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集约用地,上的文献是免费查阅的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靳靖【摘 要】建国后在解放区继续开展的土改运动与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大有不同,它继承了先前的经验教训使土改开展的更加具体化、科学化。【关键词】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研究我们研究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如今学者们对土地改革的研究也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本综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汇总分析:一、文献史料汇编的参考价值土地改革结束后陆续出版了相关的史料汇编,其中包括全国性史料及各地区性史料,全国性土改史料汇编有《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本书收录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三个时期有关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的政策、法令、条例、指示、决议、总结等文献史料463件”[1],其中建国初期共计100余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文件汇编 第1册 1949年10月至12月 第一次至第十三次会议》[2]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文件汇编 第5册 1951年7月至12月 第九十二次至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3]汇集政府会议文件百篇。《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 1949-1957 上》[4]收录了1949年至1957年农业相关文件。除此之外,华东、西南、中南、西北各解放地区的资料汇编也有不少,但主要是省级文件较多,本论文研究的赣南土改所属区域是中南区,就中南区来看史料有《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 上》[5]、《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 下》[6],本书分上下两册,收录了中南各省的政策、法令、方针等,集中性较强。《法令汇编1951》[7]汇集中南区民政、土改、司法、检察、人事、财政、粮食、税务、工业、农林、水利交通、文化、卫生的相关法令。《江西省土地改革方案》[8]收集了江西省土地改革的方针、要领、程序、机构等。《江西党史资料 第31辑 江西土地改革》[9],收录了江西土改相关政策同时把江西的土地改革过程描写的比较详细,值得借鉴。这些珍贵的史料汇编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宏观上的参考价值。二、从传统范式角度看土改对于土改研究最多的就是对中国土地改革的全国性、总体性评价,基于传统革命性和政治性研究范式,内容主要包括土改过程、土地政策、经验总结等。例如:胡伊默《土地改革论》[10]共分为十五章讲述了不同国家特殊时期的土地改革历程,例如英国圈地运动、法国大革命的土地改革等等,同时提出土地改革与农民间的问题以及中国目前的土地改革问题与基本任务。张永泉、赵泉钧《中国土地改革史》[11]阐述了旧中国的农村现状、土地改革的历程和基本经验。杜润生《中国的土地改革》[12]分为四大部分,探讨了中国土地改革的社会依据,对建国前期和建国后期分别各用一大章节详细的阐述了相关政策、方针、问题及成就,以及中国土改的基本经验。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13]先后对中国土改前后进行论述,其中对土地改革老解放区论述的较为详细,建国后期的论述较为简单。董志凯、陈延煊《土地改革史话》[14]对中国建党到建国初期各阶段的土地改革分章节阐述,宏观把握了土地改革的全局。陈榕甫《土地改革后的中国农村》[15]用12个部分描绘了土改后中国农村从政策制度、生产、生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新气象新面貌。迟文《浅论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16]通过阐述阶级的划分及土地法的变更,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扭转,提供了机遇。李良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17]阐述了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新政策调整,特别关注富农政策、财产分配政策等的实行及遇到的阻碍如何顺利排除,大大提升了劳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上都是对中国土改的宏观把握,重点阐述中国土地改革的历史进程,都较细致的描绘了建国初期的土改改革运动,强调土改的政治性以及土改对中国未来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从区域性研究角度看土改有不少学者把研究土地改革的目光转移到某个省、某个县甚至于某个乡,在书籍、期刊和论文中都有不少相关研究。马英庆《土地改革与解放战争》[18]以恒台县抗日战争胜利后至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斗争作为历史背景,通过描绘恒台各镇土改运动中的人物事件反映出土改制度给人们带来的成果和经济发展。沈彭主《广东农村土地改革实践与理论》探讨广东农村土地改革如何实践的以及相关论文集。“前半部分讨论了当前广东各地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应对对策;后半部分主要讨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现状、对策。从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中,读者可以看到广东农村土改的历史轨迹和出路。” [19]杜景川、邵文臣、徐波《山东的土地改革》一书中“清晰的梳理了山东省从土改到彻底完成的历史进程,并对土地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进行了介绍。” [20]赵增延《建国初期侨乡的土地改革》[21]通过对其土地占有关系的研究及阶级划分、总结历史经验,有益于深入研究华侨史及制定侨务政策。美国作家写的《翻身 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22]一书中描绘了华北某个村庄的土地改革历程及乡村变迁。除此之外,还有张学强《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 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1941-1951》[23],洪鉴、徐学初《建国初期四川的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变动——当代四川农村现代化变革之个案分析》[24],吴健《建国初期合肥农村地区土地改革述论》[25],范连生《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中心》[26],杨峻岭、刘剑《基于建国初黔东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研究》[27],王洁、张舵《台湾土地改革及其经济绩效》[28],以及研讨城市郊区的区域性文章冯绍霆《解放初期上海郊区土地改革实证研究》[29],罗忠敏《北京郊区土改运动纪略》[30]等等。总结以上区域性研究文章,大部分学者乐于研究较发达的省市区,大多集中在河南、湖北、广东、福建、北京、上海、台湾等地。而研究欠发达地区如江西省的文章屈指可数,研究赣南区域土地改革论文就更少了。目前研究赣南地区的只有万婷婷《瑞金沙洲坝土地改革研究》[31],探讨了以沙洲坝县为研究对象的土改历程,分为土改前、土改中及改革后期的一系列内容及影响。研究中南区及江西的有尤国珍《新中国土地改革中中南区保存富农经济政策法执行情况解析》“以中南区为典型,从中南区农村的客观情况和地方领导人主观思想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中南区保存富农经济的执行情况。”[32]还有江光亮《抗美援朝运动对建国初期土地改革影响初探--以江西省为例》,刘诗古《国家、农民、与“工商业兼地主”—南昌县土改中的“清算”斗争》,程莎莎《解放初期南昌市郊区土地改革研究》,黄伟英《社会动员与乡村变迁:1927-1953年的赣南社会》,刘诗古《征粮、“春荒”与减租退租:对土地改革的再认识——以1949-1951年中南区为中心》。[33]四、从多元化角度看土地研究近几年出现了不少多元化角度的土改论文,突破了以往的革命及政治范式,而侧重现代化范式下的社会史、经济史、历史学、传播学等角度进行剖析,涉及主要人物、民众心理、思想教育、知识分子、群众动员等不同视角探讨。如尹进的《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从社会史角度出发阐述了桂林地区因土改给乡村社会带来的政治、经济、教育等的变化。佘君《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与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试从现代化的角度重新解读建国初土地改革运动,指出土地改革运动史是中国百年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土地改革的完成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由土改到合作化是中国现代化模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样是现代化范式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作者是美国作家弗里曼,“该书考察了1935年至1960年华北平原农民的生活。研究了华北平原的社会状况,重点放在一些家庭、村民和当地干部是如何置身于带来生存机遇的、新产生的社会主义之中的。”[34]以相关重要人物为研究对象的土改论文有秦宏毅的《论邓子恢的土地改革思想》评论了邓子恢的土地改革思想具有一定的正确性,为其农村发展意义重大。郑群、刘子健的《叶剑英在土改中保护华侨》阐述了在土改斗争中叶剑英坚持“团结广大人民”的思想如何来保护华侨。何薇、马先睿的《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的思想主张及其历史作用》分析了他的思想主张及“这些思想主张为中国共产党完成土改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并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土地革命理论。”任芳葳《论建国初期土改运动对现代新儒家的影响——以冯友兰、梁漱溟、贺麟为例》通过对三位新儒家重要任务的分张阐述,表明“土改是现代新儒家思想转变的重要原因,是思想改造的实践平台”,探讨的角度比较新颖,较少人涉及此内容。张鸣《动员结构与动员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的政治运作(1946-1949)》从群众动员角度强调了土改的动员机制。王懿凡《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视角下的土地改革》“从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的视角探讨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期间农民们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与行为选择,并分别在村庄共同体的意义上、以及生存伦理与理性计算的基础上分析了土地改革时期出现的生存小农与理性小农的选择差异”。角度比较新颖。崔晓麟《土地改革与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论述了土地改革与知识分子间的密切关系及相互作用,角度比较新颖。刘一帆《传播学视阈下的东北土地改革舆论动员》“基于传播学的视角,发现中国共产党对东北农民所进行的舆论动员工作途径包括通过启蒙阶级意识实现农民政治身份符号的构建,通过诉苦斗争谋求翻身的形式达到情感上的动员,通过吸纳积极分子入党并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方式完成组织上的高度整合等。”马润凡《1947-1949年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政治社会学分析》“借助政治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透视这一特定时段的土地改革问题的新特质,从而更真实地揭示出中国共产党成功获得农民认同的历史轨迹。”李金铮《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揭示了“农民大众的心态、行为及其与土地改革的互动关系。”综合上述,国内学者对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研究内容比较丰富,研究范围越来越广,但是对于区域性的土改研究一直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范围,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史料挖掘有待学者继续考究,特别是江西县市区的土改也是相当有研究价值的。国外学者未真正经历过中国的土改阶段,对当时的现状未能完全阐述透彻,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些成果为笔者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参考。对于赣南土地改革的相关书籍和论文不多,只能通过上级文件史料汇编及当地档案馆和图书馆的卷宗材料、地方志及相关年份的报纸来还原当时土地改革的原貌,通过这些珍贵原始档案来丰富赣南地区的土改历史。【参考文献】[1] 《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组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2]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文件汇编 第1册 1949年10月至12月 第一次至第十三次会议》[M].北京: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1954.[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文件汇编 第5册 1951年7月至12月 第九十二次至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M].北京: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195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 1949-1957 上》[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5] 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 上》[M].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1951.[6] 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 下》[M].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1951.[7] 中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法令汇编1951》[M]. 中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1951.[8] 江西省政府.《江西省土地改革方案》[M]. 江西省政府,1949.[9] 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江西党史资料 第31辑 江西土地改革》[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10] 胡伊默.《土地改革论》[M]. 中华大学经济学会,1949.[11] 张永泉、赵泉钧.《中国土地改革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12] 杜润生.《中国的土地改革》[M]. 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13] 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M].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14] 董志凯、陈延煊.《土地改革史话》[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5] 陈榕甫《土地改革后的农村》[M]. 文化出版社,1950.[16] 迟文.《浅论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J].当代旅游,2017(21).[17] 李良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J].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18] 马英庆. 《土地改革与解放战争》[M].淄博县新闻出版局,1996.[19] 沈彭主. 《广东农村土地改革实践与理论》[M].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20] 杜景川、邵文臣、徐波. 《山东的土地改革》[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21] 赵增延.《建国初期侨乡的土地改革》[J]. 中共党史研究,1990(4).[22] . 《翻身 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M]. 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23] 张学强.《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 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1941-1951》[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4] 洪鉴、徐学初.《建国初期四川的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变动——当代四川农村现代化变革之个案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12).[25] 吴健.《建国初期合肥农村地区土地改革述论》[J].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6] 范连生《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中心》[J].怀化学院学报,2016(6).[27] 杨峻岭、刘剑《基于建国初黔东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研究》[J].长江丛刊,2018(15).[28] 王洁、张舵.《台湾土地改革及其经济绩效》[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19).[29] 冯绍霆.《解放初期上海郊区土地改革实证研究》[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0(2).[30] 罗忠敏.《北京郊区土改运动纪略》[J].党校教学,1988(2).[31] 万婷婷.《瑞金沙洲坝土地改革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0.[32] 尤国珍.《新中国土地改革中中南区保存富农经济政策法执行情况解析》[J].兰州学刊,2009(6).[33] 刘诗古《征粮、“春荒”与减租退租:对土地改革的再认识——以1949-1951年中南区为中心》[J].学术界,2013(6).[34] 弗里曼.《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产权论纲》王占国,孙伟花.李成龙.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石莹,赵昊鲁著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赵德馨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效率、公平与产权》[美]詹姆斯.E.米德著,施仁译《南德的中心地》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美国城市发展模式》王旭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和谐社会:制度的基础性作用》,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共纲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53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6年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一九五六年六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1961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一九六一年三月广州中央工作会议通过)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号《奉贤县志》《奉贤续志》《奉贤统计年鉴》《奉贤年鉴》深圳启动土地改革试点 [1]奉贤土地置换试点工作总结[2]《和谐社会:制度的基础性作用》,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3]《奉贤县志》土地志[4]《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赵德馨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5]《奉贤县志》
一、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的对立统一1.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 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 。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 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公顷(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自然增长率‰,而县出生率为‰,自然增长率为‰。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自然增长率为-‰。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表1 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 单位:‰ 市镇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县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人均居住面积达 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 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表二 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 单位:平方米/人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 21 表三 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全国666个城市平均 超大城市200万人以上 特大城市100-200万人 大城市50-100万人 中等城市50-100万人 小城市20万人以下城市个数(个) 666 11 23 44 195 393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 99 99 人均GDP 9138 15812 14455 13060 8400 6281第三产业比重(%) .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2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 %;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2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 50-70%。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 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 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 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 ×104个,职工×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和%,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和%,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2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倍和倍。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现代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参考文献1.中国统计年鉴,1999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3.国际统计年鉴,1997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5.杨重光著:城市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6.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编撰委员会编著,《中国自然资源丛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1995
212 浏览 5 回答
275 浏览 2 回答
228 浏览 3 回答
189 浏览 3 回答
131 浏览 6 回答
149 浏览 5 回答
243 浏览 2 回答
238 浏览 4 回答
359 浏览 5 回答
350 浏览 6 回答
187 浏览 3 回答
153 浏览 2 回答
250 浏览 4 回答
110 浏览 4 回答
309 浏览 4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