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等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且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是为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期刊或有正式刊号的会议论文集。
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有申请者个人获奖证书,获奖单位署名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相当于前述1篇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参照此规定执行,申请专业学位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同济大学博士毕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理学、医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或SCIE收录期刊源上,或已被SCI或SCIE检索(或有2篇发表在EI收录期刊源上,或被EI检索 )。
2、申请工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SCIE、EI收录期刊源上,或已被SCI、SCIE、EI检索。
3、申请哲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及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 SSCI、A&HCI、CSSCI 期刊源上,或全国性学科专业指导机构认定的学术期刊上。
参考资料来源:同济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