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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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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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在医学上,精神病是精神疾病的统称,可以根据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类型。现在,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那么精神病的症状主要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介绍一下: 精神病的症状主要有以下几种: 1、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常见精神病的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病程迁延不愈。 2、性心理障碍:此种精神病的症状主要是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常见症有:窥阴症、露阴症、恋物症、恋童症、着装异性症。 3、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通常始于童年,并持续终生,主要有偏执型,反社会型、冲动型、表演型,依赖型、自恋型。这是主要的精神病的症状。 相信很多患者都已经知道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关于精神病的症状的疑问,请直接咨询在线专家,专家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精神病
问题一:精神病有哪些种类? 30分 精神病也叫严重的精神障碍【严重的心理障碍】症状特点:患者在患病期间患者对自己的异常心理行为表现完全丧失自我分认知能力,否认有病,并且不主动求医。有些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属于脑器质性疾病、躯体疾病引起,躯体疾病如:传染病、中毒、外伤或其他严重躯体疾病导致;脑部疾病如:脑部炎症、脑血管疾病、脑外伤、寄生虫、梅毒、肿瘤【略】 这里只给您简单解答一下精神疾病有哪些种类以供参考,根据CCMD―3分类标准如下: 一、精神分裂症:说明:根据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职业原则:“不能把“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机制作为讨论的话题”所以略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症状: 临床上患者的思想情感、意向行为不同程度与现实脱离,沉溺于自己的病态体验中。对外界事物情感反应淡漠、甚至倒错、歪曲。 1、青春型:愚蠢,性本能逸释多见。 2、偏执型:以妄想、幻觉为主。 3、紧张型:精神、运动抑制为主。 4、单纯型:发展缓慢、后果极差【要长期服药治疗】 二、偏执型弧神病也叫妄想精神病: 1、偏执狂精神病:偏执狂患者自己有不可动摇的、固定的、系统的妄想、自成体系且不易缓解、没有幻觉、除妄想外人格基本保持完整、并有一定的工作和学习适应能力、难以治疗。但是他们对妄想仇恨的对象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暴力伤害,此类患者社会危害极大。这种人如果做出伤害无辜,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长期关押教育也可配合治疗。 2、类偏执狂精神病:也是以妄想为主,并伴有幻觉:幻听、幻视、幻触、幻嗅等,人格也较完整。注意:“偏执狂精神病要和正常的猜疑区别开,猜疑也许有一定依据或者客观原因的,经过分析解释后就不再坚持了”。 三、反应性精神病也叫应激精神病:是严重的或者持久的精神创伤体验,这种创伤也许是超强度的,心里无法承受了;也许是持久的存在就精神创伤。一旦精神因素消除,症状也就会消失了。发病前多有情绪不稳定人格特点。以紧张、恐惧、焦虑、抑郁为主,围绕发病因素有不太荒诞离奇的妄想、幻听、幻视等言语也许增多也许沉默。此病预后良好,甚至不治自愈,个别会存在神经症症状。 就解答这些,不知对您有没有帮助! 问题二:最常见的精神病有哪些? 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海忧郁症、强迫症、品行障碍、智障、焦虑症、躁狂症、恐惧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小儿多动症等等。 问题三:精神病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精神病的常见类型有哪些呢? 情感性(心境)精神障碍 (1):躁狂症 (2):双相性情感障碍 ①、双相性情感障碍:躁狂相;②、双相性情感障碍:抑郁相;③、双相性情感障碍:混合相;④、双相情感障碍快速循环型;⑤、循环性心境障碍;⑥、其它双相情感障碍;⑦、未特定的双相情感障碍。 (3):抑郁症 ①、单次发作抑郁症;②、反复发作抑郁症;③、更年期抑郁症。 (4):其它情感性精神障碍 (5):未特定的情感性精神障碍 神经症以及与心理社会因素相关的精神障碍 (1):恐怖性神经症 (2):焦虑性神经症 ①、广泛性焦虑症;②、惊恐发作。 (3):强迫性神经症 (4):抑郁性神经症 (5):癔症 ①、分离性遗忘症;②、分离性漫游症;③、分离性身份障碍;④、转换性运动与感觉障碍。 (6):疑病性神经症 (7):神经衰弱 (8):与社会因素相关的精神障碍 ①、急性应激反应;②、创伤后应激障碍;③、适应障碍;④、神经症性反应;⑤、与文化相联系的精神障碍。 与心理社会因素相关的生理和行为障碍 (1):进食障碍 ①、神经性厌食;②、贪食症;③、神经性呕吐。 (2):睡眠与觉醒障碍 ①、失眠症;②、嗜睡症;③、睡行症。 (3):性功能障碍 ①、 *** 减退;②、阳痿;③、早泄;④、性 *** 缺乏;⑤、 *** 痉挛;⑥、 *** 疼痛。 (4):植物神经功能障碍 人格障碍,冲动控制障碍与性行为障碍 (1):人格障碍 ①、偏执型人格障碍;②、分裂型人格障碍;③、反社会型人格障碍;④、冲动型人格障碍;⑤、表演型人格障碍;⑥、强迫型人格障碍;⑦、其它型人格障碍;⑧、未特定的人格障碍。 (2):冲动控制障碍 ①、病理性赌博;②、病理性纵火;③、病理性偷窃;④、拔毛癖;⑤、其它冲动控制障碍;⑥、未特定冲动控制障碍。 (3):性行为障碍和性心理障碍 ①、 *** 癖②、摩擦癖;③、窥阴癖;④、露阴癖;⑤、异装癖;⑥、易性癖;⑦、恋物癖;⑧、恋童癖;⑨、自恋癖;⑩、 *** 癖;⑾、恋兽癖;⑿、 *** 癖;⒀、 *** 癖;⒁、性受虐癖;⒂、性施虐癖;⒃、恋尸癖;⒄、灌肠癖;⒅、恋毛巾被癖;⒆、恋足癖;⒇、秽语癖; (4):其它 ①、做作性障碍。 精神发育迟滞 (1):精神发育迟钝 ①、轻度精神发育迟缓;②、中度精神发育迟缓;③、重度精神发育迟缓;④、极重度精神发育迟缓;⑤、边缘智力;⑥、其它精神发育迟缓;⑦、非特定的精神发育迟缓。 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1):广泛发育障碍 ①、儿童孤独症;②、Asperger综合征;③、Heller综合征;④、Rett综合征。 (2):特殊发育障碍 ①、言语技能发育障碍;②、学校技能发育障碍;③、运动技能发育障碍;④、混合性技能发育障碍;⑤、其它技能发育障碍。 (3):儿童情绪障碍 ①、儿童离别焦虑;②、儿童恐怖障碍;③、社交敏感性障碍;④、选择性缄默症;⑤、其它情绪障碍。 (4):儿童多动症 ①、注意缺陷障碍。 (5):小儿孤独症 (6):抽动障碍 ①、短暂抽动障碍;②、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③、抽动秽语综合征(Touretle综合征)④、其它抽动障碍。 (7):品行障碍 (8):儿童行为障碍 ①、排泄障碍;②、睡眠障碍;③、进食障碍;④、口吃;⑤、其它行为障碍。 其它精神障碍及与心理卫生密切相关的几种情况 (1):无法归类之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2):无法归类之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3):与心理卫生密切相关的几种情况 ①、诈病;②、无精神病;③、自杀;④、人格特征突出;⑤、其它与心理卫生密切相关的情况。 以上介绍的是常见的精神病种类。 问题四:精神病都有哪些种类? 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第三版 可分为: 0器质性精神障碍 1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5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7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和情绪障碍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问题五:精神病院都有什么人? 有木僵症的,一天到晚一动不动也不说话。 有不听话的孩子被父母强制送进来的,天天喊着要出去。 有当老师,有当学生。 有在里面待了十几二十年的。 有漂亮的,也有难看的,有胖的,有瘦的。 有被绑着的,有坐着的,有走来走去的。 问题六:精神病的症状都有哪些? 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心境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严重者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大多有反复发作倾向,治疗缓解后或发作间期精神状态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会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其特点为:持续性冰常有起伏的心境障碍,每次发作极少严重到足以描述为轻躁狂,甚至不足以达到轻度抑郁。 其发作形式:环性心境障碍(反复出现心境高涨或低落)、恶劣心境(持续出现心境低落)、混合状态(躁狂和抑郁症状在一次发作中同时出现)。 发火、摔东西、情绪激动、控制不住自己都是躁狂的症状。 去精神科或者心理科看看吧。 问题七:常见的精神病有哪几种类型? 在医学上,精神病是精神疾病的统称,可以根据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类型。现在,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那么精神病的症状主要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介绍一下: 精神病的症状主要有以下几种: 1、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常见精神病的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病程迁延不愈。 2、性心理障碍:此种精神病的症状主要是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常见症有:窥阴症、露阴症、恋物症、恋童症、着装异性症。 3、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通常始于童年,并持续终生,主要有偏执型,反社会型、冲动型、表演型,依赖型、自恋型。这是主要的精神病的症状。 相信很多患者都已经知道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关于精神病的症状的疑问,请直接咨询在线专家,专家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精神病 问题八:精神病症状都有哪些. 精神病的判断鉴别 鉴别心理问题与精神病 心理障碍几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如失恋、落榜、人际关系冲突造成的情绪波动、失调,一段时间内不良心境造成的兴趣减退、生活规律紊乱甚至行为异常、性格偏离等等,这些由于现实问题所引起的情绪障碍,成为心理障碍。像这些问题大多数人往往自我调节或求助父母、亲朋、老师等帮助来调节,假如通过这些调节方法仍无效果时,就需要找心理咨询医生寻求帮助。 此外,心理咨询也适用于神经症,包括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疑病症、神经衰弱以及人格问题等,还适用于心理生理障碍(即心身疾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引起的心理障碍、儿童情绪障碍、学习障碍、各种智力发育异常等。 精神病指的是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率乱,导致认识、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的总称。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性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哭笑无常、自言自语、行为怪异、意志减退,绝大多数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认自己有病,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普通人也存在不承认自己有病现象,所以不能把缺乏自知力和不承认自己有病作为确定精神病的依据)。 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属应和精神科医生积极配合,及早到医院治疗。 还有不少人总爱用嘲笑的口吻说别人:“你有神经病”。其实,神经病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器质性病变,这些病变往往有明显疼痛、麻木、感觉丧事、瘫痪等症状或/和神经系统定位的体征,并可以通过医疗仪器如脑CT、MRI等找到病变的位置。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有:脑炎、脑膜炎、脑囊虫症、脑出血、脑梗塞、癫痫、脑肿瘤、重症肌无力等。患者应去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寻求诊治。[2] 心理问题分为一般心理问题与严重心理问题,在严重心理问题之上还需要判断区分严重心理问题和精神病区别,其中若是属于精神病范畴需要由具有处方权的心理医生或精神病医生提供专门的治疗,特别是药物治疗。 在心理学界与精神病学界有普遍公认的判断病与非病三原则,即: 第一、是否出现了幻觉(如幻听、幻视等)或妄想; 第二、自我认知是否出现问题,能否或是否愿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疗; 第三、情感与认知是否倒错混乱,知、情、意是否是统一,由此社会功能是否受到严重损害(即行为情绪是否已经严重脱离理智控制)。 重点在于对幻觉妄想与情感是否倒错混乱两个方面,对于是否有自我认知的判断应是在这两个重要判断基础之上。[3] 鉴别神经症与精神病 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虚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临床上一般采用百合清脑静神剂治疗。病程大多持续迁延或呈发作性。神经症的发病通常与不良的社会心理因素有关,不健康的素质和人格特性常构成发病的基础。 症状复杂多样,其典型体验是患者感到不能控制的自认为应该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动,如焦虑、持续的紧张心情、恐惧、缠人的烦恼、自认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强迫观念等。患者虽有多种躯体的自觉不适感,但临床检查未能发现器质性病变[4] 。 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内外各种有害因素引起的大脑功能紊乱,导致知觉、意识、情感、思维、行为和智能等障碍的一类疾病,特点是心理状态的异常,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精神症状。如错误的判断时间、地点、人物;觉察不到自己的精神活动或躯体的存在;感到自己的言语思维、行为不由自己支配而由外力支配;客观现实中并不存在某种事物,病人却感知......>> 问题九:精神病的种类有哪些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一般常见的精神病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3.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食物中毒,医学药物中毒)短期叮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4.精神分裂症,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5,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6,神经症.在一定的素质和人格基础上,由心理和社会因素而引起的大脑功能紊乱,依其不同的临床表现分为神经衰弱,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疑病症,癔症.希望我的回答您满意,祝您健康! 问题十:有精神病的人都包括哪些症状? 生物离子穴位系统疗法不仅可以恢复脑神经功能,而且通过生物活性肽的植入可以迅速改变神经递质酶的活性,使患者体内的神经递质水平可通过自身的“酶”的催化作用来达到持久性的平衡,从而杜绝精神疾病反复发复难题。 精神病病人在疾病的不同时期,可能出现情绪低落,甚至悲观厌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自杀成功的病人,是在疾病的恢复期实施自杀行为的。病人在精神病症状消除以后,因自己的病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不能正确对待升学、就业、婚姻等现实问题,感到走投无路,因此选择了轻生。对此,家属一定要防患于未然,要尽早发现病人的心理困扰,及时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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