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治疗学改回了2类。
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意见稿发布,将康复划分为服务人员行列,一时间,康复行业纷纷建议划分回医疗卫生大类,然而该意见一直没有进一步消息出台。
终于教育部率先出台文件,将康复治疗划分在医药卫生大类,且进一步提升康复治疗地位,将其与护理和医学技术并列为二级医疗大类且明确康复治疗的职业归属定义就业范畴以及各阶段学业对口专业。
7 月 19 日上午,召开会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康复治疗师职业分类修改建议问题。学会会长陈立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会长彭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学会副会长岳寿伟、燕铁斌、何成奇、唐强、席家宁、窦祖林、许光旭、冯珍、杜青、单春雷和秘书长李云波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认为,从岗位职责看,康复治疗师本质上属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康复治疗师现状和任职条件看,康复治疗师是具有专业标准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从国家政策看,康复治疗师是康复医疗专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继续保留为 2 类(专业技术人员)。
会议决定,以学会名义正式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建议案,反馈意见,阐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