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是什么 大学英语四级(CET-4),计算机等级,2000年以前还是国家要求的硬性标准,现在都已经放宽啦。大回学英语和答计算机已经发展成为社会上的技能考试,不再作为获取学士学位的硬性标准。国家没有要求,就看学校怎么要求了。 学士学位是由学校授予的,各个学校的要求不一样。 有些学校有自己开设的学位英语考试,并且要达到一定的分数才符合要求,有的还比四级分数低呢,学校不同,分数不同。 有些学校对学位的授予还要考核上课的出勤率。 更有一些资质优秀的名牌学校会要求学生的成绩平均分达到一定分数(例如70分),才能在毕业时授予学位。 越好的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的含金量就越高! 『贰』 贵州大学学位获得条件(工科与理科) 《贵州大学200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意见》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院学生科 发布时间:2006-6-6 阅读:204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在参考200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根据我校现有本科专业,可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 凡获得贵州大学毕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 ”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 *** 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2、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具有健康体魄,能胜任所从事本专业的工作。 4、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以上(或三级考试成绩合格,2005年6月以前为50分以上)。 5、外语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60分以上。 三、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者。 2、由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3、无故不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者。 4、非本届毕业生(休学者或经学校同意推迟毕业者除外)。 5、考试舞弊者。 四、可适当放宽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情况 (一)因外语条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各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在本专业综合排名75%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计算平均成绩时,重修、补考科目一律以60分计算)。 2、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或国家专利获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作品者。 3、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毕业生。 4、表演类专业毕业生,参加省(部)、市级以上比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者;或在院内外成功举办经院表演类专业水平评定委员会审定的个人或多人(3人以内)音乐会者;或在对外公演剧目中担任主要角色或重要角色(限第1、2号角色)。 5、造型类专业毕业生,其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专业作品展览或入选市级专业作品展览并获三等奖以上者;或对外成功举办经院造型类专业水平评定委员会审定的习作个展或联展者(3人以内)。 (二)因受记过以上处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受处分后,改过表现突出(有专题材料说明其确实具有突出表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受处分的限制,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本细则第二条中的正常授予条件,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2、达到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的条件,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三)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应有考研成绩和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 (四)外语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了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八级考试(含日本国日语能力一级测试)者。 五、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学院根据本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对应届毕业生逐个进行审核,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提出本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步名单并公示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其他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在学制年限内申请推迟毕业,经学院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后,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可按该生毕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2、毕业时因外语受限,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外语达到条件,可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如符合本人毕业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贵 州 大 学 2006年5月16日 『叁』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取得学士学位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本科(含网络教育专升本)的学生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者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肆』 贵州大学学位认证条件 只要最后所有科目都通过(包括清考),过了四级,或者过了计算机2级(3级也行),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就可以了。 你好,我是09届毕业生,我们那一级领取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所有科目均通过(包括补考、重修、清考通过的),正常授予学位; 2:大学四年学习成绩(也有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班75%以前,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学校规定是总分的50%,也就是355分),授予学位; 3:如果四级没有通过学校规定水平,通过计算机2级(3级也可)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论文学校到时候会进行审核),所有科目通过即可; 4:如果仅仅成绩排名75%以前,四级没有通过,无计算机2级,无论文。那毕业答辩成绩必须在“中”以上(包含中),也可授予学位。 差不多就这些。 切记:1:如果最后清考有科目没通过的话,可以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参加毕业生考试,考试通过正常授予毕业证书,但是没有学位; 2:在校期间受过院级以上处分(包含处分后面被消除的)均不可以授予学位。我们班就人考四级作弊被抓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消除了毕业的时候仍然没有得到学位证书,所以想作弊的话还是慎重些。 写得那么辛苦,给个最佳咯,谢谢!! 呵呵,因为是同样的问题,我把之前回答别人的复制过来了。字太多,懒得打啦 『伍』 贵州大学一本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条件 不要求,但相应的要过授予学位的分数(>350分),也可以通过计算机二级等等 这是我09年毕业时,班级从辅导员那要来的文件,你看一下 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实际,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外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贵州大学根据其学生所学专业应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 ”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 *** 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 3、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能胜任所从事本专业的工作。 5、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其他语种对应的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水平考试达到三级以上。 6、外语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 第五条 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因第四条之第5、6款之规定(外语条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优良或在本专业综合素质良好,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 2、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国家专利获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艺术类可为作品),或在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冠军者及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前八名的运动员。 3、非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程序员水平以上考试。 (二)因受记过以上处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受处分后,改过表现突出(有专题材料说明其确实具有突出表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本条例第四条中的正常授予条件,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2、达到本条例第五条第(一)项之第1或第2或第3款的条件,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三)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应有考研成绩和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 (四)外语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了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八级考试(含日本国日语能力一级测试)者。 第六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可根据本条例和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以及当年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年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意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休会期间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定)后,由教务处负责执行。 第七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当年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意见,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核,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提出本院建议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步名单并公示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毕业时因外语受限,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于毕业后两年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如符合本人毕业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者。 2、非本届毕业生。 3、考试作弊者。 第十条 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做假、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学位者,经查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即取消已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陆』 本科学士学位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跟学校的具体规定有关,每个学校,学院,专业要求不一样。可以查一下自己学校本专业的要求。 『柒』 学士学位要什么条件啊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 、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符合主考院校规定。 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申报学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 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 )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 )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加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加次年考试)。 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捌』 贵州大学拿学位证条件 一定要过校内四级线的,到时候学校会出一个学校的分数线,一般380分以上吧! 或者去找人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一篇文章,毕业的时候做这生意的人很多的 『玖』 贵州大学 自考 申请学士学位需要什麽条件 我是江苏的,全国应该的都是一样的,不分什么学校申请的,满足四个条件就可以了的! 一:专业课程平均分是70分以上 二:英语70分以上,必须考自考英语的,不能用四级代换,要拿学士学位必须考那个自考英语! 三:所考的专业必须可以授予学士学位,一般的专业都是可以的 四:论文良好! 自考都是归全国自考委员会管理的,不是归你的自考学校的,所以不管你是贵州大学还是哪里的!我是说的是大自考的! 『拾』 关于贵州大学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急! 你好,我是09届毕业生,我们那一级领取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所有科目均通过(包括补考、重修、清考通过的),正常授予学位; 2:大学四年学习成绩(也有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班75%以前,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学校规定是总分的50%,也就是355分),授予学位; 3:如果四级没有通过学校规定水平,通过计算机2级(3级也可)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论文学校到时候会进行审核),所有科目通过即可; 4:如果仅仅成绩排名75%以前,四级没有通过,无计算机2级,无论文。那毕业答辩成绩必须在“中”以上(包含中),也可授予学位。 差不多就这些。 切记:1:如果最后清考有科目没通过的话,可以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参加毕业生考试,考试通过正常授予毕业证书,但是没有学位; 2:在校期间受过院级以上处分(包含处分后面被消除的)均不可以授予学位。我们班就人考四级作弊被抓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消除了毕业的时候仍然没有得到学位证书,所以想作弊的话还是慎重些。 写得那么辛苦,给个最佳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