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71——74分。
依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考核成绩按浮动记分制记载。成绩等级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A为90——100;A-为85——89;B+为82——84;B7为8——81;B-为75——77;C+为71——74;C为66——70;C-为62——65;D为60——61。
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为一门课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学期或学年的平均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考核成绩也可按P、F方式记载;缓考和重修成绩按实记载。
扩展资料:
复旦大学课程等级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选课以后,必须参加该课程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考核方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各课程教学要求制定。
2、学生在课程修读或实习(见习)过程中,未经批准,缺课(学)时数或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超过教学规定数三分之一者,取消参加该课程考核资格,所修课程成绩以F计。
参考资料来源: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