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书名是学生的当然可以,指导老师为学生发表论文,多好的事情。
如果通读全文后发现这的确涉及自己的论文的主体,那还要甄别其中哪些是来自发表这篇论文的导师的指导,哪些是真正自己的原创。不是说导师指导了就不属于自己的成果了,而是说这其中可能包含共同的研究思想,而导师有可能是利用不同的数据、实验或材料来阐发这种共同的研究思想的。
我也是,这些破人真不要脸
你要这样想,你能与学校书记、教授一起发表应该感到荣兴,就不感到亏了,其实你排第四大家都知道是你写的。可能你也没有交版面费,如果不是导师帮你发表,你发表还需交纳一定的版面费用。知足常乐呀!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那能怎么办呢?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多,我就遇见过这种情况很多次了。唉,没办法啊!!
去问问他 为什么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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