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公示期是指在博士论文答辩前,需要将博士论文在学术部门公示一段时间。其目的是让有关的教授、专家和同行学者对博士论文提出意见、建议或反对意见,从而加强博士论文的学术严谨性和科学性,确保答辩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博士公示期间,学术部门会将博士论文内容进行公开展示,并发布公告邀请专家、教授、同行学者和社会公众对博士论文进行评审和审核。如果评审意见存在指正或反对性意见,博士生需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只有当博士公示期经过并通过后,博士生才能进行答辩,从而取得博士学位。博士公示期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博士学位的严肃性和博士毕业生的学术能力,同时也是对博士论文的一种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