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申请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2、申请复议的情况。依次写明原裁定或决定的人民法院名称、制作日期、文书编号以及文书名称,表述为“申请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文书名称),特申请复议,理由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九十九、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能够申请复议的文书是人民法院的回避决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先予执行裁定书、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拓展资料:1、要有适格的申请人、被申请人;2、复议请求一定要明确具体;3、事实与理由部分尽量阐述凝练,逻辑清晰,符合法理;4、对一个案件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应分别提出申请;5、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复议申请书的书写,《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