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乃至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因素就是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 二、主要的电子支付手段及其安全性分析 1.电子信用卡 (1)支付方式:信用卡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方法是在Internet环境下通过标准的SET协议进行网络支付,用户在网上发送信用卡号和密码,加密后发送到银行进行支付。 支付过程中要进行用户、商家及付款要求的合法性验证。 (2)安全策略:电子信用卡,是通过用户在网上输入账号/密码+数字签名,这些信息都是通过SET或者SSL协议的支付网关平台直接与银行进行相关支付信息的安全交互,进行网络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安全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3)安全隐患:单纯从技术上来说,无安全隐患问题。 2.电子支票 (1)支付方式:电子支票是利用数字化手段进行网上支付,支付过程与传统支票的支付过程相似,只是电子支票完全抛开了纸质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过网络传播,并用数字签名代替了传统的签名方式。其交易流程如下: (2)安全策略:和电子信用卡一样,采用账号/密码+数字签名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其支付目前一般是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从上面的交易流程,我们可以看到,电子支票的支付在专用系统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3)安全隐患:专用网络上的应用具有成熟的模式(例如SWIFT(环球银行金融通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系统);公共网络上的点的资金转账仍在实验之中。 3.电子现金 (1)支付方式: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同信用卡不一样,信用卡本身并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转账手段,而电子现金本身就是一种货币,是一种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可以直接用来购物。电子现金具有如下特点:匿名;节省交易费用;支付灵活方便;安全存储。 (2)安全策略:没有适当的身份认证机制,是匿名的,为防止被伪造,电子现金的传输是经过数字签名的。 (3)安全隐患:①逃税:由于电子现金可以实现跨国交易,税收和洗钱将成为潜在的问题。电子现金不像真实的现金一样,流通时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税务部门很难追查,所以即使将来调整了国际税收规则,由于其不可跟踪性,电子现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以逃税。 ②洗钱:电子现金使洗钱也变得很容易。因为利用电子现金可以将钱送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而不留痕迹,如果调查机关想要获取证据,需要检查网上所有的数据并破译所有的密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惟一的办法是建立一定的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获得私人的密钥,而这又会损害客户的隐私权,但作为预防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开始了这种做法。③扰乱金融秩序:电子现金的法律地位一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全球性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手续和税收。而这会扰乱一国的金融秩序,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 ④重复消费:由于电子序列号可以被复制,因此需要一个大型的数据库存储用户完成的交易和E-Cash序列号以防止重复消费,这对于软件和硬件的要求都很高,因此很多银行都不支持电子现金业务。 4.移动支付 (1)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系统将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用户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能接入移动支付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将此次交易的要求传送给MASP,由MASP确定此次交易的金额,并通过移动支付系统通知用户,在用户确认后,付费方式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直接转入银行、用户电话账单或者实时在专用预付账户上借记,这些都将由移动支付系统来完成。 (2)安全措施:身份验证方式采用个人账号/密码的方式。对交易中的部分敏感信息进行了加密。 (3)安全隐患:①抵赖行为:手机支付的加密方式只是加密了交易过程的部分内容,没有考虑交易双方相互的身份认证和交易的不可否认性,必须把SET协议数据加密模型引入到手机支付中。②手机本身的安全性:手机支付还有其他的问题:大部分手机不具有用户身份认证模块,运算能力低,速度慢,不合适使用数字水印,由于不能进行很好的加密,而且手机信息传输是无线的,所以目前手机支付就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结论 以上所有的支付方式,都不能完全保证支付的安全性,因为协议本身也有不安全的因素。为了更进一步的加强支付的安全性,必须提供更好的中介服务来支持,用户预定商品后,向中间机构支付现金或者支票,卖家把货物送到中间机构,中间机构检测卖家货物是不是符合要求,再把货物转给买家,买家确认后,付款给卖家,这样,更好的保证买方的利益。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 (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 (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 (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相关范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摘要] 虽然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其发展历史短,所以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这些又关系着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竞争中的成败,关系着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间的竞争力。本文主要论述了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最后提出解决的方案。[关键词]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对策电子商务与网上支付对当今市场的渗透可谓齐头并进,势不可挡。如今很多产业都涉及到电子商务,与以前的传统行业注重实地交易的模式有本质的区别,其中尤其突出的优势是简便快捷。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脑和网络来完成商品交易、结算等一系列商业活动过程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消除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运作时间。而所谓的网上支付就是利用商业银行开通的网上银行业务,采用数字签章(电子签章)的安全防护技术认证措施,使客户不必出门,不必开支票,不必贴邮票,就能经由网络迅速地完成款项支付、资金划转的电子转账作业。对于传统公司来说,电子商务是新的发展工具和销售手段。因此,如何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提升利润价值、增加信誉程度、实现网上收付款功能就成为建设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首要问题。今年以来,随着政府政策不断完善、网上支付实现并突破瓶径,电子商务行业火爆发展等外在原因的促进,建设专业、稳定、安全,具备时时网上支付功能的新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正在成为市场需求的主要方向。一、当前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1.网上支付业务的供给存在很大局限主要表现在跨行网上支付难度大,各银行网上支付的标准不同。我国的金融电子化系统是在无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各自建立起来的,由于缺乏处理大规模联机事务的经验,在系统建设中标准化意识不强,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格式标准,即便在同一银行系统内的各业务系统也无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就增加了全国银行间网络互联的难度,从而影响了网上支付业务的拓展。由于以前的传统产业采用的都是实时实地交易的模式,只要两人面对面洽谈就能商讨解决好一切的问题,并不需要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所以有关网上支付业务的扩展大多企业都并不注重,以致造成现在这种局限性的存在。但继4月1日首部电子商务成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银监会发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央行也于近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见稿》。摆脱了过去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权益保障的尴尬后;广泛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大力推广网上支付建设已经成为协调整个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及其他网络增值业务共同发展的关键。随着网上支付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因其在款项收付的便利性、功能的可拓展性、第三方信用中介的信誉保证等方面,已逐步表现出越来越强大的性能优势,正成为当今电子商务活动、网络消费方式的主流。2.网上支付工具发展滞后电子商务需要银行卡的参与,但仅靠银行卡的运行还是远远不够的。未来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新一代电子货币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通过银行账户或电子邮件进行的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的金额将不断增加。但我国目前在电子现金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电子支票尚是空白。电子现金其实与现实货币没有什么不同,是一般等价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法律地位一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全球性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手续和税收。而这会扰乱一国的金融秩序,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但随着电子现金技术的不断成熟,其又具有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所以电子现金的发展优势是不可阻挡的。关键是要在法律方面进行调整。而我国现在电子支票的应用也极为有限,主要原因是受到我国《票据法》的制约,电子支票的法律地位难以得到确认,使银行望而却步。3.我国部分品牌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情况差异较大这些差异有技术上的原因,也有管理上的原因。现在的银行卡使用情况可说是五花八门,有工行的、交行的、建行的、中信的……每个人拿出来的信用卡几乎都有它一定的历史,其使用的范围、透支额度都是有差异的。目前,电子商务交易的支付方式还显得很繁杂,直接在网上支付的只占极少数,企业间多采用信用证、传统的支票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而个人在网上交易的支付方式有信汇、货到付款(现金)、网上支付等,由于支付形式的不统一,所以极大地影响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这与银行本身信息化程度不高有很大的关系,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也是制约网上支付的关键因素。另一大因素则要归为领导的不重视。任何一个项目的开发或是系统的运行都需要上级领导的鼎力支持,如果管理层首先没有动起来,那基层做再多的工作也只是事倍功半而已。4.网上安全认证机构的建设不健全网上安全认证机构的建设,从规范的角度讲,只有国家出面建设统一公用的认证机构,才能起到认证机构中立、权威的作用,也才能更好地为网上支付提供安全保证。所以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制订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规范密钥、证书、认证机构的管理,注重责任体系的建设,发展和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还可以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认证体系,实现行业、地方等安全认证机构的交叉认证,为社会提供可靠的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服务。由此可见,安全认证机构的建设是相当重要的,是顺利开展电子商务与进行网上支付的安全保障,一定要切切实实的抓好。二、解决电子商务问题的对策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银行应从传统的主要经营资产负债业务的观念中摆脱出来,注重中间业务的经营,并遵循统一的标准,中央银行应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除此之外,国家还应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紧完善电子商务的国家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订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电子商务体系完善起来了,网上支付也会随之正规化,而随着两者的相继完善与发展,其存在着的制约因素也会日益减少,网上支付业务也就会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青睐了。2.研发符合我国国情的网上支付工具在发展电子商务中,要积极开展对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网上支付工具的研究,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推动网上支付工具的应用;同时也要总结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支付标准和规范。就目前网上支付的主要工具--银行卡来讲,必须建立全国统一、完整的银行卡转账、授权网络,以实现支付标准的统一和银行卡异地跨行的支付结算。现在信用卡的使用已经越来越普遍了,用卡付款代替传统的现金付款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但目前还只有少数银行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随着银行间竞争的加剧,各商业银行都把目光投向了网络银行。可以预计一两年内绝大部分的银行都可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国际通行的电子支付工具主要有电子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等。这些支付工具随着网上银行的日益普及也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3.制订统一的标准主要包括制定统一的管理、统一的读卡机、统一的安全技术等,而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导致了银行间网络化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这势必给我国银行卡统一发展及利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带来困难。我国商业银行通过Internet提供网上支付还处在初级阶段,其覆盖面小,还远远不能适应网上商务支付的要求。据CCID调查显示,通过网上直接支付的仅占国内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17%左右,目前国内银行大多还只是提供一些基础性的支票、电话转账及信用证业务,网上主动支付业务能力有限,并且还仅仅是在一些大中城市中提供此类业务,这远远不能满足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网上支付流程。虽然各大商业银行都在做相应努力与调整,但短期内很难突破这种局限性,很显然,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的信息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就是要尽快完善网上交易的相关安全规范,只有真正地实现了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的优势才会显现出来。4.进行数字认证当然,其中与认证相关的法律一定要完善,不严格的认证审批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欺行为及其后果等一系列问题的责任划分,必须在法律上有所规定。所以我们要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尽快提出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根据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抓紧研究并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订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推动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三、总结现阶段要在我国实现电子商务的网上安全支付,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还有很多的障碍需要我们去克服,但相对的,也有很大的优势等着我们去开发,去利用。当今市场是一个以网络为主的市场,可以想见,网上支付必将成为主流。参考文献:[1]黄京华:《电子商务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2]吕廷杰:《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1日[3]张卓其史明坤:《网上支付与网上金融服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其他相关: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与安全对策仅供参考, 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探索论文
摘要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面向学生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宽,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当前,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基础薄弱,对课程认识不足,教师教学方法传统、陈旧。因此,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的需求,合理设置经济法教学内容,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特点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上。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之间存在多方面的联系,如两门课程在名称上相同,在内容上也存在一致性和共通之处,而且往往都是由法学专业的教师教授。但是,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相比,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学生所涉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较宽
应用型本科高校吻合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财务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及电子商务等经济类专业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开设该门课程的专业非常广泛。经济法课程体系本身比较庞杂,涉及到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知识,虽然从理论深度上讲要求不高,但其所涉及到的内容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
(二)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性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主要是将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能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学生从事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决定了两个专业的教学目标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首先要培养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在具体的经济实务工作中增强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其次,在课程内容上,要注重增加知识面的宽度,降低理论深度,将课程目标定位为使学生“懂”法“、用”法而不是“精于”法“、研究”法。
(三)要求教师具有法学和经济学专业的复合型知识体系
授课教师应在扎实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熟悉经济、管理等经济学领域的知识,将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融入经济类专业学生所熟悉的经济专业知识体系内,既可以解决学生学习经济法入门难、缺乏学习兴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经济类专业培养通经济懂法律的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对课程认识不足
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客观层面来看,经济类专业学生欠缺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背景,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内容理解起来相当吃力,结果使部分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从主观方面来看,有些经济类专业学生并没有把经济法当作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看待,缺乏学习热情和动力。
(二)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不同的经济专业对经济法知识的内容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应该各有侧重。如市场营销专业,除了要重点学习市场规制法方面的'重点内容外,还需要着重介绍民事代理制度、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制度;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则应当着重介绍财政法、税法、会计审计法、票据法等法律制度。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学校及教师却忽视了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知识需求的差异性。
(三)传统的教学方法缺乏实效性
理论传授是传统经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教师往往只注重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解释和阐述,只注重教材上的理论内容,不能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满堂灌”使得教学过程沉闷乏味,即使偶尔组织一些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也是教师分析为主,经济类专业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而无法参与,不能形成良性互动,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正确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要使经济类专业学生在通晓经济法律的基础上,具有分析和处理经济活动中法律事务的能力,仅仅依靠课堂上教师对经济法知识的讲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在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首先要“教”“学”并重,改变“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模式,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其次,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是经济类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分析思考能力和探索实践能力,最具实效的途径是案例教学法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素材的选择,同时考虑到经济类专业学生贫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要对案例的内容和难易程度作一定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展开讨论,寓理论于案例之中,通过讨论让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二)根据专业特点恰当选取和处理教材,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材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的选择,选择教材的时侯,要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同时,要根据专业特点合理构建课程教学内容。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关注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授课教师要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内容。这样的课程设计与专业结合紧密,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将最需要的、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达到增加教学的有效性。
(三)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不断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常用到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讲授教学法中,教师应善于置疑设问,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掌握知识。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在掌握学生学习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难点进行针对性的讲授,为学生系统地获取知识提供保障。教师在教学中应使用多媒体设备,将有关经济法的新知识、新信息直观地传递给学生。在经济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使用多媒体,要合理安排内容,科学把握每节课的课程容量,给学生留出思考和接受知识的时间。生动的案例对学生更具吸引力,可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在案例教学法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很重要的。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选择,围绕专业特点尽可能选取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同时要对案例材料的内容和难易度作必要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对案例展开分析和讨论,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组织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讨论教学法由教师给予启发性的提问,以引导学生的思路为主。但是讨论法的运用除了需要提前布置学生预习之外,还需要充裕的课时,并处理好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问题。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组织和引导对问题的分析,及时总结学生讨论的核心和重点,使学生的讨论有始有终。
参考文献:
〔1〕李之琳.经管类经济法课程自主学习教学的思考与尝试〔J〕.巢湖学院学报,20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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