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恺1谭徐明2
(1.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所,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
我国历史上是“以农立国”的国家,也是洪旱灾害交替、天灾严重的国家。因此,防洪治水、除害兴利是举国大事。上至大禹、下至当今,治水人物辈出,水利工程众多,文化底蕴丰厚,水利业绩辉煌。我们的祖先在实践中还创造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名词“水利”。“水利”一词,最早创造于2250多年前,2120年前司马迁为其定义为具有兴利除害完整概念,是世界上唯一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文化符号。
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中,水利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经历数千年,中华民族在认识自然、开发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为民族生存与发展,在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水文化遗产承载着底蕴丰厚的水文化,它们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和财富。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辉煌与光荣。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早在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把“文物”一词及其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从这时起,一切物质文化遗产都被作为“文物”被纳入保护的范畴。我国2004年加入了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设立了“文化遗产日”,2007年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文物保护法》,使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更明确,保护工作得到很大的推进。
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水文化遗产如何实施保护方面,客观上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对水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如何进一步弘扬水文化精神,加强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合理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很有必要。
一、水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其问题
近10年来,水文化遗产所蕴涵的普遍价值得到了高度的认同。首先,我国著名水利工程都江堰已被联合国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而且,受到高度评价。评价指出:“都江堰是当今世界年代久远、唯一留存、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它不仅是中国水利工程技术的伟大奇迹,也是世界水利工程的璀璨明珠。它充分利用当地西北高、东南低的地理条件,根据江河出山口处特殊的地形、水脉、水势,乘势利导,无坝引水,自流灌溉,使堤防、分水、泄洪、排沙、控流相互依存,共为体系,保证了防洪、灌溉、水运和社会用水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它最伟大之处是建堰2250多年来经久不衰,而且发挥着愈来愈大的效益。都江堰的创建,以不破坏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人类服务为前提,变害为利,使人、地、水三者高度和谐统一,是全世界迄今为止仅存的一项伟大的‘生态工程’。开创了中国古代水利史上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水利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世界水利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章。都江堰水利工程,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划时代的杰作。”都江堰的成就世界瞩目,也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光荣。都江堰文化遗产的申遗成功,也为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出了榜样和积累了经验。
其次,我国正在积极筹备中国大运河(包括隋唐南北大运河和京杭大运河)重大水利工程的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说明我国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势发展迅速,前景广阔。
《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对于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到推动和保证作用。但是,在有些经济发达,工业、旅游开发速度较快的地区和地方,存在着贯彻不力,仍在不断地出现重要水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问题。说明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认真对待。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是:
(一)城市建设速度快,容不得对水文化遗产的评估论证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水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大量修建现代化建筑、扩展交通道路、增大城市排水拓宽河流,以及发展科技开发区和旅游设施毁坏水文化遗产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施工非常紧急,遇到水文化遗产出现来不及评估论证就拆掉了。还由于各种原因,如保护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严或受局部利益驱动,使得一些分散的古代、近代的水文化遗产消失。一些古代水利工程未经认真论证和评估就轻易地被现代工程取代了。新取代的工程,运行后已经证明,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都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为数不多的古代水工程近些年来消亡速度加快了。
(二)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保护有空白区
主管文化遗产保护的文物部门明确提出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但没有明确地把水文物或水文化遗产提出来实行保护。因此,大量处于河道、闸坝等水设施管理范围内的水文化遗产,就成为文物保护的空白区。长期处于没有文物保护专业人员过问的状态,以至造成水文化遗产极易损毁或流失的状况。
京杭大运河是世界最大的水利工程,其中的南旺分水枢纽工程于京杭大运河的最高点,其分水功能、技术含量之高,震惊当时的世界。后来水源断流,工程失效。20世纪80年代时,南旺枢纽渠道布局和建筑物还基本完好,但至21世纪初时,建筑物和渠道都严重损毁。
(三)水管理部门没有保护管理权限
省、市、区县等各级政府机关都设有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专门对各种已被评估确定了文物保护级别的文物(物质文化遗产)负责保护和管理。而处于空白区内的水文化遗产,水主管部门也无法实施保护管理,因为既没有授权,也没有明确过职责和义务。所以,在水利建设或城市建设中轻易地被改造或破坏。类似事件仍然在发生。最近,就在即将被列入大运河申遗项目名单,尚未来得及定级的高碑店古闸,在附近乡村开发旅游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破坏。
在中国大运河申遗工作中,参与工作的各路专家都亲身经历了调查的过程,深感以上问题的严重性。所幸,2006年开始的全国第三次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已经开始把未经保护的水利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了登记范围。对提高水文化意识和推动各地对水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二、北京地区水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
北京市政府对水文化遗产的保护高度重视。1992年开工的通惠河整治工程和1998年开工的北京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中,政府水主管部门采纳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和北京水利学会的专家意见,对施工中遇到的水文化遗产都邀请水利与文物专家现场查勘和论证,研究保护方案,采取措施,实施了保护。例如:通惠河的建于元代的庆丰闸(二闸)、广源闸、麦钟桥、长河故道、广宁闸桥等水文化遗产,在研究保护方案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专家献策、政府批准的办法,提高了保护工作的力度和质量。例如:早有 “京杭运河第一闸”美誉的广源闸的保护。广源闸是存世近800年、孔宽6米的单孔闸,河道展宽后,施工单位开始的方案是准备把一侧边墙拆掉,移建到对岸重新。专家论证认为;这样做,虽保留了文物的部件,但完全毁坏了原貌。最后,确定的保护方案是旁开通航河道,整体保留了古闸。又例如:历史悠久,素有“长河观柳”的北京城西北角美景的长河,两岸遍植垂柳,蜿蜒曲折地穿过紫竹院。是与北京东南城角“天坛看松”美景的天坛对应。在施工中曾有拓宽调直的方案,经专家论证,基本上保留了古河道原貌。
这些水文化遗产经过水主管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得以保留,但是,还没有经过进一步保护论证、评估,也还没有确定保护级别,尚只能作为一种文化景观而存在。实际上,如果不能正式成为保护单位,对文化遗产本身的安全仍会有后顾之忧。
三、对水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论述中,将“传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任务。还提出了“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具体要求。十七大报告为今后如何弘扬水文化、保护水文化遗产明确了方向。为提高水文化意识,促进对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最近几年,水文化工作在水利系统内推开,水利部领导对水利文化遗产保护和水文化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2009年水利部首届水文化论坛上,陈雷部长发表了重视水文化工作的重要文章,将弘扬水文化提高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要在我们的工作中树立科学观、文化观,还要从具体工作做起。为此,对水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弘扬水文化、保护水文化遗产从水利工作者做起
目前,有些省、市、地区水利水务部门,在加强水文化意识和保护水文化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例如:2000年浙江余姚市水利局建立了水利志书收藏馆;2002年浙江绍兴市水利局在长时间策划、收集、保护绍兴地区散落民间的水利文物的基础上,恢复、保护了环城运河、运河故道,建立了运河文化园;2009年山东滨州市水务局广泛收集可移动水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内容丰富的滨州水文化馆;2009年水利部在杭州萧山建成了中国水利博物馆。这些都是各级水主管部门主动抓水文化建设的有力措施。说明水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利工作者是主动积极参与和积极承担的,水主管部门对保护工作作出了贡献。水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坚持下去,不能等待和依靠其他部门去做。
建议把水利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作为重点普查内容列入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中。
(二)水主管部门应该介入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过去,所有文化遗产基本上是有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从前述的文物部门保护重点的分析来看,恰恰把水利管辖范围的一些文化遗产忽略了。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水利工程专业性过强,以及水文化遗产许多都是仍在发挥作用和正在使用中的工程所致。
根据这种情况,水主管部门应该主动介入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文物主管部门共同保护与管理,这样可能会更为有利。
(三)对于在用的水利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的建议
根据2007年修改《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有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也属于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这意味着,有些近现代重要的有价值的在用的水利工程,也将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对象。
由于这些近现代代表性的水工建筑物,大多是正在发挥作用的新文化遗产,它和已失去作用的古代文化遗产相比,存在着保护方法和管理制度上的很大不同。建议由水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共同评估,按照《水法》、《防洪法》和《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共同实施保护和管理。
(四)重视河道生态治理中保护遗产和融入水文化因素
现在,不少城市都在进行河道的生态化治理。根据北京永定河生态走廊建设规划的经验,建议在治理过程中把水文化遗产保护放在首位,把具有流域特色的水文化因素融入生态治理当中去。因为,单纯地生态治理,只能恢复了绿色和生态环境,从而展现“自然”。如果,在生态治理中能把河道的水文化遗产保护好,显示其文化特色,展示其文化景观,就是在自然的生态环境中融入“灵魂”,提升了河道治理的文化品位。应该说“水文化与生态恢复的结合”才能使河流有生气,才是更接近真实地恢复河道的历史本来面貌。
尉天骄孙佩锋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文化研究引起了水利行业和学术文化界的重视,研究不断深入,无论是在发掘民族水文化遗产方面,还是在总结实践经验方面,都取得了一些理论成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为了进一步促进水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应当拓宽国际视野,从中外比较角度审视我国的水文化建设,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教训。从国内外水文化比较研究角度看,我国水文化建设需要加强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
成功的水利工程,从形态上看是技术和物质材料的结合,其内涵总是体现人水和谐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水利工程不仅应当具有防洪、发电、航运和灌溉等方面的经济效益,还应注重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工程本身的愉悦功能等社会效益。长时期以来,水利工程建设往往局限于结构设计和传统功能的发挥,较多关注工程本身的技术问题,较少考虑工程建设中的文化内涵以及社会环境和生态多样化的要求。这样的工程,往往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些更为深远的社会问题。
世界著名的阿斯旺大坝,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库,是埃及人的骄傲,在防洪、灌溉和发电方面成效显著,对养殖、扩大种植面积和提高粮食产量的作用非常明显。但在设计之时,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对泥沙淤积给尼罗河流域带来的负面影响缺乏科学的论证和分析。大坝建成之后,消极影响逐渐显现,泥沙淤积严重,“对水环境与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壤盐碱化、水质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水生物栖息环境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文物和景观的破坏等几个方面”[1]。由此而引发了埃及人关于阿斯旺大坝的反思。类似的实例可为中国的水利工程提供深刻借鉴。
古今中外,优秀的水利工程不仅体现了高超的技术水平,也包含着先进的理念和文化精神,这样的水利工程,本身的文化内涵深厚,因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效益。中国古代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是典型的范例。建立于前256年的都江堰水利工程,是当今世界上迄今为止最古老的、仍然发挥巨大作用的、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该项工程科学解决了江水自动分流、自动排沙、自动控制进水流量,以不破坏自然资源为前提,实现人、地、水三者高度协调统一,成为世界最佳水资源利用典范。21世纪的中国水利工程,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文化功能,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对生态和文化的承载能力,实现水工程与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的有机结合,把文化的元素渗透到水利工程建设之中,体现现代水利建设的文化内涵,彰显水利工程的文化功能。这是发展现代水利、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的必然要求。要根据具体自然条件,拓展水利工程的功能,不仅在防洪、灌溉、航运、发电方面,在养殖、休闲旅游等方面也要发挥其功能,让水利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位一体的工程模式。我国三峡水利工程吸取了阿斯旺大坝等水利工程的经验教训,从工程质量到防洪排沙、环境生态等方面做了详细的科学论证,使三峡工程成为一项长期可持续的惠民工程。这是我国当代水工程的典范,也是我国治水实践学习的榜样。
二、加大保护水文化遗产的力度
水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文化的体现,也是民族认同性的形象教材。近年来,我国逐渐认识到水文化遗产的历史重要性,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逐步开展,一些水文化遗产得到开发、保护和利用,例如都江堰水利工程、灵渠等。国家也在努力促进京杭大运河的申遗,新疆的坎儿井也纳入被保护对象。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相比于我国丰富多彩的水文化遗产,目前在水文化遗产整理、发掘、保护的力度还不够。由于缺乏保护和管理,一些古代的水利工程逐渐丧失其本来面目,甚至消失。例如京杭大运河已经失去部分航运功能,新疆的坎儿井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一些以水著名的城镇也消失了,至今只留下少许遗迹供人凭吊。
韩国改造清溪川的举措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刻的启示。清溪川原是一条穿越韩国首尔的古老河道,后来被覆盖而成为暗河,并在上面建造了高架路。但后来认识到了失去自然河流的弊端,于是开始对清溪川的重新规划和建设。清溪川重建工程的理念是:“为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问题,拆除高架桥,使城市中心更加美观;将已覆盖了40余年的清溪川挖开,建设一条崭新的城市型自然河道,重新塑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河岸文化空间,彻底改变城市面貌;利用外环线解决原有穿城的交通,把地下水道改建成城市型自然河道,改善市区大气环境,建设绿色城市;恢复清溪川悠久的历史文化,特别是要恢复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古桥,建成河边城市文化,为市民提供一个在休闲之余欣赏历史文化的场所;改善周边环境,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为该地区成为金融产业、文化产业、时尚产业、旅游产业竞相开展促销战的空间,为变成新的经济中心提供了发展契机,以此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国际竞争力。”[2]现在的清溪川已经成为首尔“生态城市”的标志和市民休闲场所,成为韩国历史的一个接力点和激励点,时刻提醒着韩国人勿忘历史、面对现在、展望未来。这对我国城市水利工程建设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法国也是一个水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特别重视对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米迪运河的保护就是一个范例。米迪运河建于路易十四时期,1996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运河不仅具有实用功能,而且是17世纪法兰西帝国实力的象征。对米迪运河的保护设计,注重工程对景观的影响,打造了一条美丽的运河沿线景观。米迪运河将美学与实用功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文化和传统。对此,政府首先从法律上加以肯定和保护。《公共水域及运河条例》中设有专门章节规定了米迪运河的管理。米迪运河也是《条例》中唯一一条享有专门章节规定的法国水道。这些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使得米迪运河成为法国运河文化的象征之一。
水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或国家文化的重要标志,对文化古迹的保护,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一个民族或国家文化认同和文化凝聚力的重要标志,是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内在精神支撑,也是国家软竞争力的体现。当前在水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要提高对水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将其提升到民族文化建设的高度。展开水文化遗产调研,查清我国水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以及生存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策略。要把水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统一起来,防止只开发利用而不保护,以致造成水文化遗产被破坏的现象。同时,还要制定保护水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文化遗产。
三、进一步完善水法律法规
新中国成立之后,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一批水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水管理的法律体系。但还不能满足治水、用水、护水、节水等方面的需要,缺乏一个从勘探设计到施工建设,从工程竣工到后续使用、养护和管理的全面的水法律体系。在实践中,依法治水、管水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
在水法律法规的制定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学习。南非是一个缺水国家,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南非构建了非常完备的水法律法规体系。1956年首次制定“水法”,其后又多次修改。1971年颁布了“水研究法”。1977年,政府又颁布了“国家水资源政策”,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水事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共同体现的原则是:所有水资源都是人民共同的资源,都由国家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水资源只有使用权,或通过授权获得使用,而不具有所有权,根据水资源的相关法令所获得的任何水资源使用权都应该是暂时性的;人人都有享受基本用水供给的权利,这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必须充分认识水循环系统的统一性,其组成要素之间是相互关联的,研究和管理水资源的基本单元是流域。[3]南非在水法律法规制定方面所体现的理念就是水是一种公共稀缺资源,用水权利和护水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这也是我国在水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应该吸收借鉴的理念。
制定规范完备健全的水法律法规,是促进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性保证。加强当代水利法律法规的建设是当前促进水利事业发展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之一。完善健全水法律法规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完善已有的水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其次,制定新的水法律法规,从水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以及后续的保护,从开发水资源到日常的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以及民用水,从用水权利到节水、护水义务,从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到对现代水文化成就的保护等,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再次,要把水的法律法规提高到国家高度,严格依法治水,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通过完善治水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实现依法治水局面的形成。
四、培养全社会爱水、节水、护水的意识和习惯
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问题,全球一半以上的国家缺水或者严重缺水。很多国家为了应对水资源紧缺问题,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公众,养成爱水、节水、护水的理念和习惯。我国也属于缺水型国家,节水任务很艰巨。但在实践中,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还没有普遍形成,在日常生产生活方式上,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水是我买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浪费水、污染水、破坏水的现象屡见不鲜。
埃及是世界上水资源极度短缺的国家之一,但人们的生产生活并没有因此受到较大影响,这要归因于埃及政府倡导的节水运动以及公众节水理念的形成。2003年,埃及在8个省开展“全民节约饮用水”运动,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埃及的全民节水运动包括:有关部门通过讲座和培训等形式提高国民特别是儿童和家庭主妇的节水意识,使他们掌握各种行之有效的节水办法,杜绝对水资源的浪费现象;限制工业用水,尤其对大企业浪费水的现象进行相应的惩罚等。这一活动得到了联合国的大力支持,在两年内实现了将埃及饮用水消费量降低40%的目标。[4]在有效利用水资源方面,美国的做法比较成功。除了政府的管理细致到位外,国民把节水当成了一种有教养的表现,人们已将节水和环保紧紧联系在一起,而重视环保已成为体现美国民众文化修养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美国民众强烈的节水意识,已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节水文化。[5]
我国在节水方面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在推广节水器具、节水技术等物质手段,运用水价、水权管理等制度手段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教育作用,把节水教育普及到全社会,深入到每个人心中,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习惯。在学校教育方面,要把水文化教育纳入学校课程,通过开设水文化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把水文化教育纳入正式的教学轨道上来。在社会教育方面,开展各种水文化活动,创建水文化教育平台,通过开展水文化活动,开展以水为主题的各种旅游节和文化节,配合学校教育和新闻媒介的传播,通过水文化知识普及和水文化实践活动,培养全社会民众的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习惯。树立和表彰节水示范单位,以实践范例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辐射效果,吸取国外先进的水文化教育经验,提高水文化活动的教育效果。
五、加强水文化研究的国际传播和交流
随着全球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水文化研究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与水有关的世界性节日还有:2月2日的世界湿地日(World Wetlands Day)、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Day)、6月17日的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World Day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 and Drought)等。1996年,由水问题专家学者和相关国际机构组成的世界水理事会成立,并且决定在世界水日前后每隔3年举行一次大型国际会议,这就是世界水论坛会议。1999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水文理事会(IHP)的倡导和协调下,国际水历史学会(International Water History Association)正式成立。学会的宗旨在于推动和加深对于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水所扮演角色的认识,促进人类对于水的理解和关注。学会所关注的话题不仅是人类改造水环境的历史过程,更关注水在人类文明形成中的作用和水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一切都表明了国际上对于水和文化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关注。[6]
目前,我国的水文化研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学术成果的传播方面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对现代传播媒介的利用不够,传播渠道不畅通,传播的方式也比较单一。
中国的水文化研究要走向世界,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华水文化的辉煌,除了继续出版水文化著作、创办水文化刊物和网站之外,应当积极拓展传播途径,创新传播载体,积极参加组织国际水文化论坛和水文化交流,进一步加大中华水文化的国际传播和交流。值得欣喜的是,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绩。2005年9月,国际历史学会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在昆明召开了水文化与水环境保护国际会议,来自中国、德国、挪威、瑞典、日本等1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带来了各自关于水文化和水环境的最新研究成果。2006年3月,由世界水文化研究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营养发展中心主办的以“水、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中国首届水文化高峰论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论坛通过了《北京水文化宣言》。2009年10月在日本京都召开了水与文化多样性国际研讨会。论坛旨在促进国际水文化的交流,提高政府部门和整个社会的水文化意识,加快水文化建设。在这些国际性水文化研讨活动中,都有中国学者贡献的思想成果。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水问题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水文化建设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水文化研究者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以积极态度正视水文化研究和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开拓创新的姿态迎接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的挑战,不断促进我国水文化研究和建设深入发展,实现人水和谐,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铁蓉,杨芳丽,等.阿斯旺水利枢纽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湖北水力发电,2004(4):78
[2]郭军.重建韩国清溪川:地域水文化与城市河道的亲密接触.中国水利报,2005-10-15(4)
[3]林兴潮.纵观南非、埃及的水资源管理.地下水,2007(6):2
[4]黄培昭.埃及节水农民免交水费.农村工作通讯,2005(1):56
[5]金名.国外节水护水举措.中国信息报,2008-05-21(8)
[6]郑晓云.国际视野中的水文化.中国水利,2009(22):28
水是生命之源,水是人类的渴望,水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但是,我们偏偏缺的就是水。缺水,是不争的无奈。 ——因为缺水,多少沃野绿洲变成浩瀚的戈壁,我们的先人不得不无数次背井离乡,迁涉远土。 ——因为缺水,我们曾不得不动员起全家的男女老幼,拿起那所有可以使用的坛坛罐罐去四处抢水。然而长久以来,我们最不尊重的、无节制开发的、大大方方浪费的、明明白白污染的、无时不刻跑冒滴漏的也是水。用水者从来很少问起:自来水——你从哪里来?所以,我们不得不再次拿起“节水光荣,浪费可耻”这个口号,去唤醒人们的觉悟。应该说,自然因素造成的水资源不足状况,我们无法在整体上改变,但人为因素加剧的缺水,则可通过努力使之缓解。这个努力,就是大力提倡节水和治污,这是我们在改变缺水状况的努力中能够做到也必须做到的事情,关键在于——节水,要从我做起,要从每一个用水人做起。节水,是因为缺水据多年记载,全国670多个城市中,约有400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其中有110个城市严重缺水,年缺水量达60多亿立方米,由于缺水每年影响工业产值约2000多亿元,许多城市在天旱时被迫定时限量供水。问题的严重性更在于——水源极为紧缺。我国是世界上最贫水的13个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300立方米,只相当于世界人均的1/4,且时空分布严重不均。从时间上讲,北方各省(市、区)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其余时间则多旱少雨;从空间上讲,南方多北方少,北方人均水资源更低,不足2000立方米,有些省份甚至低于500立方米。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1750立方米为用水紧张线,1000立方米为生存基本线。足见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状况是十分突出的。问题还在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群的继续增加,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用水的比重还要逐步上升,城市缺水的矛盾将会愈加突出。就我省来讲,陕西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266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量的1/2,世界人均量的1/8。按耕地面积计算,亩均水资源量860立方米,仅为全国亩均量的44%。陕西南北狭长,水资源分布很不均衡,水土组合极不合理。秦岭以南土地面积占全省的37%,而水资源量占全省的71%,秦岭以北地区面积占全省的63%,而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29%。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城市群相对集中、人口占全省60%、耕地面积占全省55%、工农业产值占全省80%以上的关中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388立方米,为全省人均量的30%,不到全国人均量的1/6,约为世界人均量的1/26,与已经出现水资源严重危机的北方几个省市人均量相当。其次,我省水资源年际、年内变化十分悬殊。据水文资料记载,我省地表径流在丰水年可达800亿立方米以上,而枯水年则不足280亿立方米,丰枯比达3:1。水资源年内分布也很不均衡,7—10月占全年径流量的60—70%,而其余8个月径流量仅占全年的30—40%。除此而外,我省以干旱缺水为主要特征的灾害十分频繁。据对1371年至1990年的620年历史记载分析,发生1—2年以上大范围持续干旱290次,平均两年一次。其中1950—1990年发生不同级别的旱灾37次,平均年一次,年平均成灾面积超过1300万亩。进入90年代以来,我省干旱缺水的形势更加严峻,1994年—1995年全省发生的特大干旱,仅夏秋两季受灾面积就超过5000万亩,严重干旱2800万亩,绝收510万亩。长期的干旱缺水,不仅造成农业大面积减产,而且致使全省各城市均经历了长达20多年的大面积水荒,对工业生产、城市生活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由此不难看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仅如此,随着我省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缺水的矛盾将会愈加突出。因此,在认真做好城市供水工作的同时,突出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节水,治污回用是根本出路水资源的短缺,用水量的不断增加,本身就是一对难以化解的矛盾,而对水的浪费和污染,有如雪上加霜,使矛盾更加突出。水污染在我国已十分严重。城市污水排放量从1990年的近180亿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约36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生活污水近80%未经处理直排水体。我国有%的城市河段受到中度或严重污染,118个大城市中%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国的一些城市虽然水源充足,但由于污染的加剧,可资利用的却很少,成为缺水型城市。“守着江河缺水喝”,是我国许多城市面临的窘境。可见,水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使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使可以再利用的水资源不能进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节流、治污、开源,这三方面措施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节流”是由我国贫水的基本水情决定的,必须放在优先位置。“治污”具有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增加供水量的多重效益,是解决城市缺水问题的根本出路。“多渠道开源”的内涵除了合理适度开发地表、地下水资源外,还包括雨水利用、海水代用、海水淡化和污水资源再生利用等,而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应当成为“开源”的主要途径。也就是说,城市水资源利用要治污为本,这是保护供水水质、改善水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协调发展的根本出路。首先,工业污水防治要进行战略转变。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末端处理、达标排放为主的工业污染控制战略,现已被国内外证明是耗资大、效果差、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专家指出:污水防治应实行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向以源头控制为主的战略转变。那就是,淘汰物耗能耗高,用水量大、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提高水的利用率,实行中水处理,进行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量,逐步做到零排放。这样既减少了污染,又节约了水资源,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利润,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其次,要下大气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切实重视城市生活污水的再生利用。目前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已是我国城市水的主要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是当前和今后城市节水和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处理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来抓,而且是急不可待的事情。一是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营运具备能够偿还投资贷款、维持日常运营费用的运行机制。污水处理费对设施运行成本补偿不足,是导致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严重滞后的重要原因,所以,调整污水处理费势必成为发展污水处理产业的关键所在。污水处理回用是解决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和工业、服务业用水最有效、最廉价的手段;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是改变水质型城市缺水状况,避免远距离调水导致城市用水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根本措施;污水处理回用这一可靠的水资源也是城市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条件。因此,应该把污水处理工作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将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优先于供水价格的调整。二是要建立稳定的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投资渠道,同时引入市场机制,构筑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步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需要的不仅仅是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入,而且还需要建设形成拦截汇集污水的完整的管网系统,甚至其所需的投资量,远远大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本身。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稳定规范的财政注入资金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还必须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纳集体、个人、外商投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营运,并建立完善的投资回报机制和完整易行的处理回用、销售收费规则,以对各种社会资金产生一定的吸引力。节水,价格调整不容回避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全民都关心节水问题,那就是水价。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福利性水价,水价之低,对节水十分不利。一方面令人对水的珍惜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不切实体现在行动上;另一方面,低水价造成城市供水和治污投入不足,既限制了供水事业的发展,也限制了污水的循环利用。因此用调整水价的方式,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城市供水价格,促进全社会节水,已势在必行。水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它是一种再生能力很低且具有很高价值的资源和商品,运用经济杠杆原理促进人们节水,既符合商品经济原则,又保护和节约了水资源,是一举多得的事情。水是商品这种认识,过去在人们的头脑中是没有的。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管理上的低水价和普遍存在的水资源浪费现象。水价改革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和承受能力,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提价问题。因此,如何改革,成为大家密切关注的焦点。《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为水价的改革确定了目标。城市水价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实行容量和计量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及阶梯式计量水价,建立完善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在将定额内用水价格逐步调整到位的同时,拉大定额外用水和定额内用水的价差,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使超额用水付出更高的经济代价。实行这种政策,有两个好处,一是水费不会成为低收入居民太大的负担;二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兄弟省市和国外的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是完全可行的,关键是应该在“合理”上下功夫,过低的水价是赔本生意,是最不合理的。节水,应用节水型器具是关键节水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但又必须从微小处着手,从点点滴滴开始,这正应了那句“不汇涓滴,无以成江海”的话。所以涉及千家万户的节水型器具的开发、推广、应用就势必成为城市节水的关键。城市供水和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据调查资料显示,住宅楼平均耗水的20%是由于流失而损失的,10-15%是由于剩余水未重复利用而损失(如洗过衣服的剩余水可用于拖地、冲厕,洗过菜的剩余水可用来浇花等),若能使用节水型器具和重复利用剩余水,使这些损失减少一半,则每年全国就可节约几十亿立方米的高质量可饮用水。据有人试验发现,水龙头以每秒一滴的速度滴水,35分钟就可损失240毫升的净水,这样一年就要滴掉36吨净水。事实上,这样的龙头在千家万户中确实不少,甚至在公共场所的一些龙头还长年淌水,却无人在意。为了推广新型节水器具和节水新技术,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这些器具和技术在节水中发挥了作用。国家和我省每年都公布一批定点节水产品,并且明文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使用节水器具。北京在2000年出台了26项节水措施,其中包括:强制淘汰螺旋式升降铸铁水龙头,出资4000多万元向居民发放200万只节水龙头;强令洗车场必须使用自动循环水设施,采用循环水洗车后,有的洗车点一个月的水费只有90元。据悉上海、南京、济南等市也已经禁用9升座便器,推广使用6升座便器,并强制使用节水龙头。尽管各方开始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水器具和节水新技术,但这些器具和技术的普及,并在节水中发挥明显作用的情况还未出现,于是形成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老式马桶和水龙头仍在广泛使用,传统的洗车方法仍随处可见。对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节水意识不强,对使用节水器具和技术缺少足够的认识和热情。 ——水价过低导致新型节水器具和节水新技术缺乏市场。 ——相关政策不够有力,不够配套,奖罚不分明。 ——旧的器具和技术使用的面广量大,淘汰较难,“三同时”落实未被重视。 ——节水器具价格较高,影响了群众的购买和使用。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制定对策,以使城市节水工作更进一步开展。“强化城市节水工作,强制淘汰浪费水的器具和设备,推广节水器具和设备,加强节水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和节水设施的建设”是《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节水器具是节水的硬件,可以有效遏制水的浪费,因此它的尽快推广使用,是符合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这是城市节水工作的关键所在。节水,呼唤法规的完善自九十年代初以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条例》,建设部与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制定发布了《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等政策规定,我省也先后出台了《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项地方法规。这些法规政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些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大多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城市节水工作来讲,力度还尚不够。节水工作的实践,呼唤法规政策的尽快完善和细化,使节约用水成为各行各业和每个城市居民必须遵循的一项法律制度。据悉,国家有关方面和我省已经和正在抓紧制定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一是制定并实施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这项标准将明确规定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中,必须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规定继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加惩处。还规定要限期完成现有公共建筑和各单位房屋建筑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的更换改造,并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引导居民尽快更换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二是制定城市自来水管网漏失率的控制标准和检测规范。这一规范要求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成本约束力度,促进供水企业加强对自来水管网的日常检测维护,尽快将管网漏失率降低到控制标准之下;对漏失率在15%以上的,要限期整改。“十五”期末,所有大中城市运行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管网,必须全部完成更新改造。三是研究制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制定这一标准的目的,不是要限制居民正常的用水需求,而是要通过定额管理这样一种手段,促进人们转变在多年低水价情况下形成的粗放型用水习惯和观念,增强全民的节水意识,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节水,从我做起人们是否具有节水意识,对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当前人们的节水意识如何?毋庸讳言,现在人们的节水意识还相当淡薄,水的浪费现象还比比皆是。相当数量的人对水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自来水”的水平上,即认为水是不尽不竭的,没必要为浪费一点水而大惊小怪,甚至认为水不是“贵如油”,而是“淡如水”。另外一些人虽然认识到水的宝贵,但对水资源短缺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节约用水仍然没有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为什么在开展节水工作已20年后的今天,人们的节水意识仍然这么淡薄,水的浪费现象还这么严重?这是因为,其一,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很少有缺水的切身感受,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很少考虑到长远,既无近忧,又无远虑。用水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其体验一直停留在开龙头和关龙头这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上,至于开辟水源的艰苦,制水净水的复杂过程和投入巨资解决城市用水的豪大工程,他们要么不闻不问,要么知之很少。那么,他们节水意识的淡薄也就不足为怪了。其二,以往我们的节水宣传,仅仅依靠媒体的小篇文章上,既无“家喻户晓”式的宣传,又没有行之有效的强制措施,对培养良好的节水习惯尚不能起到直接的作用。其三,还应该看到,良好的习惯和意识是逐步形成的,节水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也是这样,它是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怎样加强人们的节水意识呢?我们不可能人为地让人人都去切身感受缺水的恐慌,也不能无止境地去等待人们自己提高,因此,只能在节水意识的强化上下功夫。除过提高水价、征收污水处理费、核定生活用水定额、超定额累进加价等重要的、一定要用的经济手段外,还应切实重视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采取各种动人、有效的形式,加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情教育和宣传,使全体公民掌握实情,掌握科学的用水知识,树立正确的水观念,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懂得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转变落后的用水观念和习惯,把节水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和责任,还要注意培养少年儿童从小懂得节水和我要节水的原本意识。只要人人都“从我做起”,节水、惜水、爱水的前景将会灿烂无比。节水,要从每一个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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