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该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该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由于编辑部人手有限,一般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欲了解稿件的使用情况,在稿件受理1个月后请登陆该刊主页见稿约讯息。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该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以求达成共识。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来稿须交稿件处理费(1500字以下30元,1500字以上40元)。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电话或书信通知数额付发表费。要求刊印彩图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并赠当期杂志2册。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用使用权即归湖北省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湖北分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湖北分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该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载体和光盘形式同时出版。所付稿酬中已含光盘版稿酬。 地址:武汉市武昌丁字桥60号临床外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430064来稿要求1.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在内(按所占版面计)一般不超过4000字,论著摘要、临床经验、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最好不设副标题。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于文题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在论文首页脚注通讯作者姓名、单位、所在省市及邮政编码(E-mail地址)。通讯作者只列一位,由投稿者自己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另外,投稿时请作者附一简短的作者简介,内容包括: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研究生导师、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等。4.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结果(result,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conclusion)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摘要应简洁、明了,尽量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多的信息,给出本文的主要结果和结论。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作主语。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要使用规范名词术语。缩略语、略称、代号等,除了相临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处必须注明全称或加以说明。中、英文摘要篇幅各4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其姓的字母均大写)、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工作单位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Qiong,et al.*Department of Pediatrics,First Hospital,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34,China5.关键词及中图分类号: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印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各词汇之间用分号“;”分隔。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中图分类号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西药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本和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应使用商品名。7.图表: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表中不设“备注”栏,如有需说明的事项(例如?P?值等),可在表内有关内容的右上角标注角码符号,并一律采用单个角码的形式,按下列选用:*、#、△、☆、▲、★;在表注中依先纵后横的顺序依次标出。在表下以简练文字注释。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d);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min)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首次出现不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处用括号加注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下文再出现时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人体和动物体内压力检测值的计量单位恢复使用mm Hg、cm H2O等,但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与kPa(千帕斯卡)的换算关系。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可以写作“(±)ng/L”。表示离心加速作用时,应以重力加速度(g)的倍数形式表达。例如:6000×g离心10min。或者在给出离心机转速的同时给出离心半径。例如:离心半径8cm,12 000r/min离心10min。正文中时间的表达,凡前面带有具体数据者应采用d、h、min、s,而不用天、小时、分钟、秒。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母,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9.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四位数表示,不能简写。参数与偏差范围的表示:数值范围号一般使用波浪连接号“~”;幂次相同的参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幂次不能省略。例如:3×109~5×109,不能写成3~5×109,但可写成(3~5)×109;百分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百分号不能省略;单位相同的参数范围只需写出后一个参数的单位;单位不完全相同的参数范围每个单位必须全部写出。10.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书写。常用如下:(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中位数仍用M);(2)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3)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4)t检验用英文小写t;(5)F检验用英文大写F;(6)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7)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8)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9)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q值等)。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