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各式各样的规定可谓是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且不论那些可怕的封建礼教,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有进出校门的规则、学习常规、教室规则、实验室规则、阅览室规则,等等。共计19大项145条。这些还只不过是书面上具体规定的,如果再加属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以及突发灵感创造出来的规定那可真是不计其数了。 中国人的规定是历史悠久的,有些规定只知道是这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至于它的起源,那早已成为一个传说了。中国人在小时候总是或多或少地经受过摧残,因此,他们长大后一旦比别人高了一等,便会迫不及待地订下许多规定,以示自己的尊严,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权利欲。如此这般,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然而,更可恨的'是,他们不仅只是订出规定,并在人们的心中打下很深的烙印,使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样,即使这些制定规定的人死了,他们照样能阴魂不散地留在每个人心中。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想也是这样产生的吧。因此,对于那种从个人出发,不顾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规定完全可以不予理踩,将其推翻。 其实,规定是否必要不在于它是否苛刻、麻烦,而在于是否必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能给每一条规定都下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我想每个人都会自觉遵守的。在这一点上一些日本企业的做法就值得称道。他们是这样规定按电钮的步骤的:双眼注视你要按的电钮,并且反复确认这是你应该按的电钮,然后再按。是不是太麻烦了呢?他们是这样解释的:一个人在普通情况下按错电钮的几率是五万分之一,而这五万分之一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因此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将这五万分之一降为零。我想这样的解释没有人会有异议吧。可惜在我们身边的规定都不是这样的。 现在社会各界都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而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精神。所谓创新,即创造新的事物。但新的事物未必是好的,正如生物学上的变异会变异出不好的结果。但是尽管如此,没有人会因此而否定变异。所以对于新事物不好的一面不必担心,因为这并不影响它们好的一面。如果因此而对创新作各种各样的限制,反而会使创新失去意义。同时,从一个人的性格方面来说,创新倾向强的人都是喜欢想象、喜欢自由、喜欢冒险的人。如果一个人同时具备以上几点,那便是“双重性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一个处处有规定的环境里,是根本不可能培养出真正的创新人才的。 综上所述,现在的这些规定都是封建社会和应试教育的产物。在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或是真正提倡素质教育的地方是不应该有那么多规定的。我希望老师能真正地实事求是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了。