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 稿 来稿应能反映该学术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论著、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4000字,病例报告1000字左右,其余2000字为宜。2、题 名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尽量不用简称、缩写、药物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含义应一致。3、作 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角注在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简介(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职务、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及E-mail)。4、摘 要 论著请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论著类文章采用结构性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Conclusion)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5、关键词 摘要下标引关键词2~5个。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l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相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6、正文层次编号 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第三级标题;第四级标题。编号一律左顶格写,不要空格。无编号段落开头可空2格。文字中间的层次排列可用(1)或①等。7、医学名词 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8、药物名称 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号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专利药品,不用商品名。9、缩用语 中外文医学名词,皆使用全称;如使用简称,首次出现处注出中文或英文全称及缩略语并加括号,后两者间用“,”分开。10、图 表 如果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编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序号及表题。表格采用三线表,不得有竖线。11、计量单位 以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具体可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在一个组和单位中,斜线不得多于一条,如mg/kg/min,应采用mg/(㎏.min)。12、统计学符号 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GB3358-82)的有关规定书写。13、参考文献 将参考文献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文献务必与原著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三名,后加“ 等”。日文汉字勿与中文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lndex Medicus 中的格式为准,文题和书名只有首字母大写,其他一律小写(特殊要求大写的单词除外);中文期刊用全名。英文标点符号后应留一空格。每条文献后的末尾无点号。14、著作权相关事宜 作者文责自负。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除以载体形式出版外,本刊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录用的文稿。来稿刊登后,赠送当期杂志2册。15、快速通道 对重大研究成果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论文,可使用“快速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