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和依法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新闻电影制片厂等单位都拥有法定新闻采编权。
采编权是可以获得第一手的详细信息,从采访到编辑到发布资源的权利,一般只有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有采编资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和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新闻网站才能拥有采编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必须是中国公民。
尽管近年来国家对于新闻记者证的发放已经扩展至网络平台,但互联网新媒体中能获得采编权的仍是凤毛麟角。缺乏采编权使得新媒体很多信息的来源都是传统媒体,新媒体之间信息的无偿拷贝现象也很严重,从而容易造成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