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如何加强税收征管,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一、税收征管的重要意义(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90%的国家财政收入依靠税收,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最终又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科学和文化教育等事业。(二)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过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必然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要求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三)加强税收征管,推进“精细化”管理,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和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二、现阶段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一)税收环境不够理想1.人文因素。我们的公民习惯于接受政府救济,却对依法为政府组织收入不理解。比如契税是我国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保存并发展了这个税种,当土地、房屋权属发生交换时,财政机关便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征税行为,这是合理合法的,但有人却对税收法制产生曲解,认为这相似于“苛捐杂税”。2、法治环境。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在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上,依据新《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税收上体现为涉税犯罪得不到应有的追究,有些偷税案件都是以补代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与司法部门或个别司法人员利益冲突的税案久拖不决,使一批偷、逃、税者成为漏网之鱼,利益的驱动助长了偷、逃税者的侥幸心理,使税务机关征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和不平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