴部分及职工个人交纳部分合计只占工资总额的2%-3%),因此,应当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特别是应当把交纳失业保险金通过法律程序规定下来,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交纳,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同时,也应当增加政府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政府应当增加对失业保险基金投入力度的理论依据与上述关于对劳动关系清偿是相同的)。在此基础上,应当扩大失业保险金的覆盖范围(目前许多地方只对几种特殊类型的失业人员发放)。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基金时常被挪作他用的现象发生。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广大劳动者从整体上看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大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一致的。只要我们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就一定能够把我国的失业控制在合理、必要的程度内,并发挥失业的积极作用。 参 考 文 献1 刘长明等.失业:需要重新透视的经济社会现象.新华文摘,1997(11):532 葛延风等.影响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有关体制问题.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4):273 马轶民.国有企业改革与失业.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90):184 鲁士海.再就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一环.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85):305 国家计委课题组. 九五期间劳动就业形势与对策课题研究报告.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为了适应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的国际市场需求,带来了对产品结构的调整,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力也在相应调整。随着经济体制转换,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随之提高,企业为了适应技术升级,必须优化自身员工队伍结构,淘汰不适应技术发展要求的低素质员工,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目前我国失业率是急烈上升,城市贫困人口也迅速增加。特别是农村过剩人口与城市过剩人口交叉影响,互相作用,形成了贫困的恶性循环,使城镇贫困人口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中国目前的失业,仍然是人口总量过剩型失业。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情况。当前的失业,只不过是总量过剩型失业显性化,或者是在总量过剩型失业的背景上叠加了一个转轨型失业。转轨型失业是由于经济体制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带来的,它实际上可以分解为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这个问题由来已久,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打持久战。失业具有极大的社会负效应,失业人口的存在将会极大地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一,失业的存在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从宏观角度看,过剩人口是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劳动力不能投入到生产过程中,直接地堵塞了创造价值的道路,阻碍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其二,失业人口的存在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建立在稳定的和相对公平的利益格局基础之上的。但失业一般发生在相对稳定的一小部分人身上,这些人既没有事做,也没有收入,并承受着来自家庭、社会的巨大压力,因此,容易在心理上严重失衡,往往成为诸多社会治安问题的高危人群,诱发社会危机,产生社会动荡。其三,失业人口的存在加剧了城乡贫困。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也是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当务之急。(二)始版桥社区居民失业原因分析1.教育或技术水平不高影响了再就业在实践中,绝大多数40-60岁的下岗人员由于文化程度低,适应不了社会竞争、岗位竞争的需要而下岗的。与此同时,由于其自身知识、技能、年龄的限制等,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受教育年数,这就意味着下岗职工受教育的年数越多,职称或技术级别越高,他们在再就业过程中找工作的困难程度就越低。也就是说,下岗人员的个人自身教育、职能技术、健康,最终形成他们的人力资本,导致他们不能尽快找到工作。而40—60岁的这批居民恰巧是当年恢复高考之后、重视学历之前的主要人群,所以他们的受教育年限大多仅止于初中,少数达到高中水平。如此对于大专生、本科生遍布的现状而言,他们根本没有竞争的资本。2.年龄因素影响再就业按上述统计数据可看出,该社区的失业人员中,40—60岁之间的居民占了89%,是个很大的比例,这一部分的人员之所以失业,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因为人自身的生理条件限制,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心脏病等,患病率都比过去高了许多。3.性别因素影响再就业按上述统计数据可得出,女性职工下岗比例要较高于男性职工,除去上述的文化水平与年龄限制这两个原因,同年龄段的女性比男性的身体机能来得较弱也是事实;其次,在两个同岁且同等学历的男女职工中,男性对待生活、对待工作的自信心强于女性 ,且男性对于照顾家庭方面所分散的精力要远少于女性。4.思想不到位影响再就业社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与下岗人员再就业极少的反差比较明显。如对一些领域的劳动力需求量较大,家政服务、环境卫生、商业服务、市场营销、保险业务、保安、旅游业、第一产业等方面能吸纳大量劳动力,但是下岗人员再就业人数较少。主要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1)在劳动中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思想障碍。有的下岗人员说:“过去我家请保姆,现在我去当保姆,我才不干。”还有部分下岗人员不愿做一些脏、苦、累的工作,他们当中不少人认为”这些活我能干,并且能比外来工干得还要好,但是宁愿少拿钱也不想干;”(2)存在“眼高手低”的情况。不少下岗人员小钱不愿挣,大钱挣不来,从而失去一些再就业的机会;(3)对再就业认识片面。绝大部分下岗人员认为从事个体经营仍属失业,只有政府重新安排的工作才是就业。5.心理素质不过关,自我效能感低下自我效能感(Perceived self-efficacy or sense of self-efficacy)是指人们对自己实现特定领域行为目标所需能力的信心或信念。1977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自我效能理论后 ,该理论就用来解释职业发展问题,自我效能感也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心理研究的核心,并且经常作为预测再就业的重要心理因素。班杜拉认为,自我效能感就是特殊领域的胜任能力的自我信念,反映个体解决生活特殊事件时的控制和预测的水平。例如,茱莉•安德鲁斯(Julie Andrews)在她最新出版的自传《家》(Home)一书中提到了她在12岁那年到米高梅(MGM)试镜的经历。安德鲁斯这样写道,“当时我看起来如此平凡,他们必须给我化点妆才行。”“最后的结论是,‘她不够上镜。’”而下岗职工想着自己能力不够,降低其自我效能感,原先够格的工作也被磨平了信心,自然无法顺利再就业了。6.服务方法不多影响了再就业绝大多数下岗人员由于自身局限性而面临再就业困难。他们当中或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无专长或专业单一、技术面窄、再就业信息不灵、缺乏再就业资金等各种情况,都需要社会对其给予服务、帮助和支持。当前各种名目的社会培训良莠不齐,下岗人员即使花钱也未必能学到真本领。政府对下岗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的投入不够,对规范社会办学的力度也不够。同时,再就业中介服务的欠缺也是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障碍。7.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和不完善影响了再就业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是制约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重要因素。下岗人员认为,“将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现在即使自己找到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但没有了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和健全的社会保障,总有朝不保夕的感觉,心里不踏实。 三、社区如何转变下岗人员再就业观念(一)深入了解下岗人员的择业观念和就业障碍在解决再就业问题时不仅要考虑“岗”的问题,还要考虑“人”的问题。从根本的思想上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要破除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就业观念,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比如,要树立自主就业观念。认识到劳动力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内在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处于失业状态、一部分职工临时性地下岗分流是一种正常现象,关键是下岗后要及时调整心态,在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不怨天尤人,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积极主动寻找就业机会;要树立灵活的择业观念。要看到择业的天地很宽,无论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是在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都可能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要树立竞争就业观念,认识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领,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始版桥社区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为1893人,实际人数更多,其中千余人对社区提供的保安、保洁员等岗位表示不愿意任职。社区之所以为其提供该类职务,是因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深深了解他们本身的技能、特长,而那些人群又正是无特殊技能与特长的,所以造成了如今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二)了解失业将长期存在首先要下岗人员明白中国人口众多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因素将是长期存在的;其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部分富裕人员逐渐退出原有企业,转业转岗重新寻找就业的人员会逐步增加;再者,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难免出现因企业破产而失业或因企业转产而下岗,可以说,失业也是市场经济的伴生物。 下岗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但随着下岗职工失业持续时间的延长,下岗政策已成为阻碍劳动力市场化的因素,同时也妨碍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失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三)提高自身素质政府要大力促进就业,劳动者也不能一味抱怨工作难找,而是要积极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学得一技之长,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掌握相关知识,再就业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2009年4月,杭州市政府向就业年龄段的市民同意分发“教育券”,这一举措无疑是下岗职工们深化自己,提高自己的一大催化剂,据不完全统计,社区中已有数百名下岗职工前来领取该券,并表示会将此券用于学习电脑操作、养老护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等操作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中去。(四)转变就业观念下岗失业人员走出家门时,应转变多年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依赖思想;选择职业时,改变那种贵贱之分、横挑竖拣的陈腐观念;遇到困难时,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情绪。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要比等救济光荣得多。 今年2月下旬,望江街道专为社区失业居民举办了一次招聘会,里面的岗位大多不需要高学历、高技术水平,故而得到了社区内失业人员的一致好评。上文提到的A也前去了此次招聘会,始版桥社区劳动保障社工根据她自身的特点为其保留了在水一方社区的保洁员岗位(在水一方是一个工作环境较轻松、离她家也不远的社区),一开始A仍觉得做保洁员太过辛苦,工资也不够,但在社工的耐心劝导下,也逐渐明白了事理,抱着边做边找的心理接受了这份工作。(五)珍惜机会,敬业爱岗今天,我们面临一个大变化,就是从传统的就业模式走向市场就业。那种“一进单位门,终身单位人”的就业方式,一去不复返了。每个人都要珍惜自己的岗位,敬业爱岗,努力工作。如果失业,也要以积极的态度提高自己、适应市场,重新投入到竞争中。 四、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途径(一) 扩大就业援助渠道实践中,下岗职工由于受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及年龄的制约,实现再就业的速度正在逐步放缓,一批就业弱势群体也正在逐渐形成。同时,很多下岗职工他们既需要照顾老人,又需要抚养子女,在未能实现再就业后,有些家庭的生活遇到了严重困难。所以,在扩大就业岗位时,应开展大规模的就业援助渠道。杭州市在2006年出台了4050政策,即办出就业援助证且年满40周岁的女性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可以签此协议,每满一年便续签,政府帮助其解决工作并每年可返还签约者1700元左右,前文提到的A便是其中一员,经社区的牵线,A目前已在在水一方老年公寓上班了,老年公寓的工作不仅很稳定,而且还为她交纳了“五金”,让她觉得特别满意。(二) 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做好再就业工作,是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当前,一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这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有很多文章可做;二要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三要积极鼓励自谋职业;四要开辟公益性的就业岗位;五是优势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发展多种经营,尽可能安排更多的富余人员。 坚持在加快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必须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工作重点列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在流动中创造就业机会;统筹考虑城乡就业问题,结合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增加农民的非农就业岗位。 加快发展和扩大就业是统一的,只要我们真正重视起来,切实行动起来,就一定能够在加快发展中扩大就业。 (三) 改进就业服务,加强再就业培训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提高下岗人员的技术水平,拓宽就业渠道 进行再就业培训是为了把下岗人员灌输市场经济知识,促进他们再就业的本领。世界上很多国家把职业培训作为解决失业的一种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手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各级再就业服务机构坚持培训再就业的基本方针。目前,部分下岗人员对其基本认可,他们认为培训对找到合适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同时也反映,在被调查对象中,仅有少数人接受过再就业培训,这表明,政府在进行再就业培训没能真正把下岗人员吸引过来,因此,政府以后开展再就业培训时,应该注意宣传力度,尽量让大多数人知道进行的什么内容的培训。 政府的劳动就业培训部门和就业服务部门必须更新工作思想,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劳动择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对下岗人员培训服务,而职业指导是再就业工程的金钥匙实习期间,笔者亲眼见到社区劳动保障社工帮十几位下岗职工联系到了各种岗位,姑且不论他们重获岗位后的工作态度,单看我们社工为其联系的方式,笔者总结出如下几条: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职工的再就业情况之中,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下岗职工,应采用不同的职业指导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第一类是:下岗后能很快适应,感到下岗是一个好机会。他们对再就业要求比较高,希望能得到一份发挥自己能力的工作。这就应该给他们提出高要求,准确发现他们的优势并鼓励他们在新环境中锻炼自己,推荐又创造性的工作而且使其在原企业中无法发挥的新职业。第二类是:下岗后心理不平衡,带着情绪找工作,且时常抱怨,爱发牢骚。应给他们说的机会,实在的对待,引导其正视自己,了解人才劳务市场,帮助其学会考虑问题,推荐一份具体性的工作。 第三类是:家里有一些具体困难的,他们对工作选择不挑剔,只要离家近,不上夜班有休息日,能顾家就行。因此他们不难找工作,如保洁工,值班员,他们都能很快接受并干好。 第四类是:比较有传统观念的女性,他们经历比较坎坷,多数插过队,下过乡,素质较高,下岗后家里生活条件随之下降,他们希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们的自信已被多年的不顺磨掉了,应从其身上找到闪光点,让他自信起来,推荐独立负责的管理工作等。 以上四类是较常见的,还有许多更具体的问题,需要具体解决。因此必须认真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新路子,使再就业指导工作能对症下药,帮助下岗职工尽快找到新的岗位,维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为此,笔者总结了如下几点:1、摸清下岗人员的就业和培训意向;2、通过对下岗人员抽样调查和根据劳动部门提供的就业培训信息,了解生源结构,掌握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对市场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乃至社会公民的整体就业能力,做是实实在在的努力,按市场需求调整方向;3、对市场需求进行统计分类,并做出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下岗学员的实际要求,设置符合市场需求,便于下岗人员短时间内熟练掌握技能的培训专业;4、立就业基地。由培训就业机构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用工条件不高的企业,建立就业援助基地,组织劳务输出;5、积极推行职业介绍代理人制度。 培训就业机构做实实在在的努力,可以提高下岗人员乃至社会公民的整体就业能力。 五、结束语总之,笔者以始版桥社区为此次研究的个案,充分认识到当前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事关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好下岗和再就业工作,关乎社会全局,意义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努力开创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工作新局面。

关于论失业与再就业

失业和再就业是两个紧密联系的问题。一方面,失业问题是再就业问题的原因、再就业问题是失业问题的结果,没有失业问题也就不存在再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失业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再就业,解决再就业问题需要对失业的原因和社会影响进行研究。因此,有必要把失业和再就业联系起来加以讨论。

一、失业及其原因

我国过去把新增劳动力找不到工作的情况称为待业,把劳动者脱离工作岗位而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称为下岗,把人浮于事的情况称为隐性失业。鉴于失业这一概念存在同一语词不同内涵和不同语词相同内涵的情况,有必要对这一概念加以讨论。一般意义上的失业是针对劳动力而言的、是与就业相对应的,由于劳动力的范围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是有差别的,因此人们对失业的理解也是不同的。成年人口中有一部分人不属于劳动力,这部分人或者在读书、或者在操持家务、或者已退休、或者因病不能工作、或者不愿工作。总之,未找工作的一般被排除在劳动力之外。但这些人是潜在的劳动力,随时可能进入劳动力范围。而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决定了劳动力结构的复杂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因此,有必要使用广义的失业概念,以利于对失业问题的深入而全面的研究。我们把广义的失业定义为有劳动能力者没有或没有充分将其劳动能力用于工作的状况(必要的休息、受教育或培训除外),把国际流行的失业概念称为中义失业,把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而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情形称为狭义的失业。广义的失业包括隐性失业和中义的失业,中义的失业包括待业、下岗和狭义的失业,狭义的失业包括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此处忽略了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失业这一概念是工业化的产物,是与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而狭义的失业则是与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联系在一起的。在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雇佣关系的建立(即就业)和解除(即失业)现象很少、对社会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因此无需考虑。工业革命以后,雇佣劳动逐渐成为主要的劳动方式,劳动力市场成为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出现了劳动力供求关系和供求矛盾,当经济高速增长时劳动力供不应求(由于劳动力范围的不确定性,这种供不应求是相对的,一般可以通过扩大劳动力的范围解决)、导致劳动力短缺(上两个世纪美国不得不从海外大量引进劳动力);当经济衰退时劳动力供过于求、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从而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进步(减少劳动力需求量)总是早于开发新产品和创造新行业的技术进步(扩大劳动力需求量)、即效率提高早于经济结构调整,因此在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阶段即资本技术构成提高时,结构性失业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失业率的提高总是和生产过剩相伴,而二者的相互作用往往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此时出现周期性失业),两种技术进步的间隔时间越长危机越严重、周期性失业率也越高。可见,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并不是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而是技术进步的阶段性副作用,是两种类型技术进步的时间差造成的。所谓技术进步必然导致失业增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一点也早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如美国农民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由一百年前的50% 下降为前些年的3%,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并没有失业、而是转移到其它产业中去了。上面只是限于既定雇佣关系对固定劳动力群体的分析,只讨论了狭义失业的主要部分----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如果我们把整个社会作为一个系统,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角度观察失业问题,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应该使用广义的`失业概念。因为狭义的失业概念不能充分说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是一个建立在经济波动基础上的概念。从人力资源的利用角度,失业(广义的失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无工作(即待业)、阶段性无工作可做(即季节性失业)、工作未满负荷(即隐性失业)或已无工作可做但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即下岗),另一类是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而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我国目前的失业概念指的就是这类失业)。待业主要是新增劳动力过快而产业结构调整不及时造成的(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但在我国与政府管制有关;季节性失业主要表现在冬季,在某些行业人们无法工作,这种现象至今在中国农村仍很普遍;隐性失业是政府管制的产物,主要表现为人浮于事,这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普遍存在(这与政府管制、尤其是户籍制度有密切联系);下岗是失业的一种扭曲状态,也是政府管制的产物。第二类失业主要是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我国目前主要是结构性失业。关于结构性失业,许多学者归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口过多。但我们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关于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失业率的关系,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高失业率。相反,美国基本上(除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一直处于劳动力短缺状态。关于这一点,亚洲四小龙的发展历史也可以证明。其实,工业化过程中出现高失业率的国家,都是政府管制过多的国家;这些国家的高失业率都是政府错误干预市场的结果。至于人口问题,除了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一点没有可比性、因而无法进行比较研究之外,其他方面都可以通过比较研究。从人口密度来讲,我国不仅大大低于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小国家和地区,而且低于日本等许多大国;从人口增长速度来看,我国也不是最快的。另外,工业化速度我国也不是最快的。实际上,这一问题涉及的是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三者之间的关系。人口稳定的国家只要产业结构调整速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同步增长即可;而人口增长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速度需要高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需要将人口增长带来的新增劳动力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造成的剩余劳动力一同转移到新兴产业。遗憾的是,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管制失业,结果破坏了市场调整产业结构、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机制,导致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失业问题积累。由此可见,上述两类失业都与政府管制有关,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错误管制的结果。我国目前面临的失业问题,主要是下岗、失业(登记失业)、待业、隐性失业和农民的季节性失业,尤以下岗和登记失业问题为突出。实际上,我国目前严重的失业问题是长期计划经济的恶果,因为计划经济将将结构性失业转变为隐性失业、延缓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时间,将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导致失业问题积累到无法控制时爆发。换句话说,我国目前的失业是一种畸形的结构性失业,是计划经济体制使结构性失业达到了周期性失业的程度。

二、失业的社会影响

失业(中义失业))包括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自愿失业是因不愿重新工作或不愿在现行工资水平下重新工作造成的失业,非自愿失业是愿意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工作而找不到新的工作造成的失业。非自愿失业又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由变换工作的时间差造成的,一般时间较短,既不可避免、又无大害。结构性失业是经济地区性衰退或行业性衰退造成的,是经济结构微调的产物,亦不可避免、也无大害。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导致的失业、是一种大规模的失业,是整个经济衰退造成的,其社会影响巨大,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加以解决。大规模失业(一般是周期性失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总产出和总收入下降,收入的下降通过消费的减少进一步影响产出,导致经济恶化。二是劳动力闲置,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三是人心浮动,导致社会不安定。四是危及人的生存与发展,对人造成伤害。经济恶化主要表现在GNP下降,许多产品成为无人购买的垃圾。人力资源浪费表现在人力资源的闲置和劳动力素质的降低两个方面。持续较长时间的无工作会导致职业技能的退化,使人们失去在职培训和获得工作经验的机会。社会不安定轻则表现为游行示威和犯罪率升高,重则表现为社会动荡。对人的伤害表现在生理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如心脏病、酗酒、自杀等。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目前失业的负面影响突出表现在威胁社会稳定方面。中国目前存在两股威胁稳定的力量,一是两千万下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二是两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其中一亿乡镇企业工人,一亿农民工),后者比前者危险性更大。这种危险主要来自一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这些人的组织性仅次于军队、流动性则不亚于军队,他们一旦失去工作机会,其破坏力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失业有没有积极作用呢?回答是肯定的。其积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劳动者知识结构的调整和素质的提高,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市场机制的产物,失业反映了劳务市场的供求矛盾,恰如价格反映产品市场的供求矛盾,所不同的是工资的刚性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市场信号不是价格而是失业率。这样一来,人们可以通过失业率这一市场信号来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如同企业根据产品的价格这一市场信号来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由此推动了劳动者知识结构的不断调整、素质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失业也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失业减少了过剩产品的生产,从而改变了产品结构、进而也改变了产业结构。而失业后的再就业,又促进了新产品和新产业的发展,使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从而使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得到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失业是经济进步的推动力量。

三、现行反失业对策及其评价

目前,失业对策主要有五种,一是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二是管制企业和政企合作,三是发展公共工程,四是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五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反失业对策。总的来说,这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但目前中介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较晚,发育不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为主,各地主要劳动力市场都是劳动部门主办,导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理顺、不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二是以调控和指导的名义将行政权力渗透到劳动力市场,破坏了市场机制、扭曲了市场信号。三是以支援和救助弱者的名义,干预劳动力市场,混淆了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实际上,弱者应通过社会保障机制而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得到帮助,不能通过剥夺强者劳动权利的方式解决弱者的就业问题,这样既不公平又不经济)。四是重有形市场、轻无形市场,重硬件、轻软件。五是民间中介机构不规范。六是自由市场混乱。政府管制和政企合作是传统的反失业对策,我国目前突出表现在制造下岗、强制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政府管制和政企合作有利有弊,有利方面体现在能够促进社会安定、保障基本人权,不利方面表现在影响企业发展、降低经济效率、也未解决人力资源浪费问题。此外,也不利于理顺政企关系,不利于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观念的形成。如果说政府管制在过去还是利大于弊的化,在当今信息社会则弊大于利。因为政府管制扭曲市场信号,延缓人们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的调整。而过去影响人们调整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的信息不畅因素已经大为减少,人们对劳务市场反映滞后的情况已经大为改观。特别是下岗问题的制造,是简单问题复杂化,既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又侵犯了企业的自主权。发展公共工程的有利作用与政府管制相似,不利方面表现在低效率上,往往既浪费人力资源又浪费物力资源。因为公共工程一般考虑经济效益较少,决策往往受个别人或个别利益集团左右。因此,政府对公共工程不应持积极态度而应持消极态度,即不要主动去做、只有在不得不由政府去做时才做。“不得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或其它民间组织皆不愿做,二是必须做。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对策,既可以减少失业、又可以预防失业,既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又可以通过拉动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既可以维持社会安定、又可以促进未来经济增长。但我国目前操作上存在政府干预过多的问题,忽视了市场的作用,易导致低效率、造成新的浪费。此外,政府干预过多会造成人们的过分依赖思想,不利于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也不利于平均主义观念的破除和竞争意识的培养。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社会安定问题和基本人权问题,但无法解决人力资源浪费问题。并且,保障水平过高不利于调动人们的就业积极性,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在我国,因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和计划体制的简单化,这方面的问题特别严重。主要表现在高保障水平与低保障范围并存,高保障规定与低保障能力并存。突出问题在于,一是忽视了农村,二是可操作性差,三是财力不足。鉴于日本促进再就业的法律规定较多、也较有特色,有必要对其加以分析。日本早在1974年就制定了《雇佣保险法》,其目标是节约费用、安定社会和再就业,其再就业促进法律对策包括雇佣安定事业、雇佣改善事业、能力开发事业和雇佣福利事业。该法的最大特点是将失业救济和就业服务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对付失业,重在预防。总的来说,这些对策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促进就业、有利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但过分强调社会公益性和政府主导性,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如资助效益欠佳企业使之不解雇工人),不利于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如资助配合政府调整经济的企业使之吸收失业者)。日本的失业救济金包括基本津贴、技术学习津贴、寄宿津贴和伤病津贴,这有利于失业者维持基本生活、提高技能以便重新就业;但缺点是基本津贴过高、达在岗工资的60%,对失业者的再就业积极性有负面影响。此外,我国有些地方试图通过驱赶农民工的办法为城市失业者创造就业机会,这是一种剜肉补疮的办法,既不公平、也不解决问题。 四、促进再就业的正确措施 要再促进就业,首先应发展普通教育、强化职业培训。因为大多数失业者是缺乏所需技能者,有的是没有技术或技术水平较低,有的是技术已经过时。培训可以帮助他们获得在新兴产业谋取职位所需的技能。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费用应政府、企业和失业者共同负担,这样既可以调动企业和失业者的积极性、又可以减少培训的盲目性。培训既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又可以使人们有机会发挥其能力从而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减轻政府负担。同时,应加快普通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此,应尽快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法,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当然 ,由于教育和培训需要时间,因此滞后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所以失业率的波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这种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也无大害。其次,应发展和改进劳动力市场的服务。许多失业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不完善造成的,即劳动力市场上供需双方信息交流不充分或时间差造成的。一方面需方有职业空缺招不到合适的人,另一方面失业者找不到工作。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完善信息服务来解决,从而减少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劳动力市场不同于产品市场,而类似于证券市场,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参与。鉴于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状态,应尽快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范劳动力交易和职业介绍机构活动。同时,应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第三,应减少政府正常情况下的管制。政府所采取的旨在防止人们遭受失业和贫困之苦的措施,在消除失业带来的痛苦的同时,也降低了失业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同时,应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改革不利于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因素。政府解决再就业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设计一种使失业者能够尽快再就业的机制。政府作用应主要集中在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部分教育和培训经费、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除非出现非常情况,政府不应实行管制,也不要搞政企合作。第四,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鉴于我国目前企业效益普遍较差,财政又很困难,难以提供社会保障所需的巨额资金,可以考虑拍卖部分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将所得收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应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竞争与稳定并重”,“国情特点与国际标准结合”,“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三个原则。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应正确对待结构性失业。不要轻易干预劳动力市场,以免扭曲市场信号,影响结构调整的正常进行,从而导致失业问题的积累。 摘要 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原因在于技术进步的阶段性和两种类型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与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同步性,即效率提高与经济结构调整之间出现的时间差(亦即经济结构调整的滞后性)。我国目前失业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错误管制,政府管制延缓了产业结构调整并导致了失业问题的积累。失业既有消极影响也有积极影响,其积极影响在于提高劳动者技能、调整经济结构。劳动力市场建设、教育和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减少政府正常情况下的干预,是应对失业问题、充分实现再就业的正确措施。

由于自愿失业人数很少,而摩擦性失业时间很短,因此只是概念性的,故而可以忽略不计。 刘诚.:《凯恩斯主义批判》,《泰安师专学报》,1998年第4期,第17-20页。 由于观点引自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经济学》,此处数据也一起引用了。实际上,目前这一比例已经下降到2%。其他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也都大幅度下降,德国甚至达到了1%。 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著,胡代光等译:《经济学》(第14版),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129-130页。 因为工业化速度涉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所以需要进行比较。 数字引自孙立平:《三大障碍:中国内需不足的社会学分析》,“全球化与劳工问题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讲的失业指的是正常的结构性失业。 笔者认为,所谓必须做,仅限于发生大规模失业问题。因为此时若不进行公共工程,失业人员滞留社会,将严重威胁社会稳定。此时,仅仅进行社会救济是不够的,还必须将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工代赈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罗斯福新政时期的以工代赈,有利地帮助美国度过了难关。其实,杜鲁门将二战退伍军人送进高校的办法,是一种更好的解决失业问题的思路----既可以解决失业问题、又促进了全民素质的提高。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将以工代赈、“以学代赈”(我们不妨将杜鲁门的办法称之为“以学代赈”)结合起来,即根据具体情况,能够并且愿意进入高校的,免费送进高校;能够并且愿意参加职业培训的,进行免费培训;能够并且愿意工作的,从事公共工程。 徐卫东:《日本推进再就业的法律对策评述》,《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第6期,第28-32页。 贾俊玲:《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第20-30页。

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

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保障功能如何存续从理论上讲,土地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依据市场信号进行最优配置而参与生产经营,体现的是生产功能;而农民的生存、就业、养老等保障问题应依靠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社会保障由社会来承担,农民的生产和社会保障是相互独立的。但在我国特殊国情和制度背景下,土地体现的不仅是生产功能,还充当着农民可以长期赖以生存的保障功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情况下,以土地为核心的家庭保障承担着农民的全部保障项目。可以说土地是一种综合性保障载体,它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障等城市人口所具有的基本保障项目。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成为必然,在农村正规社会保障缺失的情况下,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如何解决成为一大难题。一、目前土地保障功能存在的问题1. 失地农民原土地的保障功能得不到延续,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城市化进程农民失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产物,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但在我国现有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制之下,农民失去土地后,难以进入城镇社保,再加上征地补偿标准太低,安置不到位,使依附在原土地上的保障功能无法得到延续,失地农民无法获得必要的社会保障,从而面临着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城市化的进程。2. 农民工土地保障功能没有合理转化,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实现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却没有得到城市的承认,更没有被现行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所接纳。由于缺少必要的社会保障,他们即使没有精力和技能务农,也不轻易放弃土地承包权,在农村的农民亦未享受到由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而使承包耕地面积增加的实惠,农户承包的土地规模无从扩大。同时,由于文化程度较高的劳动力的转移,承包土地留给妇女或年老体弱者耕种,相当一部分土地荒芜,使我国本来就十分紧缺的耕地资源处于闲置、浪费或低效利用之中,大大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进而影响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3. 农业劳动者从土地获得的保障弱化,无法获得必要的社会保障“入世”后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分工深化直接导致农业风险加大。农户家庭作为基本的农业生产单位和市场组织,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基本上完全承担了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有的风险。而近年来,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净收入下降,农业经营比较利益低,土地收入难以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保障,土地保障功能持续弱化。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正规保障又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地方财力有限,致使保障对象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对农民保障能力有限,而且这种救济性质的保障基本上也只能缓解贫困而不能预防贫困,农村社会保障形势严峻。二、土地保障功能延续的必要性1. 农村缺乏建立全面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我国农民建立社会保障面临着保障对象庞大、保障基础薄弱和保障资金奇缺的现实。首先,农村人口众多,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根本不现实。我国农村现有 亿人,给7. 45 亿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不仅中国政府做不到,任何一个发达国家政府也做不到。给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边缘群体———农民提供现代意义上的全面社会保障根本不切实际。尽管政府痛下决心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但实际上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正是由于目前农村还缺乏建立全国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其内容也主要是“坚持资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2. 农民的社会保障还不能完全脱离土地保障社会保障应该遵循“适度保障的原则”,社会保障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高于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不但难以维持,而且对整个社会和经济都是一场灾难。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大国,是一个经济有相当发展,但还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只能使农户获得生存意义上的经济安全,国家和社区目前还不能在更高水平上为农户安排社会保障资源。因此,农民的社会保障的建设必须在加快建设农民正规社会保障的同时,仍要积极研究传统土地保障功能,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延续土地保障功能,走保障模式、保障形式、保障水平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之路。3. 土地保障是转型期农村社会最大的稳定器土地是农民最大的利益所在,也是农村最大的稳定因素。从制度经济学研究问题的角度来说,中国特色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户占有产权的农地制度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在庞大的人口压力、短缺的资源矛盾下,仍然能够基本维持安定,靠得就是小农平均占用土地这种基本制度及依附在土地上的保障功能。另外,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制度转换对农村社会结构的撞击,农村正规社会保障的缺失,很可能诱发农村社会的动荡。如果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不仅多年的发展成果要毁于一旦,甚至社会发展还可能会出现大幅度倒退。因此,在没有建立起正规的农村社会保障之前,土地保障仍然是农村社会最大的稳定器。虽然目前的农地经营降低了农业产出,但是这种产出损失完全被现有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所抵消,因为农地在养老、医疗、失业和基本生活等方面的作用远远超出了农业本身,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研究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在中国社会转型期显得尤为重要。三、土地流转后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1. 土地流转后土地保障功能存续的基本思路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经营的必然,要实现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必须与土地流转联合构架。基本思路是:促进土地流转,设计合理的土地流转方式,通过土地流转的获利置换农民的社会保障,实现土地流转后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土地流转的获利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集体土地转为国有获利。集体土地流转为国有后,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二是集体内部流转获利,通过集体土地的内部流转,可以使土地流转到经营能手手中,由其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其中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是农民获利多少的关键,是土地保障功能得以延续的保证。下面就三类主要群体:失地农民、农民工和农业劳动者分别讨论其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2. 失地农民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由于我国农村土地的双重功能、我国制度的特殊背景和土地所有制的特点导致了我国土地征用中财产权补偿的不完全,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没有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造成失地农民问题严重。因此,笔者考虑通过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实现土地保障功能的延续,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要充分体现土地的双重功能,由于土地的双重功能都是通过土地收入来实现的。因此,农民失地后,其土地补偿应该按原土地所有年限的收入进行补偿,按公式Y = X/ R[ 1 -1/ (1 + R) N ]进行贴现,式中,Y代表每个被征地农民应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用,X 代表土地平均年产值,R代表贴现利率,N 代表贴现年限。以重庆市荣昌县一征地补偿案例分析说明土地补偿费用的测算。项目区总面积1643. 50 亩,人均耕地面积0. 97 亩,根据荣昌府发[2005 ]86 号,统一年产值为1800 元/ 亩,按插入法计算土地补偿倍数为6. 15 倍,安置补助倍数为6. 3 ,则土地补偿费= 1800 ×6. 15 ×1643. 50 =1819. 35 万元。按本文的方法进行测算,荣昌县的平均寿命73 岁,项目区人口的平均年龄42 周岁,则土地补偿应按31 年进行,还原利率取6 %(结合国民经济增长和银行利率) ,则土地补偿费用= 1800/ 6 % ×[1 - 1/ (1 + 6 %) 31 ] ×1643. 50 = 2507. 24 万元。可以看出由此方法测算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比原《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标准要高出687. 86 万元。建议将此部分费用纳入失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建设中去,从而实现原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3. 农民工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续不同条件的农民工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各不相同,其土地的保障功能延续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按对土地依赖程度将农民工分成两类。一类是长期在城市工作,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住所和收入来源,这部分农民工已经基本上脱离农村成为市民,但由于具有农村户口,在农村还拥有土地,社会保障还没有完全被纳入到城镇保障中去。这部分农民工看重的是依附在土地上的保障功能,而不是土地的生产功能,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情况,即使其收入基本上不是来自于土地,也不愿意放弃这最后的保障。二类是流动打工者,包括农闲时出来打工者和长年在外打工且经常变换打工地点的打工者。对这部分农民工来说,由于没有稳定的打工收入, 土地仍然是最后的生活保障。农民失去了土地保障,现代社会保障又长期将农民拒之门外,使失去土地农民生活陷入因境,有失社会公平,不利于社会稳定,这种局面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但如果已经长期脱离土地的进城农民仍保留承包地,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也不利用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对于第一类农民工,最关键为其建立城镇社保。可以考虑实施“土地换保障”的做法,如果进城达到一定年限(3 到5 年) ,便将其纳入城镇户口,并且促使将农地有偿转让给国家,国家不支付现金,而是为这类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国家将从农民工那里获得的土地进行分类,有必要用于城市建设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规划后使用,按市场价格进行计价;可以整理为大片土地的可以成片转让给专业农户或其他经济主体;其他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租或转让。所获得的收入作为政府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的主要来源,从而实现原土地保障功能的延续。第二类农民工,流动性较大,还不具备完全脱离土地的条件,土地仍然是他们生存和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由于长年在外务工,家庭劳力不足,暂时无力经营但又不愿放弃承包土地,可鼓励他们将土地的使用权其转包、租赁和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获得土地流转收益,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他们在外打工获得收益的同时,也可以从农村土地流转中获得收益,从土地收益中获得保障。其中入股方式可以推动土地集中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股份公司破产时难以清偿,即使清偿了,必然导致一部分农民丧失土地,因此在以此种方式流转时要特别注意尊重农户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可以参照重庆市涪陵区的做法,与入股农民签订《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声明不用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为经营和财务活动担保,若股份企业按法定程序结算解散后,土地经营权无条件归还原农户。这几种流转方式由于农民工没有失去土地,土地对其仍有的保障功能,所以,流转价格均按土地生产要素价格成本为依据进行折算,建议实行农用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保障农民的权益。这类农民工在一定时期内还将长期存在,他们没有条件纳入到城镇社保,必须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最初阶段应建立农民工最为关注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困难救助制度,然后再逐步建立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以上三种流转方式得到转包补偿、租金和股息可纳入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去,从而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延续。4. 农村务农人口的土地保障的存续农村务农人口的土地虽然没有发生流转,但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只有通过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激活土地的保障能力。从当前来看,要提高农业的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另一方面,适应“入世”以后农业政策调整和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需要,改善政府对农业的调控方式,优化农业的发展环境。特别要加强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支持,改善支持方式,在促进土地流转的同时,激活土地的保障功能[。当然,农村的社会保障还应该在坚持土地保障的同时,依据经济发展水平,积极探索正规社会保障在农村的运作模式,走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之路。四、结束语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一方面会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另一方面对土地的需求也会增加,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得以实现。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性也在逐渐提高。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地价也会相应提高,土地就具备了对农民进行保障的物质基础。因此,进行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就是土地保障得以存续的最好方式之一。

1.劳动力供大于求矛盾突出。 2.大龄失业职工数量上升,失业周期延长。 3.年青人失业群体庞大。 4.外来劳动力大举占领城镇普通就业岗位。 5.近郊失土农民就业问题凸现。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城市地域的拓展和大项目的引进,城区四周土地被大量征用,使近郊农民失去生产资料而重需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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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居民家务劳动时间经济价值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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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探索城市职场女性的困境和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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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农民工的心理诉求应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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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支持过程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长沙市个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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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充分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谈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06.作为自我治理的劳动--约翰·洛克劳动观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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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女性婚姻观

111.非农工作经历与农民社会关系网络

112.性别观念. 现代化与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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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三大劳动群体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比较研究

115.雇主品牌构建与和谐劳动关系

116.从劳动理解社会--阿兰·图海纳的贡献

117.山西省青年劳动者就业质量的思考

118.浅谈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思考

119.统计分析在劳动保障有关工作中的应用

120.农民工就业空间选择及留城意愿代际差异分析

121.外出打工,你准备好了吗?

122.老龄化背景下的日本高龄者雇用政策

123.中外被退休案例中的平等诉求

124.新生代农民工人际信任的影响机制--基于昆山市的调查

125.社会工作分阶段地介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改善

126.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外出务工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基于河南省X村农村富余女性的调研

127.不可小觑的“女性职业化”

128.农村劳动力迁移. 老人照顾需求与社会支持介入方式分析

129.产业转型升级对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130.劳动关系治理与工业社会秩序的建构--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的企业社会工作

131.劳动收入份额及其变化趋势

132.中国外流劳动力的社会福利效应研究--基于微观调研的经验分析

133.福利企业残障员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34.企业劳动工资统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135.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成因及对策

136.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安全感状况及提升策略

137.对底层劳动妇女形象刻画的比较--以鲁迅. 郁达夫. 许地山的小说为例

138.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内地城市融入研究--基于武汉市的调查

139.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就业权益保障问题探析

140.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的困境与出路

141.基于若干统计问题讨论的国际接轨因素分析

142.女性社会工作者与情感劳动:一个新议题

143.广东省劳动就业环境现状与对策

144.典型低收入群体就业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145.优化下岗职工社会支持系统的社会工作研究

146.小组合作学习在大学生课堂上的应用研究--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为例

147.西北农村青年劳动力的职业获得与教育. 社区关系研究

148.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城市融入分析

149.家庭结构. 重大疾病和农村劳动力迁移

150.天津:社区工作者劳动报酬每人每月1500元

151.浅析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152.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演变的时空特征及内在机制

153.银川市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对策

154.梦想在劳动中飞扬

155.区域身份认同与团队劳动供给--基于印度旁遮普人与孟加拉人的实验研究

156.农村女性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经济学解析

157.职业性别隔离视域下会计职业女性化问题的思考

158.失地农民就业的社区支持体系研究

159.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工作实务探讨

160.生命历程理论视角下劳动力迁移对初婚年龄的影响

161.养老保险金与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实证检验

162.控制流浪乞讨人员数量的经济学分析

163.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 规律及对策研究

164.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结构的嬗变--以江南地区为中心的探讨

165.论向警予的女权主义思想

166.关于异地务工人员融入珠海社会的思考

167.家庭策略对双流动家庭性别分工的影响

168.国外女性就业促进的社会支持模式

毕业论文退休人员再就业

退休职工再就业的权利保障与救济范本参考

退休制度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存在,并且只在官吏这一极少数的群体适用,目的在于使一些年老的官员让出职位由年轻官员担任。从制定目的来看,似乎与我们今天的退休制度有着些许相通之处。随着时代的发展,退休制度更是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其成为一项惠及普通百姓的制度。人们通常认为老年人退休后就应该闲赋在家安享晚年,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水平的逐步改善,一部分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较好,包括其自身也有继续就业的意愿使得老年人再就业的可能性提高,这种传统的养老观念被逐渐打破。本文将对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现实情况及其法律地位、相关劳动权利的救济问题做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建议。

退休职工虽然只是小部分的社会群体,但结合现阶段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开始再就业但其权利却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状来看,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予以重视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是很有必要的。

一、退休职工再就业的现实情况分析

( 一) 退休后再就业具有可行性

第一,从生理角度来看,即便是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代表着劳动能力的丧失,这些退休老人仍然具备可再就业的身体条件。

第二,从法律层面分析,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和职责。同时,在我国《劳动法》中,只规定了最低就业年龄为 16 周岁却没有对就业年龄的上限做出规定。而且退休老人的劳动权也并不因退休制度而受到影响。因而,在老人自身身体状况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再就业也未尝不可,法律并未对此作禁止性规定。

( 二) 退休职工再就业也具有必要性

第一,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退休职工再就业可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现阶段我国各行业均不同程度出现专业性人才短缺的问题,而这些退休人员多数对自己从事的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让这些人员再就业也能一定程度上弥补专业性人才匮乏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并带来经济效益。

第二,从家庭和个人层面分析,一些老年人退休后自身还有较强的就业意愿,再就业有利于帮助他们增强自身认同感从而减少因退休而带来的心理失落感。同时,当前“四二一”的家庭模式在我国普遍存在,这使得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不仅如此,物价的上涨等因素使得老年人现阶段的生活成本增高而退休金却是有限的,而再就业可以增加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达到缓解家庭的生活压力的效果。

二、现阶段对于退休职工再就业的法律地位的规定

既然退休职工的劳动权不因退休制度而受到影响,那么再就业过程中这类群体属于何种法律地位呢?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但该法律也并未对退休人员再就业时的法律地位作出规定。对此问题,现阶段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对此做出规定而只能参照有关法规或司法解释。

在 2010 年9 月14 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劳务关系属于纯粹民法上的关系,平等主体相互间不受工作规章制度的约束也不存在隶属关系,而再就业的退休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显然不完全符合劳务关系的特点。可见将其定性为劳务关系实际上是欠缺妥当的。

三、退休职工再就业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保障与救济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主动制定和实施了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退休返聘政策制度。美国和日本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立法,如《雇佣年龄歧视法》、《公平工资法》和《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这些立法都旨在排除对老年人就业的限制和歧视。相比之下我国缺乏对退休老年人就业的权利保障机制,结合发达国家对这一问题的经验笔者建议要对退休职工以下几项权利予以重点保护。

( 一) 保障老年人退休后的就业权

劳动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因此,即便是退休人员,除非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有劳动能力选择了退而休养,否则,只要其有就业意愿又具备相应从事工作的能力那么就应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 二) 平等获得报酬的权利

平等获得报酬要求退休职工有权依法获取与其付出的劳动相应的报酬,不因其与一般劳动者年龄上的差异而受到歧视,也不因其领取退休金而降低薪酬标准。有观点认为既然退休职工已有退休金,其生活已有一定保障因而对其劳动报酬的标准上就可以低于其他劳动者。事实上,退休金与工资二者在性质上完全不同。退休金是属于国家社会保障范围,是针对全体退休劳动者的一项保障制度,而报酬本身是企业对职工依其付出的劳动而形成的对待给付,其特点在于多劳多得,没有付出劳动时也就无所谓报酬。所以说退休老人继续工作而获取报酬和其本身享有的退休金并不冲突。平等报酬权是对其地位平等最直接的'体现。

( 三) 获得工伤救济的权利

工伤保险在今天已经成为一项强制性社会保险,目的在于保护作为弱势地位一方的劳动者的权益,使其尽快获得救济。但对于退休职工再就业后是否享有工伤保险福利,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为退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退休职工只能依民法请求损害赔偿,这无疑加大了退休职工的求偿难度,这些退休再就业职工长期处于不利地位。

四、对退休职工劳动权利保护的建议

一方面具有再就业的意愿,另一方面由于权益得不到保护使这些退休人员的再就业热情被打压。针对目前这一现状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 一) 完善相关立法,在立法中明确退休后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确立其在法律上的劳动者地位。现阶段关于退休职工再就业过程的法律地位争议的根源在于法律法规在此规定上的模糊性。《劳动法》中只规定了作为劳动者的最低年龄限制要求年满 16 周岁,而对退休后仍享有劳动权的老年人再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对这一问题需要从立法上确定其法律地位从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弥补现阶段法律的空白。

( 二) 由政府引导建立起相关的社会公共团体或组织,由这类组织负担起一定引导老年人就业和保护其权益的任务。一方面保护了老年人关于再就业问题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现阶段政府对这一问题的负担。充分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关于这方面制度的有用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这类社会公共团体提供的服务和履行一定监督职能,为退休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再就业环境。

( 三) 扩大工伤保险适用对象的范围。通过对比工伤保险救济和民事赔偿两种救济手段我们不难得出选择工伤保险途径是对劳动者最为有利的救济途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来看,条例中并未对退休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作排斥性规定。但在实践中,对于职工这一定义往往强调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使得退休职工被当然地排除在这一劳动保障外。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条例中进行修改或增加内容,明确企业有为再就业的退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为退休后再就业的职工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保障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同时也解决了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时可能没有能力赔付的难题。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再就业既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也存在着障碍性因素。目前,中国人口正在走向老龄化,这种情况对中国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社会压力,而退休职工再就业可以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压力。本文笔者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建议主要从立法工作和公共团体服务两方面入手以期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 参 考 文 献 ]

[1]王庆斌. 浅议退休人员再就业争议归属问题[J]. 商场现代化,2010( 4) .

[2]闽伸. 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 经济师,2003( 6) .

[3]张小霞. 浅析退休返聘人员的工商问题[J]. 法制与社会,2009( 2) :275.

[4]仓莉. 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及法律法规浅析[J]. 法制博览,2015( 32) .

[5]张翼,李江英. 强关系网与退休老年人口的再就业[J]. 中国人口科学,2000( 02) .

[6]王红漫. 老年人再就业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 市场与人口,2001( 1) .

随着我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中国人身体素质越来越好,退休以后的人,很多身体棒棒,吃嘛嘛香,还不喜欢闲着,总想找份工作干。就像我姑父,都退休了,还找了一家物业,当期了维修师傅。我姑父是一位水电工,技术很好,年轻时经常在工地上打工。现在,都60多岁了,还在不停的干活,在我们当地一家居民小区的物业,当水电工,给居民们维修水、维修电。至于说为什么要当水电工,我姑父总是笑着说,在家闲着也是,不如出去找个活干。我姑父家庭条件比较富裕,表哥在医院里当医生,生活无忧,本可以不必找工作干,清清闲闲地养老就可以。但是,我姑父就是闲不住,就是喜欢干活。所以,为了打发时间,为了能有个事干,我姑父就选择了再就业。在物业公司干,尽管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工资依然是比较低的。好在, 我姑父也不是为了钱去的了,他非常满足这份工作,干得也是兢兢业业。我姑父算是手艺人,懂水电的知识,能维修。所以,他退休后找工作并不难。那么,对于退休后的人,都有哪些就业方式呢?一是找一份普适性的工作。就是技术含量不高,只要身体好就能胜任的工作。比如保安。很多退休的人员,都选择了普适性工作,保安的人数也是居多。这种工作,一般工资比较低,待遇也不好。但是, 工作都很轻松,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二是找一份技术性的工作。很多人退休以前都有一定的技术和特长。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和特长,来找一份与自己的技术相适应的工作。比如,老师退休以后,很多在家从事教育辅导工作。再比如,中医,老中医通常经验更丰富,医术也更高。三是自主创业当老板。退休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创业。比如,退休的老师,可以开一个辅导机构,继续教书育人。再比如,可以从事自媒体创作。现在的自媒体世界里,出现了很多老年人的身影。比如知名自媒体人阿胖山、乡村食叔等。四是可以从事一些零星的兼职工作。还有一类工作是需要小时工。退休人员可以隔三岔五地找一些小时工地工作,比如发传单,推销产品等。通常来说,54岁以后的人,就是都是比较困难的。很多企业不招聘这种大龄的员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再就业更是比较难的,机会有限,工种较少。退休人员再就业中, 要注意这样几个事。一是量力而行。退休人员年龄大,精力和体力也在逐步的下降。再就业中, 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找一些相对来说轻松一些,体力活少的工作。在确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再找工作。二是因人而异。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技术来找工作,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而不要为了挣钱而去让工作选择你。三是适可而止。现在就业形势不容客观,很多年轻人还处于失业、待业的状态。退休人员可以在刚退休的前几年里工作,但是不宜时间太长。还是应该把更多的机会留给年轻人。

很多人退休之后依旧可以继续工作,这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工作的专业相关

第一种:钟点工。年纪大了,闲着没事,也可以做做钟点工,很多地方是需要钟点工的,比如某些家庭,某些仓位,某些店等等。这个工作,只要你手脚麻利,为人仔细,不计较收入的多少,愿意去做,都是不错的打发时间的工作。同样的,这个活也不累,男女老少都可以做,自然年纪大点的人,还能干活的人也能做。人还不累,身体指不定更好了。毕竟,比起整天宅在家里,偶尔干个活,活动活动筋骨,也是不错的。强身健体,还有钱,想想是不是很不错。第二种:自由职业者。人到晚年,退休了有了更多的时间,我们可以把这些时间拿出来学习一些新知识,或者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插个花,写个文,发个视频等等。如今的社会是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电子产品更加家家不缺,是常见的。如果我们有文笔,或者喜欢文字,可以自己尝试着写写文字,发发视频,做个自媒体人。第三种:保洁人员生活中我们在逛街的时候,地铁里,办公室里、工厂里等等地方,总能看到有打扫卫生的阿姨,年纪看着五六十岁左右,干着保洁的活。工资虽然不会很多,但挣个生活费,打发打发空闲的时间还是很不错的。这是一部分的收入来源,其实除了正常的工资,在干活的过程中还是有额外的收入的。有了这些钱,我们可以自己买自己喜欢的,也可以让自己不和社会脱节,甚至在儿女困难的时候,还能有点余力帮助他们,多好呀。更重要的是,这工作不累,轻松,一天也就七八个小时,只要心里没有太多的要求,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的。第四种:食堂、饭店帮工人到晚年,忙碌地过了大半辈子,一下子闲下来心里的落差是大的。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自己还年轻,还没到养老的年纪。可没有工作,也没有事做,只能闲着,每天日子过得特别无聊,除了吃就是睡,要么就闷在家里看电视。闲的时间长了,人没事也会被憋得难受,浑身不自在。既然如此,不如给自己找个活干,而去食堂、饭店帮工就是一个选择。虽然这个工作看起来不干净,还有点脏,但也没有太多的其他的需求,只要身体健康,愿意干活,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也有人理解食堂、饭店帮工就是洗碗工,其实我们也可以选择洗菜,切菜这类的岗位。要搞清楚找工作主要的目的是什么,不要心里有负担,有些负担完全是没必要的。

酒店人员流失问题研究论文

你不需要找文献,了解你们酒店员工流失的原因,比如:福利待遇方面,领导管理方式等,知道这些了你就知道怎么办了

人才是酒店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和核心能力,有时甚至影响到酒店的生死存亡,这种“唇完耻寒”的依存关系,决定了酒店必须做好多人才的挽留工作,从而确保酒店的生存与发展。酒店具有的良好人才流动机制是酒店人才管理水平较高的重要标志之一。正所谓:根本问题是决策者的问题,意识不到问题是管理素质的问题,解决不了问题是水平的问题,要切实可行地控制和减少员工的流失,应从“掷地有声”的酒店人文化做起,即找到“以人为本”的着陆点。市场、竞争对手、酒店自身、企业的人才等都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的,作为酒店来讲,就要一变应变,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引导人才的变化朝着有利于酒店发胀的方向变化,引导人才有序、有意义、有效益的流动。管理水平高的酒店,体现在酒店对人才的管理到位;同时人才管理到位、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也能够有效地吸引人才、留用人才、留住人才。

酒店业“人才荒”依旧严重随着酒店业的发展,酒店员工培训的效果和成本加大问题的显现,酒店单靠自己对员工的培训远远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酒店业的需要,一切表明酒店高级人才必须要有专业的院校来为其培养。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许多地方纷纷创办旅游学院,甚至许多知名大学也开始把旅游管理专业从其它学院中独立出来,形成专业的培养酒店管理人才的基地。如浙江大学旅游管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澳门科技大学国际旅游学院等。在这些旅游学院中,酒店管理是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与此同时,很多学院还培养旅行社、旅游景区、会展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就拿“211”工程大学——郑州大学来为例:学校有自己的旅游管理学院,每年根据河南旅游业的发展状况,招收110名左右的本科学生,为河南的旅游业包括酒店业输送高级管理人才。大学四年中学院开设的与酒店有关的课程有:《旅游学概论》、《服务礼仪》、《管理学原理》、《旅游心理学》、《酒店管理》、《前厅与客房管理》、《世界著名酒店管理精要》等。此外学院在大三的时候开设有《酒店服务操作课》,学院有自己专业的模拟餐厅和模拟客房,在学校就对学生进行摆台、倒酒水、铺床等酒店的基本操作培训,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在2008年2月17日结束的“中国酒店业人力资本高峰论坛”上,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荣获“中国旅游酒店业十佳人才培养基地”称号。 越来越多的高等学校都开设了旅游管理专业,而更多的高职学院酒店管理专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单从不同院校毕业的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生数量来看,可谓人才济济,似乎真的是酒店业人才的春天来到了。当学校的大量的人才供给遇到酒店的强烈人才的需求的时候,应该是供需平衡,酒店人才得到满足,事实果真如此吗? 《南方都市报》2008年近期的一篇报道:4月8日,珠海市首个高校旅游专业招聘会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40多家旅游企业参加了此次招聘会,其中有珠三角和长三角的近20家五星级大酒店参加了昨天的旅游专业招聘会,该校约有700余名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参加了这个专场招聘。除了珠海本地的国会、怡景湾等五星级酒店,还有东莞的龙泉国际酒店等省内酒店和宁波松兰山国际酒店、北京开元名都大酒店等国内20家五星级酒店都到珠海“挖人”。多名酒店招聘主管向记者反映,缺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是目前高级酒店人才招聘中的“通病”。宁波松兰山大酒店的招聘主管曾先生告诉记者,为吸引人才,该酒店的薪金中专设有“学历补贴”,其中专科生为每月50元,本科生为每月100元。“但我们还是缺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我们不得不为进入酒店的员工每周开设外语培训,浪费了很多人力成本。”刘主任向记者介绍,全国开设旅游专业本科教育的高校约有200余所,但是培养的旅游专业高级人才仍不能满足国内酒店业的需要。另据2006年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调查数据发现:近年来,酒店餐饮从业人员的平均流失率达到了;就业人数中,大专学历的占总人数的,本科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大多数酒店往往缺少完善的培训机制,帮助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提升,从而,餐饮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学历水平比行业平均水平低。酒店所需要或招聘的一些高学历、高层次的管理人才流失情况更加严重。他们往往是在参加酒店培训完后,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技能和服务意识后,选择了跳槽。例如,杭州市10家酒店2000年招聘了168名大学生,到2003年初已流失111名,流失率为,其中进酒店不到1年流失的大学生有81名,占流失人数的73%,个别酒店连续3年新招聘的大学生几乎全部在第一年内流失。一方面,学校酒店专业的学生“为他人做嫁衣裳”,毕业开始就离开酒店业的不在少数。早在1998年就开设了酒店管理专科的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全院每年仅有不到10%的毕业生留在本地酒店就业。另一方面,酒店高学历“人才荒”依旧严重,往往招不到专业人才,就算招到也频繁流失。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酒店人才供需不平衡这一反常的现象的出现?

最新的关于酒店人员流失的参考文献

论文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本书讲述了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关键是为失地农民创业稳定的收入刘,保障基本生活,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增强就业能力的重点政策是由一系列政策合成的,其中包括培训政策、就业政策、创业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和就业保护政策等。社会保障作为能够让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安排,近百年来逐渐成为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社会发展的主体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工业化和城镇化是推进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内容,但是在现行产权制度下,农民是被排斥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之外的,他们甚至为工业化、城镇化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在失地以后,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普遍缺乏工业化生产所需的生产技能,在参与城市就业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在失去土地的保障后无论是退路还是出路都将面临更高的风险,因而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均有着强烈的需求。个体风险可以通过家庭和社区的帮助来解决,而群体风险则只能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来化解。

1、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与对策2、网络经济下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研究——以**行业为例3、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及其发展——以动漫产业为例4、我国工业污染的现状及其对策——以**地区为例5、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理论及其应用6、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员工绩效管理7、农民工返乡创业研究8、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例9、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研究——基于**合作社的案例分析10、中小企业商业信用的发展及其管理11、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实施12、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角度13、大型企业管理层员工激励机制研究14、企业文化建设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促进作用研究15、西部地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策略研究16、危机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探讨17、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缺乏主动性的原因分析与对策研究18、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路径分析19、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作用研究20、我国“民工荒”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21、新农村建设吸引人才的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22、中国城镇居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23、当前我国企业新员工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24、中国医疗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25、我国城镇失业成因与对策研究26、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分析27、家族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其提升28、中小型民营企业人才流失原因及其对策分析29、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30、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以**产品为例31、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渠道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32、中小企业文化建设途径分析——以**行业企业为例3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途径研究34、中国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以**地区为例35、国有商业银行行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与实施36、提高中小企业员工培训有效性的对策研究37、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以**地区为例38、西部地区三大产业的有序发展研究——以**市为例39、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评价研究40、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方法及其应用41、中国西部中小民营企业薪酬制度研究42、缩小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及其应用43、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44、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45、中国债券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46、职业教育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研究47、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研究48、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49、我国劳动力就业出路与对策研究50、我国农村金融脆弱性及风险防范51、我国农村能源问题研究52、我国中小企业现金流量质量的分析53、可持续发展与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研究54、我国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55、我国农村金融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56、西部地区产业集群的形成及政策建议57、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58、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59、企业薪酬激励功能的实现及其提升60、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途径研究61、我国东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分析与对策研究62、企业利润的造假及识别的分析63、中国西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对策64、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及对策6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消费增长的促进作用研究66、国家公务员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现状及其改进67、农地流转问题的研究分析68、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69、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研究70、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71、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72、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7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74、中国农民收入情况调查及增收对策研究——以**地区为例75、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影响研究76、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问题及其对策77、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78、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研究79、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80、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现状分析81、社会保障对居民消费的影响途径及其效应分析82、新农村建设中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研究83、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84、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优化研究85、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分析86、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87、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增收问题研究88、对我国农地流转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89、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9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职业教育问题研究91、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耕地抛荒问题探析92、我国农业科技投资问题分析93、我国发展观光农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94、农村剩余劳动

摘 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关键词 土地换保障 补偿机制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1 失地农民的现状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以货币安置为主,补偿数额不足以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在实践中,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对农民的安置方式目前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基本形式,但大多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如果按最高补偿30倍来算,一亩地平均产值1 000块,补偿费也才只有3万元,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据了解,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有提高。据统计,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类征地给村里的补偿费平均每亩12 164元,安置补助费每人2 377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实际到农民手上的土地补偿费平均每亩7 958元,安置补助费平均每人2 078元,青苗补偿费平均每亩498元,农户家庭得到的所有土地征用费总额(包括附着及其实施补偿费)人均8 828元。一大部分农户对此不满,因为这些补偿费只能暂时解决农民近期的温饱问题,如果今后就业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靠什么来维持,更不用谈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更是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更解决不了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以留地安置、招工安置为辅,农民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留地安置是指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按一定的比例(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这部分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获得高额的租金收入 ;还可以用留置的土地为村民建造安置房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从形式上来看,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受资金、技术的限制,一旦村集体经营的产业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农民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在招工安置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旦用人单位裁员时,这些失地农民又将重新面临失业的问题,可见招工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覆盖面窄,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大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已经完成了非农户身份转换,他们理应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社会保障待遇,可是据统计,失地农民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他们的社会保险费是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筹集的,保险费直接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2003年浙江省嘉兴已有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实行了"三统一"、"一分别"的安置模式。"三统一"即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实行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户口"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就是对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补偿安置,浙江嘉兴的这种社会保险安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并没有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这正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失地农民成了"无班可上,无田可种,无保可拿"的三无人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3 "土地换保障"是唯一可靠和可持续性的安置模式安置失地农民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土地换保障的过程,因为在征地前,农民的生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农民失掉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应该随之分享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在市场经济下就表现为,农民可以用土地换回他们生存、就业、发展和获得社会保障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只有失地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逐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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