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
香港与内地相互承认高等教育文凭。2004年教育部部长周济与香港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在北京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教育部即日起承认香港八间大学颁发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凭。
截止目前,教育部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17所院校在内地31省(市)招生,将承认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香港与中国大陆距离很近,学生持有学生签注可以不限次数地往返香港与大陆之间,随时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办理好港澳签证之后,也可以随时到香港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扩展资料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于2008年9月推行的新政策,凡向入境处提出申请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一律可以无条件留港,逗留期限为12个月。
在这段时间您可以随意就业。其后提出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则会根据其他非本地毕业生申请在港受聘一样处理。另外,如果您在香港读书和就业7年以上可有权申请香港永久居住权。
在香港,所有人都很努力,无论是学校里的学生、教授,还是马路上的行人、巡警,当然也包括写字楼里那些蓝领、白领和金领。这里的人没有浮躁心态,而是精心尽力地从事自己的工作,用“敬业乐群”来形容他们真是不为过。在这种努力向上的氛围中,您也会变得不愿意放松半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留学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