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与争议:15岁初中生设立慈善信托的背后,折射出了问题:
1、善心值得鼓励。虽然这件事在法律上的争议还是不断,但是目前慈善信托机构还是备案了。未成年人愿意把零花钱拿出来设立慈善信托,这样的善举是值得鼓励的。 虽然本身不能够直接成为委托人,但是可以用监护人的名义去设立。在设立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委托人的意愿,同时也应该保护好未成年人在信托中的合伙权益。签署的同时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
2、15岁的初中生设立慈善信托的成立标志着慈善事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也意味社会对慈善机构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其实这也并不是说明慈善机构在未成年之间越来越增长。只是慈善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出现不同的情况。而刚好未成年人的这件事情能够表露出来,体现的是机构当中的一个模式。未成年人的参与有利于培养他们对社会奉献爱心,也就是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更加利于他们的成长,因为未成年的人的成长也离不开社会这个大环境。即便是过去没有参加,但并不表示未来不需要。
3、当然也并不能过度的要求未成年人参与到其中来。因为未成年人目前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只有学习和成长了,未来才可以更好的贡献于社会。信托的长远发展,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委托人更好的去推动。而未成年人这样的举动只是他们回报社会的一点爱心。无论这份爱心是大是小,总之就是一份爱心,不能过度的放大,也不能过度的缩小。把它看成对社会的一份力量,社会的进步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