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在尊重港、澳人民的生活习惯,社会价值,意识形态,延续港、澳地区繁荣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和加快了中国的统一进程,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重要贡献。 “一国两制”将“共同合作”超越意识形态,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同一国家内两种不同所有制地区的和谐共存。 中共官方称:“一国两制”为解决世界各国社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开创了一条全新的解决道路。 中国大陆能够给予特区援助和支持,并承诺不会由于国内困难而向港澳地区要钱,内陆和港澳日益增长的经济来往,是香港、澳门经济重要的推动力之一。(请参见香港经济) “一国两制”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出了新思路。 “一国两制”下,港、澳等特别行政区能够获得或保留国际组织(非主权独立国家地位)及运动的参加资格。 在“一国两制”的框架内,港、澳的“高度自治”仅限于内政,而外交、主权、军权则由中国中央政府统筹管理。港、澳两地的最高行政长官由选举产生,但须经中央政府批准任命,港澳当地《基本法》的起草与修改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和当地立法机构的三重核准方能发行。但港、澳在经济领域仍然以独立的经济体存在,其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与中国大陆地区混合计算,港、澳政府均有权自由参加所有只有非主权独立国家才能够加入的国际组织。“一国两制”原则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实践,基本上维护了当地的生活习惯,社会价值,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繁荣稳定与和平过渡,并且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故而得到多数中国大陆人民的支持。在港、澳地区,也有正反意见存在。然而在台湾,一国两制的支持率仍然偏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