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前身为“济宁市任城区中医院”,2011年9月由济宁市卫生局批准更名为“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目前已发展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实力在济宁地区所有同级别中医院名列前茅。新院区位于任城区和太白湖新区的交界处,杏林路以南、纵三路以东,该项目是全市在建规模相对较大的医养结合项目、是山东省PPP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亿元,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为117亩。 医疗服务区按照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建设,包括门诊楼3层、病房楼16层,可容纳病床800张;老年护养区采用组团式医养结合模式建设(护养型模式),共3栋340套,地下停车位1000个左右。 我院高度重视中医事业发展,成立国医堂、运河名医馆,并拥有两个“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人参加了“第一批山东省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训,10人参加了“山东省五级师承教育”,数十名中医骨干参加了“山东省中医临床骨干医师培训”,经过多年发展,中医妇科、不孕不育、脾胃病等已形成品牌科室。 医院秉承“传承、务实、创新、进取”的院训,以“”中医立院、特色强院、人才兴院、改革活院“的办院方针,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追求最前沿的现代医学治疗手段,达到中医疗效显著,西医互补交融的效果,打造环境美、服务优、技术精、数字化、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院,不断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顺应社会发展和民众期待。 现根据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要求,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同时应符合岗位条件中的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2年5月9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2年5月9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任城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5月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0个岗位,共计7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5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12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级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二);(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5月9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提前通过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任城区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单位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任城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任城区人民医院、任城区妇幼保健院、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济宁口腔医院招聘人员为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区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2022年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