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不合格会不给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因此如果论文答辩不能通过将会延迟毕业,二年内仍然不能通过则劝退,作退学处理,当然不能毕业,只发给肆业证。
对于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的相关要求有:(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3)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4)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5)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6)原始数据收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