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每年的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外省会通过全国统一转考平台将档案转到北京。档案到北京后,考生可以于任意考籍办理时间到北京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在毕业论文申报和毕业申报过程中,会出现课程没有成绩需要考生自行补录成绩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个别考生的合格成绩是2001年以前的(即目前考生使用的报考和毕业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之前的),因为过去的数据格式等原因,在目前使用的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到(有成绩底册)。因此就造成了当考生使用2001年以前的成绩时,系统就查询不到相关成绩,因而产生“尚有某些课程未通过的”判断。二是因为个别专业存在“考试计划的调整”,调整后,新旧考试计划之间的衔接和新旧课程的替代关系,比较复杂,这种复杂程度,已经无法用机器语言,即程序来实现。如果考生确实已经通过该门课程,或者通过与该课程有衔接关系的上一考试计划课程,这种情况下,考生可点击系统认为未考的课,系统将出现成绩补录页面,需要考生将考试成绩、考试的时间录入后保存,系统就会允许考生继续申报以下的流程。但是补录后考生需要在申报凭单提示的时间与地点,带齐要求的审核材料到所在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办理情况可以咨询北京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