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用第一人称叙述,从开篇,简·爱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午后看到的比维克的《英国禽鸟史》的迷人景象,到结尾处芬丁庄园的繁荣茂盛的景象,我们都是用简·爱的眼睛看,用简·爱的感觉去感受,追随她生活的世界。5这样读者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人物的行为、心理。例如在罗切斯特离开桑菲尔德后,简·爱怅然若失,当菲尔费克斯太太收到了一封“主人写来”的信时,“我继续喝着咖啡(我们是在吃早饭);咖啡很烫,我把脸上突然升起的一阵火一般的发热归因于它的发烫。为什么我的手会发烫,为什么我不自觉的把半杯咖啡泼在我的盘子里,我都不想去考虑。6”可读者却比任何时候都知道她此时此刻的心境。第一人称叙述在今天看来也许不足为奇,因为小说兴起之初很多小说都是第一人称叙述,如赛缪尔·理查生(Samuel Richardson)的《帕美拉》(Pamela)、《克拉丽莎》(Clarissa),卢梭的《新爱洛伊丝》(Julie ou La Nouvelle Heloise)等等。但这一点落在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身上,则是另外一回事。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本文将试图证明这一点。18世纪末19世纪初,公共图书馆、广告业、出版业兴起,作家的身份和名声随之突出,出版商也借作者的声誉获得丰厚利润。这些都可以使作家成为权威人物。作者名称会印在小说的封面上,随着小说的流传作家的名字也在读者中广为人知,这样原本深居闺阁的女性在社会上也变得有名有姓了。这样成名的作家因其在读者中的巨大影响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借作品的传播继续扩大其声誉,使其每部作品都能拥有众多读者。夏洛蒂的《教师》生前没有发表,死后在她丈夫的争取下发表了,但此时出版商完全可以凭借夏洛蒂·勃朗特的名声使本来“平淡无奇”的作品获得丰厚的利润。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第一人称叙事即使是虚构的,但因其在形式上与自传难以区分,当时的读者还有把小说当作叙事主人公“真实”生平故事的习惯,这都使得作家不大情愿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说的封面上。在18世纪到19世纪,女性小说家较少使用第一人称叙事。《简·爱》中女主人公正如弗雷德里克·哈里森写道的那样:“这个相貌平平、身体弱小的家庭女教师凌驾于全书之上,小说的每一页中都有她的身影。书中的每件事和每个人都并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能看到和所能知道的,但他们却是这个几乎从未出过远门的乡村姑娘锐利眼光中的成像。”然而,哈里森也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以“非个性的叙事形式写成,”“那就可能会失败。”而如果把作品看成是简·爱的自传,或者是夏洛蒂·勃朗特的自传,那它就是“完美的艺术。”7另外,为数众多的女性作家在男性作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下,女性叙述难免与男性叙述冲突,即使都是女性叙述者,也面临着男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和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哪一个是合法的问题。“对于她们来说,讲故事还可以,但让叙述者通过叙事把自己作为权威站在前台则是另外一回事。长期以来,社会上已经习惯作者的声音由男性发出。”8而《简·爱》是一部自传性色彩很强烈的小说,叙述者把女主人公推到前台,在女性几乎没有参与社会话语权力的维多利亚时代是需要一番勇气的;而且小说中人物的某些言辞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确实是颇为激进的。9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勃朗特是怎样与既存的社会权威之间妥协的呢?她用匿名发表小说,用柯勒·贝尔这个名字开始的写作生涯也是她通向专职作家的一个阶段,也是维多利亚文学市场上男性至上主义所需要的一个自我隐蔽的策略,勃朗特和她的女主角简·爱把“她们自己抽象为符号”(如首字母缩写“.”和匿名),把真实身份隐藏在符号的背后,避开把一个具体的名字与一个女性作家联系在一起,不必遭遇性别歧视。不仅仅如作者本人所强调的,怕读者尤其是批评家因为面对一本女人写的小说而给予不公正的评价,她用一个中性的名字遮蔽了自己,没有社会伦理道德评价的压力,这样也可以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本意。事实证明,她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当众多读者和批评家认可作品后再看到作家本人,事情就不同了。按照凯瑟淋·罗杰斯的说法:在文学市场中“与男性作家激烈较量的女作家”容易遭到攻击,“就好像她靠当妓女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似的。”这样,女作家也就容易在她所激烈争夺的文学市场中失去自己的地位。10不仅与男性作家公开较量的女作家被认为是违背了正当的女性气质,即使那些被文学精英阶层认可的女作家也不敢公开承认自己在写作,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发表后,她的闺中密友曾问她是否是《简·爱》的作者,她断然否定了;《简·爱》在伦敦引起轰动,并获得肯定之后她才把作品放到她父亲的面前,承认她是本书的作者。从著名的湖畔派诗人罗伯特·骚塞给她的回信中可以看出当时对女性写作的态度:“如今每年都有许多卷诗集出版,却未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其中任何一卷如果出现在半个世纪以前,都会为它的作者赢得美名。因此,一个人若想在这方面扬名显迹,他就必须准备失望……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告诫每一位向我寻求鼓励和忠告的年轻人,最好不要选择这样一条充满风险的道路。”11这封对妇女带有严重偏见的信当然严重地挫伤了她的写作热情,但她成名后对盖斯凯尔芙人追忆这段往事时坦言:“骚塞先生的信是和善的,可佩的;虽然有点儿苛刻,可于我有益。”12奥斯丁的写作也是在地下状态进行的,与她朝夕相处的侄子甚至不知道她在写作,认为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她没有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所以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女性应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来从事写作。“……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无论‘我’是主人公还是旁观者),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前者称为“叙述自我”,后者称为“经验自我。”13从《简·爱》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两种叙述声音。如简·爱在反抗里德蛮横无理的行为时,简·爱完全是八九岁小孩子的口吻,属“经验自我”;但她向劳埃德先生讲述自己被关进红屋子的经历时,也用了长大成人后的分析性的口吻:“我总是抱着娃娃上床,人总得爱样什么,既然没有更值得爱的东西,我只好设法疼爱一个小叫化子似的褪色木偶,从中获得一些乐趣。现在想来可想不明白,当初我是怀着多么可笑的真情来溺爱这个小玩意儿,甚至还有点儿相信它有生命、有知觉。(20)” 这里的叙述自我相当于“叙述者”,叙述者是由词语的节奏、措辞和语气创造的一个人。他(她)在时间和空间中无所不在,并且在那段包容一切的时间中他了解应该知道的每一件事情。叙述者是包罗万象的意识,它围绕着所有人物的心灵,从内心里了解他们,而且叙述者根据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他们所体现的人类本性的广泛事实来看待他们。在这部小说中二者之间虽然开始的时候是分离的,但并非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我们看到,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两个“自我”合而为一,用叙述自我的眼光进行叙述。“简·爱这个人物的声音在小说的叙述中是逐步发展的,然而‘成人叙述’声音的简·爱——事实上是同一个声音,现在已经充分发展成熟——从开头到结尾是始终如一的。”14这里“成人叙述”相当于叙述自我,她的言语成熟老练,言辞平静却很有力度,更容易被读者接受。例如叙述者分析主人公在盖茨海德不受欢迎的原因时说:“而如今,隔了——我不愿说少年——我却看得明明白白了。我在盖茨海德,是个和大伙合不来的人;我根那儿的谁也不相象;我跟里德太太,或者根她的孩子们,或者根她宠爱的下人们,都没有一点一致的地方。……我是个异种人……我是个没用的人……。(16)”此类例子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吴尔夫认为,男性的话语是冷静,客观,独立的,15而这里的叙述自我的言辞就颇为符合这一点,不论作者是否有意这样做,但叙述自我冷静、客观、分析性的语言很容易隐藏作者的真实身份,在叙述风格上靠近男性语言的特点,她的叙述也就可以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相调和。不论是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叙述方式来看,《简·爱》的某些带有叛逆性的叙述,都面临遭到抨击的危险,从而失去在文学领域中的地位。但无法否认这部作品即使在作品发表的历史时期,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尽管有批评、否定的声音,但也有很多批评家赞赏她的作品,如乔·亨·刘易斯认为《简·爱》的作者“具备我们要求一个小说家具备的一切:对人物性格的洞察,以及刻画人物的才能;诗情画意;激情;生活知识。故事不单有一种奇特的、自然展开的、始终不渝的趣味,”……“它具有一切伟大文体的首要特点:它是某个人的——某一个个人的成文的语言”,“我们对它无可指摘。”16那么,这部作品还有那些方面在反叛的同时又能用适当的方式赢得批评家们的赞同呢?第二章 对书信体小说的超越与回归在这样的女性没有参与社会话语权力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女性作家如果不用匿名发表作品,那么作品的表达方式可能在某些方面远离了她的本意。她要寻求公开发表作品的机会,又要与社会伦理道德——尤其是女性公开言说的局限——并行不悖,就很可能在叙述形式上有所回避。采取怎样的叙述方式,或者说是怎样的妥协方式?18世纪中叶很多女性小说家都采用这样一种叙述方式:“一个女主人公用书信体文本私下向一位受述者讲述个人的、往往也是自己的爱情故事。这种叙事模式把女性的声音导向一种自我包容或息事宁人的形式,它最大限度地减弱了‘言论自由’动摇男权社会的能量,削弱了女性(甚至是悠闲阶层白人女性)长久保持文学权威的潜力。……这种叙事中的声音以商讨的形式减少男权律法与启蒙政治之间的张力,缓和个人意愿和群体制约之间的紧张关系,形成了一种虚构的权威。”17而且,这类小说多以婚姻结尾,在婚姻中女主人公自己的姓氏淹没在男性的姓氏中,她也只能以其夫的口吻发出声音。自我的主体性消失了。如果说在这类小说中女性在被追求时还是很有主见和独立性的,为了贞洁为了名誉与男性周旋,而当婚姻到来时,她们的主体性几乎消失殆尽了。如玛丽埃-让·里柯博尼(Marie-Jeanne Riccoboni)的《朱丽埃特·盖次比》(Juliett Catesby),全篇都由朱丽埃特写给女友的信组成。小说的内容是这样的:她两年前与奥赛雷订婚,但他不知什么原因娶了另外一个女孩珍妮·蒙特福特。现在他的妻子死了,他又回过头来追求朱丽埃特。开篇朱丽埃特占有道德上的优势和话语的主动权,随着奥赛雷为两年前的行为辩解:他另娶新欢是因为酒后失德诱奸了珍妮,珍妮威胁他如果不娶她就自杀。这样奥赛雷对珍妮犯了错,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娶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这是个“高尚”的行为。后来珍妮死了,他自由了,以为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朱丽埃特了。随着奥赛雷的辩解起作用,朱丽埃特也逐渐引用了奥赛雷的语言写信,她失去了对话语的控制,她的身份最后也淹没在奥赛雷的名字中,小说的结尾,“读者,他娶了我。”而《简·爱》的结尾却是“读者,是我嫁给了他,”她依然保持着自己独立的身份和意识,体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没有湮没在简·罗切斯特的名字之中。弗吉尼亚·伍尔夫曾说过,《简·爱》可以概括为“我爱,我恨,我痛苦”,特别凸现一个大写的“I”,她具有非常强烈的主体性和个人的自我意识。《简·爱》的叙述在个人意愿与社会既定的传统和权威之间获得了平衡,同时小说的主人公也超越了魔鬼/天使的传统的女性形象,获得了人物形象的平衡。简·爱的自我意识在西方女性文学形象中颇为突出。有人戏言,西方文学始于一个女人——海伦。因为《荷马史诗》伊始的“两大基本主题——阿珂琉斯与特洛伊便被置于男性和女性世界之中,传统必定为荷马提供了能够充分表达其品行、性格的名目和相应的属性”,而“被装点的海伦”遂成为“第一符号。”18但这里的海伦仅仅是一个美女的符号,我们不知她的个性如何,有何意愿,倾心于哪个争夺她的男性,她是否为自己的爱情做过努力等等,这些都不得而知。在西方文学发展的过程中,女性的文学个性和社会价值判断逐渐丰富。“大致上看,她们主要是倾城倾国的‘海伦型’;狂暴残忍的‘美狄亚型’和忠贞柔顺的‘珀涅罗珀型’。这衍化出西方文学女性‘性格分离化’和社会价值判断的‘男性化指标’定律。”19而简·爱的思想观念和情感纠葛始终没有脱离读者的视线,她个人在不断地寻求个人身份、地位的建立,在这个过程中她的主体意识在起主导作用。她不会为了某个人尤其是男性的思想观念而改变自己的主观愿望。而以往的女性形象多数脱离不了“天使”、“女巫”的两极。“由于文学文本持一种男性的再现生活的角度,因而妇女形象在男性作家笔下就走向了‘天使’和‘女巫’的两极。”20这两种女性形象无疑都打上了以男性为本的社会秩序按照男性的道德规范、生存模式对女性践踏的烙印。将女性“天使”化,是由于她们作为男性的奉献者或牺牲者而存在;把女性“女巫”化是源于对她们违逆其意志的憎恶与恐惧。夏洛蒂·勃朗特在文本中也有意无意地寻求双重心理,经常并置“两个人物,一个代表能被社会接受或者说是传统人物,另一方面把自由,有罪的自我具体化(伯莎)。”21但她“‘勇敢、真诚、紧紧扣住女人的感受’(伍尔夫语)自身的经验来写,以‘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把欣赏主体当作倾诉的对象和知己,在故事叙述过程中她把自我完全敞开,把自己在恋爱中的兴奋、嫉妒、焦虑、绝望,甚至身体接触罗切斯特时的生理兴奋等女性隐秘的情感体验,都向读者和盘托出。”她“以这种最朴实的叙述方式,展示了女性的情感与自我。在这里‘叙述行为本身便是与自我经验相联系的,可以说是自我体验的完成和总结,她的生命意义的获得,也有赖于叙述行为的完成,在这种意义上,不仅叙述者,甚至叙述行为也参与了作品意义的创造’。22这样,夏洛蒂可以把并置的“两个人物”协调起来,凸显一个女性个人真正的情感,摆脱传统的两极。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文学作品中,妇女们对自己的理解往往脱不出“天使/恶魔”的框框。她们唯恐自己不是人人称颂的纯洁无暇的天使。只是天使的高度实在难以维持。于是她们不能不疑惑自己心中也有个作乱的恶魔。换句话说,所有的女人都患“精神分裂症。”她们既是白雪公主,也是“邪恶”王后,既想遵从父权社会提出的理想和标准,又试图忠实于自己的真实的感悟和经验。不过,无论白雪公主们当如何定论,说简·爱这样的人物具有深刻的两面性,却是无可辩驳的。女性只有走出了父系文化镜子里映照出的非妖女即天使的神话去寻找经验世界的真我,方能获得女性形象的再生,促成女性主体性的回归,从而获得女性存在的关键。简·爱形象塑造的成功就在于它摆脱了以往“白雪公主”式的女性通过美丽温柔而获得幸福与爱情的范式,而是通过女性的自强不息与个人奋斗而获得了爱情与幸福。简·爱的自我主体性得到充分肯定,同时也牢牢地树立起了自己的个人地位,获取了个体生命崇高的价值。这里女性要想在社会公开的话语领地占据“权威”的一席之地,就不得不采用各种方式与社会权威之间进行妥协。就书信体小说——这种女性可以公开发表自己声音的小说形式而言,女性却最大限度的避免与男性话语冲突。如代尔·斯本德所说,“男性和女性,公开和私下这样的二元对立之所以得以为继,就因为社会允许女性写……给自己看(例如日记),也为了相互之间传看,其形式有书信,显示才华的小文章,道德论说文,还有在家庭范围内为其他女性而作的趣闻轶事,甚至还有女性为女性而创作的小说……女性写给女性的话语必然限于私人范围,不会对男性统治秩序造成麻烦;只有当女性写给男性读者看,矛盾才由此而生。”23弗吉尼亚·伍尔夫曾这样说道:“凡明智娴雅的女性都不会写小说,‘然而’,书信不在此例。”24这里的书信体小说形式就是妥协的一种方式。对话语的私人化意味着,就在女性为了伸冤报仇可能正需要用到社会公众舆论的时候,出现了私下的解决办法。与其说女性的声音遭到拒斥,不如说她们公开的声音遭到拒绝。由于受述者不同性别造成同一个人的作品可以读出不同的意义。女性小说既是个人经济收入的来源又是社会话语权力的显现,但维多利亚时代是一个女性几乎没有公开的话语权力的时代,所以她们公开发表的小说的叙述者的声音或者叙述过程就有意无意地表现出对社会权威的妥协和皈依。当然,《简·爱》没有采用书信体小说的模式,但在某种程度上又与其非常相似。小说中多处用“读者啊”这个称呼,这里叙述者在某些场合下也是主人公跳出了单单与书中人物进行交流的窠臼,也与读者进行交流。“读者”这个称呼“加强了把广大受述者视为亲密朋友的意识,与书信体小说中的称呼行为十分相似”,这样也把小说的读者假想为书信的接收人。25而书信体小说以商讨的方式缓和了个人意愿和群体制约之间的紧张关系。这样,《简·爱》也就在社会权威与个人意愿之间获得了平衡,夏洛蒂得以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勃朗特的小说用第一人称能够与读者建立亲密的关系:从友善的开篇——我很高兴,我从不喜欢长途散步——到结尾处秘而不宣的合谋“我把这些事情藏起来,暗自在心里深思着。(369)”这些事情读者知道,而其它人不知道。随着经历进行,小说中的“我”和假象读者的位置——唯一有效的位置——就更亲密了。纵观整部小说,重要的是这种私下里亲密的信任,这种坦白的方式:这种描写仿佛是在一封私人信件中,一次私下里的闲谈。”26这样,小说在对书信体小说形式摒弃的同时也体现了对它的回归,在二者之间找到了一个良好的黄金分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