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一、评定原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本办法坚持绩效导向、兼顾公平、学院自主,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学院、导师的自主作用,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二、评定范围与额度1.评定范围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季(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不含MBA、MPA、软件工程、定向及委托培养(含单考生)、强军计划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1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2.评定等级评定等级及比例如下表:占学生总人数奖励标准学生类别等级百分比一等20%15400元/年博士生二等80%12400元/年一等20%7500元/年硕士生二等60%5000元/年三等20%0元/年三、评定时间和业绩认定1.硕士研究生评选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硕士研究生新生于当年9月初前,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确定获奖等级、上报学院公示后的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第二阶段,第一学年结束后,研究生院每年7月初将参评基数通知各学院。9月初前,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确定获奖等级、上报学院公示后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学制为年的硕士研究生,最后半年按第二阶段确定等级相应额度的一半发放学业奖学金。2.博士研究生评选在四年内按年度评定,在各自规定学制年限内评选,即普博士在第四年不具有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但需与同届直博生统一评定。研究生院每年7月初将参评基数通知学院。9月初前,学院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确定获奖等级、上报学院公示后的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业绩和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度学院材料提交截止日至本年度8月20日,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四、评定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科教授组成,共10名,每年轮换。五、评定计分方法学生类别年级等级评定标准一等博士生一年级二等按如下顺序确定排名,依次决定一等、二等:1.直博生(按本科成绩)2.硕转博(硕士期间学位必修课平均分)3.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二、三、四年级一等二等填写附件1提交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评定一等a)推免生(985高校权重*本科排名,211高校权重*本科排名)(占学生总人数的10%)b)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占学生总人数的10%)一年级二等三等按如下顺序确定排名,依次决定二等、三等:1.推免生(985高校权重*本科排名,211高校权重*本科排名)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硕士生二年级一等二等三等具体方法如下硕士二年级评定标准:硕士二年级实行量化评定,根据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成绩、学术考核成绩和综合表现考评成绩,计算出每一位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决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未获奖学金学生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Q=: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成绩类型为“通过、不通过”的课程除外),满分100分。课程成绩类型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相应转化为95分、85分、75分、60分和0分。计分方法:研究生教务给出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平均分即为Q1得分。Q2:第一学年学术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评价第一学年研究生参加实验室工作、学术活动,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参与编写专著,获得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等方面。计分方法:各二级单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审核和评定,给出Q2成绩。Q3:第一学年综合表现考评得分,满分100分。主要评价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参加集体建设、实践活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其它突出成绩,违纪情况等方面。计分方法:研究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和评定,给出Q3成绩。六、公示与异议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并将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百度文库VIP已帮您省78元现在恢复最低仅需元/天立即续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一、评定原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本办法坚持绩效导向、兼顾公平、学院自主,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学院、导师的自主作用,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