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电校教[20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签约生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〇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