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俊主任自从业以来,共办理了近千件经济、民事、刑事等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办理的某银行被诉承担5000多万元借款担保责任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胜诉,引起司法界及学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司法判例。参与了某省高院审结并执行的折合人民币一亿多元的民事案件的执行。为某资产管理公司代理诉讼,成功单笔收回现款两千两百多万元。为某世界五百强企业代理诉讼,成功为公司减轻赔偿责任近两千万元。代理某公司争议标的两亿元的股权纠纷案件,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及专业水平得到法院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为某局民警谭某某枪杀亲子案件的辩护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为某监狱原监狱长、党委书记朱某某受贿案辩护,被告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朱某某被减轻判处刑罚。为某市原经贸委主任汤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件二审辩护取得成功,案件被发回重审,再次出庭辩护后,被告人由原判十年半改判为五年半。为某市原交警支队长杜某某受贿、贪污案件二审辩护,由一审九年改判为六年。为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被指控受贿、索贿数额共计170多万元的某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某受贿案件辩护,提出的被告人构成自首和立功,应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均得到法庭采纳,被告人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辩护取得成功,被告人一审判决后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为某县原常务副县长王某和某市地税局副局长钟某受贿案的辩护也取得良好辩护效果,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均有好评。为因股市黑嘴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而引发的涉案亿的全国首例操控证券市场洗钱案被告人汪某某出庭辩护,也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报等几十家媒体均作详尽报道,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以仲裁员身份参与了多家仲裁委员会的案件仲裁,多次参加省人大及省政府组织的立法预审和专家论证会,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数百家次,处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并为客户单位成功地进行了多起价值数亿元的项目收购、资产重组等业务,还受聘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鑫科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股票上市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证券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参与编著了《安徽省司法行政志》一书,办理的诉讼案件代理词被收录于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律师文书》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诉状写作方法与技巧》之书中,有二十余篇专业论文在《法制日报》、《中国律师》、《合肥工业大学学报》和《安徽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并有论文在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2002年至2011年,连续四次作为安徽省律师代表出席了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和第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并连续三届当选为六届、七届和八届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多次参加中国律师论坛、全国部分城市律师事务所协作会和安徽省律师实务研讨会,并在会上交流论文。近年来先后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劳教局、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国家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合肥卷烟厂、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徽省华强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安徽省机床工具有限公司、安徽省金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元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华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外学者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物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安徽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瑞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神农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同庆楼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源庚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华驰塑业有限公司、安徽现代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芜湖)、芜湖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巢湖铁道水泥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桐城滨河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巢湖市金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桐山实业(合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合肥广大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宏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松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长缨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华艺园林景观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合肥万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王氏脚手架有限公司、合肥金乡包装有限公司、合肥靓颖商贸有限公司、合肥梦都大酒店、合肥梦城大酒店、合肥世家商务酒店、安徽法制报社、合肥市福建商会、合肥市桐城商会等几十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宋世俊主任的带领下,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安徽省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安徽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安徽省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安徽省十强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