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黑牡丹》: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是蔡显引用古人《咏紫牡丹》诗句,原意是说红牡丹是上品,紫牡丹称为上品是夺了牡丹的正色,是“异种称王”。
后来被反清复明义士影射夺取朱明王朝天下的满人,是“异种称王”。
历史
乾隆皇帝借“南山集案”大兴冤狱,杀了七十一岁的举人蔡显,株连二十四人。因为有人揭发蔡显的著作《闲闲录》中有“怨望谤讪”之词,所谓“怨望谤讪”之词,不过是蔡显引用古人《咏紫牡丹》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原意是说红牡丹是上品,紫牡丹称为上品是夺了牡丹的正色,是“异种称王”。
到了那些制造文网的刀笔吏眼里,竟然可以望文生义,指责蔡显影射夺取朱明王朝天下的满人,是“异种称王”。面对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罪状,蔡显只得被迫自首,希望宽大处理。结果,坦白并未从宽,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明德上报皇帝,建议按照大逆罪凌迟处死。
扩展资料
这两句诗的作者,有人说是沈德潜,有人说是徐述夔或徐的诗友,还有的说是蔡显《闲闲录》中引录的古人诗句。沈德潜和徐述夔是乾隆戊午(三年)同科举人,徐述夔的《一柱楼诗》中,有被认为暗寓兴明灭清之意的“悖逆”词句,死后定大逆罪剖棺戮尸。
沈德潜写过《徐述夔传》,称赞徐的“品行文章皆可为法”,因而死后也遭到夺官、罢祠、削谥、仆其墓碑等严厉处分。如果这两句诗是沈德潜或徐述夔所作,乾隆及其办案大臣在罗列他们的罪行时,决不会遗漏这样的“狂悖”诗句。
但在《清实录》、《清史稿》、《清史列传》以及清代文字狱档案材料中,均无此项记载。沈德潜从康熙三十二年(二十一岁)起,就应举考试,连考十九次,说明他心目中已承认清朝政权的正统地位;到乾隆三年中举人,四年中进士以后,直到九十多岁去世,他一直受到乾隆的礼遇,高官厚禄,宠恩无比,更不可能写出有如此强烈的反满倾向的诗句。
这两句诗,锋芒毕露,矛头所向十分明显,不大可能出自一贯主张诗歌要“温柔敦厚”的格调派诗人沈德潜之手。至于徐述夔,《一柱楼诗》诗案摘出的“狂肆谬妄”的诗句中最重要的有两句咏鹤的诗:“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乾隆认为是“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言‘到清都’而云‘去清都’,显有欲兴明朝、去本朝之意。”
这类可以被看作双关影射的诗句,《一柱楼诗集》中确乎不少,与这两句咏紫牡丹诗所用手法和讽刺对象都相接近。据说徐述夔写过一组牡丹诗,有几十首,想是当年查抄时未被发现而幸存的,不知其中是否有咏紫牡丹的诗句。从目前已知材料看,这两句诗的作者不能肯定是沈德潜或徐述夔。
本诗突出的艺术特征在于物象与意象的紧密契合,以隐喻、象征、双关等手法使诗句的“朱”、“正色”、“异种”、“王”成为具有丰富的多层含义的符号载体,既符合物的特征,又非常贴切地表达了诗人的讽刺意向。
例如“朱”字,诗中表层意义是指朱红牡丹,由于用了儒家经典《论语》,因此“朱”又是正统的象征;“朱”字还合明代皇帝的姓氏,所以它还有代表朱明王朝的双关之意。两句诗,表面是写紫牡丹,实际是讽刺满清王朝,“不离咏物,而却不徒咏物”(借用黄生评杜诗语),体现了中国古典咏物诗的传统特征。
就其内容来说,它反映了清初统治者的武力高压政策在汉族知识分子中引起的普遍的排满情绪。对清初统治者实行的民族压迫和残酷屠杀,这无疑是一种反抗。但它同时表现出的大民族主义思想和封建正统观念,在今天也应当受到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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