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同居现象透视 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在校公开结婚的大学本科生有所增加。而就在不久前,1990年版的《大学生管理条例》还明确禁止大学生结婚。另据某些大学生回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即使谈恋爱也是不允许的,有限的几对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几十年过去,时代风气一变再变,一转再转。如今,昔日的“地下党”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谈婚论嫁。在新《规定》“以人为本”思想的鼓舞下,各大高校中,被学生们私底下称为“夫妻部落”的群体正在逐渐形成。我在走访了部分高校经多方打听后才明确,所谓大学生“夫妻部落”,其实并不限于登记结婚的大学生,而是包括所有恋爱者,不过重点指那些恋爱同居者。 虽然如今大学校园的人文环境越来越宽松,学子们抒发爱情的兴致持续高涨,但同时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和教师严峻的目光和批评的声音却从来没有消失过。在这个因素的作用下,大学同居目前在道德层面上还不能算一个绝对的中性词。在大多数高校的台面上,它依然和不求上进、不务正业、不良影响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性”。不过,只要联系一下最新的现象,比如性教育课本,已经开始从小学直截了当地讲性,以及新出台的《规定》对大学生婚育权利的尊重等,就会发现时代在这方面的观念和以往已有了很大不同。 新《规定》颁布后,学生的合法权利得到进一步保证和释放的情况下,校园却依然还是那个平静的校园,获得了更多人性空间的大学生仍然是大学生。可喜的是,大部分学生对待求学期间同居结婚等问题普遍具有一个较为理性的态度。某大学大二学生郑某说,如今虽然大家对同居者不会骇怪和鄙视,但效法者并不多,那部分学生总的说仍是“边缘人群”。而大多数学生说,虽有了结婚的权利,但大学期间仍只能接受恋爱,对需要更大责任能力和更多义务担当的婚姻,尚不愿轻易涉及。如今社会竞争激烈,求学仍是大学生活的天职,而就感情而言,也不想那么草率。 2005年3月29日,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一片猜测和争议声中正式出台,备受关注的本科生在校期间是否能结婚的问题尘埃落定。新版《规定》并没有作出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硬性规定,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并不意味着提倡大学生结婚。但无论怎么说,这就表示,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只要符合有关婚姻法规的条件,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了。 总的来说,大学生“夫妻”究竟只是校园少部分人的事情。而在整体理性的氛围中,未婚同居沉沦闯祸的极端例子不是没有,然而那并不是大学生“夫妻”所特有的问题,那不过是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可能出现的极端现象罢了。 小珍是2002年某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去了某高校做辅导员,我在网上联系到了她,她向我回忆起了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和她男朋友的一段关于日租房的经历:“我和男朋友是从高二开始谈恋爱的,由于我俩的志趣和成绩不同,高考之后,我从郊县到了市内求学,而他则考到了成都。在这4年间,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多,大家都忙着专业、考证,但是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大四下半期,学习任务告一段落,工作也都有了眉目,他就经常来成都看我。每次来的时候,他偶尔借住我们班男生的寝室,但主要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宾馆里。但是,宾馆的费用开销对我俩来说实在是太奢侈了。后来听同学说,学校附近有一些农民房可以临时租,甚至只租一两天的房子也有。我觉得这样的房子很适合我和我男朋友‘牛郎织女’式的情况,而且价格也远远低于在宾馆的开销。于是,和他一商量便达成了共识。一次他来重庆时,我俩一道去租了这种房子,住了两天。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我和我男朋友就经常去光顾这些日租房。” 询问她如何看待自己在大学时的同居生活,和当时是怎么想的,小珍显得非常坦荡。她说:“我觉得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其实,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大家已经能以成人的方式面对生活。或许有许多人认为我们这样太轻率,可其实我们有自己的原则,也是经过了考虑的,我们懂得怎样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就我而言,我和男友谈恋爱已经有6年了,且是纯真年代的爱情,彼此都知根知底。之所以本科末才同居,那是因为大家很早就约好,先拼学业,拼事业。几年交往下来,我们都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最终认定了对方。” 星期二下午,我敲开了某大学附近一幢居民楼的门扉,找到小范小杨的“家”。小范是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小杨本是准备来小范所在的学校复习考研的,不料竟与小范一见倾心,坠入爱河。经过一段卿卿我我的花前月下后,两人决定干脆在校园附近租下这套房子,过起了柴米油盐的同居生活。 我的到来,让文静腼腆的小杨还有些不知所措。经主人同意后,我开始参观起他们的“家”:20平方米的面积,一室一厅,地面蛋壳色的瓷砖光可鉴人,卧室内有一张席梦思和一台18英寸的康佳彩电,据说都是房东留下的。几只绒毛玩具、两双绣了狗熊的拖鞋、两只色彩鲜丽的胖南瓜情侣水杯将这个原本朴素的卧室点缀得温馨可人,据说这出自小杨的妙手。卧室的对面是拥挤的厨房:一台天然气灶、一口锅、一些碗筷,这是小范自己配置的。“每月700元的房租让我们没有多余的财力去添置其它东西了,虽然这里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但我们依然感到很温暖。”小范解释道。 当问起他们对同居问题的看法时,一直沉默的小杨开了腔:“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情到深处,同居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况且,两个人住在一起,可以相互照顾,这是很美好的事情啊!”而小范则补充说:“因为我们是在孤独的求学过程中相遇的,居住在一起后,我们有一种相互取暖的感觉。”但我也不禁提出疑问,这样的“同居”有没有草率的成分?没有必要的经济能力作保证,真的可以稳固吗?从小范一时语塞的窘状,我感到了一些气短和信心不足。 小张今年已经从某大学英文系毕业了,男朋友是工科研究生,早一年毕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当初,男友单位分了一个小单间,小张未毕业便搬出宿舍与男友同住。小张说,那是感情水到渠成后的必然结果,也就没有什么可忌讳的,同学们基本上都知道。不过,她父母是在小张工作才得知的。父母当时有点意外,但默认了,因为知道女儿和男友双方是多年的同学,彼此了解较深。且在恋爱期间,他们还见过对方家长。小张介绍说,两人是很慎重的,是因感情而走到一起的,虽然正式谈恋爱只有两年。 谈到同居,小张说,当初以第三者的眼光看,是个贬义词,但当自己成为“剧中人”后,感觉还不错,认为同居是中性词,因为“人”才是关键因素,要在尊重感情的基础上发生。如果是一时冲动,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聊到性关系这一敏感话题,小张很坦诚,认为同居和发生性关系的含义差不多,基本上可以等同,因为一旦同居便无法避免。现在两人在天星桥附近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单间,每月600元,两人的钱是合在一起用的,因为男方家里的经济负担较重,所以小张靠自己的钱养活自己。小张说,同一屋檐下的生活,虽然有磕磕碰碰,但使两人更加默契了,并且不断地发现着对方的优点,这让她觉得生活很有情趣。不过,我最后问了一句,新鲜感过后,你是否会后悔过早同居,失去了神秘感呢?小张想了想,坦率地说:“有可能。” 根据最近的专家对一些高校大学生的调查表明,如今,学生校外同居现象并不鲜见。在受调查的同学中,有13%的人坦言有过性行为,其中以男生居多。62%的学生同意只要是和相爱的人,可以发生婚前性行为。并且85%的学生认为,已经发生性关系的男女不一定非得结婚。这对传统从一而终的观念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从大学生个体层面看,大学生走入同居生活,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把同居作为爱的证明。相当部分女大学生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是因为不愿、不忍或不敢拒绝男友的要求,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表达对爱情的忠贞,这种同居的性质属于未婚同居,不少人理解为“试婚”。二是为了金钱傍大款型的同居。步入这类同居生活的女大学生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于家境贫寒,生活窘迫而被迫出卖自己,放弃自尊,从而甘心做情人。还有些女大学生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虚荣心特别强,所以自甘堕落,以自己身体去换取物质利益,这类同居基于交易形成,无论女大学生是否知道对方有配偶,从客观上都侵犯了大款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的利益,这种同居属于非法同居。三是大学生对“成功教育”的误解。部分大学生把“成功”理解为成名、成家、有钱。为了成功,少数女大学生凭借年轻、貌美和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委身于社会高层人士;为了挣钱,部分女大学生甘当金钱的奴隶,“代售”于人前,充当起高级妓女。近几年不断破获女大学生卖淫案,反映一些大学女生金钱观念的扭曲和道德观念的沦落。 心理研究表明,男女双方在同居中的心态与追求不同。在恋爱同居中,女方往往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全部,身心均系于对方,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同居动机是结婚。而同居男方更多是为享受异性的慰籍和生理满足,大多数男人在同居过程中没有结婚的意向。其次,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男权社会,这种思想至今仍影响着人们。这就造成了现在许多男性青年的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想在结婚前能够有性的体验;另一方面有处女情节,希望自己的结婚对象是一位处女,在性道德的评价上明显存在着双重标准。可见,第一次性生活失去贞操、对爱情的失望、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使女大学生在同居中心理大大受挫。 目前,我国缺乏适合大学生的性教育读本,家庭和学校的性教育几乎空白,女大学生进行性行为时不注意性保健和性卫生,人流手术经常偷偷摸摸去做,术后常常得不到休息和补养,多次作人流手术使人过早衰老,脏器受损,严重者丧失生育能力,还有一些女大学生因“情变”而轻生,付出生命的代价。 大学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时期和学习的最佳时期。大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对同居的大学生来说,很难处理好同居生活和学习、交友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同居的女大学生,她们往往局限于两人世界,封闭于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不利于自我认知及自我完善,不利于信息交流与互补,也不利于身心的健康发展。 大学生同居问题是关乎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大问题。家庭、社会和学校要联手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的任务,认识到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 论当代大学生同居问题 青春期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然而当今的大学生正是处于幼稚与成熟二者交接的关键时刻,伴随着残存的幼稚性和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以及性生理成熟期的低龄化,不少大学生已有Sex经历,甚至走向同居之路…… 所谓同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1同在一处居住2指夫妻共同生活,但是有的专家认为1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2试婚3不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实婚姻。笔者赞同这种解释,随着我国立法体制的健全发展及完善,为了避免离婚所带来的种种纠纷,国家提倡“试离婚”对此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同居乃是结婚的前奏“试婚”如果两个有情人在此彼此投缘那么就会忠诚眷属也就不会有之“离婚”之说。具统计我国近几年离婚率远远超于结婚率。这说明有些人对待婚姻的盲目性。 大学生在智能、本能、性机能等方面的发展已趋成熟,常将性意识和爱情紧紧结合在一起,有比较强的性冲动,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同居时都发生过性行为,有婚前性行为的学生占的比重也不少,此外发生过边缘性行为的占相当大比重,几乎与谈恋爱的比重相等。当然大学生容易性冲动是正常现象,符合人的性生理及心理发展规律,但是必须恰当处理性冲动否则可能会导致性偏差,影响学生甚至导致性放纵、性犯罪等一列问题。应当学会理智和道德约束自己,保持理发头脑,学会心理及注意力的转移和调解,应考虑超过一定限度所带来的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非法同居”,当代大学生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教育体制上说,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课程,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同居并不能简单地用“对”和“错”判断,目前,同居是与高校校规相违背的,几乎所有高校对非法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学生均作处分直至勒令退学的处理。 对待高校学生的非法同居的现象,应该加以重视,目前看来,是弊大于利,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牵涉到诸如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实在不可小视。 绝大多数大学生本身是不赞同婚前同居的,尽管他们对此比以前更加宽容,不少学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会影响学业,而且在没有经济基础前途不确定的状态下,同居并不能有效地引导爱情走向婚姻,最终可能给双方留下更大的伤害,具此大学生同居引发的事情越来越多,小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而大的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近几年来相关的案件层出不穷,大学生同居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