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标准 1.获国家社科优秀成果奖按以下标准奖励: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作品,奖励30万元。 2.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按以下标准奖励:
奖励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已进入博士一年级的学生;获全国研究生系列赛事最高奖;获全国性荣誉称号;在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等的学生
3.优秀毕业论文须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大于20%。 4.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评选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填报《贵州大学本科生毕业
1、论文应以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论文应发表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的相关专业正式刊物(不含增刊、专辑、专号); 3、论
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奖励归入到“研究生创新基金”进行奖励,发表论文必须达到“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2. 专利仅奖励发明专利,而且专利权属于贵州大学,研
1、以贵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全文发表于《Nature》或《Science》的,每篇奖励10万元并配套奖励课题组科研经费50万元;论文摘要发表于《Nature》或
论文类(含研究报告):一等奖获得者,奖励1500分;二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分;三等奖获得者,奖励500分。. 2.胡绳青年学术奖、钱端升法学奖、孙冶方经济
《贵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 3 )款和第三章第九条关于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专利、获研究成果奖励的认定,按本办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