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不能是毕业论文。学院应制定本学院创新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各学院需在学生申报和导师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学术诚信进行审查,对专业技术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在学院进行公示。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项目承担者导师凡是指导的学生出现多次未按时结题者,请慎重申报或限报。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单位应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