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农村群防群治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应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对当前做好群防群治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近期通过深入村屯调查,了解到我乡村屯群防群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进而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前农村群防群治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有:
一、基层群防群治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跟不上形式,不能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开展群防群治的重要性,不够积极主动,脱离群众,缺乏爱岗敬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农村群防群治在组织、管理方面还不够完善,个别村屯对群防群治管理组织上不严密、不合理,流于形式,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
三、群防群治的经费问题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是制约农村群防群治顺开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经费不足,使群防群治的很多不能落实到位,基层人员辛苦,待遇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外出打工人员多是青壮年劳动力,因此使农村群防群治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减弱。
五、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在税费改革以后,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民的约束力受到影响,使农村群防群治力量组织的难度加大。
六、乡镇政府及村极组织经济状况不良,群防群治的相关经费难以解决,影响农村群防群治网络的建立。
七、部分农民对群防群治思想责任意识不够,对于村屯要求落实的群防群治任务不予配合和支持,不出资,不出人,不出力。我行我素,基层组织对其进行管理上缺乏可行性的约束力,对之无可奈何,使农村群防群治难以顺利开展下去。
八、由于经济的、社会的诸多因素,农村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多,部分外来人口背景复杂,难以管理,有的甚至是正在潜逃的犯罪分子,这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从而也给群防群治增加了难度。
九、法律知识不能得到有效的普及。很多农民不懂法律常识,缺乏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而且缺乏掌握法律知识的求知欲,因不懂法而犯法和因不懂法而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进行探讨:
一、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来认识群防群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保一方平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只有基层组织有力,群防群治才有坚实的组织基础,才能顺利开展,因此要结合农村党建“三级连创”活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建好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特别是村级治报保民调组织,为开展群防群治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是加强专项补贴经费管理。经费问题是群防群治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市、乡政府要将群防群治专项补贴经费纳入市乡财政预算,建立经费管理机制,专款专用进行严格管理。二是搞好经济建设。发展经济是农村的中心,也是群防群治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要紧紧抓住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这个中心,千方百计引导农民致富,为群防群治的开展创造重要的物质条件。
四、推行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大力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在全社会形成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局面。
五、全面推行民警驻村站,密切干群关系,每村设立一个驻村站,有1名民警2名联防员组成,驻村不少于5天,掌握辖区社会动态,带领联防队员检查,指挥各屯群防群治。
六、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全民参与。注意挑选政治素质高、热爱安全保卫事业的人员进入群防群治队伍。应征青年上进心强,做社会公益事业比较积极;复员退伍军人素质较高,对入伍前主动参与群防群治的可考虑优先入伍;对退伍复员军人可先让其参加群防群治,视其表现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为群防群治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整体素质。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提高政治素质、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法通则》等与“三农”相关的法律,增强其依法办事意识,加大擒拿格斗等实战训练力度,保证来之能战,战则能胜。
八、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将群防群治的组织形式、运行办法、奖惩规定等内容写进《村民自治章程》,以“村民小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广大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
九、实行定额量补助。加强村级治保主任管理,市财政给予额定量补助,解决待遇偏低问题,对治保主任进行一岗双责,严格管理,量化考核,使其配合驻村民警搞好法制教育、民事调节、信访处理、治安巡逻等,确保辖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